武汉天源: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武汉天源2026-08-26 15:58

摘要

1武汉天源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拟募资不超过16亿元,用于南宁水质净化厂、楚雄/岑溪/株洲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
2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定价不低于基准日前20日均价80%。
3公告提示2025年营收净利双降,经营现金流持续为负,资产负债率升至63.5%,且存在特许经营权减值及新业务不及预期等风险。
4本次融资旨在优化资本结构并支持环保主业扩张。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 209 号)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或价值判断之前,务必仔细阅读 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统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 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 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62,698.7941,500.00
2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8,022.2423,000.00
3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570.2426,500.00
4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37,194.9633,000.00
5偿还银行借款36,000.0036,000.00
合计204,486.2316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 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 8、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9、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可能短期

内出现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 内被摊薄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做出了承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 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特别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综合治理行业产业链下游多为政府部门及其下属或授权的 国有性质主体,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 影响着环保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等,也直接影响着客户付款 进度,从而对行业发展环境造成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环境综合治 理行业相关财政支出趋紧,可能对公司业绩或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16.39 万元、 -28,426.58 万元、-20,140.6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 负,主要受到公司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模式及其客户特点的影响。对于 EPC 项目,业主方在建设期间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时点及比例付款,对于投 资建设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业主方在建设期间不会结算付款,仅在后续运营期间 根据运营情况陆续支付运营费,相比于相关经营性支出,结算收款具有明显的滞 后性。此外,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决策周期 及付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承建项目规模较大,但销售回款规 模较低。

后续,随着前期投资建设的特许经营权项目陆续转入运营,EPC 项目逐步建 设并收款,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但若未来出现项目建设结算进度大 幅滞后合同约定、项目运营效益不及预期、客户回款周期明显延长、业务规模快 速扩张带来支出大幅增长等情况,将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并对生 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特许经营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为 478,613.33 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 464,096.06 万元,特许经营权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66.08%。特许经营权系公司通过 BOT、PPP、TOT 等模 式开展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权,包括已投入运营的特许经营权,以及特许经 营权项目建造期确认的合同资产。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处理 量不足或合同提前终止等情形,致使相关特许经营权存在计提减值的风险。

(四)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72%、54.68%、63.50%,资 产负债率较高且呈上升趋势。公司报告期内投资建设多个大中型工程项目,资金 支出规模较大,为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内长期债务融资规模同比提高,利息支 出相应增加。此外,受宏观经济及下游部分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 分项目的回款时间较长,对公司现金流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公 司未来偿债能力同比降低,并进而可能引发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五)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71,250.65 万

元、88,397.13 万元、95,766.86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42%、31.48%、34.4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大。

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分阶段或分期收款的特点,且公司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部 门、市政单位、国有企业等,客户信誉度较高、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较强,但付 款程序较为复杂。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收款管理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 果,或下游客户出现项目结算、款项支付节奏放缓等情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 合同资产未能及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 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其中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设备 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也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

市场环境、项目施工现场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 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规模是基于项目所在地市场环境测算得出的,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当地人力成本提高、设备价格上涨等 因素的影响,存在实施投入增加、建设成本提高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项目用地手续等相关文 件尚在办理的情况。若前期审批手续未能如期完成办理或项目施工进度未达预期, 可能存在项目延期建设、无法按期投产的风险。

(七)新增无形资产摊销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建设。项目 建成后,公司的无形资产将增加,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也将有一定增加,若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收益,则公司将面临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 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 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从项目实施、完工到运营使用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若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财政预算安排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募投项目面临营业收入、毛利率、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指 标下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 预期建设进度和收益的风险。

(九)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变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11%、55.57%和

57.01%,而且变动较大,主要由于公司营业收入以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收入为主, 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具有客户需求频次低、项目金额大、主要在约两年内集中 施工并确认收入的特点,而其他业务数量多、各年收入金额相对较小,符合行业 特点。若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取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订单和开拓新客户资源, 则公司的经营规模将面临波动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受 到不利影响。

(十)绿色能源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深耕环境综合治理行业逾十六年,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建设+运 营”的业务模式经验,建设或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十余个,引进和培养了众 多绿色能源相关人才,研发了绿色能源技术,为公司将主营业务延伸至绿色能源 业务做好了人才、技术、经验储备。但如果公司在光伏、储能、氢能等绿色能源 业务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应对新业务可能产生的上网电价波动、产能消化不足 等新问题,或新业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绿色能源业务建设进度或市场效益 不佳,可能存在绿色能源项目不能按期实施、短期内无法盈利或产生经营现金净 流入、盈利及现金流不及预期等风险。

(十一)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光伏项目建设进度迟滞及效益不佳的风险 为紧抓行业机遇,顺应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公司从 2024 年起积极将主营业

务从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延伸至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领域,致力 于构建“环保+绿色能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启动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光伏项目(装机容量 1GW)的开发建设。截至 2025 年末合计投入 13.03 亿元,完成了主要厂区建筑工程、一期(装机容量约 500MW)发电设备采购与安装、主要升压变配电系统的建设等;二期(装机容 量约 500MW)工程待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 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也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 项目施工现场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建设迟滞的风险。另外,近年来, 国家正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该项目未来上网电价可能存在波动。 而且该项目的消纳情况将对效益产生重要影响。未来如出现项目建设迟滞、上网 电价波动、消纳能力不足等问题,该项目将可能效益不佳。

(十二)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70,867.24 万元,同比减少 13.93%,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1,961.97 万元,同比减少 34.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709.22 万元,同比减少 36.38%。公司存在最近一期 业绩下滑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 202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向绿 色能源领域发展、当期投资建设规模较大但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导致当期营业

收入同比降低,以及利息费用提高、应收账款增长及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导致信 用减值损失增加、当期对未达经营预期的两项特许经营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主营业务持续稳定运营、新业务承 接拓展、融资及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行业竞争及优质项目争夺加 剧,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也面临一定挑战。未来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项目运 营情况未达预期或融资成本大幅提高等不利情况,公司可能存在经营业绩继续下 滑的风险,并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2025 年末公司实施了股权 激励计划,预计形成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负面影响。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5

目录..............................................................................................................................10 第一节 释义 ...............................................................................................................13

一、普通术语 ......................................................................................................13 二、专业术语 ......................................................................................................15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8 一、公司基本信息 ..............................................................................................18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8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0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3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86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90 七、合法合规及诉讼、仲裁情况 ......................................................................95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95 九、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100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10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01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03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要点 ................................................................10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06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106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7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0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10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资计划 ....................................................................10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0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110 四、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13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114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15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结论 ........................................................137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38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38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38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3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38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140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4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4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47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说明 ............................148 五、前次募集资金延期情况 ............................................................................149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153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153 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154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54 十、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57 十一、会计师对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57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58 一、经营风险 ....................................................................................................158 二、财务风险 ....................................................................................................161 三、法律风险 ....................................................................................................16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风险 ................................................................164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165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66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66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169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17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71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172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173 发行人律师声明 ................................................................................................174 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175 董事会声明 ........................................................................................................176

第一节 释义

一、普通术语

简称含义
发行人、武汉天源、公 司、上市公司<br><br>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br><br>
控股股东、天源集团指湖北武汉天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天源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br><br>
实际控制人指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天源优势指武汉天源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环武汉指中环环保工程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br><br>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br><br>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疆兴起航指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乐公司指武汉华乐地产拓展有限公司
盛太环保指武汉盛太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曾用名“武汉天源环保装 备制造有限公司”<br><br>
曲靖开源指曲靖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广南丰源指广南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大理开源指大理开源环保有限公司
乌苏宝运指乌苏宝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汤阴天雨指汤阴天雨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汤阴固现指汤阴固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墨玉开源指墨玉开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孟州冠中环保指孟州市冠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社旗永兴源指社旗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汤阴豫源清指汤阴豫源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汤阴永兴源指汤阴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龙净能源广南指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天源数智指武汉天源数智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武汉天源数智工程 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冠中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br><br>
安阳永兴源指安阳永兴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重庆合源指重庆合源环保有限公司
重庆坤源指重庆坤源环保有限公司
简称含义
宜宾翠源指宜宾翠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谷城海域指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赫章丰源指赫章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纳雍开源指纳雍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兴起航指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长葛昌源指长葛市昌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天源能源指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南宁丰源指南宁丰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大姚开源指大姚开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岑溪丰源指岑溪丰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株洲合源指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赤水丰源指赤水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岷县丰源指岷县丰源环保有限公司
广西天源装备指广西天源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开润指江苏开润氢能有限公司
环资公司指武汉天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源水务指武汉天源水务有限公司
南沙创投指广州南沙天源行至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大)会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管理层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
高级管理人员指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指发行人及其前身过往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br><br>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 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br><br>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br><br>指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简称含义
发行人律师、律师指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会计 师<br><br>指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最近一年、最近一期指2025 年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简称含义
垃圾渗滤液、渗滤 液、渗沥液指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进行发酵等生物化学反应,同时在降水 和地下水渗流作用下产生的一种高浓度有机或无机成分的液体
水环境指自然界中水的形成、分布和转化所处空间的环境,是围绕人群空 间及可直接或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水体,其正常功能的各 种自然因素和有关的社会因素的总体
垃圾指失去使用价值、无法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 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合成革及化纤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养殖 废弃物
垃圾焚烧发电指对燃烧热值较高的垃圾进行高温焚烧,在高温焚烧中产生的热能 转化为高温蒸汽,推动汽轮机并带动发电机发电
污泥指污水处理排出的以有机物为主要成分的沉淀物,具有易于腐化发 臭、颗粒较细、比重较小(约为 1.02~1.006)、含水率高且不易 脱水等特点
固体废弃物、固体 废物、固废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 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 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 品、物质
中水、再生水指污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 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市政污水指排入城市排水系统的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入流雨水、管网渗入 水以及达到城市下水道标准的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指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被污染的废水。这种废水在外排前 需要处理以达到相关行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可以通过适当 处理后回用
超滤(UF)指一种以压力为推动力的膜分离技术,其基本原理是筛分过程,在 从反渗透到微滤的分离范围的谱图中,居于纳滤(NF)与微滤(MF) 之间,其分离孔径一般介于 0.001-0.05μm 之间,截留分子量范围 为 1,000-100,000 道尔顿。溶液在压力作用下,溶剂与部分低分子 量溶质穿过膜上微孔到达膜的另一侧,而高分子溶质或其它乳化 胶束团被截留,实现从溶液中分离的目的
纳滤(NF)指一种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的压力驱动膜分离过程,纳滤膜的孔 径范围在几个纳米左右,纳滤对单价离子和分子量低于 200 道尔 顿的有机物截留较差,而对二价或多价离子及分子量介于<br><br>200-2,000 道尔顿之间的有机物有较高脱除率
简称含义
反渗透(RO)指反渗透是渗透的反向迁移运动,是一种在压力驱动下,借助于半 透膜的选择截留作用将溶液中的溶质与溶剂分离的方法,反渗透 膜孔径小于纳米级,在一定的压力下,水分子可以通过反渗透膜, 而源水中的无机盐、重金属离子、有机物、胶体、细菌、病毒等 杂质无法通过反渗透膜,从而使得透过的纯水和无法透过的浓缩 水严格区分
DTRO指碟管式反渗透,其膜片呈碟管式分布,是反渗透的一种形式,主 要用于处理高浓度污废水
COD指用强氧化剂(多为重铬酸钾)使一升被测废水中有机物进行化学 氧化时所消耗的氧量,通常认为 COD 基本上可以表示废水中所有 的有机污染物
BOD指一升废水在好氧微生物作用下进行氧化分解时所消耗的溶氧量, 通常认为 BOD 表示废水中可生物(生化)降解的有机污染物
MBR指Membrane Bioreactor 的缩写,指膜生物反应器,即以膜为载体, 把生物反应(作用)和分离相结合,能改变反应进程和提高反应 效率的设备或系统
MVR指Mechanical Vapor Recompression 的缩写,指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br><br>是利用蒸汽压缩机压缩蒸发产生的二次蒸汽,提高二次蒸汽的温 度和热量,压缩后的蒸汽进入蒸发器作为热源再次使原液产生蒸 发,依靠蒸发器系统自循环达到蒸发浓缩的技术
EPC指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的缩写,指“设计-采购-施 工”,即工程总承包模式。在该模式下,企业与客户签订项目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 作进行承包,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 程验收合格后向客户移交
PC指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的缩写,指“采购-施工”。在该模式下, 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按照已有的设计方案进行采购、施工,工 程施工完成后移交给客户
BOT指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在该模<br><br>式下,客户与企业签订协议,特许企业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 经营与维护,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企业向客户定期收取运营费 用,以此回收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并取得 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企业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客户
BOO指Building-Owning-Operation 的缩写,即“建设-拥有-运营”的缩写。 在该模式下,服务商建设并拥有、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在运营期 内与客户签订协议,收取处理费
PPP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 的缩写,指“公共-民营-伙伴”,即“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 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 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 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TOT指Transfer-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的模式。<br><br>在该模式下,业主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将已经建设好的项目转让 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权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运营维 护,并取得合理的收益,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 设施整体移交给业主
千瓦(kW)、兆 瓦(MW) 和吉指电的功率单位,衡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具体单位换算为 1GW=1,000MW=1,000,000kW
简称含义
瓦(GW)
千瓦时(kWh)、 兆瓦时(MWh)指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 1MWh=1,000kWh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 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Tianyuan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 209 号
主要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 400 号天源天骄大厦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武汉天源
股票代码301127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1 日
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3695318989W
法定代表人黄昭玮
注册资本67,407.4717 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渗滤液的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工业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的技 术研发设计、施工、安装、运营服务;市政污水的工程建设与资源化 利用;环保设备的集成制造销售;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生产、销售; 进口技术设备的引进与应用。(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 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br><br>
联系电话027-82867011
传真027-82867011
邮政编码430000
互联网地址https://tianyuan.group/
电子邮箱tianyuanhuanbao@china-tyep.com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 2025 年末,发行人的总股本和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8,974,1441.3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5,091,19198.67
总股本674,065,335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天源集团200,455,34029.74%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 公司<br><br>66,283,9739.83%
天源优势16,228,7922.41%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6,104,4892.39%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300,0001.97%
中环环保8,027,4591.19%
黄昭玮5,886,6380.87%
刘月芳5,500,8270.82%
泉州海丝海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br><br>5,256,3430.78%
陈晨星3,791,5000.56%
合计340,835,36150.56%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天源集团持有公司 200,455,3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4%,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其中,黄 开明直接持有公司 0.44%的股份,通过天源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29.74%的股份, 通过中环武汉间接控制公司 1.19%的股份;黄昭玮直接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 通过天源优势间接控制公司 2.41%的股份;李娟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黄 开明、黄昭玮和李娟合计控制公司 34.67%的股份。 (四)主要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br><br>质押股份 数量(股)<br><br>占其报 告期末 所持股 份比例<br><br>占报告期 末公司总 股本剔除 回购股份 数量后的 比例<br><br>质押 起始日<br><br>质押 到期日<br><br>质押人质押用途
天源 集团<br><br>10,000,0004.99%1.51%2025 年 11 月 13 日<br><br>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br><br>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br><br>为新疆兴 起航融资<br><br>
股东 名称<br><br>质押股份 数量(股)<br><br>占其报 告期末 所持股 份比例<br><br>占报告期 末公司总 股本剔除 回购股份 数量后的 比例<br><br>质押 起始日<br><br>质押 到期日<br><br>质押人质押用途
手续之日公司提供担保
天源 集团<br><br>100,000,00049.89%15.15%2025 年 9 月 30 日<br><br>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br><br>招银金融 租赁有限 公司<br><br>为新疆兴 起航融资 提供担保<br><br>
天源 集团<br><br>8,540,0004.26%1.29%2025 年 1 月 23 日<br><br>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br><br>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br><br>为自身融 资提供担 保<br><br>
合计118,540,00059.14%17.9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一)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管理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

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国家政策引导和依法监管下, 行业通过市场化机制运行,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有序发展。

(1)行业主管部门

①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部门 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中,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

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提出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及循环经 济发展的重大经济政策、价格改革措施及投资引导方向;衔接平衡相关区域规划、 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牵头推进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发展的综合 协调工作;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重大规划的编制;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 调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促进及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依 据国家产业政策与投资管理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基 础设施项目的政府投资审批、企业投资核准或备案管理;履行项目审批、投资计

划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督职责。

②住建部及地方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

住建部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中,主要聚焦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与市政公 用领域的规划建设、标准制定与运行监管:负责拟订并指导实施城镇及乡村环境 治理相关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与技术标准体系;统筹指导市政公用环境设施的 建设质量安全、运行安全与应急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与 焚烧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节形成工程技 术规范、运行维护标准与检验检测方法。在地方实施层面,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特许经营项目的行业指导与监督 管理;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或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依 据地方政府授权,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治理类市政公用设施特许经营项目 的方案审查、协议签订、履约监管与绩效考核等工作。

  • ③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并实施统 一监管;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制度,核定重 点污染物控制指标,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碳排放统计核算及新污染物治 理等工作;提出生态环境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污染源监管及生态破坏修复 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
  • ④水利部及地方水利部门

水利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 发利用,拟订水利中长期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 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承载能力与纳污总量控制上限, 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按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入河排污口相关管理工作。地方各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 作。

⑤国家能源局及地方能源管理部门 国家能源局作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国家局,负责组织制定电力、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 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绿证政策设计与规则制定,组织建设并指导国 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运行,推动绿证全覆盖和绿电、绿证交易衔接等工作。地方 能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 备案等管理工作。

(2)行业自律组织

①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从事生态环境相关的生产、服务、研发、管理等 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 关为民政部,党建工作机构为中央社会工作部,行业管理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接 受相关部委的业务指导,与全国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共同服务于环 保行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全面绿色转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 务行业;代表会员利益、反映会员呼声,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创新和 技术进步,推动中国生态环境产业发展。

②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是由从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下设生活垃圾焚烧 专业委员会、垃圾渗沥液处理专业委员会、工业固废与危废处理专业委员会等二 十余个分支机构,以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社会为核心,积极发挥全国性社 会组织平台纽带作用,推动我国环境卫生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③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

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民政部批复成立的全国性大型行业 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全国工商联,业务指导单位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长期致力于推进环境产业市场化、 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进程,搭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三大

交流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倡导市场规范化运作,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会员 权益,提供优质服务,谋求会员企业共同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拓展海外 市场,促进企业国际化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年份制定部门主要内容
一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 国宪法》<br><br>2018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br><br>明确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 染,保障公民健康;规定自然资源属于 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侵 占或破坏。<br><br>
二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 国生态环境法典》<br><br>2026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br><br>系统整合现行环保法律,设总则、污染 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发展、 监管与法律责任等编。构建统一治理体 系,统筹污染防控与生态修复,明确各 方权责,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br><br>
2《中华人民共和 国能源法》<br><br>2024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包括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 储备应急、科技创新等九大章节,覆盖 能源全产业链管理。明确国家通过实施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 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br><br>
3《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2020 年修订)》<br><br>2020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br><br>
4《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2018 年修正)》<br><br>2018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编 制文件类型与内容、审批和监督等进行 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br><br>
5《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 (2017 年修正)》<br><br>2017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对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中标制定 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br><br>
6《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 年修正)》<br><br>2017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制订了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分别就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水污染防 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制订 了水污染防治措施,明确了水污染事故 的处置和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br><br>
7《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2016 修 正)》<br><br>2016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br><br>
8《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 (2014 年修订)》<br><br>2014全国人大 常委会<br><br>明确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系, 对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作出了相应规 定,以及相应主体的法律责任。<br><br>
序号名称年份制定部门主要内容
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1《固体废物综合 治理行动计划》<br><br>2025国务院行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致力于构建覆盖源头减量、过程 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 综合治理体系。行动部署了非法倾倒处 置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并加 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br><br>
2《保障中小企业 款项支付条例》<br><br>2025国务院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 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需遵 守本条例。<br><br>
3《排污许可管理 办法》<br><br>2024生态环境 部<br><br>规定排污分类管理、许可申领、按证排 污、监测台账及证后监管,明确法律责 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br><br>
4《基础设施和公 用事业特许经营 管理办法》<br><br>2024国家发展 改革委等<br><br>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 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 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 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 会持续健康发展。<br><br>
5《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名录(2021 年 版)》<br><br>2020生态环境 部<br><br>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该名录。<br><br>
6《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自动监测 数据应用管理规 定》<br><br>2019生态环境 部<br><br>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 据使用制定。<br><br>
7《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 法》<br><br>2019生态环境 部<br><br>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 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编制行为制定。<br><br>
8《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办法》<br><br>2018生态环境 部<br><br>适用于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 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 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 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依法应当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公众参与。<br><br>
9《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表备案 管理办法》<br><br>2016生态环境 部<br><br>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 记表的建设项目。<br><br>
10《城镇排水与污 水处理条例》<br><br>2013国务院明确城镇新区要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要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 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加强对污水排放和 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br><br>
(2)主要产业政策
序 号<br><br>产业政策年份制定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1《关于健全资源环境 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的意见》<br><br>2025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br><br>提出了到 2027 年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 配置体系的建设目标。<br><br>
2《美丽河湖保护与建 设行动方案 (2025—2027 年)》<br><br>2025生态环境 部等<br><br>提出了到 2027 年和 2035 年美丽河湖建 设目标,主要措施包括巩固深化水环境 治理、加强基本生态用水保障、积极推 进水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保护与建 设等。<br><br>
3《关于完善价格治理 机制的意见》<br><br>2025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br><br>对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价格治理 机制提出意见,要求健全促进绿色低碳 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健全促进可持续 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推进非居民 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垃圾处理计量收 费,优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br><br>
4《关于开展 2025 年 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 城市更新行动的通 知》<br><br>2025财政部办 公厅、住 建部办公 厅<br><br>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 市给予定额补助,力争通过三年探索, 城市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 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高,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br><br>
5《乡村全面振兴规划 (2024—2027 年)》<br><br>2025中共中 央、国务 院<br><br>提出了到 2027 年和 2035 年乡村全面振 兴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规划提出要 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源头分类 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 善收运处置,提升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能 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生态 循环农业,推行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 源化、无害化,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 理的监测评估。<br><br>
6《关于进一步深化农 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 村全面振兴的意见》<br><br>2025中共中 央、国务 院<br><br>指出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 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 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 业化管护。<br><br>
7《关于建设美丽中国 先行区的实施意见》<br><br>2025生态环境 部<br><br>为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出 统筹城乡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高标 准建设美丽城市,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 村等意见。<br><br>
8《美丽乡村建设实施 方案》<br><br>2025生态环境 部等<br><br>提出了到 2027 年和 2035 年美丽乡村建 设的主要目标,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推 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 加快农业设施等清洁能源替代等。<br><br>
9《美丽城市建设实施 方案》<br><br>2025生态环境 部等<br><br>提出了到 2027 年和 2035 年美丽城市建 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推进机制、 建设参考指标体系,诸如“无废城市” 建设进展情况、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率等被纳入参考指标。<br><br>
序 号<br><br>产业政策年份制定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10《关于进一步做好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 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 作的通知》<br><br>2024国家发改 委<br><br>要求推进 PPP 新机制项目规范有序实 施,提出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推动 有关特许经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吸引民 营企业参与等。<br><br>
11《可再生能源绿色电 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 则》<br><br>2024国家能源 局<br><br>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 易。<br><br>
12《关于解决拖欠企业 账款问题的意见》<br><br>2024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br><br>对推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作出系统 部署,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监督,强化部 门协同,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拖 欠成因及防范化解举措的研究,合力解 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br><br>
13《全额保障性收购可 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 法》<br><br>2024国家发改 委<br><br>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 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对未达 成市场交易的电量,在确保电网安全的 前提下,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按 照相关规定,采用临时调度措施充分利 用各级电网富余容量进行消纳。<br><br>
14《关于全面推进美丽 中国建设的意见》<br><br>2024中共中 央、国务 院<br><br>提出了到 2027 年和 2035 年美丽中国建 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改革举 措。<br><br>
15《关于加强城市生活 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 维护的通知》<br><br>2024住建部、 生态环境 部等<br><br>提出到 2027 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 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 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 73%以上,城市生 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br><br>
16《关于进一步推进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 导意见》<br><br>2024生态环境 部、农业 农村部<br><br>鼓励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推动专业 化市场主体为主具体负责城乡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逐步将不 同时期、不同主体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及收集系统纳入统一运维范 围。鼓励采取设计、施工和运维总承包 模式。<br><br>
17《关于规范实施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 制的指导意见》<br><br>2023国家发改 委、财政 部<br><br>就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提出要求,明确 2023 年 2 月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 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应按照本指导 意见规定的新机制执行。<br><br>
18《关于促进民营经济 发展壮大的意见》<br><br>2023中共中 央、国务 院<br><br>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本意见围绕持续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 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 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 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 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 氛围等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br><br>
19《关于做好可再生能 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 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br><br>2023国家发改 委、财政 部、国家<br><br>明确对全国生物质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br><br>
序 号<br><br>产业政策年份制定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能源局
20《关于从事污染防治 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 政策问题的公告》<br><br>2023财政部、 税务总 局、国家 发改委、 生态环境 部<br><br>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 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br><br>
21《关于加强县级地区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br><br>2022国家发改 委、住建 部、生态 环境部等<br><br>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 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 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 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 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 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 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 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 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 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到 2030 年,全国县级 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 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 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 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 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 足处理需求。<br><br>
22《乡村建设行动实施 方案》<br><br>2022中共中央 办公厅、 国务院办 公厅<br><br>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本方案明确 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强化农村防汛 抗旱和供水保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 设工程、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 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 动、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等 重点任务。<br><br>
23《环保装备制造业高 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2-2025 年)》<br><br>2022工信部、 科技部等<br><br>通过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补短板”行 动、产品供给能力增强“锻长板”行动、 产业结构调整“聚优势”行动、发展模 式转型“蓄后势”行动,全面推进环保 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br><br>
24《污泥无害化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实施方 案》<br><br>2022国家发改 委、住建 部、生态 环境部<br><br>到 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 施规模不少于 2 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 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 市达到 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 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 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br><br>
25《关于加快推进城镇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 指导意见》<br><br>2022国家发改 委、生态 环境部等<br><br>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br><br>
26《扩大内需战略规划2022中共中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
序 号<br><br>产业政策年份制定部门主要相关内容
纲要(2022—2035 年)》<br><br>央、国务 院<br><br>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 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 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 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br><br>
27《“十四五”城镇污 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发展规划》<br><br>2021国家发改 委、住建 部等<br><br>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 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统筹谋划、 聚焦重点、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加快 形成布局合理、系统协调、安全高效、 节能低碳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 利用新格局。<br><br>
28《关于推进污水资源 化利用的指导意见》<br><br>2021国家发改 委、科技 部等<br><br>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实 施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工程,健全污水 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污水资 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 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 发展、可持续发展。<br><br>
29《“十四五”城镇生 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 施发展规划》<br><br>2021国家发改 委、住建 部<br><br>明确了 2025 年垃圾处置的总体目标: (1)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 60%;(2) 垃圾分类收运能力 70 万吨/日(较 2020 年增长 40%);(3)焚烧产能 80 万吨/ 日(相较于 2020 年末 58 万吨/日增长 38%)、焚烧产能占比达 65%。<br><br>
30《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的意见》<br><br>2021中共中 央、国务 院<br><br>强化溯源整治,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 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对进 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 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狠抓突出生态 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 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 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 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 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 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 细化管理。<br><br>
31《2021 年生物质发 电项目建设工作方 案》<br><br>2021国家发改 委、财政 部、能源 局<br><br>提出在补贴项目上分类管理、在央地分 担上分类管理、在竞争配置中分类管理, 明确申报 2021 年中央补贴的生物质发 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 项目,其中 2020 年 1 月 20 日(含)以 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 2020 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 2020 年底前开工 且 2021 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的项 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 置项目。<br><br>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环保行业整体概况和发展趋势

环保行业以改善生态环境及保护自然资源为核心目标,行业涵盖相关技术研 发、专用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环保工程投资建设及专业化运营服务等。从 污染物角度划分,环保行业治理的对象主要分为废水、废气、土壤、固废、噪声 和放射性物质。环保行业的发展概况及趋势如下:

(1)政策与需求共振,行业增长态势稳健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公众环保诉求持续增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纵深 推进,环保领域监管体系日趋完善,配套产业政策密集落地,推动我国环保产业 持续高质量发展。202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为环 保产业提供了系统性、框架性、长效性的法治指引,有效消除绿色投资不确定性, 为新能源、环保装备、新污染物治理、碳资产管理等开辟“制度性蓝海”,全面 护航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中国环境保护 产业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报告(2024)》,近年来,我国环 保产业营收规模保持在 2.2 万亿元以上,2016 年至 2024 年环保产业收入规模复 合增长率超 9%。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作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 组成部分,更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 (2)环保企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竞争优势越发显著 环卫主管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城投类企业系环保产业核心下游客户,兼具 行业监管或地方国资背景,对环境治理呈现综合化需求,单一设计、施工或运营 服务已难以充分满足。伴随环保标准持续趋严及行业集中度提升,聚焦单一产业 链环节的企业面临较大竞争压力。在此背景下,具备整合技术研发、工艺设计、 装备制造、工程施工与第三方运营等环节,提供全产业链综合服务的环保企业, 正逐步形成显著市场竞争优势。
  • (3)由单一污染物治理转向多种污染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转变

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纵深推进及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要求提升,单一末端 治理已难以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刚性需求;与此同时,“双碳”战略步 入实质性阶段,环保产业正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体系,治理逻辑向减污降碳协

同与资源高值化延伸。当前,各地将城区及产业园区环境要素深化统筹,城乡生 活及工业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全面迈向全链条集成与智慧化运营。未来,掌握核 心工艺、具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且资本实力稳健的企业,将持续拓展高质量发展 空间并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环保细分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1)高难度污废水处理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一般水治理业务是指通过物理法、生物法等手段,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去 除水中的污染物质,使污水的水体能够达到排放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高难度 污废水治理业务主要针对成分复杂、可生化性差、含高盐/高毒/难降解有机物或 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常规物理及生化工艺难以直接达标或稳定运行的工业废水 (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精细化工、医药农药、新能源电池制造、垃圾渗滤液等领 域)。该业务需依托强化预处理、高级氧化、特种膜分离、蒸发结晶及资源回收 等组合工艺,以实现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近零排放(ZLD)或有价物质资源化利 用。

在水资源约束趋紧与环保监管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已由规 模扩张阶段转入存量优化与效能提升阶段。排放标准迭代及精细化管控要求推动 现有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艺升级与资源化利用需求持续释放,相关装备与技术 服务市场呈现结构性增长态势。具体情况如下:

①水资源约束与排放增长双向驱动,高难度污废水处理需求持续扩容

我国水资源禀赋不足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污水排放量攀升形成长期结 构性矛盾,推动高难度污废水处理需求稳步扩张。国家水利部数据显示,我国人 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 35%,近三分之二城市面临季节性或区域性缺水 压力。与此同时,根据《2024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全国城市与县城合 计污水排放量由 2015 年的 559.27 亿立方米增长至 2024 年的 813.02 亿立方米,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25%。

2014 年至 2024 年全国城市与县城污水排放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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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年排放量(亿立方米) 县城污水年排放量(亿立方米)

全国污水排放量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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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4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注:统计范围仅涵盖中国大陆地区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新能源、半导体及化工制药等产业持续高速 发展所产生的成分复杂、含高浓度有机物与重金属的污废水产生量逐年攀升。同 时,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突破 3 亿吨,垃圾焚烧及填埋所衍生的渗滤液等 高难度污废水数量激增,水处理行业的需求结构正加速向高难度、多场景协同治 理与定制化解决方案方向演进。在《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顶层 设计指引下,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被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抓手, 政策端的高标准定位与需求端的刚性增长共同构筑了行业长期向好的基本盘。

②处理效能短板与排放标准升级并行,设施补短板与提标改造释放增量空间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持续推进,污废水处理需求呈刚性增长,治污基础设施

面临“扩容提质”的双重压力。当前,污水处理管网存在县域管网覆盖不足、城 市管网老化漏损等结构性问题,收集效能与处理需求显著错配。此外,管网收集 效能区域分化与排放限值持续趋严,多重因素催化存量设施改造与新建工程加速 落地。2024 年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 通知》,明确以效能为核心推进管网建设,力争 2027 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率达 73%以上。尽管 2023 年全国平均收集率已至 73.63%,但广西、湖北、贵州、 西藏等地区仍低于 65%,存在区域性设施空白。

2023 年全国分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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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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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3 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 注:统计范围仅涵盖中国大陆地区;统计局在 2023 年年鉴公示后未发布更新数据

随着“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及地方实施细则的稳步推进,大量早 期建设的处理单元因工艺老化将难以满足新规,同时,环保标准持续迭代与监管 趋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需求加速释放,驱动工艺升级与高端装备采购周期上 行。此外,财政部对城市更新行动的定额补助政策,管网修复、厂站深度处理单 元改扩建及高浓度废水专项处置工程正快速释放,为具备系统集成与工程总包能 力的企业提供确定性市场机遇。上述因素共同推动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的持 续投资,这为相关特许经营项目带来了高确定性的市场需求与长期可预期的增长 空间。

③高难度污废水全量化处理成趋势,带动行业量价齐升 我国高难度污废水治理传统多采用“预处理+生化+膜分离”工艺,该路线 虽可实现清液达标,但通常会产生约 30%的高盐、难降解浓缩液。过往企业多采 用回用稀释或外委处置,不仅推高综合运维成本,且长期运行易导致系统盐分失 衡、设备腐蚀,并潜藏环保合规风险。在排污许可趋严与重点园区近零排放政策 驱动下,行业正加速向“全量化处理”模式升级,即通过膜浓缩耦合蒸发结晶、 分盐资源化等技术,实现污废水深度减量与无害化处置。目前浓缩液深度处理及 全量化工艺在工业端尚处规模化推广初期,随着高壁垒细分场景的持续渗透,将

直接带动高端环保装备与专业化运营需求释放,推动高难度污废水治理市场实现 量价齐升与空间扩容。

(2)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概况与发展趋势 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及热处理等方法处置垃圾,

以实现不危害人体健康、不污染生态环境的目标。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以卫生填埋和焚烧为主,其中焚烧技术凭借显著的减量化、无害化与资源 化优势,已成为破解“垃圾围城”的核心路径。

序 号<br><br>处理方式简介优点缺点
1卫生填埋在科学选址的基础上,采 用必要的场地防护手段与 合理的填埋场结构,将垃 圾填入已预备好的坑中盖 土压实,然后通过生物、 物理、化学变化促使有机 物分解,从而最大程度地 减缓和消除垃圾对环境的 污染<br><br>投资建设及运营成本 较低、工艺简单、处 理量大,能较好地实 现地表的无害化<br><br>分解缓慢,将长期占 用大量的土地资源, 且垃圾分解过程中会 逐步释放细菌、病毒 等有害物质,并持续 产生包括多种致癌有 机物和重金属污染物 的渗滤液,从而对周 边环境安全构成持续 的隐患<br><br>
2焚烧发电将垃圾通过简单发酵处理 后送入特定的焚烧炉中进 行高温热处理,使垃圾中 的可燃成分在 850℃以上 的环境中充分氧化、燃烧, 并转化为用于发电或供热 的高温烟气和少量性质稳 定的残渣<br><br>垃圾中的有害有毒物 质经高温氧化、热解 而被破坏,燃烧过程 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 飞灰经环保处理后达 标排放,从而最大限 度的实现垃圾无害 化、减量化、资源化 处理<br><br>焚烧法投资大,占用 资金周期长;焚烧对 垃圾的热值有一定要 求;焚烧过程中产生 的“二噁英”问题, 必须有很大的资金投 入才能进行有效处理<br><br>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垃圾焚烧在替代化石能源、控制甲烷排放及参与碳 市场方面的价值日益凸显。截至 2025 年底,全国垃圾焚烧发电厂 1,064 家,焚 烧能力约 113 万吨/日,运营市场规模庞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周期长、现 金流稳定,兼具环保属性与市场化收益,已成为固废处理领域具备长期配置价值 的优质资产。

①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稳步提升,迈入高质量发展与精细化运营新阶段 我国已构建起系统完善的生活垃圾焚烧政策体系,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

向“提质增效”转型。“十三五”至“十四五”期间,国家明确提出并基本实现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及焚烧占比跨越式提升。面向“十五五”时期,根据国

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 号)部署,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严格遵循“存量优化、 协同处置、绿色低碳”原则,重点推进焚烧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渗滤液全量处理 及余热高效利用。同时,相关政策鼓励已建成项目拓展供热供汽功能,支持行业 向“城市能源工厂”与“循环经济枢纽”升级,全面强化全生命周期环境效益。

在政策持续引导下,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并逐步进入 平稳优化期。2015 年至 2024 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数量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厂的数量占比由 24.72%上升至 49.87%。根据住建部《2024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 鉴》及行业运行监测数据,2024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 2.60 亿吨,无害 化处理率稳定在 99.9%以上;其中焚烧处理量约 2.2 亿吨,占比升至 84%以上, 多地已全面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当前,行业新增产能增速趋于稳定,竞争 重心转向存量项目精细化运营、能效提升与碳资产管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全 面迈入以“安全高效、绿色低碳、智慧运营”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②区域分布不均衡,县域增量具潜力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历经近二十年规模化发展,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及处理

率的空间分布呈现显著的区域分化特征。

区域分布不均衡其一体现为南方与北方地区、西部与中、东部区间的梯度分 化。据国家统计局 2024 年数据,各省(区、市)城市焚烧处理量及占比分布如 下图所示,北方整体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量相较南方更低,而处理量占比方面, 西北地区相较其他地区更低,区域产能布局与设施渗透率呈梯度分化格局。

2024 年全国分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城市焚烧无害化处理量及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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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占比 焚烧处理量(万吨) 全国焚烧处理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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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注:统计范围仅涵盖中国大陆地区

区域分布不均衡其二体现为城市与县域间的差异。当前,我国县域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治理已处于较高水平,2024 年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占清运量 的比重达 99.93%,但以焚烧方式处理的垃圾量仍具显著提升空间。根据《2024 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及《2024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全国县城焚烧无害化 处理量占比为 69.37%,较全国城市焚烧无害化处理量占比的 82.63%存在明显的 差距。其中,西藏、青海、宁夏、内蒙古、甘肃等 12 个地区的县城焚烧无害化 处理量占比不到 50%。

2024 年全国分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城市及县城焚烧无害化处理量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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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焚烧占比 城市焚烧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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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24 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24 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 注:1、统计范围仅涵盖中国大陆地区;2、北京、天津、上海为无县制直辖市,故无对

应数据。

当前,我国乡镇区域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整体仍存短板。2024 年全国镇、乡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约为 74.96%,处理能力与规范化水平尚具提升潜力。针 对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瓶颈,国家相继出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 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关 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生 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政策,明确要求加快补齐县域焚烧设施 短板,推动处理能力向建制镇及乡村有序延伸。在国家持续深化“十四五”规划 实施并前瞻衔接“十五五”环保基础设施布局的背景下,相关政策导向持续强化。 同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效能、优化人居环境品质,亦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 建设的重要内涵。综上,县、镇、乡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领域具备因地制宜拓 展的市场潜力与业务空间。

③境外市场空间广阔,行业出海进程有望提速

境外市场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及东南亚地区人口和经济发展活跃,东南 亚大部分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比例低于 10%,中亚主要地区尚无大型公用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运,上述市场区域将步入行业的快速发展阶段。国内企业凭 借资金、技术、产业经验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加速推进焚烧设备与运营经验输出。

  • 2025 年 3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提出支持优势环保装备企业 “走出去”,扩大环保技术和设备出口,明确环保装备制造业绿色、低碳、循环 发展导向。政策引导支持下,行业出海有望再提速。

④“绿证交易”“绿电直连”等为能源消纳提供更多选择

近年来,国家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政策进 一步完善,推动项目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2023 年 8 月,国家发改委、财政 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 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对生物质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2024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 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 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提出推动绿证交易纳入节能考核,明确绿证交易 电量扣除方式;2024 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 法》,正式确立了绿证制度的法律地位。

在政策推动下,2024 年全国集中式项目核发绿证 46.77 亿个,其中生物质发 电 3.81 亿个,占比 8.15%。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4 年全国绿证交易 4.46 亿 个,同比增长 3.64 倍,其中绿证单独交易 2.77 亿个,以跨省交易为主,绿色电 力交易绿证 1.69 亿个,以省内交易为主;全国参与绿证交易的消费主体约 5.9 万个,同比增长 2.5 倍。

此外,随着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开启,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有望参与碳交易,这 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通过碳交易,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减排获得 碳信用,进而转化为经济利益。这不仅能激励企业加大减排力度,还能促进行业 整体技术的提升和环保标准的提高。2025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 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生物质发电等新能 源项目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用户直接供电,实现绿电“点对点”物理溯源。这一 政策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能源销售选择。

(3)污泥与固体废物处理行业发展概况与发展趋势

近年来,污泥与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安全处置问题逐渐引起各级政 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污泥是在水和污水处理过程所产生的固体沉淀物质,按其来源可分为市政污 泥、管网污泥、河湖淤泥和工业污泥。其中,市政污泥是数量最大的一类污泥, 主要指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随着全国污水处理厂数量及处理量的增加,我国 污泥产量亦呈现上升趋势。

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城市建设及居民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 利用价值或被抛弃的固态、半固态及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按其来源与性质, 一般可分为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固体废物。其中,工业固 体废物是产生量最大的一类,主要源于采矿、冶金、化工、电力等制造业环节。 随着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持续深入,亦促使固体废物产量的相应增长。根据 生态环境部于 2025 年 6 月发布的《2024 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全 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 44.7 亿吨,综合利用量为 26.5 亿吨,处置量为 7.8 亿吨;受城镇现代化进程、产业结构升级与环保监管趋严多重影响,固废产生量 仍保持稳步增长,规范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需求持续攀升。

面向“十五五”规划期,国家相关战略部署已明确将污泥与固废的无害化、

资源化利用推向新阶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在“十五五”前期规 划研究中提出的方向,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目标将向 95%以上迈进,并重点强 化沼气回收、建材化利用、土壤改良等资源化路径;同时,“无废城市”建设将 从试点示范转向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并推动 工业固废、建筑垃圾与农业废弃物协同处置。此外,《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 设的意见》及《“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延续性政策亦进一步压实了固 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刚性约束,明确将污泥安全处置纳入地方生态环境 考核体系。

在“十五五”政策导向与生态文明建设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各地污泥及固体 废物规范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需求加速释放,为环保装备制造、处置运营服务、 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及智慧监管平台等领域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与战略机遇。

(三)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壁垒 环境综合治理行业涵盖装备制造、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属多学科交叉系统

工程,涉及材料科学、环境微生物、化学工程与工业自动化等领域。企业需依托 持续研发投入与规模化项目实践沉淀核心技术,方能保持领先优势。近年来国家 环保标准持续趋严并动态升级,推动工艺与装备快速迭代,进一步抬升了技术合 规与工程适配门槛。新进入者缺乏技术积累与项目验证周期,难以短期实现达标 与突破,行业技术壁垒显著。

2、品牌壁垒 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多属地方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涉及高难度污废水及固废处

置,环境敏感性强且社会关注度高。业主方在招标遴选时高度看重企业历史业绩、 品牌声誉与合规记录。品牌价值源于长期稳定的项目交付品质、标杆案例积淀及 市场认可度。新进入者缺乏业绩背书与信任积累,短期内难以获取优质订单,由 此构成行业品牌与业绩壁垒。

  • 3、资质壁垒 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采购主体以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为主,其项目招标通常 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范,设定明确的资质准入与履约要求。相关 资质的申报、升级与维持对企业的资产规模、历史业绩、核心技术人员配置及管 理体系等均设置了严格要求。同时,资质等级直接决定了企业可参与项目的类型、 规模与技术复杂度,从而在行业内形成显著的资质壁垒,对新进入者构成实质性 准入门槛。
  • 4、人才壁垒

环境综合治理领域融合材料科学、微生物学、环境化学及工业自动化等多学 科技术,对人才的复合专业能力要求较高。同时,该类项目具有显著的非标属性, 不同场景下的水质水量、地理气候条件及客户定制化需求差异较大,高度依赖具 备全流程实战经验的专业团队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工程建设与长效运营保障。因 此,行业内企业需构建涵盖技术研发、工程设计、项目运营、市场拓展及综合管 理的复合型梯队,实现技术理论与复杂工程实践的深度融合。由于核心人才的培 育周期长、团队协同与项目经验积累需长期沉淀,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组建具 备技术转化与复杂工程实施能力的专业化团队,从而构成较高的技术与人才壁垒。

(四)公司的市场地位

我国环境综合治理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需求持续释放。当前行业 处于成长期,市场参与者逐步增加,整体呈现企业规模相对分散、市场集中度较 低的阶段性特征。综合技术实力、项目经验与业务布局等因素,现阶段行业内企 业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两个梯队:

竞争梯队特征
第一梯队研发实力较强、核心技术领先,工艺装备先进;产品质量稳定、服务体系完善、 品牌认可度高;可提供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实现全国化布局,具备多污 染物协同治理与复杂工况处理能力<br><br>
第二梯队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核心技术储备与研发投入尚处积累阶段,在工艺成熟度、 产品体系及综合服务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业务多聚焦局部区域,主要提供单一 污染物治理或特定环节的专项产品与服务<br><br>

公司深耕环境综合治理行业逾十六年,为国内早期专业从事环境综合治理行 业的企业之一,拥有先进的核心技术及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历经多年蓬勃发展, 已成为行业领先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商,在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垃圾焚烧 发电等领域形成显著竞争优势,处于行业第一梯队。公司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壹级、水污染治理甲级、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甲级、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 营服务壹级、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服务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资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自主研发

  • 20 余项核心技术,获得有效授权专利 150 余项,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单位、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 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中国垃圾渗滤液治理标杆企业、武汉市企业技术研究开 发中心、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设站单位,自主研发的“高浓度难生化渗滤液全 量化高效处理技术及应用”被湖北技术交易所评定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生 态环境部生态发展中心列入“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垃圾焚烧发电厂 废水资源化处理技术及应用”被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凭借优秀的团队、专业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公司承接的经典项目包括:南 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15.5 万吨/天)、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4 万吨/天)、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 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4 万吨/天)、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600 吨/天)、乌苏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0 吨/天)、获嘉县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建设项目(500 吨/天)、纳雍县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500 吨/ 天)、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00 吨/天)、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 水处理中心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 总承包)项目(900 吨/天)、郑州(西部) 环保能源工程渗滤液及洗烟废水处理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1,500 吨/ 天渗滤液+300 吨/天洗烟废水),得到了政府部门、业界及客户的高度评价及认 可,并获得一系列荣誉。

(五)公司的竞争优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坚持科技引领,通过科技创新促进公司发展动能转换。公司连续十多年 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一直致力于实现研发与核心技术的双重增长,建立并 逐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谋划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加强 科技研发队伍建设,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搭建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推进科 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前沿技术探索,围绕新技术、新设备等领域潜 心研究,在污水处理系统智能控制、再生水资源化与能源化利用等方向巩固技术 优势,持续推动技术研发成果市场化应用,加强项目应用、对外推广,以科技创 新赋能产业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研发了 20 余项核心技术,拥有 150 余项有效专利,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单 位、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武汉市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设站单位,自主研发的“高浓度难生化渗滤液全量化高效 处理技术及应用”被湖北技术交易所评定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生态环境部 生态发展中心列入“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名录。同时,公司持续深化与 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合作,先后与中国科学院浙江研究院签订《石棉尾矿提镁技 术战略合作协议》、与河北工业大学签订《氢能储能合作协议》、与华中农业大 学签订《生物质资源化和项目申报合作协议》、与南方科技大学签订《“AI+物 联网智慧水务控制系统”开发合作协议》,为公司环保与能源板块经营发展提供 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产品与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业务发展,在环境综合治理行业的专用装备 研发制造与集成、工程建造及运营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领先的技 术水平和专业的服务能力,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是细分 领域重要的企业之一。2025 年,公司接连荣获“2024 中国上市公司品牌 500 强”

  • “2024 上市公司年度影响力品牌”“2024 年度固废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
  • “2025 年武汉民营制造业企业 50 强”“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等多 项荣誉。
(3)业务规模与成本优势

公司依托精益化管理体系驱动,多元化业务布局形成规模协同优势,叠加高 效成本管控,持续优化运营效率、严控各项费用,推动经营利润稳步增长。在提 效层面,公司锚定核心生产效能指标深耕细作,持续夯实生产运营基础;运营层 面,紧盯重点成本管控环节,通过强化设备运维管理,有效压降能源消耗与原材 料开支;在采购层面,公司全面推进集中采购模式,多措并举实现采购降本增效; 在管理层面,公司依托智能化管理手段,全面赋能精细化成本管控。

公司多项管控举措协同落地,持续优化整体运营效率,稳步提升生产管理水 平与成本管控能力,推动经营管理模式向标准化、精益化升级,核心运营综合实 力持续增强。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深耕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十余年,积累了众多地方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公用事业单位及大型央企、地方国有企业等高信用等级客户。上述客户自身信用 及资金实力较好,是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开展的重要依托,并且与上述客户的合作 有助于公司借助示范效应进行市场开拓,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此 外,凭借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能够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实现“老客 户新业务”的深度绑定,从而促成新的业务订单,通过原有污水处理项目的良好 运营,进一步拓展至垃圾焚烧发电、固废资源化、绿色能源等新业务领域,实现 从单一工程向综合服务的升级,客户地域分布更加多元,降低了对单一区域的依 赖,增强了订单的可持续性。

2、竞争劣势 (1)公司业务体系优化进程中的业绩贡献滞后

近年来,公司正在向“环境治理+绿色能源”的业务方向发展,绿色能源板 块的产能建设、技术验证与市场导入需经历一定培育周期,短期内与原有业务体 系的协同效能尚未完全释放。受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及运营爬坡规律影响,新板 块利润贡献具有滞后性。公司需持续强化资源整合与精益运营,以实现主营业务 持续稳定发展。

(2)项目拓展面临资金压力 公司近年业务规模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在手订单充足,在建项目数量增长

明显,对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随着环保治理业务承接规模的扩大及绿色能源业 务规模的拓展,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覆盖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水环境治理、绿色能源 等领域,具体产品及服务包括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水处理运 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绿色能源投资及运营等五 大核心业务板块。

1、高端环保装备制造 公司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业务的核心是针对客户需求进行环保领域核心设备 的研发、工艺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加工、装备集成、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售 后服务等。公司具备水处理设备、固废处置设备、环保非标设备及环保耗材等的 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可根据客户的多元化需求选择设备组合并集成成套装备, 实现污染物的稳定、高效处理。同时,公司正在拓展氢能装备、储能装备等智能 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主要设备如下:

①生化处理设备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复合式厌氧 反应器利用培养的厌氧颗粒污泥将有机污染物进行分解、降 解,大幅降低高难度有机废水及垃圾渗滤液的 COD, 同时副产清洁能源——沼气高难度污废水、垃圾 渗滤液、厨余沼液等 处理
膜生物脱氮 反应器通过培养硝化细菌和反硝化细菌将污水中的 COD、氨 氮、总氮降解为对环境无害的氮气、二氧化碳和水高难度污废水、垃圾 渗滤液、餐厨沼液等 处理
集成一体化 污废水处理 系统具有高度集成的特点,一次性完成污废水 COD、BOD 降解和脱氮、除磷、消毒等功能,占地面积小,安装 方便乡镇生活污水、垃圾 渗滤液处理、高难度 污废水处理
②膜深度处理设备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超滤膜集 成装置主要用于实现高浓度悬浮物的泥水分离,可以取代传统 污水处理过程中的二沉池,并保证系统内有较高的污泥 浓度。具有占地面积小、操作简便、分离效果好等特点垃圾渗滤液处理、市 政污水处理、餐厨沼 液处理等
纳滤膜集 成装置一种新型的膜分离技术,截留分子量为200~2000道尔顿, 主要用于二价离子(Ca2+、Mg2+、Fe2+)、三价离子(Fe3+、 Al3+)和有机物的分离,从而使污水得到净化垃圾渗滤液及工业 废水处理
反渗透膜 集成装置利用半透膜的选择截留作用将溶液中的溶质与溶剂分 离。可以有效去除水中的有机物、氨氮、总氮、含盐物 质等杂质垃圾渗滤液及工业 废水处理及海水淡 化、中水回用、脱盐 水制备等
DTRO 膜 集成装置DTRO 膜是反渗透膜的一种,是专门为处理高浓度物料 和废水处理而设计,采用开放式湍流流体动力学原理, 使悬浮固体及污染物不易沉积于膜组件内部。具有进水 水质范围广,预处理要求低,清洗频率低,膜使用寿命 长等特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处理、浓缩液处理 等、工业废水处理
③分离设备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MVR 强 制循环蒸 发器由管式换热器、强制循环泵、蒸汽压缩机、闪蒸罐、锅炉 等组成,通过循环蒸发去除水分。蒸发器具有不易结垢、 不需要频繁清洗、节能等特点垃圾渗滤液全量化 处理
污泥干化 装置由进料仓、混料仓、鼓风机、空压机、负压进料系统、旋 风分离筒、出料螺旋和污泥雾化器系统等组成。通过旋风 干化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可达到 30%以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泥干化
高效沉淀 设备由配药系统、反应池、沉淀池、污泥排放系统等组成。利 用混凝、絮凝反应的吸附、架桥作用,使污水中的硬度物 质生成沉淀,悬浮物结团后通过重力沉淀分离去除垃圾渗滤液预处理、 浓缩液处理、市政污 水处理、工业废水处 理
离子交换 装置由进料系统、树脂系统、再生系统三部分组成,通过树脂 的交换作用,将污水中的污染物去除。垃圾渗滤液处理
④过滤设备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袋式过滤器具有结构新颖合理、密封性好、流通能力强、操作简 便等诸多优点,应用范围广泛、适应性强。滤袋侧漏 机率小,并能快捷地更换滤袋,过滤基本无物料消耗, 操作成本低渗 滤 液 预 处 理 、 MBR 工艺膜前过滤
保安过滤器又称精密过滤器,设置在膜系统前,可去除 5 微米以 上的细小微粒。一般采用不锈钢做外壳,内部装过滤 滤芯纳滤、反渗透膜系统
篮式过滤器主要用于液体管道,过滤管道里的杂物,过滤孔面积 比通径管面积大 2-3 倍,滤网结构与其它过滤网不一 样,因形状像篮子,故名篮式过滤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处理、垃圾中转站渗 滤液处理
自清洗过滤器是一种利用滤网直接拦截水中的杂质,去除水体悬浮 物、颗粒物,降低浊度,净化水质,减少系统污垢、 堵塞等产生,以净化水质及保护系统其他设备正常工 作的精密设备垃圾渗滤液及高难 度污废水处理
活性炭过滤器是一种较常用的水处理设备,采用活性炭作为过滤材 料,可有效吸附水中的各种有机物、悬浮物等脱盐水预处理
多介质过滤器利用一种或几种过滤介质,在一定的压力作用下促使 浊度较高的水通过一定厚度的粒状或非粒状材料,从 而有效去除悬浮杂质。常用的过滤介质有石英砂、无 烟煤、锰砂等再生水处理、脱盐水 处理
砂水分离器砂水混合液进入进料沉淀斗后经过斜板沉淀,水从溢 流槽排出,沉砂经螺旋轴从水中提升出水面后排放市政污水、工业废水 处理
⑤辅助处理设备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污泥脱水加药 装置由溶液箱、搅拌箱、计量泵、自控系统、过滤器等组 成。根据所需药剂浓度,在搅拌箱内配制药液,经投 料器均匀投入溶液箱,经搅拌溶解后用计量泵(加药 泵)向投药点输送所配制的药液污泥脱水系统加药
高效射流曝气 器气水通过曝气器的气液混合室充分混合后,将空气中 的氧溶解到水中,并通过喷嘴喷射出来,提高水体中 溶解氧的浓度,满足硝化反应中硝化菌的供氧需求垃圾渗滤液及餐厨 沼液处理
负压罐串联在泵前吸水管上,使水泵吸水口由负压吸水变为 正压吸水垃圾渗滤液、市政污 水、工业废水等处理
化学除臭设备由加药装置、喷淋装置、反应罐体、负压风机、循环 泵等组成,利用化学药剂吸收气体中的臭气成分,达 到除臭的目的渗滤液处理厂站臭 气处理
生物除臭设备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将臭气中的臭气污染物转化 为简单的二氧化碳、水、硫酸根等无机物,从而从臭 气中去除臭气污染物渗滤液处理厂站臭 气处理
螺旋压榨机由进料斗、压榨螺旋、螺旋管、排渣管和驱动装置组 成,主要用于去除杂质垃圾焚烧厂渗滤液 处理、垃圾中转站渗 滤液处理
刮吸泥机由钢梁,溢流堰、传动装置、稳流筒、中心泥罐、排 泥槽、刮板、吸泥装置、浮渣收集和排出设施、输电 输气装置等组成,用于去除污泥、沉淀物等<br><br>市政污水处理、工业 废水处理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管道混合器无任何机械运动部件的作用下实现流体均匀混合各种管道加药系统

⑥电气装备

设备名称设备简介适用范围
低压固定安装 式成套开关柜一种采用固定式结构、模数化型材组装、 具备高分段能力和良好散热性能的交流 低压配电成套设备主要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压 400V 及以下的电力系统中,作为 发电厂、变电站、工矿企业及高 层建筑等场所的动力、照明及配 电之用
低压抽出式成 套开关柜一种采用模块化、组合式设计的低压抽 出式开关成套设备,其结构紧凑,互换 性强,并通过标准化的功能单元实现高 可靠性配电的交流低压配电成套设备主要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压 4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系统,广 泛用于发电厂、变电站、石油化 工、冶金轧钢等自动化程度高、 对供电连续性和灵活性要求较高 的场所
低压无功功率 补偿柜一种用于提高功率因数的无功功率补偿 装置,适应多种柜体框架,内部安装电 力电容器、电抗器、接触器及智能无功 功率自动补偿控制器的交流低压配电成 套设备主要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压 4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系统中,<br><br>广泛用于工矿企业、公共及民用 建筑、数据中心等需降低线路损 耗并改善电能质量的场所
低压动力成套 开关柜一种采用箱式结构、固定式安装的配电 设备,柜体结构紧凑,布置灵活,可根 据不同的使用需求进行功能定制的交流 低压成套设备主要适用于交流 50Hz、额定电压 4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系统中,<br><br>广泛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 住宅小区及商场等场所的动力配 电和照明配电和自动控制场所
低压自动化成 套控制柜一种以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为核心,可通 过编程集成多种自动控制功能,实现设 备自动化和过程自动化控制的交流低压 控制成套设备广泛适用于电力、冶金、化工、 环保污水处理、轨道交通、恒压 供水、中央空调、食品机械等行 业的工业自动化控制场所
高压铠装移开 式交流金属封 闭开关柜一种户内金属铠装移开式高压开关设 备,柜体采用中置式结构,核心真空断 路器可手车拉出,具有可靠综保控制、 机械联锁和高压五防性能的交流高压成 套设备<br><br>广泛适用于 12kV 三相交流 50Hz 电力系统,广泛用于发电厂、变 电站、工矿企业及高层建筑等场 所,作为接受和分配电能、控制 保护高压线路的场所
2、环保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重点聚焦水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等核心领 域,面向市政、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等各类客户,提供全周期、一体化环保整体 解决方案,业务覆盖项目规划论证、核心技术研发、工艺方案设计、成套设备采 购、工程施工建设至竣工验收交付的全流程。主要承接市政污水处理、工业废水 深度处理、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垃圾处理与资源化、污泥及固废资源化利用设施 等各类环保工程,灵活采用多种经营模式开展工程建设业务。

3、水处理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

水处理运营及第三方服务业务涵盖水处理运营服务与第三方环保服务两大 业务。水处理运营服务主要针对特许经营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站等 设施,提供长期运营管理、水质监测、工艺优化、设备运维等全流程服务;第三 方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模式,为工业园区、市政单位提供污水处 理厂托管运营、供水系统智慧化管理、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处置等特色服务。

4、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

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业务专注各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 化循环利用,业务范围涵盖生活垃圾、市政污泥、餐厨垃圾、飞灰等多品类固废 处理领域,持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市场化运营,实现固废减量化、无害化、 资源化协同发展。

5、绿色能源投资及运营 公司积极布局光伏、储能、氢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加速构建绿色能源产业布

局。目前已落地多个项目,在新疆乌苏落地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光伏项目, 于江苏扬州布局氢能装备产业基地,在南宁建设武汉天源南宁装备产业出口基地 项目。同时,持续外延拓展,先后在江苏、江西、山西等区域布局电网侧独立储 能项目。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流程

1、高端环保装备制造
客户跟踪分析,拟定综合解决方案

未中标

|项目总结|

|---|

投标

中标

签署设备销售合同
方案及产品详细设 计及选型

分类采购或加工

|标准件采购|

|---|

|部分核心产品自主 设计并加工生产|

|---|

|非标准件按图加工|

|---|

设备加工、集成
设备检测、包装、 入库、发货
现场安装、装备集 成、调试
项目验收

|售后服务|

|---|

2、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或水处理运营服务

|项目跟踪|

|---|

未通过 项目评估

|项目总结|

|---|

通过

|项目立项|

|---|

技术方案研究
项目计划
商务报价

|技术方案编制|

|---|

未中标

|项目总结|

|---|

项目投标

中标

|签订合同|

|---|

|项目实施|

|---|

设备采购

|施工分包|

|---|

|工程施工|

|---|

设备加工
现场系统 集成调试

项目验收

|项目移交|

|---|

项目运营

|售后服务|

|---|

注:若项目服务模式为 BOT、PPP、BOO 等特许经营模式,项目验收后继续开展固体 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服务或水处理运营服务;若项目服务模式为 EPC、PC 模式,项目

验收后提供售后服务。

3、水处理第三方服务
项目跟踪
项目尽职调查
制定解决方案<br><br>

|项目总结|

|---|

未中标 项目投标

中标

签署协议
项目建设
项目运营服务

|项目移交|

|---|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商业模式

公司已构建“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与销售”四位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 模式,综合运用特许经营、工程总承包、成套设备产销、第三方委托运营、自主 投资等多元化经营模式。公司依托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优势,实现项目规划、设 计建造、投资开发到长期运营管理的全链条覆盖,可提供从重资产项目投资开发 到轻资产专业化运营的多层次、定制化服务方案,既能有效保障市政公用领域公 共服务需求,也可精准满足工业企业差异化、个性化环保与能源服务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和制度。公司采购的

内容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和分包服务采购两部分。具体如下: (1)原材料采购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通用材料类(如膜、钢材、管材、电缆)、设备 类(如汽轮机、焚烧炉、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电气控制类(如电气 自控设备、仪表)等。公司原材料采购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管理部门按照 需求部门审批后的设备和材料清单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进行比价、谈判或招标, 根据商务条件、服务和质量等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供应商并签订采 购合同,实施采购。采购完成后,根据具体原材料需求,发往工厂或项目现场, 由质量控制部门或项目现场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检测、验收。

(2)分包服务采购

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将非关键的环节进行分包,主要包括土建、非 核心的辅助性安装及零星劳务。公司工程建设发展部门负责完成设备的主要安装 工作,有时会根据项目情况将部分辅助性安装对外分包,并负责土建和零星劳务 分包。公司针对分包服务采购制订了分包工程管理、分包及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和 监控等相关管理制度,并根据服务质量、价格、项目距离等对分包商进行动态调 整。

3、生产模式

公司装备制造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方式。由于客户对产品规格、技术参数、 性能、产品认证等方面具有不同要求,公司一般根据客户的中标合同或需求订单 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公司装备产业发展部下属生产基地根据需求部门审批 的生产计划开展生产,设备生产完成后经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公 司主要设备在工厂完成生产、集成、测试,部分大型设备在现场完成组装、测试。

公司工程建设发展部负责项目现场的统一管理,公司施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由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负责,总体协调配套土建施工及成套装备安装、集成、测 试与系统调试等工作,并严格把控项目工期、质量、成本等具体工作事宜。

各业务板块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运营项目的生产运营及管理,根据公司下达的 年度运营生产指标制定生产计划,并将生产计划分解到各厂站,由各厂站按月度 计划、季度计划完成年度运营生产指标。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接业务,个别项目通过邀 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达成合作。公司参与招标的具体流程为:各区域市场 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信息收集、筛选后,向公司市场部备案,市场部组织相关 部门对项目盈利情况、潜在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立项。立项完成后,公司 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现场考察,出具项目综合解决方案。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时, 公司商务管理部组织报名、投标等工作。项目中标后,公司与客户签署合同。

公司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区域的销售体系,在华东、华中、华北、华南、西 南主要城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或销售团队,负责长期深入跟踪区域内 的项目信息。公司采用“区域深耕”与“总部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能快速调动 优质资源,迅速响应市场及客户需求。

5、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强企”的科技发展战略,始终坚持核心技术以自

主研发为主,具有自身独特的研发体系及技术路线,同时与国内相关科研院所、 高校开展科技研发与交流合作,形成产、学、研一体。

同时,公司作为科创型企业始终注重提升自身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持续加 大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从而为公司的战略发展 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各类研发的具体模式如下:

  • (1)新技术研发。公司结合业务发展战略、当前技术状况和技术发展趋势,

致力于研发具备前瞻性、灵活性、适用性的新技术,以解决行业发展难点及痛点, 以技术引领行业发展,并为公司实现产业链和应用领域的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提 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 (2)新工艺研发。公司通过收集分析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资源能力及

技术基础,持续针对目标应用领域进行新工艺、新方案研究与开发,整合水环境 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绿色能源开发等上下游技术,形成环 境综合治理、绿色能源应用领域的整体工艺解决方案。

  • (3)新设备研发。一方面,公司根据当前技术状况、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

需求,研发制造新设备,解决行业难点和痛点;另一方面,研发部门通过分析使

用中存在的问题、设备结构的合理性、制造成本的经济性,对已有设备进行迭代 设计与开发,提升产品性能、使用便捷性与安全性。

(四)发行人收入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水环境治理业务、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

源再生业务和绿色能源业务,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2023 年度
金额占比 (%)<br><br>金额占比 (%)<br><br>金额占比 (%)<br><br>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置 及 资 源 再生<br><br>97,950.0057.49118,315.7859.6965,285.7933.55
水环境治理72,413.8442.5079,890.0340.31129,303.2566.45
绿色能源27.640.022.930.00--
合计170,391.48100.00198,208.73100.00194,589.04100.00

(五)采购及产量、销量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汽轮机、焚烧炉、烟气处理设备、药剂、钢材等,

各类别原材料细分类别繁多,规格、型号差异较大,难以统计。

公司根据项目需求采购原材料,不同的项目对原材料种类、数量、质量、规 格型号的需求各不相同,平均单价差异较大。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如汽轮机、 焚烧炉、药剂等均为充分市场竞争的商品,公司未对单一供应商或少数供应商形 成重大依赖。

2、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项目具有定制化特点,不同项目采用的设备类别及同 类设备的规格、型号等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无法统计其产能、产量。环保整体解 决方案业务包括工艺设计、原材料与设备采购、设备加工、装备集成、工程施工、 项目调试与试运行等环节,除设备加工在车间完成,其余环节主要在项目现场完 成,其产能主要取决于获取的项目数量、公司配备的人员及项目周期等,无法有 效统计。水处理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业务均在

项目现场实施,其产能主要取决于项目的获取数量、项目设计规模等,其产能亦 无法有效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量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5 年2024 年2023 年
水处理运营及第 三方服务垃圾渗滤液(万吨)104.82137.16181.38
高难度污废水(万吨)8,358.685,468.813,906.31
固体废弃物处置 服务及资源化<br><br>售电量(万度)10,056.532,672.74-
垃圾处置量(万吨)41.078.54-

(六)主要固定资产、物业租赁及无形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发行人的主要房产及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11,116.162,476.90-8,639.2577.72%
运输设备2,530.171,544.60-985.5738.95%
机器设备19,606.5213,620.45-5,986.0730.53%
其他设备1,617.30762.87-854.4352.83%
合计34,870.1518,404.82-16,465.3347.22%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原值=(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原值。

  • (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 截至 2025 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不动产情况如下:
序 号<br><br>权利 人<br><br>坐落不动产证号建筑面积 (m2)<br><br>土地面积 (m2)<br><br>权利性 质<br><br>土地用途房屋用 途<br><br>土地使用期限权利限制
1武汉 天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 585 号<br><br>鄂(2024)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05253 号<br><br>17,814.1635,508.50出让/自 建房<br><br>工业用地工业、交 通、仓储<br><br>至 2061 年 6 月 7 日<br><br>无
2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6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199 号<br><br>195.54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3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3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201 号<br><br>195.54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4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4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213 号<br><br>244.66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5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8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242 号<br><br>244.66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6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1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252 号<br><br>244.66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7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5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269 号<br><br>244.66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8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9 楼 接待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340 号<br><br>51.87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序 号<br><br>权利 人<br><br>坐落不动产证号建筑面积 (m2)<br><br>土地面积 (m2)<br><br>权利性 质<br><br>土地用途房屋用 途<br><br>土地使用期限权利限制
9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2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344 号<br><br>195.54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10武汉 天源<br><br>江岸区京汉大道 1268 号汇金广场办公写字 楼/栋/单元 28 层 7 室<br><br>鄂(2018)武汉市 江岸不动产权第 0016441 号<br><br>195.547,686.41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商业服务办公至 2053 年 8 月 5 日<br><br>无
11武汉 天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 薇湖水岸 34 栋 2 单元 12 层 2 室<br><br>鄂(2025)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11185 号<br><br>109.4385,490.20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城镇住宅 用地<br><br>住宅至 2075 年 11 月 21 日<br><br>无
12武汉 天源<br><br>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209M 地块<br><br>鄂(2025)武汉市 经开不动产权第 0001933 号<br><br>—10,001.94出让商务金融 用地<br><br>—至 2064 年 9 月 11 日<br><br>无
13武汉 天源<br><br>包河区塔川路 9 号雍 龙府 C6 幢 2901<br><br>皖(2021)合肥市 不动产权第 11146379 号<br><br>136.1737,275出让/市 场化商 品房<br><br>城镇住宅 用地<br><br>住宅至 2086 年 7 月 12 日<br><br>无
14武汉 天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兴三路 以南、兴城大道以西<br><br>鄂(2026)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08942 号<br><br>—6,667.30出让商务金融 用地<br><br>—至 2065 年 12 月 24 日<br><br>无
15武汉 天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兴城大 道以东、通江二路以南<br><br>鄂(2026)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08939 号<br><br>—27,680.25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5 年 12 月 24 日<br><br>无
16武汉 天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西 路以南、兴城大道以西<br><br>鄂(2026)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08940 号<br><br>—6,666.67出让商务金融 用地<br><br>—至 2065 年 12 月 24 日<br><br>无
序 号<br><br>权利 人<br><br>坐落不动产证号建筑面积 (m2)<br><br>土地面积 (m2)<br><br>权利性 质<br><br>土地用途房屋用 途<br><br>土地使用期限权利限制
17武汉 天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纱帽正 街以北、兴城大道以西<br><br>鄂(2026)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08945 号<br><br>—7,182.32出让商务金融 用地、公园 与绿地<br><br>—商务金融用地 至 2065 年 12 月 24 日;公园 与绿地至 2075 年 12 月 24 日<br><br>无
18安阳 永兴 源<br><br>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 宝贺路与工业南路交 叉口东南<br><br>豫(2021)安阳市 不动产权第 0013523 号<br><br>—26,441.29出让公共设施 用地<br><br>—至 2071 年 2 月 1 日<br><br>无
19孟州 冠中 环保<br><br>孟州市南庄镇工业路 南侧<br><br>豫(2022)孟州市 不动产权第 0010829 号<br><br>—63,073.79出让工业用地—至 2052 年 4 月 28 日<br><br>抵押
20新疆 兴起 航<br><br>乌苏市古尔图镇辖区新(2025)乌苏市 不动产权第 0003074 号<br><br>—59,611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5 年 6 月 11 日<br><br>无
21谷城 海域<br><br>谷城经济开发区鲍家 湾村<br><br>鄂(2023)谷城县 不动产权第 0000940 号<br><br>—2,846.58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2 年 8 月 14 日<br><br>抵押
22谷城 海域<br><br>谷城经济开发区鲍家 湾村<br><br>鄂(2022)谷城县 不动产权第 0021232 号<br><br>—30,193.93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2 年 1 月 23 日止<br><br>抵押
23龙净 能源 广南<br><br>广南县旧莫乡板茂村 委会珠西公路与 H95 县道交叉口<br><br>云(2023)广南县 不动产权第 0005449 号<br><br>—42,816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3 年 6 月 30 日<br><br>抵押
24曲靖 开源<br><br>师宗县丹凤街道师宗 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旁<br><br>云(2023)师宗县 不动产权第 0002741 号<br><br>—66,781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3 年 7 月 11 日<br><br>无
序 号<br><br>权利 人<br><br>坐落不动产证号建筑面积 (m2)<br><br>土地面积 (m2)<br><br>权利性 质<br><br>土地用途房屋用 途<br><br>土地使用期限权利限制
25赤水 丰源<br><br>赤水市文华街道办事 处严家社区<br><br>黔(2024)赤水市 不动产权第 0002367 号<br><br>—6,247.85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3 年 12 月 4 日<br><br>无
26乌苏 宝运<br><br>乌苏市马吉克工业园 区<br><br>新(2024)乌苏市 不动产权第 0003850 号<br><br>—37,500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4 年 8 月 30 日<br><br>抵押
27岷县 丰源<br><br>岷县茶埠镇大竜村、禾 驮镇立哈村<br><br>甘(2024)岷县不 动产权第 0001767 号<br><br>—38,981.30出让公用设施 用地<br><br>—至 2074 年 7 月 2 日<br><br>抵押
28赫章 丰源<br><br>赫章县六曲河镇江子 村<br><br>黔(2025)赫章县 不动产权第 0008024 号<br><br>—26,570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5 年 6 月 29 日<br><br>抵押
29天源 能源<br><br>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西 路以南、兴城大道以西<br><br>鄂(2024)武汉市 汉南不动产权第 0021497 号<br><br>—6,005.07出让交通服务 场站用地<br><br>—至 2074 年 7 月 14 日<br><br>无
30纳雍 开源<br><br>纳雍县居仁街道办事 处老窖社区<br><br>黔(2025)纳雍县 不动产权第 0044492 号<br><br>—46,863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5 年 9 月 16 日<br><br>抵押
31大姚 开源<br><br>大姚县金碧镇仓街邓 家丫口南永公路东侧<br><br>云(2025)大姚县 不动产权第 0001922 号<br><br>—31,249.49出让公共设施 用地<br><br>—至 2075 年 7 月 29 日<br><br>无
32广西 天源 装备<br><br>南宁高新区连畴路东 面、望天岭路北面<br><br>桂(2025)南宁市 不动产权第 0380712 号<br><br>—63,370.61出让一类工业 用地<br><br>—至 2075 年 8 月 29 日<br><br>无
33江苏 开润<br><br>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 民和村西一组、西二组<br><br>苏(2025)江都区 不动产权第 0034123 号<br><br>—64,237出让工业用地—至 2075 年 11 月 3 日<br><br>无
(2)未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尚有 4 处不动产未取得产权证书,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权利人坐落位置面积(㎡)用途
1武汉天源武汉市汉南区薇湖路 585 号约 400住宅、门卫房
2武汉天源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育才路3,126.79厂房
3曲靖开源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134.81工业用地
4武汉天源阿克喀什乡33,350工业用地

① 宿舍楼及门卫房具体情况

公司宿舍楼及门卫房系在武汉天源自有土地上建造,未超越红线建造,但因 历史、规划原因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因而无法办理产权证。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6 年 5 月

  • 21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武汉天源在座落于汉南区纱帽街微湖西路自有土 地上建造一处门卫房,建筑面积约 20 平方米,以及一处宿舍楼,建筑面积约 380 平方米,该 2 处建筑未超越红线建造,但因历史、规划原因未能办理相关手续, 因而无法办理产权证”,“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本证明出具日期,武汉天源遵守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及规划方面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及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由于宿舍楼及门卫房不是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且未办理产权证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前述两处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就上述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来若因该等无证建筑、土地而给武 汉天源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武汉天源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② 汉南美国都市工业城镇 6A 栋定制厂房具体情况

2010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华乐公司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由公司购买华乐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美国新都市工业城镇的厂房,厂房建筑面积

共 3,126.79 平方米,房屋总价为 5,480,825.12 元。公司购买的该处房产位于武汉 市汉南区纱帽街育才路,因华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导致公司无法办理该处房 产产权登记。该等厂房属于武汉天源,无权属纠纷,该厂房目前已空置。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武汉天源购买位于汉南美国新都市工业园区内的 房产未查到相关办证信息,也未收到产权纠纷情况报告。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 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证明出具日期,武汉天源遵守国家和地方 土地管理及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及 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公司在 2014 年启用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西路工业用地及其上房产作为主要生 产经营场所后,汉南美国新都市工业城镇定制厂房就不再使用。美国新都市工业 城镇定制厂房未能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就上述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来若因该等无证建筑、土地而给武 汉天源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武汉天源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③ 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 134.81 平方米土地

2024 年 9 月 24 日,曲靖开源和师宗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土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师宗县自然资源局出让宗地面积为 134.81 平方米、坐 落于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的土地使用权给曲靖开源,出让价款为 43,139 元, 定金为 9,000 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该等土地价款已付清。

根据师宗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曲靖开 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与我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出让宗地面积为 134.81 平方米,坐落于师宗县工业园区大同片区,出让 价款为 43,139 元,定金为 9,000 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该等土地价款及税 金已付清。

该宗地块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因宗地配套工程尚在 建设,企业计划待工程完工后统一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故该宗地暂 未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无查封、抵押、权属纠纷及土地行政处罚情形,权属

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无实质性办证障碍。 上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证明出具日期,

曲靖开源遵守国家和地方土地管理及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 在因违反有关土地管理及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记录。”

该宗土地面积小,而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就上述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来若因该等无证建筑、土地而给武 汉天源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武汉天源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④ 阿克喀什乡 33,350 平方米土地

2025 年 10 月 30 日,武汉天源与喀什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出让给武汉天源的土地宗地面积为 33,350 平方米,坐落于阿克喀什乡,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出让价款 为 225 万元,定金 45 万元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该等土地价款已付清。该宗地暂 未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

因该宗土地为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项目立项、规划、用地报批 等前期审批手续尚在办理流程中。公司待全部项目前期报批手续办结、具备完整 登记要件后,同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不动产 首次登记,故该宗地暂未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该宗地无查封、抵押、权属纠 纷及土地行政处罚情形,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无实质性办证障碍。上述 情况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就上述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房产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 黄开明、黄昭玮、李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来若因该等无证建筑、土地而给武 汉天源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武汉天源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综上,前述建筑物及土地虽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报告期内武汉天源未因 违反有关土地管理及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将来若因该等无证建筑、土地而给武汉天源造成损失的, 其将以现金全额补偿武汉天源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因此,前述建筑物及土地未办

理产权证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本 次发行构成实质法律障碍。

(3)机器设备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类别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使用主体
1移动式垃圾 渗滤液处理集 成装置10,266.15604.845.89%发行人及子 公司
2榆横工业区工业污水厂蒸发 塘浓盐水处置设备3,569.492,025.4856.74%发行人及子 公司
3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设 备2,256.801,867.8882.77%发行人及子 公司

2、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 17 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br><br>商标注册号有效期限类 别<br><br>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取得 方式<br><br>
1----
---------
73791202010.12.142030.12.13<br><br>11污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污物净化装 置;水净化装置;水软化设备和装置; 水净化设备和机器;水过滤器;供水设 备;过滤器(家用或工业装置上的零件);<br><br>污物净化设备(截止)继受 取得<br><br>--
2----
---------
73791442010.10.212030.10.20<br><br>37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维修信息;管 道铺设和维护;建筑结构监督;建筑施 工监督;砖石建筑;机械安装、保养和 修理;道路铺设;工厂建设;喷涂服务 (截止)<br><br>继受 取得<br><br>--
3----
---------
73792952010.10.212030.10.20<br><br>40水净化;废物和垃圾的回收;废物处理 (变形);废物和垃圾的销毁;净化有 害材料;定做材料装配(替他人);金 属铸造;化学试剂加工和处理;焊接; 材料处理信息(截止)<br><br>继受 取得<br><br>--
4----
---------
73793212011.08.212031.08.20<br><br>42化学分析;化学服务;生物学研究(截 止)<br><br>继受 取得<br><br>--
5----
---------
323226872019.04.072029.04.06<br><br>37建筑施工监督;维修信息;建筑物施工; 管道铺设;砖石建筑(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6----
---------
323245742019.06.212029.06.20<br><br>11冷却设备和装置;供水设备;废水处理 箱;污水净化装置;工业用水净化装置; 水处理用氯化装置;消毒设备;水净化 装置;水过滤器;水消毒器;污水净化<br><br>原始 取得<br><br>--
序 号<br><br>商标注册号有效期限类 别<br><br>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取得 方式<br><br>
设备;水软化设备和装置;污水处理设 备(截止)<br><br>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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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57932019.04.072029.04.06<br><br>42技术研究;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化学 研究;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和开发(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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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77872019.04.072029.04.06<br><br>35广告;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截止)原始 取得<br><br>--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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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01482019.04.072029.04.06<br><br>37建筑施工监督;维修信息;建筑物施工; 管道铺设;砖石建筑(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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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01582019.04.142029.04.13<br><br>40金属处理;垃圾处理;垃圾焚化;废物 和垃圾的焚化;空气净化;废水处理; 废水再处理;水处理;能源生产(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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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07102019.04.072029.04.06<br><br>9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动控制装置;电容 箱;配电箱(电);配电控制台(电); 能源管理用电气控制设备;供热管理用 电气控制设备;热调节装置(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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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25822019.04.072029.04.06<br><br>7垃圾压碎机;废物和垃圾分离机;垃圾 处理装置;废物处理装置;垃圾处理机; 金属加工机械;电子工业设备(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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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67822019.04.142029.04.13<br><br>11冷却设备和装置;气体净化装置;食余 残渣脱水装置;供水设备;废水处理箱; 污水净化装置;工业用水净化装置;消 毒设备;水净化装置;水过滤器;水消 毒器;污水净化设备;水软化设备和装 置;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用氯化装置 (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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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74682019.04.142029.04.13<br><br>42技术研究;环境保护领域的研究;化学 研究;计算机软件的设计和开发(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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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91592019.04.072029.04.06<br><br>7垃圾压碎机;废物和垃圾分离机;垃圾 处理装置;废物处理装置;垃圾处理机; 金属加工机械;电子工业设备(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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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92162019.04.142029.04.13<br><br>35广告;市场营销;进出口代理(截止)原始 取得<br><br>--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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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99852019.04.072029.04.06<br><br>40金属处理;垃圾处理;垃圾焚化;废物 和垃圾的焚化;空气净化;废水处理; 废水再处理;水处理;能源生产(截止)<br><br>原始 取得<br><br>--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商标均未设置任何他项权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未拥有或使用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商标,且公司拥有的商标未许可 第三方使用。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盛太环保共拥有 158 项专利权维持的专利, 其中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3 项,外观设计专利 4 项。截至报告期末, 前述专利均未设置任何他项权利。

①武汉天源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共拥有 128 项专利权维持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9 项,外观设计专利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1发明 专利<br><br>2018.8.312021.1.5利用城镇污水厂污 泥与生活垃圾制备 成型燃料的方法<br><br>ZL201811007628.9至 2038.8.30<br><br>
2发明 专利<br><br>2019.3.282020.8.25一种高速旋流低温 干燥系统、方法及应 用<br><br>ZL201910244432.X至 2039.3.27<br><br>
3发明 专利<br><br>2019.5.232020.7.14垃圾渗滤液处理方 法<br><br>ZL201910434991.7至 2039.5.22<br><br>
4发明 专利<br><br>2019.6.282024.9.6飞灰渗滤液处理系 统以及方法<br><br>ZL201910570967.6至 2039.6.27<br><br>
5发明 专利<br><br>2020.9.292022.12.13一种膜浓缩液无害 化处理系统及方法<br><br>ZL202011049477.0至 2040.9.28<br><br>
6发明 专利<br><br>2020.10.122022.10.4类芬顿复合催化剂 制备方法及其在渗 滤液深度处理的应 用<br><br>ZL202011086659.5至 2040.10.11<br><br>
7发明 专利<br><br>2021.4.12024.10.15一种厨余废水处理 方法及其处理装置<br><br>ZL202110356554.5至 2041.3.31<br><br>
8发明 专利<br><br>2022.3.282023.2.10垃圾渗滤液处理系 统以及处理方法<br><br>ZL202210314134.5至 2042.3.27<br><br>
9发明 专利<br><br>2022.4.182024.8.13一种 PLC 仪表与上 位机的接口参数数 据交换的方法及系 统<br><br>ZL202210404943.5至 2042.4.17<br><br>
10发明 专利<br><br>2022.4.222025.12.26一种 ModBus 仪表数 据的采集方法及系 统<br><br>ZL202210430912.7至 2042.4.21<br><br>
11发明 专利<br><br>2022.7.192023.5.5高浓度有机废水资 源化处理系统及方 法<br><br>ZL202210851442.1至 2042.7.18<br><br>
12发明 专利<br><br>2022.12.212023.12.22一种污泥干燥处理 系统<br><br>ZL202211647700.0至 2042.12.20<br><br>
13发明 专利<br><br>2023.3.62025.2.11一种污水处理系统 及方法<br><br>ZL202310232283.1至 2043.3.5
14发明 专利<br><br>2023.3.62023.12.5一种半导体废水处 理方法及系统<br><br>ZL202310232291.6至 2043.3.5
15发明 专利<br><br>2023.8.282025.8.19一种污泥掺烧固体 废弃物的碳化焚烧 发电系统及工艺<br><br>ZL202311092497.X至 2043.8.27<br><br>
16发明 专利<br><br>2023.9.112025.1.14一种污泥干化预处 理装置及方法<br><br>ZL202311171235.2至 2043.9.10<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1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1.122019.11.19一种离子交换树脂 吸附 DTRO 产水氨 氮的系统<br><br>ZL201920053720.2至 2029.1.11<br><br>
1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1.122019.11.12一种层叠式连续微 波低温真空干燥装 置<br><br>ZL201920051403.7至 2029.1.11<br><br>
1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1.302019.12.10一种垃圾转运站渗 滤液处理系统<br><br>ZL201920159532.8至 2029.1.29<br><br>
2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1.312019.12.10一种生活垃圾渗滤 液隔油除渣装置<br><br>ZL201920175960.X至 2029.1.30<br><br>
2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5.242020.5.15具有生化出水软化 功能的垃圾渗滤液 处理系统<br><br>ZL201920769211.X至 2029.5.23<br><br>
2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5.242020.5.15膜处理装置及垃圾 渗滤液处理系统<br><br>ZL201920765676.8至 2029.5.23<br><br>
2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5.272020.5.15一种厌氧反应器沼 气安全利用系统<br><br>ZL201920772160.6至 2029.5.26<br><br>
2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6.282020.6.2飞灰渗滤液预处理 装置以及飞灰渗滤 系统<br><br>ZL201920986956.1至 2029.6.27<br><br>
2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6.282020.7.14一种飞灰渗滤液处 理系统<br><br>ZL201920986878.5至 2029.6.27<br><br>
2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8.302020.7.7渗滤液处理系统及 减少进水悬浮物和 硫化物的预处理装 置<br><br>ZL201921425919.X至 2029.8.29<br><br>
2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8.302020.7.7垃圾渗滤液处理系 统<br><br>ZL201921425773.9至 2029.8.29<br><br>
2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8.302020.7.7浓缩液减量化处理 系统及垃圾渗滤液 处理系统<br><br>ZL201921425783.2至 2029.8.29<br><br>
2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19.11.12020.10.30一种具有沉淀功能 的撬装蒸发器<br><br>ZL201921868205.6至 2029.10.31<br><br>
3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1.142020.12.8一种垃圾焚烧厂渗 滤液处理系统<br><br>ZL202020072612.2至 2030.1.13<br><br>
3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5.282021.5.14一种垃圾渗滤液固 化处理装置<br><br>ZL202020943850.6至 2030.5.27<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3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8.122021.1.8一种垃圾渗滤液全 量化处理系统<br><br>ZL202021673480.5至 2030.8.11<br><br>
3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32022.1.4膜浓缩液处理系统 及能综合利用余热 的渗滤液处理系统<br><br>ZL202022102673.1至 2030.9.22<br><br>
3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32021.7.30可降低进水胶体物、 硫化物浓度的渗滤 液处理装置及系统<br><br>ZL202022102649.8至 2030.9.22<br><br>
3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32021.7.30一种可防止蒸发装 置起泡的膜浓缩液 处理系统<br><br>ZL202022102747.1至 2030.9.22<br><br>
3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72021.10.8一种用于废水处理 的高度集成化反渗 透膜装置<br><br>ZL202022149760.2至 2030.9.26<br><br>
3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72021.7.30用于废水处理的高 度集成化超滤膜装 置<br><br>ZL202022148950.2至 2030.9.26<br><br>
3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82021.7.30一种提高 DTRO 膜 设备运行稳定性的 预处理装置<br><br>ZL202022164680.4至 2030.9.27<br><br>
3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0.9.282021.9.3一种提高 DTRO 膜 设备运行稳定性的 分体式预处理装置<br><br>ZL202022162638.9至 2030.9.27<br><br>
4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1.112022.4.12一种港口洗舱综合 废水的分质处理系 统<br><br>ZL202120062448.1至 2031.1.10<br><br>
4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4.12022.4.12一种厨余废水处理 装置<br><br>ZL202120673798.1至 2031.3.31<br><br>
4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4.222022.4.12一种污泥烘干与垃 圾焚烧尾气余热综 合利用系统<br><br>ZL202120837208.4至 2031.4.21<br><br>
4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5.132022.2.15用于污泥输送管道 的接头装置以及污 泥输送管路<br><br>ZL202121023348.4至 2031.5.12<br><br>
4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5.182022.2.15一种餐厨垃圾和/或 厨余垃圾破碎分选 设备<br><br>ZL202121067116.9至 2031.5.17<br><br>
4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6.72022.2.1垃圾焚烧发电厂废 水综合处理系统<br><br>ZL202121269143.4至 2031.6.6
4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6.72022.4.12一种洗烟废水资源 化处理系统<br><br>ZL202121255906.X至 2031.6.6
4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6.182022.7.15一种适用于处理垃 圾渗滤液的反渗透 装置<br><br>ZL202121356920.9至 2031.6.17<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4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8.302022.4.12一种融雪剂制备系 统<br><br>ZL202122059365.X至 2031.8.29<br><br>
4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8.252022.4.12一种高效复合式厌 氧反应装置<br><br>ZL202122026020.4至 2031.8.24<br><br>
5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8.252022.4.8一种具有外循环布 水清洁功能的厌氧 反应罐<br><br>ZL202122021380.5至 2031.8.24<br><br>
5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10.122022.8.12全量化垃圾渗滤液 处理系统<br><br>ZL202122448841.7至 2031.10.11<br><br>
5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11.162023.8.11往复式刮泥机及沉 淀池<br><br>ZL202122798840.5至 2031.11.15<br><br>
5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1.11.172022.9.6渗滤液浓缩液处理 系统<br><br>ZL202122823810.5至 2031.11.16<br><br>
5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142022.9.6高效的垃圾渗滤液 预处理装置及垃圾 渗滤液处理系统<br><br>ZL202220098004.8至 2032.1.13<br><br>
5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142022.9.6一种方便维护的垃 圾渗滤液高压 DTRO 膜集成装置<br><br>ZL202220102713.9至 2032.1.13<br><br>
5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262022.12.13一种垃圾焚烧厂渗 滤液纳滤协同高压 反渗透处理系统<br><br>ZL202220217659.2至 2032.1.25<br><br>
5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6.92022.11.22一种循环水冷却装 置<br><br>ZL202221439383.9至 2032.6.8
5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6.92022.12.13一种废水处理用低 温蒸发装置<br><br>ZL202221457476.4至 2032.6.8
5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6.132022.12.13生态浮床、生态浮 岛、污水处理装置及 污水生化处理系统<br><br>ZL202221465251.3至 2032.6.12<br><br>
6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6.272022.11.22一种废水处理用调 酸装置<br><br>ZL202221627079.7至 2032.6.26<br><br>
6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42022.12.13一种集成式高密度 沉淀装置<br><br>ZL202221721079.3至 2032.7.3
6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42022.12.13一种垃圾焚烧厂渗 滤液处理系统<br><br>ZL202221721134.9至 2032.7.3
6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202023.3.7一种可在线清洗的 紫外消毒设备<br><br>ZL202221890867.5至 2032.7.19<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6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8.32022.12.13一种污水预处理用 提篮系统<br><br>ZL202222036380.7至 2032.8.2
6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8.92023.2.14一种 MVR 蒸发系统ZL202222089646.4至 2032.8.8
6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8.92023.5.5喷淋装置及 MVR 蒸 发系统<br><br>ZL202222089893.4至 2032.8.8
6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8.252023.2.14一种螺旋压榨机ZL202222254989.1至 2032.8.24<br><br>
6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8.312023.2.14一种溶解氧探头防 气泡干扰装置<br><br>ZL202222316347.X至 2032.8.30<br><br>
6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9.192023.2.14臭氧反应塔及污水 处理系统<br><br>ZL202222490811.7至 2032.9.18<br><br>
7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0.92023.2.14沼气输送系统ZL202222652522.2至 2032.10.8<br><br>
7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0.102023.3.7一种用于卷式膜元 件性能筛选的装置<br><br>ZL202222690758.5至 2032.10.9<br><br>
7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2.12023.6.20一种高效的砂水分 离装置<br><br>ZL202223267510.4至 2032.11.30<br><br>
7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12.212023.6.20一种污泥旋流雾化 装置<br><br>ZL202223470763.1至 2032.12.20<br><br>
7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2.72023.8.11一种餐厨及厨余垃 圾破袋装置<br><br>ZL202320194417.0至 2033.2.6
7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12023.11.17一种污水深度处理 装置<br><br>ZL202321394371.3至 2033.5.31<br><br>
7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122023.12.5一种基于垃圾渗滤 液短程硝化的氧管 理系统<br><br>ZL202321499672.2至 2033.6.11<br><br>
7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62023.11.17一种用于废水处理 的厌氧反应器<br><br>ZL202321439091.X至 2033.6.5
7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212023.11.17一种用于污水泥沙 分离的装置<br><br>ZL202321612340.0至 2033.6.20<br><br>
7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212024.5.10一种污泥双回转滚 筒干燥机<br><br>ZL202322257254.9至 2033.8.20<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8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7.32024.1.12一种厨余废弃物处 理装置<br><br>ZL202321730021.X至 2033.7.2
8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9.262024.5.10可刮泥和填料清洗 装置以及净化池<br><br>ZL202322610292.8至 2033.9.25<br><br>
8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1.172024.8.13可破除真空的出水 管组件以及水处理 系统<br><br>ZL202323111409.4至 2033.11.16<br><br>
8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1.172024.8.13可防冻的进水管组 件以及水处理系统<br><br>ZL202323111333.5至 2033.11.16<br><br>
8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22024.3.29一种组合式高效除 油装置<br><br>ZL202322072515.X至 2033.8.1
8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242024.6.14一种垃圾渗滤液脱 氮处理装置<br><br>ZL202322295146.0至 2033.8.23<br><br>
8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232024.3.29一种蒸发浓缩装置ZL202322272846.8至 2033.8.22<br><br>
8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9.182024.5.10一种厌氧系统布水 器及 UASB 厌氧系 统<br><br>ZL202322525807.4至 2033.9.17<br><br>
8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312024.5.10一种污泥调质装置ZL202322353909.2至 2033.8.30<br><br>
8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182024.6.14一体化污泥投加装 置<br><br>ZL202322788922.0至 2033.10.17<br><br>
9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182024.7.19一种炉排焚烧系统 及垃圾焚烧发电系 统<br><br>ZL202322789268.5至 2033.10.17<br><br>
9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182024.7.19一种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系统<br><br>ZL202322789214.9至 2033.10.17<br><br>
9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2.152024.7.2一种具有抗震结构 的给水管网<br><br>ZL202323424559.0至 2033.12.14<br><br>
9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2.202024.8.13一种具有多级综合 过滤装置的给水管 网<br><br>ZL202323477872.0至 2033.12.19<br><br>
9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192024.9.3一种能可靠自适应 水位高度的取水系 统<br><br>ZL202322827365.9至 2033.10.18<br><br>
9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192024.9.3一种库区取水系统ZL202322829022.6至 2033.10.18<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9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302024.8.13一种清水池和污泥 处理系统<br><br>ZL202322914375.6至 2033.10.29<br><br>
9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312024.9.3一种污泥浓缩池和 污泥处理系统<br><br>ZL202322936841.0至 2033.10.30<br><br>
9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262024.7.19一种垃圾焚烧处理 系统<br><br>ZL202322875143.4至 2033.10.25<br><br>
9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262024.7.19一种污泥干化处理 系统<br><br>ZL202322875220.6至 2033.10.25<br><br>
10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262024.7.9一种具有脱硫功能 的垃圾焚烧炉<br><br>ZL202322875297.3至 2033.10.25<br><br>
10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1.202024.7.19一种强化生物除磷 装置<br><br>ZL202323145298.9至 2033.11.19<br><br>
10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2.282024.9.3一种泥水净化处理 系统<br><br>ZL202323610197.4至 2033.12.27<br><br>
10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2.292024.9.3一种网格絮凝斜沉 淀池<br><br>ZL202323633455.0至 2033.12.28<br><br>
10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2.272025.1.14一种防沉降开裂的 给排水管网<br><br>ZL202323581076.1至 2033.12.26<br><br>
10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2.282025.1.14一种气水反冲洗滤 池<br><br>ZL202323610676.6至 2033.12.27<br><br>
10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10.72024.6.21一种稳定性较高的 供水管网施工用对 接装置<br><br>ZL202322672234.8至 2033.10.6<br><br>
10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2024.9.3一种含氯烟气的熔 盐净化系统<br><br>ZL202420013439.7至 2034.1.1
10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32024.12.13一种适用于软地基 的排水管网<br><br>ZL202420008767.8至 2034.1.2
10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112024.12.13一种具有过滤浮箱 的排水管网<br><br>ZL202420063081.9至 2034.1.10<br><br>
11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32024.10.1一种生物反应池ZL202420162130.4至 2034.1.22<br><br>
11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32025.2.11一种污水处理系统ZL202420161977.0至 2034.1.22<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11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32024.10.1一种臭氧接触池ZL202420162434.0至 2034.1.22<br><br>
11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32024.10.1一种中心传动单管 吸泥机的撇渣机构<br><br>ZL202420162241.5至 2034.1.22<br><br>
11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2.12025.3.25一种熔盐冷却回收 装置<br><br>ZL202420255880.6至 2034.1.31<br><br>
11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2.12025.4.11一种熔盐炉装置ZL202420264982.4至 2034.1.31<br><br>
11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2.12024.11.12一种盐水净化系统ZL202420264975.4至 2034.1.31<br><br>
11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3.182024.11.12一种厌氧氨氧化污 泥培养装置<br><br>ZL202420541741.X至 2034.3.17<br><br>
11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32024.11.12一种环境检测水样 的样品保存箱<br><br>ZL202420175871.6至 2034.1.22<br><br>
11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4.302025.1.10一种污泥脱水装置ZL202420930919.X至 2034.4.29<br><br>
12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0.312025.10.31一种适用于地下污 水处理厂通风曝气 系统<br><br>ZL202422651038.7至 2034.10.30<br><br>
12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1.152025.10.31一种曝气沉砂池系 统<br><br>ZL202422793641.9至 2034.11.14<br><br>
12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1.182025.10.31一种新型多电极电 解槽<br><br>ZL202422815322.3至 2034.11.17<br><br>
123外观 设计 专利<br><br>2020.9.252021.3.26反渗透膜集成装置ZL202030575240.0至 2030.9.24<br><br>
124外观 设计 专利<br><br>2020.9.252021.3.26管式超滤膜集成装 置<br><br>ZL202030575257.6至 2030.9.24<br><br>
125外观 设计 专利<br><br>2022.7.202022.12.13撬棍ZL202230462878.2至 2037.7.19<br><br>
12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242025.10.31一种高安全性的熔 盐储罐<br><br>ZL202423191063.8至 2034.12.23<br><br>
12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2.232025.12.6一种超声热磁多场 强化的湿污泥机械 破碎装置<br><br>ZL202423169293.4至 2034.12.22<br><br>
序号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12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11.282025.10.21一种污水生物脱氮 除磷系统<br><br>ZL202422931016.6至 2034.11.27<br><br>

注:上表第 126 项、第 127 项、第 128 项专利系发行人与华中科技大学共有。

②盛太环保 截至报告期末,盛太环保共拥有 30 项专利权维持的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24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br><br>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1发明 专利<br><br>2020.12.52023.11.3一种环保污水处理沉 淀装置<br><br>ZL202011406783.5至 2040.12.4<br><br>
2发明 专利<br><br>2022.12.102025.4.8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 磁混凝沉淀一体化装 置<br><br>ZL202211583492.2至 2042.12.9<br><br>
3发明 专利<br><br>2022.3.282023.10.27一种垃圾填埋场的渗 滤液处理装置及处理 方法<br><br>ZL202210313049.7至 2042.3.27<br><br>
4发明 专利<br><br>2024.4.242024.10.1污水深度脱氮除磷装 置及方法<br><br>ZL202410497542.8至 2044.4.23<br><br>
5发明 专利<br><br>2024.12.32025.11.25一种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用渗滤液处理站<br><br>ZL202411759586.X至 2044.12.2<br><br>
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142023.1.17周边传动污泥处理机 及污水沉淀池<br><br>ZL202221835594.4至 2032.7.13<br><br>
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142023.1.17一种周边传动吸泥机ZL202221835686.2至 2032.7.13<br><br>
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142023.1.17一种能可靠调节吸泥 流量的周边传动吸泥 机<br><br>ZL202221838183.0至 2032.7.13<br><br>
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2.7.142023.1.17脉冲布水器及厌氧罐ZL202221838185.X至 2032.7.13<br><br>
1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3.152023.8.11一种管道吊架ZL202320501935.2至 2033.3.14<br><br>
1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62023.12.22一种加药装置ZL202321438358.3至 2033.6.5
1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162023.12.22一种沉沙排沙装置ZL202321559809.9至 2033.6.15<br><br>
序 号<br><br>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1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12023.11.28刮泥设备ZL202321394341.2至 2033.5.31<br><br>
1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6.282023.12.22一种离子交换树脂过 滤装置<br><br>ZL202321677476.X至 2033.6.27<br><br>
1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7.192024.2.23一种药剂投放装置ZL202321916506.8至 2033.7.18<br><br>
1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42024.4.9一种用于气固液模块 化的三项分离器<br><br>ZL202322110536.6至 2033.8.3
1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3.8.212024.4.9一种厌氧罐布水装置ZL202322259632.7至 2033.8.20<br><br>
1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4.192025.3.28污水处理厂节能系统ZL202420835348.1至 2034.4.18<br><br>
1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4.302025.1.10一种曝气系统冷凝水 自动抽排装置<br><br>ZL202420954187.8至 2034.4.29<br><br>
20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5.142025.2.11一种垃圾渗滤液预处 理集成装置<br><br>ZL202421043274.4至 2034.5.13<br><br>
21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7.172025.5.13一种防止雾化污泥沉 积的一级旋流干燥器<br><br>ZL202421698686.1至 2034.7.16<br><br>
22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7.182025.8.22一种带防雨罩带搅拌 的一体化加药装置<br><br>ZL202421707988.0至 2034.7.17<br><br>
23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7.22025.5.13一种碳化炉的高温流 体密封结构<br><br>ZL202421546774.X至 2034.7.1
24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7.172025.6.20一种污泥预干化设备ZL202421693689.6至 2034.7.16<br><br>
25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8.62025.6.20一种 PAM 加药辅助 溶药装置及 PAM 加 药装置<br><br>ZL202421883127.8至 2034.8.5
26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7.302025.6.20一种污水处理装置及 污水处理系统<br><br>ZL202421811641.0至 2034.7.29<br><br>
27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8.202025.8.29一种磷酸盐辅助溶解 装置<br><br>ZL202422012507.0至 2034.8.19<br><br>
28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8.212025.8.5一种砂水分离器ZL202422030737.X至 2034.8.20<br><br>
序 号<br><br>专利 类别<br><br>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专利名称专利号有效期
29实用 新型 专利<br><br>2024.8.82025.8.5一种混药器以及加药 设备<br><br>ZL202421916502.4至 2034.8.7
30外观 设计 专利<br><br>2024.7.82025.3.28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ZL202430424402.9至 2039.7.7
(3)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权利证书的国内软件著作权 有2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号<br><br>著作权人名称登记号发证/备案日 期<br><br>
1武汉天源;王雪霞;鲁傲; 吴德明<br><br>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 管理系统 V1.0<br><br>2023SR05014142023.04.25
2武汉天源;王雪霞;黄昭玮; 李红<br><br>固废环保处理一站式 服务平台 V1.0<br><br>2023SR10065492023.09.04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节之“四、

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之“(六)主要固定资产、物业租赁及 无形资产”之“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1)已取得产权证书的不动产”。

(5)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共 34 个,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合同内容设计规模(吨/日 或立方米/日)<br><br>特许经营期限
1汤阴县污水处 理厂扩建工程 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管理 汤阴县污水处理 厂,并提供污水处 理服务<br><br>20,00025 年(自项目经环保验 收合格正式商业运营之 日起,不含建设期)<br><br>
2古贤镇污水处 理厂 BOT 建设 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管理 古贤镇污水处理 厂,并提供污水处 理服务<br><br>5,00025 年(自项目经环保验 收合格正式商业运营之 日起,不含建设期)<br><br>
3社旗县第二污 水处理厂 BOT 投资建设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管理 社旗县第二污水处 理厂,并提供污水 处理服务<br><br>15,00030 年(自建设期起,含 建设期)<br><br>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合同内容设计规模(吨/日 或立方米/日)<br><br>特许经营期限
4安阳市马投涧 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br><br>建设、运营、管理 和维护安阳市马投 涧污水处理厂,并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br><br>总规模 20,000 近期 10,000<br><br>30 年(自协议签署生效 日起,含建设期 21 个月)<br><br>
5汤阴县污水处 理厂项目<br><br>建设、运营汤阴县 污水处理厂,并提 供污水处理服务<br><br>20,00025 年(自竣工调试结束 的第一天起)<br><br>
6汤阴县产业集 聚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管理 汤阴县产业集聚区 工业污水处理厂, 并提供污水处理服 务<br><br>20,00025 年(自项目正式商业 运营之日起,不含建设 期)<br><br>
7墨玉县城污水 处理设施及管 网新建维护工 程 PPP 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管理 墨玉县城污水处理 设施及管网维护工 程,并提供污水处 理服务<br><br>近期 30,000 远期 50,000<br><br>30 年(含建设期 1 年, 运营期 29 年),公司在 调试期间出水水质符合 合同约定的出水标准,并 经双方对出水水质进行 书面确认或经法定鉴定 机构确认水质合格后,自 水质合格报告出具之日 起则视为正式运营日开 始<br><br>
8蚌埠市渗滤液 处理站浓缩液 处理系统及除 臭系统工程<br><br>BOT 项目建设、运营蚌埠市 渗滤液处理站浓缩 液处理系统及除臭 系统工程,并提供 浓缩液和除臭的处 理服务<br><br>15012 年(含建设期调试期 6 个月、试运营期 6 个月), 自协议确定的项目开工 之日起计算<br><br>
9德阳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渗滤液处理 工程建设运营 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维护 德阳市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渗滤液 处理工程,并提供 渗滤液的处理服务<br><br>300投资-建设-运营-移交期 限为政府授予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 年限(25 年)<br><br>
10黄石市西塞大 排山垃圾填埋 场渗滤液处理 提标改造项目<br><br>为黄石市西塞大排 山垃圾填埋场垃圾 渗滤液处理厂提供 改造、运营和管理 服务<br><br>15010 年(含建设期及试运 行期)<br><br>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合同内容设计规模(吨/日 或立方米/日)<br><br>特许经营期限
11蒲家沟生活垃 圾填埋场渗滤 液处理工程<br><br>PPP 项目组建项目公司,负 责蒲家沟生活垃圾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工程的建设、运营 和维护。由重庆合 源进行蒲家沟生活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处理工程的建设、 运营和维护<br><br>250项目合作期限分为建设 期和运营期。建设期 1 年,从开工日起至项目完 工验收合格后正式运营 之前一日止;运营期 14 年,从项目完工验收合格 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至项 目运营期最后一日止;若 竣工验收提前,则提前进 入运营期,但合作期限仍 为 15 年不变<br><br>
12綦江区城市生 活垃圾填埋场 渗滤液处理工 程 PPP 项目<br><br>由重庆坤源进行綦 江区城市生活垃圾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工程的建设、运营 和维护<br><br>200项目合作期限分为建设 期和运营期。建设期 1 年,自开工日起至项目完 工验收合格后正式运营 之前一日止;运营期 15 年,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 后正式运营之日起至项 目运营最后一日止;若竣 工验收提前,则提前进入 运营期,但合作期限仍为 16 年不变<br><br>
13土默特右旗垃 圾渗滤液 BOT 项目<br><br>建设、运营和管理 土默特右旗垃圾渗 滤液项目,并提供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 务<br><br>10015 年(不含建设期)
14潜江市垃圾处 理场渗滤液处 理服务采购项 目<br><br>为潜江市垃圾处理 场提供渗滤液处理 设备的建设、运营 和维护服务<br><br>2002019 年 2 月 14 日至 2029 年 2 月 13 日<br><br>
15浠水县金山垃 圾填埋场渗滤 液处理项目<br><br>建设浠水县金山垃 圾填埋场渗滤液处 理二期处理设备系 统,并提供一期和 二期渗滤液处理设 施的运营服务<br><br>一期 60 二期 100<br><br>一期运营服务期限: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28 年 10 月 31 日;二期运营服<br><br>务期限: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9 年 2 月 28 日<br><br>
16大理经济技术 开发区天井片 区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 程特许经营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 区天井片区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br><br>40,00030 年(自开工之日起, 含建设期 2 年)<br><br>
17谷城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谷城县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并提供 垃圾处理服务<br><br>50030 年(自发出运营通知 书之日起)<br><br>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合同内容设计规模(吨/日 或立方米/日)<br><br>特许经营期限
18文山州广南县 乡镇污水处理 厂及供排水管 网设施建设投 资、建设、运 营项目<br><br>乡镇污水处理厂、 供排水管网及附属 设施的投资、建设、 运营<br><br>12,80030 年(自项目具备施工 条件之日或双方确认的 开工时间之日起,含建设 期 2 年)<br><br>
19师宗县生活垃 圾城乡一体化 及转运服务特 许经营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师宗县垃圾转运站 及垃圾转运设施、 设备<br><br>单个垃圾转运站 建设处理规模为 10~30 吨/日<br><br>30 年(含建设期 1 年)
20曲靖市师宗县 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30030 年(自项目正式开工 之日起,含建设期 18 个 月)<br><br>
21广南县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垃圾焚烧发电厂及 垃圾转运站,并提 供垃圾处理服务<br><br>1,200(本期 600)30 年(自取得施工许可 证之日起,含建设期 18 个月)<br><br>
22太湖县污水处 理设施运维特 许经营(TOT) 项目<br><br>运营、管理、维护 污水处理厂,并提 供污水处理服务<br><br>50,00030 年
23乌苏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维护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并提供垃 圾处理服务<br><br>60030 年(自正式商业运营 之日起,不含建设期、试 运行期)<br><br>
24孟州市污泥与 工业固废资源 化综合处置<br><br>投资、建设、运营 污泥与工业固废资 源化综合处置中 心,并提供固废处 理服务<br><br>60030 年(自建设开工之日 起,含建设期 24 个月)<br><br>
25获嘉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建 设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50030 年(含建设期和运营 期)<br><br>
26竹山县城乡垃 圾污水综合治 理生态环保<br><br>PPP 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竹山县城乡垃圾污 水综合治理项目, 包括生活垃圾转运 处理、填埋场及渗 滤液处理厂提标升 级、污水管网修复、 餐厨垃圾处理等<br><br>不适用(综合性 项目)<br><br>20 年(自开工日起,含 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br><br>
27岷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协同 城市污泥、餐 厨垃圾处理)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生活垃圾 400 餐厨垃圾 10 污泥 30<br><br>30 年(含建设期 24 个月)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合同内容设计规模(吨/日 或立方米/日)<br><br>特许经营期限
28赫章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500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29怀化市北部生 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生活垃圾 400 餐厨垃圾 15 市政污泥 15<br><br>30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 起)<br><br>
30纳雍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并提供垃圾 处理服务<br><br>50030 年(含建设期 2 年)
31楚雄州楚北片 区垃圾焚烧发 电厂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40040 年(自取得施工许可 证之日起,含建设期 2 年)<br><br>
32南宁四个水质 净化厂及配套 管网特许经营 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4 个水质净化厂及配 套管网项目,并提 供污水处理服务<br><br>155,00035 年(含建设期 2 年)
33岑溪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并提供垃圾处 理服务<br><br>50040 年(含建设期 2 年)
34永善县城第二 污水处理厂及 配套管网项目<br><br>投资、建设、运营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 管网,并提供污水 处理服务<br><br>近期 17,500 远期 35,000<br><br>30 年(含建设期 1 年)
3、租赁不动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租赁不动产情况如下:
序 号<br><br>承租方出租方权属证书不动产坐落用途面积使用期限
1武汉天 源<br><br>新天源地 产<br><br>鄂(2020) 武汉市汉南 不动产权第 0008145 号<br><br>武汉市汉南区 纱帽街兴城大 道 400 号天源 天骄大厦 2 层、<br><br>3-8 层、11-19 层、21-25 层; 共计 21 层<br><br>员工餐 厅、办公<br><br>18,335.04 m2<br><br>2025.04.012025.12.31<br><br>
2新疆兴 起航<br><br>乌苏市兴 融建设投 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 司<br><br>新(2021) 乌苏市不动 产权第<br><br>0002724 号乌苏市古尔图 镇 124 团双河 以北(阔克哈斯 哈沙漠)区域<br><br>实施第七 师胡杨河 市兵地融 合光伏项 目<br><br>37,906.13 亩<br><br>2024.07.302044.07.30<br><br>

除上述租赁外,公司及子公司会租赁部分场所用于员工临时居住或项目公司

临时办公,该等租赁金额较小。 (七)主要经营资质、许可 1、发行人取得的资质、许可及认证证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取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资质、

许可及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 号<br><br>持有 人<br><br>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1武汉 天源<br><br>安全生产许 可证<br><br>(鄂)JZ 安许证 字[2014]009391<br><br>许可范围:建筑施 工<br><br>至 2029.02.10<br><br>湖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 厅<br><br>
2武汉 天源<br><br>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br><br>D24202968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 级;建筑机电安装 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br><br>至 2029.05.16<br><br>湖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 厅<br><br>
3武汉 天源<br><br>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br><br>GR20244200022 0<br><br>高新技术企业至 2027.11.26<br><br>湖北省科学 技术厅;湖 北省财政 厅;国家税 务总局湖北 省税务局<br><br>
4武汉 天源<br><br>工业固废服 务企业资质 证书(一级)<br><br>SSDY202411121 7<br><br>服务内容:工业固 废服务<br><br>至 2027.11.11<br><br>企业标准信 息公共服务 平台<br><br>
5武汉 天源<br><br>湖北省环境 污染治理证 书<br><br>鄂环治 A-039水污染治理甲级;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 置甲级<br><br>至 2027.08.02<br><br>湖北省环境 保护产业协 会<br><br>
6武汉 天源<br><br>环境服务认 证证书<br><br>CCAEPI-ES-SS2024-229<br><br>生活垃圾渗滤液处 理设施运营服务一 级<br><br>至 2027.12.26<br><br>中环协(北 京)认证中 心<br><br>
7武汉 天源<br><br>环境服务认 证证书<br><br>CCAEPI-ES-SS2025-106<br><br>城镇集中式污水处 理设施运营服务一 级<br><br>至 2028.08.14<br><br>中环协(北 京)认证中 心<br><br>
8武汉 天源<br><br>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br><br>0350625Q30157 R2M<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GB/T 50430-2017 标准<br><br>至 2028.08.24<br><br>兴原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br><br>
序 号<br><br>持有 人<br><br>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9武汉 天源<br><br>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br><br>0350625Q30157 R2M-1<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标准<br><br>至 2028.08.24<br><br>兴原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br><br>
10武汉 天源<br><br>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br><br>0350625E20131 R2M<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 标准<br><br>至 2028.08.24<br><br>兴原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br><br>
11武汉 天源<br><br>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br><br>0350625S30128 R2M<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 标准<br><br>至 2028.08.24<br><br>兴原认证中 心有限公司<br><br>
12武汉 天源<br><br>售后服务认 证证书<br><br>45925SC031006 2R1M<br><br>服务能力达到 GB/T 27922-2011<br><br>《商品售后服务评 价体系》规定的要 求:五星级<br><br>至 2028.03.04<br><br>博森检验认 证集团有限 公司<br><br>
13武汉 天源<br><br>企业诚信管 理体系认证 证书<br><br>45924A99CX01 68R1M<br><br>建立的企业诚信管 理体系符合标准: GB/T 31950-2023<br><br>《企业诚信管理体 系》规定的要求<br><br>至 2027.09.17<br><br>博森检验认 证集团有限 公司<br><br>
14武汉 天源<br><br>AAA 两化 融合管理体 系评定证书<br><br>AIITRE-00125II IMS0721902<br><br>符合 GB/T<br><br>23001-2017《信息 化和工业化融合管 理体系要求》、<br><br>GB/T 45341-2025 《数字化转型管理 参考架构》<br><br>至 2028.12.23<br><br>广州赛宝认 证中心服务 有限公司<br><br>
15武汉 天源<br><br>AAA 数字 化转型管理 体系评定证 书<br><br>AIITRE-00125D TMS0024301<br><br>符合 GB/T<br><br>23001-2017《信息 化和工业化融合管 理体系要求》、<br><br>GB/T 45341-2025 《数字化转型管理 参考架构》<br><br>至 2028.12.23<br><br>广州赛宝认 证中心服务 有限公司<br><br>
16武汉 天源<br><br>能源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br><br>GH005-2025EN 2982<br><br>认证范围:环保水 处理设备制造所涉 及的能源管理活动<br><br>至 2028.12.26<br><br>广汇联合 (北京)认 证服务有限 公司<br><br>

2、发行人子公司资质、许可及认证证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子公司获得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

资质、许可及认证证书情况如下:

序 号<br><br>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1安阳永 兴源<br><br>排污许可证91410506MA3X9 U4H8D001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3.11<br><br>安阳市生 态环境局<br><br>
2汤阴豫 源清<br><br>排污许可证914105237942908 626001Z<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10.27<br><br>安阳市生 态环境局<br><br>
3汤阴永 兴源<br><br>排污许可证91410523MA3X4 8428H001C<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2.05<br><br>安阳市生 态环境局<br><br>
4汤阴天 雨<br><br>排污许可证91410523MA40GJ K867001Z<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2.06<br><br>安阳市生 态环境局 汤阴分局<br><br>
5汤阴固 现<br><br>排污许可证91410523MA45L LXE5D001Y<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2.06<br><br>安阳市生 态环境局<br><br>
6孟州冠 中环保<br><br>排污许可证91410883MA9GF T8R0E001V<br><br>固体废物治理、 生物质能发电<br><br>至 2029.12.17<br><br>焦作市生 态环境局<br><br>
7长葛昌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411082MAK4F 05L26001R<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4.16<br><br>许昌市生 态环境局<br><br>
8社旗永 兴源<br><br>排污许可证91411327MA3X9 FYA0R001R<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7.06.09<br><br>南阳市生 态环境局<br><br>
9谷城海 域<br><br>排污许可证91420625MA7FC NQ90F001V<br><br>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br><br>至 2029.09.11<br><br>襄阳市生 态环境局<br><br>
10鹿寨天 源(鹿 寨县城 第一污 水处理 厂)<br><br>排污许可证91450223MAD76 37J8L001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18<br><br>柳州市行 政审批局<br><br>
11重庆合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00117MA5YT 4U4XU001V<br><br>环境卫生管理至 2031.04.15<br><br>重庆市合 川区生态 环境局<br><br>
12重庆坤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00222MA600P QL30001V<br><br>环境卫生管理至 2030.02.01<br><br>重庆市綦 江区生态 环境局<br><br>
13宜宾翠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11502MA6BH N011P001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7.01<br><br>宜宾市生 态环境局<br><br>
14赫章丰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20527MAD4Q QDXX2001V<br><br>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固体废物治 理-生活垃圾焚 烧<br><br>至 2031.02.02<br><br>毕节市生 态环境局<br><br>
序 号<br><br>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15纳雍开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20525MAD7M 7XM66001V<br><br>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br><br>至 2031.05.21<br><br>毕节市生 态环境局<br><br>
16曲靖开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30323MACGL QYT2M001V<br><br>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环境卫生管 理<br><br>至 2030.01.21<br><br>曲靖市生 态环境局<br><br>
17龙净能 源广南<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6PT FKN5Q001V<br><br>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br><br>至 2030.05.22<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18广南丰 源那洒 镇污水 处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2U<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19广南丰 源南屏 镇污水 处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3Q<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20广南丰 源底圩 乡污水 处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4Q<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21广南丰 源曙光 乡污水 处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5U<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22广南丰 源黑支 果乡污 水处理 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6Q<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23广南丰 源珠琳 镇污水 处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7Q<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24广南丰 源珠街 镇污水 处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532627MACXP WCT6K008U<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2.25<br><br>文山壮族 苗族自治 州生态环 境局<br><br>
序 号<br><br>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25大理开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532901MA7N9 M544Q001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2.03<br><br>大理白族 自治州生 态环境局<br><br>
26墨玉开 源<br><br>排污许可证91653222MA784T RL1F001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8.07.08<br><br>和田地区 生态环境 局<br><br>
27乌苏宝 运<br><br>排污许可证91654202MA77D 80P39001V<br><br>生物质能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br><br>至 2030.12.02<br><br>塔城地区 生态环境 局<br><br>
28太湖县 城东污 水处理 厂<br><br>排污许可证91340825MAEM XHCH46001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1.30<br><br>安庆市生 态环境局<br><br>
29太湖县 污水处 理厂<br><br>排污许可证91340825MAEM XHCH46002V<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8.17<br><br>安庆市生 态环境局<br><br>
30土默特 右旗开 源<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150221MA0PW 45B78001Z<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7.07<br><br>-
31武汉天 源旌德 分公司<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341825MA2TQ TJN70001Y<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7.11.15<br><br>-
32广南丰 源<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01Y<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29.06.24<br><br>-
33广南丰 源坝美 镇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09W<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6<br><br>-
34广南丰 源板蚌 乡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0Y<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6<br><br>-
35广南丰 源董堡 乡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1W<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6<br><br>-
序 号<br><br>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36广南丰 源五珠 乡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2X<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7<br><br>-
37广南丰 源杨柳 井乡污 水处理 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3X<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7<br><br>-
38广南丰 源者太 乡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4Z<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7<br><br>-
39广南丰 源者兔 乡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5Y<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7<br><br>-
40广南丰 源篆角 乡污水 处理厂<br><br>固定污染源 排污登记回 执<br><br>91532627MACXP WCT6K016Z<br><br>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br><br>至 2030.04.17<br><br>-
41谷城海 域<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952224-01411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4.10.31<br><br>国家能源 局华中监 管局<br><br>
42孟州冠 中环保<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052125-01233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5.03.26<br><br>国家能源 局河南监 管办公室<br><br>
43曲靖开 源<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963025-01866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5.06.04<br><br>国家能源 局云南监 管办公室<br><br>
44龙净能 源广南<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963025-01887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5.07.22<br><br>国家能源 局云南监 管办公室<br><br>
45乌苏宝 运<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031426-10424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6.07.29<br><br>国家能源 局新疆监 管办公室<br><br>
46赫章丰 源<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962926-01305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6.07.02<br><br>国家能源 局贵州监 管办公室<br><br>
序 号<br><br>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47纳雍开 源<br><br>电力业务许 可证<br><br>1962926-01310许可类别:发电 类<br><br>至 2046.08.20<br><br>国家能源 局贵州监 管办公室<br><br>
48盛太环 保<br><br>安全生产许 可证<br><br>(鄂)JZ 安许证 字[2024]006205<br><br>许可范围:建筑 施工<br><br>至 2027.10.24<br><br>湖北省住 房和城乡 建设厅<br><br>
49盛太环 保<br><br>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br><br>GR202442010256高新技术企业至 2027.11.26<br><br>湖北省科 学技术 厅;湖北 省财政 厅;国家 税务总局 湖北省税 务局<br><br>
50盛太环 保<br><br>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br><br>D242352637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贰 级、环保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br><br>至 2029.08.01<br><br>湖北省住 房和城乡 建设厅<br><br>
51盛太环 保<br><br>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br><br>0350624Q30101R 0S<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19001-2016 /ISO9001:2015标 准<br><br>至 2027.05.12<br><br>兴原认证 中心有限 公司<br><br>
52盛太环 保<br><br>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br><br>0350624E20070R 0S<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24001-2016 /ISO14001:2015 标准<br><br>至 2027.05.12<br><br>兴原认证 中心有限 公司<br><br>
53盛太环 保<br><br>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br><br>0350624S30073R0 S<br><br>管理体系符合: GB/T45001-2020 /ISO45001:2018 标准<br><br>至 2027.05.12<br><br>兴原认证 中心有限 公司<br><br>
54盛太环 保<br><br>售后服务认 证证书<br><br>45925SC0310144 R0S<br><br>服务能力达到 GB/T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务 评价体系》规定 的要求:五星级<br><br>至 2028.04.21<br><br>博森检验 认证集团 有限公司<br><br>
55天源数 智<br><br>安全生产许 可证<br><br>(鄂)JZ 安许证 字[2022]007648<br><br>许可范围:建筑 施工<br><br>至 2028.09.10<br><br>湖北省住 房和城乡 建设厅<br><br>
序 号<br><br>持有人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发证/备案 单位<br><br>
56天源数 智<br><br>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br><br>D242307573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贰级、电力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机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 级、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br><br>至 2029.01.25<br><br>湖北省住 房和城乡 建设厅<br><br>
57天源数 智<br><br>承装(修、 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br><br>5-4-00072-2026承装类三级、承 修类三级、承试 类三级<br><br>至 2032.02.12<br><br>国家能源 局华中监 管局<br><br>
58天源数 智<br><br>建筑业企业 施工劳务备 案证书<br><br>BA442065626-至 2030.08.04<br><br>武汉市自 然资源和 城乡建设 局<br><br>
59环资公 司<br><br>工业固废服 务企业资质 证书(一级)<br><br>SSDY2025060613-至 2028.06.05<br><br>企业标准 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br><br>
60天源水 务<br><br>建筑业企业 资质证书<br><br>D242439408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br><br>至 2031.07.08<br><br>湖北省住 房和城乡 建设厅<br><br>

(八)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了 1 家全资子公司天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该子公司尚未开展实质经营。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未来五年,公司将坚定贯彻“固本拓新、创新引领、管理赋能”的总体战略。 公司将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以市场拓展为关键抓手,以产业协同为坚实

支撑,在巩固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等原有优势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风电、 光伏、储能、氢能等绿色能源新赛道,并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板块。

公司致力于深化“环保+绿色能源”双主业协同发展模式,打造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的环境治理与绿色能源综合服务商,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 可持续的长期价值。

(二)未来公司发展的具体计划 1、环境治理领域 (1)业务模式转型 为把握国内环保市场格局重塑的历史机遇,公司将实施“区域优化+模式升

级+海外拓展”三维战略,构建“高周转、强现金流”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深耕高价值区域 公司在国内中西部地区已有十余年深厚的市场积累,未来战略重心向长三角、

珠三角等高经济发展区域转移;紧抓“无废城市”及工业园区绿色升级政策红利, 重点布局上海、江浙等核心市场;聚焦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垃圾焚烧发电、飞灰 处置及资源化、污泥处置、园区综合治理等高技术门槛领域,打造区域性技术与 服务中心,实现品牌价值与盈利结构的双重优化。

(3)加速国际化布局

将国际化作为核心增长引擎,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针对东南亚、中 亚等地区“垃圾围城”的迫切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成熟技 术与“投、建、营”一体化经验,积极参与大型海外固废处置项目,开辟海外增 量市场。

2、绿色能源领域 (1)风、光项目开发 重点在新疆、内蒙古布局光伏及风电项目,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实现规模化效

益。

(2)电网侧储能布局

在山西、山东、内蒙古、甘肃、宁夏等电力消纳及调峰需求旺盛区域,投资 建设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抢占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资源。

(3)绿氢化工前瞻布局 在新疆、内蒙等地布局“可持续航空燃油”项目,采用“生物质气化+电解

水制氢+费托合成”全流程工艺,探索绿色氢基能源商业化路径。 (4)开拓国际能源市场 在马来西亚等海外市场布局“光储一体化”项目,提升国际能源服务能力。 3、装备制造领域 公司将以未来市场需求为导向,构建辐射国内外的装备制造网络。 (1)氢能装备基地

紧抓扬州打造“长三角氢能装备制造重要基地”的政策机遇,依托区域产业 集聚优势,加快建设集研发、生产、测试于一体的氢能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通过 实现高效率碱性电解槽与核心部件隔膜、电极的规模化量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绿氢装备供应能力,为开拓全球氢能市场抢占先机。

(2)储能装备基地

顺应国家“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要求,聚焦电网 侧储能发展核心赛道。公司规划建设年产 5GWh 大型储能装备生产基地,聚力 完善储能产业链布局,打造区域领先的储能装备制造核心枢纽,助力新型电网侧 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

(3)装备出口基地

基地预计 2027 年全面投产达产,打造面向东南亚区域的全球化储能装备核 心制造枢纽。聚焦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核心品类,深度结合东南亚地域环境、 用电特征与能源需求,定制开发适配本地运行工况的专用储能产品,以本地化产 能与差异化产品布局,加速海外市场拓展,全面赋能公司国际化战略高质量落地。

(4)环保装备基地

立足公司生态环保核心主业,围绕各类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需求,专业化研 发并供应定制化环保成套装备。持续深化核心技术迭代升级,打通技术研发、装 备制造与工程实施全链条,强化技术、产品与项目工程的协同联动效应,进一步

巩固主业优势,提升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 4、科技研发 公司坚持市场导向、创新赋能、效益优先的研发理念,持续加码研发资源投

入,健全创新研发体系,推动前沿技术创新与主营业务升级深度融合,以核心技 术壁垒夯实长期发展根基。

(1)深耕环保核心技术 立足水处理、固废处置核心主业赛道,聚焦行业痛点与治理刚需,重点攻坚

飞灰资源化利用、污泥减量化处置等关键核心工艺。加大自有技术研发攻关力度, 自主打造具备差异化优势的核心工艺包与成套环保装备,持续优化技术方案、提 升产品附加值与场景化服务能力,巩固公司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2)前瞻布局新能源赛道

紧扣“双碳”目标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机遇,稳步切入风光新能源、新型储 能领域,前瞻布局氢能未来产业。依托环保产业积淀,打通技术协同壁垒,逐步 构建“环保+绿色能源”双轮联动、互补赋能的复合型技术体系,培育第二增长 曲线。

(3)提升创新产出效能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统筹布局,强化专利、技术成果的挖掘、申报与转化应用。 整合内外部科研资源,深化产学研协同合作,高效集聚优质创新要素,全面提升 科技研发质效与成果落地能力,以高水平、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成果,全方位支撑 公司整体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强化科技人才引育 持续加大科技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多层次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

激励与发展机制,夯实创新人才队伍根基,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为公司持续 技术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6 年 4 月 17 日发布修改后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财务性投资是指:“(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 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 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 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 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五)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 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 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二)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核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

金融业务的投资)的主要科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账面价值其中: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归母净资产
1货币资金91,943.35--
2其他应收款17,511.11--
3其他流动资产61,523.39--
4长期应收款1,980.001,980.000.59%
5长期股权投资2,170.35--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5,000.00--
7其他非流动资产41,550.545,693.521.68%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br><br>3,960.003,960.001.17%
合计11,633.523.44%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的账面价值为 91,943.35 万元,主要为 银行存款、保函保证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7,511.11 万元,主要为

股权收购意向金、往来款、保证金、征地款、押金等。其中,股权收购意向金是 公司为收购新疆兴起航 49%股权,向乌苏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预付的意向金。 新疆兴起航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收购交易完 成后,将成为天源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交易系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 并购投资。征地款系广南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用地相关款项。往来款主 要为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光伏项目建设计划,将截 至报告期末预付款余额 6,680.22 万元转入的款项。保证金、押金主要系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产生,上述款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1,523.39 万元,主要 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主要系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1,980.00 万元,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3,960 万元,均系公司向鹿寨投资提供的借款。为拓 展客户资源,深化客户合作关系,公司于 2021 年、2022 年及 2024 年与鹿寨投 资签订多项《借款合同》,并分别向鹿寨投资实际提供长期借款 5,000 万元、5,000 万元和 2,000 万元,共计 12,000 万元,借款利率 6%。截至 2025 年末,尚未收回 的借款金额 6,000 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4,000 万元,超过 一年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2,000 万元。公司对上述应收借款相应计提了坏账准备, 截至 2025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3,960 万元,超过一年的 长期借款为 1,980 万元。

公司向鹿寨投资提供借款,虽属于借予他人款项,但该等借款的目的主要为 拓展客户资源,深化客户合作关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基于谨慎性 考虑,仍将该等借款从严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170.35 万元系对武汉城

排、横州绿城及鄂州恒源的股权投资形成的。

武汉城排成立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为 40%。武汉城排主要是为了实施武汉市陈家冲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 站提标改造工程 BOT 项目而设立,主营业务为渗滤液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 管理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横州绿城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49%,主要是为了实施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项目而设立,主营业务为水 质净化厂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鄂州恒源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注册资本 9,452.53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为 20%,主要是为了实施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设立,主营业务为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为 5,000.00 万元,系子公司三亚天

源于 2025 年 12 月参与豪特节能的股权收购及增资款,截至 2025 年末三亚天源 对豪特节能的持股比例为 3.46%。

公司深耕环境综合治理行业十六余载,具有电气设备独立研发制造能力和丰 富的大型工程建设经验,而且该等电气设备与工程建设服务正是数据中心建设必 需的设备与服务。因此,为顺应人工智能发展浪潮,实现公司电气装备制造、工 程建造等业务在数字科技领域的应用,公司自 2024 年下半年起先后设立或变更 成立了武汉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数字事业发展部、武汉天源数智工程有限公 司等子公司或职能部门,专门从事数据中心业务的开发与经营工作。豪特节能作 为我国数据中心领域领先的能源管理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大量需要购买电气设 备产品、工程建设服务的数据中心相关产业资源。公司本次投资能够利用豪特节 能在数据中心领域的产业链资源帮助公司获取相关订单,助力公司将电气设备销

售、工程建设服务等已有业务延伸至下游数据中心领域,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获取渠道、客户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41,550.54 万元,主要为按流 动性列示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及质保金、投资合伙企业、预付工程设备款、预 付土地租赁费等。其中,按流动性列示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及质保金、预付工 程设备款、预付土地租赁费均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 至 2025 年 12 月末,投资合伙企业期末余额为 5,693.52 万元,主要是对南沙创投 的出资额 5,000.00 万元及投资收益。南沙创投成立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 系有限合伙人,于 2023 年 10 月及 2025 年 10 月分别出资 2,500 万元,共计 5,000 万元,并持有其出资份额的 50%。该笔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向鹿寨投资提供借款余额 6,000 万元,投 资 5,000 万元持有南沙创投 50%的出资份额,属于财务性投资,除此之外,公司 不存在已持有或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上述向鹿寨投资提供借款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投资南沙创投形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合计为 11,633.52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44%, 占比较小,未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认定的“最近 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董事会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今,公司已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对南沙创投新增实缴出资 2,500 万元、对广东行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300 万元,合计 2,80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水处理运 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高端环保装备制造及绿色能源业务,不属于投资类金融机

构,未进行投资类金融业务,亦无拟实施投资类金融业务的计划。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 务公司的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 情况,亦无拟投资金融业务的计划。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南沙创投新增实缴出资 2,500 万元,该笔投资属

于财务性投资。

  • 2026 年 5 月 6 日,公司与广东行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江涛、

广州锐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增资协议,向广东行至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增资 3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其 13.04%的出资份额。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实际缴纳上述 300 万元增资款。该笔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亦无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 投资计划。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

并购基金的情形,亦无拟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计划。 5、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况,

亦无拆借资金的计划。

6、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

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亦无拟实施委托贷款的计划。 7、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

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亦无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 计划。

综上所述,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对南沙创投新增实缴出资 2,500 万元,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广东行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增资款 300 万元, 上述投资合计 2,800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除上述情况外,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 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 资)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拟融资金额低于 项目预计资本性支出投资总额,两者差额超过上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 前六个月至今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因此上述财务性投资已从本次融资金额中实际 扣减。

七、合法合规及诉讼、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 的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现任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 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最近三年不 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 年度,公司的主要业绩指标与 2024 年同期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同比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70,867.24198,531.85-13.93%
项目2025 年度2024 年度同比变动幅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961.9733,324.28-34.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净利润<br><br>20,709.2232,549.43-36.38%

202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70,867.24 万元,同比减少 13.93%,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1,961.97 万元,同比减少 34.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709.22 万元,同比减少 36.38%。最近一期,公司营 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下滑。

为紧抓行业机遇,顺应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公司从 2024 年起积极将主营业 务从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延伸至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领域,致力 于构建 “环保+绿色能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2025 年度,公司 在巩固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原有主营业务的同时,大力开发建设绿色能 源业务。由于公司人力、资金等资源配置至绿色能源业务,2025 年度公司投资 建设的环保整体解决方案项目放缓,而绿色能源尚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未形成大 规模收入,导致公司 2025 年业绩下滑。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大于营业收入的降幅,主要系:(1) 为应对特许经营权投资建设及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借款规模增长较大,利 息费用增加,且前期募投项目大额建设导致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利息收入减 少,当期财务费用同比增长 46.86%;(2)鉴于部分客户回款困难,2025 年度公 司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此外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同 比增长,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相应增加,导致公司 2025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同比 增长 212.25%;(3)2025 年度由于部分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情况未达 预期,公司经减值测试后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 482.02%。

因此,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与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期业绩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公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变化额同比变化幅度
营业收入鹏鹞环保165,867.34190,971.93-25,104.59-13.15%
伟明环保623,573.78717,109.53-93,535.75-13.04%
三峰环境555,908.39599,085.83-43,177.44-7.21%
上海环境625,833.16626,072.16-239.00-0.04%
金科环境52,343.6961,710.53-9,366.83-15.18%
节能国祯367,237.08383,734.45-16,497.36-4.30%
碧水源778,427.11854,936.54-76,509.43-8.95%
中赋科技95,469.8695,746.21-276.35-0.29%
军信股份274,781.66243,064.8231,716.8413.05%
华骐环保35,522.9627,941.527,581.4427.13%
中持股份102,507.17105,797.05-3,289.88-3.11%
平均值334,315.66355,106.42-20,790.76-2.28%
武汉天源170,867.24198,531.85-27,664.61-13.93%
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 润<br><br>鹏鹞环保17,036.6015,890.511,146.097.21%
伟明环保221,349.30270,387.99-49,038.68-18.14%
三峰环境123,095.68116,813.136,282.555.38%
上海环境60,314.1357,539.802,774.344.82%
金科环境3,778.626,679.29-2,900.66-43.43%
节能国祯35,605.5936,666.79-1,061.21-2.89%
碧水源6,098.315,858.50239.814.09%
中赋科技6,831.145,926.69904.4515.26%
军信股份71,657.5053,627.7718,029.7333.62%
华骐环保-3,974.62-4,173.16198.544.76%
中持股份-10,582.73-11,692.371,109.649.49%
平均值48,291.7850,320.45-2,028.671.83%
武汉天源21,961.9733,324.28-11,362.31-34.10%
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 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br><br>鹏鹞环保8,158.3410,685.39-2,527.05-23.65%
伟明环保209,811.73261,889.49-52,077.76-19.89%
三峰环境119,707.72115,532.604,175.123.61%
上海环境58,683.4155,538.293,145.125.66%
金科环境3,496.836,225.26-2,728.42-43.83%
节能国祯34,492.8636,632.57-2,139.70-5.84%
项目公司简称2025 年度2024 年度变化额同比变化幅度
碧水源2,267.293,348.15-1,080.86-32.28%
中赋科技6,083.225,529.26553.9710.02%
军信股份68,459.9349,988.0618,471.8636.95%
华骐环保-3,981.02-4,236.71255.696.04%
中持股份-10,840.96-13,640.362,799.4020.52%
平均值45,121.7647,953.82-2,832.06-3.88%
武汉天源20,709.2232,549.43-11,840.21-36.38%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滑,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 平同比略有增长,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水平变化趋势保持一致,均呈下降趋势。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变化幅 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所差异,主要是不同企业之间的业务规模和侧重品类、投 资收益及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因素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 ① 中持股份、华骐环保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连续亏损,公司及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上述期间连续盈利,存在明显区别。中持 股份受到收购子公司经营不达预期、部分客户支付能力下降、账期延长等因素影 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应收款坏账准备等金额合计 2.01 亿元,导致 2025 年度大额亏损。华骐环保受到部分客户结算延迟与项目回款周 期延长等因素影响,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此外华骐环保的管理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3.92%,高于公司及其他可比上市公司。上述两家可比上市 公司亏损主要是其自身经营等情况导致,公司及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均 盈利,因此公司与上述两家亏损可比上市公司的业绩差异具有合理性。

  • ② 军信股份、中赋科技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

为 33.62%、15.26%,明显高于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增幅水平。军信股份 主要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污水污泥飞灰填埋项目建设运营、生活垃 圾中转处理等业务,业务范围除了湖南省内还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25 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 13.05%,销售毛利率 55.31%,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较强的盈利能力导致其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高。中 赋科技 2025 年度通过置换高息存量贷款的方式有效降低债务融资利率,当期财 务费用降低较大。因此公司与军信股份、中赋科技的业绩差异具有合理性。

  • ③ 碧水源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09%,主要是

当期取得政府补助 4,753.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同比降低 32.28%,与公司差异较小。

  • ④ 金科环境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及营业收入降幅均

大于公司,主要是金科环境处于业务转型阶段,加大了水处理机器人与 AI 智能 体等新产品或业务的市场推广,并主动控制市政类传统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 的市场开发工作,减少该类项目订单的获取,由于新运营项目尚处成长阶段,导 致收入及利润规模下降较大。

  • ⑤ 鹏鹞环保、伟明环保营业收入同比降幅均在 13%-14%的区间,与公司收

入变动较为接近。鹏鹞环保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7.21%, 主要是鹏鹞环保将购买的基金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当期基金形成的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1,563.97 万元大幅高于上一年度的-1,699.13 万元;伟明环保 2025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降低 18.14%,与公司均呈下降趋势,但降幅 低于公司,主要是伟明环保 2025 年度对联营企业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 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8,089.25 万元,该联营企业主营锂电池新材料业务,2025 年 度多条生产线陆续稳定投产或进入调试阶段,当期收入及政府补助规模较大。上 述投资收益因素加剧了相应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利润波动差异。

  • ⑥ 节能国祯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367,237.08 万元,其中 68.06%来源于运

营服务,运营业务在特许经营权期间稳定性较高,业绩波动相对较低。公司 2025 年度与之相近的运营服务类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仅 23.17%,环保整体解 决方案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5.92%,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收入受到不同的大 中型项目集中建设期间收入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二者业绩波动存在合理差异。

  • ⑦ 上海环境长期从事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及污水处理厂投资运营,业

务规模较大,三峰环境长期从事以垃圾焚烧为核心的固废整理领域,上述两家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较大,2025 年度收入规模分别达 625,833.16 万元、 555,908.39 万元,且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运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整体经营较为 成熟稳定,2023 年至 2025 年整体业绩波动较小。公司的垃圾焚烧业务在报告期 初逐步拓展,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上述两家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是 公司营业收入 170,867.24 万元的约 3.66 倍、3.25 倍,2025 年度公司收入规模、

业务细分类型及收入比例与上海环境、三峰环境具有明显差别,导致业绩变动存 在差异。

综上,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下降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变化趋势一致,但由于各公司的业务结构、客户结 构及利润规模等存在差异,具体变动情况也有所差异,整体符合行业特征。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将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由于公司 2025 年度长期借款规模增长较大导致利息费用提高、应收账款增长及对部分客户单项 计提导致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当期对未达经营预期的两项特许经营权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

为应对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公司采取如下措施:(1)加强资金管理及投资 项目管理,采取多渠道融资途径,降低融资成本,并关注项目预期收益和建设进 展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计随着公司大额投资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及后续 募集资金逐步到位,公司资金情况改善,财务费用水平将相应缓解。(2)加强 对运营项目的跟踪管理,加强赊销回款管理,降低减值损失风险。公司将保持审 慎经营原则,提高管理水平,保持及提高特许经营权资产的运营效率和效益,加 强客户回款管理,提高回款效率,降低应收款风险,降低上述因素对公司后续业 绩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业绩下滑的不利因素尚未完全消除,公司已制定了应对策略,预 计相关不利因素不会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业绩下滑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针对最近一期业绩下滑 的情形,已作出重大风险提示,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特 别风险提示”之“(十二)公司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九、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2026 年 6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6〕第 471 号)。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环保产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国家发 展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之一。2024 年,中共 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加快补齐城镇污 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等重点任务。环保行业在政策强 约束与高质量发展导向下保持稳健增长,行业加速向资源循环、智慧管控与低碳 协同深度转型。202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颁布,为环保 产业提供了系统性、框架性、长效性的法治指引,有效消除绿色投资不确定性, 为新能源、环保装备、新污染物治理、碳资产管理等开辟“制度性蓝海”,全面 护航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协同推 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绿色 发展动能。环保产业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成为拉动经济绿色转型的核 心引擎。近年来,环保产业市场规模稳步提升,2024 年环保产业收入已达 2.4 万亿元,污水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作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迎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2、污水处理需求提升与设施短板凸显,驱动行业投资持续增长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持续推进,污废水处理需求呈刚性增长,治污基础设施 面临“扩容提质”的双重压力。当前,污水处理管网存在县域管网覆盖不足、城 市管网老化漏损等结构性问题,收集效能与处理需求显著错配。同时,叠加环保 标准持续迭代与监管趋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需求加速释放,驱动工艺升级与 高端装备采购周期上行。上述因素共同推动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设施的持续投资, 这为相关特许经营项目带来了高确定性的市场需求与长期可预期的增长空间。

3、垃圾焚烧行业向多元协同与高效运营发展,区域设施补短板需求持续释 放

垃圾焚烧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基 础保障。随着“无废城市”建设逐步深化,垃圾焚烧处理需求日益突出,国家政 策明确要求加快补齐各区域焚烧处理设施短板。此外,垃圾焚烧行业正加速由单 一生活垃圾处置向“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市政污泥”多源固废协同处置转型, 有助于提升设施利用效率和项目收益稳定性。焚烧设施与污水厂、污泥处置单元 形成深度耦合,已升级为区域环境治理的核心基础设施节点。特许经营模式为项 目建设运营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机制,各地对规范高效、具备多源协同处置能力的 垃圾焚烧设施的需求正持续增长。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优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

目前我国处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 期,生态文明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需求持续增强,环保产业作为实现绿色 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支柱,正迎来国家层面前所未有的战略重视 与政策赋能。

公司作为国内早期专业从事环境综合治理的企业之一,拥有先进的核心技术 及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历经多年蓬勃发展,已成为行业领先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 商,在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形成显著竞争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污水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该等项 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现有水环境治理、固废处置及资源化等主营业务的市场份额, 进一步巩固环境综合治理业务优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和 高质量发展产生显著积极影响。

2、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偿债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在手订单充足,需要补充资金以支持公司业

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偿债能力与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推动资本结构持续优化、更加稳健。同时,本次发行将有效缓解公司债权融资的 压力,有利于合理控制有息债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维护公司中小 股东的利益,提高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统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

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要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信托公司、 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统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行权、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 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限售期结束后减持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七)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br><br>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br><br>
1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62,698.7941,500.00
2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8,022.2423,000.00
3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570.2426,500.00
4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37,194.9633,000.00
5偿还银行借款36,000.0036,000.00
序 号<br><br>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br><br>
合计204,486.2316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 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截至 2025 年末,天源集团持有公司 200,455,3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74%,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其中,黄 开明直接持有公司 0.44%的股份,通过天源集团间接控制公司 29.74%的股份, 通过中环武汉间接控制公司 1.19%的股份;黄昭玮直接持有公司 0.87%的股份, 通过天源优势间接控制公司 2.41%的股份;李娟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黄

开明、黄昭玮和李娟合计控制公司 34.67%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 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上限 202,222,415 股(注: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测算),且公 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 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26.67%的股份, 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 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程序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上市相关事宜, 履行本次发行全部报批程序。

上述报批事项能否获得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审批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br><br>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br><br>
1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62,698.7941,500.00
2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28,022.2423,000.00
3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570.2426,500.00
4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37,194.9633,000.00
5偿还银行借款36,000.0036,000.00
合计204,486.23160,000.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 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引领性的国家战略与系统化的政策支持构建项目开展的制度保障

在国家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我国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程度达 到了新高度。2021 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 理设施发展规划》《“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加 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 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从固废处置、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方 面,系统性地提出了未来我国环境治理的方向及发展目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度契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及美丽中国建设等 战略部署,聚焦缓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

不充分的现象。募投项目精准聚焦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范畴,相关政策体系完 善、配套支持机制明确,为项目依法合规实施及预期效益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 保障。

(二)专业的人才团队与先进的核心技术夯实项目实施的能力基础

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团队,汇聚了行业内高水平科研人员、高级工程师、一 级建造师等资深技术及业务专家,并具备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才。在人员架构 上,公司构建了涵盖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运营等多个部门的合理人才架构。 在技术研发实力上,公司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培养了以“黄鹤英才”“车谷领 军及高端人才”等为骨干的研发团队。此外,公司还与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 大学、中国科学院浙江研究院氢能研究所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 作关系,设立多个联合研究中心及研发平台,并通过“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共建 实训基地等模式,为公司培育了一批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端人才。

公司深耕行业十余年,通过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与经营管理理念相融合,

已经形成了完备且高效的研发体系,并逐步设立天源固废研究所、天源水环境治 理研究所、天源新产品技术开发研究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自主研 发了 20 余项核心技术,拥有 150 余项有效专利,获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单位、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 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中国垃圾渗滤液治理标杆企业、武汉市企业技术研究开 发中心、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设站单位,自主研发的“高浓度难生化渗滤液全 量化高效处理技术及应用”被湖北技术交易所评定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生 态环境部生态发展中心列入“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垃圾焚烧发电厂 废水资源化处理技术及应用”被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认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以结构化人才梯队保障项目执行的专业性与有效性,以核心技术创新确

保项目技术路线的先进性与可靠性,二者深度融合共同夯实项目实施的能力基础。 (三)丰富的项目经验与良好的品牌优势打造项目落地的保障体系 公司自设立以来,历经十余载的迅猛发展,在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

污泥处理、飞灰处置、工程建造及运营服务业务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厚的项目实 践经验,锻造了领先的技术实力和专业的服务素养。

凭借专业的技术以及出色的服务能力,公司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的认可与赞 誉。公司在项目执行方面与技术应用取得突出成绩,荣获多项行业奖项,如“郑 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水处理中心工程”被评为“生活垃圾优秀案例”,“汤 阴县产业聚集区 2 万吨/天食品及医药废水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入选 2023 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录,“高浓度难生化渗滤液全量化 高效处理技术及应用”入选 2023 年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名 录,“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资源化处理技术及应用”荣获 2023 年电力建设科学 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此外,公司还先后荣获多项荣誉,包括“2021 年度固废细 分领域领跑及单项能力领跑企业”“2024 中国上市公司品牌 500 强”“2024 上 市公司年度影响力品牌”“2024 年度固废最具社会责任投资运营企业”“2025 年武汉民营制造业企业 50 强”“第十九届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生态环保 产业诚信建设贡献奖”“固废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等称号,并成功入选“环 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2024 年版)”,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 人”企业。

公司依托十余年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成熟项目经验,凭借行业标杆地位与 品牌影响,打造了以经验为根基、品牌为杠杆的双重保障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 落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规范的公司治理与健全的内控制度筑牢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基础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公 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以防范资金使用风 险,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既有业务的关系 1、本次募投项目均投向公司主业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置及资源再生、水环境治理、光伏发电

等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技术研发、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装备制造、运营

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解决方案,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业务体系和稳定的收入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其中,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 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等项目均系公司在既有业务基础上的业 务拓展与布局优化,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市场份额,推动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本次募集资金将部分用于偿还银行 借款,有利于降低财务杠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符合项目所处地域及公司发展的需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新建水质净化厂及垃圾焚烧厂,均系依据项目服

务区域的人口规模、经济增长水平、生态治理需求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进行规划, 新增产能规模与服务区域现实需求、未来增长趋势相匹配。

从公司层面看,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基于既有技术积累、运营经验及行业竞 争优势,结合各项目盈利测算而审慎决策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增 厚公司资产、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提升市场影响力,与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相契 合。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有充分的市场需求基础,不存在重大消化风

险,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一、前次募投项目

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 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并提供运营服务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对原有环保装备加工集成中心进行升级 改造
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对原有研发中心进行升级,建设水环境、 固体废物综合研究中心
4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组织和网络建设、产品展示中心的 建设
5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 网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并提供 运营服务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
6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并提供运 营服务
7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 目建设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并提供运营 服务
8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提供运营 服务
9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
10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 程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及 管网
11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污水处理厂
12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污泥及固体废物焚烧发电厂,并提 供运营服务
13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提供运营 服务
14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提供运营 服务
15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 目新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并提供运营服 务
16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投项目

1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等设施,并 提供运营服务
2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提供运营 服务
3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提供运营 服务
4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提供运营 服务
5偿还银行借款偿还银行借款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均是围绕环境综合治理及资源化 领域开展,该等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本次募投 项目之偿还银行借款,与前次募投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均有利于降低财务杠杆,优化 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差异,该等项目均系根据所处地 域环境治理需求而设计和建设,不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一)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不 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N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主营业务为水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再生、 绿色能源,具体产品和服务包括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水处理 运营服务及第三方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置服务及资源化、绿色能源投资及运营等。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鼓励类”之“五、新能源”产业项下的“2.可再生能源利 用技术与应用”、“十四、机械”产业项下的“9.环保装备”和“四十二、环 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项下之“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10.工 业‘三废’循环利用”等。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 年本)》,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项目属于“鼓励类”之“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产业项下之“3.城 镇污水垃圾处理”。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

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 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 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 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 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中的落后产 能。

因此,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不属于落后产

能,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综上,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 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及环保政策。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继续深化公司在水环境治理与固废处 置及资源化领域的市场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提高公司业务的市场 声誉,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业绩和可持续发 展产生积极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司资金 实力将显著增强,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 风险,提高偿债能力、后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1)本次募投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短期内将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

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但募集资金到位将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持续推进发展战略 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从而逐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实施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及摊销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项目均为特许经营项目,随着该等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形成大额无形资产并

在各项目运营期内确认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各项目预计新增无形资产摊销金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年均新增无形资产 摊销金额运营期年均净利润
1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1,789.061,385.24
2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675.81870.61
3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967.171,433.17
4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1,202.611,372.68
合计4,634.665,061.70

由上表,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均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合计 4,634.66 万元,运营期年平均净利润合计 5,061.70 万元;虽然新增无形资产摊销 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但考虑到募投项目均具有较好的效益预期,因此不会对 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获得较大规模的募集资金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 现金流入将相应的增加,且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也将随之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将逐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相应改善公司的现金流 状况。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62,698.7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1,5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二坑溪龙腾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以下简 称“二坑溪厂”):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 5 万立方米/日的生态地埋式水质净化 厂及配套管网等设施;2)吴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吴圩二期

厂”):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 2 万立方米/日的水质净化厂、配套排水泵站及配 套管网等设施。

(2)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期限为 35 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宁丰源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及 南宁市吴圩镇。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完善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南宁市始终坚守“治水、建城、为民”城市工作主线,作为国家第二批城市 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当前城市水环境治理重心转向流域系统提质、设施补短 板、长效常态管护、生态持续修复,同时统筹融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深化全流 域、全要素综合治理,并进一步巩固拓展“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 水保质、长治久清”治理成效,健全水环境长效运维机制。本项目的实施将补齐 片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夯实南宁市水环境治理示范成果, 完善城市排水治污体系,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助力城市水生态环境提质升级, 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生态基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综合竞 争力。

(2)减轻二坑溪龙腾湖暗涵负荷、保护龙腾湖水体资源的需要 龙腾湖暗涵流域内现有的大坑口污水提升泵站及江南污水处理厂负荷较大,

同时龙腾湖暗渠为合流管线,对湖水水质污染严重,且污水管道出口处存在臭味 溢出等问题。

本次二坑溪厂投入运营后,将有效解决现状污水管断头或合流管断头的问题, 并减轻江南污水处理厂及大坑口污水提升泵站运行负担,减少因污水直排龙腾湖 造成的污染。

(3)改善吴圩镇污水处理能力,保护良凤江水体生态环境的需要 吴圩镇是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域,随着产业加速集聚、人口持续增长,

现有污水设施已无法满足需求。镇区排水系统建设滞后,管网老化淤积严重,部

分管段已无法满足排水需要,影响居民生活与人居环境。吴圩水质净化厂(一期) 设计规模仅 0.3 万 m³/d,实际进水量已超负荷运行,且工艺脱氮除磷效率低、设 备损坏严重,难以稳定达标排放,存在环保合规风险。本次吴圩二期厂投入运营 后,将有效解决镇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及镇区内污水排放问题,规范镇区内污水 收集与排放流程,显著降低区域水体环境污染负荷,持续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控 制和预防各种传染病、公害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并从根本上改善城市内河环 境状况,减少良凤江污染,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有助于实现城镇水污染防治总体 规划目标。

3、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62,698.7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41,5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投资明细子项 1:二坑 溪厂投资金额子项 2:吴圩 二期厂投资金 额投资金额合计是否为 资本性 支出募集资 金投入 金额
1工程费用34,306.7016,114.0350,420.73是41,500.00<br><br>
2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4,339.994,224.788,564.77是
3预备费1,159.40610.161,769.56否-
4建设期利息1,059.48554.941,614.42否-
5铺底流动资金217.24112.07329.31否-
合计41,082.8121,615.9862,698.79-41,500.00
(2)项目投资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项目投资的编制办法、投资构成及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标准》《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 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定额》《广西壮族自 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南宁市城市排水(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 年)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共计 50,420.73 万元,其中建筑、市政工程费 21,908.56 万元、设备 及工器具购置费 21,966.67 万元、安装工程费 6,545.50 万元。各项投资数额具体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建筑、市政工 程费设备及工器 具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合计
1二坑溪厂12,563.9117,611.934,130.8634,306.70
1-1厂区及单体等工程8,556.8417,611.934,130.8630,299.63
1-2管网工程4,007.07--4,007.07
2吴圩二期厂9,344.654,354.742,414.6416,114.03
2-1厂区及单体等工程4,860.594,160.742,292.1411,313.47
2-2管网工程4,484.06194.00-4,678.06
2-3外接水电--122.50122.50
合计21,908.5621,966.676,545.5050,420.7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8,564.77 万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费、建设管理费、勘

察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等。 3)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 1,769.56 万元、1,614.42

万元和 329.31 万元,该等费用不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3)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金额的说明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 投资其中:资本性支 出(a)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已投资金额(b)尚未投资金额 (c=a-b)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62,698.7958,985.5016,403.7042,581.8041,500.00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16,403.70 万元,本次募 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6 个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41,500.00 万元投入本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预计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第 1-12 月第 13-24 月第 25-26 月合计
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投入25,000.0016,500.00调试期41,500.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 安排,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将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已投入的资金 予以置换。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测算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市 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等有关规定及现行财税制度,参考同 类项目运营情况,基于当前价格体系及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测算 和评价。

(2)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收入来源为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

税营业收入为 6,406.45 万元。

(3)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总成本费用为 4,867.66 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 及福利费、药剂费、燃料及动力费、修理维护费、污泥处置费、配套管网维护成 本、其他运营成本、无形资产摊销费、财务费用等。

  • (4)相关税费测算 本项目涉及主要税金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 (5)效益测算结果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5.44%,经济效益良好。
  • (6)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与相关上市公司类似项目预计效益对比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项目名称内部收益率
博世科 (300422)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PPP 项目4.72%
重庆水务 (601158)昆明七座水质净化厂6.09%
绿城水务 (601368)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六景工业园区南部水质净化厂6.45%
洪城环境 (600461)乐平市主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厂网一体化一期工程特许经 营权出让项目大于 5%
崇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一期项目(BOT)大于 4.5%
钱江水利 (600283)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污水处理厂中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一期)4.80%
常山华侨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特许经营项目6.07%
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五期)工程项目6.43%
平湖市独山港区工业水厂三期工程项目6.06%
华骐环保 (300929)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7.57%
海峡环保 (603817)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6.07%
城发环境 (000885)鄢陵县第三污水处理工程4.80%
郑州市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工程6.09%
发行人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5.44%

经比较,本项目与相关上市公司类似项目预计效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效益测

算具有合理性。 6、项目审批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出具的《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二坑溪龙腾 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南政务发改〔2025〕39 号)、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南宁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圩水 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南政务发改〔2025〕44 号)。

(2)环评审批情况

①本项目二坑溪厂中的水质净化厂部分已取得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出具的《南 宁市政务服务局关于二坑溪龙腾湖暗涵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水质净化厂部分)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政务(生态)西环审〔2025〕16 号),管网部分 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645010700001258)备案;②

本项目吴圩二期厂已取得《关于南宁市镇级生活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 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政务(生态)经开环审 〔2026〕3 号)。

(3)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用地由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通过划拨 方式取得,并交付给南宁丰源在特许经营期内无障碍使用。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 务中心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桂(2025)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208049 号、桂(2026)南宁市不动产权第 0297163 号),并将土地提供给南宁丰源使用。

(二)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28,022.2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 400 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 配置 1 台 400 吨/日垃圾焚烧炉,配备 1 台 9MW 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包括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冷却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 统、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处理系统、餐厨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

(2)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期为 40 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大 姚开源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 “楚雄州”)大姚县金碧镇。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破解区域垃圾处置困局,打造滇中绿色能源枢纽 楚雄州地处滇中腹地,位于云南省地理中心,作为滇中城市经济圈重要成员,

是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 射中心”的核心区。随着区域新型城镇化进程加速与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楚北片 区经济社会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人口集聚与产业扩容带动生活垃圾及固体废

弃物产生量呈刚性增长态势。

当前区域现有环卫处置设施在规模容量、工艺技术及绿色低碳水平方面已难 以匹配城市现代化治理需求,固废妥善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已成为保障区域生态安 全、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任务。本项目建成后,能有效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 量化处理,最终达到生活垃圾资源化的目的,既提升垃圾处理能力,也提高楚雄 州楚北片区节能减排能力,是有效解决楚雄州楚北片区生活垃圾污染的重要举措。

(2)跨县域协同实现“减污降碳+资源循环”的环保攻坚工程

2023 年 4 月,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楚 雄州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楚住建 城〔2023〕1 号),提出:到 2025 年底,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 65%左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 理设施条件的地区,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力争三年时间全州基本形成楚中(楚 雄市-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楚东(禄丰市-武定县)、楚北(大姚县-姚安县 -元谋县-永仁县)三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片区格局。目前,楚中、楚东片区焚烧 厂已建成投运。本项目拟在楚北片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填补该片区垃圾焚烧 处理设施缺口,推动三大片区垃圾焚烧厂全覆盖目标的实现。

本项目以楚雄州楚北片区生活垃圾为原料,通过焚烧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 并利用焚烧热能发电,实现资源回收利用。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有助于改善楚 北片区生态环境质量,并将有效解决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污染及资源回收问题, 是推动循环经济、提升社会效益的重要举措。

3、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28,022.2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工程费用20,824.93是23,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19.29是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3预备费2,003.54否-
4建设期利息838.71否-
5铺底流动资金135.77否-
合计28,022.24-23,000.00
(2)项目投资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项目投资的编制办法、投资构成及计算标准主要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计算规定》《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 情况等综合确定。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共计 20,824.93 万元,其中:①建筑工程费 7,789.16 万元,主要为 主厂房、给排水系统、附属工程等设施的投入;②设备购置费 10,401.23 万元, 主要包括燃烧/热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 统、餐厨处理系统、污泥干化系统、垃圾接收、储存和输送系统等;③安装工程 费 2,426.52 万元,为各设备系统、附属工程的安装费用;④其他费用 208.02 万 元,主要为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4,219.29 万元,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建设用

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及开办费等。 3)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 2,003.54 万元、838.71

万元和 135.77 万元,该等费用不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3)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金额的说明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 投资其中:资本性支 出(a)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已投资金额(b)尚未投资金额 (c=a-b)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28,022.2425,044.221,434.5423,609.6823,000.00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1,434.54 万元,本次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23,000.00 万元投入本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预计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第 1-12 月第 13-24 月合计
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投入13,000.0010,000.0023,000.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 安排,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将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已投入的资金 予以置换。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测算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 评价方法与参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 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现行财税制度,参考同类 项目运营情况,基于当前价格体系及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测算和 评价。

(2)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营业收入为 3,716.21 万元,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

电上网销售收入、垃圾处理费收入等。

(3)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总成本费用为 2,677.10 万元,主要包括材料费、 燃料及动力费、工资福利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维修费、财务费用等。

  • (4)相关税费测算 本项目涉及税金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 (5)效益测算结果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5.55%,经济效益良好。
  • (6)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项目名称内部收益率
伟明环保 (603568)<br><br>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6.16%
城发环境 (000885)<br><br>罗田县英山县联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12%
昌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7.37%
大庆市 2×15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3%
中科环保 (3011175)<br><br>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01%
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一期工程)5.39%
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64%
发行人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5.55%
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6.49%
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6.29%

经比较,本项目与相关上市公司类似项目预计效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效益测

算具有合理性。 6、项目审批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楚雄州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核 准的批复》(楚发改资环〔2025〕243 号)。

(2)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准予行政许可决

定书》(楚环许准〔2025〕183 号)。

(3)项目用地情况

大姚开源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云(2025)大姚县不动产权第

0001922 号)。 (三)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40,570.2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6,5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 500 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厂,采用 1×500 吨/日的焚烧线,并配套建设汽轮发电机组、渗沥液处理车间等; 2)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包含一期填埋场内陈腐垃圾复挖及筛分资源 化,二期填埋场内陈腐垃圾复挖及焚烧厂协同处置,同步在二期填埋场库区内配 套建设满足焚烧厂 6 年飞灰填埋需求的飞灰库区。

(2)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 本项目拟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期为 40 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

岑溪丰源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岑溪市岑城 镇。

(3)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岑溪丰源,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由发行人、上海康恒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环境”)分别持有 99%与 1%的股权。本项 目系由发行人与康恒环境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并中标取得,其中康恒环境主要 作为项目设备供应商与发行人共同合作。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发行人拟通过实缴注册资本及股东借款相结合 的方式投入使用,即先向项目公司实缴认缴注册资本,剩余募集资金以股东借款 方式投入。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已出具书面说明,除按照项目公司章程约定按期足 额实缴注册资本外,将不按其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综上,本募投项目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具有合理性。鉴于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较低,少数股东不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的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城市垃圾处理体系发展滞后,亟待实施环保升级

近年来,岑溪市经济社会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新型城镇化进程持续深化,城 市基础设施承载与生态环境治理需求同步提升。当前,区域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仍 以传统混合收运与卫生填埋为主,现有填埋设施在渗滤液规范处置、臭气协同管 控及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面临客观瓶颈,已难以适配城市高质量发展与“无 废城市”建设的政策导向。垃圾焚烧发电工艺作为国家鼓励的固废终端处置路径, 可实现生活垃圾 80%~90%的体积减量,显著降低渗滤液污染风险,实现对渗滤 液的高效收集与处理,全面契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原则;同时, 该工艺用地规模仅为传统填埋场的约 10%,高度匹配岑溪市土地空间规划与集约 用地要求。

(2)垃圾处理能力即将到达峰值

岑溪市现有填埋场剩余库容空间有限,预计两年内将彻底满容,垃圾填埋处 置能力即将耗尽。若无法及时建成焚烧设施,城市将面临“垃圾围城”困境,严 重影响居民生活和城市形象。从垃圾处理需求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和紧迫性。

3、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40,570.2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6,5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工程费用33,350.37是26,5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16.90是
3预备费1,133.02否-
4建设期利息1,294.67否-
5铺底流动资金375.28否-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40,570.24-26,500.00
(2)项目投资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项目投资的编制办法、投资构成及计算标准主要参照《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 编制与计算规定》《广西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指导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定额》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共计 33,350.37 万元,其中:①建筑工程费 19,521.31 万元,主要包 括垃圾焚烧厂工程、存量垃圾综合处理工程、给水管网工程等工程。其中,垃圾 焚烧厂工程具体主要包含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行政管理区、拆除工程 等;②设备购置费 10,627.36 万元,主要包括垃圾接收、储存与运输系统、垃圾 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主要生产 系统,及渗沥液处理系统、综合水泵房及冷却塔等辅助系统、行政管理区设备等; ③安装工程费 3,201.70 万元,为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系统设备的安装费用。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4,416.90 万元,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技术服务费、项目建

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征地费、整套启动试运费等。 3)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 1,133.02 万元、1,294.67

万元和 375.28 万元,该等费用不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3)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金额的说明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 投资其中:资本性支 出(a)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日已投资金额(b)尚未投资金额 (c=a-b)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40,570.2437,767.271,338.1736,429.1026,500.00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1,338.17 万元,本次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26,500.00 万元投入本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预计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第 1-12 月第 13-24 月合计
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投入15,000.0011,500.0026,500.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 安排,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将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已投入的资金 予以置换。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测算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 评价方法与参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 有关事项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现行财税制度,参考同类项目运营情况,基于当前 价格体系及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测算和评价。

(2)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营业收入为 4,773.25 万元,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 电上网销售收入、垃圾处理费收入等。

(3)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总成本费用为 3,065.27 万元,主要包括材料费、 燃料及动力费、其他制造费用、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费、维修费、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

  • (4)相关税费测算 本项目涉及税金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 (5)效益测算结果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6.49%,经济效益良好。

(6)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与相关上市公司类似项目预计效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效益测算具有合 理性,详见本节之“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楚雄州 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之“(6) 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6、项目审批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岑溪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梧审批投核字〔2023〕12 号)、《梧州市行 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复》(梧审批 投核字〔2025〕8 号)、《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批复》(梧审批投核字〔2025〕15 号)、《梧州市行 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的批复》(梧审批投核字 〔2025〕33 号)、《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变更的批复》(梧审批投核字〔2026〕12 号)。

(2)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岑溪市生活

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梧审批环评字〔2026〕29 号)。

(3)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岑溪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出具的《关于岑溪市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由岑溪市 城市管理监督局无偿提供给岑溪丰源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使用。

岑溪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已取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沥液处理车间项目用 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桂(2026)岑溪市不动产权第 0011531 号),并将土地提供 给岑溪丰源使用;已取得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综合治理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桂(2026)岑溪市不动产权第 0011533 号),并将根据岑溪丰源开展垃圾填埋 场存量垃圾综合治理活动需求及进展,提供给岑溪丰源使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该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厂房对应项目用 地尚未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岑溪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已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出具《关于岑溪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项目用地情况的说明》, 确认该项目尚有部分项目用地(用于项目主厂房建设)的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 中。岑溪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以划拨方式取得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预计于 2026 年 9 月可正式取得全部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岑溪市自 然资源局已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出具《关于岑溪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用地的情况说明》,确认该项目主厂房用地的用地报批手续正在审批中,待 该项目用地获得批复并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后,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岑 溪市城市管理监督局,预计在 2026 年 9 月取得用地批复。

(四)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37,194.9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3,0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 600 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包 括建设一条 600 吨/日的焚烧线,配套建设 15MW 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 等。

(2)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 本项目拟采取特许经营方式开展,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

株洲合源负责建设和运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

(3)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株洲合源,系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由发行人、康恒环境 分别持有 99%与 1%的股权。本项目系由发行人与康恒环境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 标并中标取得,其中康恒环境主要作为项目设备供应商与发行人共同合作。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发行人拟通过实缴注册资本及股东借款相结合 的方式投入使用,即先向项目公司实缴认缴注册资本,剩余募集资金以股东借款 方式投入。少数股东康恒环境已出具书面说明,除按照项目公司章程约定按期足 额实缴注册资本外,将不按其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

综上,本募投项目由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具有合理性。鉴于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较低,少数股东不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的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贯彻国家和地方环保产业政策的需要 2021 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赋予循环经济

“助力降碳”的新使命,以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发挥资源能源节约 和减污降碳协同的关键作用。

湖南省政府、株洲市政府也出台相应规划和文件,要求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 置体系,结合城镇建设现状、发展需求,落实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统筹布局、资 源共享、设施协同”,以焚烧方式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释放“绿色”红利。

本项目的建设紧跟国家和地方环保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不仅符合“对城市生 活垃圾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的要求,也符合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和 谐社会的理念,是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必不可少的战略布局,是株洲市循环经 济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关键工程。

(2)践行循环经济、引领资源化与减污协同发展的需要 2021 年 7 月,《“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

号)指出:到 2025 年,循环型生产方式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普遍推 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本项目通过将株洲南部生活垃圾作为原料进行焚烧处理,有效实现了生活垃 圾的大幅减量。同时,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与 资源的高效回收。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仅从根源上协同解决了该地区生活垃圾

污染治理问题,更显著提升了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成为发展循环经济和创造社会 经济效益的关键抓手与示范路径。

(3)改善生活垃圾处置现状的需要 随着株洲南部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压力在 不断增加,该地区当前主要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垃圾资源化利用 率较低,减量化效果不佳,填埋场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此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能力和水平仍存在缺口,部分建制镇的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资 源化利用率较低。本项目的建成投运后,将有效缓解株洲南部生活垃圾处置压力, 进一步推进垃圾处理向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对 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37,194.9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3,000.00 万元,全部

用于本项目的资本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明细投资金额是否为资本性支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工程费用30,109.97是33,00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36.19是
3预备费1,707.31否-
4建设期利息887.90否-
5铺底流动资金453.58否-
合计37,194.96-33,000.00

(2)项目投资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本项目投资的编制办法、投资构成及计算标准主要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

询规范》《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概算消耗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等综合确定。

1)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共计 30,109.97 万元,其中:①建筑工程费 12,323.47 万元,主要包

括主厂房、总图工程、垃圾储坑、综合楼/生活辅助用房、渗滤液处理站等工程; ②设备购置费 13,735.00 万元,主要包括燃烧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 理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飞灰及炉渣处理系统等;③安装工程费 3,991.50 万元,主要为各设备系统的安装费用;④其他费用 60.00 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4,036.19 万元,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建设项目技

术服务费、生产准备费、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整套启动试运费等。 3)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本项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 1,707.31 万元、887.90

万元和 453.58 万元,该等费用不纳入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3)关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金额的说明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已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 投资其中:资本性支 出(a)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 议日已投资金额(b)尚未投资金额 (c=a-b)本次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37,194.9634,146.16693.7333,452.4333,000.00

截至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本项目投入金额为 693.73 万元,本次募集资 金拟投入金额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及募集资金预计使用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4 个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33,000.00 万元投入本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预计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第 1-12 月第 13-24 月合计
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投入17,000.0016,000.0033,000.00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 安排,优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并将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后已投入的资金 予以置换。

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1)测算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经济

评价方法与参数》《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及现行财税制度,参考同类项目运营情况,基于当前价格体系及项目 实际情况,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测算和评价。

(2)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营业收入为 4,803.42 万元,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

电上网销售收入、垃圾处理费收入等。 (3)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不含税总成本费用为 3,189.47 万元,主要包括材料费、

燃料及动力费、其他费用、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等。

  • (4)相关税费测算 本项目涉及税金主要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 (5)效益测算结果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6.29%,经济效益良好。
  • (6)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本项目与相关上市公司类似项目预计效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效益测算具有合 理性,详见本节之“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之“(二)楚雄州楚雄北 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之“5、项目经济效益测算过程及合理性”之“(6) 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6、项目审批情况 (1)立项批复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工程的批复》(湘发改许〔2026〕52 号)。

(2)环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株洲市南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株环评〔2026〕17 号)。

(3)项目用地情况

根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由茶陵县城市管 理和综合执法局无偿提供给株洲合源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使用。茶陵县城市管理和 综合执法局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湘(2026)茶陵县不动产权第 0004383 号),并将土地提供给株洲合源使用。

(五)偿还银行借款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36,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以降低

公司负债水平,优化财务结构,进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 发展能力。

2、项目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及大型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扩张与市场布

局不断深化,带动银行借款规模相应增加。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980,379.36 万元,总负债为 622,504.21 万元,其中长期借款为 398,950.88 万元, 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50%。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有助于 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风险抵御能力,支撑经营业绩实现长期稳健增长。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具有必要 性。

3、本次偿还银行借款规模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 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均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资本性支出,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预备费、铺 底流动资金、支付工资/货款、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等情况。

发行人本次拟以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的规模为 36,000.00 万元,占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 160,000.00 万元的比例为 22.50%,未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规划,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应,符合公司的现实情况和发展需要。同 时,本次发行可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财 务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费用后将投资于南宁水质净 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及偿还银行借款。上述项目紧 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资 产规模,推动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亦暂无业务及资产整合计 划。若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及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或拟进行整合,公司将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 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现阶段无法判断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如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相关情况将在发行结束 后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现阶段无法判断本次发行完成后 发行对象是否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是否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 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及时披露相

关信息,并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 号),公司获准 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 10,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123,307.5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10,518.20 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 112,789.30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7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验证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 0100094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注 2)截止日余额存储 方式
武汉天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临空 港支行(注 1)127905787910868536,903,205.66115,193,232.58活期
武汉天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临空 港支行(注 1)127905787910806270,000,000.00-已注销
武汉天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 行沌口街支行21072036951007786,788,200.003,749,011.81活期
武汉天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徐东 支行1115500000090141640,645,000.00-已注销
武汉天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行811150101250091089448,714,800.00-已注销
宜宾市天 柏污水处 理工程建 设管理有 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解放 支行11163000000831220179,283,700.00-已注销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注 2)截止日余额存储 方式
大理开源 环保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临空 港支行(注 1)871911057710986-8,784.86活期
临汾清源 净水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临空 港支行(注 1)127918113210902--已注销
广南丰源 环保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南 支行2506000129000043995--已注销
赫章丰源 环保有限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赫章 支行2406010729100177541--已注销
合计1,162,334,905.66118,951,029.25
  • 注 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

行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临空港支行。

  • 注 2: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34,441,947.42 元。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 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259,216.97 元(不含税金额)后,净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98,174.0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43 号《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注 2)截止日余额存储 方式
武汉天源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徐东支行1115500000094162080,000,000.0037,074,770.09活期
武汉天源集 团股份有限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汉街811150101240112261650,000,000.00-已注销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注 2)截止日余额存储 方式
公司支行(注 1)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沌口 支行416160100100211347-0.05活期
武汉天源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汉街 支行(注 1)811150101280112261750,000,000.00-已注销
武汉天源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汉街 支行(注 1)8111501013001122618258,679,245.2920,001.24活期
孟州市冠中 环保能源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汉街 支行(注 1)8111501013001122610300,000,000.00-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沌口 支行416160100100211463--已注销
新乡嘉源环 保能源有限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汉街 支行(注 1)8111501012301122611250,000,000.00-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沌口 支行416160100100211221--已注销
怀化旺源环 保能源有限 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沌口 支行416160100100218311-10,056,539.79活期
广南丰源环 保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沌口 支行416160100100218439-45,578,886.12活期
曲靖立源环 保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沌口 支行416160100100218794-648.55活期
合计988,679,245.2992,730,845.84
  • 注 1: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批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南支行 更名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街支行。
  • 注 2: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6,938,462.26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对照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2,789.3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br><br>95,694.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8,979.55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 额<br><br>95,694.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br><br>16.83%其中:2021 年度481.92
2022 年度62,375.96
2023 年度9,716.33
2024 年度22,182.50
2025 年度937.5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br><br>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br><br>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br><br>实际投资 金额<br><br>募集前 承诺投 资金额<br><br>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br><br>实际投 资金额<br><br>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br><br>
1宜宾市翠屏区天 柏污水处理厂(三 期)建设项目<br><br>宜宾市翠屏区天柏 污水处理厂(三期) 建设项目(注 6)<br><br>17,928.3712,672.7612,672.7617,928.3712,672.7612,672.76-注 1
2环保装备智能制 造生产线升级项 目<br><br>环保装备智能制造 生产线升级项目 (注 7)<br><br>8,678.825,645.535,295.758,678.825,645.535,295.75-349.78(注 2)2024 年 3 月 31 日
3研发中心升级改 造建设项目<br><br>研发中心升级改造 建设项目(注 6)<br><br>4,064.501,580.561,580.564,064.501,580.561,580.56-2023 年 10 月 31 日<br><br>
4营销中心及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br><br>营销中心及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注 6)<br><br>4,871.483,149.193,149.194,871.483,149.193,149.19-2023 年 11 月 30 日<br><br>
5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27,000.0027,089.5027,000.0027,000.0027,089.5089.50 (注 3)<br><br>不适用
6宜宾市翠屏区天 柏污水处理厂(三 期)建设项目、超 募资金<br><br>文山州广南县乡镇 污水处理厂及供排 水管网设施建设项 目<br><br>-14,000.0014,095.39-14,000.0014,095.3995.39 (注 4)<br><br>2025 年 6 月 26 日
7<br><br>超募资金<br><br>大理经济技术开发 区天井片区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工 程特许经营项目<br><br>-26,551.7626,747.77-26,551.7626,747.77196.01(注 4)2024 年 4 月 22 日
临汾市龙祠水源净 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br><br>-58.2258.22-58.2258.22-已终止(注 5)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br><br>-4,979.555,005.10-4,979.555,005.1025.55 (注 4)<br><br>2026 年 8 月 30 日
合计————62,543.1795,637.5795,694.2462,543.1795,637.5795,694.2456.67——
  • 注 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期 1 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一期已进入运营

阶段;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运营期第 5 年开始建设,建设期 1 年。

  • 注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暂未支付所致(该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资进度为 93.80%)。

  • 注 3: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 注 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所致。
  • 注 5: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根据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2024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

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的函》,2023 年 3 月,国家启动 PPP 项目全面核查整顿工作。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PPP 项目分类处理的相 关要求,该项目属于“2023 年 2 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开工”类别,需“从严规范建设、运营及移交”。经临汾市城市管理局批准,该项目不 再采用 PPP 模式实施,原 PPP 项目合同相应终止。

  • 注 6: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4,505.52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 注 7: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同意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3,313.53 万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174.0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9,886.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520.66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9,886.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3.31%其中:2023 年度48,754.42
2024 年度34,687.51
2025 年度6,444.78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br><br>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br><br>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br><br>实际投资 金额<br><br>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br><br>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br><br>实际投资 金额<br><br>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的差额<br><br>
1建水县第二自 来水厂及配套 管网工程项目<br><br>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 配套管网工程项目<br><br>8,000.008,000.004,409.348,000.008,000.004,409.34-3,590.66 (注 1)<br><br>2026 年 12 月 31 日
2长葛市城北污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5,000.005,000.005,016.805,000.005,000.005,016.8016.802026 年 8 月 30 日
水处理厂及配 套污水管网工 程项目<br><br>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 目<br><br>(注 2)
3鹿寨县城第一 污水处理厂改 扩建工程项目<br><br>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 厂改扩建工程项目<br><br>5,000.005,000.005,000.675,000.005,000.005,000.670.67 (注 3)<br><br>2024 年 1 月 26 日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25,174.0825,239.5927,000.0025,174.0825,239.5967.51 (注 4)<br><br>不适用
5孟州市污泥与 固体废物资源 化利用项目<br><br>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 资源化利用项目<br><br>30,000.0011,130.7411,130.7430,000.0011,130.7411,130.74-2026 年 9 月 30 日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 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br><br>6,387.006,398.726,387.006,398.7211.72 (注 3)<br><br>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工程项目<br><br>5,024.574,038.185,024.574,038.18-986.39 (注 1)<br><br>2026 年 8 月 30 日
6获嘉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建 设项目<br><br>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建设项目<br><br>25,000.002,035.352,035.325,000.002,035.352,035.35-2026 年 8 月 30 日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 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 施建设项目<br><br>31,109.0926,617.3231,109.0926,617.32-4,491.77 (注 5)<br><br>2025 年 6 月 26 日
合计————100,000.0098,860.8389,886.71100,000.0098,860.8389,886.71-8,974.12——
  • 注 1: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主

要系项目尚未完工所致。

  • 注 2: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投

入项目建设所致。

  • 注 3: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

系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 注 4: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 注 5: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系未到质保期及未到付款条件

暂未支付所致。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次募集资金存在投资

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511.3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及“大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 13,379.86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合计 18,891.22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14,000 万元投 资建设新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剩 余部分 4,891.2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准)投资建设新项目“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升级改 造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 厂(三期)建设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 4,459.07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3,313.53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前次

募集资金存在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天源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获嘉县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42,411.57 万元(含利息 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 设其他项目。其中,6,387.00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 及转运服务项目”,5,024.57 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厂工程项目”,剩余 31,000.00 万元投资建设存量项目“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 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形。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在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 民币 6,875.39 万元。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611.28 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 费用 123.09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 20,734.37 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延期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延期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br><br>首次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br><br>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br><br>主要延期原因履行的审议程序
环保装备智能 制造生产线升 级项目<br><br>2022 年 12 月 31 日<br><br>3第一次延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 第二次延期:2024 年<br><br>月 31 日①因外部环境变化,较长时间内人员及物资流动不畅,详 细方案论证、材料与设备采购时间大幅延长;<br><br>②为了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及技术的更新迭代, 公司对项目建设提出更高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延长了该项 目的详细方案论证及前期实施时间;<br><br>③公司在手订单大幅增加,现有厂房及生产线难以停产进 行升级改造<br><br><br>第一次延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第二次延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br><br>
研发中心升级 改造建设项目<br><br>2022 年 12 月 31 日<br><br>2023 年 10 月 31 日①因外部环境变化,较长时间内人员及物资流动不畅,具 体方案论证和实施工作时间延长;<br><br>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主营业务从制定可研报告时的水 环境治理延伸至固废处置领域,公司产品和服务应用领域 不断丰富,为加强新增细分应用领域的技术储备,需要完 善该项目详细方案,导致详细方案的论证时间延长<br><br><br>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br><br>
营销中心及营 销网络建设项 目<br><br>2022 年 12 月 31 日<br><br>2023 年 11 月 30 日由于外部环境变化,产品展示中心的具体方案设计及实施、 区域分公司及办事处的考察及设立时间延长<br><br>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br><br>
大理经济技术 开发区天井片 区污水处理厂 及配套管网工 程特许经营项 目<br><br>2023 年 12 月 30 日<br><br>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外部环境因素变化,项目前期的方案论证、材料及设备 的采购时间等延长<br><br>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br><br>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br><br>首次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br><br>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br><br>主要延期原因履行的审议程序
赫章县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项 目<br><br>2025 年 12 月 31 日<br><br>2026 年 8 月 30 日受贵州省整体审批流程统筹安排的影响,核准手续未能按 原定计划完成,项目整体进度相应延迟<br><br>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 核查意见<br><br>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br><br>首次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br><br>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br><br>主要延期原因履行的审议程序
建水县第二自来 水厂及配套管网 工程项目<br><br>2024 年 12 月 31 日<br><br>6第一次延期:2025 年<br><br>月 30 日 第二次延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次延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br><br>建水项目涵盖取水工程、厂区工程和管网工程。其中 厂区工程和管网工程除受取水工程影响的工作外按计 划推进,但取水工程因水库未移交验收且蓄水量不足, 导致项目泵船及管道安装无法实施,进而影响厂区绿 化养护、太阳能系统安装及厂区消防系统、自控系统 调试等后续工作,最终造成该项目整体进度滞后于原 计划<br><br>第一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二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三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br><br>
长葛市城北污水 处理厂及配套污 水管网工程项目<br><br>2024 年 12 月 31 日<br><br>6<br><br>8第一次延期:2025 年<br><br>月 30 日 第二次延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次延期:2026 年<br><br>月 30 日该项目客户为长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于客户无 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为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和公 司利益,确保项目稳妥有序进行,公司减缓了项目的 实施<br><br>第一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二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三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br><br>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br><br>首次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日期<br><br>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日期<br><br>主要延期原因履行的审议程序
孟州市污泥与固 体废物资源化利 用项目<br><br>2024 年 12 月 31 日<br><br>9<br><br>9第一次延期:2025 年 月 30 日 第二次延期:2026 年 月 30 日<br><br>本项目原计划为皮毛和污泥混合焚烧,但随着市场环 境变化,可焚烧的皮毛减少,改为污泥、生活垃圾与 一般工业固废混合焚烧,导致实际来料的种类与成分 较原预期更为多样、复杂。试运营期间发现原有技术 方案需进一步优化升级,对焚烧炉等设备进行改造。 另外,基于经济效益考虑,公司分批次推进焚烧锅炉 等关键设备的针对性改造,导致所需时间较长。<br><br>第一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二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br><br>
怀化市北部生活 垃圾焚烧发电厂 工程项目<br><br>2025 年 12 月 31 日<br><br>2026 年 8 月 30 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实施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 号)的要求,项目补充完善了新 PPP 项目国家发改委 平台入库等手续和流程,导致项目进度有所延后<br><br>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br><br>
获嘉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建设项 目<br><br>2024 年 12 月 31 日<br><br>6<br><br>8第一次延期:2025 年<br><br>月 30 日 第二次延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次延期:2026 年<br><br>月 30 日业主配套的厂外水电等设施施工进度延迟第一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二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第三次延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br><br>
从上表可知,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外部因素所致,具有合理性。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临 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

自 2023 年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PPP 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整改,其中临汾 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属于 2023 年 2 月前已完成招标采购但未 开工的类别,根据政府分类整改方案,该募投项目不再采用 PPP 模式实施。2024 年 6 月,项目实施公司临汾清源净水有限公司收到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中心(临 汾市人民政府依法授权的本募投项目之实施机构)出具的《临汾市市政公用服务 中心关于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的函》,决定该募投 项目不再采用 PPP 模式实施,终止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 合同。

由于国家相关政策变化,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无法 按原计划顺利开展实施。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着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的原则,公司终止了“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的后续 投资建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 58.22 万元。该募投项目 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新的项目或需要 资金支付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况如下:

  •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账户已注销。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为人民币 0 万元。

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相关项目款 项尚未支付。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如下: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br><br>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br><br>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br><br>
序 号<br><br>承诺投资项目2023 年度<br><br>2024 年度<br><br>2025 年度<br><br>2023 年度<br><br>2024 年度<br><br>2025 年度<br><br>
1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 建设项目<br><br>不适用76.17291.34349.06374.98471.54393.813,155.98是
2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不适用(注1)不适用511.411,423.28不适用2,243.981,209.463,453.44是
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 管网设施建设项目<br><br>102.22%不适用不适用1,006.59不适用不适用1,007.721,007.72是
6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 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br><br>90.70%不适用-525.22-519.18不适用593.712,066.582,660.29是
7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br><br>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8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9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 目<br><br>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0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工程项目<br><br>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1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 目<br><br>(注 2)不适用5,054.572,972.29-204.46-822.805,142.91是
12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br><br>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br><br>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br><br>
序 号<br><br>承诺投资项目2023 年度<br><br>2024 年度<br><br>2025 年度<br><br>2023 年度<br><br>2024 年度<br><br>2025 年度<br><br>
13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4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 目<br><br>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5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及转运服务 项目<br><br>43.79%不适用不适用88.42不适用不适用164.87164.87是
16补充流动资金该募投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目中,公司未承诺项目效益—
  • 注 1:因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不同项目间采用的设备类型及其规格、型号等存在较大差异,并具有定制化特点,因此该指标我们无法统计。
  • 注 2: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业务模式为 EPC,承诺效益为该项目的预计毛利;2024 年实际效益-204.46 万元,系公司依据

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调整项目收入所致;2025 年实际效益-822.80 万元,系公司依据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 最终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调整项目收入所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毛利 5,142.91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营

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历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项 目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 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 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形。

十、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十一、会计师对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众环 专字(2026)0100929 号”《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后附的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经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 各项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综合治理行业产业链下游多为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及地 方国有企业等,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影响较大。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 影响着环保设施的投资力度、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等,也直接影响着客户付款 进度,从而对行业发展环境造成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环境综合治 理行业相关财政支出趋紧,可能对公司业绩或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变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11%、55.57%和

57.01%,而且变动较大,主要由于公司营业收入以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收入为主, 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具有客户需求频次低、项目金额大、主要在约两年内集中 施工并确认收入的特点,而其他业务数量多、各年收入金额相对较小,符合行业 特点。若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取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订单和开拓新客户资源, 则公司的经营规模将面临波动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等受 到不利影响。

(三)绿色能源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深耕环境综合治理行业逾十六年,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的业务模式经验,建设或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十余个,引进和培养了众多绿 色能源相关人才,研发了绿色能源技术,为公司将主营业务延伸至绿色能源业务 做好了人才、技术、经验储备。但如果公司在光伏、储能、氢能等绿色能源业务 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应对新业务可能产生的上网电价波动、产能消化不足等新 问题,或新业务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绿色能源业务建设进度或市场效益不佳, 可能存在绿色能源项目不能按期实施、短期内无法盈利或产生经营现金净流入、 盈利及现金流不及预期等风险。

(四)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光伏项目建设进度迟滞及效益不佳的风险 为紧抓行业机遇,顺应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公司从 2024 年起积极将主营业 务从水环境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等领域延伸至光伏、储能等绿色能源领域,致力 于构建“环保+绿色能源”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业务格局。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启动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光伏项目(装机容量 1GW)的开发建设。截至 2025 年末合计投入 13.03 亿元,完成了主要厂区建筑工程、一期(装机容量约 500MW)发电设备采购与安装、主要升压变配电系统的建设等;二期(装机容 量约 500MW)工程待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 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也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 项目施工现场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项目建设迟滞的风险。另外,近年来, 国家正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该项目未来上网电价可能存在波动。 而且该项目的消纳情况将对效益产生重要影响。未来如出现项目建设迟滞、上网 电价波动、消纳能力不足等问题,该项目将可能效益不佳。

(五)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处于国内较为领 先的水平,但行业内其他企业为谋求自身发展,亦在不断拓展市场。随着国家对 环保投入的不断加大,可能会有更多实力雄厚的企业进入市场,使得公司面临行 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巩固其在行业中的竞 争优势地位,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情形。

(六)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综合治理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对于相关处理技 术的要求较高。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不断升级迭代,若公司不能及时、准 确地把握技术、市场和政策的变化趋势,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 公司可能会面临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七)特许经营权项目运营价格调整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为 10-40 年,期限较长。在运营期内,物价、电价、

国家处理标准的变动等均会影响公司的运营成本。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通 常约定了价格调整条款,双方可以协商调整处理单价。

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方主要为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公司在触发调价条款 向相应部门申请调价时,需履行一系列审核程序并经过多个主管机构的审批,周 期较长,调价存在滞后性。此外,部分协议中规定了调价周期,通常为 3-5 年, 如果上述价格调整周期内发生对公司运营成本不利的变化,公司可能面临特许经 营权项目运营价格无法及时调整的风险。 (八)运营项目的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运营的高难度污废水、垃圾渗滤液、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在运营过程中 是对污染物进行直接处理,若未达标排放,将对环境直接产生危害,同时运营过 程中存在产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可能性。为确保运营项目过程产 生的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并加强环境 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但在运营过程中,可能由于设备暂时性故障或人为操作 失误等原因导致产生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九)项目质量风险

公司承接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般为市、县政府部门的重点项目,系统运行 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尤为重要。高难度污废水、渗滤液及固体废弃物等危 害性大,受社会公众的关注度高,一旦发生装备/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进水水质大 幅超过设计进水标准以及突发性事故等发生运营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高难度污废 水、垃圾渗滤液、固体废弃物处理后排放不达标的情况,公司将可能停产、承担 责任、面临索赔。

(十)公司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经营呈现技术多样化、业务模式多样化、

业务细分领域多样化的特征,公司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对管理的要求 越来越高。若公司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 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等未能得到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对公司的高效运营造成不利 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一)不可抗力的风险 洪涝、地震、台风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

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客户遭

受自然灾害亦有可能致使其付款期限延长。上述不可抗力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 或回款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16.39 万元、 -28,426.58 万元、-20,140.6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 负,主要受到公司环保整体解决方案业务模式及其客户特点的影响。对于 EPC 项目,业主方在建设期间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时点及比例付款,对于投 资建设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业主方在建设期间不会结算付款,仅在后续运营期间 根据运营情况陆续支付运营费,相比于相关经营性支出,结算收款具有明显的滞 后性。此外,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决策周期 及付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承建项目规模较大,但销售回款规 模较低。

后续,随着前期投资建设的特许经营权项目陆续转入运营,EPC 项目逐步建 设并收款,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但若未来出现项目建设结算进度大 幅滞后合同约定、项目运营效益不及预期、客户回款周期明显延长、业务规模快 速扩张带来支出大幅增长等情况,将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并对生 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特许经营权。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为 478,613.33 万元,其中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为 464,096.06 万元,特许经营权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66.08%。特许经营权系公司通过 BOT、PPP、TOT 等模 式开展的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运营权,包括已投入运营的特许经营权,以及特许经 营权项目建造期确认的合同资产。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等外部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实施、处理 量不足或合同提前终止等情形,致使相关特许经营权存在计提减值的风险。

(三)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3.72%、54.68%、63.50%,资

产负债率较高且呈上升趋势。公司报告期内投资建设多个大中型工程项目,资金 支出规模较大,为满足资金需求,报告期内长期债务融资规模同比提高,利息支 出相应明显增加。此外,受宏观经济及下游部分客户资金紧张等因素的影响,公 司部分项目的回款时间较长,对公司现金流管理造成不利影响。上述因素可能导 致公司未来偿债能力同比降低的风险,并进而可能引发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四)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71,250.65 万

元、88,397.13 万元、95,766.86 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42%、31.48%、34.4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大。

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分阶段或分期收款的特点,且公司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部 门、市政单位、国有企业等,客户信誉度较高、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较强,但付 款程序较为复杂。若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收款管理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 果,或下游客户出现项目结算、款项支付节奏放缓等情形,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及 合同资产未能及时足额收回,将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公

司部分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 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 70%。

未来如果公司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 定的不利影响。

(六)最近一期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5 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70,867.24 万元,同比减少 13.93%,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1,961.97 万元,同比减少 34.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709.22 万元,同比减少 36.38%。公司存在最近一期 业绩下滑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 2025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向绿 色能源领域发展、当期投资建设规模较大但尚未形成规模化收入,导致当期营业

收入同比降低,以及利息费用提高、应收账款增长及对部分客户单项计提导致信 用减值损失增加、当期对未达经营预期的两项特许经营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主营业务持续稳定运营、新业务承 接拓展、融资及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行业竞争及优质项目争夺加 剧,公司经营及抗风险能力也面临一定挑战。未来若出现行业竞争加剧、项目运 营情况未达预期或融资成本大幅提高等不利情况,公司可能存在经营业绩继续下 滑的风险,并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2025 年末公司实施了股权 激励计划,预计形成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较大,对公司经营业绩会造成负面影响。

三、法律风险

(一)诉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但不排除在未

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公司业务、人力、项目用地等事项而引发法律风险,将可 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存在受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的情形,在接受处罚后,相关主体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和落实。报告期 内,相关主体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行政 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的规章政策、标准规范的 施行,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日益完善及趋严,对 公司治理水平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管理不到位而未按照相关 规定开展业务,则可能存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从而可能对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00,455,340 股,其 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18,54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59.14%。

如果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担保的债权到期后无法按期支付本息,或未 来公司股价出现大幅下跌的极端情况,而控股股东未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安排, 其质押股份可能面临处置,将会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宁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楚雄州楚北片 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项目以及偿还银行借款,其中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设备 采购与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也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 市场环境、项目施工现场突发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 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规模是基于项目所在地市场环境测算得出的,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当地人力成本提高、设备价格上涨等 因素的影响,存在实施投入增加、建设成本提高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存在项目用地手续等相关文 件尚在办理的情况。若前期审批手续未能如期完成办理或项目施工进度未达预期, 可能存在项目延期建设、无法按期投产的风险。

(二)新增无形资产摊销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的无形资产将增加, 摊销金额也将有一定增加,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收益, 则公司将面临因无形资产摊销增加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 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从项目实施、完工到运营使用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若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财政预算安排等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募投项目面临营业收入、毛利率、利润总额等经营业绩指 标下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

预期建设进度和收益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上述程序,以及最终取得注册的时间、获得注册的 发行方案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审批风险。

(二)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由于募集资金的使

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净利润可能在短期内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 步增长,从而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受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

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黄开明 黄昭玮 李 娟

王志平 邓玲玲 陈少华

姚 颐 张司飞 袁天荣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李 明 李 红 王 旋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袁天荣 姚 颐 陈少华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黄开明 黄昭玮 李 娟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开明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温 阳

保荐代表人:

陈 定 周 鹏

法定代表人:

王 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字:

王 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字:

杨安西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夏少林

经办律师:

刘苑玲 贾偲楠

胡文乐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年 月 日

发行人会计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1091 号、众环审字(2025)0100817 号、 众环审字(2026)010147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100378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0868 号、众环审字(2026)0101480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0929 号)以及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0101618 号)等文件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余宝玉 乐 实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 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 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和采取措施及相关的主体承 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相关 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 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 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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