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黄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1337 证券简称:四川黄金 公告编号:2026-044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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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持有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35,769,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5167%)的股东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阳”)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65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3452%)。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金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北京金阳 | 35,769,980 | 8.516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为满足主体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 3、减持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北京金阳 | 5,650,000 | 1.3452% |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3452%。
-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
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 7、北京金阳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
| 股份减持 | (1)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 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北京金阳减持 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 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 方式;<br>(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北京金 阳对所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如采取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2%;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 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 5%。但届时北京金 阳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 低于 5%时除外;<br>(3)若北京金阳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 减持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北京金阳将在获得收 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 果因北京金阳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北京金阳将向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r>(4)北京金阳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等法 定限制。若北京金阳或发行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 份的情形的,北京金阳不得进行股份减持。<br> | 2021 年 9 月 15 日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金阳严格遵守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
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北京金阳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相关
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2、北京金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3、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北京金阳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金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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