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7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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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本次交易在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科数字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君科”或“出售方”)间接持有比科奇微电子(杭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比科奇”或“目标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 4、本次交易尚需各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尚以相关先决条件满足或按约定被有效豁免为前提。相关条 件能否按期满足、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 1、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君科持有的参
股公司比科奇 2.0015%1股权,对应出资额 5.3572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以
1 注:因比科奇近期完成增资扩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676,535 元,其中深圳君科持股比例由 2.0756% 被动稀释至 2.0015%,上述变更的工商登记及公示尚未完成,实际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以工商最终公示为 准。本次交易以比科奇提供的已经签署协议但尚未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公示的注册资本为基准,其中与当前 工商公示不符的部分不影响本协议签署的效力和本次交易的达成。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天津会同宏誉趋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受让方”),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39,325,255 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通 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君科持有比科奇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协议》 尚未签署。
-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3、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天津会同宏誉趋势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KGUG9R3P
-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4、成立日期:2026 年 7 月 13 日
- 5、出资额:6,100 万元
- 6、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会同宏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 158 号 5 幢 902-B(天
津信至嘉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1587 号)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 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 9、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 | 出资比例 |
|---|---|---|
| 陈毅鸿 | 2,000 | 32.7869% |
| 乾元景隆(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16.3934% |
| 福建亚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16.3934% |
| 李春林 | 1,000 | 16.3934% |
| 吴筱 | 300 | 4.9180% |
| 张海青 | 300 | 4.9180% |
| 杨少锋 | 290 | 4.7541% |
| 唐丹彤 | 200 | 3.2787% |
| 北京会同宏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0.1639% |
| 合计 | 6,100 | 100% |
注:各加数直接相加结果与合计数部分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 10、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11、资信状况: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12、交易对方系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比科奇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GPW1725
-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2 日
- 5、注册资本:267.6535 万元
- 6、法定代表人:郭剑昆
- 7、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 33 号 B 座 501 室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信
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通讯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 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家 庭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 (元) | 股权比例 |
|---|---|---|---|
| 北京芯谱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602,284 | 22.5024% | |
| 易科奇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250,000 | 9.3404% | |
| 史一鸣 | 36,142 | 1.3503% | |
| 杭州芯谱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3,767 | 5.7450% | |
| 南京和利国信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238 | 5.1648% | |
| 杭州赛智云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7,351 | 3.6372% | |
| 北京中科创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900 | 2.4248% | |
| 杭州同心众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900 | 2.4248% | |
| 竹山瑞思图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857 | 2.5353% | |
| 寇光智 | 123,708 | 4.6219% | |
| 深圳市君科数字能源有限公司 | 53,572 | 2.0015% | |
| 祥峦晟(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450 | 1.2124% | |
| 苏州星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450 | 1.2124% |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 (元) | 股权比例 |
|---|---|---|---|
|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26,283 | 0.9820% | |
| 罗宇 | 12,980 | 0.4850% | |
| 李萌 | 3,571 | 0.1334% | |
|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2,455 | 5.3224% | |
| 北京二期中科创星硬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979 | 0.7091% | |
| 杭州复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652 | 0.1738% | |
| 杭州东翰巨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80 | 0.4924% | |
| 嘉兴鼎峰信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294 | 2.6263% | |
| 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3,431 | 0.8754% | |
| 咸宁渤盛连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056 | 1.9075% | |
| 昆山中盛渤海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098 | 0.7883% | |
| 嘉兴中博承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432 | 1.5853% | |
| 湖州灵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439 | 0.3153% | |
| 李涛 | 17,300 | 0.6464% | |
| 嘉兴中博宇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878 | 0.6306% | |
| 浙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323 | 0.3110% | |
| 上海为奇投资有限公司 | 23,431 | 0.8754% | |
| 北京中移数字新经济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6,598 | 5.4772% | |
| 嘉兴朗润承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838 | 3.0202% | |
| 白俊平 | 43,934 | 1.6415% | |
| 初辉元景创业投资(日照)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720 | 1.9697% |
|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 (元) | 股权比例 |
|---|---|---|---|
| 杭州赛智独角兽陆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603 | 0.9192% | |
| 张国斌 | 11,716 | 0.4377% | |
| 德清县数智旅文农通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147 | 1.3132% | |
| 浙江甬元财通富浙高端装备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46,862 | 1.7508% | |
| 湖州路遥星河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716 | 0.4377% | |
| 2,676,535 | 100% |
注:(1)因比科奇近期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及公示尚未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及股 权结构以比科奇提供的已经签署协议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公示的信息及章程为准,其中与当 前工商公示不符的部分不影响本协议签署的效力和本次交易的达成。
- (2)比科奇其他股东均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3)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0、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目标公司 2025 年末资产总额为 15,198.99 万元,净资产为 2,432.51 万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270.89 万元,净利润为-1,956.5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523.27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目标公司资产总额为 22,827.57 万元,净资产为 12,260.87 万元,2026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155.24 万元,净 利润为-1,335.29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13.08 万元。(上述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暂未经审计)
11、资信状况:目标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受让/出售深圳君科持有目标公司 53,572 元的注 册资本(已实缴)及其所附权利、权益,交易总价合计为人民币 39,325,255 元。 受让方应于各项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由受让方有条件或无条件的豁免后的 10 个
工作日内向出售方支付其应当支付的转让价款(协议约定不得豁免的先决条件除 外)。
受让方确认,其未向与本次交易同期进行的老股转让交易中的出售方提供补 价、返利、补偿、税费代偿、咨询费、资金回流等导致实质价格不一致的安排, 且受让方同意,如果受让方在同期转股交易中提供给其他出售方的转让单价比本 次交易转让单价实质更高的,转让方应自动适用该等更高转让单价,受让方应向 转让方补足相应的转让价款差额。目标公司(比科奇)确认并承诺,其未向同期 转股交易中的任何出售方提供补价、返利、补偿、税费代偿、咨询费、资金回流 等安排,且在同期转股交易全部完成前,不会向任何相关出售方提供前述利益安 排。
2、先决条件
- (1)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适用法律、法院或有关政府主管
部门的判决、裁决、裁定或禁令,也不存在任何已对或将对公司、受让方或对本 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裁定或 禁令;
- (2)出售方在本协议所作的与其主体资格、签署授权、标的股权权属、收
款及合理配合义务有关的陈述与保证,在重大方面持续保持真实、准确,并且履 行了本协议规定的出售方承诺,不存在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合法完成 的违约行为;
- (3)不存在因出售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依法签署、交割或办理必要变
更登记/备案的事项;
- (4)本协议各方已完成本协议及所有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的签署与
交付,且该等协议和文件持续有效、未被终止或解除;
- (5)其他股东已依法、依公司章程及相关交易文件放弃或未在法定/约定期
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且目标公司已出具股东会决议、股东书面决定或书面确认 文件,确认知悉本次交易并将在交割后依法配合更新股东名册、修改章程相关记 载及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与备案手续;
- (6)本协议各方签署、交付或履行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所需的全
部同意和批准(如有)已经取得并维持完全有效。
- (7)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已经就标的股权的出售、转让和受让完成
了相应的审批决策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其他现存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 的股东会审批手续和流程以及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文件签署等。
3、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市场定位、当前发展阶段、核心团队实力、未来发展前景等,通过双方友好协商 的方式确定。本次交易为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变更登记
目标公司应自支付完毕转让价款之日(简称“交割之日”)起 10 日内完成 股东名册的变更,在相关各方均及时配合提供相关文件的前提下,目标公司应自 本次交易及同批次交易均完成交割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完毕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的各项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出售方与受让方应当提供 必要配合。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 1、本次出售参股公司比科奇的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聚焦公司主业,提高公司资产流动 性及使用效率。
-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比科奇股权,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将产生税前收益约人民 币 2,432.53 万元(最终以公司年审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预计对公司当期净 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 3、本次交易尚需各方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尚以相关先决条件满足或按约定被有效豁免为前提。相关条
件能否按期满足、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 2、股权转让协议(拟签署稿)。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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