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晨丰科技2026-08-26 00:00

摘要

1晨丰科技为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提供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其向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2本次担保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无反担保。
3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达20.4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9%,触发特别风险提示。
4被担保人辽宁北网2026年上半年营收1.31亿元,净利润516.25万元,经营正常。
5公司称担保风险可控,旨在支持新能源战略发展。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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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 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辽宁北网”)3,000 万元17,000 万元是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204,600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1.99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br><br>☑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br><br>□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br>□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br>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基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向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 6,000 万元(敞口

额度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签订《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基于上述融资事项,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深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 略,公司与广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北网提供额度为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 内部决策程序

  •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1)。

  •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其他:控股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94.2752%,其他股 东持股 5.7248%。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500MADMFDW95Y
成立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286 号华润大厦第 19 层 02+03+05+08 单元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 包工程;金属工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经审计)2026年 6 月30 日/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019.0814,562.48
负债总额6,154.589,886.18
资产净额3,864.504,676.30
营业收入6,562.1413,130.59
净利润187.09516.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6)沈银字第 00013 号-担保 01)
  •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甲方)
  • 3.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叁仟万

元整。

  • 6.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 7.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辽宁北网提供担保,是为满足辽宁北网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融资资金需求,保障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中,辽宁北网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但公司能对辽宁北网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 况与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

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 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同金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 204,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99%;担保对应的 已实际发生的尚未偿还的主债权余额为 109,344.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4.51%。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 余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82,600 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 外担保余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 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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