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徕木股份2026-08-26 00:00

摘要

1徕木股份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亿元,同比增长7.80%;
3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7.65万元,同比大幅下降288.51%,由盈转亏;
4扣非净利润-6431.73万元,同比下降327.40%。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8.26万元,同比增长63.06%。
6截至期末,公司总资产39.75亿元,归母净资产17.16亿元。
7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徕木股份603633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小海刘畅
电话021-67679072021-67679072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 88号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651弄 88号
电子信箱ir@laimu.com.cnir@laimu.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3,975,198,404.993,955,301,927.35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15,803,069.071,777,727,281.42-3.4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820,127,340.58760,792,985.667.80
利润总额-54,159,899.1535,527,650.27-25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76,459.8232,399,665.50-28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317,339.5128,283,531.71-327.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82,594.4820,226,857.8363.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501.66减少5.1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40.08-2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40.08-275.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9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方培教境内自然人13.8259,003,3290质押24,500,000
朱新爱境内自然人6.9329,596,8990无
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6.0625,858,7780无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0021,330,8390无
方培喜境内自然人1.024,357,4480无
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其他0.883,776,6770无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0.883,740,5160无
J.P.MorganSecuritiesPLC -自有资金其他0.743,156,7370无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其他0.582,466,5870无
北京永瑞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永瑞财富小 山多策略二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0.421,776,3040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方培教持有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的股 份,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30%的出资,并持有其普通合伙人上海科鑫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的出资,上海科鑫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海科鑫领富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0.92%的出资;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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