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富中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合富中国2026-08-26 00:00

摘要

1合富中国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亿元,同比下降7.87%;
3归母净利润亏损749.9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733.82万元略有扩大;
4扣非净利润亏损756.77万元。
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423.3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83.59%。
6期末总资产14.25亿元,归母净资产10.38亿元。
7前十大股东中合富香港持股54%,UBS、高盛等外资机构位列前十。
8公司未拟定中期分红预案。

公司代码:603122 公司简称:合富中国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拟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合富中国603122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莺朱婉莹
电话021-60378999021-60378999-8668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 启大楼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 启大楼
电子信箱ir_cowealth@cowealth.comir_cowealth@cowealth.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1,424,615,508.161,428,523,434.69-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037,799,015.171,057,885,414.43-1.9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38,730,114.48367,658,196.46-7.87
利润总额-8,228,333.78-9,157,802.4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7,499,238.01-7,338,190.56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567,725.39-6,992,657.41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4,233,332.2686,732,118.85-83.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0.72-0.63减少0.0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02-0.0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02-0.02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5,52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合富(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54.00214,957,8850无0
UBS AG其他0.461,842,9660无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法 人0.411,613,7330无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0.291,141,4000无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CICCFT10(Q)其他0.23915,5050无0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境外法 人0.22879,9400无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其他0.18724,5660无0
凌波境内自 然人0.18698,9000无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 华启航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其他0.15607,6000无0
式证券投资基金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自有资金其他0.13534,537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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