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摘要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八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海南矿业”)
收到贵所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下发的《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 购重组)〔2026〕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会同国泰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独立财务顾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会计师”)、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厦门嘉学”“评估师”)、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城”“矿业权评估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 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 简称“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类别 | 字体 |
|---|---|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 对重组报告书及本回复的补充披露、修改 | 楷体(加粗) |
目录
目录................................................................................................................................2 一、关于问询问题 .......................................................................................................3
- 问题 1、关于交易目的和方案 .............................................................................3
- 问题 2、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27
- 问题 3、关于矿业权评估 ...................................................................................83
- 问题 4、关于标的公司业务与收入 .................................................................210
- 问题 5、关于标的公司客户 .............................................................................249
- 问题 6、关于标的公司采购与供应商 .............................................................293
- 问题 7、关于标的公司成本与毛利率 .............................................................323
- 问题 8、关于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和负债 .....................................................355
- 问题 9、关于标的公司流动性和内控规范性 .................................................392
- 问题 10、关于合规性 .......................................................................................410
- 问题 11、关于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436
- 问题 12、关于其他 ...........................................................................................459
一、关于问询问题 问题 1、关于交易目的和方案
根据申报文件,(1)2025 年 8 月上市公司向标的公司增资 3 亿元,持有标 的公司 15.79%的股权;(2)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王中喜、王琛、上海柏帝购 买标的公司 69.90%股权,中原能矿持有的标的公司 14.31%股权未纳入本次交易 收购资产范畴;(3)王中喜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0%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4) 本次交易设置了业绩承诺和超额业绩奖励,交易对方承诺目标资产在 2026 年至 2028 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8 亿元、2.22 亿元、2.20 亿元;(5)通过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拓展萤石矿业务板块,提升业务规模和优质战略性矿产 资源储量,有利于提高竞争力和盈利能力;(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
请公司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业 绩补偿和减值补偿、超额业绩奖励,以及锁定期分期解锁的具体安排。
请公司披露:(1)上市公司前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增资后参与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的关系,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结 合参股期间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构成和重大事项决议安排,高管分工及 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股权质押合同的具体约定,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已实际控制 标的公司;(2)王中喜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0%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的时间、 背景和原因,质押现状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3)本 次交易未收购中原能矿持有的标的公司 14.31%股权的背景和原因,中原能矿与 标的公司是否签订了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相关协议或利益安排, 上市公司是否已有后续收购计划以及相关安排;(4)交易对方业绩承诺金额的 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设置超额业绩奖励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采矿行业的 交易惯例;(5)上市公司现有矿产资源储备、业务模式、客户和相关技术储备 情况,与萤石矿在矿山开采、选矿技术、大宗产品销售体系等方面协同性的具 体体现,以及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6)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 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财务等具体调整计划,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前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增资后参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的关系,是否为一揽子交易安排;结合参股期间标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构成和重大事项决议安排,高管分工及实际经营管理情 况,股权质押合同的具体约定,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已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一)上市公司前次增资的背景和原因
萤石作为含氟量最高的矿物之一,广泛应用于氟化工和冶金工业,同时对军 工、5G、光伏、AI 数据中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至关重要,其战略地位正日益 受到国际关注。多国已将萤石列为“关键矿产”或“战略性矿产”,以保障国家 安全和经济发展。我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明确将萤石列 入“全国战略性矿产目录”中的“战略性高性能材料矿产”。
萤石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其资源供给与安全已成为我国资源安 全战略的重要课题。未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未来萤石 资源供给与消费矛盾将更加突出,其资源安全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新材料等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大型单一型萤石矿区因其在储 量、品位、产能方面的优势,具备良好的中长期发展潜力。
基于上述背景,海南矿业看好萤石矿采选行业的发展及丰瑞氟业拥有的萤石 资源禀赋,且了解到标的公司存在融资需求,经海南矿业对矿产项目进行筛选研 究,海南矿业对丰瑞氟业进行了参股投资。
(二)增资后参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海南矿业参股标的公司期间,主要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包括但
不限于委派董事、参与重大经营决策、跟进月度经营情况等。标的公司仍由实际 控制人及其管理团队主导运营,保持独立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的关系,不属于一揽子安排 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在交易背景、原因不同,不互为条件及前提,定价
依据不同,筹划、决策程序不同并相互独立。因此,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不
属于一揽子安排,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交易背景、目的不同 前次增资参股主要为海南矿业看好萤石矿采选行业的发展及丰瑞氟业拥有
的萤石资源禀赋及丰瑞氟业 2024 年、2025 年呈现出的盈利水平,经对矿产项目 进行筛选研究,海南矿业对丰瑞氟业进行了以财务投资为目的的参股投资。
本次交易主要为上市公司通过并购获取对丰瑞氟业的控制权,新增上市公司 在萤石领域的资源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可以标的公司为依托进一步辐射河南 省栾川县区域的萤石矿产,加强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及 AI 算力上游所需的关 键原材料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内在业务规模和资源储量,提高上市公司竞争 力和盈利能力。
2、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不互为条件、不互为前提 2025 年 8 月 16 日,海南矿业与丰瑞氟业的股东签署《关于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并未就后续取得丰瑞氟业股权相关事项进行约定。
2025 年 8 月 22 日,上市公司已完成了增资丰瑞氟业 15.7895%股权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海南矿业已取得丰瑞氟业 15.7895%的股权。本次交易与前次增资 参股不互为条件、不互为前提。
3、本次交易与前次增资参股定价依据不同
前次海南矿业增资丰瑞氟业 15.7895%股权的价格系基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为基准日的标的公司情况由各方协商确认交易价格,未进行评估。经转受让方双 方协商,丰瑞氟业的投前总体估值为 16 亿元,丰瑞氟业的增资价款为 3 亿元, 取得丰瑞氟业 15.7895%股权。
本次交易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并选取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丰瑞氟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208,816.47 万元,评估增值 133,105.26 万元,增值率 175.81%。在前述基础上,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丰瑞氟业 100%股权价值为 208,000.00 万元,本次丰瑞氟业 69.90%股权交易价格为 145,38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定价依据不同,交易价格不同,交易价格以不同基
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4、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的筹划、决策程序不同,属于独立事项
根据海南矿业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提供的相关立项文件,海南矿业前次增资参 股从 2025 年 3 月开始筹划,2025 年 8 月海南矿业召开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 海南矿业通过增资的形式取得丰瑞氟业 15.7895%股权的事项,相关决议中不存 在后续对于丰瑞氟业继续投资的安排。
根据本次交易《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海南矿业从 2025 年 12 月开始筹划 本次交易,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因此,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的筹划、决策程序不同,属于独立事项。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本次交易与前次增资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置
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 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交易与上市 公司 2025 年 8 月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具体判断依据如下:
| 会计准则 | 对比分析 | 是否 涉及 |
|---|---|---|
| 1、这些交易是同<br><br>时或者在考虑了 彼此影响的情况 下订立的 | 本次交易与前次上市公司增资标的公司的投资协议均是<br><br>单独签署并生效,前次增资协议仅对当时的增资事项进行 约定,所涉及各方并未明确约定未来的收购条款。上市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于不同的时点分别进行了决策,每次交 易均系独立考虑、独立决策。 | 否 |
| 2、这些交易整体 才能达成一项完 整的商业结果 | 前次增资参股主要为海南矿业看好萤石矿采选行业的发<br><br>展及丰瑞氟业呈现出的盈利水平,经对矿产项目进行筛选 研究,海南矿业对丰瑞氟业进行了以财务投资为目的的参 股投资,主要关注指标为投资回报率。<br><br> 本次交易旨在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丰瑞氟业的控制权,新增 在河南地区的矿产资源,进一步辐射栾川县周边区域,加 强上市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所需的关键原材料的产业布局, 主要关注指标为上市公司主业多元化和利润新增长。 | 否 |
| 3、一项交易的发<br><br>生取决于其他至 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 | 本次交易和前两次交易均独立完成,互相之间并无影响, 交易的发生互不依赖,一项交易的发生并非取决于其他至 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否 |
| 4、一项交易单独 | 本次基于评估后评估结果确定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 | 否 |
| 会计准则 | 对比分析 | 是否 涉及 |
|---|---|---|
| 考虑时是不经济 的,但是和其他 交易一并考虑时 是经济的 | 20.8 亿元,与前次增资后标的公司估值 19 亿元并不相同。 两次的股权交易独立定价,价格具备公允性,不存在不经 济的情况。 |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在交易背景、原因不同,不互为条件及 前提,定价依据不同,筹划、决策程序不同并相互独立;经对比《企业会计准则 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不属于一揽 子安排。
(四)结合参股期间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构成和重大事项决议安排, 高管分工及实际经营管理情况,股权质押合同的具体约定,说明上市公司是否 已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1、参股期间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构成和重大事项决议安排 (1)董事会构成
根据 2025 年 8 月 16 日海南矿业与王中喜、王琛、上海柏帝、中原能矿及丰 瑞氟业共同签署的《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增资完成后,丰瑞氟 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5 名,王中喜有权委派 3 名董事,海南矿业有权委派 1 名董事,中原能矿有权委派 1 名董事。
根据丰瑞氟业选举董事的股东会议案,2025 年 8 月海南矿业增资丰瑞氟业 后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的董事会构成及提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提名方 |
|---|---|---|---|
| 王中喜 | 董事长 | 王中喜 | |
| 王琛 | 董事 | 王中喜 | |
| 高玉凤 | 董事 | 王中喜 | |
| 滕磊 | 董事 | 海南矿业 | |
| 王俊辉 | 董事 | 中原能矿 |
(2)股东会构成 根据海南矿业参股丰瑞氟业后制定的丰瑞氟业《公司章程》,丰瑞氟业的股
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 王中喜 | 12,000.00 | 55.9167% | |
| 海南矿业 | 3,388.50 | 15.7895% | |
| 中原能矿 | 3,072.00 | 14.3147% | |
| 王琛 | 1,500.00 | 6.9896% | |
| 柏帝投资 | 1,500.00 | 6.9896% | |
| 21,460.50 | 100% |
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丰瑞氟业 69.8959%股权,海南矿业持有丰瑞氟 业 15.7895%股权,海南矿业实际支配的丰瑞氟业表决权比例 15.7895%与王中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支配的表决权比例 69.8959%的差距超过 50%,差距较大。
(3)重大事项决议安排 1)董事会重大事项决议安排 根据丰瑞氟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
别决议。董事会通过普通决议时,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特别决议时, 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还需取得海南矿业委派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海南矿业委派的董事针对董事会特别表决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具体内容 如下:
| 序 号 | 涉及的具体事项 | 设置原因 |
|---|---|---|
| 1 | 除公司以外的其他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 的增加或减少;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子公司以非公允价值增资或减资,影响 标的公司估值,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2 | 涉及除公司以外的其他集团公司的合并、 分立、中止、清算、解散,或者申请任命 接管人、管理人、司法管理人或者类似职 能的人员,但其他集团公司因法院判决或 债权人申请而被裁定清算的除外;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子公司通过合并、分立、中止、清算、 解散的方式对第三方进行不当利益输送,致 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3 | 集团公司在日常业务经营之外,对外出售 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资产或业务达到 人民币 500 万元,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出售、租赁、转让或形成担保物权的行 为(如抵押、质押、留置或其他处理方式), 但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年度预算或年度工 作计划已经列明的除外;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非公允价格处置重要资产的方式进 行不当利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4 | 决定集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财 务、运营预算方案及决算方案,或其任何 实质性变更;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偏离正常业务经营或因正常业务经营 之外的活动对主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致使 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5 | 公司或其关联方与公司或其关联方的任 何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或上述人 员的关联方(“交易对手方”)进行年度 预算范围外且非公允的所有交易(但集团 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除外);各方同意, 在针对本项作出决议时,与交易对手方有 关联关系或交易对手方委派的董事(如 有)应当回避表决,届时经过剩余无关联 关系的董事过半数通过,且至少包括一 (1)名投资人董事的赞成票;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对关联方进行 不当利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 6 | 在任何财务年度内发生任何该年度预算 外的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资本性支出或 负债,或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固定 资产或费用支出;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非公允价格进行重大交易作不当利 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7 | 制订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但公司当年累计拟分配利润金额 不超过(含本数)上一年度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50%的,仅需公司半数以上(含本 数)董事通过即可;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在不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超额 分红影响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致使上市 公司利益受损 |
| 8 | 员工期权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质性 变更以及任何该等计划项下的期权授予 或者股权发售;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通过股权激励单方面稀释股权比例,致 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9 | 在任一年度内为任何债务提供任何超过 人民币 500 万元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 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及提供保证金) (但该等担保是在集团公司在日常业务 经营中提供的除外),但股东会已经通过 的年度预算已经列明的除外;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违规担保的形式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10 | 为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但集团公司内部 的借贷除外),或集团公司任何本金超过 人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但股东会已经通 过的年度预算已经列明的除外;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违规借款的形式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11 | 在任一年度内向公司或集团公司任何其 他公司的任何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或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贷款;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违规借款的形式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12 | 收购任何其他实体或自然人的股权或其 所有或实质上所有的资产且收购金额超 过人民币 500 万元,但股东会已经通过的 年度预算或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列明的除 外;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非公允价格进行重大交易作不当利 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13 | 集团公司对任何其他公司、合伙、信托、 联营项目或者其他实体进行投资,或设立 任何合资企业。 | 该事项为非日常经营事项,目的为防止标的 公司以非公允价格进行重大交易作不当利 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海南矿业上述在标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特别决议的权利系较常见的外部投资 者要求给予的保护性安排,目的在于防止被投企业发生重大不良行为,并不是为 了影响王中喜的控制权,相关事项不涉及公司一般的经营活动,且海南矿业委派 的董事实际从未曾行使过上述特殊权利,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外也未参与公司
日常经营,未对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产生过实际影响。
王中喜享有 3 名董事的提名权,占董事会多数席位,除特别表决事项外,王 中喜通过提名的董事能够控制董事会的表决意见。丰瑞氟业的公司章程中虽规定 了董事会的特别决议事项,但不影响王中喜对丰瑞氟业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提名 及对表决意见的控制力。
比照《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 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 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的股东”,持有公司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或能够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 东即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即使无法单方决定《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会的特别决 议事项,也不影响控股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权的认定。因此王中喜对于丰瑞氟业 董事会的控制力基于王中喜能够对丰瑞氟业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王中喜能 够通过提名的董事控制董事会的表决意见。
综上,王中喜能够委派丰瑞氟业董事会过半数席位,除以上特别表决事项外, 能够同委派的董事控制董事会的表决意见。
2)股东会重大事项决议安排
为保护海南矿业作为小股东的利益,避免王中喜过度集中控制,丰瑞氟业 全体股东约定对于股东会的部分特别决议事项需经海南矿业同意方可通过。海南 矿业作为财务投资人持有丰瑞氟业 15.7895%股权,无法对丰瑞氟业股东会形成 重大影响。为保护海南矿业作为小股东的利益,避免王中喜过度集中控制,丰瑞 氟业全体股东约定对于股东会的部分特别决议事项需经海南矿业同意方可通过。
根据丰瑞氟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海南矿业针对股东会特别决 议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如下:
| 序号 | 涉及的具体事项 | 设置作用 |
|---|---|---|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防止标的公司偏离正常业务经营或因 正常业务经营之外的活动对主营业务 产生不利影响,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 | 防止标的公司 偏离正常业务经营或因 正常业务经营之外的活动对主营业务 |
| 产生不利影响,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
| 3 | 除股东协议另有约定外,对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防止标的公司通过增资或减资单方面 稀释股权比例,致使海南矿业利益受损 |
| 4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防止标的公司违规发行债券,增加资产 负债率,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5 | 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 防止标的公司通过合并、分立、中止、 清算、解散的方式对第三方进行不当利 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6 | 对本章程的修改; | 防止标的公司通过修改章程调整相关 权利义务,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7 | 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分公司、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实体以及其他下属机构 (“集团公司”)重组和/或其他导致集团 公司及控股公司大部分资产转移; | 防止标的公司以非公允价格处置重要 资产的方式进行不当利益输送,致使上 市公司利益受损 |
| 8 | 集团公司对外订立任何投机性的股权置 换、期货或期权文件; | 防止标的公司以非公允价格进行重大 交易作不当利益输送,致使上市公司利 益受损 |
| 9 | 集团公司现有业务范围、性质、主营业务 和/或业务活动发生重大变化; | 防止标的公司偏离正常业务经营或因 正常业务经营之外的活动对主营业务 产生不利影响,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10 | 以任何形式进行任何公司的股息、红利或 利润的分配,包括但不限于以派发股息(临 时股息或者其他形式)、公积金资本化或 其他形式在股东之间进行利润分配,但支 付股东协议签署前公司股东会已经形成利 润分配决议但未支付的分红除外;若公司 当年累计拟分配利润金额低于(不含本数) 上一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50%的,由代 表半数以上(不含本数)股东同意即可通 过; | 防止标的公司在不满足分红条件的情 况下进行超额分红影响标的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致使上市公司利益受损 |
| 11 | 批准或进行任何兼并、收购、重组、合并、 业务组合或类似交易,或转让公司 50%以上 表决权或集团公司(视为一个整体)大量 资产的任何交易或一系列交易。 | 防止标的公司以非公允价格处置重要 资产的方式进行不当利益输送,致使上 市公司利益受损 |
3)股东会重大事项决议情况
经查阅自 2025 年 8 月 22 日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期间丰瑞氟业股东会的决议情 况,股东会决议均由丰瑞氟业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通过,未出现因海南 矿业投反对票而否决丰瑞氟业股东会决议的情况。海南矿业具体参与的股东会决 议情况如下:
| 序 号 | 日期 | 股东会决议事项 | 海南矿业表决 情况 |
|---|---|---|---|
| 1 | 2025 年 8 月 17 日 | 同意股东王中喜将所持公司 8,584.2 万元股 权(或 40%股份)质押给海南矿业股份有限 公司,具体担保内容以质押合同约定的内容 为准。 | 同意 |
| 序 号 | 日期 | 股东会决议事项 | 海南矿业表决 情况 |
|---|---|---|---|
| 2 | 2025 年 9 月 18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中国银行的授信及担保条件 | 同意 |
| 3 | 2025 年 12 月 10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交通银行的授信及担保条件 | 同意 |
| 4 | 2025 年 12 月 30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续贷 | 同意 |
| 5 | 2026 年 1 月 14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续贷 (修改) | 同意 |
| 6 | 2026 年 3 月 25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浦发银行的借款及相应担保 | 同意 |
| 7 | 2026 年 4 月 3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的借款 及相应担保 | 同意 |
| 8 | 2026 年 4 月 24 日 | 同意丰瑞氟业在河南栾川农业商业银行续贷 | 同意 |
4)市场类似案例 经查询公开信息,少数股东设置一票否决权但不影响控制权的案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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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头科技 (688169) | 北京石头世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 | 顺为、天津金米等投资人拥有的“一票否决权” 涉及的事项主要为公司股本变动、后续融资、章 程修改、更换董事会组成及人数等与投资人权益 相关的特定事项,属于私募投资行业的惯例,该 类“一票否决权”实际上为作为中小股东制约被 投资公司的大股东滥用其控股地位而设置的保护 性权利,投资人要求拥有“一票否决权”的意图 也并非借此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共同控制。 | |
| 首药控股 (688197) | 发行人及保荐机 构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并在科创板 上市申请文件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 | 少数股东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表决机制的条款 存续期间,公司的各项决议均取得全体董事、股 东的一致同意,不存在任何一方股东/董事通过行 使上述权利影响公司决议事项;此外,上述特殊 条款主要系针对公司经营情况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对投资人设定的保护性条款、不涉及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自《投资协议》签署至本回复出 具之日,除委派董事外,亦庄国投未行使过任何 特殊股东权利或申请触发过估值调整机制,该等 条款不影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权。 | |
| 南芯科技 (688484) |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南芯半导体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之发行保荐 书 | 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享有一票否决权期间,阮 晨杰能够提名发行人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自发 行人成立初期至今,阮晨杰一直担任发行人董事 长,历次董事会均由阮晨杰召集和主持,历次董 事会均经全体董事出席,并经有表决权的董事一 致审议通过且形成董事会决议,未有投资人股东 委派董事行使一票否决权的情形。报告期内董事 会的运作情况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题回复之 “(二)/1、/(2)董事会运作情况”,一票否 决权的存在并未实际影响阮晨杰对发行人的实际 控制权。 |
据此,丰瑞氟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虽规定股东会部分特别决议需经
海南矿业同意方可通过,但前述股东会条款的设定仅为针对财务投资人的保护性 条款,并非为谋求丰瑞氟业的控制权而设置。
综上,①股东大会层面,王中喜父子拥有表决权比例为 69.90%;在董事会 层面,王中喜享有 3 名董事的提名权,占董事会多数席位;②上市公司作为少 数股东持有表决权比例为 15.79%,并享有 1 名董事的提名权。王中喜为丰瑞氟 业的控股股东,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对丰瑞氟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 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层面具备对部分特别事项享有一票否 决权,系财务投资者针对标的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所设定的保护性条 款,不影响王中喜之控制权。
2、高管分工及实际管理情况
根据丰瑞氟业《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 文件及说明、并抽查丰瑞氟业自海南矿业参股至今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分管事务 的审批单等资料,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丰瑞氟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管理情况 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增资前任 职情况 | 实际管理及分管情况 |
|---|---|---|---|---|
| 王中喜 | 总经理 | 已任职 | 负责丰瑞氟业生产经营管理、战略规划、投融资 管理风险防控 | |
| 王晓莉 | 副总经理 | 已任职 | 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丰瑞氟业安全管理、维护 稳定,分管矿山、选矿厂生产管理工作 | |
| 王旭旭 | 副总经理 | 已任职 | 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丰瑞氟业重大项目建设管 理 | |
| 王东良 | 副总经理 | 已任职 | 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丰瑞氟业化工板块生产管 理工作、技术研发 | |
| 王琛 | 副总经理 | 已任职 | 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外部融资等相关事项 | |
| 高玉凤 | 财务负责人 | 已任职 | 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 |
| 谢咪莉 | 财务部长 | 已任职 | 协助财务负责人工作,负责公司具体财务工作 |
海南矿业参股标的公司期间,丰瑞氟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核心管理人员,
均由海南矿业增资前的管理团队任职。经访谈丰瑞氟业实际控制人并经核查相关 审批记录,丰瑞氟业生产经营管理、矿山、选厂、采购、销售及财务等核心部门 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王中喜能够控制丰瑞氟业董事会,并能 够通过控制丰瑞氟业董事会控制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进而实现对标的公司日常 经营的控制。
综上,王中喜能够控制丰瑞氟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实际控制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聘及丰瑞氟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海南矿业增资后沿用增资前的管理团队,无 法对丰瑞氟业形成控制。
3、股权质押合同的具体约定
2025 年 8 月 17 日,海南矿业与王中喜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王中喜 以其持有的丰瑞氟业 40%股权为海南矿业与王中喜及其他相关方于 2025 年 8 月 签署的《增资协议》以及《股东协议》项下丰瑞氟业、王中喜、王琛以及上海柏 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南矿业应履行的业绩承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王中喜自 愿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0%股权向海南矿业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股权质押合同》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约定的担保物权实现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关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 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目的系为保障业绩对赌情况下的可实 现性,质押期间王中喜可以正常行使表决权,不存在通过质押合同实现对标的公 司控制的情形。
4、上市公司无法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综上,王中喜作为丰瑞氟业的控股股东,除特别表决事项外,能够控制丰瑞 氟业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提名及表决意见,丰瑞氟业生产经营管理、矿山、选厂、 采购、销售及财务等核心部门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王中喜通 过控制董事会实际控制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及丰瑞氟业的日常经营。海南矿业依 据持有丰瑞氟业股权的比例、享有的董事提名权无法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海南矿业向丰瑞氟业增资及设定股权质押目的系保障业绩对赌情况下的可 实现性,不存在通过股权质押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的安排。王中喜具有履行交易 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股权质押事项不影响对丰瑞氟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认定,海南矿业依据《股权质押合同》无法直接取得丰瑞氟业控制权。
综上,上市公司参股标的公司期间,①股东大会层面,王中喜父子拥有表 决权比例为 69.90%,王中喜个人 40%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的情形(截至本回复
出具日已解除质押)不影响其正常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层面,王中喜享有 3 名董事的提名权,占董事会多数席位;在管理层任命层面,现有高级管理人员 均由王中喜通过董事会任命,因此王中喜可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② 上市公司作为少数股东持有表决权比例为 15.79%,并享有 1 名董事的提名权; 上市公司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层面具备对部分特别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系财务 投资者针对标的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所设定的保护性条款,不影响王 中喜之控制权。因此,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中喜父子,上市公司不存在已 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的情形。
二、王中喜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0%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的时间、背景和 原因,质押现状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一)王中喜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0%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的时间、背景 和原因
根据前次增资之《股东协议》,实际控制人对前次增资进行业绩对赌,承诺 标的公司业绩在 2025 年至 2027 年度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应不低于人民币 60,000 万元。若业绩承诺期满公司实际扣非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则 海南矿业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年度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后,有 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对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王中喜与海南矿业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以及与其他相关方于 2025 年 8 月签署的《增资协议》以及《股东协议》,王中喜自愿以其持有的丰瑞氟业 40%的股权向海南矿业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前述交易协议项下丰瑞氟业以 及王中喜、王琛以及上海柏帝对海南矿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涉及的任何支 付、赔偿等义务及或有债务及为实现前述债权及质权所产生的费用。本次股权质 押期限为 36 个月,与业绩对赌期相匹配。
(二)质押现状及与本次交易的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026 年 8 月,海南矿业与王中喜签署了《股权质押解除协议》,解除上述 《股权质押协议》,各方在《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同月,海 南矿业与王中喜、王琛、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河南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原能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东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将《股东协议》第 11 条回购权、第 14 条业绩 承诺及补偿条款项下涉及公司和/或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担回购、补偿或补 足义务的条款全部终止且自始无效。
综上,海南矿业与王中喜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系为了保障海南矿业在前次 增资丰瑞氟业的交易协议项下权利的可实现性,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截至本回 复出具之日,海南矿业与王中喜签署了《股权质押解除协议》,解除《股权质 押协议》,各方在《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同月,相关方签署 了《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同意将《股东协议》 项下涉及回购、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全部终止且自始无效。
三、本次交易未收购中原能矿持有的标的公司 14.31%股权的背景和原因, 中原能矿与标的公司是否签订了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相关协议或 利益安排,上市公司是否已有后续收购计划以及相关安排
(一)上市公司本次未收购中原能矿持有的标的公司 14.31%股权的背景和 原因
河南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原能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成立,属河南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旗下一级子公司,其自身业务涵盖矿产资 源勘查、开采、加工及销售,同时依托主业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产业股权投资。 矿业投资方面,中原能矿基于支持省内矿企发展,共享企业发展收益的目的, 以参股方式投资多家河南省优质矿业企业。2018 年 10 月,中原能矿看好萤石行 业长期发展潜力投资标的公司,现持股比例为 14.31%。
王中喜、王琛及上海柏帝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向中原能矿发出《关于洛阳丰 瑞氟业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事宜通知函》,请求中原能矿确认(1)是否同意王中 喜、王琛及上海柏帝向海南矿业出售标的股权;(2)是否拟对本次交易涉及的 标的股权行使《股东协议》约定的优先购买权及优先出售权。
中原能矿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权出售 事宜的回函》,同意王中喜、王琛及上海柏帝向海南矿业出售标的股权;同时, 中原能矿不参与本次交易,系因其考虑到自身整体发展战略与国有资本布局优化 需要所致。中原能矿不参与本次交易的决定系其独立、自主作出的商业判断,不
存在任何其他影响本次交易的情形。
(二)中原能矿与标的公司是否签订了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 相关协议或利益安排
根据标的公司《股东协议》约定,海南矿业与中原能矿享有优先购买权及 优先出售权。除上述特殊权利外,经核查标的公司《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等涉及股东权利相关文件,中原能矿不存在在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享有业绩对赌、 股份回购、一票否决权等其他特殊权利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权属清晰的相关利益安排。
同时,根据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出具的承诺,其未与中原能矿签署任何影 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相关协议或利益安排。
综上所述,中原能矿在本次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优先出售权,中原能 矿已书面确认放弃其享有的优先权利。根据标的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 函,除上述优先权利外,标的公司与中原能矿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权属清晰的相关协议或利益安排。
(三)后续的收购计划或安排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对中原能矿持有的标的公司 14.31% 股权的后续收购计划或约定情况,双方之间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如未来上市公司 计划收购丰瑞氟业剩余股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对方业绩承诺金额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设置超额业绩奖励的原
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采矿行业的交易惯例 (一)业绩承诺金额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交易 2026 年、2027 年、2028 年业绩承诺金额以厦门嘉学出具的《评估
报告》中收益法评估对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预测值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 定。相关业绩承诺金额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数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净利润口径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
| 业绩承诺数 | 15,800.00 | 22,200.00 | 22,000.00 |
| 净利润口径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
| 评估报告收益法预测数 | 15,209.73 | 22,161.74 | 21,940.19 |
本次评估收益法所作之预测系根据标的公司产品前景、市场地位、行业政策、 竞争情况等因素审慎得出。
为更好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敦促标的公司实现更好业绩,上市公司
与王中喜等交易对方约定了高于盈利预测数的业绩承诺数。 (二)设置超额业绩奖励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预测业
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业绩承诺方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相应设置 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符合风险收益对等原则。业绩承诺方系标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超额业绩奖励条款可以有效激励上述人员,保持标的公司的公司管 理层和核心员工团队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超预期的业绩。同时, 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 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 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本次交易中若目标资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 数超过当期累计超额奖励基准净利润数,就截至当期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超过累 积超额奖励基准净利润数的部分中归属于上市公司部分的 50%作为超额业绩奖 励给交易对方。业绩奖励总额不超过标的公司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 交易作价的 20%。本次交易中业绩奖励的设置是交易各方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等规定的基础上,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由上市公司与交易 对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额业绩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经上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具有合理性。
(三)是否符合采矿行业的交易惯例 经检索,在重组交易中给予相关方超额业绩奖励符合市场实践情况,具体案
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日期 | 公司 简称 | 收购标的资产 | 设置比例 |
|---|---|---|---|---|
| 2019 年 | ST 鼎 龙 | 增资云南中钛科技有 限公司 51%股权 | 如乙方承诺期内任何一年度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高于对应年度承诺净利润的,超出部分 的 40%将作为业绩奖励由乙方向业绩承诺 人(即丙方)支付; 在核算业绩奖励时, 采用的净利润指标将不剔除乙方因经营需 要对外融资而产生的利息净支出的影响。 | |
| 2018 年 | 中矿 资源 | 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 100%股权 | 可分配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 限内各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业绩 承诺期限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 × 30%。 |
综上,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诺并实现超额利润为前提, 是在标的公司完成承诺业绩后对超额净利润进行分配的机制,不会对上市公司未 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 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对标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等 多项因素,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的, 通过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虽不属于采矿行业的交易惯例,但符 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交易惯例,具有合理性。
五、上市公司现有矿产资源储备、业务模式、客户和相关技术储备情况, 与萤石矿在矿山开采、选矿技术、大宗产品销售体系等方面协同性的具体体现, 以及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本次并购标的丰瑞氟业主营萤石矿开采、选矿及萤石块矿、萤石精粉销售,
萤石块矿作为钢铁冶炼刚需助熔剂,与海南矿业铁矿石高炉炉料下游客群高度重 合,双方同属大宗矿山原料生产企业,产业链上游矿山采选、下游钢铁销售体系 具备较高同源性。两家企业资源禀赋、技术体系、渠道布局各有侧重,业务具备 良好互补空间,不存在实质性业务同业竞争。本次并购可从矿山开采、选矿技术、 钢铁大宗产品销售等环节实现业务协同。
(一)矿山开采环节协同 1、双方主体开采环节情况
海南矿业为国内大型综合矿山上市企业,同时具备露天矿山与地下矿山规模 化开采经验,搭建了集团化、标准化的安全生产风控体系、全流程精益成本管控 体系与智能化矿山运维体系,可适配复杂地质矿体开采作业;同时配备专业地质 勘探团队,具备成熟深部探矿与资源增储能力,依托上市平台集采规模优势,拥 有完善的大型矿山设备及物资供应链体系,开采端整体管理规范、成本管控能力 较强。公司过往开采业务以金属矿山为主,非金属地下矿山精细化巷道开采实操 经验相对有限。
丰瑞氟业长期聚焦萤石非金属地下矿山开采,深耕豫西区域萤石资源矿区, 积累了成熟的井下巷道掘进、围岩管控等细分场景开采实操经验;依托区域资源 整合,持有多座萤石采矿权及采矿权扩界的潜力,矿区资源分布地理集中度较高, 贴合区域非金属矿山开采地质条件,井下开采实操经验丰富。
2、开采环节协同分析
| 协同方向 | 海南矿业 | 丰瑞氟业 | 双方协同效应 |
|---|---|---|---|
| 安全生产与 成本管理 | 输出标准化矿山安全风控体 系、全流程精益成本管控机 制,统一集团内部矿山生产管 理规范 | 输出非金属地下矿山巷 道掘进、围岩管控等细分 开采实操经验 | 统一全域矿山安全与成 本管理标准,丰富集团井 下矿山开采技术储备 |
| 深部勘探与 资源增储 | 派驻专业勘探团队,依靠成熟 深部找矿技术,助力采矿权深 边部价值释放 | 补充豫西非金属矿区一 手地质数据,完善集团非 金属矿勘探数据库 | 提升矿区整体资源回收 水平,延长矿山服务年 限,完善集团全域勘探数 据储备 |
| 矿山物资集 中采购 | 依托上市主体采购规模优势, 整合双方通用矿山设备及备 品备件采购需求 | 补充非金属矿山专用设 备及耗材供应商资源 | 优化集团整体采购成本 结构,完善金属矿+非金 属矿双品类矿山供应链 体系 |
开采端协同核心体现为管理体系、开采技术与供应链资源的双向互补。海南 矿业可依托自身集团化矿山管理经验,向萤石矿山输出标准化管理流程,实现全 域矿山运营口径统一;同时依托成熟勘探技术,助力存量萤石探采矿权深边部实 现资源量增储。丰瑞氟业深耕萤石等非金属井下矿山的实操经验领域,能够补充 海南矿业在非金属矿细分开采场景的技术积累。叠加双方采购资源整合,一体化 运营可优化集团矿山端整体运营效率与供应链成本。
(二)选矿技术环节协同 1、双方主体选矿环节情况
海南矿业选矿端深耕金属矿选矿多年,搭建跳汰重选、磁选、浮选、光电分 选、磁化焙烧复合型选矿工艺,技术通用性较强,在低品位矿石提质、细粒尾矿 回收领域具备充足技术积淀;同时拥有成熟的尾矿干排 、生产用水循环利用、 及固废综合利用环保技术,能够匹配国内矿山环保监管要求,且已落地智能化选 矿自动化系统,矿山数字化运维经验充足。公司选矿技术适配金属矿分选场景, 部分选矿工艺同样适用萤石非金属矿分选工艺。
丰瑞氟业选矿端围绕萤石矿石物理特性,搭建适配非金属矿的重介质重选、 浮选分选工艺,可稳定完成不同粒度萤石矿石分级分选,产出的萤石块矿、萤石 精粉可匹配钢铁行业原料准入标准,贴合萤石原料专业化分选生产需求,拥有适 配自身矿区矿石特质的成熟选矿产线与生产运维经验。拥有成熟的尾矿干排工艺, 实现尾矿资源综合利用。
2、选矿环节协同分析
| 协同方向 | 协同落地内容 | 双方协同效应 |
|---|---|---|
| 选矿工艺互 补融合 | 结合海南矿业通用分选技术与丰瑞氟业萤石专 用重介质分选工艺,搭建适配全粒度萤石矿石的 联合分选流程 | 优化萤石全粒度矿石分选效 果,提升矿石整体利用水平 |
| 环保工艺体 系共享 | 复用集团成熟矿山三废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环 保工艺,统一全域矿山环保管控标准 | 适配行业常态化环保监管要 求,统一集团各矿山环保治 理体系 |
| 选矿产线数 字化赋能 | 导入海南矿业智能化选矿监控、自动化运维系 统,升级现有萤石选矿产线数字化能力 | 提升萤石选矿生产稳定性, 优化现场生产运维模式 |
| 联合选矿技 术研发 | 双方技术团队联动,针对非金属矿分选场景开展 工艺优化与技术迭代 | 拓宽集团选矿技术应用边 界,覆盖金属矿与非金属矿 双赛道 |
选矿环节协同依托双方差异化技术路线形成互补增益。海南矿业通用型复合 分选及数字化选矿技术,可与丰瑞氟业萤石专用分选工艺形成搭配,覆盖更大粒 度区间的萤石原料分选需求,同时统一集团环保与数字化生产标准。丰瑞氟业针 对萤石矿石定制化的分选工艺与现场生产经验,也可为集团布局非金属矿选矿业 务提供一线实操参考,完善集团整体选矿技术版图。
(三)钢铁大宗产品销售体系协同 1、双方主体销售环节情况
海南矿业销售端现状:公司铁矿石产品下游以国内头部钢铁集团为主,长期 与宝武、沙钢、首钢、河钢等大型钢企建立合作关系,以年度长协供货为主要合 作模式,搭建了覆盖全国的仓储及干线物流网络,拥有完备的头部钢企供应商准 入资质,熟悉大型钢铁集团招标、采购、结算全流程规则,钢铁行业渠道资源与 客户壁垒突出。
丰瑞氟业销售端现状:公司主营萤石块矿主要用于钢铁冶炼助熔环节,下游 同样聚焦钢铁行业,产品理化指标符合钢铁高炉入炉原料标准,具备稳定的萤石 原料供货能力,拥有区域内钢铁客户服务及现货销售运维经验。
2、销售渠道协同分析
| 协同方向 | 协同落地模式 | 双方协同效应 |
|---|---|---|
| 头部钢铁客 户资源共享 | 依托海南矿业现有钢企合格供应商资质, 将萤石块矿纳入现有钢铁客户采购体系 | 拓宽萤石产品高端市场渠道,丰 富集团面向钢企的原料供给品类 |
| 高炉原料组 合供货 | 面向合作钢企推出铁矿石炉料+萤石助熔 剂组合供货方案 | 匹配钢企集中采购需求,加深核 心客户合作绑定程度 |
| 全国物流渠 道复用 | 共享集团全国仓储、干线物流资源,统一 大宗矿石物流调度标准 | 分摊物流运营成本,优化大宗原 料全国配送效率 |
| 长协供货模 式复用 | 参考铁矿石成熟长协机制,推动萤石产品 与头部钢企建立年度锁价合作 | 平滑萤石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 的营收波动 |
销售渠道为本次并购落地性较强的协同板块,双方产品均服务于钢铁高炉冶 炼环节,下游应用场景一致。海南矿业可依托成熟的头部钢企合作资源与全国物 流网络,为萤石产品对接高端市场资源与长协合作模式;同时萤石助熔剂品类补 充,能够完善集团钢铁原料产品矩阵,贴合下游钢企一站式采购需求。双方销售 资源打通后,可实现客群、物流、合作模式三方复用,提升钢铁集团原料供应业 务的整体运营效率。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综合来看,海南矿业具备集团化矿山管理体系、全域勘探及智能化选矿技术、
头部钢铁客户渠道三大优势,业务布局以金属矿为主;丰瑞氟业拥有成熟的非金 属井下开采经验、萤石专属分选工艺及达标钢铁助熔剂产品供给能力,深耕萤石 细分原料赛道。双方在上游开采、中游选矿、下游销售全链条能力各有侧重,通
过管理输出、技术互补、渠道共享三类路径,可实现矿山运营、生产工艺、客户 资源的双向赋能,形成契合大宗矿产行业规律的产业链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具备 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六、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重大事项决策 机制、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具体调整计划,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 险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董事会等重大经营决策机制、业 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具体调整计划
1、董事会等重大经营决策机制调整计划
标的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 5 名,其中 1 名董事为上市公司推荐。本次交易完 成后,标的公司将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管理体系。海南 矿业将委派包括王中喜在内的 4 名人员担任丰瑞氟业的董事,且由海南矿业委派 的董事担任丰瑞氟业的董事长,由王中喜担任丰瑞氟业的副董事长。业绩承诺期 内,丰瑞氟业董事会聘任王中喜指定人员担任丰瑞氟业的总经理;丰瑞氟业董事 会聘任海南矿业指定人员担任丰瑞氟业的联席总经理。
2、业务调整计划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依然为萤石矿的开发和运营,以及萤石产品的生产和
销售。上市公司将发挥在资金、市场销售、矿山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 支持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将补充上市公司在萤石矿 领域的产业布局,有效增加优质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
3、资产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法人地位。上市公司将严格保障 标的公司资产体系的完整性与独立性,确保其核心业务运营所需的各类资产权属 清晰、配置完备。在后续管理中,标的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统一管理标准,在上 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符合生产经营需求的资产交易活动,并严格依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相关制度体系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上市公司将通过构建科学的管理制度体 系,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运营实施动态监管,并借助定期内部检查、审计强化合规
管理,以此推动标的公司资产结构的持续优化,实现资源利用效率与经营效益的 双重提升。
4、机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标的公司内部机构制度体系,
上市公司将依法对标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对标的公司开展经营管理和监督,维 护上市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
5、人员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拟仍由其核心经营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上市公司 拟委派联席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联席财务部长)、法务部长等人员,保持标的 公司核心经营团队及技术骨干稳定性,并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系统性推进标 的公司组织职能优化与人力资源集约化配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均与标的公司签署了三年期的 劳动合同,确保业绩对赌期间内管理层稳定。上市公司主业长期从事矿山开发 和经营,具备充足的生产、技术、销售以及管理人才储备,交易完成后将对标 的公司的核心岗位派驻联席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以保障对于标 的公司的实际控制,同时形成独立管理、运营标的公司的能力。
6、财务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将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上 市公司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修订标的公司财务管理 制度,加强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管控,保证对其财务管理的有效性。具体计划如下:
- (1)向标的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确保标的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财务
制度,加强对标的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于财务人员的培训, 保证标的公司财务内控执行有效;
- (2)对标的公司在预算管理、财务核算、资金支付、人员薪酬、投融资、
担保、财务事项审批等方面进行统筹把控,按照上市公司统一标准设置审批 权限;
- (3)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对相关生产经营及
财务内控制度履行情况的有效监督;
- (4)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的融资能力,
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资源使用效率。
(二)本次交易整合管控风险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从业务协同与管 理效率出发,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内控 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同为采矿业,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工艺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协同整合的基础,双方在管理模式、 企业文化等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本次交易整合管控风险较小。
七、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1)(2)(4)(5)(6),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以下核查
程序:
- 1、取得海南矿业出具的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的关系不是一揽子安排及
参股期间未控制丰瑞氟业等事项的确认函,查阅本次交易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及海南矿业参股至今的丰瑞氟业章程、前次增资海南矿业与王中喜及其他相 关方于 2025 年 8 月签署的《增资协议》以及《股东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 议(一)》以及《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海南矿 业与王中喜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和《股权质押解除协议》;
- 2、海南矿业参股丰瑞氟业后制定的丰瑞氟业《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
及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文件及说明、并抽查丰瑞氟业自海南矿业参股至 今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分管事务的审批单等资料;
- 3、取得上市公司关于交易完成后对于标的公司的具体调整计划及关于整合
管控风险情况方面的说明;
- 4、取得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各矿山 2024 年储量年报及丰瑞氟业下属矿山
- 2024 年储量年报,查阅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生产经 营统计报表,查阅各矿山采矿许可证及选矿厂设计批复文件、取得上市公司新建
产能的相关批复文件,取得上市公司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销售明细表;
- 5、了解并获取上市公司关于交易完成后对标的公司董事会等重大经营决策
机制、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具体调整计划,以及上市公司关于本次 交易整合管控风险情况的相关说明。
针对上述问题(3),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取得了前次增资海南矿业与王中喜及其他相关方于2025年8月签署的《增
资协议》以及《股东协议》;
- 2、取得交易对方向中原能矿发出的股权出售事宜通知函以及中原能矿就不
参与本次交易的回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1)(2)(4)(5)(6),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1、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在交易背景、目的不同、不互为条件及前提、
定价依据不同,筹划、决策程序不同并相互独立,本次交易与前次投资参股不属 于一揽子安排;
- 2、上市公司参股标的公司期间,①股东大会层面,王中喜父子拥有表决权
比例为 69.90%,王中喜个人 40%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的情形(截至本回复出具 日已解除质押)不影响其正常行使表决权;在董事会层面,王中喜享有 3 名董 事的提名权,占董事会多数席位;在管理层任命层面,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均由 王中喜通过董事会任命,因此王中喜可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②上市 公司作为少数股东持有表决权比例为 15.79%,并享有 1 名董事的提名权;上市 公司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层面具备对部分特别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系财务投资 者针对标的公司可能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所设定的保护性条款,不影响王中喜 之控制权。因此,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中喜父子,上市公司不存在已实际 控制标的公司的情形;
- 3、海南矿业与王中喜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系为了保障海南矿业在前次增
资丰瑞氟业的交易协议项下权利的可实现性;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海南矿业与 王中喜签署了《股权质押解除协议》,解除《股权质押协议》,各方在《股权
质押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终止;
- 4、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对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超额业绩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具有合理性。 通过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超额业绩奖励的设置符合采矿行业的 交易惯例;
- 5、海南矿业具备集团化矿山管理体系、全域勘探及智能化选矿技术、头部
钢铁客户渠道三大优势,业务布局以金属矿为主;丰瑞氟业拥有成熟的非金属井 下开采经验、萤石专属分选工艺及达标钢铁助熔剂产品供给能力,深耕萤石细分 原料赛道。双方在上游开采、中游选矿、下游销售全链条能力各有侧重,通过管 理输出、技术互补、渠道共享三类路径,可实现矿山运营、生产工艺、客户资源 的双向赋能,形成契合大宗矿产行业规律的产业链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具备必要 性和商业合理性;
-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从业务协同
与管理效率出发,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 内控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同为采矿业,上市公司 与标的公司在市场、产品、工艺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协同整合的基础,双方在管理 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本次交易整合管控风险较小。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3),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 本次交易未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具有合理性;中原能矿与标的公司不存在
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相关协议或利益安排;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上 市公司不存在对标的公司剩余股权的后续收购计划或约定情况。
问题 2、关于资产基础法评估
重组报告书披露,(1)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二者评估 结果相近,最终选择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果,标的公司资产基础法估值 208,816.47 万元,评估增值率 175.81%;(2)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资、股权转 让对应估值由 12.69 亿元上升至 20.88 亿元;(3)丰瑞氟业固定资产及长期股 权投资增值主要原因是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的经济寿命年限;(4)至评估基
准日,丰瑞氟业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 8,420.07 万元,评估价值 6,889.89 万元,评估减值 1,530.18 万元,减值率 18.17%,减值原因系土地的账面金额除 了出让金、税费还包含利息及其他费用;(5)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 为 1 项商标权、52 项专利权、1 项著作权,1 项预付咨询服务费及 1 项外购专有 技术和 17 项外购软件,其中对于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研发成本企业均采 用费用化核算,因此均属于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6)至评估基准日,丰瑞 氟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3,478.70 万元,评估增值 600.46 万元,包括 4 家子公司,其中 3 家子公司的评估值接近于 0;(7)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 建筑物中,部分建筑物尚未获取相应的批建文件或产权证明,涉及的固定资产 账面价值达 4,054.15 万元;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且评估值 尚未扣除办妥产权证所应缴交的各款项。
请公司披露:(1)结合标的公司资源保有量变动情况,说明近三年整体估 值大幅上升的原因与合理性;(2)列表说明评估基准日下各科目的账面价值和 评估值情况,进一步分析解释各科目评估增减值的原因;(3)结合存货构成情 况、期后采购及销售价格等,分析各类存货评估增减值的具体原因;(4)对固 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中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相应资产会计折旧 年限和评估经济年限的差异情况、经济使用年限的合理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 因;(5)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本次评估减值的各类资产情况、 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6)本次评估中其他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账面价值 及评估值情况,采用的评估方法及主要评估过程,外购咨询服务纳入评估范围 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标的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 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除氟润新材外其他 3 家子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 超额亏损或隐形债务情况,评估值接近于 0 的背景和原因;氟润新材主要经营 无水氟化氢业务背景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而非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原因;(8)权 属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具体原因、相关整改情况,对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 响、是否设置相应投资者保护措施;(9)结合本次交易静态/动态/市盈率、市 净率、市销率、评估增值率等关键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的对 比情况,分析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的公允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对本次评估的公允性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公司资源保有量变动情况,说明近三年整体估值大幅上升的
原因与合理性 (一)标的公司资源保有量变动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拥有 8 项采矿权,各采矿权近三年保有资源量情
况如下:
单位:万吨
| 矿山简称<br><br>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量 | ||||||
|---|---|---|---|---|---|---|---|---|---|
| 矿石 量 | CaF2 量 | 数据来 源 | 矿石 量 | CaF2 量 | 数据来源 | 矿石量 | CaF2量 | 数据来源 | |
| 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 萤石矿 | 816.36 | 444.44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927.00 | 456.30 | 《河南省洛阳 丰瑞氟业有限 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萤石 矿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河 南省地质矿产 勘查开发局第 二地质环境调 查院,2025 年 12 月)所列示 的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898.26 | 441.73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 量基础上减 去 2025 年 度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 用量推算而 来 |
| 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 | 283.67 | 124.83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241.50 | 101.40 | 《河南省洛阳 丰瑞氟业有限 公司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萤石 矿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河 南省地质矿产 勘查开发局第 二地质环境调 查院,2025 年 12 月) | 221.94 | 92.43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 量基础上减 去 2025 年 度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 用量推算而 来 |
| 砭上萤石 矿 | 110.32 | 50.63 | 储量核 实报告 | 110.32 | 50.63 | 储量核实报告 | 110.32 | 50.63 | 储量核实报 告 |
| 下马丢萤 石矿 | 18.83 | 9.57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73.59 | 29.35 | 储量年报审查 结论表 | 68.97 | 27.48 | 2025年度矿 产资源储量 统计基础表 |
| 合峪段家 庄萤石矿 | 14.92 | 8.32 | 储量年 报审查 | 14.92 | 8.32 | 储量年报审查 结论表 | 14.92 | 8.32 | 储量年报审 查结论表 |
| 矿山简称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量 | ||||||
|---|---|---|---|---|---|---|---|---|---|
| 结论表 | |||||||||
| 庙子灰菜 沟萤石矿 | 13.93 | 6.23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13.93 | 6.23 | 储量年报审查 结论表 | 13.93 | 6.23 | 储量年报审 查结论表 |
| 马丢东草 沟萤石矿 | 10.78 | 4.37 | 动检报 告 | 10.78 | 4.37 | 动检报告 | 10.78 | 4.37 | 动检报告 |
| 枣树凹萤 石矿 | 10.59 | 4.04 | 动检报 告 | 10.59 | 4.04 | 动检报告 | 10.59 | 4.04 | 动检报告 |
| 合计 | 1,279. 40 | 652.43 | - | 1,402. 63 | 660.64 | - | 1,349.7 1 | 635.23 | - |
注:庙子灰菜沟萤石矿、枣树凹萤石矿、马丢东草沟萤石矿、合峪段家庄萤石矿和砭上 萤石矿近三年尚未开采,保有资源量未变化。
由上表可知,2024 年底保有资源量较 2023 年底有所增加,主要由下马丢萤 石矿和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保有资源量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 1、根据《河南省栾川县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生产勘探
报告》(河南省天慧地质勘查有限公司,2024 年 5 月),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马丢萤石矿保有矿石量 70.07 万吨,CaF2量 27.92 万吨;较 2023 年底保 有资源量有所增加,资源量增加的主要原因:自 2023 年储量年度报告完成以后, 矿山在生产勘探过程中在对矿体进行了系统探矿工程揭露和控制的同时,还对其 深部进行了钻探工程系统控制,从而使矿区萤石矿总资源量增加;生产勘探报告 中在资源量估算时采用新论证工业指标,各项参数总体低于原核实报告采用工业 指标,也使萤石矿总资源量增加。
- 2、根据《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资源储量
核实报告》(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2025 年 12 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保有矿石量 927.00 万吨,CaF2 量 456.30 万吨;较 2023 年底保有资源量有所增加,资源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本 次核实不再分富矿、贫矿,边界品位(CaF2)由 20%降为 15%,只要达到边界 品位(即加权平均达到新规范中的工业指标)均圈入矿体,从而使矿体厚度增大, 致使矿区萤石矿总资源量增加。
2025 年末标的公司保有资源量较 2024 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 2025 年标的 公司对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和栾川县杨山萤石矿开采导致保有资源量降低, 具体情况如下:
- 1、2025 年底马丢萤石矿保有资源量较 2024 年有所降低,主要系 2025 年标
的公司对其开采所致,根据马丢萤石矿 2025 年度储量年报审查结论表,2025 年 动用矿石量 28.74 万吨,动用 CaF2 矿物量 14.57 万吨。
- 2、2025 年底杨山萤石矿保有资源量较 2024 年有所降低,主要系 2025 年标
的公司对其开采所致,根据杨山萤石矿 2025 年度储量年报审查结论表,2025 年 杨山矿山动用矿石量 19.56 万吨,动用 CaF2 矿物量 8.97 万吨。
(二)近三年整体估值大幅上升的原因与合理性 1、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或评估情况 标的公司近三年增资、股权转让或评估情况如下:
| 序 号 | 时间 | 事项 | 原因 | 估值 (亿元) | 对应 PE | 对应 PB | 定价依据 |
|---|---|---|---|---|---|---|---|
| 1 | 2023年 9 月 | 转让 | 标的公司股 东魏新峰股 份转让 | 12.69 | 8.74 | 3.37 | 本次交易估值系魏新峰 基于其存在退出需求, 与受让方王琛协商确定 |
| 转让 | 标的公司股 东张定军股 份转让 | 13.11 | 9.03 | 3.48 | 本次交易估值系张定军 基于其存在退出需求, 与受让方王琛协商确定 | ||
| 2 | 2025年 8 月 | 增资 | 上市公司参 股标的公司 | 16.00 | 10.76 | 3.23 | 本次增资交易定价由上 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原股 东协商确定 |
| 3 | 2025年 12 月 | 评估 | 拟了解标的 公司价值 | 15.87 | 10.67 | 3.20 | 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 报字〔2025〕第 5661 号 《资产评估报告》基于 2025年6月30日标的公 司股东权益价值 |
- 注 1:2023 年 9 月股权转让及 2025 年增资时未对标的公司进行整体评估,其转让价格
或增资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表格中的估值系根据交易对价及对应的股权比例反推的结 果,即交易对价÷对应的股权比例。在测算 PE 或 PB 时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为 基础进行测算。
- 注 2:在测算 2025 年 8 月增资事项的 PB 时,净资产参考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数据;在
测算 PE 时,2025 年年化净利润=2025 年 1 月至 6 月净利润×2
- 注 3:2025 年 12 月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是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测算 PE 时,2025 年年
化净利润=2025 年 1 月至 6 月净利润×2
2、与 2023 年估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 (1)两次估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股权转让及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3 年估值 | 本次评估 |
|---|---|---|
| 背景 | 股权转让 | 海南矿业拟收购丰瑞氟业的股权 |
| 项目 | 2023 年估值 | 本次评估 |
|---|---|---|
| 评估基准日 | 未进行评估 | 2025-12-31 |
| 评估方法 | 未进行评估 |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
| 定价方法 | 协商 | 资产基础法 |
| 整体估值(万元) | 126,912.77 | 208,816.47 |
- (2)两次估值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值较 2023 年估值增加 81,903.7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萤石矿产品市场行情持续向好,产品价格稳步攀升,
为标的公司核心资产增值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于 2023 年下半年推进选矿厂生产线技改升级工作,技改完成后选矿回收效率得到实质性 改善,显著提升了采矿权的资产价值与盈利潜力;2025 年 8 月,海南矿业对标 的公司实施增资,出资总额 30,000.00 万元。受经营盈利及增资事宜的共同作用, 致使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者权益较 2023 年末增加 50,634.31 万元。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差异情况 |
|---|---|---|---|
| 资产合计 | 160,960.16 | 166,345.97 | 5,385.81 |
| 负债合计 | 135,883.26 | 90,634.76 | -45,248.50 |
| 所有者权益 | 25,076.90 | 75,711.21 | 50,634.31 |
| 项目 | 2023 年 | 2025 年 | 差异情况 |
| 营业收入 | 60,898.53 | 67,641.00 | 6,742.47 |
| 净利润 | 10,634.04 | 17,061.94 | 6,427.90 |
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保有资源量较 2023 年末有所增加(原因见“(一)标 的公司资源保有量变动情况”),对应的可采资源量规模扩大,采矿权评估值随 之上升;采矿权为标的公司核心资产,其价值增长带动企业整体价值提高。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值较 2023 年估值大幅提升具有合理性。 3、与最近一次评估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 (1)两次评估的基本情况 2025 年评估及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评估 | 本次评估 |
|---|
| 项目 | 2025 年评估 | 本次评估 |
|---|---|---|
| 背景 | 中原能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自然 人王中喜拟了解洛阳丰瑞氟业有限 公司价值 | 海南矿业拟收购丰瑞氟业的股权 |
| 评估基准日 | 2025 年 6 月 30 日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评估方法 |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
| 定价方法 | 资产基础法 | 资产基础法 |
| 评估结果(万元) | 158,665.40 | 208,816.47 |
(2)两次评估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2025 年评估及本次评估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上次评估 | 本次评估 | 差异情况 | |||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 流动资产 | 21,771.26 | 22,520.13 | 19,408.43 | 20,216.62 | -2,362.83 | -2,303.51 |
| 非流动资产 | 152,260.01 | 259,472.92 | 146,937.54 | 277,935.78 | -5,322.47 | 18,462.86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60.01 | -401.07 | 2,878.24 | 3,478.70 | 2,818.23 | 3,879.77 |
| 固定资产 | 103,452.86 | 108,898.07 | 118,770.32 | 135,676.30 | 15,317.46 | 26,778.23 |
| 在建工程 | 29,651.00 | 27,876.52 | 2,759.88 | 2,759.88 | -26,891.12 | -25,116.64 |
| 使用权资产 | - | - | 13.19 | 13.19 | 13.19 | 13.19 |
| 无形资产 | 18,818.74 | 122,957.33 | 18,834.02 | 132,650.55 | 15.28 | 9,693.22 |
| 长期待摊费用 | 260.75 | 125.43 | 455.51 | 455.51 | 194.76 | 330.0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65 | 16.65 | 2,686.92 | 2,362.21 | 2,670.27 | 2,345.5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44 | 539.44 | 539.44 | 539.44 | ||
| 资产合计 | 174,031.27 | 281,993.05 | 166,345.97 | 298,152.40 | -7,685.30 | 16,159.35 |
| 流动负债 | 96,496.67 | 96,496.67 | 74,683.34 | 74,683.34 | -21,813.33 | -21,813.33 |
| 非流动负债 | 28,023.30 | 26,830.98 | 15,951.42 | 14,652.59 | -12,071.88 | -12,178.39 |
| 负债合计 | 124,519.97 | 123,327.65 | 90,634.76 | 89,335.93 | -33,885.21 | -33,991.72 |
| 所有者权益 | 49,511.30 | 158,665.40 | 75,711.21 | 208,816.47 | 26,199.91 | 50,151.07 |
由上表可知,本次评估值较 2025 年评估值增加 50,151.07 万元,评估值增加 的主要原因如下:
- 1)2025 年 8 月,海南矿业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增资,增资金额为 3 亿元,加
之 2025 年下半年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致使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较 2025 年评 估时增加 26,199.91 万元。
- 2)2025年下半年,萤石矿产品销售价格持续攀升,叠加选矿回收率提升(2025
年评估时取值为 89.61%,本次评估时取值为 90.59%),致使本次无形资产评估 值较 2025 年评估值增加 9,693.22 万元。
- 3)本次评估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较 2025 年评估时增加 3,879.77 万元,增
加的主要原因系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增加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 日期 | 投资 比例% | 账面 价值 | 评估价值 |
|---|---|---|---|---|---|
| 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5/01 | 100 | - | - | |
| 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02 | 100 | 2,878.24 | 3,479.07 | |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02 | 100 | - | -0.36 | |
| 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02 | 100 | - | -0.01 | |
| 合计 | 2,878.24 | 3,478.70 | |||
| 栾川县华萤矿业有限公司 | 2010/03 | 100 | 60.00 | 100.00 | |
| 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5/01 | 100 | - | -501.08 | |
| 合计 | 60.00 | -401.08 | |||
| 2,818.24 | 3,879.77 |
- 注 1:本次评估时,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增值系其固定资产增值所致,增值的
主要原因系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使用年限所致。
- 注 2:2025 年评估时,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系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减值
所致,因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历史期亏损,从而评估减值。
①2025 年评估时新成立公司未评估的原因
2025 年评估时,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 司和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 公司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 有限公司 | 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 公司 |
|---|---|---|---|
| 资产总额 | 0.02 | 5.82 | 0.02 |
| 负债总额 | 0.03 | 6.17 | 0.03 |
| 净资产 | -0.01 | -0.36 | -0.01 |
| 营业收入 | - | - | - |
| 净利润 | -0.01 | -0.36 | -0.01 |
由于标的公司2025年2月成立的三家子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均较小,因此 2025 年评估时没有将其纳入评估范围。
②本次评估时氟润新材料账面值较 2025 年评估的变动情况 本次评估时氟润新材料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2,878.24 万元,较
- 2025 年 6 月 30 日有较大提升,主要系 2025 年 9 月丰瑞氟业将其化工业务相关 资产按账面值划拨给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账面价值为 2,878.24 万元。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值较 2025 年评估值有所增加具有合理性。 二、列表说明评估基准日下各科目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情况,进一步分析
解释各科目评估增减值的原因 (一)列表说明评估基准日下各科目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情况 本次评估时各科目的账面价值和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 一、流动资产 | 19,408.43 | 20,216.62 | 808.19 | 4.16 |
| 其中:货币资金 | 6,523.92 | 6,523.92 | - | - |
| 应收票据 | 4,850.79 | 4,850.79 | - | - |
| 应收账款 | 3,841.39 | 3,841.39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82.09 | 82.09 | - | - |
| 预付款项 | 103.40 | 103.40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438.54 | 1,438.54 | - | - |
| 存货 | 2,515.41 | 3,323.60 | 808.19 | 32.13 |
| 其他流动资产 | 52.90 | 52.90 | - | - |
| 二、非流动资产 | 146,937.54 | 277,935.78 | 130,998.24 | 89.15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2,878.24 | 3,478.70 | 600.46 | 20.86 |
| 固定资产 | 118,770.32 | 135,676.30 | 16,905.98 | 14.23 |
| 在建工程 | 2,759.88 | 2,759.88 | - | - |
| 使用权资产 | 13.19 | 13.19 | - | - |
| 无形资产 | 18,834.02 | 132,650.55 | 113,816.53 | 604.31 |
| 长期待摊费用 | 455.51 | 455.51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6.92 | 2,362.21 | -324.71 | -12.0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9.44 | 539.44 | - | - |
| 三、资产总计 | 166,345.97 | 298,152.40 | 131,806.43 | 79.24 |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 四、流动负债 | 74,683.34 | 74,683.34 | - | - |
| 短期借款 | 32,074.16 | 32,074.16 | - | - |
| 应付票据 | 2,257.25 | 2,257.25 | - | - |
| 应付账款 | 19,934.53 | 19,934.53 | - | - |
| 合同负债 | 565.78 | 565.78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38.58 | 1,238.58 | - | - |
| 应交税费 | 1,299.28 | 1,299.28 | - | - |
| 其他应付款 | 7,990.61 | 7,990.61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328.25 | 6,328.25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94.91 | 2,994.91 | - | - |
| 五、非流动负债 | 15,951.42 | 14,652.59 | -1,298.83 | -8.14 |
| 长期借款 | 6,400.00 | 6,400.00 | - | - |
| 租赁负债 | 10.96 | 10.96 | - | - |
| 长期应付款 | 6,316.20 | 6,316.20 | - | - |
| 预计负债 | 1,925.43 | 1,925.43 | - | - |
| 递延收益 | 1,298.83 | - | -1,298.83 | -100.00 |
| 六、负债总计 | 90,634.76 | 89,335.93 | -1,298.83 | -1.43 |
| 七、所有者权益 | 75,711.21 | 208,816.47 | 133,105.26 | 175.81 |
(二)进一步分析解释各科目评估增减值的原因 本次评估涉及评估增减值变动的科目为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收益。上述各科目评估增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别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
| 资产 | 存货 | 2,515.41 | 3,323.60 | 808.19 | 32.13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78.24 | 3,478.70 | 600.46 | 20.86 | |
| 固定资产 | 118,770.32 | 135,676.30 | 16,905.98 | 14.23 | |
| 无形资产 | 18,834.02 | 132,650.55 | 113,816.53 | 604.3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6.92 | 2,362.21 | -324.71 | -12.08 | |
| 合计 | 145,684.91 | 277,491.36 | 131,806.45 | 90.47 | |
| 负债 | 递延收益 | 1,298.83 | - | -1,298.83 | -100.00 |
上述各科目出现评估增减值变动的原因如下:
- 1、存货评估增值 808.19 万元,主要是因为存货中的产成品和发出商品评估
值中包含了合理的销售利润所致,具体见本题“三、结合存货构成情况、期后采 购及销售价格等,分析各类存货评估增减值的具体原因”的回复。
-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600.46 万元,主要系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氟润新
材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 3、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6,905.98 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 15,822.78
万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建造时间较早,至评 估基准日人工、材料和机械有增长,导致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 是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所致。
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 1,083.20 万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机器设备评估增 值主要是由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经济使用年限所致。具体见本题“四、 对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中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相应资产会计折 旧年限和评估经济年限的差异情况、经济使用年限的合理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 因”的回复。
- 4、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113,816.53 万元,主要系采矿权评估增值所致,由于
采矿权账面值为取得成本摊销后的余额,本次评估时结合评估基准日时保有资源 储量和萤石产品市场行情进行测算,近年萤石产品价格持续走高,大幅提升采矿 权市场价值,最终形成大额增值。
- 5、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减值 324.71 万元,减值原因为递延收益对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所致。该部分递延收益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评 估基准日补助资金涉及项目已验收且投入使用,后续无扣减或退回的可能,与之 相关的所得税已经支付;本次评估时,递延收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收 益统一考量,即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亦不再考虑。
- 6、递延收益评估减值 1,298.83 万元,递延收益评估减值原因为企业账面递
延收益均为无需偿还的政府补助,相关补助附加履约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企 业相关所得税影响已完整结转,对应资产与成本费用价值已在资产评估中完整体 现,该科目仅为会计递延摊销余额,不构成企业现实偿付负债,无后续返还及追 索义务;本次评估时,递延收益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收益统一考量,即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为零,递延收益相关的所得税亦不再考虑。
三、结合存货构成情况、期后采购及销售价格等,分析各类存货评估增减 值的具体原因
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 构成。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价值 2,515.41 万元,评估价值 3,323.60 万元,评估增 值 808.19 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系库存商品考虑期后销售的利润所致。评估基 准日存货的构成及评估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
| 原材料 | 1,033.78 | - | 1,033.78 | 1,033.78 | - |
| 在库周转材料 | 105.17 | - | 105.17 | 105.17 | - |
| 产成品 | 784.91 | 45.61 | 739.30 | 1,206.67 | 467.37 |
| 在产品 | 455.92 | - | 455.92 | 455.92 | - |
| 发出商品 | 181.24 | - | 181.24 | 522.06 | 340.82 |
| 合计 | 2,561.02 | 45.61 | 2,515.41 | 3,323.60 | 808.19 |
注:原材料主要包括柴油、油酸、抑制剂、天然气和硅铁粉等;在库周转材料主要为集 装袋和滤布等;在产品主要为萤石存矿及相关合同履约成本;产成品主要为萤石块矿、萤石 精块矿(80%、85%)和萤石精粉等;发出商品为已发送给客户的萤石精块矿(80%)。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已对账面产成品计提跌价准备45.61 万元,计提跌价准备的产成品为细砂,账面余额为 47.59 万元,计提跌价准备 45.61 万元,账面价值为 1.98 万元,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系丰瑞氟业自 2024 年 5 月以 后不再生产该产品,预计细砂的可变现净值小于账面值。本次评估时细砂的评估 值为 1.93 万元,与账面值差异不大。
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主要代表性的原材料为柴油、油酸、抑制剂、天然气 和硅铁粉等;主要代表性的在库周转材料为集装袋和滤布等。结合评估基准日后 实际采购价格,各类物料单价对比及波动情况具体如下:
| 类别 | 项目 | 单位 |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量 | 2025年 12 月31日账 面单价 (元) | 2026 年 1-6 月 标的公司平均 采购单价(元) | 差异率 |
|---|---|---|---|---|---|---|
| 原 材 料 | 柴油(0#) | 吨 | 62.48 | 6,076.53 | 6,246.79 | 2.80% |
| 油酸 | 吨 | 22.03 | 11,592.92 | 11,592.92 | - | |
| 抑制剂 | 吨 | 24.03 | 4,773.71 | 4,734.86 | -0.81% |
| 类别 | 项目 | 单位 | 2025 年 12 月 31 日数量 | 2025年 12 月31日账 面单价 (元) | 2026 年 1-6 月 标的公司平均 采购单价(元) | 差异率 |
|---|---|---|---|---|---|---|
| 天然气 | 吨 | 17.02 | 3,883.53 | 3,855.98 | -0.71% | |
| 硅铁粉(1T) | 吨 | 8.99 | 7,241.04 | 7,231.65 | -0.13% | |
| 在 库 周 转 材料 | 集装袋(1,150*1,200MM) | 条 | 4,818.00 | 19.47 | 19.47 | - |
| 滤 布 ( XAZF450/1,500-U 200 目连体) | 块 | 172.00 | 141.59 | 132.74 | -6.25% | |
| 滤布(ZPG50-10(80 目)) | 张 | 700.00 | 22.67 | 24.34 | 7.35% | |
| 集 装 袋 ( 双 层 ) (1,150*1,050MM) | 条 | 276.00 | 35.40 | 35.40 | - | |
| 集 装 袋 ( 单 层 ) 1,150*1,050MM) | 条 | 309.00 | 25.66 | 25.66 | - |
综合上表数据,本次查阅了代表性原材料及在库周转材料,期后采购价格与 基准日账面单价相比涨跌互现,但整体波动幅度均处于合理区间。价格变动系行 业正常市场行情波动所致,不属于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减 值情形,本次原材料和在库周转材料评估取值具备合理性。
丰瑞氟业在产品为萤石制品加工生产过程的半成品及相关合同履约成本,加 工后形成萤石产品后对外销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较高,未出现减值 迹象,评估值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无评估增减值。
丰瑞氟业的产成品主要为萤石块矿、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以及相关副产品,
评估价值 1,206.67 万元,评估增值 467.37 万元。评估师按照库存商品以不含税 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确定其评估价值,具体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 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净利润折扣率),以萤石精粉的评估为例:
| 项目 | 指标 |
|---|---|
| 产品名称 | 萤石精粉 |
| 产品数量 | 4,496.98 吨 |
| 账面单价 | 1,440.01 元/吨 |
| 产品售价(不含税) | 2,964.60 元/吨 |
该项产品销售利润率=1-账面单价÷销售单价-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管
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财务费用率
=1-1,440.01÷2,964.60-2.71%-0.14%-6.10%-0.93%-8.64% ≈32.90% 净利润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
=32.90%×(1-25%) ≈24.67%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销售单价×(1-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
率×所得税率-净利润率×净利润折扣率)
=4,496.98×2,964.60×(1-2.71%-0.14%-32.90%×25%-24.67%×0.5)
=10,210,081.30(元)
评估基准日后主要产成品售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名称 | 本次评估取值 | 2026 年 1-5 月均价 | 差异率 |
|---|---|---|---|
| 萤石精块矿(80%) | 2,477.88 | 2,546.62 | 2.77% |
| 萤石精块矿(85%) | 2,654.87 | 2,691.92 | 1.40% |
| 萤石精粉 | 2,964.60 | 3,047.16 | 2.78% |
| 细砂 | 8.78 | 8.85 | 0.80% |
| 机制砂 | 23.10 | 25.83 | 11.82% |
评估基准日时账面库存的产成品均在期后全部对外发货并实现销售;且2026 年 1-5 月的平均不含税销售单价高于评估选用的基准日不含税销售单价,评估选 取的单价未高于最终销售实现的单价,评估值及评估增值金额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结合存货的构成情况、期后采购及销售价格的资料收集与核查, 各类存货评估所采用的方法符合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要求,所形成的评估结论和 增减值具备合理性。
四、对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中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相应 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和评估经济年限的差异情况、经济使用年限的合理性,评估 增值的主要原因
(一)对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中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中的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建筑类资产和设备类资产,根据资产状况
以及资料收集情况,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和过程 如下:
1、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1)评估方法介绍 本次评估房屋建(构)筑物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即评估价值=不含税重置
成本×成新率。
- 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建筑物含税重置价格-应扣除的进项税 逐项确认依据见下表:
| 指标 | 确定方法 |
|---|---|
| 建 筑 物 含 税 重 置 价 格 | 根据现场的查勘资料,根据类似工程的工程造价指标,按评估基准日的定额、 材料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并对墙体、楼地面、层高 和层数等因素进行修正,再加上措施项目费用、规费、税金等估算出建筑物的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后按规定测算前期费用、资金成本计算建筑物重置成本。 |
| 应 扣 除 的 进项税 | 包括工程造价应扣除增值税额和前期及其他费用应扣除增值税额,两者根据政 策规定的税率计算得出。 |
- 2)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建筑物的设计寿命、预计建筑物尚可使用年限,计 算得出房屋建(构)筑物的理论成新率,同时采用观察法确定观察法成新率。最 终结合理论成新率和观察法成新率确定综合成新率即最终成新率。综合成新率= 年限法成新率×权重 40%+现场勘查成新率×权重 60%
年限法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100%
现场勘查成新率=结构打分×0.7+装饰打分×0.2+设备打分×0.1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权重 40%+现场勘查成新率×权重 60% (2)结合丰瑞氟业房屋建筑物具体分析评估过程 1)办公楼 权证情况:截至基准日已办理豫(2021)栾川县不动产权第 0009590-0009595
号、豫(2021)栾川县不动产权第 0008357 号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概况:该项房产坐落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东龙潭村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 16 幢 101,建筑物面积 6,938.06 平方米,建成于 2013 年 11 月,钢 混结构,规划用途为办公,共 6 层,层高 3m,楼内 1 部载重 800~1000KG 载客 电梯,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瓷砖,墙面为环保乳胶漆,铝合金窗,大厅自动门, 水卫完好,有照明和空调。评估基准日时使用正常,维护保养状况一般。
A、重置成本计算过程 根据现场的查勘资料,根据类似工程的工程造价指标,按评估基准日的定额、
材料价格、取费标准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并对墙体、楼地面、层高和 层数等因素进行修正,再加上措施项目费用、规费、税金等估算出建筑物的建筑 安装工程费用,最后按规定测算前期费用、资金成本计算建筑物重置成本,计算 过程如下:
| 序号 | 项目 | 办公楼 | 备注 |
|---|---|---|---|
| 含税建筑物重置 单价(元/㎡) | 6,381.63 | 建筑物含税重置价格=建筑物开发成本+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投资利息+开发利润+销售税费 | |
| 开发成本(元/㎡) | 6,244.30 | 开发成本=房屋建筑安装费+基础及公共设施建设 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开发过程其他费用 | |
| 房屋建筑安装费 (元/㎡) | 5,619.24 | 包括土建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装饰装修工程费等 费用。房屋建筑安装费即工程造价,参考江苏省同 类建筑安装案例,并结合评估对象具体状况,综合 确定房屋建筑安装费。 | |
| 基础及公共设施 建设费(元/㎡) | 120.00 | 《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洛 政办〔2,023〕34 号 | |
| 勘察设计及前期 工程费(元/㎡) | 424.70 | 包括前期规划费、可行性研究费、勘察设计费、专 业咨询费等其他工程前期费用,参考相关收费取费 标准(计价格[1,999]1283 号、计价格[2,002]10 号、 计价格[2,002]1980 号、计价格[2,002]125 号等)结 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按建安造价、基础及公共 设施建设费合计数的 2.5%计。 | |
| 开发过程其他费 用(元/㎡) | 80.35 | 包括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质监费、环保费、 次要项目等其它费用,参考相关收费取费标准结合 项目的投资额及建筑规模,按建安造价、基础及公 |
| 序号 | 项目 | 办公楼 | 备注 |
|---|---|---|---|
| 共设施建设费合计数的 1.4%。 | |||
| 管理费(元/㎡) | 43.71 | 建设单位管理费主要包括开办费、项目管理费、临 时设施费、工作人员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参考相 关收费取费标准结合项目的投资额及建筑规模,取 开发成本的 0.7% | |
| 销售费用(元/㎡) | - | 不涉及此项费用 | |
| 投资利息(元/㎡) | 93.62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 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建标[2,016]161 号及周边同类房地产建设期,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 建设期约为 1 年,利息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5年12月22日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1 年期 LPR 为 3.00%,5 年 期以上 LPR 为 3.50%。本次利率取 1 年期 LPR3.00%。假设开发费用为均匀投入,则开发费用 的计息期为 1/2 开发期,则投资利息=开发成本× ((1+利率)^开发期/2-1) | |
| 开发利润(元/㎡) | - | 不涉及此项费用 | |
| 销售税费(元/㎡) | - | 不涉及此项费用 | |
| 应扣除的进项税 (元/㎡) | 502.47 | 应扣除的进项税=工程造价应扣除增值税额+前期 及其他费用应扣除增值税额 | |
| 工程造价应扣除 增值税额(元/㎡) | 473.88 | 工程造价应扣除增值税额=(房屋建筑安装费+基础 设施建设费)÷1.09×9% | |
| 前期及其他费用 应扣除增值税额 (元/㎡) | 28.59 | 前期及其他费用应扣除增值税额=(前期工程费+开 发过程费用)÷1.06×6% | |
| 不含税建筑物重 置单价(元/㎡) | 5,879.16 | 不含税重置单价=含税重置单价-应扣除的进项税 | |
| 成新率 | 80.00% | 房屋主体直线折旧法结合实地勘查的情况,综合确 定成新率,详见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 |
| 建筑面积(㎡) | 6,938.06 | ||
| 评估原值(元) | 40,790,000.00 | 评估原值=不含税建筑物重置单价×建筑面积 | |
| 评估净值(元) | 32,632,000.00 | 评估净值=评估原值×成新率 |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a、耐用年限成新率 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2011 年)对不同建筑结构房屋耐
用年限的规定,考虑所评房屋建筑物内在质量、更新改造、装修、维护、使用状 况等实际情况,判定房屋建筑物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本次评估房屋建筑物为钢混结构非生产用房,经济耐用年限为 60 年,评估 对象 2013 年 11 月建成投入使用,至本次评估基准日已使用约 12.10 年,故尚可
使用 47.90 年;房屋所占宗地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用地终止日 期为 2069 年 5 月,截至评估基准日时,宗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43.40 年,根据土 地出让合同,土地到期后地面建筑物由出让方按照残值给予补偿,故本次房屋使 用年限按照其经济耐用年限确认,故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确定为 47.90 年。计算公 式如下:
耐用年限成新率=[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尚可使用年限)] ×100%
=[47.90/(12.10+47.90)]×100%
=80%(取整) b、现场勘查成新率 结合现场对房屋结构、装修和安装部分的勘测情况,该房屋的勘查成新率为
80%。 c、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权重 40%+现场勘查成新率×权重 60%
=80%×40%+80%×60%
=80%(取整) C、计算结果 评估结果=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40,790,000.00×80%
=32,632,000.00(元)(百位取整) 2)下马丢萤石矿 2 采-660-620 斜坡道-矿山开拓工程 现场勘查情况:经现场勘查,该井巷工程位于下马丢萤石矿采区,井巷工程
断面规整、支护有效、通风排水顺畅,整体稳定,满足当前安全生产与采矿作业 需求。
A、重置成本的确定 考虑到当地矿山较多,巷道施工市场成熟、竞争充分,价格具有公允性,因
此本次评估采用基准日近期企业内已建成的同规格巷道结算价格,作为确定重置 成本的依据。该井巷工程断面规格为 2.4*2.2,基准日近期同规格每米综合造价 为 2,376.49 元,该巷道长度为 3834.80 米,因此:
重置成本=每米综合造价×长度
=2,376.49×3,834.80
=9,113,400.00 元(取整至百位) B、成新率的确定 该巷道于 2022 年 12 月开始开采,开采强度正常,依据不同水平各自储量和
开采时间顺序,委估巷道预计开采完毕时间为 2036 年 8 月,总使用年限为 13.59 年,巷道已使用 3.00 年,尚可使用年限为 10.59 年,则成新率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10.59÷(10.59+3.00)×100%
=78%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9,113,400.00×78%
=7,101,000.00 元(取整至百位) 2、设备类资产 (1)评估方法介绍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1)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和资金成
本等部分组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 号)文件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 691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65 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 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以上规定,委估设 备重置成本中不含进项增值税。重置成本计算公式: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进项增值 税
对评估范围内的电子设备以及机器设备中价值较小的项目,不需要安装(或 安装由销售商负责)以及运输费用较低(或运输费用由销售商负责),其重置成 本直接参照现行市场购置的价格确定。
a、购置价
向设备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经销商询价,能够查询到基准日市场价格的设 备,以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不能从市场询到价格的设备,通过查阅最新机电产 品价格信息等资料及网上询价来确定其购置价;对难以询到市场价格又难以找到 类比设备的,在了解其账面价值构成内容后,使用分类产品物价指数,求得购置 价。
b、运杂费
设备运杂费是指从产地到设备安装现场的运输费用。运杂费率以设备购置价 为基础,根据生产厂家与设备安装所在地的距离不同,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如 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和安装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 不计运杂费。
c、设备安装调试费
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等资料,按照设备的特点、重量、安 装难易程度,以含税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小型、无须安 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d、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及
环评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 计算。
e、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为待估设备在合理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的筹资成本,对于大、中型
设备,合理工期在 6 个月以上的计算其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 ×贷款利率×1/2
贷款利率按照评估基准日执行的 LPR 确定,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 虑。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确定综合成新率时着重考虑资产的正常负荷、技术鉴定、工作制度及设备的
时间利用率、设计、制造、实际使用、近期大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环 境、是否闲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淘汰日期、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 物理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主要采用年 限法计算理论成新率。同时,结合机器设备现场勘查情况,测算勘查调整系数, 进而确定综合成新率。
对价值量较小的一般设备和电子设备则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率;对于超过
经济使用年限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设备,其综合成新率按照 15%考虑。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勘查调整系数 a、理论成新率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查情况预计设备尚可
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理论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b、勘查调整系数
确定勘查调整系数时着重考虑资产的正常负荷、技术鉴定、工作制度及设备 的时间利用率、设计、制造、实际使用、近期大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 环境、是否闲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淘汰日期、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 物理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结合机器设 备现场勘查情况,测算勘查调整系数,进而确定实体因素修正系数。勘查调整系 数考虑的主要因素如下:
勘查调整系数 K=K1×K2×K3×K4×K5 原始制造质量 K1
设备运行状态 K2 设备利用率 K3 设备维护保养 K4 设备环境状况 K5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勘查调整系数 2)市场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车辆和部分电子设备购置日期距基准日较 远,大部分车辆、电子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停产,因此评估人员采用市场法进 行评估,评估人员根据车辆二手车市场信息和相关车辆二手车信息网站查询的近 期车辆市场价格确定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评估值。
(2)结合丰瑞氟业相关设备分析具体评估过程 1)刘扒店大竖井井架及提升系统
| 设备名称 | 刘扒店大竖井井架及提升系统 |
|---|---|
| 生产厂家 | 徐州煤矿安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规格型号 | JKMDN-2.8×4P |
| 数量 | 1 套 |
| 购置日期 | 2025 年 7 月 |
| 启用日期 | 2025 年 7 月 |
| 设备名称 | 刘扒店大竖井井架及提升系统 |
|---|---|
| 账面原值 | 10,013,609.92 元 |
| 账面价值 | 9,815,423.87 元 |
现场勘查情况:现场勘查日设备处于正常使用中,维护保养良好。 A、重置成本的确定 该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
等五部分构成。 a、设备购置费 经咨询设备供应商,该设备基准日的价格为含税 7,670,000.00 元/套,供应商
负责设备的运杂费用,因此运杂费不再单独考虑。 b、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工程费率按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并结合企业历史安
装工程情况取 35%。 设备调试费=7,670,000.00×35%
=2,684,500.00(元) c、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投标管理费及
环评费等,是依据该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其他费用标准,结合本身设备特点进行 计算。经测算,其他费用为 671,592.87 元。
d、资金成本 该设备合理建设周期按1年计,评估基准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3%,
资金在建设期内按均匀投入考虑。则: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LPR×建设周期×1/2
=(7,670,000.00+2,684,500.00+671,592.87)×3%×1/2 ≈165,391.39 元 e、进项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70 号)文件规定,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 务院令第 691 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令第 65 号)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 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经测算,进项增值税为 1,150,028.49 元。
f、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资金成本-进项增值税
=7,670,000.00+2,684,500.00+671,592.87+165,391.39-1,150,028.49 ≈10,041,500.00 元(百位取整) B、成新率的确定 确定成新率时着重考虑资产的正常负荷、技术鉴定、工作制度及设备的时间
利用率、设计、制造、实际使用、近期大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环境、 是否闲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淘汰日期、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物理 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主要采用年限法 计算理论成新率。同时,结合机器设备现场勘查情况,测算勘查调整系数,进而 确定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勘查调整系数 a、理论成新率。理论成新率采用年限法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 理论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的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及结合设备所处环境,该设备经济可
使用年限为 14 年,自 2025 年 7 月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 0.4 年。 年限成新率=(14-0.4)÷14×100%=97%(取整) b、现场勘查情况 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该设备自 2025 年 7 月启用以来,生产运行正常,维护
保养正常,未发生过更换主要零部件或者改造等情况,同时设备维护保养状况较
好,现场使用环境良好,则: 原始制造质量 K1=1 设备运行状态 K2=1 设备利用率 K3=1 设备维护保养 K4=1 设备环境状况 K5=1 勘查调整系数 K=K1×K2×K3×K4×K5=1 c、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勘查调整系数
=97%×1
=97%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0,041,500.00×97%
=9,740,300.00 元(百位取整) 2)监控系统
| 规格型号 | Znet Monitor 变形监测网络发布软件 V1.0 |
|---|---|
| 生产厂家 | 广州中海达定位技术有限公司 |
| 购置日期 | 2014 年 11 月 |
| 启用日期 | 2014 年 11 月 |
| 账面原值 | 398,521.36 元 |
| 账面价值 | 19,926.07 元 |
A、重置成本的确定 经向厂商询价,目前购置该项监控系统市场价格约为人民币 395,600.00 元/
台(含税),该报价包含运费及安装费。 重置成本=395,600.00÷(1+13%)=350,100.00 元(百位取整)
B、成新率的确定 确定成新率时着重考虑资产的正常负荷、技术鉴定、工作制度及设备的时间
利用率、设计、制造、实际使用、近期大修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状况、工作环境、 是否闲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淘汰日期、改造情况,以及经济使用年限、物理 寿命、现有性能、运行状态、技术进步和国家法规限制等因素,主要采用年限法 计算理论成新率。同时,结合机器设备现场勘查情况,测算勘查调整系数,进而 确定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勘查调整系数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及结合设备所处环境,该设备经济可 使用年限为 6 年,自 2014 年 11 月投入使用,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 11.1 年。
针对超过经济使用年限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设备,其综合成新率按照 15%
考虑,故其综合成新率=15% C、评估值计算 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350,100.00×15%
=52,500.00 元(百位取整) (二)相应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和评估经济年限的差异情况、经济使用年限
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相应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与本次评估适用的经济年限情况如下:
| 项目 | 会计折旧 年限 | 评估经济年 限 | 差异情况 |
|---|---|---|---|
| 房屋 | 3-40 年 | 10-70 年 | 经济寿命多为 50-60 年,经济寿命明显大于折旧年限 |
| 构筑物 | 3-40 年 | 10-60 年 | 经济寿命明显大于折旧年限 |
| 井巷工程 | 2-30 年 | 2-30 年 | 经济寿命与折旧年限差异较小 |
| 机器设备 | 3-10 年 | 5-15 年 | 经济寿命明显大于折旧年限 |
| 车辆 | 3-10 年 | 市场法评估 不适用 | 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增值原因为大部分车辆账面仅 余残值,二手车市价高于其残值 |
| 电子设备 | 3-10 年 | 5-10 年 | 经济寿命明显大于折旧年限 |
本次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和经济使用年限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年
| 建/构筑物名称 | 会计 折旧 年限 | 评估经 济使用 年限 | 经济使用年限取值依据 |
|---|---|---|---|
| 办公楼 | 40 | 6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钢混结构 非生产用房经济使用年限 60 年 |
| 主厂房 | 20 | 5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钢混结构 生产用房经济使用年限 50 年 |
| 石膏棚钢结构 | 20 | 7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钢结构生 产用房经济使用年限 70 年 |
| 石膏渣库房 | 20 | 7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钢结构生 产用房经济使用年限 70 年 |
| 细料仓 | 20 | 4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砖混结构 生产用房经济使用年限 40 年 |
| 杨山五采区小石板 沟办公楼 | 20 | 5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砖混结构 非生产用房经济使用年限 50 年 |
| 马丢矿区管理房 | 20 | 1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简易结构 房屋经济使用年限 10 年 |
| 水处理系统 | 10 | 1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自动化控 制设备经济使用年限 10 年 |
| 球磨机 | 10 | 14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砖瓦、陶 瓷建材工业设备经济使用年限 14 年 |
| 杨山斜井配电 | 10 | 15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高低压配 电设备经济使用年限 15 年 |
| 干洗机 | 3 | 10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自动化控 制设备经济使用年限 10 年 |
| 服务器 | 3 | 8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服务器设 备经济使用年限 8 年 |
| 环球会议桌 | 3 | 6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木桌经济 使用年限 6 年 |
| 打印机 | 3 | 5 | 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打印机经 济使用年限 5 年 |
本次评估时经济使用年限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经济使用
年限取值具备合理性和谨慎性。 (三)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固定资产评估增值16,905.9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15,822.78万元,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企业自建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建造时间较早,至评估基准 日人工、材料和机械有增长,导致评估原值增值;评估净值增值主要原因是房屋 建筑物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 1,083.20 万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机器设备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 于设备经济使用年限所致。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在重置成本确定的过程中遵循客观性原则,符合评估准
则及行业惯例;经济使用年限的取值依据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 评估增减值的成因清晰,具备合理性。
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本次评估减值的各类资产情况、
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一)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 1、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参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土地
使用权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 价修正法、路线价法等。
本次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目前难以取得类似土地的市场租金,因 此无法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尚未开发或正在开发的土地,本 次评估目标已开发完毕,因此不适用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以土地取得、开发 等各项成本累加为基础评估,适用于新开发的土地、土地市场不发达且缺乏交易 案例的区域,本次评估目标周边案例较多,因此不适用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法 以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基础,通过区域和个别因素修正得出结果,适用于已公 布基准地价且基准地价更新及时(通常 3 年内)的城镇区域,本次评估目标所处 区域未公布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因此不适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路线价法以临街土 地的路线价为基准,结合深度指数等修正系数评估,适用于城镇街道规整、临街 宗地排列整齐的区域,本次评估目标所处农村,周边地块排列错综复杂,因此不 适用路线价法。评估人员在对本次评估宗地进行实地勘查和类似工业用地调查后, 在同一供需圈内相邻地区或类似区域内能搜集到不少与本次评估宗地用途相同、 土地利用条件基本一致的近期正常交易案例,故可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其进行评估。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则,将本次评估土地与在评估基准日较近时期内 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土地交易案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 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土地状况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本次评估土地评估基 准日地价的方法。其评估公式为:
PD=PB×A×B×C 式中,PD—本次评估土地价格;
PB—比较案例土地价格;
-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为本次评估土地交易情况指数与比较案例交易情况
指数之比;
-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为本次评估土地评估基准日地价指数与比较案例交
易日期地价指数之比;
- C—土地状况因素修正系数,为本次评估土地状况因素条件指数与比较案例
土地状况因素条件指数之比。
2、评估过程 (1)比较案例选择 通过调查分析,选择了近期发生交易的与本次评估宗地条件类似的 3 个比较
案例,具体选择原则和案例条件描述如下: 选择案例原则如下:
- ①与本次评估宗地属同一供需圈
- ②与本次评估宗地用途应相同或相近
- ③与本次评估宗地的交易方式相似
- ④与本次评估宗地的交易日期应接近
⑤交易案例必须为正常交易,或修正为正常交易 根据本次评估宗地所处位置、区域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公共设施状况、环
境状况等因素,评估人员收集并选取了与本次评估宗地处于同一供需圈、且区位 条件相近的 3 个工业用途土地交易案例作为比较案例。案例的基本情况如下:
| 可比案例 | 案例 A | 案例 B | 案例 C |
|---|---|---|---|
| 土地名称 | 冷水镇龙王庙村地块 | 合峪镇钓鱼台村地块 | 庙子镇龙潭村地块 |
| 土地位置 | 冷水镇龙王庙村 | 合峪镇钓鱼台村 | 庙子镇龙潭村 |
| 土地面积(m2) | 14,702.00 | 8,841.00 | 34,495.00 |
| 用途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 交易日期 | 2025-07-08 | 2025-02-24 | 2024-01-24 |
| 成交总价(万元) | 570.00 | 312.00 | 1,142.00 |
| 可比案例 | 案例 A | 案例 B | 案例 C |
|---|---|---|---|
| 成 交 地 面 单 价 ( 元 /m2) | 387.70 | 352.90 | 331.06 |
| 出让年限 | 工业 50 年 | 工业 50 年 | 工业 50 年 |
| 交易方式 | 招拍挂,正常交易 | 招拍挂,正常交易 | 招拍挂,正常交易 |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注:土地成交案例信息摘自 wind 数据库。
(2)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本次评估宗地与比较案例在付款方式、币种和货币单位、面积内涵和面积单
位等方面一致,不需进行修正。 (3)因素选择 通过对本次评估宗地所在区域土地市场的分析,根据工业类型土地的主要影
响因素,结合评估机构掌握的评估资料与评估人员收集的资料,参照比较案例的 基本情况,选择相关因素进行比较。
(4)编制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表 评估人员整理收集的有关资料,将本次评估宗地与比较案例的相关因素条件
列表如下:
| 比较因素 | 待估宗地 | 案例 A | 案例 B | 案例 C | |
|---|---|---|---|---|---|
| 土地总价(万元) | —— | 570.00 | 312.00 | 1,142.00 | |
| 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合峪镇柳坪村 | 冷水镇龙王庙村 | 合峪镇钓鱼台村 | 庙子镇龙潭村 | |
| 土地地面单价(元/m2) | 待估 | 387.70 | 352.90 | 331.06 | |
| 交易情况 | 设定为正常交易 | 招拍挂,正常交易 | 招拍挂,正常交易 | 招拍挂,正常 交易 | |
| 交易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2025-07-08 | 2025-02-24 | 2024-01-24 | |
| 区 位 状 况 因 素<br><br> | 地理位置 | 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 川县庙子镇龙潭村、 汉秋村,周边工业企 业较少,地理位置一 般 | 位于冷水镇龙王庙 村,周边工业企业 较少,地理位置一 般 | 位于合峪镇钓鱼台 村,周边工业企业 较少,地理位置一 般 | 位于庙子镇龙 潭村,周边工 业企业较少, 地理位置一般 |
| 距离车站、码头、 港口距离 | 距车站较远、周边不 存在港口码头 | 距车站较远、周边 不存在港口码头 | 距车站较远、周边 不存在港口码头 | 距车站较远、 周边不存在港 口码头 | |
| 基础设施配套程 度 | 完善 | 完善 | 完善 | 完善 |
| 比较因素 | 待估宗地 | 案例 A | 案例 B | 案例 C | |
|---|---|---|---|---|---|
| 公共设施配套程 度 | 周边无超市、银行、 邮局等外部配套设施 | 周边无超市、银行、 邮局等外部配套设 施 | 周边无超市、银行、 邮局等外部配套设 施 | 周边无超市、 银行、邮局等 外部配套设施 | |
| 交通便捷程度 | 周边公交车较少,距 离栾卢高速、洛栾高 速、郑栾高速较近, 交通便利程度一般 | 周边公交车较少, 距离连栾线、栾卢 高速较近,交通便 利程度一般 | 周边公交车较少, 距离连栾线、洛栾 高速、郑栾高速较 近,交通便利程度 一般 | 周边公交车较 少,距离栾卢 高速、洛栾高 速、郑栾高速 较近,交通便 利程度一般 | |
| 环境质量、周围 景观 | 周边为工业企业,环 境质量一般,周围景 观一般 | 周边为工业企业, 环境质量一般,周 围景观一般 | 周边为工业企业, 环境质量一般,周 围景观一般 | 周边为工业企 业,环境质量 一般,周围景 观一般 | |
| 实 物 状 况 因 素 | 土地面积(m2) | 155,809.89 | 14,702.00 | 8,841.00 | 34,495.00 |
| 形状 | 较为规则 | 较为规则 | 较为规则 | 较为规则 | |
| 地形、地势 | 地形平坦,地势起伏 较小 | 地形平坦,地势起 伏较小 | 地形平坦,地势起 伏较小 | 地形平坦,地 势起伏较小 | |
| 地质 | 地质条件一般 | 地质条件一般 | 地质条件一般 | 地质条件一般 | |
| 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
| 权 益 状 况 因 素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招拍挂出让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
| 土地可使用期限 (年) | 43.4 | 50 | 50 | 50 | |
| 他项权利限制 | 有 | 无 | 无 | 无 | |
| 权属清晰情况 | 权属清晰 | 权属清晰 | 权属清晰 | 权属清晰 |
(5)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根据因素条件说明表中的本次评估宗地与比较案例的因素情况,对比分析并
量化比较指数,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详见下表:
| 宗地及案例比较因素 | 待估宗地 | 案例 A | 案例 B | 案例 C | |
|---|---|---|---|---|---|
| 地面单价(元/m2) | 待估 | 387.70 | 352.90 | 331.06 | |
| 交易情况修正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市场状况修正 | 100 | 100.20 | 100.40 | 100.80 | |
| 土地状况修正 | 100 | 102.77 | 102.77 | 106.94 | |
| 区 位 状 况 因 素 | 地理位置 | 100 | 100 | 100 | 100 |
| 距离车站、码头、港口距离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基础设施配套程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公共设施配套程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 宗地及案例比较因素 | 待估宗地 | 案例 A | 案例 B | 案例 C | |
|---|---|---|---|---|---|
| 交通便捷程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
| 环境质量、周围景观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实 物 状 况 因 素 | 土地面积 | 100 | 102 | 100 | 102 |
| 形状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地形、地势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地质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开发程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
| 权 益 状 况 因 素<br><br>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100 | 100 | 100 | 100 |
| 土地用途 | 100 | 100 | 100 | 100 | |
| 土地可使用期限 | 100 | 103.23 | 103.23 | 103.23 | |
| 他项权利限制 | 100 | 100 | 100 | 100 | |
| 权属清晰情况 | 100 | 100 | 100 | 100 | |
| 总修正系数 | —— | 0.9480 | 0.9649 | 0.9424 | |
| 修正后单价(元/m2) | —— | 367.56 | 340.50 | 311.99 |
注:土地状况修正为汇总区位状况因素、实物状况因素、权益状况因素的总修正指标。
修正说明:
①市场状况修正:案例 A、案例 B、案例 C 出让日期分别为 2025 年 07 月 08 日、2025 年 02 月 24 日、2024 年 01 月 24 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时点不同其土地价格将有所差异,故需对市场状况进行修正,经计算, 市场状况修正系数为:待估宗地:案例 A:案例 B:案例 C=100:100.20:100.40: 100.80。
- ②土地面积修正:待估宗地面积为 155,809.89 平方米,案例 A 面积为
- 14,702.00 平方米,案例 B 面积为 8,841.00 平方米,案例 C 面积为 34,495.00 平方 米,考虑到评估对象所在地周边工业企业较少,对于面积较大的工业地块更能适 应当地的工业生产环境,其对于投资者的吸引较大,其内涵价值较高,故对土地 面积进行修正,修正系数为:待估宗地:案例 A:案例 B:案例 C=100:102: 100:102。
- ③土地可使用期限修正:土地可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土地剩
余使用年限越长,土地的价值越高。土地可使用期限修正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K: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 m:待估土地使用年期
- n:可比实例的使用年期
1
1-
- (1+r)m
1-
1
- (1+r)n
K=
评估对象土地使用年期至 2069 年 5 月止,至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期为 43.40 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使用年限为 50 年,本次评估土地还原率 为 5.5%(采用累加法求取土地还原率,以评估基准日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 0.95% 作为无风险利率,根据评估对象社会经济因素、投资风险等因素的分析,综合确 定风险调整值为 4.55%)。经计算,土地可使用期限修正系数为:待估宗地:案 例 A:案例 B:案例 C=100:103.23:103.23:103.23。
(6)市场比较法宗地单价的测算 比较修正后,以三个比准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果,即
最后确定的待估宗地单价=(367.56+340.50+311.99)÷3≈340 元/平方米(取值 至个位)。
根据评估对象所在当地《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
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认定,土地契税税率为 4%。 经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68,898,900.00 元。 (二)本次评估减值的各类资产情况、减值损失计提的充分性
本次评估时涉及评估减值的资产系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本次评估中,标的 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6,889.89 万元,较账面价值 8,420.07 万元评估减值 1,530.18 万元,该评估值未包含该块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配套构筑物。标的 公司购买土地的目的是购买后在该块土地上建办公楼、建厂房、建车间、铺设道
路等基础设施协同使用,通过生产运营产生现金流的方式实现土地投入的收回, 故在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配套构筑物作为 一个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关于资产组的认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 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认定依据如下:①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入, 该土地为选矿厂及主要办公区承载用地,自身无法脱离地上设施独立产生现金流, 必须与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协同使用。②与其他资产高度关联,土地上建有 选矿车间、破碎车间、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以及厂区道路、排水设施、工业广 场等配套构筑物,共同构成标的公司核心选矿生产系统。③管理层管理方式,标 的公司以矿区整体为单元进行生产经营决策和业绩考核,土地与地上建筑物作为 统一的生产设施管理,不单独核算土地的经济效益。基于上述业务实质,公司将 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筑物及配套构筑物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矿山土地及建 筑资产组”),以该资产组为单元进行减值测试,符合准则关于资产组认定的要 求。结合其他上市公司涉及包含土地使用权的资产组减值测试相关情况,公司认 定前述资产组符合市场惯例,市场相关案例及处理情况如下:
| 序 号 | 交易案例 | 上市公司 | 资产组 | 是否将土地使 用权与其他资 产认定为资产 组后进行减值 测试 |
|---|---|---|---|---|
| 1 | 2025 年重大资产出售 (出售玉山基地相关经 营性资产) | 绿康生化(002868) | 玉山生产基地资产组 | 是 |
| 2 |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 国光电气(688776) | 特种真空件及空心阴 极生产线建设项目资 产组等 | 是 |
| 3 | 2023 年发行股份购买磷 化工矿山相关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 | 中毅达(600610) | 英坪矿、磨坊矿完整 矿山生产资产组 | 是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鉴于矿区偏远山区土地的用途管制及市场流动性限制,难以获取该资产组在公开
市场上有序出售的可信报价,故选择本次评估值作为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 测试,该矿山土地及建筑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42,626.63 万元,高于资产组账 面价值 39,902.02 万元,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资产组整体不存在减值。
单位:万元
| 项目 | 账面值 | 评估值 | 增值额 |
|---|---|---|---|
| 土地 | 8,420.07 | 6,889.89 | -1,530.18 |
| 房屋 | 14,852.99 | 16,347.96 | 1,494.97 |
| 构筑物 | 16,628.96 | 19,388.78 | 2,759.82 |
| 合计 | 39,902.02 | 42,626.63 | 2,724.61 |
综上,土地使用权未计提减值损失具备合理性。 六、本次评估中其他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账面价值及评估值情况,采用
的评估方法及主要评估过程,外购咨询服务纳入评估范围的原因与合理性、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
(一)本次评估中其他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账面价值及评估值情况 1、其他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账面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其他无形资产账面值 183.03 万元,为丰瑞氟业申报的 1 项商标权、52 项专利权、1 项著作权、2 项专有技术和 17 项外购软件。其中对 于商标权、专利权及著作权的研发成本企业均采用费用化核算,因此均属于账面 未记录的无形资产。详情如下:
(1)专有技术 包括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和萤石细泥球团成型工艺技术,账面原值为
174.27 万元,账面净值为 158.22 万元。 (2)外购软件 外购软件共 17 项,具体包括各种财务软件、能耗在线检测系统及重大危险
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账面原值为 52.38 万元,账面价值为 24.81 万元。
(3)商标权
| 序号 | 商标注册证 编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 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 截止日 | 资产取得 方式 |
|---|
| 序号 | 商标注册证 编号 | 商标名称 | 核定 类别 | 注册日期 | 有效期 截止日 | 资产取得 方式 |
|---|---|---|---|---|---|---|
| 第 6782327 号 | 第 1 类 | 2010/7/21 | 2030/7/20 | 自己注册 |
(4)专利权
| 序 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 申请日 | 注册 公告日 | 资产取得 方式 |
|---|---|---|---|---|---|---|
| 1 | ZL2017200354 857 | 一种氢氟酸生产 用可干燥烟气的 净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2 | ZL2017200354 880 | 一种带冷却滚筒 的刮板机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3 | ZL2017200354 908 | 一种氢氟酸生产 用原料车辆冲洗 回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10/31 | 自主研发 |
| 4 | ZL2017200354 965 | 一种氢氟酸生产 用带有石膏渣的 污水排放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5 | ZL201,720,035, 497X | 一种氢氟酸生产 用可外接备用电 源的尾气引风机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10/31 | 自主研发 |
| 6 | ZL2017200354 984 | 一种萤石粉浮选 用药剂乳化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7 | ZL2017200355 046 | 一种带浮球的萤 石粉加工用定量 加液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1 | 自主研发 |
| 8 | ZL2017200355 084 | 一种带有玻璃纤 维除雾装置的吸 收塔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9 | ZL2017200355 101 | 一种萤石磨矿用 可减少过磨现象 的高频筛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10/31 | 自主研发 |
| 10 | ZL2017200355 116 | 一种萤石粉沉淀 池废水回收利用 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1 | 自主研发 |
| 11 | ZL2017200355 135 | 一种萤石干燥用 可减小湿气的尾 气旋风除尘器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12 | ZL2017200355 154 | 一种增大换热面 积的换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13 | ZL2017200355 169 | 一种氢氟酸生产 用保温效果好的 环保型反应炉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14 | ZL201,720,035, 521X | 一种氢氟酸生产 用带喷淋装置的 排渣滚筒 | 实用新型 | 2017/1/12 | 2017/8/11 | 自主研发 |
| 序 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 申请日 | 注册 公告日 | 资产取得 方式 |
|---|---|---|---|---|---|---|
| 15 | ZL2017200596 112 | 一种沸腾焙烧炉 进料防粘结节能 自动震打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1/18 | 2017/8/15 | 自主研发 |
| 16 | ZL2018208445 632 | 一种防意外工况 的设备联锁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8/12/21 | 自主研发 |
| 17 | ZL2018208445 859 | 一种选矿用水循 环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9/4/9 | 自主研发 |
| 18 | ZL2018208445 863 | 一种新型的搅拌 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9/2/15 | 自主研发 |
| 19 | ZL2018208445 878 | 一种斜坡矿车紧 急驻车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9/3/1 | 自主研发 |
| 20 | ZL2018208445 914 | 一种萤石破碎选 矿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9/3/19 | 自主研发 |
| 21 | ZL2018208445 929 | 一种液位检测装 置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8/12/18 | 自主研发 |
| 22 | ZL2018208488 322 | 一种废气废水回 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9/1/22 | 自主研发 |
| 23 | ZL2018208488 341 | 一种电尘绝缘箱 加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6/1 | 2018/12/18 | 自主研发 |
| 24 | ZL2019213986 657 | 一种废气废水回 收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8/27 | 2020/7/7 | 自主研发 |
| 25 | ZL2019213986 820 | 一种氢氟酸气体 冷凝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8/27 | 2020/6/5 | 自主研发 |
| 26 | ZL2019213986 869 | 一种浮选加热系 统 | 实用新型 | 2019/8/27 | 2020/7/7 | 自主研发 |
| 27 | ZL2019213986 873 | 一种选矿用水循 环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8/27 | 2020/8/7 | 自主研发 |
| 28 | ZL2019213989 072 | 一种氢氟酸混料 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8/27 | 2020/7/7 | 自主研发 |
| 29 | ZL2019224707 328 | 一种余热回收利 用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8/11 | 自主研发 |
| 30 | ZL2019224707 506 | 一种精馏提纯自 动化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9/22 | 自主研发 |
| 31 | ZL2019224708 246 | 一种防意外工况 的设备联锁系统 (双报-实用)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0/20 | 自主研发 |
| 32 | ZL2019224806 944 | 一种方便清洗的 填料洗涤塔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0/20 | 自主研发 |
| 33 | ZL2019224807 171 | 一种烟气控制系 统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9/22 | 自主研发 |
| 34 | ZL2019224807 260 | 一种电除尘绝缘 箱加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9/12/31 | 2020/11/10 | 自主研发 |
| 35 | ZL2020201883 243 | 一种铁精粉选矿 用倒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2/20 | 2020/10/20 | 自主研发 |
| 36 | ZL2020201904 589 | 一种新型萤石破 碎选矿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2/20 | 2020/10/27 | 自主研发 |
| 37 | ZL202,020,191, 587X | 一种水塔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2/20 | 2020/12/8 | 自主研发 |
| 序 号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别 | 专利 申请日 | 注册 公告日 | 资产取得 方式 |
|---|---|---|---|---|---|---|
| 38 | ZL202,120,909, 827X | 粘性物料加料装 置 | 实用新型 | 2021/4/29 | 2021/11/19 | 自主研发 |
| 39 | ZL2021209101 338 | 一种乳化剂加热 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4/29 | 2021/11/26 | 自主研发 |
| 40 | ZL2021209101 342 | 一种萤石矿分级 式破碎机 | 实用新型 | 2021/4/29 | 2022/3/29 | 自主研发 |
| 41 | ZL2021209104 444 | 萤石干燥尾气处 理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4/29 | 2021/11/26 | 自主研发 |
| 42 | ZL2022209364 573 | 一种可改变排矿 方式的浮选机中 间箱排矿阀 | 实用新型 | 2022/4/21 | 2022/10/28 | 自主研发 |
| 43 | ZL2022209364 906 | 一种降低用水量 的梯型水冲㲼槽 | 实用新型 | 2022/4/21 | 2022/8/12 | 自主研发 |
| 44 | ZL2022209403 597 | 一种用于香蕉筛 的防堵筛网 | 实用新型 | 2022/4/21 | 2022/9/30 | 自主研发 |
| 45 | ZL2022209403 934 | 一种提高萤石矿 粗选能力的中矿 返回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2/4/21 | 2022/10/28 | 自主研发 |
| 46 | ZL2023214518 504 | 一种易于更换筛 体的弧形筛 | 实用新型 | 2023/6/8 | 2023/12/26 | 自主研发 |
| 47 | ZL2023214518 631 | 一种凿岩机的固 定支架 | 实用新型 | 2023/6/8 | 2023/12/26 | 自主研发 |
| 48 | ZL2023214518 769 | 一种快速连接充 填管道的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3/6/8 | 2023/12/26 | 自主研发 |
| 49 | ZL2023214518 650 | 一种无动力添加 脱硫剂的脱硫系 统 | 实用新型 | 2023/6/8 | 2023/12/26 | 自主研发 |
| 50 | ZL2023214518 646 | 一种用于球磨机 内衬板安装的快 速固定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3/6/8 | 2023/12/26 | 自主研发 |
| 51 | ZL2022104253 367 | 一种萤石矿的采 空区膏体充填方 法 | 发明专利 | 2022/4/21 | 2025/9/5 | 自主研发 |
| 52 | ZL202,421,823, 446X | 一种高效皮带清 扫器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4/7/31 | 2025/6/10 | 自主研发 |
- (5)著作权
| 序 号 | 登记号 | 著作权 名称 | 著作权 类别 | 创作(开发) 完成日期 | 首次发表 日期 | 资产取得 方式 | 著作 权人 |
|---|---|---|---|---|---|---|---|
| 1 | 国作登字 -2018-F-00629871 | logo | 美术作品 | 2008/5/10 | 2008/5/10 | 自主创作 | 丰瑞 氟业 |
2、评估值情况
经评估,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940.41 万元,评估增值 757.38 万元,评估 增值的原因是企业部分无形资产未在账内体现,无原始账面价值,而本次进行了
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二)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过程 1、评估方法 (1)外购软件 外购软件主要包括各种财务软件等。对于财务软件等通用软件采用市场法以
现行市场价格确定评估结果。对于评估基准日市场上有销售且无升级版本情况, 按照同类软件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确认评估值。
(2)技术类无形资产(外购专有技术和专利权)
对于外购专有技术和专利权,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投入、产出存在比较明显 的弱对应性,即很难通过投入的成本来反映资产的价值,故不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由于目前国内外与评估对象相似的转让案例极少,信息不透明,本次评估无法找 到可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本次不适用市场法评估;因此本次评 估采用了收益法。即:以被评估资产未来所能创造的利润现值来确定被评估技术 类无形资产的价值。
利润分成法是在国际、国内广为接受的一种基于收益的评估方法。利润分成 法认为在技术类无形资产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技术类无形资产对产品的利 润是有贡献的,采用适当方法估计技术类无形资产对利润的贡献率,进而确定技 术类无形资产的利润贡献额,再选取恰当的折现率,将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利润贡 献额折现,以此作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其基本公式可以表达如下:
n
KRi (1+r)
P=∑
i
i=1
P: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值; Ri:第 i 年技术类无形资产产品的销售利润; K: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利润分成率; i:收益期限序号; r:税前折现率;
n:收益期限。 (3)商标权和著作权
本次评估申报的著作权系美术作品,其主要功能为与商标协同运作,共同提 升产品营销效果。被评估单位主要将其用于宣传参展、作为公司标志等使用,是 为防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侵犯公司商标权和作品著作权而进行的保护性注册。考虑 其知名度一般,短期内无法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因此不宜采用收益法估值。从 国内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交易情况看,交易案例较少,因而很难获得可用以比照 的数个近期类似的交易案例,市场法评估的使用条件受限,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评估。故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
2、评估过程(举例说明) (1)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案例:以软件“金万维天联高级版远程软件”为例
- 1)概况
| 软件名称 | 金万维天联高级版远程软件 |
|---|---|
| 数量 | 1 项 |
| 购置日期 | 2024 年 3 月 |
| 取得成本 | 4,950.50 元 |
| 账面价值 | 2,062.70 元 |
| 现场勘查情况 | 勘查时运行正常,使用环境良好。 |
- 2)购置价的确定
经咨询经销商,该软件评估基准日时市场上有销售且无升级版本,含税售价
约为 4,500.00 元人民币。本次评估按评估基准日时不含税市场价格确定购置价。 3)评估结果的确定 评估结果=含税市场价格/(1+适用的增值税率)
=4,000.00 元(取整至百位) (2)技术类无形资产(外购专有技术和专利权)
- 1)技术及相关产品概况 评估范围内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应用于萤石矿的开发和氢氟酸的生产。
2)收益期的确定
考虑到被评估单位的专利以实用新型为主,技术水平一般,结合访谈中了解 到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将收益期确认为 3 年。
- 3)营业利润的确定 标的公司未来 3 年的营业利润。
- 4)技术分成率的确定
该技术类无形资产在技术应用上覆盖了从“萤石矿开采”(属采矿业)到“氢 氟酸生产”(属化工行业)的产业链环节,但其根本商业目的和价值实现,在于 提升和保障萤石矿的经济价值。氢氟酸生产环节的技术本质是对开采出的萤石矿 进行增值加工,属于矿产资源的延伸利用。其最终产品氢氟酸的价值与利润,直 接依赖于上游萤石矿的开采成功与矿石品质。因此,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整体价值 创造根植并服务于“采矿业”这一主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
- 2024 年度及近五年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关数据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 〔2025〕940 号),采矿业常用销售利润分成率为 2.00%。其专利技术在该行业 具有典型的适用性和可实施性,符合行业一般技术条件,因此对该分成率不予调 整。
5)衰减后技术分成率的确定 衰减后技术分成率按照技术类无形资产尚可获取超额收益年限的递减而逐
年平均递减。 6)收益额的确定 通过分析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对利润的分成率(贡献率),确定技术类无形
资产对相关产品的收益贡献额。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
| 营业利润 | 20,089.54 | 28,619.54 | 28,441.32 |
| 利润分成率 | 2.00% | 2.00% | 2.00% |
| 衰减率 | 0.00% | 33.33% | 66.67% |
| 技术类无形资产贡献额 | 401.79 | 492.89 | 300.21 |
7)所得税前折现率的确定 所得税前折现率是将未来的收益折算为现值的系数,它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
值。此次评估采用国际通用的社会平均收益率模型来估测评估中适用的折现率。 所得税前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①无风险报酬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中国当前已发行的剩余期限为 3 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 水平为 1.3830%。
②风险报酬率 影响风险报酬率的因素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和管理风险。根
据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特点和目前评估惯例,各个风险系数的取值范围在 0%-10% 之间。经测算,风险报酬率为 15.20%。
所得税前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1.3830%+15.20%
=16.58% 8)评估结果的确定 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至未来年度技术分成额现值之和,即:
n
Rt×K (1+r)t
P=∑
t=1
其中: P:评估结果; r:所得税前折现率; Rt:第 t 年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营业利润; K:技术类无形资产的利润分成率; t:收益年限。
详细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 2027 年 | 2028 年 |
|---|---|---|---|
| 营业利润 | 20,089.54 | 28,619.54 | 28,441.32 |
| 技术类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 | 2.00% | 2.00% | 2.00% |
| 衰减率 | 0.00% | 33.33% | 66.67% |
| 技术类无形资产贡献额 | 401.79 | 492.89 | 300.21 |
| 折现率 | 16.58% | 16.58% | 16.58% |
| 折现期 | 1.00 | 2.00 | 3.00 |
| 折现系数 | 0.8578 | 0.7357 | 0.6311 |
| 技术类无形资产贡献额现值 | 344.64 | 362.64 | 189.46 |
评估值=评估基准日至未来年度技术类无形资产贡献额现值之和
=Σ 各年度分成收益现值
=896.74 万元 (三)外购咨询服务纳入评估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该外购咨询服务系标的公司自研萤石球团技术的支出,萤石球团技术旨在提 升萤石资源综合利用率,将浮选细泥转化为冶金级球团产品,减少尾矿堆存,增 加产品品类与附加值;全面用于萤石细泥浮选后续深加工环节,衔接滤饼脱水系 统。
2021 年标的公司即对萤石细泥球团成型工艺技术进行研究,相关研发投入 一共 5.95 万元,主要包括萤石细泥球团成型工艺技术相关设备的折旧、萤石细 泥球团成型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相关人工和材料投入,标的公司 2021 年对萤石细 泥球团成型工艺技术的研发投入均费用化,未进行评估;2022 年标的公司委托 外部单位对该工艺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评估,外购咨询服 务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和评估值均为 4.46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的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 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已完成实验室小试、中试及工业试生产,产出球 团产品经检测符合 YB/T 5217 标准,技术路线成熟可行;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
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公司决定自建球团生产线,利用该技术将浮选细泥转化 为可售球团产品,增加盈利来源;3、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萤石球团是冶金级块矿的合格替代品,市场需求 明确;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公司已安排专项研发预算及后续产线建设资金, 组建了专业技术团队,具备完成开发的财务与技术资源;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 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建立了研发支出辅助台账,按项目单独核算 人工、材料、试验、检测等开发支出,可单独归集。
A 股市场涉及外购服务资本化的案例情况如下:
| 序 号 | 交易案例 | 上市公司 | 具体情况 |
|---|---|---|---|
| 1 | 2026 年中科曙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 中科曙光 (603019)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产品 开发专项费包括测试加工及 委外服务 |
| 2 | 2026 年英唐智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 英唐智控 (300131)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研发 支出包括委外开发费用 |
| 3 | 2025 年长川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长川科技 (300604)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研发 支出包括委外开发及授权费 用 |
| 4 | 2024 年宁波建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 | 宁波建工 (601789)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研发 支出包括委外研发费用 |
| 5 | 2020 年国科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国科微 (300627)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研发 支出包括委外技术服务费 |
| 6 | 2019 年复旦张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复旦张江 (688505) |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化的研发 支出包括委外研发费用 |
因此,标的公司将该专有技术委外研发、测试加工及委外服务相关的费用 确认为无形资产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本次评估时将其纳入评估范围具 有合理性,将专有技术纳入评估范围符合行业惯例。
七、标的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除氟润新 材外其他 3 家子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超额亏损或隐形债务情况,评估值接 近于 0 的背景和原因;氟润新材主要经营无水氟化氢业务背景下,采用资产基础 法而非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原因
(一)标的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除氟润 新材外其他 3 家子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超额亏损或隐形债务情况,评估值 接近于 0 的背景和原因
1、标的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子公司共 4 家,分别为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 公司、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洛阳瑞拓非 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后完成注 销程序,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洛阳瑞拓 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为 2025 年 2 月成立的公司,目前除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 公司正常开展经营外,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 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时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4326883894H |
| 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柳坪村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中喜 |
| 注册资本 | 3,000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时间 | 2015 年 1 月 27 日 |
| 营业期限 | 2015 年 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化学品及国家专 控产品除外);矿产品特性检验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截至评估基准日,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资产 | 3.08 |
| 负债 | 3.08 |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所有者权益 | - |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0.11 |
| 净利润 | -0.11 |
(2)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4MAECC4Y738 |
| 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乡龙潭村一组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东良 |
| 注册资本 | 8,000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时间 | 2025 年 2 月 27 日 |
| 营业期限 | 2025 年 2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 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固体废物治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截至评估基准日,洛阳氟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资产 | 7,460.33 |
| 负债 | 5,196.17 |
| 所有者权益 | 2,264.16 |
| 营业收入 | 4,172.70 |
| 利润总额 | -614.88 |
| 净利润 | -614.88 |
(3)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4MAECFJXD35 |
| 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杨山村大干沟 9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峰 |
| 公司名称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 | 15,000 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时间 | 2025 年 2 月 28 日 |
| 营业期限 |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 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 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 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截至评估基准日,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资产 | 1.66 |
| 负债 | 2.02 |
| 所有者权益 | -0.36 |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0.36 |
| 净利润 | -0.36 |
(4)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4MAEB7E99XJ |
| 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康庄村 8 号 |
| 法定代表人 | 龚益材 |
| 注册资本 | 20,000 万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成立时间 | 2025 年 2 月 28 日 |
| 营业期限 | 2025 年 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再生资源 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 勘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br><br>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截至评估基准日,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资产 | 0.00 |
| 负债 | 0.01 |
| 所有者权益 | -0.01 |
| 营业收入 | - |
| 利润总额 | -0.01 |
| 净利润 | -0.01 |
2、除氟润新材外其他 3 家子公司是否存在净资产为负、超额亏损或隐形债 务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3 家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 有限公司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 有限公司 | 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 公司 |
|---|---|---|---|
| 资产总额 | 3.08 | 1.66 | 0.00 |
| 负债总额 | 3.08 | 2.02 | 0.01 |
| 净资产 | - | -0.36 | -0.01 |
| 营业收入 | - | - | - |
| 净利润 | -0.11 | -0.36 | -0.01 |
(1)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0.00 万元,当期净利润为-0.11 万元, 处于轻微亏损状态。该公司 2015 年 1 月 27 日成立,并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完成 工商注销,主体资格已终止,期间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生产经营业务,无营业收入、 无经营性成本费用。经核查公司账务、往来款项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公司负债清 晰明确,无未入账债务、担保债务、诉讼债务等隐形债务,不存在超额亏损及隐 形债务情形。
(2)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为 2025 年 2 月新设企业,自成立至评估基准日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生 产经营业务,无营业收入、无经营性成本费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公司账面净 资产为-0.36 万元,存在小幅净资产为负的情况。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未开展 经营活动,当期亏损仅为企业设立初期产生的少量零星费用所致,不存在超额亏
损的情形。经核查,公司账面负债仅为其他应付款,款项性质为员工代垫费用以 及母公司提供的小额无息借款,账务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公司无对外担保、 未决诉讼、仲裁等隐形债务。
(3)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为 2025 年 2 月新设企业,自成立至评估基准日未开展任何实质性生 产经营业务,无营业收入、无经营性成本费用。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公司账面净 资产为-0.01 万元,存在小幅净资产为负的情况。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未开展 经营活动,当期亏损仅为企业设立初期产生的少量零星费用所致,不存在超额亏 损的情形。经核查,公司账面负债仅为其他应付款,款项性质为员工代垫费用, 账务记录完整、真实、可追溯;公司无对外担保、未决诉讼、仲裁等隐形债务。
3、评估值接近于 0 的背景和原因 (1)3 家子公司经营背景 截至评估基准日,3 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 有限公司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有限 公司 | 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料有限 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1 月 | 2025 年 2 月 | 2025 年 2 月 |
| 经营状态 | 评估基准日后完成注 销程序 | 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 | 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 |
| 资产总额 | 3.08 | 1.66 | 0.00 |
| 负债总额 | 3.08 | 2.02 | 0.01 |
| 净资产 | - | -0.36 | -0.01 |
(2)评估方法选择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 市场法和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上述 3 家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时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无 历史财务数据、经营业绩及确定性业务支撑,未来收益、现金流、经营风险等无 法客观合理预测,不满足收益法适用条件。故本次未采用收益法对其价值进行评
估。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鉴于市场近期无足够的与评估对象 在行业和资产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交易案例及可比上市公司,不具备采用市场 法评估的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由于上述 3 家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 等情况可以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 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 基础法。
综上,本次选择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上述 3 家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过程及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3 家子公司资产及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br><br> | 洛阳丰瑞新资源科技有 限公司 | 洛阳栾瑞非金属新材料 有限公司 | 洛阳瑞拓非金属新材 料有限公司 | |||
|---|---|---|---|---|---|---|
| 账面值 | 评估值 | 账面值 | 评估值 | 账面值 | 评估值 | |
| 银行存款 | 30,837.39 | 30,837.39 | 5,950.11 | 5,950.11 | 0.06 | 0.06 |
| 预付账款 | - | - | 10,683.18 | 10,683.18 | - | - |
| 总资产 | 30,837.39 | 30,837.39 | 16,633.29 | 16,633.29 | 0.06 | 0.06 |
| 其他应付款 | 30,837.39 | 30,837.39 | 20,200.00 | 20,200.00 | 120.00 | 120.00 |
| 总负债 | 30,837.39 | 30,837.39 | 20,200.00 | 20,200.00 | 120.00 | 120.00 |
| 净资产 | - | - | -3,566.71 | -3,566.71 | -119.94 | -119.94 |
3 家子公司的资产仅涉及银行存款和预付款项,均为高流动性流动资产,本 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负债全部为其他应付 款,同样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评估值与账面值亦无差异。
综上所述,3 家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趋近于 0 元,原因如下:该 3 家 主体当前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不具备盈利能力;账面仅存有少量货币资金及往 来款项,资产规模极小;同时负债规模与资产基本持平,部分公司负债已超过资
产总额,最终使得股东权益账面值及评估值均接近于零元。
(二)氟润新材主要经营无水氟化氢业务背景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而非收 益法进行评估的原因
1、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原因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公司(丰瑞氟业)进行评估;在采用收 益法评估时,标的公司收益预测采用合并财务报表口径进行预测,未对标的公司 全资子公司(氟润新材)进行单独预测,主要原因系氟润新材主营无水氟化氢的 生产与销售,其生产所需萤石精粉全部由标的公司提供,母子公司上下游业务高 度绑定,在业务上存在协同;氟润新材的原材料采购价、供应量、开工率均受标 的公司控制,收入、成本、定价高度依赖标的公司。基于此,本次评估时不再对 子公司进行单独预测。
2、评估方法选取符合 A 股并购市场行业惯例
在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中,母子公司在存在业务协同场景下,存在标 的公司整体采取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子公司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不单 独实施收益法的操作惯例,本次评估方法选取与市场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具备合 理性,具体参考案例如下:
| 案例名称 | 上市公司 | 评估标的 | 标的公司评估方法 | 标的公司子公司评估 方法 |
|---|---|---|---|---|
| 华 峰 化 学 收 购 华 峰 合成树脂、 华峰热塑 | 华 峰 化 学 (002064) | 浙江华峰合成树 脂有限公司和浙 江华峰热塑性聚 氨酯有限公司 |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合并口径) | 子公司仅采用资产基 础法,未单独进行收 益法评估 |
| 湖 北 宜 化 收 购 宜 昌 新发投 | 湖 北 宜 化 (000422) | 宜昌新发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 | 标的公司子公司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合并口径) | 存在业务关联的孙公 司仅采用资产基础 法,未单独进行收益 法评估 |
| 沙 河 股 份 收 购 晶 华 电子 | 沙 河 股 份 (000014) | 深圳晶华显示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合并口径) | 子公司仅采用资产基 础法,未单独进行收 益法评估 |
| 西 藏 旅 游 收 购 拉 卡 拉 | 西 藏 旅 游 (600749) | 拉卡拉支付股份 有限公司 |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 法(合并口径) | 子公司仅采用资产基 础法,未单独进行收 益法评估 |
综上所述,氟润新材作为标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单独采用收益法评估符合 A 股并购市场行业惯例,评估方法的选取具有合理性。
八、权属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具体原因、相关整改情况,对本次交易
评估值的影响、是否设置相应投资者保护措施 (一)权属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具体原因 截至评估基准日,丰瑞氟业权属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瑕疵的资产主要为房屋建
筑物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丰瑞氟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合计约
- 15,757.31 平方米,未办证房屋建筑物主要分布于各矿区和选矿厂。矿区部分房 屋建筑物主要因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期选矿厂土 地已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待取得土地证后将积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手续。
(二)相关整改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补办选矿厂部分土地的权属证书工作仍在进 行中,正在履行相应的土地报批程序,目前已由洛阳市人民政府报批至河南省人 民政府,标的公司将积极推进办理相关权属证书,预计 2026 年年底可以完成办 理。
(三)对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响 1、对本次交易评估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丰瑞氟业无证房产的账面价值为 4,054.15 万元, 占总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为 2.44%,无证房产评估价值为 4,027.27 万元,占总资 产的评估价值比例为 1.35%,丰瑞氟业无证房产占丰瑞氟业总资产账面价值、评 估价值的比例较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中已对丰瑞氟业的无证房产进行评估作价, 计算其重置价值时无需考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但未考虑上述 房产因权属瑕疵可能导致的处罚、拆除或搬迁等潜在风险的影响。
2、本次评估处理方式符合 A 股并购市场行业惯例 在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务中,存在瑕疵房产纳入评估范围且正常评估的
案例,本次评估处理方式与市场通行做法保持一致,具备合理性,具体参考案例 如下:
| 案例名称 | 上市公司 | 评估标的 | 是否存在瑕疵房产 | 评估处理方 式 |
|---|---|---|---|---|
| 宝地矿业收 购葱岭能源 | 宝 地 矿 业 (601121)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 是 | 评估时未考 虑房产瑕疵, |
| 案例名称 | 上市公司 | 评估标的 | 是否存在瑕疵房产 | 评估处理方 式 |
|---|---|---|---|---|
| 云南铜业收 购凉山矿业 | 云 南 铜 业 (000878) | 凉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仅在报告“特 别事项说明” 中披露瑕疵 事项<br><br> |
| 中钨高新收 购柿竹园 | 中 钨 高 新 (000657)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 限责任公司 | 是 | |
| 华锡有色收 购佛子矿业 | 华 锡 有 色 (600301) | 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 | 是 |
(四)是否设置相应投资者保护措施 针对标的公司部分土地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本次交易对方王中喜、
王琛和柏帝投资已出具承诺:“本人/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丰瑞氟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和土地办理报批报建手续,并推动尽快取得权 属证书。若因上述无证房产和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导致丰瑞氟业或者上 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责令拆除整改或者造成任何其他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 承担赔偿责任。”前述承诺中涉及的法人主体为本次交易对方之一的柏帝投资, 柏帝投资为王中喜、王琛控制的企业,其中王中喜持有公司 90%的股权,王琛持 有公司 10%的股权。关于柏帝投资的详细介绍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 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三)柏 帝投资”。
九、结合本次交易静态/动态/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评估增值率等关 键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的对比情况,分析标的公司整体评估 值的公允性
(一)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 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门类中的 “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B 采矿业”门类中的“B10 非金属 矿采选业”大类。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情况如下:
| 序 号 | 上市公司 | 股票代码 | 市盈率 PE (LYR) | 市盈率 PE (TTM) | 市净率 PB (MRQ) | 市销率 PS (LYR) |
|---|---|---|---|---|---|---|
| 1 | 金石资源 | 603505.SH | 61.17 | 64.89 | 8.72 | 5.71 |
| 标的公司 | 12.91 | 10.44 | 2.79 | 3.06 |
- 注 1:可比公司市盈率 PE=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注 2:可比公司市净率 PB=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值÷最近年报披露的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
- 注 3:可比公司市销率 PS=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值÷2025 年度营业收入;
- 注 4:标的公司静态市盈率=公司整体评估值÷2025 年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动态市盈
率=公司整体评估值÷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平均扣非归母净利润;市净率=公司整体评估值÷
- 2025 年年末归母净资产。 由上表可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静态市
盈率为 61.17 倍、动态市盈率为 64.89 倍、市净率(MRQ)为 8.72 倍、市销率(LYR) 为 5.71 倍。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所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 率、市净率和市销率分别为 12.91 倍、10.44 倍、2.79 倍、3.06 倍。本次评估值 对应的静态/动态市盈率倍数、市净率倍数和市销率倍数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因此,本次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二)市场可比交易比较分析 近期 A 股市场中可比的收购矿山交易案例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
和评估增值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上市公司 | 标的资产 | 评估基准日 | 市盈率 PE (倍) | 市净率 PB (倍) | 市销率 PS (倍) | 评估增 值率 |
|---|---|---|---|---|---|---|
| 金石资源 | 诺亚氟化工 15.7147% 股权 | 未进行评估 | 21.25 | 3.08 | 2.67 | 207.90% |
| 云南铜业 | 凉山矿业 40%股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18.35 | 4.20 | 0.62 | 320.50% |
| 宝地矿业 | 葱岭能源 82%股权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9.27 | 2.81 | 2.21 | 159.36% |
| 中钨高新 | 柿竹园 100%股权 | 2023 年 7 月 31 日 | 14.41 | 3.55 | 2.04 | 296.48% |
| 华锡有色 | 佛子矿业 100%股权 | 2023 年 8 月 31 日 | 13.75 | 1.30 | 1.67 | 50.99% |
| 平均值 | 15.41 | 2.99 | 1.84 | 207.05% | ||
| 海南矿业 | 标的公司 69.90%股权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12.91 | 2.79 | 3.06 | 175.81% |
- 注 1:金石资源收购诺亚氟化工 15.7147%股权,诺亚氟化工整体估值=交易对价÷对应
股权比例;市盈率 PE=诺亚氟化工整体估值÷2025 年年化净利润;市净率 PB=诺亚氟化工 整体估值÷2025 年 10 月末净资产;市销率 PS=诺亚氟化工整体估值÷2025 年年化营业收入; 增减值率=诺亚氟化工整体估值÷2025 年 10 月末净资产-1。
- 注 2:标的公司市盈率=公司整体评估值÷2025 年归母净利润;标的公司市净率=公司
整体评估值÷2025 年年末归母净资产;标的公司市销率=公司整体评估值÷2025 年营业收入。
由上表可见,近期市场同类可比交易的市盈率平均值为 15.41 倍、市净率平 均值为 2.99 倍、市销率平均值为 1.84 倍、评估增值率平均值为 207.05%;本次 评估中,标的公司整体评估值所对应的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和评估增值率分 别为 12.91 倍、2.79 倍、3.06 倍和 175.81%。本次评估值对应的市盈率倍数、市
净率倍数和评估增值率均低于近期市场同类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值。本次评估值 对应的市销率高于近期市场同类可比交易,主要系矿业企业市销率本身不具备强 可比性所致。矿业作为重资产、资源属性行业,市销率仅能反映营收规模,无法 体现资源禀赋、成本结构与盈利质量,标的公司主营萤石及氟化工业务,属于国 家战略性稀缺资源,产品附加值高、盈利质量优,其市销率高于普通矿企可比均 值,系资源稀缺性与成长预期的合理体现,不存在重大估值异常。
综上所述,结合市场可比交易的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和评估增值率等指
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情况,本次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 十、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查阅 2023 年财务数据、本次及前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
评估的差异原因以及本次评估值提升的原因;
- 2、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各科目账面值和评估值的变动情况,
分析变动原因;
- 3、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存货构成情况及评估增减值原因,
取得标的公司相关原材料的期后采购和销售情况,结合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分析 基准日评估增减值的合理性;
- 4、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固定资产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及
评估增减值原因,并选择具体资产分析重置成本的测算构成;分析会计折旧年限 和评估经济年限差异的合理性,分析增值原因及合理性;
- 5、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选择的合理性
及评估增减值原因,并结合具体资产分析测算过程;分析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和合理性;
- 6、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分析其他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和评估值
情况,分析评估方法的选择以及测算过程;同时分析专有技术纳入评估范围的原 因和合理性;
- 7、查阅标的公司子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分析标的公司超额亏损或隐
性债务情况,分析评估值接近于 0 的原因;查阅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说明以及并 购案例情况,分析氟润新材仅采用资产基础法的原因和合理性;
- 8、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计算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市净
率、市销率等指标,并与本次交易标的进行对比;查询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市 盈率、市净率、评估增值率、市销率、评估增值率等指标,并与本次交易进行对 比。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认为:
- 1、标的公司近三年整体估值大幅提升主要系保有储量增加、萤石产品价格
攀升以及标的公司产线技改后选矿回收率提升所致。近年萤石矿产品市场行情持 续向好,产品价格稳步攀升,为标的公司核心资产增值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标的公司于 2023 年下半年推进选矿厂生产线技改升级工作,技改完成后选矿回 收效率得到实质性改善,显著提升了采矿权的资产价值与盈利潜力,最终致使标 的公司本次评估值较往期有较大提升。
- 2、评估过程中对各科目逐一执行评估程序,评估方法选取和评估过程符合
评估准则的要求,评估参数的取值依据合理,评估结果和评估增减值具备合理性。
- 3、标的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和发出
商品构成。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价值 2,515.41 万元,评估价值 3,323.60 万元,评 估增值 808.19 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系库存商品考虑期后销售的利润所致;经 查询期后销售价格,评估增值具备合理性。
- 4、固定资产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评估过程,符合不动产评估业务准则
及行业通行惯例,重置成本的测算过程遵循客观性原则;固定资产经济使用年限 主要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参数取值依据合理。本次评估增值 的主要来源清晰,具备合理性。
- 5、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和过程符合不动产评估业务准则及行业惯例,所
形成的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会计师已将土地使用权与对应建筑物合并作为资产 组开展减值测试,经测试,该土地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不存在 减值情形,本次未就土地使用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具有合理性。
- 6、标的公司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和外
购软件;采用的评估方法和评估过程符合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准则及行业惯例,不 存在随意扩大或调整评估范围、虚增评估值的情形。
- 7、标的公司子公司氟润新材主要从事氟化氢的生产和销售,标的公司其他
3 家子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的生产经营业务,净资产接近于零;鉴于标的公司与 氟润新材存在业务上的协同,形成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且氟润新材生产经营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完全依赖标的公司供应,结合该特殊业务模式,本次对标的公司 整体同时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开展评估,氟润新材单独仅使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该评估方法选取方式与 A 股市场同类型并购交易的通行做法保持一致,评 估方法选择逻辑审慎、合理,符合行业惯例及评估准则要求。
- 8、评估范围内部分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对应建筑物所
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手续尚未完善;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针对该部分土地的 权属补办工作正持续推进;本次评估时已对标的公司的无证房产进行评估,未考 虑无证房产权属瑕疵可能导致的拆除、搬迁等潜在风险的影响;同时补充说明了 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所制定的保护措施。
- 9、通过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案例,复核评估报告的相关参数及
评估过程,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公允,本次评估具备公允性。
问题 3、关于矿业权评估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交易对马丢、杨山、砭上和下马丢采矿权评估采 取了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分别为 11,869.77 万元、102,775.89 万元、6,704.42 万元和 3,470.17 万元;(2)本次评估采用产销均衡原则,即 假定每年生产的矿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而近年来国内萤石产量受到开采规 模、“三率”指标要求、安全环保等行业监管政策的限制;(3)本次评估采用 的资源量及品位等数据主要系根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及矿山储量年报、零动 用承诺书等数据,本次评估对于推断资源量采用的可信度系数为 0.6;(4)评 估的 4 个矿山资源量和品位、开采方法及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产品方案等方 面存在较大差异,但部分关键核心参数例如回采率、贫化率、回收率、销售单 价、成本费用等取值一致;(5)本次评估对于萤石块矿、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 粉的价格选取历史 8 年的平均值,对于选矿副产品取历史 3 年售价平均值;(6)
本次评估在产矿为杨山及马丢矿刘扒店矿区,其余的马丢-牛家沟矿区、下马丢 及砭上矿分别将在 2026 年 6 月、2026 年 12 月及 2029 年 12 月完成建设,本次 评估确定的房屋建筑物按 30 年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净残值率 5%;(7)4 个评 估矿山的服务年限和采矿权证有效期存在较大差异,部分矿山的评估达产规模 高于目前证载规模;(8)4 个评估矿山采用了不同的折现率。
请公司披露:(1)对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符合行业和可比 交易案例惯例,是否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2)近年来我国对萤石矿山开 采的监管政策和导向,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评估的影响,评估 假设中“产销均衡”的合理性、可实现性;(3)采矿权评估的整体逻辑和过程, 其中各类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含义,对比 4 个矿山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 来源依据及相关文件的出具方及法律效力,相关技术经济参数取值的合理性、 与各矿山历史数据和行业可比数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4)各矿山开采模式(自 营/外包)、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产品方案的差异情况及相应确定 依据,不同自然条件和开发方式对成本费用的影响,各矿山部分技术经济参数 取值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标的公司是否具有 自营开采的能力;(5)各矿山历史期间保有资源量变化情况,其中推断资源量 的转化情况和准确性,本次评估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 0.6 的原因与合理性、 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可信度系数变动对采矿权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6) 结合各矿山生产规模及可比案例相关情况,说明预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流动 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各矿山达产时间的可实现性;(7)各类产品销售价格的确 定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行业惯例,结合历史期间同品质产品市场公开价 格、标的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历史销售均价等方面,说明评估销售价格的审慎 性,各类产品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明显的周期波动和联动情形、评估期销售价格 保持恒定的原因与合理性,未来产品价格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产品销售单价 变动对矿业权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8)各在采矿山历史期间产生的收入、成 本费用、税费及现金流情况,对比各矿山评估预测中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单 位成本费用等关键参数与历史期间和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并分析差异的合理 性;对于未采矿山,采用在采矿山经营实际成本进行测算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 现性;(9)标的公司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有效期及其与评估预测
达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的对比情况,采矿权证扩产和续期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10)各矿山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差异情况及原因,折现率水平是否符合可比 交易惯例;(11)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中相关参数与收益法评估的差异情况, 两者评估结论差异的原因;截至目前标的公司 2026 年收入、毛利率、毛利和净 利实现情况,各类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与评估预测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12)结合各采矿权对应的萤石矿储量、品位、采选条件等方面,说明本次矿 业权评估与可比案例的对比情况及估值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矿业权评估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对本次交易矿业权评估
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是否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
是否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一)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 本次标的公司核心资产 4 个萤石矿采矿权的评估工作由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评估资格的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完成。评估机构 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CMVS)、《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标的矿山实际经营情况,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DCF)进行评估, 最终选取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核心资产为采矿权,2023 年以来收购采矿权的案例中 采矿权选用的评估方法见下表:
| 1<br>2<br> | 宝地矿业(601121)收购葱 岭能源 87%股权<br><br> | 铁矿 铜矿<br><br> | 葱岭能源新疆阿克陶县 孜洛依北铁矿采矿权 拉拉铜矿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br><br> |
|---|---|---|---|---|
| 3<br>4<br> | 云南铜业(000878)收购凉 山矿业 40%股权<br><br> | 铜矿 镍矿<br><br> | 红泥坡矿区铜矿采矿权 会理县大田隘口镍矿采 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因矿权拟注销,评 估为 0。<br><br> |
| 5 | 安宁股份(002978)收购经 质矿产 100%股权<br><br> | 钒钛磁铁矿 | 会理县小黑箐经质铁矿 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6 | 中钨高新(000657)收购柿 竹园公司 100%股权<br><br> | 钨矿 | 柿竹园公司采矿权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序号 案例名称 主要矿种 矿权名称 方法
7 湖南白银(002716)收购宝 铅锌银矿 宝山铅锌银矿采矿权 折现现金流量法
| 山矿业 100%股权 | ||||
|---|---|---|---|---|
| 8 | 驰宏锌锗(600497)收购青 海鸿鑫矿业 100%股权<br><br> | 铅锌矿 | 牛苦头矿区 M1 磁异常 多金属矿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9 | 宝地矿业(601121)收购备 战矿业 1%股权<br><br> | 铁矿 | 备战铁矿采矿权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10 | 铜陵有色(000630)收购中 铁建铜冠 70%股权<br><br> | 铜矿 | ECSA 米拉多铜矿采矿 特许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11 | 招金黄金(000506)置入新 金国际 51%股权<br><br> | 锆钛砂矿 | 马拉维马坎吉拉锆钛砂 矿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12 | 南化股份(600301)收购华 锡矿业 100%股权<br><br>株冶集团(600961)收购水 口山有限 股权、株冶有<br><br> | 锡矿 | 铜坑矿采矿权及铜坑矿 深部锌多金属矿勘探探 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13<br>14<br> | 锡矿 铅锌矿<br><br> | 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锡矿采矿权 水口山铅锌矿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br><br> | |
| 15<br>16<br> | 100%<br><br>色 20.8333%股权 华钰矿业(601020)进一步 收购亚太矿业 11%股权<br><br> | 铜矿 金矿<br><br> | 柏坊铜矿采矿权 普安县泥堡金矿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br><br> |
| 17 | 西部黄金(601069)收购新 疆美盛矿业 100%股权<br><br> | 金矿 | 新疆美盛矿业有限公司 卡特巴阿苏金铜矿采矿 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18 | 盛达资源(000603)收购金 山矿业 33%股权<br><br> | 银矿 | 额仁陶勒盖矿区Ⅲ-Ⅸ矿 段银矿采矿权<br><br>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19 | 金徽股份(603132)收购徽 县向阳山矿业 100%股权<br><br> | 铅锌矿 | 向阳山铅锌矿采矿权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20 | 华锡有色(600301)收购广 西佛子矿业 100%股权<br><br> | 铅锌矿 | 佛子冲铅锌矿采矿权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序号 案例名称 主要矿种 矿权名称 方法
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明确要求,与近 3 年 国内采矿权收购的可比交易案例惯例一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标的采矿权的 市场价值。
(二)评估方法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主要分为三种评估途径,1)收 益途径:适用于具有较高勘查程度或已开发的矿业权,通过估算矿业权未来的预 期经济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来确定价值;2)成本途径:适用于找矿前景不 确定、未来收益难以预测的较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3)市场途径:依赖于一个 活跃、公开、透明的市场,利用近期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矿业权的交易价格,通过 对比分析调整,来估算待评估矿业权的价值。经查询 2023 年以来,上市公司披 露收购股权涉及矿权的案例中,对于采矿权均按照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
矿业权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和所能获取的 资料相匹配。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矿业权类型、勘查开发程度、可获得的技术 经济参数等因素选取评估方法。采矿权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符合评估准则 及规定。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和《矿业权评估参数 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采矿权评估方法及使用条件见下表:
| 评估方法 | 适用要求 | 本次标的匹配性 |
|---|---|---|
| 折现现金流量法 (收益途径) | 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和 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 探矿权评估;拟建、在建、改扩建矿 山的采矿权评估,以及具备折现现金 流量法适用条件的生产矿山的采矿权 评估。 | 1、马丢、杨山属生产矿山,下马 丢、砭上属扩建矿山;<br>2、除砭上外属大、中型矿床;<br>3、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完成了评 审备案;<br>4、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 方案可靠;<br>5、项目未来风险可预计并量化。<br> |
| 收入权益法(收 益途径) | 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 为小型的、且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 径评估方法的条件的采矿权评估;服 务年限较短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 资源接近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其剩余 服务年限小于 5 年的采矿权评估 | 马丢、杨山均为大型矿山,预计 服务年限分别为 23.87 年、7.77 年,下马丢为中型矿山,预计服 务年限 6.18 年,砭上预计服务年 限 11.14 年,不符合条件。 |
| 可比销售法(市 场途径) | 各勘查阶段的探矿权及采矿权价值评 估,但该方法的核心前提是存在一个 发育良好、活跃且透明的矿业权交易 市场。鉴于各种受限因素,该方法 目前在矿业权评估实务中很少采用。 | 近期关于萤石矿的可比交易案例 较少,不适用此方案。 |
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结合标的公司采矿权的具体情况,对采矿权评估使用 折现现金流量法的适用性具体分析见下表:
| 适用性维度 | 具体要求 | 标的公司符合性分析 |
|---|---|---|
| 资源储量条件 | 具备一定数量、可靠性的矿产资源储量 | 储量核实报告完成评审备案 |
| 技术文件条件 | 具备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等技术经 济文件 | 编制了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 设计等技术经济文件 |
| 收益预测条件 | 未来收益指标能够预计并量化 | 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等 技术经济文件可靠 |
| 风险评估条件 | 未来风险可以预计并量化 | 未来风险可预计并量化 |
| 项目类型适用 | 拟建、在建、改扩建和生产矿山 | 属改扩建和生产矿山 |
| 资源规模适用 | 大、中型矿床更适宜 | 属大、中型矿床 |
| 评估目的适用 | 转让、抵押、出让、上市等多种目的 | 涉及股权转让 |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符合
同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的惯例,亦符合评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二、近年来我国对萤石矿山开采的监管政策和导向,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 生产经营及本次评估的影响,评估假设中“产销均衡”的合理性、可实现性
(一)近年来我国对萤石矿山开采的监管政策和导向
近年来,国家对萤石资源的战略定位持续升级,监管体系从“总量控制”向 “战略保障、绿色开发、高效利用、产业链安全”四位一体转变,2015 年已正 式取消开采总量控制政策,河南省级层面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于萤石开采也 不存在约束性指标,核心政策导向如下:
1、萤石作为战略性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和总量调控政策 萤石矿山开采主要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如下:
| 文件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修订/实施 时间 | 主要内容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产资源法》 |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 年 11 月 | 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由国务院 确定并调整。对国务院确定的 特定战略性矿产资源,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矿产资源法实施条 例》 | 国务院 | 2026 年 6 月 | 对国务院确定的特定战略性矿 产资源,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规划管 控、总量调控、限定开采主体 等保护性开采措施。 |
| 《全国矿产资源规 划(2016—2020 年)》 | 国务院 | 2017 年 5 月 | 将萤石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 (24 种)。实施矿种差别化、 区域差别化管理,对紧缺矿产, 实施鼓励性勘查开发政策;对 传统优势矿产,合理调控开发 利用总量;对产能过剩类矿产,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坚决淘汰 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保障 资源供应,强化高端应用。 |
| 《河南省矿产资源 “十五五”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 稿) |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 2026 年 7 月开始 征求意见 | 萤石(CaF₂)不属于约束性指 标,规划指标为年开采量 50 万 吨 |
- 注 1:《河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划萤石矿产资源年开
采量为 CaF₂50 万吨,该指标不属于约束性指标,仅为规划指标,该开采量指的是 CaF₂矿物 量,不是矿石量。
- 注 2:除标的公司外,河南省境内可查询到的萤石开采企业主要为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
司和航瑞氟硅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其中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矿山目前处于基建期, 主要矿山的萤石设计开采规模 10 万吨/年;航瑞氟硅科技(河南)有限公司主要矿山的萤
石设计开采规模为 9 万吨/年。
- 注 3:2025 标的公司总采矿量为 73.92 万吨,对应的 CaF₂动用量约为 21 万吨,占《河
南省矿产资源“十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划萤石矿产资源年开采量为 CaF₂50 万吨的比例约为 42%。
(1)萤石的战略地位明显提升,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2017 年《全国矿产
资源规划(2016—2020 年)》将萤石明确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2026 年 6 月 15 日实施的《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提出健全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全链 条统筹和衔接体系,加大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加工、贸易、储备等 的支持力度,推进战略性矿产资源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对国务院确定的特定战略性矿产资源,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 行规划管控、总量调控、限定开采主体等保护性开采措施。
(2)国家对于萤石开采总量进行动态调控和总量调控,但不再适用开采总
量控制政策。在调控初期采用刚性总量控制,2010 年国办下发《关于采取综合 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国办发〔2010〕1 号)首 次针对萤石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当年设定指标为 1,100 万吨,2011 年指标下调 至 1,050 万吨;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主要是因为欧盟、美国、日本等经济体 在 WTO 框架下针对我国 13 种原材料提起诉讼,因此从 2010 年开始实行了开采 总量控制;此后,随着社会后工业化进程加快,非金属矿产越来越重要,2015 年萤石矿取消开采总量控制;现阶段,2016 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首次将萤石列入国家战略性矿产目录,2021 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 年)》延续了这一定位,管控方式从单一的总量指标,转向“规划 引导+矿权管控+准入门槛+环保安全+效率约束”的多维度综合管控。
(3)地方资源主管部门提高萤石开采的准入门槛。《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21-2025 年)》将萤石被列为该省“八大非金属矿产”优势矿产之一,该 规划严格执行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明确规定新建中、小型萤石矿山最低 开采规模均必须达到 9 万吨/年。同时,在空间布局上专门划定“豫西有色贵金属 萤石矿产开发区”以加快老矿山转型升级和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并设立了嵩县车 村-栾川合峪、方城等多个萤石重点勘查区来集中统筹资源。这种以重点开发区 集聚和最低规模标准为核心的准入壁垒,从源头上加大了对技术落后、资源浪费 的小型矿山的淘汰力度,使得萤石开采在常态化的严格管控下,始终保持着实际 供给受限、向规模化与集约化企业集中的发展趋势。根据《河南省矿产资源“十
五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萤石(CaF₂)不属于约束性指标,规划指标 为年开采量 50 万吨,相比十四五的规划指标 40 万吨有所上升。2030 年度标的 公司矿石入选量中所含的氟化钙量为 29.41 万吨,可以在规划指标下按照证载 规模进行生产。
- (4)政策对于萤石的矿业权管理逐步收紧。严格控制新增萤石矿业权,组
织开展探矿权人“圈而不探”专项整治行动。协议出让取得的矿业权持有不满 5 年不得转让,跨省转让采矿权需经自然资源部审批。
2、绿色矿山建设与环保安全强监管
绿色矿山标准升级方面,2025 年新版《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第 6 部分:非金 属矿山》实施,要求萤石矿山废水回用率≥90%、资源综合利用率≥65%、尾矿综 合利用率≥30%。到 2026 年底,所有大中型萤石矿山必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到 2028 年底 90%的大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环保执法趋于常态化方面,2025 年生态环境部启动第二轮萤石主产区生态修复专项督查,累计关停未达环评标准 的小型矿点 47 处;安全生产强化方面,2025 年应急管理部修订《金属非金属矿 山安全规程》,要求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完善的顶板管理、通风和排水系统,露天 矿山必须采用台阶式开采。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成为采矿权延续的必要条件。
3、资源整合与产业结构优化 资源整合方面,国家近年来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引导萤石行业走向集
中化、规模化、规范化经营,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产业结构优化方 面,政策呈现出鼓励产业链一体化导向,限制单纯的萤石开采和初级产品出口, 鼓励“萤石-氢氟酸-高端氟材料”一体化发展。对向下游延伸产业链的企业,在 开采指标分配、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次评估的影响 1、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标的公司地处《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所规划实施 的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嵩县-栾川萤石矿”区域,主攻萤石矿战略性矿种,涵盖 开采、选矿及氟化工完整产业链,并作为行业内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环保达标 的萤石矿山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不仅未受到政策负面影响,反而受益
于行业集中度提升和监管趋严带来的竞争格局优化。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生产经 营具体的影响分析如下表所列:
| 政策类型 | 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 措施及对策 |
|---|---|---|
| 开采总量控制 | 2015 年国家层面已正式取消开采总量 控制政策,河南省级层面的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对于萤石开采也不存在约束性 指标 | 已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 常态化沟通机制 |
| 资源整合与产业 结构优化 | 丰瑞拥有氟化氢产线,符合该条件 | 与主管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享受 到政策倾斜 |
| 绿色矿山建设 | 标的矿山马丢矿、杨山矿已分别于 2019 年、2024 年通过省级绿色矿山认 证,废水回用率达 92%,资源综合利用 率达 68%,全部符合最新标准 | 持续投入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保 持行业领先水平 |
| 安全生产监管 | 近两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 |
- (1)规模门槛提高增加未来扩产与整合成本。政策明确要求新建萤石矿山
最低开采规模须达到 9 万吨/年,且全省固体矿山总数须在 1,500 个以内。虽然 政策客观上限制了区域新增供给、凸显了标的公司现有合规矿山的存量资产价 值,但也抬高了行业门槛。标的公司未来若进行资源整合或新建、扩建小矿山, 将面临更严苛的核准条件以及更高的资本开支,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扩产规划 构成硬性约束。
- (2)重点规划区定位为标的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政策支撑。标的公司主要矿
区所在区域划入“豫西有色贵金属萤石矿产开发区”及“嵩县车村-栾川合峪 萤石矿重点勘查区”,具备产业集聚与政策扶持的双重优势,利于巩固标的公 司在豫西萤石核心产区的产业地位,并为后续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 (3)环保监管趋严提高常态化运营与治理成本。环保上的强监管态势对标
的矿山在环保设施升级、矿山生态修复及技术改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标准,标 的公司旗下部分矿山仍需持续推进绿色矿山达标建设,短期内需增加在固废处 理、生态修复上的环保投入;同时,常态化的环保强监管趋势也将对矿山的连 续稳定生产及单位开采成本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
- (4)安全生产政策收紧提升日常运营与隐患排查压力。受近年来同行业矿
山安全事故的影响,国家及地方部门出台《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 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政策,对地下矿山的安全管控日益严格。安全设施升级 将直接增加标的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与装备更新投入。此外,高频的安全
检查与隐患排查也将增加标的矿山因配合检查或整改而面临阶段性停产的不确 定性风险。
综上,当前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整体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 重点规划区的定位及规模准入门槛保障了标的公司核心矿区的发展空间与存量 资产优势;另一方面,日益趋严的环保、安全及产能管控政策,也将增加了标 的公司在合规运营、生态修复、安全升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管理压力,标的 公司需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与合规运营水平,以应对监管政策趋严带来的经营 挑战。
2、对本次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上述政策因素的影响,在本次采矿权评估中已从以下方
面采取了相应对策:
第一,评估预测产量严格按照标的公司已获得的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确定,未 超指标预测产量,符合政策要求;第二,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 局联合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 号),评估结果中 已扣减了未来需缴纳的新增矿石量采矿权出让收益;第三,充分考虑国家战略储 备对价格的稳定作用,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8 年标的矿山自身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基 础,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进行合理预测,未高估未来价格。第四,考虑开采总量 控制政策对矿山服务年限的影响,按照可采储量和年度开采指标计算服务年限。
(三)评估假设中“产销均衡”的合理性、可实现性
标的公司块矿、精块矿、精粉及相关副产品的产量预测,均以按照主管部 门许可的生产规模年度满负荷生产所开采矿石量为基础,结合矿山正式设计文 件确定的采矿贫化率(15%)所对应的采出矿石品位以及入选选矿原矿品位等参 数,依据公司选矿厂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实际选矿回收率(90.59%),同 时匹配矿山采矿、选矿历史实际生产运营数据与产品结构,综合测算核定主、 副产品的预测产量。
本次评估时,产量预测所采用的计算方法、核心参数取值,均严格遵循《矿 业权评估指南》《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等矿山评估相关规范要求,与标的 矿山实际生产运营情况、选矿技术水平相匹配,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可靠性。
评估预测期的产品方案是根据企业历史年度的产品结构来确定的,首先根 据历史各产品产量与入选矿物量计算出历史年度产率。按上述产率,可计算出 评估期内入选矿物量对应产出的萤石精粉产量和萤石精块矿产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在矿业权评 估过程中当期全部产量等同于当期全部销量,即年销售收入=∑(产品年产量×产 品销售单价),在矿业权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部分,“生产的产品能够全部销售” 是标准必备假设之一。
因此,本次矿业权评估中销量为依据“产销均衡”所确定的产量,相关指标 选取符合行业指引和惯例,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未来年度产销均 衡,即产量等于销量,该假设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具体依据如下:
1、历史和未来产销数据 标的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以及 2026 年 1-6 月产量、销量、产销率情况如
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2023 年度 |
|---|---|---|---|---|
| 萤石精块矿 | ||||
| 产量 | 4.91 | 9.01 | 7.81 | 7.98 |
| 销量 | 4.84 | 9.20 | 7.76 | 8.68 |
| 产销率 | 98.56% | 102.19% | 99.28% | 108.75% |
| 萤石精粉 | ||||
| 产量 | 6.41 | 13.66 | 12.28 | 11.28 |
| 销量 | 2.99 | 10.38 | 7.66 | 7.32 |
| 产销率(剔除内 部消耗后的) | 88.42% | 97.12% | 102.59% | 103.82% |
| 无水氟化氢 | ||||
| 产量 | 1.38 | 1.32 | 2.18 | 2.39 |
| 销量 | 1.32 | 1.34 | 2.17 | 2.40 |
| 产销率 | 95.67% | 101.05% | 99.55% | 100.41% |
标的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产销率保持在 100%左右,2026 年 1-6 月产销率 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春节长假的影响,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萤石精粉产销率较低, 主要系 2026 年 1-6 月无水氟化氢毛利率较 2025 年上升较多,标的公司基于销售
策略,提升无水氟化氢产量从而提高了萤石精粉的自用比例,从而减少了萤石精 粉对外销售。
因此,结合历史期间和评估基准日以来 1-6 月份产销数据,标的公司产品 产销率基本维持在较高水平,产品的产销情况良好,评估假设中“产销均衡” 具有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2、下游行业提供稳定的需求空间 (1)氟化工领域 萤石矿中的氟元素难以直接提取,需经过多步加工才能转化为化工原料。
开采出的萤石矿首先经粉碎、提纯制成萤石精粉,再与工业硫酸反应,制得化 学活性高的氟化氢(AHF)作为氟化工产业的重要基础原料进入下游环节。
第三代制冷剂 HFCs 虽然不破坏臭氧层但属于强温室气体,为了顺应环保趋 势并遏制传统制冷剂行业恶性竞争,根据《〈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 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我国自 2024 年 起正式对氢氟碳化物(HFCs,主要包括第三代制冷剂)实施总量控制和配额管 理。根据《基加利修正案》,我国应在 2024 年将削减氢氟碳化物(HFCs)的消 费和生产冻结在基线水平,2029 年起第三代制冷剂 HFCs 生产和使用不超过基线 的 90%,2045 年起不超过基线的 20%。
在此背景下,虽然配额制度通过限制新建扩建第三代制冷剂 HFCs 装置等措 施,压缩了传统制冷剂对于氟化氢的需求增量空间,但配额制同时也对于 HFCs 带来了供给刚性,价格中枢仍有稳定支撑,并且配额制对于 HFCs 的限制措施具 有较长的缓冲周期安排,在中短期内第三代制冷剂 HFCs 仍是制冷剂市场的主力 产品,因此中短期内传统制冷剂对氟化氢的存量需求基本面依旧稳固。
中长期来看,受到配额约束的第三代制冷剂向更加环保、不受配额约束的 新型制冷剂迭代是产业发展趋势,但下一代新型制冷剂中主流的 HFO 产品路线 仍属于氟化工领域,亦需要氟化氢作为基础的原材料。因此,中长期来看,即 使传统制冷剂向新型制冷剂方向进行迭代,对于作为氟化工领域重要原材料的 氟化氢仍将有较高需求。
综上,氟化工领域即使受到下游制冷剂行业配额制度和产品迭代的影响,
仍能够稳定地提供存量需求支撑。 (2)冶金领域 中国冶金工业萤石粒子矿一般要求萤石氟化钙含量>75%,冶金工业使用萤
石制品主要用作碱性平炉、转炉和电炉冶金的助熔剂,能提高炉渣的流动性, 促使硫、磷进入炉渣内提高钢、铝的质量,增强金属的可煅性和抗张强度。
近年来,冶金行业虽然出现了熔剂灰岩等助熔剂替代材料对萤石产生了一 定替代作用。但在优质不锈钢冶炼等特定环节,萤石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未 来 3 至 5 年,冶金领域萤石行业将延续 “总量平稳、结构升级、供给收紧、绿 色低碳”的发展主线:低端普钢需求缓慢收缩,高端特钢、精细冶炼场景支撑高 品质萤石需求增长。与此同时,钢铁行业整体进入存量优化阶段,房地产和建筑 用钢需求偏弱,冶金用萤石总量存在承压。高端钢材虽能提供一定支撑,但钢厂 降本、工艺改进等情况有可能限制萤石需求进一步增长,未来,具备优质萤石资 源、选矿提纯技术、低碳合规能力的企业,将在冶金赛道持续强化竞争优势。
综上,冶金领域对于萤石需求具有较大的存量空间,虽然高端特钢等领域 对萤石仍有稳定的需求依赖,但受助熔剂替代材料和低端普钢需求放缓,冶炼 对于萤石总量需求增量空间有限。
(3)新能源领域 由于含氟精细化学品有很好的电化学稳定性,在新能源等领域,锂电池是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环节,电解液是锂电池中锂离子的传输载体,电解 质是电解液的核心原材料,六氟磷酸锂是目前商业化应用最广泛的电解质锂盐, 是锂电池和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基础原材料。
根据国际能源署光伏电力系统实施协议(IEA PVPS)和全球风能理事会 (GWEC)的统计测算,截至 2025 年底,全球光伏和风电累计装机量分别达到 2,973GW 和 1,299GW。2023 年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 二十八届会议(COP28)于阿联酋召开,会议达成 2030 年前全球可再生能源装 机容量增至三倍、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等共识。彭博新能源财经(Bloomberg NEF) 预测,为达成前述共识,2030 年之前全球光伏和风电累计装机量需分别达到 5,300GW 和 3,600GW,2024-2030 年复合增长率分别约为 18.7%和 25.9%。光伏
和风电装机量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使用寿命长、循环次数多等优势,在新能源汽车、
电力储能、消费电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未来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受下游行业 需求快速增长的强力驱动,近年来全球锂电池出货量快速上涨。根据 GGII 的数 据,2019 年度,全球锂电池出货量为 227GWh,2025 年度达到 2,192GWh,复合 增长率为 45.9%。2025 年度,中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1,875GWh,占全球锂电池 出货量的比例超过 85%,2019-2025 年间复合增长率为 58.8%,成为全球最主要 的锂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未来新能源行业在产业发展的同时,竞争或由单纯扩 张产能逐步转向成本控制、技术升级、产品差异化等综合方面,从而在一定程度 上可能延缓行业高速增长态势。
综上,伴随新能源领域近年的高速发展,新兴领域的需求增量逐步显现, 为萤石长期景气注入新的动力。
(4)半导体领域
氢氟酸是氟化氢的水溶液,对金属、玻璃、混凝土等具有强烈腐蚀性。由 于氢氟酸是少有的能够和二氧化硅发生反应的酸类湿电子化学品之一,故氢氟 酸被广泛用于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和液晶显示屏等半导体领域。它的纯度和 洁净度对集成电路的成品率、性能及可靠性十分重要。
半导体领域的高速发展将对氟化氢的需求提供有利支撑。根据世界半导体贸 易统计协会(WSTS)统计,2021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年增长率为 26.23%, 保持强劲的增长态势。2023 年,行业进入深度去库存周期,全年销售额回落至 5,269 亿美元,同比下降 8.22%,消费电子市场持续低迷。2024 年,半导体行业 迎来爆发式复苏,全年销售额达 6,305 亿美元,同比增长 19.66%,创历史新高,
2025 年行业的增长趋势进一步延续,且保持着较高的增速。尽管人工智能和国 产替代为行业提供了长期成长空间,但技术壁垒、产品结构、客户资源及资本开 支等方面的竞争有可能更加激烈,行业增速或将从短期高速增长回归至新常态下 的稳定增速。
综上,萤石作为氟元素的唯一来源,是下游多个行业领域的关键材料,前述 氟化工、冶金、新能源、半导体等下游领域基本面情况将为萤石行业稳定需求提
供有效支撑。
3、标的公司具有核心竞争优势 (1)资源储量和产能规模优势 截至 2025 年底,标的公司拥有采矿权 8 个,证载面积达 9.86 平方千米,保
有矿石资源量 1,350 万吨,矿物量 635 万吨,平均品位 47.07%。根据《2025 年 中国萤石市场年度报告》(氟务在线),丰瑞氟业的储量位居全国第四,仅次于 金石资源、新疆有色和隆兴矿业。
国内萤石供应量受到单一型矿山数量较少、最低开采规模及“三率”指标要 求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限制,叠加矿山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标的公 司作为头部企业在资源储量和在产能规模上具备竞争优势。
(2)采、选矿技术优势
采矿生产方面,标的公司自主研发的适用于萤石开采的高效、低成本新型充 填采矿工艺和装备的成套解决方案陆续在下属矿山使用。该充填采矿成套解决方 案的推广应用,既解决了矿山开采行业长期面临的采空区安全隐患问题,又有效 处置固体废弃物、解决环保问题,同时提高了矿山回采率,降低贫化率,增加可 采资源储量及提升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一举多得”。
选矿方面,标的公司首先通过选矿预处理技术和装备实现高效提精抛废,即 在原矿破碎进入磨浮之前,使用高效的物理方法提取高品位萤石精块矿用于冶金 行业,并将原矿中的废石抛除用于生产建筑砂石料,增加附加值。该预处理线采 用全自动选矿,具备自动化程度高、处理量大、分选精度高的特点,使原矿中的 高品位矿石得到高附加值利用,并使大量低品位资源得以回采利用。其次,在选 矿磨浮方面,标的公司采用自主研发高碳酸钙萤石矿低温高效浮选技术,浮选回 收率可达到 94%以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最后,选厂产生的尾矿进行干排处理 后用于矿山充填,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3)产品质量优势 标的公司的萤石原矿全部为自有矿山开采,矿石品质稳定。同时因自有矿山
资源禀赋较好,原矿中硫、磷、砷等有害元素含量较低,特别是砷含量在 1ppm
以下,因此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质量在市场上具有较大的优势。
(4)矿区地理位置优势
公司矿区位于河南省栾川县,距离选厂约 10 公里,产业布局集中,运输、 生产、管理成本较低。公司周边有多氟多、焦作锦宏利铝业、河南孚德科技、河 南东方韶星、延长氟硅等氟化工客户,对萤石粉的需求量较大,销售运输较为便 利。
(5)矿区增储潜力优势
在“十四五”期间实施的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萤石矿勘查成果主要 集中在栾川-嵩县地区,该地区累计提交萤石资源量超过 1,000 万吨。未来,标的 公司将通过自主勘探或并购方式整合周边增量萤石矿资源,进一步丰富自身资源 储备。
综上所述,本次矿业权评估中销量为依据“产销均衡”所确定的产量,相关 指标选取符合行业指引和惯例,具有合理性。本次评估假设标的公司未来年度产 销均衡,即产量等于销量,该假设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三、采矿权评估的整体逻辑和过程,其中各类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含义, 对比 4 个矿山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来源依据及相关文件的出具方及法律效 力,相关技术经济参数取值的合理性、与各矿山历史数据和行业可比数据是否 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标的公司参与采矿权评估的共有马丢、杨山、下马丢和砭上 4 宗萤石矿 采矿权。评估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准则》(CMVS 系列)、《矿业权评估参数 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2020)等规范,统一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作为核心评估方法,以各矿山备 案资源储量、实际生产条件、行业公允参数为基础开展全生命周期收益测算。
本次评估程序合规、参数依据充分,相关核心技术经济参数均有可靠、权威 文件支撑,取值与矿山历史数据、行业可比数据无重大差异,整体估值公允合理。
(一)采矿权评估的整体逻辑和过程 1、采矿权评估的整体逻辑 采矿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其价值不取决于已投入的勘查/建设成本,而取
决于未来开采矿产、销售产品能获得的持续净收益。采矿权评估本质上是对“矿 产资源未来开采收益权”的价值量化,核心逻辑是:基于已探明的可采资源量, 在合理的开采节奏、产品价格、运营成本和政策约束下,预测矿山未来全生命周 期的净现金流,再通过折现率折算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最终反映采矿权的公允 市场价值。具体来说,标的公司 4 个采矿权具有一定储量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 力并能被测算,最终选定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将矿业 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一个完整的现金流量系统,通过预测评估计 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并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 基准日,其现值之和即为矿业权评估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 4 个矿山都有各自评估利用 资源储量、采矿权证的证载生产规模或安全许可生产规模,有资质单位根据矿山 的情况编制了详细的《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可行性研究报 告》等文件,评估师依据前述文件中的相关参数,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分 别预计 4 个矿山服务年限内各年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折现至评估基准日分别 计算得出 4 个采矿权评估值。
2、采矿权评估的具体过程
根据现行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相关规定,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 询有限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标的公司 4 个采矿权进行评估,矿业权评估师进行 了现场勘察,完成了相关现场勘察工作。矿业权评估师向采矿权人了解相关采矿 权证照办理及项目开发建设等情况,在矿区范围内进行了实地勘察,了解该地区 萤石矿资源开发利用等基本情况。现场勘察结束后,采矿权人对评估所需的相关 资料进行补充完善。采矿权评估师根据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 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本次 评估的采矿权进行评定估算,并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了4个采矿权评估报告。
(二)各类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含义 根据《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2020)以及《矿业权
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等资料,矿业权评估过 程中核心的技术指标释义如下:
| 序号 | 名称 | 释义 |
|---|---|---|
| 评估基准日的保有 资源量 | 评估基准日时点,矿区范围内未经开采消耗的矿产资源总量 | |
|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 在保有储量的基础上考虑损失量及可信度折减后,具备经济开采价 值的矿产资源量 | |
| 可采储量 | 可从矿床中采出的资源量 | |
| 品位 | 是指矿石中有用组分(元素、化合物或矿物)的单位含量,是衡量 矿石质量、决定其经济价值的核心指标 | |
| 可信度系数 | 在估算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时,将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中资源量 折算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的系数 | |
| 产品方案 | 市场直接销售的产品(品级) | |
| 开采回采率 | 实际采出的矿石量占消耗资源储量的百分比 | |
| 矿石贫化率 | 因废石混入或高品位矿石损失导致采出矿石品位低于原工业储量品 位的百分比 | |
| 选矿回收率 | 选矿产品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质量占入选原矿中该有用成分质 量的百分比 | |
| 生产规模 | 每年开采原矿量 | |
| 无形资产投资 (土地投资) | 为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 | |
| 固定资产投资 | 矿山建设中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全部费用支出 | |
| 流动资金 | 维持正常生产所需的周转资金 | |
| 销售价格 | 矿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 |
| 单位总成本费用 | 单位原矿矿山生产全过程的支出总和 | |
| 折现率 | 生产期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比率 |
(三)对比 4 个矿山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来源依据及相关文件的出具
方及法律效力 1、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来源依据文件情况 (1)《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目的:矿山项目投资决策前的全面技术经济论证文件,从资源储量、 开采技术、市场前景、财务收益、安全环保、政策合规等全维度开展调查分析, 判断项目是否具备建设可行性、投资是否合理、风险是否可控。它是企业内部
投资决策的核心依据,同时为后续所有专项设计方案提供基础框架与边界条件。
法律效力:属于项目前期的技术经济论证文件,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决策、 项目立项备案与融资,不直接作为矿业权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定要件,无 直接的行政处罚约束力。其结论是后续专项方案的编制基础,但不具备行政强 制效力。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编制目的: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的法定必备申报文件,核心是明确矿 山开采方式、开拓运输系统、开采顺序、生产规模、“三率”(开采回采率、 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路径等技术方案。其核 心作用是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采矿权、日常监管矿山资源开发行为提供技 术标尺,保障矿产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开发。
法律效力:采矿权行政许可的法定申报材料,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 准后生效,是矿山合法开采的核心依据。违反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三率” 指标、生态修复要求等,自然资源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其效力来源于审批机 关的行政确认,本身是技术文件,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许可。
(3)《三合一方案》
编制目的:是国内多省份推行的“放管服”改革产物,将原《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 制、一次性评审备案,替代三份独立文件的申报,简化审批流程。核心是统筹 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同步落实资源开发与生 态保护要求,衔接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法律效力:采矿权行政许可的法定申报材料,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 准后生效,是矿山合法开采的核心依据。违反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三率” 指标、生态修复要求等,自然资源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其效力来源于审批机 关的行政确认,本身是技术文件,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许可。三合一方案在推行 省份,效力等同于三份独立方案审批的集合,与单独开发利用方案的效力层级 一致。
(4)《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编制目的: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国家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的核心法定环节。先由设计单位编制专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设计》,再报请监管部门审查并出具批复,确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安 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从设计源头管控冒顶、透水、边坡失稳等矿山重 大安全风险。该批复是矿山开工建设的法定前置条件,未经批复不得动工。
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立,属于独立的法定行 政许可事项,是监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较强的行政强制力与法律 约束力。
(5)《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是以反映矿产资源储量现状及变化为主要目的,在 综合收集整理前期成果资料、开展必要的现场调查和勘查工作的基础上,与最 近一次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对比,说明矿体特征、矿石特征、矿石加工选冶技术 性能、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其变化,重新估算保有、动用、累计查明矿产资源 储量,研究评价其经济意义等的文字说明书和图表。
法律效力:属于法定行政确认文件,效力最高。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 备案后,正式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是采矿权登记、矿业权出让收益征 收、矿山建设设计审批、司法资产处置的法定依据。
(6)《储量年报》及《储量年报审查结论表》
《储量年报》及《储量年报审查结论表》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自 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54 号)相关监管核查要求制定的制式管理文书,是矿山提交的矿山储量年度报 告(储量年报)配套专用审查归档表单,是储量年报完成官方核查、准予备案 归档的法定配套凭证。
法律效力:属于法定强制报送的监管文件,具备明确的行政约束力。其数 据是自然资源执法、“三率”考核、储量统计的直接依据,在行政监管与执法 中具备书证效力。
(7)《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由矿山企业填报矿山基本信息、年度资源储 量增减变动、实际产量、采选技术指标、共伴生资源利用情况等数据,是全国 矿产资源储量统计数据库的基础填报单元,用于国家层面掌握矿产资源信息、 制定产业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属于法定统计报表。由采矿权人(矿山企业) 作为填报主体,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本统计单元,按统一格式填 报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数据真实性负责。
法律效力:作为监管掌握矿山年度开采量、损失量、保有储量逐年变动的 日常台账依据,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动态更新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数据 来源。
- 2、各文件编制与审批出具单位 前述文件的编制单位及审批/出具单位情况如下:
| 文件名称 | 编制单位 | 审批/出具单位 | 法律效力 |
|---|---|---|---|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专业 机构;企业也可自行编制 (正式立项、融资场景一 般要求专业机构出具) | 企业内部审核 | 服务于企业内部决 策、项目立项备案与 融资 |
| 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 | 可由采矿权申请人自行编 制,也可委托具备采矿、 地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机构(项目负责人需中级 以上职称) | 对应采矿权登记权限 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部、省、市、县分 级),组织专家评审 后批准 | 采矿权行政许可的法 定申报材料,经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 准后生效,是矿山合 法开采的核心依据 |
| 三合一方案 | 具备采矿、地质、环境、 土地复垦综合专业能力的 技术机构,部分地区允许 矿业权人自行编制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 一组织评审、统一备 案/批复 | 采矿权行政许可的法 定申报材料,经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 准后生效,是矿山合 法开采的核心依据 |
| 安全设施设计批 复 | 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由具备 矿山工程相应设计资质的 单位编制 | 应急管理部门(国家 矿山安全监察局、省、 市、县分级),出具 正式行政许可批复文 件 | 具有较强的行政强制 力与法律约束力 |
| 矿产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 | 1、可由矿业权人自行编 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地 质勘查资质的专业地勘单 位编制<br>2、编制单位对报告的真实 性、规范性、科学性负责<br> | 1、技术评审:由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所属的 储量评审机构或委托 的专业评审组织开展 评审<br>2、备案确认:由县级 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按发证权限分级, 通常为省级自然资源 厅)完成评审备案,<br> | 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评审备案后,是采矿 权登记、矿业权出让 收益征收、矿山建设 设计审批的法定依据 |
| 出具备案证明文件; 简政放权政策实施 后,未达到重大变化 程度的无需备案 | |||
|---|---|---|---|
| 储量年报审查结 论表 | 1、前置文件《矿山储量年 报》由采矿权人或其委托 的地测机构/地质勘查单 位编制<br>2、审查结论表由审查专家 组或受托评审机构起草, 最终由组织审查的主管部 门出具<br> | 由市/县级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 委托评审机构审查, 审查通过后由主管部 门出具正式审查验收 意见并加盖公章; | 属于法定强制报送的 监管文件,具备明确 的行政约束力 |
| 矿产资源储量统 计基础表(零动 用真实性承诺 书) | 采矿权人(矿山企业)作 为填报主体,按自然资源 部统一样式填写,对填报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 责,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 1、属于法定报送备案 类材料<br>2、由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负责接收、初 审,逐级汇总上报至 省级、自然资源部<br>3、表式由自然资源部 统一制定并经国家统 计部门批准生效<br> | 作为监管掌握矿山年 度开采量、损失量、 保有储量逐年变动的 日常台账依据,按规 定填报该自然资源行 政统计报表,是矿山 企业的法定义务 |
- 3、各文件之间的相互联系 (1)时序递进关系 从建设开发的角度来看:
矿山项目遵循“投资决策→资源准入→安全准入→开工建设”的法定流程, 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
→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可研是最前端的决策基础,确定项目建设的基本框架;开发利用方案/三合 一方案是采矿权审批的核心要件,获批后矿山才具备合法的资源开采准入资格; 安全设施设计以获批的开采方案为前提,完成后取得监管部门批复,方可正式 动工。
从资源储量动态监管角度来看:
《生产勘探报告》提供最新生产探矿数据;结合年度开采消耗量编制《矿 山储量年报》或《零动用承诺书》);主管部门评审后出具《储量年报审查结 论表》,并汇总填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完成年度国家储量台账更新。
(2)内容衔接关系
可研阶段论证的资源储量、建设规模、开采工艺等核心结论,是开发利用 方案、安全设施设计的基础输入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必须与开发利用方案确定 的开采方式、开拓系统、生产规模严格衔接,不得突破其技术框架;三合一方 案是开发利用方案的“扩展整合版”,完整包含资源开发内容,新增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章节,在推行省份可替代单独的开发利用方案;可研仅做通用 型安全、环保论证,深度满足决策需求即可;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是 针对监管要求的专项深化文件,需符合行政审批的技术标准。
(3)监管协同关系
三类审批文件分别对应不同监管维度: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对应自 然资源部门的资源与生态监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对应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生 产监管,共同构成矿山合法生产的完整准入体系,企业日常生产需同时符合所 有获批方案的要求。
4、各文件的法律效力层级 前述主要文件之间的法律效力层级有所不同,按法定强制力从高到低排序: 第一层级:法定行政许可——《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立,属于独立的法定行政许可事项, 是监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经批复擅自开工建设属于明确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具有最 强的行政强制力与法律约束力。
第二层级:行政许可必备要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 案》
采矿权行政许可的法定申报材料,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是矿山合法开采的核心依据。违反方案确定的开采方式、“三率”指标、生态 修复要求等,自然资源部门可依法予以处罚。其效力来源于审批机关的行政确 认,本身是技术文件,不属于独立的行政许可。
三合一方案在推行省份,效力等同于三份独立方案审批的集合,与单独开 发利用方案的效力层级一致。
第三层级:基础性技术咨询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属于项目前期的技术经济论证文件,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决策、项目立项
备案与融资,不直接作为矿业权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法定要件,无直接的行 政处罚约束力。其结论是后续专项方案的编制基础,但不具备行政强制效力。
5、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取消普遍备案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取消普遍强制备案是全国矿产资源管理“放管服”
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相关政策及主要内容如下:
- (1)《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自然资规〔2019〕7 号),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首次明确大幅缩减政府 直接评审备案范围;
-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0〕26 号),对备案范围、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做了细化落 地;
- (3)2023 年 7 月 26 日《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
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 号)延续并强化了“有限备案”的管理思路,未 扩大强制备案范围。
根据上述主管部门文件,现行管理制度下取消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 普遍强制备案制,仅保留法定少数场景的强制评审备案,大多数情形下编制的 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无需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正式评审备案。根据规定, 以下环节不再要求政府部门对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备案:①探矿权保留、探 矿权延续/转让/出让;②采矿权延续、转让、出让;③划定矿区范围;④矿山 闭坑;⑤企业上市融资、资产核算等市场经营行为;⑥矿山日常储量变动、年 度储量核销等未达到“重大变化”标准的情形,其中非油气矿产在采矿期间, 只有累计查明资源量变化量超过 30%,或变化量达到中型规模以上,才属于需要 备案的重大变化;低于该标准的储量变动,矿业权人自行编制核实报告、自行 留存备查即可,无需政府出具备案文件。
6、4 个矿山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来源依据及相关文件的出具方及法 律效力对比情况
4 个矿山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来源依据及相关文件的出具方及法律效 力总体对比情况如下:
| 参数名称 | 马丢矿 取值 | 杨山矿 取值 | 下马丢 矿取值 | 砭上矿 取值 | 取值依据文件 | 出具单 位 | 法律效力层 级 |
|---|---|---|---|---|---|---|---|
| 保有萤石 矿石量 (万吨) | 898.26 | 221.94 | 68.97 | 110.32 | 各矿山《资源 储量核实报 告》及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评 审备案证明、 储量年报,具 体请参见本问 题中“平均地 质品位与入选 品位”中的数 据来源 | 具备地 质勘查 资质的 单位编 制,自 然资源 局评审 备案 | 由 自 然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所 属 的 储 量 评 审 机 构 或 委 托 的 专 业 评 审 组 织 开 展 评审;由县级 以 上 自 然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备案(本次评 估 取 值 涉 及 的 储 量 核 实 报 告 符 合 无 需备案条件) |
| 平均地质 品位 (CaF₂) | 49.18% | 41.65% | 39.84% | 45.90%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 推断资源 量可信度 系数 | 0.6 | 0.6 | 0.6 | 0.6 | 各矿山《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历史 生产实际数据 | 甲级矿 山设计 研究院 编制, 自然资 源主管 部门评 审通过 | 经专家评审 的法定矿山 设计文件,符 合开采技术 规范 |
| 采矿损失 率 | 18% | 18% | 18% | 18%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 矿石贫化 率 | 15% | 15% | 15% | 15%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 评估利用 可采储量 (万吨) | 640.42 | 132.16 | 47.26 | 74.16 | 上述参数综合 测算 | 评估机 构 | 基于法定储 量与规范参 数推导,符合 评估准则 |
针对上表中所列的本次评估中重要经济参数,各矿山具体参数的取值情况及 数据来源如下:
(1)保有萤石资源量
| 矿山简称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量 |
|---|
| 矿山简称<br><br>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量 | ||||
|---|---|---|---|---|---|---|
| 矿石量(万 吨) | CaF2量(万 吨) | 数据来源 | 矿石量 (万 吨) | CaF2量 (万吨) | 数据来源 | |
| 栾川县合峪 镇马丢萤石 矿 | 927.00 | 456.30 | 《河南省洛阳丰瑞 氟业有限公司栾川 县合峪镇马丢萤石 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河南省地质 矿产勘查开发局第 二地质环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 所列示的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 资源量 | 898.26 | 441.73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 量基础上减 去 2025 年 度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 用量推算而 来 |
| 栾川县杨山 萤石矿 | 241.50 | 101.40 | 《河南省洛阳丰瑞 氟业有限公司栾川 县杨山萤石矿萤石 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河南省地质 矿产勘查开发局第 二地质环境调查<br><br>院,2025 年 12 月) | 221.94 | 92.43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 量基础上减 去 2025 年 度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 用量推算而 来 |
| 砭上萤石矿 | 110.32 | 50.63 | 《河南省栾川县洛 阳丰瑞氟业有限公 司栾川县砭上萤石<br><br>资源储量(整合)<br><br>核实报告》(河南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 发局第二地质环境 调查院,2020 年 6 月) | 110.32 | 50.63 | 储量核实报 告及《零动 用情况真实 性承诺书》 |
| 下马丢萤石 矿 | 73.59 | 29.35 | 储量年报审查结论 表 | 68.97 | 27.48 | 2025 年度 矿产资源储 量统计基础 表 |
- 注 1:砭上矿山自 2020 年储量整合核实报告后未动用矿山资源量,因此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储量情况与 2020 年储量核实报告数据保持一致;
- 注 2:根据《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生产勘探报告》(河南省
第二环境地质调查院,2015 年),保有资源量: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5.67 万吨,CaF2 量 2.62 万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15.85 万吨,CaF2 量 8.74 万吨;根据《河南省栾川县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生产勘探报告》(河南省天慧地质勘查有限公司,2024 年 5 月),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马丢萤石矿保有矿石量 70.07 万吨,CaF2 量 27.92 万吨; 根据 2024 储量年报审查结论表,2024 年动用矿石量 1.10 万吨,因下马丢 2024 年 9 月起开 始停产,2025 年未动用矿石,故 2025 年底保有资源为 68.97 万吨。
(2)平均地质品位与入选品位
平均地质品位是指矿体在天然赋存状态下的矿石平均品位,本次评估直接 摘自《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生产勘探报告》等地质勘查成果,反映资源的天 然质量,不考虑采矿过程中的损失和废石混入。入选品位是指考虑采矿贫化率 后,实际进入选矿厂进行加工的原矿品位。
| 矿山 | 平均地质 品位 | 取值依据 | 出具单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数据来源 |
|---|---|---|---|---|---|
| 马丢 矿山 | 49.18%<br><br> | 摘自《河南省洛 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 合峪镇马丢萤 石矿资源储量 核实报告》 | 河南省地质矿 产勘查开发局 第二地质环境 调查院,2025 年 12 月 | 2025 年 12 月 14 日,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在郑 州组织专家进行 会审并评审通过 了该报告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矿 石量、保有矿物 量基础上减去 2025 年度储量 年报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用矿 石量、动用矿物 量推算而来 |
| 摘自《河南省洛 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 合峪镇马丢萤 石矿 2025 年储 量年度报告》 | 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编制, 2026 年 1 月 20 日 | 法定报送的监管 文件 | |||
| 杨山 矿山 | 41.65% | 摘自《河南省洛 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 杨山萤石矿萤 石矿资源储量 核实报告》 | 河南省地质矿 产勘查开发局 第二地质环境 调查院,2025 年 12 月 | 2025 年 12 月 14 日,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在郑 州组织专家对该 报告进行会审, 形成了会审意 见。符合矿产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 取消普遍强制备 案的政策,无须 备案。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矿 石量、保有矿物 量基础上减去 2025 年度储量 年报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用矿 石量、动用矿物 量推算而来 |
| 摘自《河南省洛 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 杨山萤石矿萤 石矿 2025 年矿 山资源储量年 度报告》 | 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编制, 2026 年 1 月 | 法定报送的监管 文件 | |||
| 下马 丢矿 山 | 39.84% | 2025 年度矿产 资源储量统计 基础表 | 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 | 法定报送的监管 文件 | 直接摘自 2025 年度矿产资源储 量统计基础表 |
| 矿山 | 平均地质 品位 | 取值依据 | 出具单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数据来源 |
|---|---|---|---|---|---|
| 2020 年 6 月 23 | |||||
| 日,通过了河南 | |||||
| 省矿产资源储量 | |||||
| 评审中心组织的 | |||||
| 砭上 矿山 | 45.90% | 摘自《河南省栾 川县洛阳丰瑞 氟业有限公司 栾川县砭上萤 石矿资源储量 (整合)核实报 告》 | 河南省地质矿 产勘查开发局 第二地质环境 调查院,2020 年 6 月 | 专家评审(《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 意见书》(豫储 评字〔2020〕48 号)),2020 年 7 月 1 日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予以 | 摘自《河南省栾 川县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栾川 县砭上萤石矿资 源储量(整合) 核实报告》 |
| 备案(《备案证 | |||||
| 明》(豫自然资 | |||||
| 储备字〔2020〕 | |||||
| 44 号) |
注:平均地质品位(CaF2)取值直接来源于各相关报告或方案。
入选品位根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可信度系数、采矿回采率和采矿贫 化率确定。首先,根据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及可信度系数确定评估利用的资 源量;其次结合采矿回采率确定可采储量;最后根据贫化率得出采出矿石量及 矿物量,进而得出入选品位。
(3)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回采率、贫化率 本次评估对 4 个矿山的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采矿回采率及矿石贫化率
等核心技术经济参数取值依据如下:
| 矿山 | 指标取值 | 取值依据 | 编制单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
| 砭上 | 推断资源量可 信度系数 0.6,<br><br>回采率 82%, 贫化率 15% | 摘自《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栾川县砭上 萤石矿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 | 长春黄金设计 院,2020 年 11 月 | 经河南省矿业协会组织 有关专家审查通过并出 具了论证意见书(豫开 论字〔2020〕96 号,河 南省矿业协会)。为行 政许可的必备要件,是 矿山合法开采的核心依 据。 |
| 马丢 | 推断资源量可 信度系数 0.6,<br><br>回采率 82%, 贫化率 15% | 摘自《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 镇马丢萤石矿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山西中泰恒工 程技术有限公 司,2024 年 9 月 | 编制单位具有相应的编 制资质,编制内容符合 相关的规定。无统一审 批单位,为马丢萤石矿 刘扒店地下开采扩建项 目立项时报发改部门备 案的前置文件。 |
| 杨山 | 推断资源量可 信度系数 0.6, | 摘自《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栾川县杨山 | 海湾工程有限 公司,2021 年 | 该方案已在河南省自然 资源厅官网公示。为行 |
| 矿山 | 指标取值 | 取值依据 | 编制单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
| 回采率 82%, 贫化率 15% | 萤石矿矿产资源开采 与生产修复方案》 | 11 月 | 政许可的必备要件,是 矿山合法开采的核心依 据。 | |
| 下马 丢 | 推断资源量可 信度系数 0.6,<br><br>回采率 82%, 贫化率 15% | 摘自《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马丢下马丢 萤石矿矿产资源开采 与生态修复方案》 | 郑州名全工程 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2024 年 7 月 | 该方案已在河南省自然 资源厅官网公示。为行 政许可的必备要件,是 矿山合法开采的核心依 据。 |
本次评估上表中相关参数取值时,优先选取“距离评估基准日最新、经权 威论证”的设计文件,系在综合考量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层级与编制时间的时 效性原则下确定。由上表可知,本次评估中针对砭上矿与杨山矿评估参数所引 用的《开发利用方案》和《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文件经过专家审查 和自然资源厅官网公示等程序,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马丢矿山于 2024 年 8 月编制了《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 萤石矿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同年 9 月编制了《洛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比对,推断 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回采率和贫化率取值不存在差异,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回采率和贫化率分别为 0.6、82%和 15%。根据时效性,本次选用了可行性研究 报告。马丢矿山于 2024 年 9 月,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至 2027 年 扩产至 39 万吨,产能规模与评估预测期一致,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目前时效性 最高的参考设计文件,故以该报告为主要参数的依据来源。
下马丢矿山于 2024 年 7 月编制了《三合一方案》,“三合一方案”是传统 《开发利用方案》的深化与扩展,不仅完整包含开采方式、采选工艺、“三率” 指标等技术经济内容,还包含了绿色矿山与生态修复方面的要求,且该《三合 一方案》是以产能规模 9 万吨/年为基础编制的,与评估预测产能规模一致,故 将其作为主要参数来源依据。以上主要参数的选取,符合现行准则要求和行业 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作为本次评估经济参数取值依据具有合理性。
- (4)生产技术类参数取值对比情况如下:
| 参数名 称 | 马丢矿 取值 | 杨山矿 取值 | 下马丢 矿取值 | 砭上 矿取 值 | 取值依据文件 | 出具单位 | 法律效 力层级 |
|---|---|---|---|---|---|---|---|
| 年处理 原矿规 | 39 | 20 | 9 | 8 | 《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方案》《安 | 设计研究 院编制, | 法定效 力:安全 |
| 参数名 称 | 马丢矿 取值 | 杨山矿 取值 | 下马丢 矿取值 | 砭上 矿取 值 | 取值依据文件 | 出具单位 | 法律效 力层级 |
|---|---|---|---|---|---|---|---|
| 模(万 吨) | 全设施设计批 复》 | 应急管理 局批复 | 设施设 计为产 能合规 性的法 定依据, 开发利 用方案 为技术 支撑 | ||||
| 矿山服 务年限 (年) | 23.87 | 7.77 | 6.18 | 11.14 | 评估利用可采储 量÷(1-贫化率)÷ 年生产能力 | 评估机构 | 合规效 力:基于 法定储 量与合 规产能 测算,符 合准则 要求 |
| 萤石选 矿回收 率 | 90.59% | 矿山近 3 年实际 生产数据 | 选矿试验 单位+标 的公司 | 技术效 力:试验 数据经 长期生 产验证, 符合矿 石可选 性实际 | |||
| 萤石精 粉品位 (CaF₂) | 96.65% | 《萤石第 1 部分:<br><br>氟化钙含量的测 定》(GB/T 5195.1-2017)及 企业产品方案 |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发布 | 国家标 准效力: 执行国 家萤石 精粉质 量标准, 为行业 通用品 级 |
(5)经济成本类参数取值对比情况如下:
| 参数名称 | 马丢矿 取值 | 杨山矿 取值 | 下马丢矿 取值 | 砭上矿 取值 | 取值依 据文件 | 出具 单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
| 萤石精粉不含税 价(元/吨) | 2,641.55 | 评估基 准日前 8 年标的 公司历 史销售 加权均 价 | 标的公 司财务 数据 | 企业真实成交 数据,具备公允 性 | |||
| 萤石精块矿不含 税价(元/吨) | 2,227.70 | ||||||
| 萤石块矿不含税 价(元/吨) | 2,158.36 | - | - | - | |||
| 单位原矿采矿成 本(元/吨) | 335.64 | 476.05 | 363.17 | 295.37 | 各矿山 近 3 年 | 基于企业实际 经营数据,匹配 |
| 参数名称 | 马丢矿 取值 | 杨山矿 取值 | 下马丢矿 取值 | 砭上矿 取值 | 取值依 据文件 | 出具 单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
| 单位原矿选矿成 本(元/吨) | 85.59 | 成本核 算资料 | 行业定额标准 | ||||
| 无形资产投资(土 地投资万元) | 2,780.79 | 1,426.04 | 641.72 | 570.42 | 各矿山 截止评 估基准 日财务 资料 | 标的公 司财务 数据 | 公允效力:结合 企业实际与行 业均值,取值审 慎 |
| 固定资产投资(账 面原值+新增固定 资产投资 万元) | 100,016.9 1 | 59,443.47 | 13,081.09 | 8,945.50 | 各矿山 截止评 估基准 日财务 资料 | 标的公 司财务 数据 | 公允效力:结合 企业实际与行 业均值,取值审 慎 |
| 流动资金(万元) | 15,002.54 | 8,916.52 | 1,962.16 | 1,341.82 | 行业定 额比例 测算 | 公允效力:结合 企业实际与行 业均值,取值审 慎 |
- (6)税费与折现率类参数取值对比情况如下:
| 参数名 称 | 马丢矿 取值 | 杨山矿 取值 | 下马丢 矿取值 | 砭上矿 取值 | 取值依据文 件 | 出具单 位 | 法律效力层级 |
|---|---|---|---|---|---|---|---|
| 增值税 税率 | 13% | 13% | 13% | 13%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 税暂行条例》 | 国家税 务总局 | 法定效力:国家 统一税收法规, 强制执行 |
| 萤石资 源税税 率 | 2% | 2% | 2% | 2%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资源 税法》、河南 省实施细则 | 国家税 务总 局 、河 南省人 民政府 | 法定效力:地方 统一执行标准, 具备强制约束 力 |
| 企业所 得税税 率 | 25% | 25% | 25% | 25% | 《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 | 国家税 务总局 | 法定效力:国家 统一税收法规 |
| 无风险 报酬率 | 2.12% | 2.12% | 2.12% | 2.12% | 评估基准日 15 年期国债 票面利率 | 中央国 债登记 结算公 司 | 市场公允效力: 公开市场无风 险收益基准,公 允客观 |
| 最终折 现率 | 7.97% | 7.67% | 8.12% | 8.42% | 风险累加法, 按各矿山开 发阶段分项 测算 | 评估机 构 | 准则效力:严格 遵循《矿业权评 估参数确定指 导意见》指导区 间 |
矿业权评估过程中会引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合一方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年报审查结 论表》等文件作为评估依据,前述文件编制目的情况请参见本回复之“问题 3、 矿业权评估”之“三、(三)1、各类技术经济参数的取值、来源依据文件情况”。
7、保有资源量及品位等指标取值、来源依据及相关文件的出具方及法律效 力
(1)保有量及品位等指标取值情况
保有资源量是指矿区范围内未经开采消耗的矿产资源总量。针对本次评估的 4 个矿业权,根据具备矿业权勘查资格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并由河南省自然资 源厅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矿山储量年报、零动用承诺书等数据,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矿业权评估各矿保有资源量(探明资源量、控 制资源量及推断资源量)、品位等核心指标如下:
| 各矿山 | 资源量类别 | 矿石量(万吨) | 氟化钙量(万吨) | 品位% |
|---|---|---|---|---|
| 马丢<br><br> | 探明资源量 | 76.17 | 38.60 | 50.68 |
| 控制资源量 | 528.94 | 263.96 | 49.90 | |
| 推断资源量 | 293.14 | 139.17 | 47.48 | |
| 小计 | 898.26 | 441.73 | 49.18 | |
| 杨山 | 探明资源量 | 3.22 | 1.50 | 46.62 |
| 控制资源量 | 66.79 | 31.15 | 46.64 | |
| 推断资源量 | 151.92 | 59.78 | 39.35 | |
| 小计 | 221.94 | 92.43 | 41.65 | |
| 下马丢 | 探明资源量 | 19.96 | 6.91 | 34.60 |
| 控制资源量 | 20.66 | 6.88 | 33.30 | |
| 推断资源量 | 28.35 | 13.69 | 48.29 | |
| 小计 | 68.97 | 27.48 | 39.84 | |
| 砭上<br><br> | 探明资源量 | - | - | - |
| 控制资源量 | 60.63 | 27.45 | 45.28 | |
| 推断资源量 | 49.69 | 23.18 | 46.65 | |
| 小计 | 110.32 | 50.63 | 45.90 | |
| 合计 | 1,299.49 | 612.27 | 47.12 |
(2)保有量及品位等指标取值来源依据 本次矿业权评估严格参照《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相关评估参
数,上述探明、控制及推断资源量等矿产资源储量的核心依据如下表,本次评估 采用的具体数据直接取自下列文件原文:
| 矿点名称 | 评估计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主要依据 | 文件效力 |
|---|
| 矿点名称 | 评估计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主要依据 | 文件效力 |
|---|---|---|
| 砭上萤石 矿 | 《河南省栾川县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 川县砭上萤石矿资源储量(整合)核实报告》<br><br>(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 境调查院,2020 年 6 月) | 2020 年 6 月 23 日,该报告通过了 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 织的专家评审(《矿产资源储量评 审意见书》(豫储评字〔2020〕48 号)),2020 年 7 月 1 日河南省<br><br>自然资源厅予以备案(《备案证明》 (豫自然资储备字〔2020〕44 号) |
| 《2025 年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砭 上萤石矿零动用情况真实性承诺书》(洛阳 丰瑞氟业有限公司,2026 年 1 月) | 法定强制报送的监管文件,具备明 确的行政约束力。 | |
| 马丢萤石 矿<br><br> | 《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河南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 | 2025 年 12 月 14 日,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在郑州组织专家进行 会审并评审通过了该报告。符合矿 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取消普遍强 制备案的政策,无须备案。 |
| 《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萤石矿 2025 年储量年度报告》(洛 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编制,2026 年 1 月 20 日) | 法定强制报送的监管文件,具备明 确的行政约束力 | |
| 杨山萤石 矿<br><br> | 《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河南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 | 2025 年 12 月 14 日,洛阳丰瑞氟 业有限公司在郑州组织专家对该 报告进行会审,形成了会审意见。 符合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取消 普遍强制备案的政策,无须备案。 |
| 《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萤石矿资源储量(整合)核实报告》<br><br>(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 境调查院,2020 年) | 法定行政确认文件 | |
| 《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萤石矿 2025 年矿山资源储量年度 报告》(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编制,2026 年 1 月) | 法定报送的监管文件 | |
| 马丢下马 丢萤石矿 | 《河南省栾川县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生产勘 探报告》(河南省天慧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复核了 报告并形成评审意见书(评审意见 书文号:洛储评字〔2024〕021 号)。 2024 年 7 月 15 日洛阳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予以备案(《备案证明》 (洛自然资储备字〔2024〕18 号) |
| 《2025 年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下马丢萤石矿零动用情况真实性 承诺书》(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编制,2026 年 1 月) | 法定报送的监管文件 |
各矿山保有资源量数据来源及取值依据见下表:
| 矿山简 称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量<br><br> | ||||||
|---|---|---|---|---|---|---|---|---|---|
| 矿石量 | CaF2量 | 数据来 | 矿石 | CaF2量 | 数据来源 | 矿石量 | CaF2量 | 数据来源 |
| (万吨) | (万 吨) | 源 | 量 (万 吨) | (万 吨) | (万吨) | (万 吨) | |||
|---|---|---|---|---|---|---|---|---|---|
| 栾川县 合峪镇 马丢萤 石矿 | 816.36 | 444.44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927 | 456.3 | 《河南省洛 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栾 川县合峪镇 马丢萤石矿 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河 南省地质矿 产勘查开发 局第二地质 环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所列 示的截止 2024 年 12 月31日保有 资源量 | 898.26 | 441.73 | 截 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 量基础上减 去 2025 年 度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 用量推算而 来 |
| 栾川县 杨山萤 石矿 | 283.67 | 124.83 | 储量年 报审核 结论表 | 241. 5 | 101.4 | 《河南省洛 阳丰瑞氟业 有限公司栾 川县杨山萤 石矿萤石矿 资源储量核 实报告》(河 南省地质矿 产勘查开发 局第二地质 环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 | 221.94 | 92.43 |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 量基础上减 去 2025 年 度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表 中的矿山动 用量推算而 来 |
| 砭上萤 石矿 | 110.32 | 50.63 | 储量核 实报告 | 110. 32 | 50.63 | 储量核实报 告 | 110.32 | 50.63 | 储量核实报 告 |
| 下马丢 萤石矿 | 18.83 | 9.57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73.5 9 | 29.35 | 2024 年度储 量年报审查 结论表 | 68.97 | 27.48 | 2025 年度 矿产资源储 量统计基础 表 |
| 合峪段 家庄萤 石矿 | 14.92 | 8.32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14.9 2 | 8.32 | 储量年报审 查结论表 | 14.92 | 8.32 | 储量年报审 查结论表 |
| 庙子灰 菜沟萤 石矿 | 13.93 | 6.23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13.9 3 | 6.23 | 储量年报审 查结论表 | 13.93 | 6.23 | 储量年报审 查结论表 |
| 马丢东 草沟萤 石矿 | 10.78 | 4.37 | 动检报 告 | 10.7 8 | 4.37 | 动检报告 | 10.78 | 4.37 | 动检报告 |
| 枣树凹 萤石矿 | 10.59 | 4.04 | 动检报 告 | 10.5 9 | 4.04 | 动检报告 | 10.59 | 4.04 | 动检报告 |
1,40 2.63
660.6 4
合计 1,279.40 652.43 -
- 1,349.71 635.23 -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的主要依据包括外部具备矿产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 具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生产勘探报告,前述文件均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予以备 案。其中下马丢矿评估的主要参考依据为储量年报审查结论表,2024 年 5 月编 制的《生产勘探报告》主要用于验证其 2024 年度储量增加值。其余 3 个矿山主 要依据《储量核实报告》,原因是 2023 年后深部探矿不再要求申请探矿权,现 有矿权平面范围的上部或者深部开展探矿工作,有新增储量的以生产勘探报告提 交储量评审备案,无需出具储量核实报告。3 个矿山基准日保有资源量由《储量 核实报告》核实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量减去 2025 年储量年报中动用 量计算得出。
2024 年 5 月,受标的公司委托,依据在生产勘探过程中对矿体进行的系统 探矿工程成果以及对深部矿体进行的钻探工程成果,河南省天慧地质勘查有限公 司对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矿体进行了资源储量估算,编制了《河南省栾川县马丢下 马丢萤石矿生产勘探报告》(以下简称《生产勘探报告》)。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送交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评审。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二院复核了报告 并形成评审意见书(评审意见书文号:洛储评字〔2024〕021 号)。2024 年 7 月 15 日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予以备案(《备案证明》(洛自然资储备字〔2024〕 18 号)),该报告属于法定行政确认文件,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综上,上表所列示各矿资源储量评估依据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 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 号)的相关要求,相关报告 提供的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正确,参数选取合理,作为评估矿产资源储量采用的依 据具有合理性、可靠性。
(3)各类依据文件的法律效力与层级关系 各文件核心定位、编制目的与出具主体如下:
①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编制目的:矿产资源储量阶段性确权的法定核心文件,以指定基准日为节 点,全面核实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保有、动用的资源储量数量、质量、空间 分布及经济意义,系统梳理储量变化原因。核心适用于采矿权新立/变更/转让/
闭坑、矿区范围调整、储量发生重大变化(变化量超 30%或达中型规模以上)等 场景,是采矿权审批、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设计、自然资源部门监管的 法定基础依据。
编制单位:矿业权人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备固体矿产勘查专业技术能 力的机构完成;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质相关中级以上职称,报告需符合《固体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范》等行业标准。
管理流程:根据前文所述,《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 马丢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5 年 12 月)、《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 公司栾川县杨山萤石矿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5 年 12 月)在采矿期间, 累计查明资源量变化量分别为 10.94%、13.01%,未达到“重大变化”标准的情 形,符合国家取消备案的标准。因此,矿业权人自行编制核实报告、自行留存 备查即可,无需政府出具备案文件。
②生产勘探报告
编制目的:矿山基建及生产阶段的专项地质工作成果,通过在开采范围内 加密钻探、坑探等工程,进一步控制矿体形态、品位、厚度变化,提升资源储 量级别(如将控制资源量升级为探明资源量),同时查明开采技术条件变化。 核心作用是指导采矿方法优化、采掘计划编制、矿石损失贫化管理,降低开采 风险,同时为矿山储量年报、后续储量核实报告提供基础地质数据。
编制单位:一般由矿山自有地质测量部门编制,也可委托专业地质勘查单 位承担;生产勘探工程需符合矿山地质规范要求,成果纳入矿山地质资料档案。
管理要求:无强制评审备案要求,成果由矿山内部审核使用;若生产勘探 导致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发生重大变化,需以此为基础编制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 申请评审备案。
③矿山储量年报(矿山储量年度报告)
编制目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的法定年度文件,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统计核算当年资源储量动用、采出、损失、勘查增减、重算增减等变动情况, 更新年末保有资源储量台账,同步核算开采回采率等“三率”指标。核心是让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掌握矿山年度资源消耗与变化情况,是日常监督检查、储量
统计、执法核查的核心依据。
编制单位:矿山企业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编制;矿山企 业是责任主体,对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管理要求:每年 1 月底前完成编制,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 报送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无需强制评审,主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 方式抽查核查。
④零动用承诺书
编制目的:储量年报制度的简化替代安排,针对当年完全未动用矿产资源 储量(停产、停建且无任何采掘活动)的矿山,以书面承诺的方式证明年度无 储量变动,无需编制完整的矿山储量年报,属于“放管服”改革下的简化监管 措施。
出具单位:由矿业权人(矿山企业)自行出具并加盖公章; 管理要求:报送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留存,无需评审;若年度实际发
生动用行为,需补编储量年报并承担虚假承诺责任。 2)法律效力层级排序(从高到低)
①第一层级: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属于法定行政确认文件,效力最高。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后,正 式纳入国家矿产资源实物账户,是采矿权登记、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矿山建 设设计审批、司法资产处置的法定依据。违反其确认的储量边界或虚报储量, 可触发采矿权不予登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类刑 事犯罪。
②第二层级:矿山储量年报
属于法定强制报送的监管文件,具备明确的行政约束力。依据《矿产资源 法实施条例》,未按规定报送或数据弄虚作假的,可处 2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 罚款,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直接影响采矿权延续、变更 等业务办理。其数据是自然资源执法、“三率”考核、储量统计的直接依据, 在行政监管与执法中具备书证效力。
③第三层级:生产勘探报告
属于矿山生产技术文件,以内部效力为主,不直接具备对外行政法律效力。 但其原始地质数据是储量年报、核实报告的核心基础,若数据造假将传导影响 后续法定文件的真实性,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部分省份要求生产勘探方案 需报主管部门评审,工程成果需汇交地质资料档案。
④第四层级:零动用承诺书 属于信用承诺类简化文件,效力等同于“零变动年报”的简化申报。其约
束力基于行政承诺信用机制,虚假承诺将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处理,面临行政处罚与信用惩戒,但本身不具备独立的储量确权效力。
(四)相关技术经济参数取值的合理性、与各矿山历史数据和行业可比数
据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与标的矿山历史经营数据的对比分析 各在采矿山历史期间经营数据以及 2027 年评估预测数据对比详见下表:
| 参数 | 项目/在采矿 山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本次评估预 测取值依据 | 2027 年 |
|---|---|---|---|---|---|---|
| 贫化率<br><br> | 马丢 | 33.45% | 33.95% | 31.78% | 摘自各矿山 设计文件 | 15% |
| 杨山 | 38.02% | 45.26% | 52.22% | 15% | ||
| 下马丢 | 18.42% | 23.30% | - | 15% | ||
| 毛矿品位 | 马丢 | 32.90% | 32.65% | 33.72% | 各矿山地质 资源品位考 虑贫化率后 计算得出 | 42.02% |
| 杨山 | 26.35% | 23.27% | 20.31% | 36.14% | ||
| 下马丢 | 31.15% | 29.28% | - | 32.45% | ||
| 采矿综合回 采率 | 马丢、杨山 | 84.11% | 88.55% | 90.38% | 开发利用方 案 | 82% |
| 选矿回收率 | 选场综合回 收率 | 88.47% | 88.09% | 92.95% | 2024 年、2025 年两年均值 | 90.59% |
| 产品品位 | 萤石精块矿 品位 | 81.71% | 81.66% | 81.65% | 企业产品设 计方案 | 81.67% |
| 萤石精粉品 位 | 96.74% | 96.53% | 96.61% | 96.65% | ||
| 不含税销售 价格(元/ 吨) | 萤石块矿 | 2,083.80 | 2,301.25 | 2,523.70 | 2018 年-2025 年 8 年均值 | 2,158. 36 |
| 萤石精块矿 | 2,275.73 | 2,533.29 | 2,567.67 | 2,227. 70 | ||
| 萤石精粉 | 2,925.20 | 3,039.36 | 2,968.82 | 2,641. 55 |
| 参数 | 项目/在采矿 山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本次评估预 测取值依据 | 2027 年 |
|---|---|---|---|---|---|---|
| 单位采矿成 本(元/吨)<br><br> | 马丢 | 323.80 | 301.92 | 251.76 | 近三年均值, 并按矿业权 评估准则对 折旧摊销重 新计算(其中 选矿折旧摊 销按比例分 摊后归并于 采矿折旧摊 销) | 335.64 |
| 杨山 | 206.66 | 261.46 | 298.19 | 476.05 | ||
| 下马丢 | 189.03 | 287.08 | - | 363.17 | ||
| 单位选矿成 本(元/吨) | 马丢、杨山、 下马丢 | 108.98 | 109.56 | 112.10 | 85.59 |
(1)整体匹配性
本次评估核心参数均以各矿山近 3 年实际生产经营数据为基础测算,整体与 历史均值相匹配。其中选矿回收率、精矿品位等参数与历史实际值基本一致;采 矿成本、选矿成本与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均值偏差较小,属于正常波动 范围。
(2)贫化率差异的原因 标的公司在产矿山历史贫化率情况如下:
| 参数 | 在采矿山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1-6 月 |
|---|---|---|---|---|---|---|---|
| 贫化率 | 马丢 | 30.71% | 33.32% | 33.45% | 33.95% | 31.78% | 27.55% |
| 杨山 | 40.98% | 37.83% | 38.02% | 45.26% | 52.22% | 49.02% |
贫化率是指在采矿过程中因混入废石或高品位矿石损失导致采出矿石品位 低于原矿体品位的比率。其主要受以下客观及工艺因素影响:1、采矿方法与采 空区支护条件:采用浅孔留矿法等传统空场工艺时,采场上下盘围岩长时间大 面积暴露,放矿时极易发生围岩片帮坍塌,导致废石大量混入;而采用充填采 矿法能利用充填体物理支撑采空区围岩,阻断围岩剥落,显著降低贫化率。2、 矿体地质赋存与围岩稳固性:矿体厚度较薄、走向形态多变,以及矿岩界限不 规整时,回采边界控制难度大;加之矿体埋深大、开采垂直高差大带来的高地 应力环境,易诱发围岩松动脱落。3、开采阶段与出矿结构比例:矿山在进行中 段开拓、采准工程及残矿收尾回采阶段,巷道掘进产生的大量副产废石及边帮 低品位矿石在总出矿量中占比上升,若当期总采矿量基数较小,将呈现统计性 贫化率偏高。
本次评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三合一”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文件采用 15%的贫化率,评估预测相关数据取自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 编制的设计文件,立足于矿床客观赋存地质条件,遵循国家矿山与安全生产标 准,能客观反映矿业权在正常运营状态下的基准技术经济水平,符合《中国矿 业权评估准则》规范,具有合理性。
杨山矿区近年来贫化率处于较高水平,属于历史采矿工艺遗留、残矿末期 集中大放矿的阶段性生产问题,并非矿区资源禀赋的固有短板。当前杨山矿区 大部分出矿为历史浅孔留矿法遗留的大方量矿房残矿,均为老旧采场末期集中 放矿产出。该类矿房经过长期开采搁置,上下盘围岩已出现松动、开裂及局部 垮落,大量围岩废石、夹石堆积混入矿房内部。在末期集中大放矿作业过程中, 矿房内积存的矿石与混入的围岩废石同步放出,无法实现分选剔废,直接造成 该部分出矿贫化率大幅升高,是整体贫化率居高不下的核心原因。未来随着新 建采场占比的逐步提升和充填采矿法的逐步应用,贫化率有望显著降低,稳步 回落至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标准,具体措施和可行性分析如下:
①全面推广水平向上充填采矿法
后续矿区将全面淘汰传统浅孔留矿法,规模化应用水平向上充填采矿法。 通过充填体对矿体上下盘围岩进行全方位支护加固,从根源上抑制围岩松动、 垮落,彻底解决老旧工艺废石混入的核心问题;同时实现矿体边界精准可控回 采,有效减少夹石、废石的无效采出,大幅提升出矿品位,显著降低综合贫化 率,完全匹配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生产工艺及指标标准。
②优化生产组织,调整出矿结构,严控集中大放矿 有序缩减残矿集中大放矿作业规模,实行“历史残矿放矿+新采场回采”搭
配生产模式,均衡各类采场出矿占比,杜绝残矿高贫化出矿集中拉升整体指标 的情况,逐步优化整体出矿品质,稳步压降综合贫化率。
③强化精细化采矿管理,全方位严控贫化损耗
完善井下采矿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前期地质编录、精准圈定矿体边界, 优化凿岩爆破参数,严格规范开采作业范围;落实井下分采、分掘、分剔作业 标准,做好废石就地分拣处置,杜绝废石混入矿石运输系统。通过全流程精细
化管控,进一步压缩人为、作业性贫化损耗,辅助巩固降贫化成效。 经公开市场查询,采用充填法后降低贫化率的市场案例如下:
| 上市公司名称 | 文件内容 | 披露内容 |
|---|---|---|
| 金诚信(603979) |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 | 鲁班比铜矿目前采用空场法采矿,损失率高 达 20%、贫化率 25%以上,发行人计划改为 充填采矿法,降低贫损指标从而提高产量, 能够充分借鉴在 Dikulushi 铜矿和 Lonshi 铜矿丰富的充填法采矿经验,其中 Dikulushi 铜矿采用充填法损失率和贫化率 均已降至 5%以下,Lonshi 铜矿采用充填法 损失率在 15%左右、贫化率在 12%左右。 |
| 金石资源(603505)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 | 采矿方面,自主研发的适用于萤石开采的高 效、低成本新型充填采矿工艺和装备的成套 解决方案陆续在下属矿山建成。该充填采矿 成套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既解决了矿山开 采行业长期面临的采空区安全隐患问题,又 有效处置固体废弃物、解决环保问题,同时 提高了矿山回采率,增加可采资源储量,实 现“一举多得”。 |
| 安宁股份(002978) |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 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 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 见 | 《可研报告》设计地下开采的采矿方法为分 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方法,根据《现代采矿 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该采矿方法贫化 率一般为 8~15%,本次评估废石混入率 10.24%符合《现代采矿手册》(冶金工业出 版社)相关要求。 |
| 兴业银锡(000426) | 2024 年年度报告 | 通过研究应用充填采矿法,对矿山开采降低 贫化、损失指标,改善安全作业条件,提升 企业综合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等 重要意义。 |
|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 2026 年半年 度报告 | 采用进路式充填采矿法,有效降低了损失率 及贫化率,采用全尾砂充填技术,尾砂二次 利用,同时减少保安矿柱,大幅提高回采率, 使资源利用最大化。 |
| 西部黄金(601069) |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ESG)报 告 | 矿山持续改进采矿工艺,采用国家鼓励的充 填采矿法,以提高矿山采矿回收率、减少贫 化率。 |
(3)其他主要参数存在小幅差异的原因 存在差异的其他主要参数为采矿综合回采率、销售价格及单位采选成本,
具体如下:
①采矿综合回采率差异的原因:2023 至 2025 年采矿综合回采率分别为 84.11%、88.55%、90.38%,本次评估时谨慎考虑,按设计资料中的回采率 82%
进行取值。
- ②销售价格差异的原因:历史各年度萤石价格受周期波动影响差异较大, 评估采用 8 年均价平滑周期扰动。
- ③单位原矿成本差异的原因:主要系评估时,采矿权评估模型中的单位原 矿成本高于历史三年平均的单位原矿成本,差异主要系折旧摊销和安全费和充 填成本,具体见本题“八、各在采矿山历史期间产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税费 及现金流情况,对比各矿山评估预测中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单位成本费用等 关键参数与历史期间和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并分析差异的合理性;对于未采 矿山,采用在采矿山经营实际成本进行测算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的回复。
综上所述,参数与历史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小幅差异均由偶发因素、口径
差异、发展阶段不同导致,具备充分合理性,不存在脱离实际的乐观假设。 2、与行业可比交易/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选取 A 股公开披露的萤石矿并购案例公开数据对标,核心参数对比如下表:
| 核心参数<br><br> | 本次评估 4 个矿山 | 金石资源宁国市 庄村矿区 | 苏莫查干敖 包萤石矿 (二采区) | |||
|---|---|---|---|---|---|---|
| 马丢 | 下马丢 | 杨山 | 砭上 | |||
| 推断资源量 可信度系数 | 0.6 | 0.6 | 0.6 | 0.6 | 未采用可信度系 数进行调整 | 0.8 |
| 选矿回收率 | 90.59% | 90.59% | 90.59% | 90.59% | 产品方案为原矿 直接销售 | 76% |
| 采矿综合回 采率 | 82% | 82% | 82% | 82% | 82% | 85% |
| 贫化率 | 15% | 15% | 15% | 15% | 12% | 10% |
| 折现率 | 7.97% | 8.12% | 7.67% | 8.42% | 8.25% | 9.50% |
| 原矿单位成 本(元/吨) | 421.23 | 448.76 | 561.64 | 380.96 | 256.09(原矿直接 销售成本) | 512.73 |
| 产品单位成 本(元/吨) | 1,011.46 | 1,392.70 | 1,573.23 | 983.12 | 1,153.07 | |
| 数据来源 | 本次采矿权评估报告 | 浙 之 矿 评 字 〔2019〕112 号 | 浙之矿评字 〔2018〕001 号 |
(1)标的公司选矿综合回收率在同行业属于领先水平 标的公司矿石资源禀赋好,属于易选矿,萤石和脉石嵌布粒度较粗,通过
公司先进的预处理+磨浮+细泥浮选的分级回收工艺及自主研发的浮选药剂,综 合回收率在同行业属于领先水平。主要原因包括:
- ①首先采用预处理工艺,把原矿分为块精矿、末精矿、矿泥、末尾矿;块 精矿直接销售,末精矿进入磨浮生产萤石粉,矿泥进入细泥浮选系统生产萤石 粉,末尾矿进行制砂,因矿石和脉石解离比较清晰,末尾矿的品位可控制在 3% 以下,该工序回收率可达 97%;
- ②磨浮工序采用的浮选药剂为针对公司矿石自主研发的药剂,选择性好; 同时在预处理工序把原生矿泥分离后,减少了矿泥对浮选的影响;在预处理工 序把大量的废石(末尾矿)抛出后,提高了磨浮的入选品位;通过以上的 3 个 方面的技术优化,回收率可达 94%以上;
- ③细泥浮选工序为单独处理矿泥的建设的生产线,采用适合超细粒级的浮
选浓度、药剂制度使细泥回收率可达到 80%。 通过对不同粒级的原矿进行分级回收利用,使综合回收率可达到 90%以上。 (2)折现率取值对比分析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折现率由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
酬率构成。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 ①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利率,可选取政府发行的、评估基准日前最近发行
的长期国债票面利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 ②风险报酬率是指风险报酬与其投资额的比率。以“风险累加法”来确定,
即通过确定每一种风险的报酬,累加得出风险报酬率。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风险报酬率取值 参考表如下:
| 风险报酬率分类 | 取值范围(%)<br><br> | 本次评估 4 个矿山取值范围(%) | 备注 | |||
|---|---|---|---|---|---|---|
| 马丢 | 下马丢 | 杨山 | 砭上 | |||
| ①勘查开发阶段 | ||||||
| 普查 | 2.00~3.00 | - | 本次评估不涉及 | |||
| 详查 | 1.15~2.00 | - | 本次评估不涉及 | |||
| 勘探及建设 | 0.35~1.15 | 1 | 1.1 | 改扩建 | ||
| 生产开发 | 0.15~0.65 | 0.65 | 0.65 |
| ②行业风险 | 1.00~2.00 | 1.9 | 1.9 | 1.9 | 1.9 | 根据矿种取值 |
|---|---|---|---|---|---|---|
| ③财务经营风险 | 1.00~1.50 | 1.4 | 1.4 | 1.3 | 1.5 | |
| ④其他个别风险 | 1.00~2.00 | 1.9 | 1.7 | 1.7 | 1.8 |
与可比交易案例类比见下表:
| 序 号 | 上市 公司 | 标的矿山 | 矿种 | 评估 基准 日 | 整体 折现 率% | 无风 险报 酬率% | 勘查 开发 阶段 风险 报酬 率% | 行业 风险 报酬 率% | 财务 经营 风险 报酬 率% | 经营 风险 报酬 率% |
|---|---|---|---|---|---|---|---|---|---|---|
| 案 例 1 | 金石 资源 | 宁国市庄 村矿区 | 萤石 | 201910-31 | 8.25 | 4.27 | 0.68 | 1.30 | 1.00 | 1.00 |
| 案 例 2 | 金石 资源 | 内蒙古苏 莫查干敖 包萤石矿 (二采区) | 萤石 | 201712-31 | 9.50 | 4.25 | 0.60 | 1.50 | 1.20 | 1.95 |
| 本 次 评 估 | 海南 矿业 股 | 马丢 | 萤石 | 2025/ 12/31 | 7.97% | 2.12% | 0.65% | 1.90% | 1.40% | 1.90% |
| 杨山 | 萤石 | 2025/ 12/31 | 7.67% | 2.12% | 0.65% | 1.90% | 1.30% | 1.70% | ||
| 下马丢 | 萤石 | 2025/ 12/31 | 8.12% | 2.12% | 1.00% | 1.90% | 1.40% | 1.70% | ||
| 砭上 | 萤石 | 2025/ 12/31 | 8.42% | 2.12% | 1.10% | 1.90% | 1.50% | 1.80% |
本次评估各矿山折现率取值 7.67%⁓8.42%,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常规 水平基本匹配,整体略低于行业平均,主要原因如下: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末,评估基准日前最近发行的长期国债票面利率
- 2.12%,经过查询 2017 年 3 月和 2019 年 8 月发行的国债票面利率分别为 4.17% 和 4.27%,2023 年、2024 年发行的长期国债平均票面利率分别为 2.89%及 2.35%。 近年发行的长期国债平均票面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带动无风险报酬率下降, 属于市场客观因素;第二,标的公司马丢、杨山矿山均为成熟矿山,资源禀赋 清晰、生产系统完善,风险显著低于新建、在建矿山;第三,折现率取值均处 于准则法定区间内,且风险报酬率各分项参数取值偏谨慎。因此,本次评估折 现率水平与萤石矿行业可比交易惯例一致,取值合理、公允、谨慎。
(3)单位成本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标的公司单位成本低于苏莫查干敖包萤石矿(二采区)的原因是
由于选矿工艺的不断发展,本次评估 4 个矿山选矿回收率为 90.59%,远高于苏 莫查干敖包萤石矿(二采区)2018 年评估选矿回收率 76%的取值,即在投入含 有等量氟化钙的入选矿石情况下,前者萤石精矿、萤石精粉的产出量高出后者 14.59%,致使前者单位成本低于后者。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技术经济参数均有明确的法定或权威依据,取值与标的 矿山历史经营数据、行业可比数据无重大差异,参数选取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与 萤石矿行业惯例,审慎公允,具有合理性。
四、各矿山开采模式(自营/外包)、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产 品方案的差异情况及相应确定依据,不同自然条件和开发方式对成本费用的影 响,各矿山部分技术经济参数取值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 行业惯例,标的公司是否具有自营开采的能力
(一)各矿山开采模式(自营/外包)、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 产品方案的差异情况及相应确定依据
本次评估涉及 4 座萤石矿山,各矿山根据自身矿体赋存条件、地理位置、地 质特征、生产规模、安全环保要求及长期经营规划,分别确定开采模式、开采方 式、场内运输方案、选矿工艺流程及最终产品方案。相关方案均以《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矿山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环评批复文件》为法定依据, 同时结合多年实际生产运行情况优化确定,符合矿山设计规范、安全生产规范及 行业通用做法。
1、分矿山基本情况及方案明细 (1)核心定义说明
- 1)开采模式:分为自营开采(自有队伍+自有设备组织采掘作业)、外包开
采(采掘、运输等工序对外承包,企业负责管理、选矿、销售);
- 2)开采方式:分为露天开采、地下开采、露天+地下联合开采;
- 3)运输方案:指矿区内部矿石、废石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胶带运输、轨
道运输等);
- 4)选矿工艺:萤石矿主流为破碎—磨矿—浮选工艺流程,根据矿石性质细
分单一浮选、多段浮选、预选抛尾等;
- 5)产品方案:以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为主(注:马丢矿山在采矿环节还
生产销售少量萤石块矿),综合利用选矿副产品。
(2)各矿山开采模式(自营/外包)、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 产品方案对比
标的公司在产矿山实际开采模式、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和产品 方案如下:
| 矿山名称 | 开采 模式 | 开采 方式 | 场内运输方案 | 选矿工艺 | 主要产品方案 |
|---|---|---|---|---|---|
| 马丢 | 自营和外包相 结合<br><br> | 地下 开采 | 井下矿车及地 面汽车转运 | 同一选厂,相 同选矿工艺 及设备 | 萤石块矿+萤石精粉+ 高品位萤石精块矿 |
| 杨山 | 萤石精粉+高品位萤石 精块矿 |
(3)各矿山评估期间的开采模式、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产品 方案对比情况
本次矿业权评估的各矿山评估期间的开采模式(自营/外包)、开采方式、 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产品方案对比详见下表:
| 矿山名称 | 开采 模式 | 开采 方式 | 场内运输方案 | 选矿工艺 | 主要产品方案 |
|---|---|---|---|---|---|
| 马丢 | 参考 2023 年至 2025 年的开采 模式,即自营和 外包相结合 | 地下 开采<br><br> | 井下矿车及地 面汽车转运 | 同一选厂,相 同选矿工艺 及设备 | 萤石块矿+萤石精粉+ 高品位萤石精块矿 |
| 杨山 | 萤石精粉+高品位萤石 精块矿 | ||||
| 下马丢 | |||||
| 砭上 |
注:截至评估基准日,砭上矿尚未开采,由于与其他三座矿山处于同一区域,其成矿原 因、地质条件、矿石物理化学性质等基本相似,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及产品设计,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本次评估中其后续开采模式、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和产 品方案均与其他 3 座矿山基本一致。
经对比,除马丢矿产品方案单独在采矿环节产出少量萤石块矿直接销售外, 4 个矿山在开采模式、开采方式、场内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主要产品方案等方 面基本一致。
2、各项方案确定依据 (1)开采模式(自营/外包)确定依据
- 1)地质与规模因素:矿体集中、开采条件简单、生产规模较大的矿山,采
用自营与外包结合模式,便于统一管理、稳定生产、控制成本;矿体分散、开采 工作面多、井下巷道复杂、用工管理难度大的矿山,将采掘、凿岩、出渣、井下 运输等重体力、高风险工序对外发包,选矿、质检、销售、安全管理等核心环节 保留自营,为行业普遍做法。
- 2)安全管理要求:地下矿山井下作业风险较高,部分矿山选择具备相应矿
山施工资质的外包队伍,严格执行准入、备案、现场监管制度,符合《金属非金 属矿山安全规程》对外包施工单位的管理规定。
- 3)历史经营延续性:各矿山当前开采模式均为长期延续的成熟运营模式,
已运行多年,人员、管理、结算体系稳定,本次评估沿用实际运行模式,符合评 估客观性原则。
(2)开采方式确定依据
- 1)严格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资
源储量核实报告》确定:
- 2)矿体埋藏浅、覆盖层薄、边坡条件稳定的区块,采用露天开采,具有开
采成本低、安全风险小、开采效率高的特点;
- 3)矿体埋藏较深、地表不具备露天开采条件、或露天开采经济剥采比超限
的区块,采用地下开采;
- 4)浅部露天、深部延伸至地下的矿体,采用露天+地下联合开采,分台阶、
分区段组织生产。
各矿山开采方式均履行设计、审批、验收程序,与采矿权登记信息、安全设 施设计保持一致。
(3)运输方案确定依据
- 1)结合开采方式、运距、地形地貌、产能规模综合确定:
- 2)露天矿山、运距较短:采用自卸汽车运输,灵活度高、建设投入低,为
非金属矿山主流方案;
- 3)地下矿山:井下采用矿车/电机车,出井口后转汽车转运,符合井下运输
安全规范;
- 4)运距长、产能大的区块,配套胶带输送机降低运输成本。 所有运输方案均载入矿山设计文件,并经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审查同意。
2023 年至 2025 年矿山到选厂的矿石运输费用占矿山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 3.40%、3.00%和 2.68%,同时标的公司各矿山距离选厂的距离相差不大,运费影 响相对较小,因此评估时各矿山的运输成本均采用过去三年单位运输成本的平均 值。
(4)选矿工艺确定依据
- 1)依据矿石结构、构造、嵌布粒度、共生伴生组分等矿石性质确定工艺流
程;
- 2)全部采用萤石行业通用破碎—磨矿—浮选主体工艺,仅根据原矿品位、
杂质含量、可选性差异,调整破碎段数、磨矿细度、浮选次数、药剂制度;
- 3)选矿工艺均通过选矿试验验证,并纳入《选矿设计方案》及环评、安评
文件,实际生产指标与设计指标基本吻合。
(5)产品方案确定依据
- 1)结合矿石品位、市场需求、下游客户结构确定,萤石精粉为氟化工主流
原料,是行业通用主产品;
- 2)马丢矿区高品位原矿区块,同步生产萤石块矿,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 3)产品方案、产品品级、产出比例均参考历年实际产销数据及开发利用方
案,评估取值与实际产出结构一致。
评估预测的时候各矿山保有资源量的矿石品位确定依据是评估基准日各矿 山保有资源量中的矿物量与矿石量,然后乘以可信度系数分别求评估利用的资 源量中的矿物量及矿石量,两者之比乘以百分之百就得出评估利用的资源量的 矿石品位;采矿回采率只是影响可采储量中的矿物量及矿石量,但可采储量中 矿石的品位是与评估利用的资源量的矿石品位一致的;贫化率只是影响矿石量, 矿物量是不变的,因此评估预测的时候各矿山采出的矿石品位=各矿山评估利用 的资源量中的矿石品位×(1-贫化率)。
标的公司在产矿山评估预测期的产出比例相比历史期的较高,主要系历史 贫化率较高,具体如下:
| 矿山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30 年(评估预测期) |
|---|---|---|---|---|
| 马丢 | 30.69% | 31.98% | 36.09% | 41.95% |
| 杨山 | 25.42% | 23.56% | 22.11% | 35.70% |
注:产率=产成品数量/原矿产量,该指标受采出品位、贫化率及回收率共同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砭上矿尚未开采,由于与其他三座矿山处于同一区域, 其成矿原因、地质条件、矿石物理化学性质等基本相似,根据《开发利用方案》 中的矿山及产品设计,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本次评估中其后续开采模式、 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和产品方案均与其他 3 座矿山基本一致。因此, 砭上矿未来评估预测产成品数量是依据自身开采入选矿量规模、入选品位,按 照 3 个在采矿山 2024 年-2025 年入选矿量、平均品位及选矿产成品的均值测算 而成。
(二)不同自然条件和开发方式对成本费用的影响 各矿山地形地貌、矿体埋深、开采方式、开采模式、运输距离、矿石可选性
存在客观差异,直接导致采矿成本、运输成本、选矿成本、安全环保成本出现合 理分化,具体分析如下:
1、自然条件差异带来的成本影响 (1)矿体赋存条件 地下矿山:巷道掘进、支护、通风、排水、提升环节多,单位采矿成本显著
高于露天矿山;矿体倾角大、连续性差、脉幅窄的矿山,开采效率偏低,人工、 耗材单耗上升。
露天矿山:作业条件好、机械化程度高,采矿单位成本更低。 (2)地形与运距 矿区地势起伏大、矿石转运距离远的矿山,燃油、车辆损耗、人工费用增加,
单位运输成本偏高;地形平缓、选矿厂紧邻开采工作面的矿山,运输成本相对较 低。
(3)矿石性质
原矿品位低、嵌布粒度细、有害杂质高的矿石,需要增加磨矿细度、浮选药 剂用量、精选次数,单位选矿成本更高;矿石硬度大,会增加破碎、磨矿设备磨 损及电耗。
(4)各矿山自然条件差异情况 各矿山自然条件不存在明显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 矿山名称 | 地形地貌 | 海拔标高 | 矿体埋深 | 开采方式 | 矿石可选性 |
|---|---|---|---|---|---|
| 马丢 | 均位于“嵩县 车村-栾川合峪 萤石矿重点勘 查区”合峪花 岗岩基的北侧, 地处伏牛山北 麓中部深切割 的构造侵蚀中 低山地貌单元<br><br> | 海拔标高 1041m(中部 山脊)~758m,相对 高差 283m。北区总体 北高南低,海拔标高 1282.5m ( 北 西 部 山 脊)~920m,相对高 差 362.5m | 开 采 标 高 +1282.5m 至 -171m | 地下开采 | 易选 |
| 杨山 | 南区总体东高、西低, 海 拔 标 高 1523 ~ 903m,相对高差 510m。 中区内南西高,北东 低,海拔标高 980~ 790m,相对高差 190m。 北区内东、西高,中 偏东部低,海拔标高 920.3~758m(桃园沟 底 ) , 相 对 高 差 约 160m。 | 开 采 标 高 :1405.6m 至 510m | 地下开采 | ||
| 下马丢 | 区内地形北高南低, 北 部 海 拔 标 高 最 高 956m,南部海拔标高 最低 779m,位于矿区 南部的谷底,相对高 差 177m。 | 开采标高: 由 956m 至 400m 标高 | 地下开采 | ||
| 砭上 | 南区东高西低,海拔 标高 862m~548m,相 对高差 314m;北区总 体北高南低,海拔标 高 1282.5m~920m,相 对高差 362.5m。 | 开采标高: 由 812m 至 270m 标高 | 地下开采 |
2、开采模式+开采方式的成本影响 (1)开采模式差异
- 1)全自营矿山:成本包含人工、设备折旧、维修、保险、管理等完整费用,
成本构成完整、核算口径全面;
- 2)采掘外包矿山:采掘费用按外包结算单价计入成本,单价包含对方人工、
设备、利润,单位采掘成本表现与自营存在差异,但结算价格均基于市场公允价 格,符合区域矿山外包行情。
(2)开采方式差异
- 1)地下开采:需持续投入巷道支护、通风、排水、瓦斯/粉尘监测、井下安
全设施,安全费用、维简费用、电费高于露天矿;
- 2)露天开采:主要为穿孔、爆破、铲装、运输,固定安全投入相对较少;
- 3)联合开采矿山:同时具备露天与地下两套生产系统,固定成本分摊更高。 3、标的公司 2025 年自营后与外包成本的对比
- 2024 年标的公司采矿采用外包模式,2025 年 2 月开始标的公司对部分矿山
采用自营的模式进行采矿和掘进。本次评估根据 2023 年 9 月 6 日发布的《中共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 神,采矿权评估按照自营与外包结合的模式评估。
- 2025 年在扣除制造费用-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的影响后,2025 年自营期间单
位采矿成本较 2025 年外包期间下降 16.85%,具体测算过程参见本回复问题 6 之 “二”之“(三)”之“1、2025 年部分环节由外包转为自营对生产成本的影响”。
自营期间成本较外包期间成本有所下降,并且按照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公司 2026 年及未来经营过程中计划逐渐自营,自营成本相对较低,而本次评估成本采用 2023 年至 2025 年单位成本的平均值,具有谨慎性。
综上,4 个矿山矿体自然条件、开采方式、运营模式、运距、矿石可选性等 客观因素基本一致,且送到同一个选厂混合选矿,成本费用存在差异,主要是由 于各自矿山井巷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土地等无形资产投资不同等客观因素 导致,差异逻辑符合矿山生产经营规律及萤石矿行业成本分布特征。评估过程中 已区分 4 个矿山实际情况,分矿单独测算成本,未简单统一套用单一成本标准, 总成本以及与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土地等无形资产投资相关的折旧费、维简费取值 真实反映各矿山实际消耗水平。
(三)各矿山部分技术经济参数取值一致的原因与合理性、符合相关规定 和行业惯例
1、主要技术经济参数情况
对于采矿折旧费、维简费、产能、服务年限等受自然条件、资产投资直接 影响的个性化参数,评估均分矿山单独测算、差异化取值;仅对受统一政策、 统一市场、统一产品标准约束的通用参数保持一致,区分清晰、逻辑合理,未 因参数简化影响评估结果公允性。未统一取值的参数见下表:
| 主要技术参数 | 取值是否一 致 | 马丢 | 杨山 | 下马丢 | 砭上 |
|---|---|---|---|---|---|
| 基准日保有资源量地质品 位 | 不一致 | 49.18% | 41.65% | 39.84% | 45.90% |
| 采出矿石品位 | 不一致 | 42.02% | 36.14% | 32.45% | 38.87% |
| 评估服务年限(年) | 不一致 | 23.87 | 7.77 | 7.18 | 15.14 |
|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不一致 | 100,016.91 | 59,443.47 | 13,081.09 | 8,945.50 |
| 折现率 | 不一致 | 7.97% | 7.67% | 8.12% | 8.42% |
| 财务费用(元/吨) | 不一致 | 9.98 | 9.36 | 4.58 | 3.59 |
各矿山取值一致的主要技术经济参数见下表。
| 主要技术参数 | 马丢 | 杨山 | 下马丢 | 砭上 |
|---|---|---|---|---|
| 选矿回收率 | 90.59% | |||
| 萤石精粉品位 | 96.65% | |||
| 萤石精块矿品位 | 81.67% | |||
| 增值税税率 | 13% | |||
| 资源税税率 | 2% | |||
| 企业所得税 | 25% | |||
| 安全法计提标准 | 一致 | |||
| 折现率测算体系 | 一致 | |||
| 采矿经营成本 | 一致 | |||
| 选矿成本 | 一致 |
由上表可知,各矿山选矿回收率、萤石精粉品位、萤石精块矿品位、增值税 税率、资源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安全法计提标准、折现率测算体系、采矿经营 成本、选矿成本等参数取值一致。
各矿山采矿经营成本取值一致的原因:在矿业权评估中,在确定评估用技
术经济参数时,应以考虑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为原则;本次参与评估的 4 个矿 山,位于同一成矿带,矿体埋藏条件、矿石性质、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基本相似,开采方式、选矿工艺、生产规模及装备水 平相近,矿石开采、加工的物料消耗、能耗定额基本趋同;且各矿山属地一致, 共享同一区域市场体系,燃油、电力、炸药、建材等原辅材料价格、人工薪酬 水平、交通运输条件等基本相似,单位经营成本不存在明显系统性差异;以 3 个在采矿山近 3 年平均经营成本作为评估取值依据,可以平滑各矿山因管理方 式、经营状况等产生的差异。
2、参数取值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产品及选矿类参数(精矿品位、选矿回收率等)
- 1)产品标准统一:所有矿山主产品除马丢矿山在采矿阶段生产少量块矿
(CaF270%)外,均为萤石精粉(CaF296.65%)、萤石精块矿(CaF281.67%)产 量,执行同一行业质量标准及下游客户通用验收标准,因此精矿品位控制指标一 致。
- 2)矿石可选性相近:各矿山同属同一成矿带,萤石嵌布特征、矿石类型、
可选性基本接近,历年实际选矿回收率区间趋同,2024 年、2025 年实际选矿回 收率分别为 88.09%、92.95%。考虑选矿厂技改时间,本次评估选取 2024 年、2025 年两年综合平均回收率 90.59%,符合实际生产水平。
- 3)工艺同源:4 个矿山采出原矿入选同一选厂后混在一起进行选矿,主体
选矿工艺均为萤石通用浮选流程,药剂制度、操作标准、设备配置一致,支撑选 矿技术参数保持一致。
- 4)自然条件、开采方式、运营模式、运距、矿石可选性等客观因素基本一
致,因此各矿山在成本构成、能耗水平及单位处理量指标上呈现高度同质性,进 一步验证了采用统一技术经济参数进行评估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2)税费类参数(增值税、资源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
- 1)政策口径统一:所有矿山均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执行同一套地方
税收、规费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3%、资源税执行本省萤石选矿品统一税率、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当地统一标准计取。
- 2)纳税主体与资质一致:4 个矿山为同一主体下属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
执行统一税率及征管要求,因此税费参数全部一致。
- 3)税费参数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法》及
地方实施细则确定,法定标准统一,不存在人为调整情形。
(3)专项成本计提标准(安全生产费、生态修复、矿山环境治理基金)
- 1)执行统一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费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
理办法》规定的统一标准计提;矿山环境治理、土地复垦、生态修复基金按照省 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统一文件计提,区域内矿山执行标准完全一致。
- 2)监管要求一致:同区域矿山安全、环保监管尺度、整改标准、治理要求
相同,专项费用计提口径统一,符合监管规定。
(4)价格、折现率测算体系等评估通用参数
- 1)产品价格:所有矿山对外销售萤石精粉,面向同一区域氟化工市场,评
估统一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8 年区域市场不含税平均出厂价,价格口径一致,符合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要求。
- 2)折现率测算体系:全部采用准则规定的风险累加法,无风险报酬率统一
采用同期 15 年期国债收益率,行业风险、区域个别风险基于同一行业、同一区 域确定,测算逻辑与口径一致;仅根据各矿山开发状态差异微调阶段风险与经营 风险,体系统一、分项差异化取值,做法严谨规范。
(5)成本构成、能耗水平及单位处理量指标等参数 自然条件、开采方式、运营模式、运距、矿石可选性等客观因素基本一致,
因此各矿山在成本构成、能耗水平及单位处理量指标上呈现高度同质性,进一步 验证了在成本构成、能耗水平及单位处理量指标上采用统一技术经济参数进行评 估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3、符合合规性与行业惯例 (1)符合评估准则规定 上述参数取值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对于执行同一国家/地方法规、同一产品标准、同一市场价格体系、同一区域监
管政策的多矿山项目,采用统一参数口径为矿业权评估通行做法。
(2)符合行业惯例
1)通过公开市场查询,2015 年,大富科技(300134.SZ)出资 6 亿元增资 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取得 49%股权。与该项目相关的兴和县瑞 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唐僧沟石墨矿、胜利石墨矿三宗独立采矿权分别出具 矿业权评估报告。三份报告均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 准日均为 2015 年 5 月 31 日,评估目的均与大盛石墨增资事项相关,三宗矿均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店子镇区域,三份评估报告主要技术经济 参数对比见下表:
| 参数 | 瑞盛石墨矿 | 唐僧沟石墨矿 | 胜利石墨矿 | 比较结果 |
|---|---|---|---|---|
| 评估机构 | 北京天健兴业 | 北京天健兴业 | 北京天健兴业 | 一致 |
| 评估基准日 | 2015/5/31 | 2015/5/31 | 2015/5/31 | 一致 |
| 产品方案 | 90%石墨精矿 | 90%石墨精矿 | 90%石墨精矿 | 一致 |
| 选矿回收率 | 85% | 85% | 85% | 一致 |
| 综合回采率 | 90% | 90% | 90% | 一致 |
| 矿石贫化率 | 5% | 5% | 5% | 一致 |
| 产品平均销售 价格(不含税) | 6,949.06 元/吨 | 6,957.69 元/吨 | 6,949.80 元/吨 | 基本一致,差异 <0.13% |
| 单位外购材料 费 | 9.46 元/吨原矿 | 9.46 元/吨原矿 | 9.46 元/吨原矿 | 一致 |
| 单位外购燃料 及动力费 | 16.32 元/吨原矿 | 16.32 元/吨原矿 | 16.32 元/吨原矿 | 一致 |
| 工资及福利费 | 13.56 元/吨 | 22.51 元/吨 | 22.51 元/吨 | 唐僧沟、胜利一 致 |
| 单位总成本 | 90.44 元/吨 | 122.34 元/吨 | 106.21 元/吨 | 不一致 |
| 单位经营成本 | 85.16 元/吨 | 92.09 元/吨 | 92.76 元/吨 | 不完全一致 |
在唐僧沟评估报告中,成本测算部分披露,评估机构根据企业提供的是“瑞 盛石墨矿近二年产品成本明细”确定唐僧沟石墨矿的单位外购材料费 9.46 元/ 吨、原矿和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16.32 元/吨原矿。即唐僧沟矿权评估并未使 用自身历史成本,而是直接以同一公司同片区瑞盛石墨矿的成本资料作为重要 取值基础。
胜利石墨矿评估报告中披露,“本项目评估所需主要技术参数及经济指标 的选取,主要参照该公司相邻的瑞盛石墨矿,产品方案、综合回采率、贫化率
和选矿回收率均参照另外两家相邻石墨矿确定“。
胜利石墨矿则直接采用唐僧沟矿的工资参数。因胜利石墨矿尚未形成完整 生产数据,评估机构直接采用唐僧沟石墨矿 22.51 元/吨原矿的单位矿石工资, 并说明该工资水平更接近当地同类矿山平均水平;同时其外购材料费和燃料动 力费仍分别取 9.46 元/吨和 16.32 元/吨,与另外两宗矿完全相同。
2)通过公开市场查询,2015 年,西部黄金(601069.SH)发行股份收购百 源丰+蒙新天霸 5 座锰矿。与该项目相关的托吾恰克东区锰矿、一区锰矿、二区 锰矿、三区锰矿采矿权及深部探矿权、玛尔坎土锰矿采矿权五宗独立采矿权分 别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由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其 采选技术、经济指标依据分别为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 疆兴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托吾恰克东区锰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2019 年 5 月)及补充说明文件、《阿克陶百源丰矿业有限公司阿克陶县 奥尔托喀讷什锰矿地下采矿工程深部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9 年3 月)、 《阿克陶百源丰矿业有限公司新疆阿克陶县奥尔托喀讷什二区锰矿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2019 年 7 月)及补充说明文件、《阿克陶百源丰矿业有限公司 阿克陶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地下采矿工程深部开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 年 3 月)等文件。
五个矿业权评估报告主要技术经济参数对比见下表:
| 参数大类 | 具体参数 | 统一取值/口径 |
|---|---|---|
| 产品价格 | 锰矿石销售价格 | 统一 34 元/吨度(不含税),同区域同一市场贸易 体系 |
| 成本参数 | 外购辅助材料单耗 | 统一 41.00 元/吨,参照同矿带成熟矿山生产数据 |
| 成本参数 | 外购燃料及动力单耗 | 统一 18.99 元/吨,同区域电价标准完全一致 |
| 成本参数 | 职工薪酬标准 | 统一 14.2 万元/人・年,同地区同行业薪酬水平 |
| 评估参数 | 折现率测算体系 | 统一采用风险累加法,各分项风险报酬率口径完全 一致 |
| 技术参数 | 锰精矿计价品位 | 统一按 Mn 30%吨度计价标准执行 |
通过上述案例可知,五宗矿统一取值的参数中包含销售价格、外购辅助材
料单耗、外购燃料及动力单耗、职工薪酬标准、外购材料费和燃料动力费及锰 精矿计价品位等,且公开报告统一取值的原因,即同一企业、相邻矿山、相同 或可比的采选体系,可以及直接引用相邻矿山生产统计数据。
综上,同一控制下、同一区域、同矿种的多个矿山开展合并评估时,对通用 税费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市场价格、专项费用计提标准等执行统一取值系行业 惯例。
综上所述,各矿山开采模式、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产品方案,
均基于矿体条件、设计文件、安全环保要求及长期经营实际确定,依据充分、合 规有效;不同自然条件与资产投资导致各矿山总成本费用出现合理差异,差异符 合矿山生产客观规律;部分技术经济参数取值一致,系基于统一税收政策、区域 监管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市场价格体系及评估准则要求,具备充分合理性;个 性化成本、产能、服务年限等参数按各矿山实际单独测算,区分到位;整体参数 选取、方案认定、成本测算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矿业权评估准则及萤石矿行业 惯例。
(四)标的公司是否具有自营开采的能力
标的公司目前拥有自行开采矿山的骨干人员储备,自建施工队符合“生产矿 山应建立本单位采掘(剥)施工队伍”的政策导向,有利于自主掌控安全生产全 流程,降低对外部单位的依赖程度。经分析,标的公司自建施工队需同步完成人 员配置与设备采购,其中人员方面需招聘安全管理、专业技术及技能操作人员(含 特种作业人员);设备方面需购置液压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洒水车、辅助 卡车及自卸汽车等配套设备,采矿权评估已预计了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支出,具备 可实现性。
报告期内,公司自采设备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因系公司已为矿山购置并建 设了大型矿用设备,即使在外包模式下外部供应商也无需提供大型设备,可直接 使用标的公司矿用固定资产设备,在自营模式下公司也无需大量新购置矿用设备。 报告期内,在外包模式下标的公司亦配置了管理人员管理外包供应商,标的公司 整体人员配备充足。综上,自采/外包模式对标的公司采矿权评估值影响较小, 目前标的公司具备自行开采矿山的骨干人员储备,后续可以通过公开市场招聘及
采购设备的形式进一步完善自营开采能力。
五、各矿山历史期间保有资源量变化情况,其中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和 准确性,本次评估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 0.6 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 例,可信度系数变动对采矿权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一)各矿山历史期间保有资源量变化情况,其中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 和准确性
1、资源量的相关概念
资源量按地质可靠程度由低到高分为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探明资源量 三级,随着勘查工程密度增加,对矿体的信息掌握增多,则相应资源量的可靠等 级逐步提高。保有资源量指全部勘查工程所查明的资源量,扣减动用资源量(已 消耗)后的剩余资源量。储量核实报告和储量年报中的保有资源量,指的就是在 储量核实基准日,全部查明资源量扣减动用资源量(已消耗)的剩余资源量。
动用资源量是由于矿山开发,采出储量后,扣减与之相对应的保有资源量。
一般情况下,动用资源量=采出矿石量×(1-矿石贫化率)÷开采回采率=采出矿石 量-混入废石+采矿损失量。由于存在“混入废石”和“采矿损失”的影响,所以 往往某年的原矿石产量并不等于当年的动用资源量。原矿石产量系实际采出矿石 量,动用资源量是需要在备案保有资源量中核销的数量。
核增核减资源量是指边生产边勘查的过程中,随着勘查工程逐步加密,对原 计算出的查明资源量进行更新后的数量。新的信息能够明确原来没有确定的资源 量,就会核增。新的信息显示原来确定的资源量不够准确,就会核减。地质勘查 是一种用科学技术手段探查未知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保证准确率 百分之百,只有越多地掌握未知矿产信息,才能越准确地判断资源量数据。
2、各矿山历史期间保有资源量变化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拥有 8 项采矿权,各采矿权近三年保有资源量情
况如下:
| 矿山简称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 有资源量 | ||||||
|---|---|---|---|---|---|---|---|---|---|
| 矿石量 (万 | CaF2 量 | 数据来 源 | 矿石 量(万 | CaF 2量 | 数据来源 | 矿 石 | CaF2 量 | 数据来 源 |
| 矿山简称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 有资源量 | ||||||
|---|---|---|---|---|---|---|---|---|---|
| 吨) | (万 吨) | 吨) | (万 吨) | 量 ( 万 吨) | (万 吨) | ||||
| 栾川县合峪镇 马丢萤石矿 | 816.36 | 444.4 4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927.00 | 456. 30 | 《河南省 洛阳丰瑞 氟业有限 公司栾川 县合峪镇 马丢萤石 矿资源储 量核实报 告》(河 南省地质 矿产勘查 开发局第 二地质环 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 所列示的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有 资源量 | 898. 26 | 441.7 3 | 截止<br><br>2024 年 12 月 31<br><br>日保有 资源量 基础上 减去<br><br>2025 年 度储量 年报审 查结论 表中的 矿山动 用量推 算而来<br> |
| 栾川县杨山萤 石矿 | 283.67 | 124.8 3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241.50 | 101. 40 | 《河南省 洛阳丰瑞 氟业有限 公司栾川 县杨山萤 石矿萤石 矿资源储 量核实报 告》(河 南省地质 矿产勘查 开发局第 二地质环 境调查 院,2025 年 12 月) | 221. 94 | 92.43 | 截止<br><br>2024 年 12 月 31<br><br>日保有 资源量 基础上 减去<br><br>2025 年 度储量 年报审 查结论 表中的 矿山动 用量推 算而来<br> |
| 砭上萤石矿 | 110.32 | 50.63 | 储量核 实报告 | 110.32 | 50.6 3 | 储量核实 报告 | 110. 32 | 50.63 | 储量核 实报告 |
| 下马丢萤石矿 | 18.83 | 9.57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73.59 | 29.3 5 | 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 表 | 68.9 7 | 27.48 | 2025 年 度矿产 资源储 量统计 基础表 |
| 矿山简称 |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保有资源量 |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 有资源量 | ||||||
|---|---|---|---|---|---|---|---|---|---|
| 合峪段家庄萤 石矿 | 14.92 | 8.32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14.92 | 8.32 | 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 表 | 14.9 2 | 8.32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 庙子灰菜沟萤 石矿 | 13.93 | 6.23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13.93 | 6.23 | 储量年报 审查结论 表 | 13.9 3 | 6.23 | 储量年 报审查 结论表 |
| 马丢东草沟萤 石矿 | 10.78 | 4.37 | 动检报 告 | 10.78 | 4.37 | 动检报告 | 10.7 8 | 4.37 | 动检报 告 |
| 枣树凹萤石矿 | 10.59 | 4.04 | 动检报 告 | 10.59 | 4.04 | 动检报告 | 10.5 9 | 4.04 | 动检报 告 |
| 合计 | 1,279.4 0 | 652.4 3 | - | 1,402. 63 | 660. 64 | - | 1,34 9.71 | 635.2 3 | - |
注:庙子灰菜沟萤石矿、枣树凹萤石矿、马丢东草沟萤石矿、合峪段家庄萤石矿和砭上 萤石矿近三年尚未开采,保有资源量未变化。
由上表可知,2024 年底保有资源量较 2023 年底有所增加,主要由下马丢萤 石矿和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保有资源量增加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 (1)根据《河南省栾川县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生产勘 探报告》(河南省天慧地质勘查有限公司,2024 年 5 月),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马丢萤石矿保有矿石量 70.07 万吨,CaF2量 27.92 万吨;较 2023 年底保 有资源量有所增加,资源量增加的主要原因:自 2023 年储量年度报告完成以后, 矿山在生产勘探过程中在对矿体进行了系统探矿工程揭露和控制的同时,还对其 深部进行了钻探工程系统控制,从而使矿区萤石矿总资源量增加;本次生产勘探 资源量估算采用新论证工业指标各项参数总体低于原核实报告采用工业指标,也 使萤石矿总资源量增加。
- (2)根据《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资源储 量核实报告》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2025 年 12 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保有矿石量 927.00 万吨,CaF2 量 456.30 万吨;较 2023 年底保有资源量有所增加,资源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本 次核实不再分富矿、贫矿,只要达到边界品位,加权平均达到新规范中的工业指 标,边界品位(CaF2)由 20%降为 15%,均圈入矿体,从而使矿体厚度增大, 致使矿区萤石矿总资源量增加。
2025 年末标的公司保有资源量较 2024 年末有所降低,主要系 2025 年标的 公司对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和栾川县杨山萤石矿开采导致保有资源量降低。
3、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和准确性 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调整系数,即矿业权评估与储量管理中常用的 333 类资源量可信度系数)本质是对推断资源量地质可靠程度的经验折减,取值区间 为 0.5~0.8。探采对比是验证该系数准确性的核心实证方法—通过已开采块段的 真实揭露成果,反向测算推断资源量的实际可靠程度,与原采用的调整系数对标, 验证其取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矿区实际地质规律。
(1)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验证原理 探采对比的核心逻辑是:以开采实际揭露的真实地质资源量为真值,与原勘
查阶段同一范围的推断资源量进行对比,计算实际可靠度,再与原采用的调整系 数比对,判定其准确性。
核心计算公式: 单块段实际可靠度=开采证实的真实地质资源量÷原勘查阶段同范围推断资
源量
矿区加权平均可靠度=(Σ 单块段真实资源量×单块段实际可靠度)÷总验证 真实资源量
将计算得到的实际可靠度与原采用的调整系数对比,偏差越小,说明原系数 准确性越高。
(2)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验证工作的前置前提
- 1)级别对应性:验证块段必须是原勘查阶段明确划定的推断资源量(333)
范围,严禁用探明、控制级(111b/122b/332)块段验证推断资源量系数。
- 2)空间完整性:验证块段已完整开采、采空区边界清晰可实测,不存在残
留矿体干扰。
- 3)条件一致性:开采采用的工业指标、开采方式与原勘查设计无重大变更。
- 4)数据真实性:具备完整的开采台账、贫化损失统计、井下采样数据,且
数据经矿山储量管理部门确认。
- 5)样本代表性:验证块段应覆盖矿区不同矿体部位、不同地质复杂程度区
段,样本量满足统计要求,避免单点偏差以偏概全。
标的公司在采的三个矿山近年均做过至少一次以上的储量核实工作;在重新 核实储量时,由于经重新论证的工业指标发生了变化,原不属于经济开采范围的 低品位矿石,被纳入资源量估算范围,导致核实前后资源量从品位到范围等都发 生了变化,不具有可比性,不符合前述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验证工作的前置前 提第三条要求,故无法推算出实际的转化系数。而核实工作较早的下马丢矿,近 几年未动用推断资源量,不符合前述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验证工作的前置前提 第一条要求,亦无法推算出实际的转化系数。
本次采矿权评估时按照《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CMVS30300-2010)规定,通过矿山设计文件等认为该项目属于技术经济可行 的,分别按以下原则处理:
- 1)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可信度系数取 1.0。
- 2)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
定可信度系数;矿山设计文件中未予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作规定的,可信度系数 可考虑在 0.5~0.8 范围内取值;本次评估范围内的 4 座矿山设计文件中,推断资 源量的可信度系数均为 0.6。
根据前述规定,本次矿业权评估过程中针对探明、控制和推断资源量的可信 度取值情况如下:
| 各矿山 | 资源量类别 | 可信度系数 |
|---|---|---|
| 马丢<br><br> | 探明资源量 | 1.0 |
| 控制资源量 | 1.0 | |
| 推断资源量 | 0.6 | |
| 杨山<br><br> | 探明资源量 | 1.0 |
| 控制资源量 | 1.0 | |
| 推断资源量 | 0.6 | |
| 下马丢<br><br> | 探明资源量 | 1.0 |
| 控制资源量 | 1.0 | |
| 推断资源量 | 0.6 | |
| 砭上 | 探明资源量 | 1.0 |
| 控制资源量 | 1.0 |
| 各矿山 | 资源量类别 | 可信度系数 |
|---|---|---|
| 推断资源量 | 0.6 |
综上,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合开展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验证工作的前 置前提,无法推算出实际的转化系数。本次采矿权评估时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 定,针对探明、控制和推断资源量以对应的可信度系数进行转化计算具有合理性、 可靠性。
4、资源量变化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历史期间各矿山保有资源量变动均属于矿山开发过程中的正常情形,核心原
因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正常生产消耗,矿山持续开采动用资源储量,导致保有资源量逐年减 少,减少量与历年实际开采量、损失贫化指标匹配,符合矿山生产规律;第二, 生产探矿与补充勘查升级,随着开采推进,井下工程控制程度提升,部分原推断 资源量经工程验证升级为控制/探明资源量,仅改变资源量级别分布,不改变总 资源量规模;第三,补充勘查新增资源量:部分矿山实施深部或边部补充勘查, 新增了资源储量,均经评审备案,合规有效;第四,估算参数优化:结合实际生 产数据优化工业指标、矿体圈定参数,导致资源量小幅调整,均经专家评审确认。
整体来看,各矿山历史资源量变动均有合规依据,变动幅度合理,未出现重 大异常偏差,资源储量数据真实可靠。
(二)本次评估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 0.6 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
1、本次评估对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 0.6 的原因及合理性
由上表可知,本次矿业权评估过程中对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 分别取 1.0、1.0、0.6,其中探明、控制的资源量可信度系数与指导意见保持一致; 公司参与矿业权评估的 4 个矿对应的开发利用方案等矿山设计文件中对推断资 源量可信系数均取值为 0.6,并且符合指导意见中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在 0.5~0.8 区间范围的相关规定。各矿历史期间均有对应的《开发利用方案》,对 推断可信度系数取值约定均为 0.6。后续马丢、杨山、下马丢等矿陆续出具了其 他可行性报告、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三合一方案)等,但不同文件对于推断可
信度系数的取值均为 0.6,相关报告均经有权主管机关备案,不同文件之间核心 参数具有一致性。相关参数具有可靠依据、符合规定要求且具有审慎性。
| 矿山 | 参考依据 |
|---|---|
| 砭上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砭上萤石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长 春黄金设计院,2020 年 11 月) |
| 马丢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山西中泰恒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 年 9 月) |
| 杨山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杨山萤石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产修复 方案》(海湾工程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 |
| 下马丢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 方案》(郑州名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4 年 7 月) |
评估目的审慎性,本次评估服务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要求更高,采用 偏保守的取值可降低估值风险,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采矿权评估过程中推断可信度系数的取值具有可靠依据,具有审慎性、 合理性。
2、推断资源量可信度取值符合行业惯例
关于矿业权评估中不同资源种类对应的可信度系数,按照《矿业权评估利用 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规定,探明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 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1.0,此系数系矿业权评估准则明确规定,市场案例均以此 为指引,不同案例的参数区别仅在于推断可信度系数取值。
可信度系数确定的因素一般包括矿种、矿床(总体)地质工作程度、矿床勘 查类型、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与其周边探明的或控制的资源储量关系等。矿床 地质工作程度高的,或资源量的周边有高级资源储量的,或矿床勘探类型简单的, 可信度系数取高值;反之,取低值。影响可信度系数的因素较多,但不同矿山可 信度系数的选取依据具有相似性、可比性。以下列示了近年来资产收购(重组) 涉及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中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选取情况:
| 案例名称 | 涉及的采矿权 | 评估 基准日 | 是否将推断 资源量纳入 评估 | 可信度系数 | 可信度系数 取值来源 |
|---|---|---|---|---|---|
| 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 产 100%股权 | 小黑箐经质铁 矿采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是 | 0.8 | 可行性研究 报告 |
| 云南铜业购买云铜集 团持有的凉山矿业 40%股份 | 拉拉铜矿采矿 权、红泥坡铜 矿采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是 | 0.73、0.65 | 初步设计 |
| 国城矿业收购国城实 | 大苏计钼矿采 | 2025 年 12 | 是 | 0.8 | 可行性研究 |
| 案例名称 | 涉及的采矿权 | 评估 基准日 | 是否将推断 资源量纳入 评估 | 可信度系数 | 可信度系数 取值来源 |
|---|---|---|---|---|---|
| 业 40%股权 | 矿权 | 月 31 日 | 报告 | ||
| 宝地矿业收购葱岭能 源 87%股份 | 孜洛依北铁矿 采矿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是 | 0.8 | 可行性研究 报告 |
| 金石资源股权收购翔 振矿业 | 苏莫查干敖包 萤石矿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是 | 0.8 | 可行性研究 报告 |
影响可信度系数的主要因素是矿床自身地质条件、勘查工程与控制程度和 开采技术条件与矿床赋存状态等,矿种只是矿床自身地质条件中的一个影响因 素,影响可信度系数取值的核心因素为勘查工程与控制程度。从上表可以看出, 同行业可比案例对于采矿权的评估均将推断资源量纳入评估范围,同时,对于推 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自开发利用方案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处理 原则,探明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1.0,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 量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矿山设计文件中未予 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作规定的,可信度系数可考虑在 0.5-0.8 范围内取值。
本次评估中推断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 0.6 取自于《开发利用方案》,符合行 业惯例,同时取值也选择了指导意见中指导范围的中下限,取值谨慎合理。
(三)可信度系数变动对采矿权评估值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CMVS30300-2010》规定推断的 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矿山设计文件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可信度系数; 矿山设计文件中未予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可信度系数可考虑在 0.5~ 0.8 范围内取值,本次选择四个矿山总评估值基准,测算结果见下表:
| 项目 | 可信度系数0.5 | 可信度系数0.6 | 可信度系数0.7 | 可信度系数0.8 |
|---|---|---|---|---|
| 保有资源储量 (万吨) | 1,299.49 | 1,299.49 | 1,299.49 | 1,299.49 |
| 评估利用资源储 量(万吨) | 1,037.92 | 1,061.23 | 1,110.80 | 1,160.39 |
| 可采储量(万吨) | 851.09 | 894.00 | 936.90 | 979.79 |
| 采矿权评估值 (万元) | 117,249.54 | 124,820.24 | 128,033.67 | 132,540.28 |
| 采矿权评估值变 动幅度 | -6.07% | - | 2.57% | 6.18% |
总体来看,本项目可信度系数对采矿权评估值的影响敏感性较低。根据上表 相关数据,可信度系数的变动调整主要是可采储量的变动进而对评估值造成影响, 可信度系数从 0.6 以 0.1 为单位进行上调,可采储量分别以 4.80%、4.58%的幅度 进行增加,评估值以 2.57%、6.18%的幅度升高;可信度系数从 0.6 下调至 0.5, 可采储量下降 4.80%,采矿权评估值下降 6.07%,整体而言可信度系数变动幅度 对评估值的影响有限。本次未采用 0.7 及以上的高值,而是选取区间中偏低水平, 充分考虑了推断资源量的地质不确定性,取值较为谨慎。
六、结合各矿山生产规模及可比案例相关情况,说明预测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和流动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各矿山达产时间的可实现性
(一)结合各矿山生产规模及可比案例相关情况,说明预测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的合理性 1、各矿山生产规模情况 本次评估涉及 4 座萤石矿山,涵盖成熟生产、改扩建两类开发状态。目前正
常开采的矿山为马丢萤石矿和杨山萤石矿,改扩建矿山为下马丢萤石矿及砭上 萤石矿。前述 4 个矿开采状态情况详见下表:
| 矿山 | 保有矿石 量(万吨) | CaF2量 (万吨) | 状态 | 原因说明 |
|---|---|---|---|---|
| 马丢萤石矿 | 898.26 | 441.73 | 正常开采 | 大型矿山,持续生产 |
| 杨山萤石矿 | 221.94 | 92.43 | 正常开采 | 持续生产 |
| 下马丢萤石矿 | 68.97 | 27.49 | 基建期建设 | 增储达 9 万吨/年 |
| 砭上萤石矿 | 110.32 | 50.63 | 已取得采矿 证,暂未开发 | 储备矿山,公司 29 年底建成 投产,年生产规模 9 万吨 |
(1)下马丢萤石矿
标的公司于 2023-2024 年开展生产勘探增储工作,并于 2024 年完成储量评 审备案,累计查明矿石量 74.62 万吨、CaF₂量 29.77 万吨。同年开展采矿证变更 和增储扩能新的安全设施设计评审工作,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取得 9 万吨/年的 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设计基建期 27 个月。目前下马丢萤石矿为基建矿山,待基 建期完成通过验收后正式投入生产。
(2)砭上萤石矿:储备矿山,有序开发 公司于 2018-2019 年开展深部探矿工作,于 2020 年完成储量评审及备案工
作,该矿保有资源量矿石量 110.32 万吨、CaF2 量 50.63 万吨,品位 45.90%。 原采矿证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到期,现已取得新的采矿证,新采矿证到期日为 2036 年 5 月 15 日。2026 年 1 月完成砭上萤石矿 9 万吨/年的开采方案论证评审 工作。该矿证作为公司储备矿证,计划于 2029 年底前完成基建期建设工作,次 年投入生产。
2、各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流动资金安排及达产时间情况
各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流动资金安排及达产时间,均以经备案的《矿产 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为基础,严格遵循《矿 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文 件要求,同时参考同区域、同规模、同类型萤石矿可比交易案例的行业平均水平 综合确定,整体取值审慎、依据充分,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及萤石矿行业建设运 营惯例。
(1)各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本次评估固定资产投资口径包含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与矿山采选生产直接相关,不含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办 公、后勤等非经营性资产。目前,企业集采矿、选矿及冶炼一体,选矿厂面向企 业所辖矿山所采出矿石,规模 78×104t/a,选矿厂固定资产投资按目前马丢 (39×104t/a)、杨山(20×104t/a)、下马丢(9.0×104t/a)、砭上(8.0×104t/a)四 个矿山满负荷生产规模进行分摊。截至评估基准日,砭上、下马丢矿、马丢矿区 牛家沟矿段正在进行技改基建建设,基建期分别为 4 年、1 年和半年,预计达产 时间为 2029 年 12 月、2026 年 12 月和 2026 年 6 月。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流动资金安排具体测算方式如下:
1)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本次评估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为原有资产和新增投资两项之和,其中固定资 产原有资产包括井巷工程原值、房屋建筑物原值、机器设备及安装;由于标的公 司所属几个矿山目前或近期都涉及改扩建,根据设计或可行性报告,可以预测未
来新增固定资产(特别是井巷工程)投资;另一方面,矿山在实际生产过程中, 对以新的中段开拓工程为重点的井巷工程投资以及其他相配套投资都有计划。因 此,矿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参数取值依据为矿山设计方案及公司实际投资计划, 各矿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矿山 | 项目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原值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净值 | 新增原值 |
|---|---|---|---|---|
| 马丢 | 井巷工程 | 68,017.52 | 46,143.37 | 2,766.70 |
| 房屋建筑物 | 17,875.23 | 14,469.34 | 159.73 | |
| 机器设备及安装 | 10,098.63 | 7,313.53 | 1,099.10 | |
| 小计 | 95,991.38 | 67,926.23 | 4,025.53 | |
| 杨山<br><br> | 井巷工程 | 42,436.46 | 29,892.53 | 971.74 |
| 房屋建筑物 | 10,345.56 | 8,309.19 | 9.50 | |
| 机器设备及安装 | 5,518.78 | 3,788.14 | 161.43 | |
| 小计 | 58,300.80 | 41,989.86 | 1,142.67 | |
| 下马丢 | 井巷工程 | 3,537.37 | 2,828.71 | 2,355.43 |
| 房屋建筑物 | 3,802.98 | 3,024.37 | 53.55 | |
| 机器设备及安装 | 1,650.15 | 986.34 | 1,681.61 | |
| 小计 | 8,990.49 | 6,839.42 | 4,090.59 | |
| 砭上<br><br> | 井巷工程 | 1,888.03 | 837.97 | 1,504.36 |
| 房屋建筑物 | 3,270.69 | 2,619.01 | 55.05 | |
| 机器设备及安装 | 1,161.01 | 654.28 | 1,066.37 | |
| 小计 | 6,319.73 | 4,111.26 | 2,625.77 |
2025 年现有的设备原值以及新增的设备的投入金额在评估测算中对现金流 的影响如下:
- ①本次矿业权评估时假设基准日的所有固定资产净值在期初一次性投入。
- ②本次矿业权评估时井巷工程按服务年限平均折旧、服务期末无残值;房
屋建筑物按 30 年折旧、机器设备按 10 年折旧,服务期末留存对应残值。
针对上表中所列示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具体取值来源包括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上会会计师审计的各矿在建工程净值及公司工程投入预算。各矿 在建工程净值及公司工程投入预算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矿山 | 在建工程 A | 公司工程投入预算 B |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A+B |
|---|---|---|---|
| 马丢矿 | 1,869.60 | 2,155.93 | 4,025.53 |
| 杨山矿 | 934.53 | 208.14 | 1,142.67 |
| 下马丢 | 197.75 | 3,892.84 | 4,090.59 |
| 砭上 | 25.46 | 2,600.31 | 2,625.77 |
综上,本次矿业权评估工作中,针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评估依据适用、核 心参数选取,严格以《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等行业规范性文件、自然 资源主管部门等有权机关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经评审备案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等合规设计文件为核心支撑。前述评估依据合法合规、真实可追溯、具备法定与 行业公认效力,基于该等依据开展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评估测算,符合矿业权评 估行业准则与矿山项目实际开发建设情况,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公允性。
(2)投资规模确定的核心依据 1)法定设计文件依据
所有矿山的投资测算均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应急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安全设施设计》为基础,严格套用《冶金矿 山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非金属矿山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计价,投资构成、取费 标准符合矿山建设行业定额规范,不存在随意高估或低估情形。
2)与行业可比案例对标 选取近年国内公开披露的同规模萤石矿采选项目作为可比样本,单位产能投
资对比如下:
| 可比项目名称 | 所在区 域 | 年处理 原矿规 模(万 吨) | 项目类型 | 总投资(万元) | 单位原矿 产能投资 (元/ 吨·年) | 信息来源 |
|---|---|---|---|---|---|---|
| 阿巴嘎旗查干 诺尔莹祥萤石 矿 | 内蒙古 | 30.00 | 新建地下 采选一体 化 | 51,732.00 | 1,724.00 | 阿巴嘎旗 人民政府 |
| 于都县华硕矿 业坳脑萤石矿 | 江西赣 州 | 39.00 | 新建大型 萤石矿 | 53,000.00 | 1,359.00 | 地方公开 项目开工 信息 |
| 漳平吾祠凤山 萤石矿加工项 目 | 福建 | 25.00 | 新建采选 一体化 | 50,000.00 | 2,000.00 | 息福建省 工业和信 息化厅 |
| 本次评估-马丢 | 河南洛 阳 | 39.00 | 正常生 产,牛家 沟矿段改 扩建 | 100,016.91 | 2,564.54 | 本次评估 |
|---|---|---|---|---|---|---|
| 本次评估-杨山 | 20.00 | 正常生产 | 59,443.47 | 2,972.17 | 本次评估 | |
| 本次评估-下马 丢(改扩建矿 山) | 9.00 | 改扩建 | 13,081.09 | 1,453.45 | 本次评估 | |
| 本次评估-砭上 (改扩建矿山) | 8.00 | 8,945.50 | 1,118.19 | 本次评估 |
- 注 1:上表中统计的标的公司总投资包含了改扩建前已有固定资产规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原值及本次改扩建新增投资规模的原值;
- 注 2:单位原矿产能投资的计算公式=总投资÷年处理原矿规模,单位是元/吨·年;
- 注 3:表中列举的 3 个可比矿山,未全文公开各自矿山的保有资源储量,所以单位保有
资源储量投资额不宜类比。
本次评估与可比案例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各矿山因矿藏天然禀赋、矿体存赋 条件、资源形态、地质条件等不同,且不同地区人工、材料、燃料等价格不同, 其单位原矿产能投资额不同。
本次评估各矿山间存在差异的原因:同一矿种、同区域同类矿山单位产能 投资存在合理差异,是由矿区先天建设条件、工程布置、外部配套、建设标准、 环保安全要求、配套设施、政策要求及建设时序等多重客观因素共同导致,单 位产能投资存在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 所属矿山 | 单位产能投资差异原因 |
|---|---|
| 本次评估-马丢 | 矿体厚、服务年限长,建设竖井提升系统一次性投资较大,但是使用年 限较长且重复投资较少;加上周边增储空间较大,做开拓系统的时候充 分考虑,已投入工程可为后期服务的因素 |
| 本次评估-杨山 | 受矿体构造影响,采用斜坡道+斜井+平硐三中方式结合,开采方式复杂, 需要投入的工程较多 |
| 本次评估-下马丢 (改扩建矿山) | 临近马丢矿证的北段,开采方式和马丢类似,但是目前提交储量较少, 投入开拓工程同样考虑后期增储后的再利用,一次性投资较大,待后期 生产规模上来后吨矿石投入进一步下降 |
| 本次评估-砭上 (改扩建矿山) | 成本较低的主要原因:1.取消多级转运环节,节约转运成本:采用单一 斜坡道开拓,无轨车辆可直接进出采场直达地表,省去中间二次倒矿、 卷扬提升转运设施,避免矿石多次转载带来的设施投入、能耗、人工以 及转载损耗,大幅压缩矿石运输经营成本。2.减少提升系统基建投入: 不需要建设卷扬机房、提升井筒、溜破系统等配套构筑物,省去提升设 备购置、安装、维护费用,降低开拓系统的基建投资规模。3.机械化程 度高,劳动生产率提升:采装、运输全部依托无轨设备连续作业,减少 转运岗位作业人员,降低井下辅助用工,人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同时 设备调运、材料运输便捷,有利于矿山整体运营降本。 |
综上,4 个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自身生产规模、开发状态、建设内容相 匹配,测算依据充分,取值合理、审慎,符合矿山建设定额标准及行业惯例。
(二)结合各矿山生产规模及可比案例相关情况,说明预测流动资金安排 的合理性
1、各矿山生产规模
本次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时马丢矿的生产规模为 39×104t/a,杨山 矿的生产规模为 20×104t/a,下马丢矿的生产规模为 9.0×104t/a,砭上矿的生产规 模为 8.0×104t/a,具体见本题“九、标的公司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 有效期及其与评估预测达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的对比情况,采矿权证扩产和续 期对资产评估的影响”的回复。
2、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与准则依据
本次评估流动资金测算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规定,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以矿山正常生 产年份的年经营成本为基数,结合萤石矿行业资金周转特征确定资金率,测算正 常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总额。
根据指导意见提供的参考指标:非金属矿山流动资金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通 常为 5%-15%,本次评估取值 15%处于该区间内,符合准则指导范围与谨慎性要 求。
3、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 本次评估流动资金测算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情况如下:
| 项目 | 本次评 估 | 苏莫查干 敖包萤石 矿采矿权 | 金石资源 宁国市庄 村矿区 | 小黑箐经 质铁矿采 矿权 | 备战铁矿 采矿权 | 大高庄铁 矿采矿权 | 徐楼铁矿 采矿权 |
|---|---|---|---|---|---|---|---|
| 流动资金 估算方法 | 扩大指 标估算 法 | 扩大指标 估算法 | 扩大指标 估算法 | 扩大指标 估算法 | 扩大指标 估算法 | 扩大指标 估算法 | 扩大指标 估算法 |
| 具体方法 | 固定资 产资金 率 15% | 固定资产 资金率 15% | 固定资产 资金率 15% | 固定资产 资金率 17.5% | 固定资产 资金率 15% | 固定资产 资金率 15% | 固定资产 资金率 15%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可比交易案例的流动资金测算方法一致,固定资产资 金率取值相近,预测的流动资金安排具有合理性。
4、流动资金具体安排与合理性分析
(1)测算口径与投入节奏
- 1)流动资金总额按达产固定资产投资的 15%测算,马丢、杨山、下马丢、
砭上 4 个萤石矿流动资金分别为 15,002.54 万元、8,916.52 万元、1,962.16 万元、 1,341.82 万元,覆盖正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药剂、备品备件、产成品存货及应 收账款、现金等周转需求;
- 2)流动资金按生产负荷逐年投入,投产期按当年产能利用率比例投放,达
产后全额占用;评估计算期末一次性回收全部流动资金,符合矿业权评估通用处 理方式,与企业实际经营资金周转规律一致。
(2)资金保障说明
标的公司已统筹安排自有资金与银行授信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周转,铺底流 动资金占比符合项目资本金制度要求,不存在资金缺口导致生产停滞的风险。
综上,本次流动资金测算方法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资金率取值处于行
业合理区间,投入与回收节奏符合实际运营规律,流动资金安排合理、充分。 (三)各矿山达产时间的可实现性 1、各矿山达产进度安排 根据各矿山开发状态、建设内容及现有基础,本次评估设定各矿山达产进度
具体见下表:
| 矿山名称 | 开发状态 | 扩产后生产规模 | 建设周期 |
|---|---|---|---|
| 杨山 | 成熟生产 | - | - |
| 马丢 | 牛家沟矿段改扩建 | 15 万吨/年 原矿 | 18 个月 |
| 下马丢 | 改扩建 | 9 万吨/年 原矿 | 12 个月 |
| 砭上 | 改扩建 | 9 万吨/年 原矿 | 24 个月 |
注:上表所述设计建设周期是以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相关建设批复月份为起点至本次评估 预计该矿山达产时间为终点的时间区间。
2、达产时间的确定依据 (1)法定设计文件依据 各矿山建设周期、产能爬坡安排均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初步
设计》明确的工程进度计划一致。设计文件由具备甲级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进度安排基于萤石矿常规施工组织、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流程制定,具备工程 技术层面的可实现性。
(2)与可比案例建设周期对标 选取近年国内萤石矿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实际建设投产周期对比:
| 可比项目 | 项目类型 | 建设规模 | 实际建设 周期 | 信息来源 |
|---|---|---|---|---|
| 新疆卡尔恰尔萤石矿 120 万吨/年选厂 | 新建选矿 厂 | 120 万吨/年 原矿 | 11 个月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公 开信息 |
| 于都华硕坳脑萤石矿 | 新建地下 采选矿 | 39 万吨/年 原矿 | 约 24 个月 | 项目开工公开信息 |
| 漳平吾祠凤山萤石矿 | 新建采选 一体化 | 25 万吨/年 精粉 | 约 18 个月 | 福建省工信厅公开信息福 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 金鄂博萤石精粉提质项目 | 技改项目 | 18 万吨/年 处理量 | 3 个月 | 地方环评公示信息 |
经对比,同类项目建设周期通常为 11 至 24 个月,标的公司改扩建项目建设 周期安排为 12 至 24 个月,与行业技改节奏不存在显著差异,标的公司各改扩建 矿山达产时间具备可实现性。
(3)各改扩建矿山进度 截至目前,各改扩建矿山进度如下: 1)马丢矿山牛家沟矿段改扩建项目
马丢矿山牛家沟矿段改扩建项目原计划于 2026 年 6 月底建设完成,实际进 度有所延迟,预计较原计划晚 3 个月。截至 2026 年 5 月底,马丢矿区牛家沟矿 段原审批范围内的主体采掘工程及选矿工程施工已基本完工,并于 6 月初申请应 急管理部门对项目开展竣工核查指导工作。期间,应急管理部门在竣工核查阶段 依据相关监管要求提出了尾矿充填站的新增建设要求,该设施不属于原审批建设 内容,系项目完工后新增的政策性配套工程。接到监管新要求后,标的公司第一 时间调整施工部署,同步启动充填站土建施工图设计、征地协调、施工单位进场 等全流程工作。目前充填站建设已开始土建施工,预计于 2026 年 9 月建设完成。
马丢矿山牛家沟矿段达产后半年的产量为 7.50 万吨,相对较小,标的公司 生产力充足,预计 2026 年可以完成预测产量。此外,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 际销售的萤石精块矿及萤石精粉均价已分别上涨至 2,567.56 元/吨及 3,003.44 元/吨,显著高于预测销售单价,因此标的公司预计 2026 年可以完成承诺业绩,
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估值。
2)下马丢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依托既有井巷、厂房基础,局部进行扩容优化。前期手续:项目 备案、环评批复全部办结。当前施工进度:采掘、选矿主体工程已完成 30%。预 计投产时间:按原定计划按期投产。
3)砭上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类改扩建(采选一体化)。当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暂未启
动主体实体施工);已完成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开采方案编制、生态修复方案 编制等手续。后续开工后可按期投产。
同时,标的公司已组建具备多年萤石矿建设运营经验的管理团队,同步开展
人员招聘与技术培训,为投产后快速达产提供人员与管理保障。 (4)为确保达产正常的应对措施 针对可能影响达产进度的审批延期、设备供货延迟、施工天气等风险,项目
已制定应对预案:
- 1)关键设备提前 3-6 个月锁定订单,备选多品牌供应商;
- 2)土建工程与设备安装并行推进,压缩总工期;
- 3)预留 3 个月缓冲期,进度安排已考虑常规延期风险。
综上,各矿山达产时间安排以正式设计文件为依据,与同类型萤石矿可比案 例的建设、爬坡周期基本匹配,且有现实工程进度、管理团队及风险预案支撑, 整体安排审慎、客观,具备较为充分的可实现性。
针对公司部分在建矿山预计达产时间延期风险,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 险因素”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中已补充相关风险提示:
“(八)部分在建矿山预计达产时间延期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在马丢矿、下马丢、砭上矿设有改扩建项目,已开工的改扩 建项目可能受井下复杂地质、主管部门验收政策变化、安全升级整改、验收周 期拉长等因素影响,存在部分在建矿山项目预计达产时间延期的风险。若标的 公司矿山改扩建项目预计达产时间受上述因素影响而延期,有可能产生延期矿 山当年矿产产出减少、产能释放滞后的风险,进而导致标的公司业绩增长不及 预期甚至营业收入下降等情况。”
七、各类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行业惯例,结合 历史期间同品质产品市场公开价格、标的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历史销售均价等 方面,说明评估销售价格的审慎性,各类产品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明显的周期波 动和联动情形、评估期销售价格保持恒定的原因与合理性,未来产品价格是否 存在下滑的风险,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对矿业权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一)各类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行业惯例 1、评估价格确定准则依据
本次评估产品销售价格选取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 30800-2010)相关规定:矿产品销售价格应以评估基准日前若干年度的 市场平均价格为基础,综合分析市场供需、价格周期、行业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 原则上采用不含税出厂价。结合萤石行业评估通行做法,本次选取评估基准日前 连续 8 年企业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2、各类产品价格具体确定过程
本 次 标 的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萤 石 精 粉 ( CaF296.65% ) 、 萤 石 精 块 矿 (CaF281.67%)、萤石块矿(CaF270%)、伴生综合产品,各类产品价格确定流 程一致,具体如下:
(1)梳理价格口径 统一采用不含增值税、不含运杂费的厂区出厂价,与企业日常财务核算、行
业交易计价口径保持一致。
(2)多渠道收集价格数据
- 1)第三方公开价格:调取 BC 金属网、百川盈孚、中国非金属矿工业协会
萤石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区域主流成交价格、全国萤石价格指数;
- 2)标的公司历史售价:统计评估基准日前 8 年各产品分月度、分客户实际
销售单价,计算加权平均售价;
- 3)可比市场价格:收集同区域、同品质萤石产品公开交易报价、同行企业
对外销售价格。 (3)数据筛选与剔除异常值
剔除短期突发行情、单笔大额特价、临时促销等非正常交易价格,保留市场
化常规成交价格。 (4)综合测算确定评估价格 对第三方公开均价、标的公司历史加权售价、同区域同行售价进行交叉比对,
综合研判后确定评估采用销售单价。 3、合规性与行业惯例说明 (1)合规性 本次价格选取流程、计价口径、数据来源均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及配套
参数指导意见要求,未采用短期极端高价、临时订单价格,定价程序规范。 (2)行业惯例 国内采矿权评估、上市公司资产并购重组项目中,普遍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3⁓10 年市场均价或企业历史售价综合确定产品价格,详见下表。
| 序号 | 上市 公司 | 标的矿山 | 矿种 | 评估 基准日 | 销售价 格 取值 | 资料来源 |
|---|---|---|---|---|---|---|
| 金石资源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 宁国市庄村矿 区 | 萤石 | 2019-10-31 | 最近三 年市场 平均价 格 | 浙之矿评字[2019]112 号 | |
| 苏莫查干敖包 萤石矿(二采 区) | 萤石 | 2017-12-31 | 最近一 年矿山 交货平 均价格 | 浙之矿评字[2018]001 号 | ||
| 云南铜业 股份有限 公司 | 红泥坡铜矿 | 铜矿 | 2025-3-31 | 按照历 史五年 均价确 定 | 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问询函回复<br><br> | |
| 拉拉铜矿 | ||||||
| 海南矿业 | 马丢、杨山、下 马丢、砭上 | 萤石 | 2025-12-31 | 评估基 准日前 八年矿 山销售 价平均 | 本次采矿权评估报告 |
本次定价方式与行业通行做法基本一致;同时,针对萤石矿市场价格波动较 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选取评估基准日前连续8年企业实际 交易价格作为定价基础。
(二)结合历史期间同品质产品市场公开价格、标的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 历史销售均价等方面,说明评估销售价格的审慎性
依据《固体矿产矿业权出让底价评估应用指南》附录 E 矿产品销售价格确 定:
- 1.折现现金流量法、资源品级矿业权价值估算法,矿产品销售价格采用历
史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方法确定。
- 2.历史价格算术平均值计算时段的确定,应考虑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和历
史价格变化幅度。
- (1)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小于或等于 3 年的,或资源品级矿业权价值估算法
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的,产品销售价格按评估基准日前 12 个月实际平均 价格的月算术平均值确定。
- (2)折现现金流量法中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大于 3 年、小于等于 5 年的,或
资源品级矿业权价值估算法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中型的,产品销售价格按评 估基准日前 24 个月实际平均价格的月算术平均值确定。
- (3)折现现金流量法中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大于 5 年的,或资源品级矿业权
价值估算法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大型的,根据评估基准日前 60 个月实际月算 术平均价格变化幅度(R),按照下表确定历史价格的取值时段,并计算历史价格 的月算术平均值。
历史实际价格变化幅度(R)的确定: R =(R1 + R2)÷2×100% 其中,R1=(月平均最高价格-月平均最低价格)÷月平均最低价格×100% R2:将评估基准日前 60 个月平均分成 5 个时间段,计算每个时间段价格的
月算术平均值,按各时间段价格平均值环比变化幅度的平均值确定 R2。
| 历史价格变化幅度(R) | 历史价格取值时段 |
|---|---|
| 0~10%(含 10%) | 评估基准日前 12 个月 |
| 10%~20%(含 20%) | 评估基准日前 36 个月 |
| 20%~30%(含 30%) | 评估基准日前 60 个月 |
| 30%~50%(含 50%) | 评估基准日前 96 个月 |
| 50%以上 | 评估基准日前 120 个月 |
|---|
经过测算,历史价格变化幅度(R)为 34%,因此本次矿业权评估对于矿产品 价格的确定是根据标的公司历史波动率选取标的公司基准日前 8 年产品销售均 价作为预测价格,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要求。
本次评估,除预测了精矿块、精粉外还测算了块矿和副产品(机制砂),公 开市场难以查询块矿和副产品(机制砂)的历史价格,同时萤石块矿和副产品(机 制砂)的收入总额占比仅 2%左右,故对主要产品的萤石精块矿及萤石精粉的评 估价格、市场价格和可比公司历史销售均价进行对比,本次评估中块矿、精块矿、 精粉等主要产品价格选取历史8年的销售均价,选矿副产品取历史3年售价平均, 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0 年至 2025 年相关产品的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年份 | 2010 年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
|---|---|---|---|---|---|---|---|---|---|
| 萤石 精块 矿除 税价 格 | 标的 公司 | 1,002.55 | 982.91 | 1,512.35 | 1,152.99 | 1,375.65 | 1,223.77 | 1,220.03 | 1,141.83 |
| 市场 平均 价格 | 1,129.41 | 1,885.13 | 1,447.18 | 1,316.77 | 1,271.91 | 1,260.52 | 1,201.61 | 1,597.06 | |
| 金石 资源 | - | - | - | - | 962.08 | 1,092.43 | 1,213.21 | 1,429.97 | |
| 萤石 精粉 除税 价格 | 标的 公司 | 1,751.46 | 1,792.71 | 1,794.87 | 1,523.11 | 1,475.02 | 1,353.95 | 1,249.45 | 1,858.90 |
| 市场 平均 价格 | 1,317.98 | 2,067.40 | 1,606.47 | 1,482.51 | 1,448.15 | 1,428.66 | 1,370.00 | 1,783.50 | |
| 金石 资源 | - | - | - | - | 1,396.67 | 1,282.95 | 1,184.68 | 1,826.37 |
续上表
| 年份 | 2018 年 | 2019 年 | 2020 年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平均值 | |
|---|---|---|---|---|---|---|---|---|---|---|
| 萤石精 块矿除 税价格 | 标的公 司 | 1,728.71 | 2,337.07 | 2,078.13 | 2,132.87 | 2,168.12 | 2,275.73 | 2,533.29 | 2,567.67 | 1,714.60 |
| 市场平 均价格 | 1,946.90 | 2,180.26 | 2,159.53 | 2,136.62 | 2,143.90 | 2,352.77 | 2,374.35 | 2,592.07 | 1,812.25 | |
| 金石资 源 | 1,890.21 | 2,313.99 | 1,973.91 | 1,797.50 | 2,092.34 | 2,620.60 | 2,806.58 | 2,766.95 | 1,913.31 | |
| 萤石精 粉除税 价格 | 标的公 司 | 2,577.04 | 2,443.06 | 2,389.85 | 2,212.58 | 2,576.50 | 2,925.20 | 3,039.36 | 2,968.82 | 2,120.74 |
| 市场平 均价格 | 2,402.16 | 2,652.13 | 2,457.91 | 2,649.69 | 2,735.43 | 2,883.27 | 3,044.61 | 3,032.29 | 2,147.63 | |
| 金石资 源 | 2,427.94 | 2,565.27 | 2,298.52 | 2,335.92 | 2,506.32 | 2,620.60 | 2,806.58 | 2,766.95 | 2,168.23 |
- 注 1:市场平均价格数据源为氟务在线;
- 注 2:上表所列示的 2010 年至 2020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除税价格实际为萤石块矿除
税价格,2021 年至 2025 年所列示的相关价格为萤石精块矿相关除税价格;
- 注 3:金石资源 2022 年及以前的萤石精粉平均销售单价为金石资源年度报告披露数据
以及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自 2023 年起,金石资源未单独披露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单独 的平均价格,仅披露了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合计收入和销量情况,因此表格中 2023 年至 2025 年列示的为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平均价格,金石资源 2014 年之前的数据未披露。
- 注 4:市场平均价萤石精粉 CaF2品位≥97%,萤石精块矿 CaF2品位 80%-85%。
由上表可知,自 2018 年以来,萤石产品价格总体呈上升趋势,标的公司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过去 8 年的平均价格差 异较小。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加,近年来我国萤石价格整体呈震荡上升趋势。 标的公司过去 8 年产品的平均售价低于萤石精粉过去 8 年市场平均价格,低于萤 石精块矿过去 8 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相关价格参数选取具有谨慎性。
2010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萤石的开采 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以及相关部委后续颁布各项萤石行业的调控政策后, 受需求增长、市场对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供给预期的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 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价格快速上涨,随着国内外经济增速逐渐放缓,萤石精 块矿、萤石精粉的价格又快速回落,2011 年标的公司萤石块矿价格低于市场萤 石精块矿价格,主要系萤石块矿与萤石精块矿品位存在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评估单价选取标的公司近 8 年实际加权销售均价,未选取价格周期高位时点
价格,充分平滑年度、月度价格波动,规避短期行情扰动,低于评估基准日前 3 年区域市场公开平均价格,处于行业合理区间中位或偏下水平,未偏离同行公允 售价,不存在乐观高估情形,定价较谨慎。标的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以大型氟化工 企业为主,长协订单占比较高,售价稳定;评估价格充分参考企业真实成交水平, 未高估日常销售价格。萤石作为战略性非金属矿产,市场价格受供需、政策、上 下游传导影响存在阶段性起伏,采用 8 年均价能够客观反映中长期价格中枢,符 合审慎原则。
综上,本次各类产品销售价格综合参考公开市场、自身历史、可比上市公司 多维度数据,取值处于合理区间,定价逻辑严谨、结果审慎。
(三)各类产品销售单价是否存在明显的周期波动和联动情形、评估期销
售价格保持恒定的原因与合理性 1、产品价格周期波动与联动情形 (1)周期波动情况 萤石系列产品存在一定周期性波动特征:受下游氟化工、新能源、制冷剂行
业景气度、上游原矿供给、国家开采总量管控、进出口政策等因素影响,产品价 格呈现阶段性涨跌。
- 1)上行阶段:下游需求回暖、环保限产/开采指标收紧、市场货源偏紧时,
价格逐步上行;
- 2)下行阶段:下游开工不足、市场供给增加、进口萤石补充国内货源时,
价格震荡回落。 2018 年以来,萤石精粉、萤石块矿价格走势相对平稳,整体呈现震荡上行
趋势。 (2)价格联动情形 各类主营产品价格具备高度联动性:
- 1)萤石精粉为行业核心主流产品,是市场价格风向标;
- 2)高品位萤石块矿主要用于高端冶金、精细化工领域,与萤石精粉同源开
采、共享市场基本面,价格走势与萤石精粉同向变动、涨跌节奏基本同步;
- 3)伴生产品依托主矿开采产出,价格独立于萤石主线波动,与萤石精粉、
块矿无明显联动关系。 整体来看,萤石主产品价格同涨同跌,联动关系符合行业运行规律。 2、评估期销售价格保持恒定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在收益测算期内,假设各类产品销售单价保持评估确定价格恒定不
变,未设置逐年涨跌,该假设具备充分合理性,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评估期价格参数的依据符合相关准则要求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产品价格应与产品方案口径一致,预测时,
应充分分析市场价格历史变动趋势、规律,分析未来一定时期价格变动趋势,合 理预测评估用产品价格。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建议使用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确定矿 产品市场价格。定量分析是在对获取充分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预 测方法,对矿产品市场价格作出的数量判断。定量分析方法中的时间序列分析预 测法是根据历史价格的监测数据,寻找其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建立时间序列模型, 以此推断未来一定时期价格的预测方法。其基本思想是,过去变化的规律会持续 到未来,即未来是过去的延伸。其中“时间序列平滑法”为利用时间序列资料进 行短期预测的一种方法。平滑的目的是消除时间序列数据的极端值,以某些较为 平滑的中间值作为预测的依据。一般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简单平均或加权移动平 均的方法进行预测。需注意的是,以时间序列分析预测确定矿产品市场价格,主 要考虑过去矿产品价格时间序列的长短、价格变动的幅度等因素。矿业权评估中, 应当充分考虑并合理处理历史上大的价格波动。
根据前文描述,因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中国矿业权评 估准则》和《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并未要求预测期价格以变动的形式 体现未来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是建议采用历史监测数据的算数平均或加权移动平 均的方法进行预测。本次评估依 2018-2025 年的 8 年历史价格为依据计算的固定 价格,平滑了历史区间的价格波动,符合前述准则及指导意见的要求。
(2)固定价格预测符合可比市场交易案例
经查询矿山企业交易案例,采矿权评估中对销售价格均按照固定价格评估, 符合行业惯例,详见下表:
| 案例 | 涉及采矿权名称 | 评估基准日 | 预测期间 | 价格选取 |
|---|---|---|---|---|
| 002978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 产 100%股权 | 小黑箐经质铁矿采 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34.75 年 | 固定价格 不变 |
| 601121 宝地矿业收购葱岭 能源 87%股份 | 孜洛依北铁矿采矿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26 年 | 固定价格 不变 |
| 000878 云南铜业购买云铜 集团持有的凉山矿业 40% 股份 | 拉拉铜矿采矿权、红 泥坡铜矿采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6.25 年/20 年 | 固定价格 不变 |
| 000688 国城矿业收购国城 实业 40%股权 | 大苏计钼矿采矿权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12.08 年 | 固定价格 不变 |
| 603505 金石资源股权收购 翔振矿业 | 苏莫查干敖包萤石 矿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38 年 | 固定价格 不变 |
上表中的可比交易案例虽然预期期间存在不同,但评估报告均选取恒定价格 作为预测价格,与本次交易的情况一致。
综上,评估期销售价格保持恒定符合相关准则文件的要求,与矿山企业交易
案例一致,具备合理性。 (四)未来产品价格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 1、2026 年 1-6 月份产品价格高于评估取值 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份产品价格与评估取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产品类型<br><br> | 销售价格(不含税) | |||
|---|---|---|---|---|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 | 2024 年 | 评估取值(前 8 年平均) | |
| 萤石精粉 | 3,003.44 | 2,985.43 | 3,076.46 | 2,641.55 |
| 萤石精块矿 | 2,567.56 | 2,561.31 | 2,533.88 | 2,227.70 |
| 萤石块矿 | - | 2,523.70 | 2,307.52 | 2,158.36 |
注: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未销售萤石块矿,表格中的萤石精块矿不包括萤石块矿。
如上表所示,2024 年至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和萤 石块矿产品的销售价格均高于本次评估取值,并且 2026 年 1-6 月萤石精粉、萤 石精块矿价格高于 2024 年、2025 年以及评估取值。
2、未来产品价格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分析 结合行业供需格局、政策导向、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对未来产品价格下滑风
险分析如下:
(1)潜在价格下滑风险因素
第一,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若氟化工、锂电材料、光伏等下游行业开工率持 续偏低,终端需求疲软,将向上游传导,压制萤石采购价格;第二,供给端增量 释放,区域内现有矿山复产、改扩建产能逐步落地,叠加进口萤石货源增加,国 内市场供给阶段性宽松,可能引发价格下行;第三,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中小矿 山采取降价走量策略,区域市场价格竞争加剧。行业竞争加剧对萤石矿产品价格 的影响集中在结构性分化,而非全面涨跌:中低品位通用型产品受竞争冲击,价 格弹性弱、涨幅受限;高品位、定制化、高端场景的萤石产品几乎不受同质化竞 争影响,在资源稀缺与需求升级支撑下价格具备持续上行动力。长期来看,竞争 将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进一步强化萤石的资源稀缺属性,行业整体价格中枢将 保持稳中有升的长期趋势。
(2)风险对冲及缓释因素 第一,战略矿产管控持续收紧,国家持续执行萤石开采总量控制,新增合法
产能严格受限,中长期供给总量刚性;第二,下游新兴需求增长支撑,新能源、 半导体电子化学品等新兴领域对高端萤石产品需求稳步提升,对冲传统领域需求 波动;第三,国家战略储备托底,萤石收储投放机制常态化运行,在价格低位区 间将启动收储,有效防止价格非理性大幅下跌。
综上所述,受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给量显著增加、行业竞争明显 加剧等情况影响,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存在价格下滑风险;但在供给管控、新兴需 求、政策托底三重支撑下,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出现极端大幅下跌的可能性较低。 评估已采用中长期均价作为定价基础,定价相对保守,已适度考虑价格下行风险。
针对前述公司产品潜在价格下滑风险,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中已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一)产品销售价格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萤石产品价格整体呈上涨趋势并存在一定波动性,未来产品价格存 在下滑的风险。供给方面,伴随国家对萤石开采实施总量管控,以及矿山环保、 安全生产政策的实施,小型及落后矿山产能逐步淘汰,供应产能整体偏紧。需求 方面,下游行业库存周期转换、氟化工配额政策调整及潜在替代技术突破等因素,
导致制冷剂、冶金等行业需求的周期性波动。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给 量显著增加、行业竞争明显加剧等情况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价格下滑的风 险。”
(五)产品销售单价变动对采矿权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选取核心产品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作为敏感性分析标的(其余产品价 格联动变动,影响趋势一致),分别测算销售单价±1%、±3%、±5%变动情形下, 采矿权评估值的变动金额及变动幅度,量化价格波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敏感性 测算的结果如下表所列:
| 项目 | 下跌 5% | 下跌 3% | 下跌 1% | 基准值 | 上涨 1% | 上涨 3% | 上涨 5% |
|---|---|---|---|---|---|---|---|
| 萤石精粉 销售价格 (元/吨) | 2,509.47 | 2,562.30 | 2,615.13 | 2,641.55 | 2,667.97 | 2,720.80 | 2,773.63 |
| 萤石精块 矿销售价 格(元/吨) | 2,116.31 | 2,160.87 | 2,205.42 | 2,227.70 | 2,249.97 | 2,294.53 | 2,339.08 |
| 萤石块矿 销售价格 (元/吨) | 2,050.45 | 2,093.61 | 2,136.78 | 2,158.36 | 2,179.95 | 2,223.11 | 2,266.28 |
| 采矿权评 估金额(万 元) | 104,776.90 | 112,793.99 | 120,811.06 | 124,820.25 | 128,829.23 | 136,846.41 | 144,863.52 |
| 采矿权评 估结果变 动比例 | -16.06% | -9.63% | -3.21% | - | 3.21% | 9.63% | 16.06% |
由测算结果可见: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萤石块矿产品单价每变动 5%, 采矿权评估值分别对应变动 16.06%;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萤石块矿产品单 价每变动 3%,评估值对应变动 9.63%;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萤石块矿产品 单价每变动 1%,评估值分别对应变动 3.21%。价格下行将直接导致评估值下降, 价格上行则相应提升评估值。
本次评估已采用偏审慎的中长期均价,叠加行业政策托底、供给刚性等因素,
即便未来价格出现阶段性小幅下滑,评估结果仍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若出现 极端价格下跌情形,标的资产收益水平及评估价值将相应承压,相关风险已在重 组报告书风险提示部分中充分披露。
八、各在采矿山历史期间产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税费及现金流情况,对 比各矿山评估预测中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单位成本费用等关键参数与历史期 间和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并分析差异的合理性;对于未采矿山,采用在采矿 山经营实际成本进行测算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一)各在采矿山历史期间产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税费及现金流情况 本次评估涉及标的公司下辖 2 座在产生产矿山及 2 座改扩建矿山,其中在产
矿山已稳定运营多年,具备完整的历史生产经营与财务核算数据。
标的公司马丢、杨山 2 个矿山开采模式、开采方式、运输方案、选矿工艺、 产品方案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各矿山总成本的差异主要是各自资产投资不同所产 生的折旧费、维简费、财务费用差异。
本次参与评估的 4 个矿山,位于同一成矿带,矿体埋藏条件、矿石性质、 开采技术条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基本相似,开采方式、选 矿工艺、生产规模及装备水平相近,本次评估以近 3 年平均经营成本作为评估 取值依据。
为比较各矿山评估预测中关键参数与历史期间的差异,标的公司按照下述 原则对各矿山主要经营数据进行分摊:(1)营业收入和产品产量:以矿山整体 为基础,矿山的收入与产品数量按各矿山开采出的氟化钙比例进行分摊;(2) 生产成本:各矿山采矿成本按实际计入,各矿山选矿成本以选矿总成本为基础, 按矿山实际开采矿石量的比例进行分摊;(3)期间费用:期间费用中归属于各 矿山的固定费用归属于各矿山,其他费用按照各矿山收入的比例分摊。
评估基准日后 2026 年本次评估的 2 个在产矿山面临着产能扩张、新增投资 等影响因素,2027 年进入相对稳定期,为剔除上述影响因素,本次评估对比期 选择 2027 年度。
1、标的公司整体情况
2023 年至 2025 年以及 2027 年标的公司矿山板块整体的单位成本费用、毛 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 项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3 年至 2025 年三 年平均值 | 2027 年 | 差异(评估 值-平均值) |
|---|---|---|---|---|---|---|
| 收入 | 50,567.14 | 58,028.08 | 63,775.28 | 57,456.83 | 66,608.50 | 9,151.67 |
| 萤石精块矿 单位价格 | 2,275.73 | 2,533.88 | 2,561.31 | 2,456.97 | 2,227.70 | -229.27 |
| 萤石精粉单 位价格 | 2,925.20 | 3,076.46 | 2,985.43 | 2,995.70 | 2,641.55 | -354.15 |
| 萤石产品产 量 | 19.11 | 20.28 | 22.71 | 20.70 | 26.63 | 5.93 |
| 成本 | 24,291.38 | 28,138.92 | 28,280.22 | 26,903.51 | 31,667.41 | 4,763.90 |
| 毛利率 | 51.96% | 51.51% | 55.66% | 53.18% | 52.46% | -0.72% |
| 采矿量 | 67.16 | 71.77 | 73.92 | 70.95 | 68.00 | -2.95 |
| 单位原矿成 本 | 361.71 | 392.05 | 382.56 | 379.18 | 465.70 | 86.51 |
| 单位原矿成 本(剔除折 旧摊销及安 全费) | 250.37 | 272.19 | 245.96 | 256.20 | 293.23 | 37.04 |
| 单位产品成 本 | 1,270.98 | 1,387.58 | 1,245.52 | 1,299.75 | 1,189.16 | -110.59 |
| 单位产品成 本(剔除折 旧摊销及安 全费) | 879.75 | 963.35 | 800.79 | 878.18 | 748.77 | -129.41 |
| 销售及管理 费用 | 1,112.29 | 1,470.87 | 1,947.97 | 1,510.38 | 2,377.52 | 867.14 |
| 研发费用 | 527.11 | 715.17 | 320.00 | 520.76 | - | -520.76 |
| 财务费用 | 6,062.42 | 5,412.21 | 4,866.36 | 5,447.00 | 617.67 | -4,829.33 |
| 期间费用率 (剔除研发 费用和财务 费用) | 2.20% | 2.53% | 3.05% | 2.63% | 3.57% | 0.94% |
| 单位费用 (剔除研发 费用和财务 费用) | 58.20 | 72.53 | 85.79 | 72.97 | 89.28 | 16.31 |
(1)收入分析 评估期 2027 年收入高于 2025 年和三年平均值,主要系因评估期内马丢矿
山牛家沟矿段及下马丢矿山完成改扩建,产量有所提升,萤石产品产量从三年 平均值 20.70 万吨增长至 26.63 万吨。
(2)单位成本分析
2023 年至 2025 年以及 2027 年标的公司矿山板块整体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 项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3 年至 2025 年三 年平均值 | 2027 年 | 差异(评估 值-平均值) |
|---|---|---|---|---|---|---|
| 成本(A) | 24,291.38 | 28,138.92 | 28,280.22 | 26,903.51 | 31,667.41 | 4,763.90 |
| 采矿量(B) | 67.16 | 71.77 | 73.92 | 70.95 | 68.00 | -2.95 |
| 单位原矿成 本(C=A/B) | 361.71 | 392.05 | 382.56 | 379.18 | 465.70 | 86.51 |
| 萤石产品产 量(D) | 19.11 | 20.28 | 22.71 | 20.70 | 26.63 | 5.93 |
| 单位产品成 本(E=A/D) | 1,270.98 | 1,387.58 | 1,245.52 | 1,299.75 | 1,189.16 | -110.59 |
① 预测数据选取合理性
历史期间采矿量为实际采矿量,2023 年至 2025 年分别为 67.16 万吨、71.77 万吨、73.92 万吨,对应的萤石产品量分别为 19.11 万吨、20.28 万吨、22.71 万吨。本次预测 2027 年的采矿量依据矿山证载规模,为 68 万吨;根据《开发 利用方案或“三合一”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采用 15%的贫化率,产 品量提升至 26.63 万吨。
评估预测相关数据取自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编制的设计文件, 立足于矿床客观赋存地质条件,遵循国家矿山与安全生产标准,能客观反映矿 业权在正常运营状态下的基准技术经济水平,符合《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规 范,具有合理性。
②单位原矿成本的差异原因及可实现性
本次采矿权评估单位原矿成本根据近三年均值测算,并按矿业权评估准则 对折旧摊销重新计算,标的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单位原矿成本均值为 379.18 元/吨,评估预测期 2027 年的单位原矿成本为 465.70 元/吨,差异为 86.51 元/ 吨,主要差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 项目 | 近三年均值 | 采矿权评估 | 差异 | 主要差异原因 |
|---|---|---|---|---|
| 单位原矿 折旧摊销 和安全费 | 122.99 | 172.47 | 49.48 | 2025年期间标的公司在建工程 转固金额较高;评估折旧年限 和会计折旧年限差异;评估折 旧基数考虑了固定资产的重估 值,导致评估计算折旧与会计 计算的折旧有一定差异 |
| 项目 | 近三年均值 | 采矿权评估 | 差异 | 主要差异原因 |
|---|---|---|---|---|
| 单位原矿 变动成本 | 256.20 | 293.23 | 37.04 | 主要系充填成本的差异 |
| 其中:充 填成本 | - | 37.04 | 37.04 | 标的公司未来将主要采用充填 采矿法,此方法可大幅降低贫 化率。依据标的公司 2025 年 7-12 月实际统计数据,按采矿 量测算,充填成本约 37 元/吨 |
| 合计 | 379.18 | 465.70 | 86.51 | - |
根据上表,采矿权评估模型中的单位原矿成本高于历史三年平均的单位原 矿成本,差异主要系折旧摊销和安全费和充填成本。剔除上述因素后,评估期 单位原矿成本与历史三年数据一致。
单位产品成本的差异一方面受到单位原矿成本差异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到 贫化率的影响。历史三年平均采矿量为 70.95 万吨,产品量为 20.70 万吨;而 预测期间原矿采量为 68 万吨,产品产量为 26.63 万吨。历史期间标的公司受基 建期、采矿方法等因素影响,开采原矿所含砂石量较高;评估预测期按照设计 指标测算,以更少的原矿量可生产更多产品量,因此单位产品成本较低。
1)折旧摊销和安全费
- ①投资规模影响:2023 至 2026 年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分别为 16,471.03 万元、11,882.97 万元、24,043.93 万元及 9,258.80 万元,因此单位 折旧摊销成本增加;
- ②评估增值影响:评估原值增值 14,565.81 万元,每年影响折旧 1,052.72 万左右,因此单位折旧摊销成本增加;
- ③安全费差异:历史期三年均值 491.64 万元,矿业权评估时每年安全费取 值为 1,020.00 万元,差异 528.36 万元,因此单位安全费成本增加;
- ④折旧方法的影响 会计折旧年限:井巷工程按会计估计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及构
筑物大部分按 20 年计提折旧(净残值率 5%)、设备类资产大部分按 10 年计提 折旧(净残值率 5%)。
采矿权评估报告: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固定资产投资房
屋及构筑物折旧年限确定为 30 年,机器设备及安装折旧年限确定为 10 年,残 值率设定为 5%。井巷工程按照服务年限计提折旧,残值率为 0。
采矿权评估采取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整体折旧年限高于会计折旧年限,
因此单位折旧摊销成本减少。 综上,采矿权评估中单位折旧摊销和安全费相比近三年均值高 49.48 元/吨。 2)充填成本 标的公司已开始在部分采区试用充填采矿法,大规模采用后预计可大幅降
低贫化率。通过采用充填采矿法降低贫化率,进而降低单位产品成本的可实现 性分析如下:
2025 年 6 月,标的公司马丢矿区刘扒店采区局部试用充填采矿法,当年仍 采用浅孔溜矿法的采场贫化率为 33.15%,采用充填采矿法的采场平均贫化率均 小于设计指标 15%,成效显著。2025 年 9 月,标的公司相关研究成果《一种萤 石矿的采空区膏体充填方法》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发明证书 (证书号第 8231117 号)。
标的公司在目前充填方法的基础上持续改进、推进更多采场使用,并于 2025 年 10 月开始在马丢矿区牛家沟采区、刘扒店采区及杨山矿区推广矿区废石破碎 充填项目,三个项目目前均已完成方案确定、方案设计、部分设备采购、部分 土建施工,计划 2026 年 9 月进行设备调试后投入生产。参照 2025 年已采用充 填采矿法的部分马丢矿区刘扒店采场贫化率,标的公司矿山贫化率低于本次评 估所采用的 15%贫化率。
经公开市场查询,采用充填法后降低贫化率的市场案例如下:
| 上市公司名称 | 文件内容 | 披露内容 |
|---|---|---|
| 金诚信(603979) | 关于金诚信矿业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 核问询函的回复 | 鲁班比铜矿目前采用空场法采矿,损失率高 达 20%、贫化率 25%以上,发行人计划改为 充填采矿法,降低贫损指标从而提高产量, 能够充分借鉴在 Dikulushi 铜矿和 Lonshi 铜矿丰富的充填法采矿经验,其中 Dikulushi 铜矿采用充填法损失率和贫化率 均已降至 5%以下,Lonshi 铜矿采用充填法 损失率在 15%左右、贫化率在 12%左右。 |
| 上市公司名称 | 文件内容 | 披露内容 |
|---|---|---|
| 金石资源(603505) |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 | 采矿方面,自主研发的适用于萤石开采的高 效、低成本新型充填采矿工艺和装备的成套 解决方案陆续在下属矿山建成。该充填采矿 成套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既解决了矿山开 采行业长期面临的采空区安全隐患问题,又 有效处置固体废弃物、解决环保问题,同时 提高了矿山回采率,增加可采资源储量,实 现“一举多得”。 |
| 安宁股份(002978) |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 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 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 见 | 《可研报告》设计地下开采的采矿方法为分 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方法,根据《现代采矿 手册》(冶金工业出版社),该采矿方法贫化 率一般为 8~15%,本次评估废石混入率 10.24%符合《现代采矿手册》(冶金工业出 版社)相关要求。 |
| 兴业银锡(000426) | 2024 年年度报告 | 通过研究应用充填采矿法,对矿山开采降低 贫化、损失指标,改善安全作业条件,提升 企业综合效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等 重要意义。 |
| 金徽股份(603132) | 金徽股份 2026 年半年 度报告 | 采用进路式充填采矿法,有效降低了损失率 及贫化率,采用全尾砂充填技术,尾砂二次 利用,同时减少保安矿柱,大幅提高回采率, 使资源利用最大化。 |
| 西部黄金(601069) |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环境、社 会和公司治理(ESG)报 告 | 矿山持续改进采矿工艺,采用国家鼓励的充 填采矿法,以提高矿山采矿回收率、减少贫 化率。 |
(3)毛利率分析 毛利率主要受产品单价和产品单位成本影响,评估期 2027 年的毛利率为
52.46%,低于历史三年平均毛利率 53.18%。 (4)单位费用分析 标的公司评估期 2027 年单位产品费用(剔除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为 89.28
元/吨,高于历史三年平均值,具有谨慎性。
①财务费用差异
评估预测财务费用与历史均值差异较大,主要系评估预测中评估用的财务 费用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支出。财务费用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及 采矿权评估规定计算。矿山所需流动资金按固定资产投资的 15%测算,并设定资 金来源 70%为贷款,按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0%计算出正常年度的流
动资金贷款利息后再换算出评估预测中的单位财务费用,同行业采矿权评估中 财务费用的测算如下:
| 案例名称 | 涉及的采矿权 | 评估 基准日 | 财务费用测算依据 |
|---|---|---|---|
| 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产 100% 股权 | 小黑箐经质铁矿采 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依据《中国矿业权 评估准则》,基于 测算后的流动资金 的 70%由贷款解 决,对应产生的财 务费用的利率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发布的 1 年 期 LPR 计算 |
| 云南铜业购买云铜集团持有的 凉山矿业 40%股份 | 拉拉铜矿采矿权、红 泥坡铜矿采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
| 国城矿业收购国城实业 40%股 权 | 大苏计钼矿采矿权 | 2025 年 12月31 日 | |
| 宝地矿业收购葱岭能源 87%股 份 | 孜洛依北铁矿采矿 | 2024 年 12月31 日 | |
| 金石资源股权收购翔振矿业 | 苏莫查干敖包萤石 矿 | 2017 年 12月31 日 |
本次评估依照矿业权评估相关准则要求及行业通行惯例,采用折现现金流 量法(DCF)对采矿权进行评估,依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中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模型列示规则,折现现金流量法现金流量计算体系中不 包含财务费用,评估模型统一设定项目全部投资均为自有资金,不考虑企业融 资结构、银行借款及利息支出等外部融资相关因素。评估模型中,财务费用仅 纳入总成本费用口径进行测算,用于精准核算项目应纳所得税额,以便真实、 客观地反映项目税后现金流量水平,保障采矿权评估结果具备客观性和公允性。
②研发费用差异 1)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
本次矿业权评估的总成本费用中未考虑研发费用,主要系根据《矿业权评 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第 4.9 条: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测算口径下,总成本费 用=生产成本+期间费用。其中:期间费用包含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三项。而管理费用则是指当期发生的、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生产发生的费 用,因此矿业权评估中所指的管理费用是发生在行政管理部门的费用,不包含 研发费用。
2)同行业案例情况 近年来 A 股上市公司矿业权收购案例中被收购主体存在研发费用,但在矿
业权评估时未考虑研发费用的情况如下:
| 序 | 上市公司 | 收购事项 | 评估基准日 | 标的公司所持 | 标的公司报 | 矿业权评估 |
|---|
| 号 | 采矿权 | 告期内是否 有研发费用<br><br> | 中是否考虑 研发费用<br><br> | |||
|---|---|---|---|---|---|---|
| 1 | 湖南白银 | 收购宝山矿业 100%股权<br><br> | 2022 年 10 月 3 1 日<br><br> | 宝山铅锌银矿 | 是 | 否 |
| 2 | 国城矿业 | 收购国城实业 40% 股权<br><br> | 2025 年 6 月 3 0 日<br><br> | 内蒙古卓资县 大苏计钼矿<br><br> | 是 | 否 |
| 3 | 云南铜业 | 凉山矿业 40%股份 | 2025 年 3 月 3 1 日<br><br> | 拉拉铜矿采矿 权、红泥坡铜 矿采矿权<br><br> | 是 | 否 |
综上,本次矿业权评估未考虑研发费用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的规定,与行
业惯例一致,具有合理性。 2、马丢矿山 马丢矿山 2023 年至 2025 年以及 2027 年各项目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 项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3 年至 2025 年三年 平均值 | 2027 年 |
|---|---|---|---|---|---|
| 收入 | 23,046.62 | 32,117.39 | 45,300.10 | 33,488.04 | 41,411.89 |
| 萤石精块矿单位价 格 | 2,275.73 | 2,533.88 | 2,561.31 | 2,456.97 | 2,227.70 |
| 萤石精粉单位价格 | 2,925.20 | 3,076.46 | 2,985.43 | 2,995.70 | 2,641.55 |
| 萤石产品产量 | 8.39 | 10.94 | 15.83 | 11.72 | 16.21 |
| 成本 | 11,512.91 | 13,949.88 | 16,565.35 | 14,009.38 | 16,395.76 |
| 毛利率 | 50.05% | 56.57% | 63.43% | 56.68% | 60.41% |
| 采出品位 | 32.90% | 32.65% | 33.72% | 33.09% | 42.02% |
| 单位成本 | 1,321.80 | 1,243.30 | 1,026.99 | 1,197.37 | 1,011.46 |
| 单位成本(剔除折旧 摊销及安全费) | 885.76 | 842.01 | 676.15 | 801.31 | 689.87 |
| 销售及管理费用 | 513.68 | 816.68 | 1,372.37 | 900.91 | 1,354.04 |
| 研发费用 | 240.24 | 395.83 | 227.30 | 287.79 | - |
| 财务费用 | 2,763.03 | 2,995.55 | 3,456.62 | 3,071.73 | 389.21 |
| 期间费用率(剔除研 发费用和财务费用) | 2.23% | 2.54% | 3.03% | 2.69% | 3.27% |
| 单位费用(剔除研发 费用和财务费用) | 61.23 | 74.65 | 86.69 | 76.87 | 83.53 |
| 税金及附加 | 676.83 | 935.20 | 1,366.59 | 992.87 | 1,099.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 13,708.98 | 20,223.59 | 31,180.80 | 21,704.46 | 27,194.88 |
(1)收入差异
2025 年马丢矿山收入高于 2023 年和 2024 年,主要系 2025 年马丢矿区产量 提升所致,萤石产品产量从 2023 年的 8.39 万吨增加到 15.83 万吨,产品产量 的大幅提升导致 2025 年收入比 2023 年至 2024 年明显上升。2027 年马丢矿山收 入低于 2025 年,主要系 2027 年评估预测的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价格低于 2025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价格所致。
(2)毛利率差异 2027 年马丢矿山的毛利率为 60.41%,高于马丢矿山 2023 年至 2025 年平均
的毛利率 56.68%,具体分析如下: 1)单价差异 2023 年至 2025 年在产矿山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2027 年评估期间在产矿
山的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单位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产品名称 | 2023 年 单价 | 2024 年单 价 | 2025 年单 价 | 2023 年至 2025 年平 均单价 | 2027 年单 价 | 2027 年单 价较 2023 年至 2025 年平均单 价变动的 比率 |
|---|---|---|---|---|---|---|
| 萤石精块矿 | 2,275.73 | 2,533.88 | 2,561.31 | 2,456.97 | 2,227.70 | -9.33% |
| 萤石精粉 | 2,925.20 | 3,076.46 | 2,985.43 | 2,995.70 | 2,641.55 | -11.82% |
2027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预测单价较 2023 年至 2025 年平均单价下 降 9.33%和 11.82%,主要系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8 年市场均价作为评估预测期 价格,历史期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价格变动较大。
2)单位成本差异
2027 年马丢矿山单位成本低于 2023 年至 2025 年,主要系:①2027 年马丢 矿山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产量较 2023 年至 2025 年有所上升,2027 年预测 期间根据设计文件参数贫化率降低,以更少的原矿量可生产更多产品量,因此 单位产品成本较低;②矿业权评估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评 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系列),以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核定生产能力和经 评审备案的可采储量为基础,计算矿山服务年限,并在该年限内按年限平均法 分摊折旧,整体而言,马丢矿山会计折旧年限小于评估折旧年限,同时评估折
旧基数考虑了固定资产的重估值,导致评估计算折旧与会计计算的折旧有一定 差异。
(3)销售及管理费用差异
2027 年马丢矿山预测产品产量达 16.21 万吨,较历史三年平均产量 11.72 万吨增长 38.31%;预测营业收入达 41,411.89 万元,较历史三年平均营业收入 33,488.04 万元增长 23.66%。随着产销规模的扩大,与产品发运、计量仓储、 销售业务开拓相关的变动费用,以及生产调度、行政办公等管理支持支出刚性 增加。
马丢矿山销售及管理费用在历史期呈现随产能释放逐年递增趋势。2027 年 预测费用与 2025 年实际发生额基本相当,单位费用亦保持平稳,未脱离企业实 际运行基础。由于本次评估时产品销售价格取 8 年均值,低于近三年平均值, 导致销售及管理费率上升。
3、杨山矿山 杨山矿山 2023 年至 2025 年以及 2027 年各项目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元/吨
| 项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3 年至 2025 年三 年平均值 | 2027 年 |
|---|---|---|---|---|---|
| 收入 | 23,358.62 | 22,107.94 | 18,475.1 8 | 21,313.91 | 17,906.29 |
| 萤石精块矿单位价格 | 2,275.73 | 2,533.88 | 2,561.31 | 2,456.97 | 2,227.70 |
| 萤石精粉单位价格 | 2,925.20 | 3,076.46 | 2,985.43 | 2,995.70 | 2,641.55 |
| 萤石产品产量 | 8.83 | 7.73 | 6.58 | 7.71 | 7.14 |
| 成本 | 11,133.80 | 12,326.56 | 11,714.8 7 | 11,725.08 | 11,232.83 |
| 毛利率 | 52.34% | 44.24% | 36.59% | 44.39% | 37.27% |
| 采出品位 | 26.35% | 23.27% | 20.31% | 23.31% | 36.14% |
| 单位成本 | 1,260.91 | 1,594.64 | 1,780.38 | 1,545.31 | 1,573.23 |
| 单位成本(剔除折旧摊 销及安全费) | 880.07 | 1,136.67 | 1,105.81 | 1,040.85 | 845.84 |
| 销售及管理费用 | 505.32 | 543.28 | 575.60 | 541.40 | 699.05 |
| 研发费用 | 243.49 | 272.47 | 92.70 | 202.89 | - |
| 财务费用 | 2,800.43 | 2,061.98 | 1,409.75 | 2,090.72 | 187.25 |
| 项目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3 年至 2025 年三 年平均值 | 2027 年 |
|---|---|---|---|---|---|
| 期间费用率(剔除研发 费用和财务费用) | 2.16% | 2.46% | 3.12% | 2.54% | 3.90% |
| 单位费用(剔除研发费 用和财务费用) | 57.23 | 70.28 | 87.48 | 70.19 | 97.91 |
| 税金及附加 | 689.49 | 623.98 | 519.45 | 610.97 | 471.2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 | 13,923.94 | 11,598.03 | 9,834.28 | 11,785.42 | 10,396.71 |
(1)收入差异
2025 年杨山矿山收入低于 2023 年和 2024 年,主要系因标的公司 2025 年刘 扒店矿段改扩建完成,当年以刘扒店为主要采区,根据生产规划减少了杨山矿 山开采量,萤石产品产量从 2023 年的 8.83 万吨减少到 6.58 万吨,产品产量的 下降导致 2025 年收入比 2023 年至 2024 年明显下降。2027 年杨山矿山收入低于
- 2025 年,主要系杨山矿山 2027 年评估预测的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单价低于
- 2025 年。 (2)毛利率差异
2027 年杨山矿山的毛利率为 37.27%,低于杨山矿山 2023 年至 2025 年平均
的毛利率,具体分析如下: 1)单价差异 2023 年至 2025 年在产矿山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2027 年评估期间在产矿
山的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单位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产品名称 | 2023 年 单价 | 2024 年单 价 | 2025 年单 价 | 2023 年至 2025 年平 均单价 | 2027 年单 价 | 2027 年单 价较 2023 年至 2025 年平均单 价变动的 比率 |
|---|---|---|---|---|---|---|
| 萤石精块矿 | 2,275.73 | 2,533.88 | 2,561.31 | 2,456.97 | 2,227.70 | -9.33% |
| 萤石精粉 | 2,925.20 | 3,076.46 | 2,985.43 | 2,995.70 | 2,641.55 | -11.82% |
2027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预测单价较 2023 年至 2025 年平均单价下 降 9.33%和 11.82%,主要系评估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8 年市场均价作为评估预测期 价格,历史期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价格变动较大。
2)单位成本差异 杨山矿山2027 年单位总成本与 2023 年至2025 年平均单位总成本差异不大,
其中,从折旧摊销和安全费方面来看,2027 年单位折旧摊销和安全费为 727.38 元,较历史期三年均值为 504.46 元高 222.92 元,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 ①投资规模影响:2024 至 2026 年每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分别为 7,240.44 万元、3,723.50 万元及 1,142.67 万元;
- ②评估增值影响:评估原值增值 5,693.62 万元,每年影响折旧 628.64 万;
- ③折旧年限差异:
| 类别 | 会计折旧年限 | 评估服务年限 | |
|---|---|---|---|
| 年限 | 金额占比 | ||
| 井巷工程<br><br> | 12-18 年(服务于矿山主体工程) | 53.97% | 7.77 年 |
| 2-10 年(服务于各开采中段) | 46.03% |
会计估计折旧年限基于实际可采储量与历史产能审慎考虑;截至 2023 年 5 月末,杨山区内共查明萤石矿保有量 296.72 万吨。2021 年杨山矿区证载生产规 模由 4.5 万吨/年提升至 20 万吨/年。由于公司生产规模的提升,开采方式、设 备配置及排产计划均发生根本性变化。矿区需经历产能爬坡,设备调试及工艺 磨合期,前期实际产量低于采矿证核准规模规模;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 后期开采难度加大,产量将逐步递减。结合历史的开采情况,杨山矿区平均年 开采量占采矿证核准规模的 75.27%。结合历史的开采经验,标的公司审慎预估 自 2023 年 5 月起杨山矿山尚可服务年限约为 18 年。综上所述,会计估计折旧 年限已充分考虑了从产能爬坡、稳产到减产的完整生命周期,真实、公允地反 映了资产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标的公司现行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合理、 审慎。
经检索,云南铜业收购案例中存在井巷工程矿业权评估折旧年限低于会计 折旧年限的情形,具体如下:
| 公司简称 | 资产类别 | 矿业权预计服务 年限 | 会计折旧年限/方 法 |
|---|---|---|---|
| 云南铜业 (凉山矿 业) | 房屋建筑物(含井巷工程) | 6.25 年 | 8-45 年/年限平均 法 |
(3)销售及管理费用
预测期销售及管理费率较历史期上升的主要原因:①杨山矿山 2027 年预测 产品产量为 7.14 万吨,较历史三年平均产量 7.71 万吨有所缩减。由于矿山管 理人员薪酬、固定资产维护及后勤行政等固定管理费用具备较强的刚性特征, 产量下调导致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费用有所上升,使得 2027 年期间费用高于历 史平均水平。②本次评估时产品销售价格取 8 年均值,低于近三年平均值,导 致销售及管理费率上升。
综上,马丢矿山和杨山矿山评估预测与历史期间的财务数据差异较大的系毛 利率、单位成本、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毛利率一方面受评估预测的产品价格与 历史期间的价格存在差异的影响;另一方面单位成本主要受评估预测与历史期间 产量差异的影响,以及矿业权评估中主要资产采用的折旧年限与标的公司历史期 间矿山主要资产采用的折旧年限差异的影响。在产矿山历史期间与评估预测期间 主要资产折旧总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财务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存在差异主要系矿 业权评估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确定财 务费用和研发费用,因此与历史期间存在差异。因此马丢矿山和杨山矿山评估预 测与历史期间的财务数据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4、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选取的单位产品成本为 1,189.16 元/吨,当其他变量不变时,对
评估选取的单位产品成本的敏感性进行了测算:
单位:万元
| 矿山名称 | 评估值 | 按照历史成本口径调整(单位产品 成本 1,299.75 元/吨) | 按照历史成本口径调整 50%(单位 产品成本 1,244.46 元/吨) | ||||
|---|---|---|---|---|---|---|---|
| 调整后评估 值 | 差异额 | 差异率 | 调整后评估 值 | 差异额 | 差异率 | ||
| 马丢矿 | 102,775.89 | 92,330.61 | 10,445.27 | 10.16% | 98,760.00 | 4,015.89 | 3.91% |
| 杨山矿 | 6,704.42 | 3,493.84 | 3,210.58 | 47.89% | 5,518.50 | 1,185.92 | 17.69% |
| 下马丢矿 | 3,470.17 | 2,365.00 | 1,105.17 | 31.85% | 3,061.95 | 408.22 | 11.76% |
| 砭上矿 | 11,869.77 | 10,735.41 | 1,134.36 | 9.56% | 11,450.76 | 419.00 | 3.53% |
| 合计 | 124,820.24 | 108,924.86 | 15,895.38 | 12.73% | 118,791.21 | 6,029.03 | 4.83% |
根据以上测算,如果完全按照历史成本进行估算,评估价值将下降 12.73% 或 15,895.38 万元;按照历史成本影响 50%测算,评估价值将下降 4.83%或
6,029.03 万元。 (二)评估参数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及差异合理性 标的公司在产矿山 2027 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毛利率、单位成本
和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 指标 | 标的在产矿山 2027 年评估预测 数据 | 金石资源 2025 年数据 |
|---|---|---|
| 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的整体毛利率 | 52.46% | 43.19% |
| 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综合单位成本 | 1,189.16 | 1,571.85 |
| 期间费用率 | 4.50% | 9.56% |
注:标的矿山评估预测时考虑了机制砂等选矿副产品,机制砂等选矿副产品收入规模较 小,表格中未进行剔除;金石资源未单独披露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收入、成本和毛利率, 因此表格中金石资源披露的为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综合毛利率、单位成本。
标的矿山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整体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 石资源同类型产品的毛利率并且标的矿山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单位成本低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同类型产品的单位成本,主要系金石资源萤石精 粉和萤石精块矿的单位成本较高,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萤石精粉、萤 石精块矿的单价基本一致,金石资源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单位成本较高, 主要系金石资源由于其矿山安全环保整治,充填采矿投入加大,以及外购原矿等,
导致报告期内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单位成本增加,进而导致金石资源萤石精 粉、萤石精块矿毛利率相对较低。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单位成本差异的具体分析 可参见本回复问题 3 之“八”之“(一)”之“1、标的公司整体情况”。
标的矿山期间费用率评估期间的期间费用率低于金石资源的期间费用率,主 要系一方面标的矿山预测期间的财务费用较低,另一方面金石资源收入规模较大, 规模效应导致其期间费用率较低。财务费用较低的具体原因参见本回复问题 7 之 “二”之“(二)各类产品成本构成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三)未采矿山采用在采矿山经营实际成本测算的合理性与可实现性 1、未采矿山基本情况与测算思路 本次评估涉及的待改扩建复产矿山均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完成《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选矿工艺为破碎-磨矿-浮选,与 标的公司现有在产矿山的矿种、开采方式、选矿工艺、选矿设备基本一致。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明确规定:拟 建、在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可类比同类矿山实际成本,结合矿山设计资料分析 估算成本费用。本次评估采用“同区域在产矿山实际成本为基准+矿体条件差异 化修正+谨慎性上浮”的测算思路,符合准则要求。
2、采用在采矿山成本测算的合理性依据 (1)地质与资源条件高度同源
未采矿山与在产矿山同处同一萤石成矿带,矿床类型均为热液脉型,矿石性 质、嵌布特征、品位区间高度接近,可选性基本一致,选矿工艺与药剂制度可直 接复用,未来入选矿石与在采矿山入选矿石混合一起在同一选矿厂选矿,为成本 类比提供了地质基础。各矿山矿石品位虽存在差异,但由于不同矿山的矿石进入 选厂后进行混选,按入选矿石为统计口径的选矿单位成本是一致的;各矿山矿 石品位虽有不同,但单位矿石采矿成本不因矿石品位不同而存在明显差异。
(2)开采方式与工艺完全一致 未采矿山设计的开采方法、开拓系统、选矿工艺流程,均参考标的公司现有
成熟在产矿山方案制定,采选技术路径相同、设备配置同源,生产环节的物料消 耗、人工配置、能耗水平具备高度可比性。
(3)区域政策与经营环境统一 标的公司所有矿山位于同一县域,执行相同的资源税、规费、安全环保、电
价、人工薪酬标准,外部经营环境完全一致,不存在区域政策差异导致的成本偏 离。
(4)矿山到选厂的距离不存在明显差异 各矿山运输距离(矿山到选厂)接近,杨山、马丢、下马丢运费分别占其
各自采选总成本的比例为 3.96%、1.90%、3.16%。在产矿山单位运费占各自采选 总成本的比例较小,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矿山 | 2024 年运费 | 2024 年总成本 | 运费占采选总成本 比例(%) |
|---|---|---|---|
| 杨山 | 488.17 | 12,326.56 | 3.96 |
| 马丢 | 264.40 | 13,949.88 | 1.90 |
|---|---|---|---|
| 下马丢 | 58.85 | 1,862.49 | 3.16 |
(5)符合行业评估惯例 国内矿业权评估实践中,对同一控制下、同区域同类型的新建/在建矿山,
普遍采用成熟在产矿山的实际成本作为测算基准,该做法为行业通用方式,在上 市公司矿产并购重组评估中广泛应用,参考案例如下:
2015 年,大富科技(300134.SZ)出资 6 亿元增资乌兰察布市大盛石墨新材 料有限公司并取得 49%股权。与该项目相关的兴和县瑞盛石墨有限公司石墨矿、 唐僧沟石墨矿、胜利石墨矿三宗独立采矿权分别出具矿业权评估报告。三宗矿 权评估中,单位外购材料费统一取值 9.46 元/吨原矿,单位外购燃料及动力费 统一取值 16.32 元/吨原矿。
西部黄金(601069.SH)发行股份收购百源丰+蒙新天霸 5 座锰矿。与该项 目相关的托吾恰克东区锰矿、一区锰矿、二区锰矿、三区锰矿采矿权及深部探 矿权、玛尔坎土锰矿采矿权五宗独立采矿权评估中,外购辅助材料单耗、外购 燃料及动力单耗参照同矿带成熟矿山生产数据、区域电价标准完全一致,统一 取值为 41.00 元/吨、18.99 元/吨。
3、针对性差异化修正与谨慎性处理
本次评估未直接采用在产矿山成本,而是结合未采矿山自身条件进行差异化 调整,将投资与折旧独立测算,固定资产投资按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改扩建设计 单独估算,折旧费用基于自身投资规模计提,未套用在产矿山折旧数据,成本构 成完整准确,确保测算严谨审慎。
4、成本测算的可实现性支撑
第一,设计文件验证:未采矿山的《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由具备甲 级矿山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其中成本测算结果与本次评估修正后的成本水平基 本一致,符合矿山建设定额标准;第二,可比新建项目验证:对比近年国内同规 模、同类型新建萤石矿的实际投产成本,本次测算的单位成本处于行业合理区间 内,未出现显著偏低的乐观假设;第三,管理团队与技术复用:标的公司拥有多 年萤石矿运营管理经验,将向未采矿山派驻成熟的采选技术与管理团队,复用现
有成熟的生产管理体系、采购渠道与销售网络,可有效缩短产能爬坡周期,控制 运营成本,保障成本目标可实现。
九、标的公司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有效期及其与评估预测达 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的对比情况,采矿权证扩产和续期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有效期及其与评估预测 达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的对比情况
1、标的公司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有效期及其与评估预测达产 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共有 8 项采矿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持证 主体 | 矿山名称 | 许可证 种类 | 采矿证编 号 | 发证 机关 | 许可采 矿种类 | 矿区面积 (平方千 米) | 证载生产 规模(万 吨/年) | 有效期 |
|---|---|---|---|---|---|---|---|---|---|
| 1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 | 采矿证 | C41030020 090961200 35235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3.4977 | 20 | 自 2023 年 5 月 14 日至 2035 年 6 月 14 日 |
| 2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萤石矿 | 采矿证 | C41030020 090961200 35234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2.7855 | 28 | 自 2022 年 5 月 29 日至 2048 年 11 月 29 日 |
| 3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下马丢 萤石矿 | 采矿证 | C41032420 101261200 97718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0.225 | 9 |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31 年 8 月 31 日 |
| 4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砭 上萤石矿 | 采矿证 | XC410300 200909612 0035233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1.9313 | 8 | 2026 年 7 月 23 日至 2036 年 5 月 15 日 |
| 5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东草沟 萤石矿 | 采矿证 | C41032420 101261200 93419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0.154 | 3 |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 |
| 6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段家庄萤石 矿 | 采矿证 | C41032420 101261200 97714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0.0395 | 3 |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9 年 1 月 31 日 |
| 7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枣 树凹萤石矿 | 采矿证 | C41032420 101261200 97716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0.156 | 3 |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 |
| 8 | 丰瑞 氟业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庙 子乡灰菜沟萤石 矿 | 采矿证 | C41032420 101261200 94199 | 河南省 自然资 源厅 | 萤石 (普 通) | 0.18 | 3 | 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9 年 2 月 28 日 |
注 1: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丰瑞氟业庙子灰菜沟萤石矿、丰瑞氟业枣树凹萤石矿、丰瑞氟 业马丢东草沟萤石矿和丰瑞氟业合峪段家庄萤石矿,其采矿权证载生产规模均小于 8 万吨/ 年;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以及《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2 年 11 月),萤石矿存量矿山未达到小型矿山开采规 模的,需通过整合、技改或限期退出达标后方可进行开采。截至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 针对上述采矿权尚未形成明确的整合、技改或限期退出的方案,后续是否能继续开采均存在
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按零进行评估。
本次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的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有效 期及其与评估预测达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情况如下:
| 序 号 | 矿山名称 | 评估生产 规模(万 吨/年) | 采矿证核 准规模(万 吨/年) | 证号 | 有效期限 | 服务年 限(年) | 评估预测矿 山服务年限 终止节点 |
|---|---|---|---|---|---|---|---|
| 1 | 杨山 | 20.00 | 20.00 | C41030020090 96120035235 | 2035年6月 14 日 | 7.77 | 2033 年 10 月 |
| 2 | 马丢 | 39.00 | 28.00 | C41030020090 96120035234 | 2048 年 11 月 29 日 | 23.87 | 2049 年 11 月 |
| 3 | 砭上 | 8.00 | 8.00 | XC410300200 909612003523 3 | 2036年5月 15 日 | 11.14 | 2041 年 2 月 |
| 4 | 下马丢 | 9.00 | 9.00 | C41032420101 26120097718 | 2031年8月 31 日 | 6.18 | 2033 年 3 月 |
从上表可看出,除杨山矿评估预测矿山服务年限终止节点在其采矿许可证有 效期内外,马丢、下马丢、砭上 3 个矿山评估预测矿山服务年限终止节点前都需 要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下马丢矿、段家庄矿、东草沟 矿、枣树凹矿、灰菜沟等矿均涉及原采矿证到期续证的情况,前述到期矿证均已 顺利办理延期。按照目前国家采矿权延续政策,正常情况下不存在不能延续的风 险。
2、采矿许可证证载与评估生产规模的对比与说明
杨山、砭上、下马丢矿的评估生产规模与核准规模一致,马丢矿评估生产规 模 39×104t/a 大于采矿许可证证载的核准生产规模 28×104t/a,原因是马丢矿在 2024 年 5 月新增了资源量及对应的生产规模,而按照现行矿业权管理规定,无 需更换已下发的采矿许可证,故马丢矿现行有效的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未更 新,新增的生产规模由有权主管机关以批复文件形式确定。马丢矿生产规模提升 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5 月,由于新增了资源量,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名全工 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矿 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矿山生产规模由原来的 28×104t/a 扩大为 39×104t/a,该方案于 2024 年 8 月通过评审,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了 公告((2024)0147 号公告)。另外,《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 马丢萤石矿牛家沟采区地下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书》(工程号:HK24YS14)
以及《牛家沟矿段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豫应急非煤设〔2025〕 DX009 号)确定牛家沟矿段在 2027 年 6 月产能提升为 15×104t/a,马丢矿区总产 能达 39×104t/a。
生产规模变更不属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6 号)规定的法定变更登记事项,2017 年起国家已取消采矿证生产规模变更审批, 新版采矿证证载规模仅为新立登记时的拟建设规模,实际合法产能以经批准的安 全设施设计、开发利用方案为准,符合国家矿业“放管服”改革方向。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3〕4 号)进一步简化采矿权登记要件,明确采矿权登记核心聚 焦矿区范围、开采矿种、权属期限等物权核心要素,生产规模由开发利用方案、 行业主管部门设计文件共同管控,不再作为采矿许可证的刚性登记事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8〕6 号)明确要求:2018 年 6 月 1 日起启 用全国统一新版采矿许可证,新版证书样式优化了登载事项,突出核心权属信息, 生产规模不再作为证书正本的核心强制登载项,各地可根据地方管理需要选择在 副本标注。
2024 年 6 月 14 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 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4〕2 号)核心条款原文:“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方案确定的生产规模也即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设计单位 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等因素,在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 矿山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是采矿权新立和变更的主要依据,不直接指导矿山企业建设、生产。对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生产规模也即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不作为管理生产 规模及其相关事项的依据。”文件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生产规模 也即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矿山实际生产建设规模按照经审查 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执行”,同时明确证载规模“不作为管理生产规模及其相关 事项的依据”,是目前省级层面最明确的证载生产规模定位口径。该政策意义: 最明确的省级口径,直接宣告证载生产规模不具备管理效力,实际产能以安全设
施设计为准。
因此,马丢矿目前由政府有权机关核准的生产规模为 39×104t/a,本次评估 马丢矿权按照 39×104t/a 预测,马丢矿不存在生产规模超过政府许可的情况。
综上,本次矿业权评估过程中各矿生产规模的选取规模与政府有权主管机关
核准批复的规模相一致。 (二)采矿权续期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1、标的采矿权续期安排 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及可采储量测算,除杨山矿山合理服务年限小于当前
采矿权剩余有效期外,马丢、下马丢、砭上三个矿山合理服务年限均长于当前采 矿权剩余有效期。标的公司计划于每个采矿权到期前 6 个月启动延续办理工作, 标的公司砭上采矿权已完成续期工作。
2、采矿权续期的合规性与可实现性 (1)符合法定续期条件
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战略性矿产资源管 理办法(2025 修订)》相关规定,采矿权延续需满足“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足 额缴纳矿业权价款、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备持续安全生产与环保条件”等要 求。经核查:
1)标的矿山已纳入《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开采规划 区块,符合区域矿业权布局;2)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占用费、资源税等各 项税费已足额缴纳,不存在欠缴情形;3)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 境违法违规行为,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排污许可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 标准;4)矿区范围内无权属争议,不存在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生态保护红线等 禁止开采情形。
(2)萤石行业政策支持合规矿山延续
当前国家萤石行业政策导向为“淘汰落后小矿、支持规模化合规矿山稳产扩 能”,标的矿山为当地重点规模以上萤石生产企业,资源禀赋与环保安全水平均 符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续期不存在政策性障碍。同区域同类型、同规模萤石
矿山历史续期申请均顺利通过,审批周期可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下马丢矿、 段家庄矿、东草沟矿、枣树凹矿、灰菜沟等矿均涉及原采矿证到期续证的情况, 前述到期矿证均顺利办理延期。历史年度,本次评估的矿山都曾多次按期办理延 续手续。
(3)续期成本可预期,无大额新增支出
本次评估的 4 个采矿权均进行过有偿处置,截止评估基准日,砭上、杨山保 有资源量所对应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已经全部缴纳完毕,续期时不涉及大额资源价 款,仅需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占用费及办理证照相关行政费用,续期成本对矿山盈 利影响极小。
综上所述,马丢、下马丢、砭上 3 个矿山都符合法定续期条件,也符合国家 萤石行业支持合规矿山延续的政策,续期成本可预期,无大额新增支出,因此, 上述 3 个矿山未来采矿许可证续期的预期是可实现的。
3、本次评估对续期事项的处理方式 (1)评估准则依据
根据《矿业权评估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 12100-2008), 矿业权评估以可采储量枯竭为矿山服务年限终止节点,假设矿山可依法办理采矿 权延续手续,直至可采储量开采完毕。该假设为行业通用评估假设,符合矿业权 评估的常规处理逻辑。
(2)本次评估的具体处理
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马丢、下马丢、砭上三个矿山服务年限按备 案可采储量与证载生产能力/评估生产能力测算长于当前所对应的采矿权剩余有 效期。评估中已假设矿山可在采矿权到期后依法办理延续手续,持续开采至可采 储量耗尽,该处理符合评估准则与行业惯例。
综上,本次评估的矿山都符合法定续期条件,历史年度采矿许可证都曾多次 顺利延续。评估预测期采矿权到期无法续期的发生概率极低。
(三)关于采矿权扩产(生产规模变更)事项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1、扩产事项基本情况 (1)马丢技改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介绍
标的马丢矿山当前证载生产规模为 28×104t/a·原矿,为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与 规模效应,2024 年 5 月,由于新增了资源量,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委托郑州 名全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 石矿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矿山生产规模由原来的 28×104t/a 扩 大为 39×104t/a。该方案于 2024 年 8 月通过评审,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 行了公告((2024)0147 号公告)。另外,《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萤石矿牛家沟采区地下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书》(工程号: HK24YS14)以及《牛家沟矿段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豫应急 非煤设〔2025〕DX009 号)确定牛家沟矿段在 2027 年 6 月产能提升为 15×104t/a, 马丢矿区总产能达 39×104t/a。因此,马丢矿目前由政府有权机关核准的生产规 模为 39×104t/a,本次评估马丢矿权按照 39×104t/a 预测,马丢矿生产规模与政府 有权机关许可的生产规模保持一致。
公司实施牛家沟矿段 15×104t/a 扩产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1)扩产后生产规模:15×104t/a·原矿,新增产能 13.5×104t/a;
- 2)项目总投资:3,868 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主体工程、六大系统、智能化、
设备及安装等。产能提升为 15×104t;
- 3)设计建设周期:27 个月,原计划在 2026 年 6 月建成投产;
- 4)项目进展:主体工程已于 2026 年 5 月底完工,待提请应急管理部门验收;
应急部门通知根据新的验收规定反馈,需要增加建设充填站,目前充填站建设已 开始土建施工,预计于 2026 年 9 月建设完成。
(2)下马丢技改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介绍
- 1)扩产后生产规模:9×104t/a·原矿,新增产能 7.5×104t/a;
- 2)项目总投资:3,000 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主体工程(含约 430m 的竖井
工程)、六大系统、智能化、设备及安装等。产能提升为 9×104t/a;
- 3)设计建设周期:27 个月,预计在 2026 年 12 月建成投产;
- 4)项目进展:已完成项目备案、环评批复,主体工程已部分完成,预计可
按期投产。
(3)砭上技改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介绍
- 1)扩产后生产规模:9×104t/a·原矿,新增产能 1×104t/a;
- 2)项目总投资:2,500 万元,主要用于新增:主体工程(运输方式是斜坡道
运输)、六大系统、智能化、设备及安装等。本次评估中,砭上矿按照评估基准 日的产能设计,即此次扩产前的每年 8×104t 产能进行预测。根据标的公司 2026 年 1 月针对砭上矿编制了新的开发利用方案《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砭上 萤石矿开采方案》,生产规模提升至每年 9×104t,该方案经河南省矿业协会专家 组复审并获取《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砭上萤石矿开采方案论证意见书》 (豫矿开论字[2026]003 号)同意论证通过的终审意见。基于前述扩产情况,本 次技改项目完成后,砭上矿产能提升为每年 9×104t,高于本次评估中对于砭上矿 的产能预测水平,本次评估对于砭上矿产能的预测具有审慎性。
- 3)设计建设周期:24 个月,预计在 2029 年 12 月建成投产;
- 4)项目进展:已完成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开采方案编制、生态修复等工
作,目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主体工程尚未开始,预计可按期投产。
2、扩产事项的合规性与可行性 (1)符合产业政策与行业准入 本次扩产后每个矿山产能符合《萤石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项目已纳入地方
战略性矿产稳产保供规划,属于政策支持的规模化改造项目。 (2)开采总量指标有保障 萤石实行国家开采总量控制,本次扩产对应的新增开采指标已纳入河南省
2026-2027 年萤石开采总量调控增量计划,待牛家沟矿段 15×104t 扩产技改项目 完成后同步下达,不存在指标缺口障碍。
(3)资源与技术条件可行 标的马丢矿山保有可采储量充足,扩产后仍可保障 23.87 年服务年限;扩产
采用成熟的开采工艺,技术方案可靠,现有选矿、尾矿库、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可支撑扩产需求。
3、本次评估对扩产事项的处理方式
马丢矿目前由政府有权机关核准的生产规模为 39×104t,本次评估马丢矿权 按照 39×104t 预测,由于牛家沟矿段 15×104t/a 扩产技改项目即将完成,本次评估 严格遵循谨慎性原则,充分考虑半年建设收尾验收期,从 2026 年 7 月起评估测 算纳入扩产带来的收益增量。
4、扩产进度不及预期的影响 标的公司现有马丢、下马丢及砭上 3 个矿山正在推进技改项目,目前标的公 司技改项目推进情况整体无重大不利变化,其中下马丢及砭上矿预计能够按照预 计建成时间顺利完工,马丢矿因相关政策标准发生变化需要增加建设充填站导致 预计建成时间有所延迟,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充分披露并提示风险,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资 产相关的风险”中已补充相关风险提示:
“(八)部分在建矿山预计达产时间延期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在马丢矿、下马丢、砭上矿设有改扩建项目,已开工的改扩 建项目可能受井下复杂地质、主管部门验收政策变化、安全升级整改、验收周 期拉长等因素影响,存在部分在建矿山项目预计达产时间延期的风险。若标的 公司矿山改扩建项目预计达产时间受上述因素影响而延期,有可能产生延期矿 山当年矿产产出减少、产能释放滞后的风险,进而导致标的公司业绩增长不及 预期甚至营业收入下降的风险。”
十、各矿山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差异情况及原因,折现率水平是否符合可
比交易惯例 (一)各矿山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差异情况及原因 1、各矿山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的测算方法与准则依据 本次标的公司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下属 4 个萤石矿采矿权评估,均严格遵
循《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 规范》(CMVS 12100-2008)要求,采用风险累加法测算折现率,测算公式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经营风险报 酬率+个别风险报酬率
本次评估统一以距离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最近发行的长期 国债票面利率 2.12%,各矿山无风险报酬率取值一致。
根据矿业权评估有关规定,风险报酬率取值参考表如下:
| 风险报酬率分类 | 取值范围(%) | 评估取值范围(%) | 备注 |
|---|---|---|---|
| ①勘查开发阶段 | |||
| 普查 | 2.00~3.00 | - | 本次评估不涉及 |
| 详查 | 1.15~2.00 | - | 本次评估不涉及 |
| 勘探及建设 | 0.35~1.15 | 1.00~1.10 | 改扩建 |
| 生产开发 | 0.15~0.65 | 0.65 | |
| ②行业风险 | 1.00~2.00 | 1.90 | 根据矿种取值 |
| ③财务经营风险 | 1.00~1.50 | 1.30~1.50 | |
| ④其他个别风险 | 1.00~2.00 | 1.70~1.80 |
风险报酬率则根据各矿山的开发阶段、开采条件、运营现状等差异化因素分
项取值,最终导致各矿山折现率存在合理差异。 2、各矿山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差异情况对比 本次评估范围内 4 个萤石矿采矿权,根据开发阶段与运营状态可分为三类,
折现率区间为 7.67%⁓8.42%,具体取值及分项构成见下表:
| 矿山 | 无风 | 风险报酬率 | 最终折 | 矿山开发状态 |
|---|
| 名称 | 险报 酬率 | 勘查开 发阶段 风险 | 行业 风险 | 财务经 营风险 | 个别 风险 | 合计 | 现率 | |
|---|---|---|---|---|---|---|---|---|
| 杨山萤 石矿 | 2.12% | 0.65% | 1.90% | 1.30% | 1.70% | 5.55% | 7.67% | 成熟生产矿山,系统完 善,产能稳定 |
| 下马丢 萤石矿 | 2.12% | 1.00% | 1.90% | 1.40% | 1.70% | 6.00% | 8.12% | 处于改扩建阶段,采掘 系统升级中 |
| 砭上萤 石矿 | 2.12% | 1.10% | 1.90% | 1.50% | 1.80% | 6.30% | 8.42% | 计划改扩建 |
| 马丢萤 石矿 | 2.12% | 0.65% | 1.90% | 1.50% | 1.80% | 5.85% | 7.97% | 以正常生产为主,局部 改扩建,服务年限较长 |
3、各矿山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差异原因 各矿山折现率差异完全由风险报酬率不同导致,无风险报酬率取值完全一致,
差异根源与合理性如下: (1)勘查开发阶段风险差异 勘查开发阶段风险差异系各矿山评估中折现率差异的主要原因。根据《矿业
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取值区间为:生产开发阶 段 0.15%⁓0.65%、勘探及建设阶段 0.35%⁓1.15%。
杨山、马丢萤石矿为成熟生产矿山,开采系统、选矿设施、配套工程均已建 成并稳定运行多年,生产连续性强,勘查开发风险最低,取 0.65%,处于生产阶 段区间上限,符合谨慎性原则;马丢下马丢萤石矿正在实施采掘系统改扩建,尚 未生产,对应勘探及建设阶段风险,取 1.00%;砭上萤石矿正计划实施采掘系统 改扩建,风险相对最高,取 1.10%,处于勘探建设阶段区间上限,取值谨慎。
(2)财务经营风险差异 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指导区间为 1.00%⁓1.50%,主要与矿山规模、盈利稳定
性、现金流状况相关。
杨山萤石矿、下马丢萤石矿规模较大、盈利较稳定,现金流充裕,财务经营 风险较低,分别取 1.30%、1.40%;马丢萤石矿、砭上萤石矿等改扩建矿山因短 期资本支出增加、服务年限较长、产能释放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财务经营风险略 高,分别取 1.50%、1.50%,均处于指导区间内。
4、行业风险与个别风险一致的合理性 行业风险方面,所有矿山均为萤石采选业务,所属行业完全一致,因此行业
风险报酬率统一取 1.90%,处于准则指导区间 1.00%⁓2.00%的偏高水平,充分考 虑了萤石价格周期性波动风险,取值谨慎;
个别风险方面,所有矿山均位于河南栾川萤石成矿带,地质条件、政策环境、 监管要求一致,因此,杨山、下马丢因服务年限相对较短,个别风险统一取 1.70%, 马丢、砭上因服务年限相对较长,个别风险统一取 1.80%,符合区域行业常规水 平。
综上,各矿山折现率差异基于自身开发阶段与经营风险的客观差异,所有分 项取值均严格控制在《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规定的法定区间内,取值 整体偏谨慎,不存在通过人为调低折现率抬高评估值的情形。
(二)折现率水平是否符合可比交易惯例 1、本次评估与近期 A 股矿山收购可比交易案例对比情况 本次评估结合本次各标的矿山矿业权收益法评估折现率取值,选取同期 A
股矿山收购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对比,详见下表:
| 案例名称 | 涉及的采矿权 | 评估基准日 | 折现率 |
|---|---|---|---|
| 金石资源收购宁国市庄村矿区 | 萤石矿 | 2019 年 10 月 31 日 | 8.25% |
| 安宁股份收购经质矿产 100%股权 | 小黑箐经质铁矿采矿权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8.00% |
| 云南铜业购买云铜集团持有的凉山 矿业 40%股份 | 红泥坡铜矿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8.06% |
| 拉拉铜矿 | 7.71% | ||
| 国城矿业收购国城实业 40%股权 | 大苏计钼矿采矿权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8.59% |
| 宝地矿业收购葱岭能源 87%股份 | 孜洛依北铁矿采矿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8.04% |
| 本次交易 | 本次评估 4 个萤石矿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7.67-8.42% |
本次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取值范围为 7.67%⁓8.42%,与同期 A 股矿山收购 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对标,整体差异较小。
由上表可知,根据近期 A 股公开披露的矿业类并购案例,矿业权折现率均 采用风险累加法,与本次矿业权评估中折现率取值(7.67%⁓8.42%)不存在明显 差异。
综上,本次并购评估矿业权评估折现率选取方法、估值水平及差异情况符合 行业惯例,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2、本次交易折现率水平符合行业惯例 本次评估各矿山折现率取值 7.67%⁓8.42%,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常规水
平基本匹配,整体略低于行业平均,主要原因如下: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末,评估基准日前最近发行的长期国债票面利率 2.12%,2023 年、2024 年发行的长期国债平均票面利率分别为 2.89%及 2.35%,
近年发行的长期国债平均票面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带动无风险报酬率下降,属 于市场客观因素;第二,标的矿山均为运营多年的成熟矿山,资源禀赋清晰、生 产系统完善,风险显著低于新建、在建矿山;第三,折现率取值均处于准则法定 区间内,且分项参数取值偏谨慎,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的监管要求。因此, 本次评估折现率水平与萤石矿行业可比交易惯例一致,取值合理、公允。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各项参数取值谨慎,评估结果仍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相关风险已在重组文件中充分披露。
十一、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中相关参数与收益法评估的差异情况,两者评 估结论差异的原因;截至目前标的公司 2026 年收入、毛利率、毛利和净利实现 情况,各类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与评估预测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中相关参数与收益法评估的差异情况,两者评
估结论差异的原因 1、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中相关参数 (1)各产品销量、售价及毛利率
矿业权评估过程中,按照评估规范性假设各产品销量与产量相同,主产品取 8 年历史售价平均,其中萤石块矿 2,158.36 元/t、萤石精块矿 2,227.70 元/t、 萤石精粉 2,641.55 元/t;选矿副产品取历史 3 年售价平均,其中机制砂 24.20 元/t、细砂 7.79 元/t、尾砂 19.68 元/t。折现现金流评估中,销售产品的毛利 率不属于直接的评估参数,评估中通过确定销售价格和成本数据间接确定毛利率。
(2)成本费用 本项目评估总成本费用为生产成本与期间费用之和,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与财务费用。对于采选生产成本,按照企业提供的达产情况下所需支付
的生产成本,重新计算后进行预测。对于期间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按企业 实际成本取值,财务费用按照 70%流动资金以当期 1 年期 LPR 提取费用。
2、标的公司矿业权评估中相关参数与收益法评估的定位与口径差异说明
本次交易涉及两类独立评估,评估对象、准则依据、测算口径存在本质区别: 矿业权评估:针对标的公司下属各宗萤石矿采矿权单项资产开展评估,执行
《矿业权评估准则》(CMVS 系列),核心反映矿产资源开采收益权的公允价值, 仅覆盖与采矿权直接相关的采选收益;
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针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开展整体评估,执行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评估范围涵盖采矿权、房屋建筑物、机器 设备、营运资金、全部负债等,同时考虑企业管理协同、客户渠道、规模效应等 整体经营价值。
两类评估分属不同准则体系、服务不同估值目的,参数设置与评估结论存在 差异具备客观合理性。
矿业权评估的对象是标的公司矿业权资产,其现金流、收入、成本、费用是 基于矿业权资产所产生,而收益法评估对象为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从标 的公司未来获利能力的角度将预测期现金流量折现至评估基准日后考虑非经营 性资产、溢余资产等价值后得出评估结果,其现金流、收入、成本和费用口径是 基于公司整体经营所产生,既包括矿山实现了矿产品销售的现金流,也包括氟化 工板块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参数存在差异主要系两者依据的评估准则和惯例不同 导致,具有合理性。但针对矿产品销售对应的现金流入,两者保持一致,主要系 选定的矿产品销售价格、产量数据均一致。
3、矿业权评估与收益法各主要参数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1)矿业权评估与收益法各主要参数对比情况 矿业权评估与收益法各主要参数指标、取值逻辑依据及差异情况见下表:
| 指标 | 矿业权评估取值逻辑/依据 | 收益法取值逻辑/依据 | 差异情况 |
|---|---|---|---|
| 销售单价 | 矿产品历史期八年均值 | 矿产品历史期八年均值 | 一致 |
| 增值税税率 | 13% | 13% | 一致 |
| 指标 | 矿业权评估取值逻辑/依据 | 收益法取值逻辑/依据 | 差异情况 |
|---|---|---|---|
| 流动/营运资金 | 按固定资产比例 | 根据周转率测算 | 不一致 |
| 经营成本 | 矿产品成本 | 矿产品和化工成本 | 不一致 |
| 税金及附加 | 执行政策 | 执行政策 | 一致 |
| 所得税税率 | 25% | 25% | 一致 |
| 净现金流量 | 矿产品相关现金流 | 矿产品和化工产品现金流 | 不一致 |
| 折现率 | 风险累加法 | WACC | 不一致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矿产品相关现金流 | 矿产品和化工产品现金流 | 不一致 |
矿业权评估中,现金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等核心评估参数,
与评估标的自身属性具备高度的专属关联性与匹配性。矿种类型、产品结构、资 源禀赋条件、开采技术条件、项目开发建设进度、运营管理水平等一系列差异化 因素,均会直接导致核心参数取值出现显著差异。
(2)矿业权评估与收益法各主要参数对比情况 矿业权评估与收益法各主要参数差异原因如下:
| 对比维度 | 矿业权评估(折现现金流 量法) | 企业价值收益法评估 | 差异核心原因 |
|---|---|---|---|
| 评估对象 | 单宗采矿权单项资产 | 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 评估范围不同,后者覆 盖全部经营性资产、负 债及整体经营价值 |
| 收益口径 | 采矿权净现金流,仅核算 采选环节资源相关收益, 扣除固定资产折旧、回收 残值与流动资金 | 企业自由现金流/股权现金 流,覆盖全业务链经营收益, 含非矿业务、副产品收益 | 收益核算范围不同,矿 业权仅计量矿产资源 本身的超额收益 |
| 成本口径 | 仅归集与采矿权直接相 关的采矿成本、选矿成 本、专项安全环保费用, 不含总部管理费用、财务 费用 | 包含全部营业成本、期间费 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全 口径经营支出 | 成本归集范围不同,企 业整体评估需覆盖全 部运营环节支出 |
| 净现金流量 | 矿产品相关现金流 | 矿产品和化工产品现金流 | 口径不一致,企业价值 评估中含有化工业务 |
| 折现率 | 风险累加法测算,矿业权 专属税前折现率,区间 7.67%⁓8.42%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r><br>测算,税后口径,区间 8%-10% | 测算方法、税率、风险 内涵均不同,分别对应 单项资产与企业整体 的风险水平 |
| 净现金流量现值 | 矿产品相关现金流 | 矿产品和化工产品现金流 | 口径不一致,企业价值 评估中含有化工业务 |
| 评估结论内涵 | 仅为采矿权单项资产公 允价值 | 企业全部股权的整体价值 | 结论口径不同,不存在 直接可比性 |
综上,本次矿业权评估所选取的各项参数,均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准则》
等相关评估准则要求,符合矿业权评估行业通用惯例,与标的矿山实际禀赋、开 发运营情况相匹配,相关评估测算具备合理性与审慎性。
(二)截至目前标的公司 2026 年收入、毛利率、毛利和净利实现情况,各
类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与评估预测的差异情况及原因分析 1、2026 年 1-6 月份经营业绩整体实现情况 (1)企业整体核心财务指标完成概况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463.80 万元,占评估预测全年收 入 63,006.38 万元的 59.46%;实现毛利 16,916.90 万元,占评估预测全年毛利 26,051.39 万元的 64.94%;毛利率为 45.16%,高于评估预测全年毛利率 41.35%; 实现净利润 9,341.43 万元,占评估预测全年净利润 15,246.01 万元的 61.27%。
(2)与评估预测对比总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 司实际金额 | 2026 年全年收益法 评估预测 | 完成率 |
|---|---|---|---|
| 营业收入 | 37,463.80 | 63,006.38 | 59.46% |
| 毛利 | 16,916.90 | 26,051.39 | 64.94% |
| 毛利率 | 45.16% | 41.35% | - |
| 净利润 | 9,341.43 | 15,246.01 | 61.27% |
注:评估预测的数据均为收益法的数据,表格中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实际毛利率为
- 2026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 整体来看,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营业收入、毛利以及净利润均已超过 2026
年全年评估预测数据的 50%,同时 2026 年标的公司实际毛利率亦高于 2026 年收 益法全年评估预测毛利率,完成率较好。
(3)企业实际与矿业权评估预测完成情况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32,293.53 万元,占矿 业权评估预测全年收入 51,291.67 万元的 62.96%;实现毛利 16,932.01 万元, 占矿业权评估预测全年毛利 25,618.91 万元的 66.09%;毛利率为 52.43%,高于 评估预测全年毛利率 49.95%;实现净利润 9,402.92 万元,占评估预测全年净利 润 17,056.14 万元的 55.13%,具体见下表:
| 项目 |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际金额 | 2026 年全年矿业权评估预测 | 完成率 |
|---|---|---|---|
| 营业收入 | 32,293.53 | 51,291.67 | 62.96% |
| 毛利 | 16,932.01 | 25,618.91 | 66.09% |
| 毛利率 | 52.43% | 49.95% | - |
| 净利润 | 9,402.92 | 17,056.14 | 55.13% |
注:评估预测的数据均为矿业权评估的数据,表格中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实际毛利 率为 2026 年 1-6 月的综合毛利率。
整体来看,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营业收入、毛利以及净利润均已超过 2026 年全年矿业权评估预测数据的 50%,同时 2026 年标的公司实际毛利率亦高于
- 2026 年矿业权评估预测毛利率,完成率较好。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指标与主要矿业评估参数对比如下:
| 参数 | 项目/在采 矿山 | 2023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6 年 1-6 月 | 本次评估 预测取值 依据 | 2026 年评 估预测 |
|---|---|---|---|---|---|---|---|
| 贫化率<br><br> | 马丢 | 33.45% | 33.95% | 31.78% | 27.55% | 摘自各矿 山设计文 件 | 15% |
| 杨山 | 38.02% | 45.26% | 52.22% | 49.02% | 15% | ||
| 下马丢 | 18.42% | 23.30% | - | - | 15% | ||
| 毛矿品位 | 马丢 | 32.90% | 32.65% | 33.72% | 35.81% | 各矿山地 质资源品 位考虑贫 化率后计 算得出 | 42.02% |
| 杨山 | 26.35% | 23.27% | 20.31% | 21.67% | 36.14% | ||
| 下马丢 | 31.15% | 29.28% | - | - | 32.45% | ||
| 采矿综合 回采率 | 马丢、杨山 | 84.11% | 88.55% | 90.38% | 90.17% | 开发利用 方案 | 82% |
| 选矿回收 率 | 选场综合 回收率 | 88.47% | 88.09% | 92.95% | 93.42% | 2024 年、<br>2025 年两 年均值<br> | 90.59% |
| 产品品位<br><br> | 萤石精块 矿品位 | 81.71% | 81.66% | 81.65% | 81.21% | 企业产品 设计方案 | 81.67% |
| 萤石精粉 品位 | 96.74% | 96.53% | 96.61% | 96.79% | 96.65% |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主要在产矿山贫化率有所下降,毛矿品位上升, 与评估预测值差异缩小。2026 年 1-6 月采矿综合回收率、选矿回收率、产品品 位等主要参数与评估预测值不存在重大差异。
2、各类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与评估预测的差异情况 (1)分产品核心数据对比 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实际的主要产品价格、销量、毛利率与评估预测的
对应参数对比如下:
| 主要产品 | 指标 | 2026 年 1 月至 6 月实际情况 | 2026 年 1 月至 6 月预测值 | 差异情况 |
|---|---|---|---|---|
| 萤石块矿<br><br> | 销量(万吨) | - | 0.15 | 2026 年 1 月至 6 月未 销售 |
| 平均售价(元/吨) | - | 2,158.36 | - | |
| 毛利率 | - | 40.03% | - | |
| 萤石精块矿<br><br> | 销量(万吨) | 4.84 | 3.90 | 增产 0.94 万吨 |
| 平均售价(元/吨) | 2,567.56 | 2,227.70 | 上升 339.86 元/吨 | |
| 毛利率 | 60.66% | 50.68% | 上升 9.98 个百分点 | |
| 萤石精粉 | 销量(万吨) | 6.26 | 6.18 | 上升 0.08 万吨 |
| 平均售价(元/吨) | 3,003.44 | 2,641.55 | 上升 361.89 元/吨 | |
| 毛利率 | 52.64% | 50.65% | 上升 1.99 个百分点 |
注:2026 年 1-6 月销量预测值=2026 年全年销量预测值*6/12。
(2)差异核心结论
1)价格端:萤石精粉/块矿实际售价高于评估预测,主要系 2026 年上半年 下游氟化工需求超预期、区域市场供给收缩,叠加环保限产影响,导致价格高于 预测区间;2)销量端:本次评估预测的分产品核心数据是以年度为单位进行预 测,而标的公司生产排产、产品销售节奏通常结合市场需求、客户订单等外部经 营环境动态逐月调整,因此各月度实际销量与折算后的月度预测均值存在一定差 异具备合理性。
3、差异原因分析 (1)产品价格差异原因
市场供需格局变化:评估预测时基于萤石行业“供给收缩、需求增长”的中 长期逻辑,对 2026 年萤石价格预测较稳定;2026 年 1-6 月份实际生产经营过程 中,下游制冷剂、锂电氟化工需求复苏高于预期,叠加部分伴生萤石矿因安全等 原因停产,市场供给短期趋紧,导致萤石精粉均价较预测上涨 13.70%。
(2)产品销量差异原因
2026 年 1-6 月萤石块矿的实际销售略低于预测值,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未产出萤石块矿;2026 年 1-6 月萤石精块矿销售数量略高于预测值,主 要是由于萤石精块矿市场行情走强,标的公司对外销售提升;2026 年 1-6 月萤石
精粉销量较预测值略有上升,因此,标的公司 2026 年 1 月至 6 月主要产品实际 销量与评估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评估预测的分产品核心数是以年度为 单位进行预测,而标的公司生产排产、产品销售节奏通常结合市场需求、客户订 单等外部经营环境动态逐月调整,因此各月度实际销量与折算后的月度预测均值 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基于萤石行业中长期供需缺口、标的公司资源禀赋及产 能规划,具备坚实逻辑支撑。虽然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未对外销售萤石块矿, 但萤石块矿评估预测产量规模较小,因此影响较小。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营 业收入、毛利以及净利润均已超过 2026 年全年评估预测数据的 50%,同时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际毛利率亦高于 2026 年全年评估预测值,标的公司预计可 实现 2026 年评估预测业绩,不存在评估预测过于激进或不合理的情形。
十二、结合各采矿权对应的萤石矿储量、品位、采选条件等方面,说明本 次矿业权评估与可比案例的对比情况及估值合理性
(一)结合各采矿权对应的萤石矿储量、品位、采选条件等方面,说明本 次矿业权评估与可比案例的对比情况
1、总体说明
本次矿业权评估涉及标的公司萤石矿采矿权,评估机构严格遵循《矿业权评 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统一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作为核心 评估方法,以各矿山备案资源储量、实际生产条件、行业公允价格为基础开展测 算。
为验证估值公允性,公司选取 A 股资本市场公开披露的萤石矿采矿权收购 可比交易案例,从资源禀赋、采选条件、核心估值指标三个维度逐项对标。经对 比,本次各矿山评估估值水平与同类型、同品位、同开采条件的可比案例基本匹 配,差异均由资源禀赋、开采难度、区位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整体估值具备充 分合理性,不存在高估标的资产价值、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选取标准 为保证可比性,本次可比案例严格遵循以下筛选原则:
1)业务同源:标的均为原生萤石矿采矿权或萤石矿企业股权,主营业务为 萤石采选,与本次标的业务基本一致;2)方法一致:均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作 为采矿权核心评估方法,评估逻辑与参数体系匹配;3)场景可比:均为上市公 司并购重组场景,评估目的、监管要求与本次交易相同;4)数据公开:评估参 数、交易作价均通过上市公司公告、官方评估报告公开披露,数据可验证、可追 溯。
3、可比案例基本情况 依据本次可比案例严格遵循的筛选原则,符合选取标准的可比案例较少,基
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交易案例 | 标的矿山 | 评估基准 日 | 评估方法 | 交易 背景 | 信息来 源 |
|---|---|---|---|---|---|---|
| 海南矿业收 购丰瑞氟业 | 河南栾川马丢下马丢 萤石矿 | 2025.12.31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上市 公司 发行 股份 收购 萤石 企业 股权 | 本次评 估<br><br> | |
| 河南栾川砭上萤石矿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 河南栾川马丢萤石矿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 河南栾川杨山萤石矿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
| 金石资源收 购庄村矿业 | 安徽宁国庄村萤石矿 | 2019.10.31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上市 公司 现金 收购 萤石 矿山 股权<br><br> | 金石资 源收购 公告及 评估报 告 | |
| 金石资源 收 购内蒙古翔 振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 95%股权 | 苏莫查干敖包萤石矿 (二采区 ) | 2017.12.31 | 折现现金流量法 |
4、本次矿业权评估与可比案例的对比情况 本次矿业权评估的各矿与可比案例的对比情况如下表所列:
| 对比项<br><br> | 本次标的 | 庄村萤石矿 | 莫查干二 采区 | |||
|---|---|---|---|---|---|---|
| 马丢萤石矿 | 杨山萤石矿 | 马丢下马 丢萤石矿 | 砭上萤石矿 | |||
| 保有资源量 (万吨)A | 898.26 | 221.94 | 68.97 | 110.32 | 108.63 | 512.17 |
| 平均地质品 位(CaF₂)B | 49.18% | 41.65% | 39.84% | 45.90% | 52.15% | 61.72% |
| 保有氟化钙 矿物量(万 吨)C=A*B | 441.73 | 92.43 | 27.48 | 50.63 | 56.65 | 316.11 |
| 矿床类型 | 热液脉型 | 热液脉型 | 热液充填 脉型 | 热液脉型 | 热液脉型 | 层控沉积 改造型 |
| 勘查程度 | 勘探 | 勘探 | 详查 | 勘探 | 详查 | 勘探 |
|---|---|---|---|---|---|---|
| 推断资源量 可信度系数 | 0.6 | 0.6 | 0.6 | 0.6 | 未采用可信 度系数调整 | 0.80 |
(1)资源禀赋维度对比
综上所述,本次各矿山资源品位、矿床类型、勘查程度与安徽宁国等同类型 热液脉型萤石矿基本一致,可信度系数取值与行业常规水平匹配;苏莫查干敖包 因属超大型高品位层控型矿床,勘查程度更高、可信度系数取值更高,符合行业 “高品位、高控制程度对应高可信度系数”的惯例。
(2)采选运营条件以及估值情况
| 对比项<br><br> | 本次标的 | 安徽宁国庄 村萤石矿 | 苏莫查干 二采区 | |||
|---|---|---|---|---|---|---|
| 马丢矿 | 杨山矿 | 下马丢矿 | 砭上矿 | |||
| 开采方式 | 地下开采 | 地下开采 | 地下开采 | 地下开采 | 地下开采 | 地下开采 |
| 年处理原矿规模 (万吨) | 39 | 20 | 9 | 8 | 5 | 15 |
| 萤石选矿回收率 | 90.59% | 90.59% | 90.59% | 90.59% | 产品为原矿 销售 | 76% |
| 矿山服务年限 (年) | 23.87 | 7.77 | 6.18 | 11.14 | 14.63 | 38 |
| 采矿权评估值 (万元) | 102,775.89 | 6,704.42 | 3,470.17 | 11,869.77 | 9,713.85 | 8,770.02 |
| 折现率 | 7.97% | 7.67% | 8.12% | 8.42% | 8.25% | 9.50% |
| 保有资源量 (万吨) | 898.26 | 221.94 | 68.97 | 110.32 | 108.63 | 512.17 |
| 单位保有资源量 评估值(元/吨) | 114.42 | 30.21 | 50.31 | 107.59 | 89.42 | 17.12 |
| 保有氟化钙矿物 量(万吨) | 441.73 | 92.43 | 27.48 | 50.63 | 56.65 | 316.11 |
| 单位保有氟化钙 矿物量评估值 (元/吨) | 232.67 | 72.54 | 126.28 | 234.44 | 171.47 | 27.74 |
与可比案例单位保有资源量差异的原因如下:一是选矿回收率不同,6 个矿
山均为地下开采,除庄村萤石矿为原矿销售外,其余 5 个矿山均为选矿产品销售,
可比案例的选矿回收率为 76%,而本次评估 4 个矿山的选矿回收率为 90.59%, 随着行业技术不断提升,选矿回收率有较大提升,回收率的提高对评估值有较 大影响。二是评估时期不同导致折现率与产品价格等不同、可比案例的评估基 准日为 2020 年之前,而标的公司 4 个矿山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
本次评估标的公司 4 个矿山差异大的原因是,杨山、下马丢矿开采单位总 成本较大,且服务年限较短,井巷工程投资闭坑时残值为零,对评估值影响较 大。
(二)本次估值合理性 本次各矿山估值指标与可比案例存在小幅差异,均由资源禀赋、开采条件、
区位市场、评估基准日等客观因素导致,差异逻辑清晰、符合行业规律,具体如 下:
1、资源品位与禀赋差异是估值差异的核心原因
萤石矿单位价值与矿石品位高度正相关:品位越高,选矿比越低、单位精矿 成本越低、盈利能力越强,对应单位资源量估值越高。
本次标的马丢矿、杨山矿、下马丢矿、砭上矿、庄村矿均为中品位热液脉型 萤石矿,品位集中在 40%-50%区间,单位资源量估值也处于同一水平区间,差 异与品位差异正相关,匹配关系合理。
2、开采条件与建设状态差异影响成本与估值
开采条件相对复杂、井巷工程等资产投资大的杨山萤石矿、下马丢萤石矿开 采总成本相对较高,评估值相应偏低,井巷工程等资产投资相对较小的马丢萤石 矿、砭上萤石矿开采总成本相对较低,评估值相应偏高。另外,矿体厚度大、连 续性好的矿山,开采效率高、贫化损失率低,单位成本更低,估值更高;脉状分 支多、矿体薄的矿山开采难度大,估值相应偏低,差异符合矿山生产客观规律。
3、区位与下游市场差异影响售价与盈利
萤石产品单位价值低、运输成本占比高,靠近氟化工产业集群的矿山具备显 著的售价优势;华东、华中氟化工产业集中,萤石需求旺盛、运输半径短,矿山 产品售价高、盈利性强,对应估值略高。本次标的 4 个矿山同处华中氟化工产业 带,区位条件接近,因此估值水平高度重合,不存在异常偏离。
4、本次交易估值的合理性总结 综合资源禀赋对标、采选条件对比、估值指标验证,本次矿业权评估估值具
备充分合理性:1)方法合规:评估方法选择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规定,符
合行业可比交易惯例;2)价值匹配:各矿山估值水平与自身资源品位、开采条 件、盈利能力一一对应,优质资源对应较高估值,不存在“差资源高定价”的情 形;3)区间合理:核心估值指标均处于近年同行业收购可比案例的合理波动区 间内,未偏离行业公允水平;4)参数审慎:可信度系数、折现率、产品价格、 成本等核心参数均取行业中位偏保守水平,未通过乐观假设抬高估值;5)定价 公允: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充分考虑了标的资产质量、行业周期 及上市公司利益。
十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财务顾问、矿业权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系统查阅《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市场途
径评估方法规范》《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等行业准则,梳理三类评估方法的 法定适用条件与使用边界;
- 2、查阅标的各矿山的采矿许可证、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近三年生产经营数据,核实矿山开发阶段、资源 禀赋、经营数据基础,判断评估方法与标的特征的匹配性;
- 3、检索 A 股上市公司萤石矿、非金属矿收购的公开交易案例,统计各案例
采用的评估方法类型,验证本次评估方法与行业惯例的一致性;
- 4、调取本次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及完整工作底稿,复核评估机构关于方法选
择的论证过程,核实折现现金流量法、收入权益法的测算逻辑、参数体系与结果 差异,确认方法选择不存在偏向性;
- 5、查阅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的评估方法应用情况,验证本次方法选择与行
业惯例的一致性;
- 6、系统梳理国家及地方近年发布的萤石行业监管政策,包括自然资源部、
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的法规文件,分析行业监管核心导向与政策趋势;
- 7、查阅标的公司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绿色矿山入
选证明、总量控制指标文件等合规证照,核实标的矿山符合现行监管要求,不存
在重大合规风险;
- 8、访谈标的公司生产、安全、环保负责人,了解监管政策升级对生产经营、
成本投入的实际影响,核实相关成本已纳入日常经营核算;
- 9、获取标的公司近三年产销台账、库存明细、销售合同、长协订单,计算
历史产销率与库存周转天数,验证产销均衡的历史基础;
- 10、系统查阅《矿业权评估基本准则》《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矿业权
评估程序规范》等行业准则,梳理采矿权评估的法定逻辑与执业流程要求;
- 11、调取本次采矿权评估的完整工作底稿,包括业务约定书、现场勘查记录、
资料收集清单、参数测算底稿、三级复核记录等,核实评估全流程符合执业规范, 程序完整、留痕充分;
- 12、查阅 4 座矿山的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批
复、环评批复等法定文件,核实各矿山开采方式、工艺方案、产能规模的合规性 与法定依据;获取各矿山采掘外包合同、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核查外包队伍的合规资质,核实外包范围、结算方式与管理模式;赴各矿山现场 勘查,实地核实开采工作面、运输系统、选矿厂生产线的实际运行情况,确认披 露方案与实际生产一致;
- 13、获取各矿山近 3 年成本核算明细,分采矿、选矿、运输、安全环保等
环节拆解单位成本,横向对比不同矿山的成本差异,逐项分析差异成因;查阅各 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地质剖面图,核实矿体埋深、厚度、品位等自然禀赋差异, 验证其与成本差异的对应关系;
- 14、查阅标的公司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全套经营资质,核实开采
主体资格的合规性;获取公司人员花名册、核心管理人员简历、特种作业人员资 格证书,核实专业技术与管理团队配置;查阅固定资产清单、设备台账,核实自 有采掘、选矿设备的数量、成新率与产能匹配性;调取自营矿山历年生产台账、 产量统计、安全记录,验证自营开采的历史业绩与实际能力;
- 15、对比最近两期储量核实报告的资源量分类数据,逐项统计推断资源量的
升级转化数量,计算转化率与品位偏差率;查阅井下生产探矿的钻孔、坑道工程 资料,验证矿体形态、品位的实际控制情况,核实推断资源量的准确性;
- 16、系统查阅《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 30300-2010),
核实可信度系数的法定取值区间与适用要求;检索 A 股同行业可比并购案例的 可信度系数取值,对比勘查阶段、矿床类型的匹配性,验证本次取值符合行业惯 例;
- 17、获取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流动资金测算表,复核单位产能投资指标、分
项测算逻辑,验证投资规模与产能的匹配关系;筛选同区域、同矿种、相近规模 的可比矿山案例,收集其公开披露的投资数据、建设周期、运营周转指标,与本 项目逐项对标,分析差异原因;查阅矿山工程预算定额、当期设备及建材价格信 息、行业单位产能投资统计数据,核查取价依据的公允性;
- 18、获取并复核标的公司历史销售明细、主要销售合同、结算单、发票及回
款资料,核查历史销售价格的真实性及代表性;查询第三方公开价格、区域市场 价格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分析评估采用销售价格与公开市场价 格、可比公司销售均价的差异及合理性;
- 19、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及矿业权评估师,了解产品价格周期波动、联动关
系、评估期价格恒定假设的确定过程及依据;复核销售单价变动对采矿权评估值 影响的敏感性测算逻辑,分析主要参数变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 20、获取并复核标的公司历史期间产生的收入、成本费用、税费及现金流资
料,核查历史销售价格的真实性及代表性;分析评估采用各矿山评估预测中毛利 率、期间费用率、单位成本费用等关键参数与历史期间和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 并分析差异的合理性;
- 21、获取并复核标的公司各矿山目前采矿权证的生产规模、有效期及其与评
估预测达产规模和矿山服务年限的对比情况;了解采矿权证扩产和续期对资产评 估的影响;
- 22、获取并复核标的公司各矿山评估预测折现率测算、对比情况;
- 23、对比收益法和矿业权评估两类评估中产品销售价格、生产成本、折现率、
收益期限、税费口径等核心参数的取值,分析存在差异的原因;获取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的收入、毛利率、毛利和净利润,并与评估预测期数据进行比较;
- 24、获取各采矿权对应的萤石矿储量、品位、采选条件等方面的说明,并与
可比案例进行对比。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矿业权评估师认为:
- 1、标的公司采矿权采用的评估方法符合行业和可比交易案例惯例,符合评
估准则及相关规定;
- 2、近年来,国家对萤石资源的战略定位持续升级,监管体系从“总量控制”
向“战略保障、绿色开发、高效利用、产业链安全”四位一体转变,整体而言相 应政策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整体具有政策红利的积极影响。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 了相关政策因素的影响,评估参数设置合理,“产销均衡”假设是基于标的公司 历史经营情况、客户结构和行业发展趋势作出的合理判断,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 的相关要求,具备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 3、本次采矿权评估的整体逻辑符合矿业权估值的基本原理,评估实施程序
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准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的监管要求,流程完 整、程序合规;本次评估涉及的各类技术经济参数定义清晰、内涵准确,符合行 业通用规范;四座矿山的参数取值均有对应的支撑文件,依据层级明确、法律效 力充分,不存在无依据的主观设定;对比标的矿山历史经营数据与行业可比交易、 可比公司数据,本次核心参数取值均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重大差异;小幅差异 均由开发阶段、资源禀赋、口径调整等客观因素导致,具备合理性;本次评估参 数选取审慎、依据充分,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 4、马丢矿、杨山矿报告期内采用自营和外包相结合的开采模式,未开采的
矿山由于与在产矿山处于同一区域,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及产品设计, 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本次评估中未开采矿山后续开采模式与在产矿山基本一 致。本次评估对各矿山开采方式、运营模式、工艺方案、产品方案的认定,与备 案开发利用方案、安全设计、历年生产数据保持一致,认定准确,各矿山总成本 费用差异由矿体自然条件、矿山资产投资差异等客观因素造成,差异情况具备合 理性,符合矿山生产经营特点;各矿山技术经济参数区分通用统一参数与个性化 参数分别取值,统一参数系执行国家及地方统一法规、行业标准、市场价格、成 本构成、能耗水平及单位处理量指标等参数形成,个性化参数结合各矿山实际单
独测算,参数选取合规、审慎,参数选取、评估思路及测算过程均符合《矿业权 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行业惯例;目前标的公司拥有自 行开采矿山各项设备、骨干人员储备以及相关经验,具备自营开采能力;
- 5、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不符合开展推断资源量的转化情况验证工作的前置
前提,无法推算出实际的转化系数。本次采矿权评估时按照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针对探明、控制和推断资源量以对应的可信度系数进行转化计算具有合理性、可 靠性;本次评估对标的矿山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值 0.6,依据利用方案等矿 山设计文件中对推断资源量可信系数取值,合理谨慎,符合矿业权评估相关准则 规定及萤石矿行业惯例,与可比交易案例可比;可信度系数变动对评估值的影响 相对较小。
- 6、各矿山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生产规模、开发状态相匹配,测算依据矿山
建设定额标准及备案设计文件,单位产能投资处于萤石矿行业合理区间,与可比 案例水平一致,投资规模合理;本次评估流动资金测算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参 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 30800-2008)规定,采用扩大指标估算法,流动资金 总额按达产固定资产投资的 15%测算,资金率取值及周转指标匹配萤石矿行业经 营惯例,资金安排充分、投入节奏合理,能够满足矿山正常运营需求;各矿山达 产时间安排基于正式设计文件,参考同行业可比项目建设周期,结合当前实际工 程进度制定,具备可实现性;
- 7、本次评估产品销售价格选取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
(CMVS 30800-2010)相关规定,针对萤石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出 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选取评估基准日前连续 8 年企业实际交易价格作为定价 基础;本次各类产品销售价格综合参考公开市场、自身历史、可比上市公司多维 度数据,取值处于合理区间,定价逻辑严谨、结果审慎;萤石主产品存在一定的 周期波动及价格联动特征,评估期采用恒定价格为矿业权评估通行做法,结合行 业价格中枢、政策调控及企业客户结构分析,该假设具备充分合理性;受下游行 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给量显著增加、行业竞争明显加剧等情况影响,标的公 司产品价格存在价格下滑风险;但在供给管控、新兴需求、政策托底三重支撑下, 标的公司产品价格出现极端大幅下跌的可能性较低,重组报告书中已完善相关风 险提示;
- 8、评估预测的财务费用、研发费用与历史期间的数据存在差异系评估依据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预测财务费用和研发 费用,具备合理性;在产矿山评估预测的财务数据与历史期间的财务数据存在差 异具有合理性;未采矿山采用在采矿山经营实际成本测算的合理性与可实现性;
- 9、标的矿山满足采矿权延续的法定条件,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评
估假设采矿权可正常续期至可采储量枯竭,符合矿业权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相 关处理合理;标的公司马丢矿山牛家沟矿段因相关政策标准发生变化需要增加建 设充填站导致预计建成时间有所延迟,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已在重组报告书中充分披露并提示风险;
- 10、本次评估采用风险累加法测算折现率,测算方法符合《矿业权评估参数
确定指导意见》等行业准则要求,测算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各矿山折现率差异 主要源于勘查开发阶段、财务经营风险的客观不同,所有风险分项取值均处于准 则规定的法定区间内,取值谨慎,差异具备合理性;对比 A 股矿山收购可比交 易案例,本次评估折现率水平与行业惯例基本一致,评估参数选取公允、合理;
- 11、矿业权评估中相关参数与收益法评估分属不同准则体系、服务不同估值
目的,参数设置与评估结论存在差异具备客观合理性;本次评估预测基于萤石行 业中长期供需缺口、标的公司资源禀赋及产能规划,具备坚实逻辑支撑。虽然标 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未对外销售萤石块矿,但萤石块矿评估预测的产量规模较 小,影响相对较小;标的公司 2026 年 1-6 月营业收入、毛利以及净利润均已超 过 2026 年全年评估预测数据的 50%,同时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实际毛利率亦 高于 2026 年全年评估预测值,标的公司预计可实现 2026 年评估预测业绩,不存 在评估预测过于激进或不合理的情形;
- 12、本次评估严格遵循矿业权评估准则要求,折现现金流量法的应用符合萤
石矿生产性采矿权的评估惯例,通过与同区域、同类型、同方法的可比交易案例 多维度对标,本次各矿山估值水平与行业公允值匹配,差异均由资源禀赋、开发 阶段、区位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具备合理依据。本次评估参数选取审慎,估值 结果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标的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问题 4、关于标的公司业务与收入
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6,588.70 万 元、68,140.53 万元,主要来自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无水氟化氢和其他产品, 2025 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车间存在停产情形,2025 年标的公司境外收入为 1,560.72 万元;(2)标的公司规模位居行业头部,现保有矿石资源量 1,350 万 吨,平均品位 47.07%,储量位居全国第四,仅次于金石资源、新疆有色和隆兴 矿业;(3)标的公司使用了无锡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相关专有技术,并 通过进一步工艺创新实现了氟块矿精石品位提升和废石品位降低;(4)萤石下 游应用行业主要包括传统制冷剂、电子级制冷剂、冶金、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 下游需求呈现传统领域稳步增长,新兴产业继续爆发的特征,其中制冷剂行业 存在配额政策限制;2025 年蒙古进口萤石资源增加了行业供给。
请公司披露:(1)标的公司的萤石矿资源量和平均品位与行业整体资源量 分布、平均品位,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矿资源量和平均品位的对比情况,标的 公司萤石矿较好的资源禀赋具体体现;(2)无锡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相 关专有技术是否存在较高技术壁垒,授权费用具体支付方式,标的公司是否为 独家授权;被授权专有技术是否为标的公司核心生产环节关键技术,对主要产 品品质、生产质效等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性,标的公司是否依赖该被授权专有 技术;(3)标的公司工艺创新过程中是否形成自研的专利或技术,该工艺创新 是否持续依赖于被授权许可技术的使用,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标的公司该工 艺创新是否存在技术优势;(4)标的公司各类产品之间的生产关系、报告期内 相关安排与规划,各类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无水氟化氢车间停产的具体原因, 未来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相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5) 标的公司收入的应用领域构成情况,各下游行业监管政策及方向,并分析相应 政策对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下游需求及销售价格的影响;萤石进出口相关政策内 容,近年来萤石进口量及品位情况,进口萤石对行业整体及标的公司的主要影 响;(6)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及其波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和行业 相关数据的对比情况,销售价格的公允性;(7)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中其他产品的种类、金额和构成情况,其他产品的生产过程、与主产品的关 系,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8)2025 年标的公司向境外销售的主要产
品和客户情况,标的公司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问题
(4)-(8),说明对标的公司境外收入核查的具体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的萤石矿资源量和平均品位与行业整体资源量分布、平均品
位,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矿资源量和平均品位的对比情况,标的公司萤石矿较 好的资源禀赋具体体现
(一)标的公司的萤石矿资源量和平均品位与行业整体资源量分布、平均 品位,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矿资源量和平均品位的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专注于萤石矿勘探、开采、选矿及下游氟化工初级产品生产,是国 内单一萤石矿领域极具资源优势与规模化运营能力的核心企业。丰瑞氟业自2007 年成立后,先后整合并购了栾川县境内 95%以上的萤石矿采矿权。合并后洛阳丰 瑞氟业有限公司拥有 8 个采矿权,面积达 9.86 平方千米。目前丰瑞氟业萤石矿 保有资源储量 1,350 万吨,对应矿物量 635 万吨,平均品位 47.07%。
中国是萤石资源大国,萤石资源储量位居世界第一,但具有“大而不富”的 特征,一方面体现在我国萤石矿山分布广、小矿多,另一方面体现为我国萤石储 量中富矿较少,贫矿较多,单一萤石矿平均 CaF2品位在 35%~40%,CaF2品位 大于 65%的富矿仅占单一萤石矿床总量的 20%,而 CaF2 品位大于 80%的高品位 富矿占总量不到 10%。
目前我国单一型萤石矿探明的可利用资源约为 8,000 万吨矿物量,按照丰瑞 氟业的矿物量规模,其份额占比 7.94%,占比相对较高,储量规模位居全国前五。 我国前五大萤石企业矿产资源量及平均品位情况如下:
| 序 号 | 公司 | 所处区 位 | 资源储量(万吨) | 对应矿物量(万吨) | 平均品位 |
|---|---|---|---|---|---|
| 1 | 新疆有色集团 | 新疆 | 6,631 | 2,194 | 33.09% |
| 2 | 隆兴矿业 | 内蒙古 | 3,270 | 1,349 | 41.25% |
| 3 | 金石资源 | 浙江 | 2,700 | 1,300 | 48.15% |
| 4 | 新衡矿业 | 江西 | 528 | 225 | 42.61% |
| 平均值 | 41.28% |
| 序 号 | 公司 | 所处区 位 | 资源储量(万吨) | 对应矿物量(万吨) | 平均品位 |
|---|---|---|---|---|---|
| 5 | 丰瑞氟业 | 河南 | 1,350 | 635 | 47.07% |
由上表可知,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较,丰瑞氟业的萤石资源储量位居全国第 四,仅次于新疆有色、隆兴矿业、金石资源,属于行业领先水平,在华中区域萤 石行业具备绝对龙头地位,在全国萤石产业格局中稳居头部梯队。
丰瑞氟业的萤石储量平均品位为 47.07%,明显高于我国单一萤石矿平均 35%~40%的 CaF2 品位水平,也高于主要竞争对手萤石储量品位的平均水平,属 于行业内较高品位的萤石矿石。
经过筛选、提纯等处理工序,公司主要产品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中富集 的氟化钙含量相较原矿会明显上升,具体而言,公司萤石精块矿产品中平均氟 化钙含量约 82%,萤石精粉产品中平均氟化钙含量为 97%。综上,标的公司原矿 品位氟化钙含量较高,属于高品位矿石,公司主要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二)标的公司萤石矿较好的资源禀赋具体体现 1、资源储量和产能规模领先 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矿山建设以及划定生态红线等要求日趋严
格,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10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采取综合措施对耐火粘土 萤石的开采和生产进行控制的通知》,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提高资源税税率等。2013 年,国土资源部发布《萤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 最低指标要求(试行)》,明确“三率”指标,提高萤石矿开发利用要求。2016 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 一 2020 年)》明确将萤石列入“全 国战略性矿产目录”,并要求萤石矿大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 10 万吨/年,中型 矿山为 8 万吨/年,小型矿山为 3 万吨/年。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厅文〔2024〕42 号)规定,对于新建地下矿山开采规模设置了门槛标准。上述萤石行业政策趋严, 导致中小、落后产能不断出清。我国主要从事萤石矿开采企业中,资源储量、采 矿产能最大的是金石资源,标的公司规模位居行业头部,现保有矿石资源量 1,350 万吨,采矿证核准规模为 77 万吨/年。截至 2025 年底,标的公司拥有采矿权 8 个,证载面积达 9.86 平方千米,保有矿石资源量 1,350 万吨,矿物量 635 万吨,
平均品位 47.07%。根据《2025 年中国萤石市场年度报告》(氟务在线),丰瑞 氟业的储量位居全国第四,仅次于金石资源、新疆有色和隆兴矿业。
国内萤石供应量受到单一型矿山数量较少、最低开采规模及“三率”指标要 求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限制,叠加矿山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标的公 司作为头部企业在资源储量和产能规模上具备竞争优势。
2、矿石品质稳定 标的公司的萤石原矿全部为自有矿山开采,矿石品质稳定,且硫、磷、砷
等有害元素含量较低。从硫、磷指标来看,依据《萤石》(YB/T5217-2019)与 《萤石技术规范》(GB/T44539-2024),萤石精粉一级品要求硫含量≤0.05%、 磷含量≤0.05%。标的公司选厂产出的萤石精粉中硫含量 0.04%、磷含量 0.01%, 指标表现优于规范标准。从砷指标来看,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石墨和萤石中有害元素限量要求》(GB46771-2025), CaF2≥97%萤石精粉的有害元素限量要求砷含量≤5ppm(mg/kg)。标的公司萤石 精粉中砷的含量稳定控制在 1ppm 以下,指标表现优于规范标准。
砷作为有害元素,其含量会影响下游氟化工、冶金、半导体等应用领域产 品安全性;硫元素会在氢氟酸生产过程中系统富集,硫含量超标会影响氢氟酸 产品质量;硫、磷元素还会对冶金环节钢材力学性能带来负面影响。公司萤石 块矿、萤石精粉的硫、磷、砷含量控制水平优异,形成了标的公司产品的市场 竞争优势。
3、矿区地理位置优势 标的公司矿区位于河南省栾川县合峪镇,以其为中心的“豫西合峪矿集区”
资源高度富集,探明萤石储量居河南首位,已构建从矿石开采、选矿加工到氟 化工生产的完整产业链。
采选配套方面,标的公司核心矿区马丢、杨山距离公司自有选厂约 10 公里, 采出矿石选用短途公路运输。根据北京博研智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2026 年中国萤石选矿市场占有率及行业竞争格局分析报告》,2025 年中国萤石原矿 从矿区到选矿厂的平均运输距离为 186 公里。标的公司的矿区、选厂距离相近, 有助于降低运费成本、提升运输效率。
生产管理方面,栾川县当地人力用工成本相较于经济发达省份具备优势; 因各矿山彼此临近,标的公司同一套核心管理团队即可统筹所有矿区的安全生 产、技术管理与运营协调,无需为每个矿山单独设置管理班子,从而实现高效 集约化管理,有助于降低整体管理成本。
产业布局方面,标的公司周边萤石下游客户聚集,包括国内头部氟化工企 业多氟多、延长氟硅,冶金氟化物企业中色韶星、金宏利,精细氟化工企业孚 德科技等。客户种类涵盖新能源材料、冶金辅助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多个氟化 工细分领域,均与丰瑞氟业相距 250 公里范围内,销售运输半径短、物流成本 低,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产品定价优势与市场响应速度。
4、矿区增储潜力优势
在“十四五”期间实施的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萤石矿勘查成果高 度集中于栾川-嵩县成矿区,该区域作为河南省萤石矿核心成矿带,累计提交萤 石资源量已突破 1,000 万吨。标的公司自 2007 年成立后,先后整合并购了栾川 县境内 95%以上的萤石矿采矿权,成为栾川县萤石资源开发主导单位。
现有矿区增储方面,截至 2025 年底标的公司拥有采矿权 8 个,证载面积达 9.86 平方千米,是国内稀缺的大型单一型萤石矿区。目前,公司超大型矿床马 丢矿区的矿体沿走向东西两端均未封闭,具备深部及外围增储潜力。
未来,标的公司将通过“自主勘探+并购整合”策略,充分释放栾川-嵩县 地区的萤石资源潜力。自主勘探方面,公司将依托 8 个采矿权,聚焦马丢、杨 山等矿区深部及外围区域,运用高精度磁测等先进勘探技术,重点勘查深部隐 伏矿体;并购整合方面,公司凭借区域行业龙头地位和资金优势,整合地区内 新增中小型萤石矿权,进一步巩固自身资源储量。
二、无锡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相关专有技术是否存在较高技术壁垒,
授权费用具体支付方式,标的公司是否为独家授权;被授权专有技术是否为标 的公司核心生产环节关键技术,对主要产品品质、生产质效等生产经营情况的 重要性,标的公司是否依赖该被授权专有技术;
(一)无锡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相关专有技术是否存在较高技术壁 垒
丰瑞氟业与无锡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玛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签署《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多瑞玛授权许可丰瑞氟业使用其“萤 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
1、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介绍
多瑞玛公司授权丰瑞氟业使用的“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属于矿石预处理 环节的重介质湿法分选技术,该方法在选矿厂中的应用较为广泛,它是以水或“水 +重介质”的悬浮液为介质,利用有用矿石与杂质之间密度差实现块矿和末矿的 分选。
以重介质湿法分选技术进行提精抛废预处理是采矿业中的成熟技术手段。 此前广泛应用于煤炭选矿领域,工艺路线本身已具备较高的成熟度。而多瑞玛 公司依托中国矿业大学的科研资源背景,通过设计重介质浅槽分选系统、重介 质旋流器分选系统,首次将重介质湿法分选方法应用于萤石选矿。
由于萤石原矿中含有废石,进入选矿厂后首先需要进行抛废处理。选矿厂 此前采用人工手工抛废方式存在低效、粗放的问题。采用重介质湿法分选后, 利用专业设备对矿石、废石进行筛选,实现了①显著提高抛废效率,并有效降 低抛废环节 CaF2损失率;②直接筛选出 CaF2品位 70%以上萤石精块矿产品,该 产品无需经过浮选后续即可对外销售。
2、相关专有技术不存在较高技术壁垒
金石资源是行业首家与多瑞玛公司合作应用该技术的企业,此工艺的应用 不仅将大幅降低萤石的综合成本,也通过新增萤石块矿产品的提高了附加值。
丰瑞氟业于 2020 年 5 月引入多瑞玛公司上述专有技术,通过选厂工艺设计
和设备定制成为萤石行业内较早使用重介质湿法分选技术的矿企之一。
2024 年以来,随着行业进步与工艺水平不断提升,现阶段行业内已普遍认 可该工艺在萤石矿领域的应用可行性与价值,随着国内矿石选矿工艺持续发展, 国内大型萤石矿山基本均配套搭建重介质湿法分选提精抛废预处理系统,该技术 壁垒已由早期工艺可行性认知壁垒,逐步演变矿企为结合自身矿石条件优化分选 系统的工艺适配能力壁垒。
丰瑞氟业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多瑞玛公司的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并在此基 础上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积累经验并进行研发创新,形成了高度适配于自身矿 山萤石矿品位、密度、解离度、杂质类型等差异化特点的预处理系统。
综上,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主要系采用了重介质湿法分选技术,该技术 在采矿业应用较为成熟,在萤石选矿领域近年来也逐渐普及,不存在较高技术 壁垒,标的公司也在引入该技术后形成了高度适配于自身矿山的自有技术工艺。
(二)授权费用具体支付方式,标的公司是否为独家授权 1、专有技术授权内容 根据丰瑞氟业与多瑞玛公司签署的《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
多瑞玛公司为丰瑞氟业设计的“萤石矿高效和综合利用选矿技术研究与产业化” 项目中使用该专有技术工艺,达到效果为 CaF2 品位 70%以上块精矿萤石和 6%以 下品位末尾的综合产率不低于 50%。其技术体现方式为提供重介质湿法分选技术 工艺流程设计、核心设备选型清单和土建施工方案,标的公司不涉及向其采购 设备或委托其进行项目建设。
2、专有技术授权期限
根据丰瑞氟业与多瑞玛公司签署的《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许 可期限为 30 年(2020 年 5 月 8 日-2050 年 5 月 7 日)。标的公司现有服务年限 最长的马丢矿山为 2048 年 11 月 29 日。因此,该专有技术授权期限已覆盖标的 公司全部矿山服务年限。
3、授权费用具体支付方式 根据丰瑞氟业与多瑞玛公司签署的《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技术使用费
合计 180 万元,包含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及改进技术费,其中改进 技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使用的技术基础上改进的技术。支付方式为分 两次支付,第一次是在合同生效后的 60 天内支付 90 万元,第二次是在项目建设 完成调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支付剩余的 90 万元。丰瑞氟业已于项目建设完成 验收后支付全部授权费用,双方已结清相关款项。
4、标的公司不属于独家授权
多瑞玛公司拥有的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在授权丰瑞氟业使用前已在业内 其他萤石企业授权使用。同时,按照《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专有技术 使用的许可方式是普通实施使用许可,即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使用该技术的同时,许可方仍保留实施该技术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 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有技术。因此,标的公司不属于独家授权。
(三)被授权专有技术是否为标的公司核心生产环节关键技术,对主要产 品品质、生产质效等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性
多瑞玛公司授权丰瑞氟业使用的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包含三个子块:块矿 提精、末矿抛废以及介质回收复用,主要应用于公司萤石精块矿生产过程中,具 体而言,块矿分选系统用于块矿提精、末矿分选系统用于末矿抛废、介质回收系 统用于介质回收复用。2020 年初始通过引入该技术,丰瑞氟业选矿环节中达到 CaF2品位 70%以上块矿精石和 6%以下品位末尾的综合产率不低于 50%,明显高于 此前通过人工手工抛废的预处理效率。该技术的使用对于提高萤石精块矿的纯 度品质、降低后续浮选阶段除杂成本具有关键作用,属于核心生产环节关键技 术。
公司在原有授权技术的基础上,公司结合自有矿山萤石品位、矿石密度、 矿物解离度、杂质组分等专属矿况特征,持续开展生产技改与自研优化,通过 开展技改与工艺适配调整,不断进行工艺迭代、设备改造等,同时配套取得破 碎机、防堵筛网、筛体结构、皮带清扫装置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构建自主技 术体系,相较于行业通用工艺形成明显技术优势,现阶段可将块矿精石氟化工 品位提升至 80%以上,尾矿品位降至 3%以下,综合产率提升至 53%及以上,从而 在产品纯度、分选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等方面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在原有授权技术的基础上,公司结合自有矿山萤石品位、矿石密度、矿 物解离度、杂质组分等专属矿况特征,持续开展生产技改与自研优化,现已完成 全套分选工艺迭代升级,自主掌握适配自身矿性的萤石提精抛废关键技术。现阶 段公司工艺指标进一步优化,可实现 CaF₂块矿精石品位提升至 80%以上,尾矿 品位降至 3%以下,综合产率提升至 53%及以上。
综上,被授权专有技术应用于标的公司核心生产环节,公司在原有授权技术 的基础上已自主掌握适配自身矿性的萤石提精抛废关键技术,对于提高萤石精块 矿的纯度品质、降低后续浮选阶段除杂成本等生产经营情况具有重要作用。
(四)标的公司是否依赖该被授权专有技术 1、公司已完成工艺升级自主掌握核心技术
多瑞玛授权技术系重介质湿法分选工艺跨领域应用于萤石选矿的通用性基 础工艺方案,仅提供萤石矿应用湿法分选的基础工艺路径。公司 2020 年引入该 基础工艺后,结合自有矿山萤石品位、矿石密度、矿物解离度、杂质组分等专属 矿石物性,持续开展工艺改造、系统调试等工作,已对原有技术不断优化技改, 构建适配自有矿山禀赋的专属预处理系统,独立掌握萤石提精抛废全流程关键技 术,生产所用工艺已区别、独立于原有授权专有技术,不存在技术依附性。
2、核心竞争力源自自研适配技术
萤石领域应用重介质湿法分选工艺已成为行业共识,行业早期工艺可行性认 知壁垒已消除,现阶段行业技术壁垒体现为企业结合自有矿石条件优化分选系统 的工艺适配能力。本次授权技术仅实现湿法分选工艺在萤石选矿领域的工业化可 行性验证,属于行业认可的分选工艺;公司后续优化形成的差异化分选工艺,为 适配自有矿况的专属技术,具备较高的行业壁垒,系公司选矿生产的核心技术支 撑。
3、产能与品质指标提升,由自研改良工艺实现
公司现有生产效益由自主改良工艺实现,与原有授权技术无绑定关系。依托 多瑞玛基础授权技术,公司可实现 CaF₂品位 70%以上块矿精石、6%以下品位尾 矿综合产率不低于 50%;经公司自主技改优化后,现阶段已实现 CaF₂块矿精石 品位提升至 80%以上,尾矿品位降至 3%以下,综合产率提升至 53%及以上,产
品品质、分选效率提质增效均由公司自研改良工艺达成,并非依托原有授权技术 实现。
4、许可模式为普通许可,公司具备充分替代能力 本次技术授权为普通许可,公司具备充分技术替代能力。本次技术许可为普
通实施使用许可,并非独家授权,行业内可获取同类基础分选工艺渠道较多;公 司已全额支付 180 万元授权使用费,相关费用已全部结清,不存在欠款、纠纷。 同时鉴于公司已形成自主可控的替代分选工艺,即便终止本次技术许可,亦不会 对公司萤石精块正常生产、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多瑞玛公司授权专有技术仅为公司早期选矿工艺研发的基础参考,并 非公司当前核心生产技术,公司现有生产工艺、技术参数、介质配方均为自主研 发优化形成,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依赖该项被授权专有技术。
三、标的公司工艺创新过程中是否形成自研的专利或技术,该工艺创新是 否持续依赖于被授权许可技术的使用,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标的公司该工艺 创新是否存在技术优势
(一)标的公司工艺创新过程中是否形成自研的专利或技术
标的公司萤石矿预处理的提精抛废工艺包由多瑞玛公司授权许可使用,并且 多瑞玛公司许可公司在实施使用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标的公司在授权许可的 技术基础上,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人员投入,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自研专利技术。 截至本回复报告签署日,丰瑞氟业拥有 52 项已获授权的专利,其中与萤石矿预 处理工艺相关的自研专利技术包括: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主要内容 | 专利号 | 专利 权人 | 申请日 | 取得 方式 |
|---|---|---|---|---|---|---|---|
| 一种萤石 矿分级式 破碎机 | 实用 新型 |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萤石矿 分级式破碎机,能根据需 要调节碎矿的尺寸,同时 避免过粉碎 | 2021209101342 | 丰瑞 氟业 | 2021/4/29 | 原始 取得 | |
| 一种用于 香蕉筛的 防堵筛网 | 实用 新型 |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香 蕉筛的防堵筛网,具备自 清理功能,防止筛网堵塞, 具有使用方便、实用性强 的特点 | 2022209403597 | 丰瑞 氟业 | 2022/4/21 | 原始 取得 | |
| 一种易于 更换筛体 | 实用 新型 | 本专利设计通过安装板、 引导板以及固定板将筛体 | 2023214518504 | 丰瑞 氟业 | 2023/6/8 | 原始 取得 |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主要内容 | 专利号 | 专利 权人 | 申请日 | 取得 方式 |
|---|---|---|---|---|---|---|---|
| 的弧形筛 | 固定,这种固定方式的更 换筛体时间更短,提高了 生产效率 | ||||||
| 一种高效 皮带清扫 器装置 | 实用 新型 |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实用 新型通过设置了喷气装 置,使得能对皮带喷出气 流,通过气流对皮带进行 清扫,减小磨损的同时还 能有效清理皮带上的细砂 类物料和水分,对皮带清 扫的效率较高 | 202421823446X | 丰瑞 氟业 | 2024/7/31 | 原始 取得 |
(二)该工艺创新是否持续依赖于被授权许可技术的使用
公司依托多瑞玛公司授权的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建设了萤石矿重介质湿 法分选预处理系统并不断积累生产经验进行技改,前述专有技术许可期限已覆盖 选矿厂服务年限。专有技术授权许可在采矿业矿产品处理领域属于较为普遍的现 象;且标的公司与多瑞玛公司签署的专有技术授权许可协议有效期为 30 年(2020 年 5 月 8 日-2050 年 5 月 7 日),双方合作稳定,不存在侵权、被要求停止使用 相关技术的情形。
标的公司自 2020 年引入该专有技术后,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在 工艺系统层面,公司不断优化介质回收系统,降低了预处理阶段重介质的损耗, 同时对矿泥分级系统的流程进行优化,提高了矿泥分级的效率;在工程设备方面, 发行人逐步对香蕉筛网、磁选机、矿泥旋流器、弧形筛等进行优化调整,矿石预 处理阶段的分选效率不断提高;在介质方面,公司积累了针对不同品位块精矿的 分选密度等产业经验。
综上,标的公司萤石矿预处理的提精抛废工艺包由多瑞玛公司授权许可使用。
在授权许可的技术基础上,标的公司通过多年不断的研发投入、人员投入和自主 创新,形成了自有的萤石矿预处理工艺系统、工程设备及介质试剂等方面的相关 技术及经验,不存在外部技术重大依赖的情况
(三)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标的公司该工艺创新是否存在技术优势 标的公司首先通过选矿预处理技术和装备实现高效提精抛废,即在原矿破碎
进入磨浮之前,使用高效的物理方法提取高品位萤石精块矿用于冶金行业,并将
原矿中的废石抛除用于生产建筑砂石料,增加附加值。该预处理线采用全自动选 矿,具备自动化程度高、处理量大、分选精度高的特点,使原矿中的高品位矿石 得到高附加值利用,并使大量低品位资源得以回采利用。
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行业内传统萤石企业多采用人工分拣模式开展原矿提 精抛废,普遍存在分选效率偏低、成品品位波动大、规模化生产受限、人工成本 偏高等问题。后续行业内大型企业逐步推广应用重介质湿法分选基础工艺,多数 中小型矿山因经营投资规模、产能产量等因素限制未引入该预处理工艺;引入重 介质湿法分选工艺的同业企业则主要沿用通用授权工艺方案,普遍仅能实现氟化 钙品位 70%以上块矿精石、6%以下品位尾矿综合产率不低于 50%。
标的公司则进一步基于自有矿山的优质矿石性质开展技改与工艺适配优化, 不断进行工艺迭代、设备改造等,同时配套取得破碎机、防堵筛网、筛体结构、 皮带清扫装置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构建自主技术体系,相较于行业通用工艺形 成明显技术优势,现阶段可将块矿精石氟化工品位提升至 80%以上,尾矿品位降 至 3%以下,综合产率提升至 53%及以上,从而在产品纯度、分选效率、资源综 合利用率等方面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综上,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进一步形成的工艺创新具备技术优势。 四、标的公司各类产品之间的生产关系、报告期内相关安排与规划,各类
产品收入变动的原因,无水氟化氢车间停产的具体原因,未来相关业务收入是 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相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一)标的公司各类产品之间的生产关系 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顺序流程如下:
| 步骤 | 流程 | 该流程的产出品 |
|---|---|---|
| 1 | 矿山开采 | 开采出萤石原矿 |
| 2 | 萤石原矿送至选矿厂 | 进入第 1 个加工车间是预处理车间,加工产 出产成品萤石精块矿,同时产出在产品末精 矿、细泥以及抛废物末尾矿 |
| 3-1 | 末精矿送至磨浮车间 | 加工产出产成品萤石精粉 |
| 3-2 | 细泥送至浮选车间 | 加工产出产成品萤石精粉 |
| 4 | 末尾矿送至制砂车间 | 加工成机制砂和细砂 |
| 5 | 部分萤石精粉送至化工厂 | 与主要原料硫酸进行氟化后产出无水氟化氢 |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相关安排与规划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以及无水氟化氢,
由前述标的公司各类产品之间的关系可知,标的公司的萤石精块矿及萤石精粉均 由公司自有矿山产出的萤石原矿经过处理加工制成,同时萤石精粉作为生产无水 氟化氢的重要原材料,标的公司生产的无水氟化氢均使用自产的萤石精粉,即在 总产量一定的情况下,标的公司生产的萤石精粉一部分用于对外直接销售,另一 部分用于自营的无水氟化氢产线,两者的比例通常会受到当年市场行情的影响。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最上游的原材料均为萤石原矿,萤石原矿的生产处理规模 直接决定了公司当年主要产品的整体规模,因此公司在制定相关产品生产规划时, 结合主要产品之间的生产关系,主要基于原矿的生产能力以及前一年度的产销情 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标的公司年度原矿的生产及处理规模受到采矿许可证载规模及选矿厂处理 能力的双重制约,公司在实际开展生产过程中,由于选矿厂的处理规模小于各在 采矿山的证载可开采规模,因此公司整体产量受限于选厂的处理规模,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在制定生产规划的过程中,基于选厂的年处理量及以前年度的产量、销 量情况,制定相关产品的生产规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萤石精块矿 | ||
| 计划产量 | 9.00 | 8.00 |
| 实际产量 | 9.01 | 7.81 |
| 实际销量 | 9.20 | 7.76 |
| 产销率 | 102.19% | 99.28% |
| 萤石精粉 | ||
| 计划产量 | 14.00 | 12.00 |
| 实际产量 | 13.66 | 12.28 |
| 实际销量 | 10.38 | 7.66 |
| 剔除内部消耗后的产销率 | 97.12% | 102.59% |
| 无水氟化氢 | ||
| 计划产量 | 3.00 | 3.00 |
| 实际产量 | 1.32 | 2.18 |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实际销量 | 1.34 | 2.17 |
| 产销率 | 101.05% | 99.55% |
注:萤石精粉实际销量小于产量主要系萤石精粉部分用于生产无水氟化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产量,是在考虑选厂处理规模的基础上结合前 一年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计划,2024 年萤石精块矿计划产量 8 万吨,2025 年计 划产量提升至 9 万吨,主要是考虑到公司选厂技改后选矿回收率有所提升,从而 能提升单位原矿的产品产出率。
报告期内的标的公司的萤石精粉产量,也是在考虑选厂处理规模的基础上结 合前一年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计划,2024 年计划产量 12 万吨,2025 年生产计划 提升至 14 万吨,一方面是考虑到公司选厂的选矿回收率提升,一方面也是基于 公司产品下游市场行情持续升温,公司提升了对于萤石精粉的产量计划。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产量主要是基于无水氟化氢产线的生产规模 进行计划,公司无水氟化氢产线的备案生产规模为每年 3 万吨,因此公司报告期 内每年计划的无水氟化氢产量均为 3 万吨。由于公司无水氟化氢产线所使用的主 要原材料萤石精粉系公司自行生产,因此公司可以相对灵活地调整无水氟化氢产 线的生产规模,从而在萤石精粉总产量一定的情况下,通过基于市场行情判断萤 石精粉直接对外销售或是生产为无水氟化氢的收益孰高,来灵活控制无水氟化氢 产量。
综上,公司在报告期内制定主要产品的生产计划,一方面基于公司原矿的产 能情况,另一方面也参考以前年度的产销情况及市场行情变动情况。同时在正式 执行生产计划时会根据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无水氟化氢的价格的变化动态调 整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的产量,标的公司未来的主要产品仍然为 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同时无水氟化氢的生产将继续采用自产萤 石精粉。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产品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销售收入 | 2024 年销售收入 | 变动率 |
|---|
| 项目 | 2025 年销售收入 | 2024 年销售收入 | 变动率 |
|---|---|---|---|
| 萤石精块矿 | 23,565.42 | 19,594.21 | 20.27% |
| 萤石精粉 | 30,985.10 | 23,575.68 | 31.43% |
| 无水氟化氢<br><br> | 12,871.70 | 20,497.14 | -37.20% |
其他产品 718.31 2,921.67 -75.41% 合计 68,140.53 66,588.70 2.33%
1、萤石精块矿 2025 年,萤石精块矿收入较 2024 年增加主要系销量较 2024 年上升约 18.56%,
标的公司在萤石精块矿产量提升的基础上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同时新开拓了境外 客户,同时萤石精块矿 2025 年销售单价与 2024 年基本持平,因此导致 2025 年 萤石精块矿销售收入较 2024 年增长 20.27%。
2、萤石精粉
报告期内萤石精粉的销售收入有所上升,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生产的萤石精 粉同时用作公司无水氟化氢产线的原材料,标的公司萤石精粉的产量基于自有矿 山产能基本保持稳定,2025 年公司无水氟化氢产量下降导致对自用萤石精粉的 需求对应下降,标的公司可用于对外销售的萤石精粉占比有所提升,主要通过对 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及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增加萤石精粉销售提高了 萤石精粉对外销售的整体规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的 收入分别为 495.97 万元和 4,464.31 万元,标的公司对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 司的收入分别为 0 万元和 3,386.76 万元。
3、无水氟化氢 2025 年无水氟化氢收入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5 年无水氟化氢产线因停工
检修、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办理导致停产时间相对较长。 4、其他产品 2025 年其他产品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硫酸产线全年停产,
焙烧铁粉、98%硫酸和发烟硫酸(104.5%)2025 年未进行生产和销售。 (四)无水氟化氢停产的具体原因 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对设备及生产环境要求较高,为确保化工生产装置安全、
稳定、长周期运行,企业通常需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停工检修。为降低停工检 修对于公司产能的影响,企业通常会结合生产安排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安排具体的 停工检修时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车间于 2024 年 1-3 月与 2025 年 3-6 月进行 常规停工检修。
2025 年 9 月至 10 月,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车间原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到期,
同时标的公司管理层出于战略考虑拟变更无水氟化氢的生产主体为洛阳氟润新 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新的生产许可证需要进行验厂、重新办理备案等手续,因此 在该期间内停产。
(五)未来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相应资产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 1、未来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2025 年、2025 年 1-6 月以及 2026 年 1-6 月主要产品销售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吨、万元
| 产品 | 2026 年 1-6 月 | 2025 年 1-6 月 | 2025 年 | ||||||
|---|---|---|---|---|---|---|---|---|---|
| 销量 | 单价 | 不含税收入 | 销量 | 单价 | 不含税收 入 | 销量 | 单价 | 不含税收 入 | |
| 萤石精 块矿 | 4.84 | 0.26 | 12,415.32 | 3.51 | 0.25 | 8,890.61 | 9.20 | 0.26 | 23,565.42 |
| 萤石精 粉 | 2.95 | 0.31 | 9,020.74 | 4.50 | 0.31 | 13,973.99 | 10.38 | 0.30 | 30,985.10 |
| 无水氟 化氢 | 1.32 | 1.15 | 15,238.82 | 0.50 | 0.99 | 4,898.01 | 1.34 | 0.96 | 12,871.70 |
| 合计 | 9.09 | 0.40 | 36,675.07 | 8.51 | 0.33 | 27,762.61 | 20.92 | 0.32 | 67,422.22 |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合计收入和销量 均高于去年同期的情况,2026 年 1-6 月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销售单价与 2025 年基本持平,无水氟化氢 2026 年 1-6 的销售单价受硫酸涨价的影响较 2025 年有 所上升,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无水氟化氢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 均有所增长,2026 年 1-6 月萤石精粉的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系 2026 年 1-6 月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的毛利率较 2025 年上升,标的公司将更多自产的 萤石精粉用于生产无水氟化氢所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车间预计未来不存在非 正常停产,市场价格稳定的情况下预计不存在无水氟化氢收入进一步下滑风险, 但若未来标的公司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给量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则
标的公司存在产品价格、收入有所下降的风险。
针对前述公司未来相关业务收入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重组报告书“第十 二节 风险因素”之“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中已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二)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的主要下游行业包括冶金、氟化工、半导体及新能源领域, 在相关下游行业向好发展的政策支持下,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有望保持良好发展 态势。但若未来出现萤石产品价格波动过大,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 给量显著增加、行业竞争明显加剧等情况,标的公司产品价格、收入可能有所 下降,进而导致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2、相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存在下 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 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 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 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 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 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 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 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 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026 年 1-5 月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产线均正常生产, 均不存在非正常的停产,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产线相应 资产不存在闲置、终止使用或市价大幅下跌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在外部市场环境无重大负面变化且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标的公司萤 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业务不存在重大下滑的风险,相应资产不存在
减值迹象。但若未来标的公司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给量增加、行业竞 争加剧、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价格、收入有所下降。
五、标的公司收入的应用领域构成情况,各下游行业监管政策及方向,并 分析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下游需求及销售价格的影响;萤石进出口相 关政策内容,近年来萤石进口量及品位情况,进口萤石对行业整体及标的公司 的主要影响
(一)标的公司收入的应用领域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冶金 | 23,998.67 | 35.22% | 20,984.39 | 31.51% |
| 氟化工 | 27,975.56 | 41.06% | 24,726.75 | 37.13% |
| 半导体 | 6,875.71 | 10.09% | 10,867.86 | 16.32% |
| 新能源 | 8,486.36 | 12.45% | 9,142.88 | 13.73% |
| 其他 | 804.23 | 1.18% | 866.81 | 1.30% |
| 合计 | 68,140.53 | 100.00% | 66,588.70 | 100.00% |
1、萤石精块矿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 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冶金 | 23,286.48 | 98.82% | 19,594.21 | 100.00% |
| 其他 | 278.94 | 1.18% | - | - |
| 合计 | 23,565.42 | 100.00% | 19,594.21 | 100.00% |
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主要应用于冶金工业领域,主要用作碱性平炉、转炉 和电炉冶金的助熔剂,能提高炉渣的流动性,促使硫、磷进入炉渣内提高钢、 铝的质量,增强金属的可煅性和抗张强度。
2、萤石精粉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 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氟化工 | 26,172.01 | 84.47% | 16,419.94 | 69.65% |
| 半导体 | 4,100.89 | 13.24% | 7,155.74 | 30.35% |
| 冶金 | 712.19 | 2.30% | - | - |
| 合计 | 30,985.10 | 100.00% | 23,575.68 | 100.00% |
标的公司萤石精粉主要应用于氟化工领域,是制作工业级无水氟化氢的主 要原料;由萤石精粉制作的电子级氢氟酸下游应用于半导体领域,以及通过萤 石精粉制作萤石球团,作为冶金级萤石精块矿的合格替代品。
3、无水氟化氢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划分的主营业务
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氟化工 | 1,610.53 | 12.51% | 7,709.52 | 37.61% |
| 半导体 | 2,774.82 | 21.56% | 3,644.74 | 17.78% |
| 新能源 | 8,486.36 | 65.93% | 9,142.88 | 44.61% |
| 合计 | 12,871.70 | 100.00% | 20,497.14 | 100.00% |
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下游主要作为制冷剂的重要原料,还可以进一步提纯 为电子级氢氟酸应用于半导体领域,以及作为新能源领域电解液六氟磷酸锂的 原料。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冶金、氟 化工、半导体及新能源,2024 年和 2025 年前述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分别为 98.70%和 98.82%。
(二)各下游行业监管政策及方向,并分析相应政策对标的公司主要产品
下游需求及销售价格的影响 1、冶金 近年来关于冶金行业的主要监管政策如下: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全 国人民代 表大会 | 2026 年 3 月 | 推动重点产业提质升级,促进重点产业化 解结构性矛盾、加快向中高端升级。推动 钢铁、石化、船舶等产业结构调整,做强 做优精品钢材基地、一流石化基地。 |
| 《钢铁行业稳增 长工作方案(2025 —2026 年)》 | 工业和信 息化部、自 然资源部 等 4 部门 | 2025 年 8 月 | 主要目标:2025—2026 年,钢铁行业增 加值年均增长 4%左右,经济效益企稳回 升,市场供需更趋平衡,产业结构更加优 化,有效供给能力不断增强,绿色低碳、<br><br>数字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
| 《有色金属行业 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5—2026 年)》 |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8 部门 | 2025 年 8 月 | 提出 2025—2026 年有色金属行业增加值 年均增长 5%左右,十种有色金属产量年 均增长 1.5%左右,铜、铝、锂等国内资 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 |
| 《原材料工业数 字化转型工作方 案(2024—2026 年)》 | 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发改委、 财政部等 9 部门 | 2024 年 1 月 | 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原材 料行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生产制造、经营 管理、绿色安全等环节数字化水平。 |
| 《钢铁行业稳增 长工作方案》 | 国家发改 委等 7 部门 | 2023 年 8 月 | 提高铁素资源等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国内 铁矿开发协调机制作用,加快国内重点铁 矿项目开工投产、扩能扩产,确保合规矿 企正常生产。 |
| 《关于促进钢铁 工业高质量发展 的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3 部门 | 2022 年 1 月 | 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高端 钢材、高品质特殊钢、高端装备用特种合 金钢等产品。 |
由上表可知,冶金行业作为国家的战略支柱行业之一,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 对于冶金行业整体呈现出推动产业提质升级、稳定增长、提高行业生产制造水平 及高质量发展的整体方向。
公司主要产品萤石是炼钢过程中作为必备的助熔剂,能显著降低炉渣的熔点 和粘度并有效地排除钢水中的硫、磷等有害元素,由氢氟酸制备的氟化铝是氧化 铝电解制铝过程中的重要熔融介质,可以大幅降低氧化铝的溶解温度从而节约能 源并维持电解过程稳定。冶金行业作为标的公司主营产品的重要下游应用领域, 冶金行业的稳定增长及高质量发展能够有效拉动对于公司主要产品的下游需求, 从而对公司产品的销售起到有力支撑,而销售价格作为供需关系的重要体现,冶
金行业下游需求的带动作用有助于公司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利润水平。 2、氟化工 近年来关于氟化工行业的主要监管政策如下: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
| 《2025 年度氢氟 碳化物配额总量 设定与分配方案》 | 生态环境 部办公厅<br><br> | 2024 年 10 月 | 对氢氟碳化物进口配额实行总量控制和 分配管理,推动制冷剂行业规范发展,稳 定上下游产业链供给。 |
| 《精细化工产业 创新发展实施方 案(2024—2027 年)》 | 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发改委、 财政部等 9 部门 | 2024 年 7 月 | 提出推动精细化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 化发展,发展特种含氟单体、第四代含氟 制冷剂、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橡胶等 含氟化学品。 |
|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 本)》 | 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 员会 | 2023 年 12 月 | 限制类包括“氟化氢(HF,企业下游深 加工产品配套自用、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 套除外)生产装置”;淘汰类包括“湿法 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 |
| 《关于“十四五” 推动石化化工行 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 | 工业和信 息化部、国 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 会等 6 部门 | 2022 年 3 月 | 增强原料资源保障,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 全稳定,保护性开采萤石资源,鼓励开发 利用伴生氟资源。 |
由上表可知,氟化工行业作为精细化工的重要分支,近年来监管政策主要聚 焦在制冷剂进口总量配额管控,推动氟化工行业高端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发展, 同时严格限制并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整体呈现出供给端进口约束、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产业链自主可控的监管方向。
公司主要产品是氟化工行业重要的原材料,随着对从国外进口的氢氟碳化物 实行总量控制,相关产品需要将主要通过国内厂商供给,同时萤石作为战略矿产 被保护性开采,公司萤石相关制品作为国内氟化工产业链的重要原料,下游市场 需求及销售价格具备有力支撑。
3、半导体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第十五个 五年规划纲要》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全 国 人 民代表大会 | 2026 年 3 月 |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云计算、 区块链等产业,提升高端芯片、光电子器件 等产业水平。 |
| 《电子信息制造 业 2025-2026 年稳增长行动方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部、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 | 2025 年 8 月 | 2025-2026 年,主要预期目标是:规模以 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 值平均增速在 7%左右,加上锂电池、光伏 |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
| 案》 | 及元器件制造等相关领域后电子信息制造 业年均营收增速达到 5%以上。 | ||
| 《国家数据基础 设施建设指引》 | 国 家 发 展 改 革委、国家数 据局、工业和 信息化部 | 2024 年 12 月 | 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落实“东数西算”战略,到 2029 年基本建 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形成横向联 通、纵向贯通的格局,要求大型、超大型数 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到 1.3 以下,推 动绿色化发展。 |
|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 | 国 家 发 展 和 改革委员会 | 2023 年 12 月 | 将“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混 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 新型机电元件等”纳入“鼓励类”产业。 |
| 《关于推动能源 电子产业发展的 指导意见》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部等 6 部 门 | 2023 年 1 月 | 研究小型化、高性能、高效率、高可靠的功 率半导体、传感类器件。 |
由上表可知,半导体行业作为国家级战略行业,在“十五五”规划中被明确 列为新兴支柱产业之一,国家政策具有明显的支持及鼓励引导的政策导向,国家 战略旨在通过十年左右时间,构建安全、稳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产业链 生态,巩固科技自立自强、保障国家安全与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基石。
公司主要产品可以用于制备含氟电子级化学品,可用于半导体清洗、蚀刻、
电子级材料制备方面,而高纯度的氟化液应用场景更是包含数据中心液冷、AI 算力集群和高性能计算设备冷却。从上述政策来看,多重政策共同推动半导体晶 圆制造、AI 算力集群、能源电子赛道持续扩容,带动下游高纯无水氟化氢、高 纯度含氟化学品需求持续增长,支撑公司主营产品需求稳步提升、销售价格中枢 平稳上行,有助于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4、新能源 近年来关于新能源行业的主要监管政策如下: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五个五年规 划纲要》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 | 2026 年 3 月 |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生物医 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建设“三北”风电光伏。 |
| 《推进能源装备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见》 | 国家能源局、 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务院国 资委、市场监 管总局 | 2025 年 9 月 | 研制高效光伏系统、高压组串式逆变器 等关键装备,突破高效率、低成本 30 万千瓦级光热发电成套技术装备,进一 步提升光热发电效率与达产水平。 |
| 《电子信息制造业 2025-2026 年稳增 | 工业和信息化 部、市场监督 | 2025 年 8 月 | 在破除“内卷式”竞争中实现光伏等领 域高质量发展,依法治理光伏等产品低 |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日期 | 相关内容 |
|---|---|---|---|
| 长行动方案》 | 管理总局 | 价竞争。引导地方有序布局光伏、锂电 池产业。 | |
| 《新型储能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 案》 | 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八部门 | 2025 年 1 月 | 支持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 锂电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提升高端 储能产品供给能力。 |
| 《关于推动能源电 子产业发展的指导 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六部门 | 2023 年 1 月 | 提出提升太阳能光伏和新型储能电池 供给能力,支持光伏材料、电子化学品、 高纯六氟磷酸锂等锂电材料产业化应 用 |
由上表可知,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在“十五五”规划等 国家顶层设计中均对新能源、光伏等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作出重要发展规划, 明确对新能源、储能、光伏等行业鼓励支持的政策方向。
公司主要产品可以用于制备含氟精细化学品,例如六氟磷酸锂、PVDF(聚 偏二氟乙烯)等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领域。六氟磷酸锂是锂电池电解液关键锂盐,
PVDF 广泛用于锂电池正极粘结剂、隔膜涂层,也用于光伏背板相关材料。新能 源、储能电池、光伏产业发展将带动含氟材料的需求,进而传导到对公司萤石相 关制品的需求,对产品市场需求及销售价格的稳定性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公司产品的主要下游行业包括冶金、氟化工、半导体及新能源领域,
属于国家政策整体鼓励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重点领域,国家出台的相应产业及监管 政策对公司产品的主要下游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从而对下游行业不 断巩固并提升对公司产品需求起到重要支撑作用,有助于公司主营产品需求稳步 提升、销售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在相关下游行业向好发展的政策支持下,公司 经营业绩有望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三)萤石进出口相关政策内容,近年来萤石进口量及品位情况,进口萤
石对行业整体及标的公司的主要影响 1、萤石进出口相关政策内容 标的公司所处萤石行业主要的进出口相关政策如下: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 日期 | 政策类型 | 相关内容 |
|---|---|---|---|---|
| 《商务部关于2008 年度第二次工业品 出口配额招标的有 关事项公告》(2008 | 商务部 | 2008年 11 月 | 出口相关 | 首次按氟化钙含量(CaF₂)分档设 配额,正式区分按重量计氟化钙含 量在 97%以上的萤石以及氟化钙含 量在 97%及以下的萤石,分两档进 |
| 政策名称 | 发布单位 | 发布 日期 | 政策类型 | 相关内容 |
|---|---|---|---|---|
| 年第 31 号) | 行管理并沿用至今。 | |||
| 《出口许可证管理 货物目录(2013 年)》 | 商务部、海关 总署 | 2012年 12 月 | 出口相关 |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萤石(氟石)由 原配额招标制度改为直接凭出口合 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并沿用至今。 |
| 《全国矿产资源规 划(2016—2020 年)》 | 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 委、工信部、 财政部、环保 部、商务部 | 2016年 1 月 | 出口相关 | 首次将萤石列入战略性矿产目录, 实施开采总量与出口双控。 |
| 《2024年关税调整 方案》 | 国务院关税税 则委员会 | 2023年 12 月 | 进口相关 |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对部分国内 短缺资源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对符合条件的低砷萤石实施较低进 口暂定税率: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 ≤97%、砷含量≤0.0005%的萤石, 以及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 砷含量≤0.0005%的萤石,最惠国税 率为 3%,暂定税率为 0%。 |
| 《2025年关税调整 方案》 | 国务院关税税 则委员会、海 关总署 | 2024年 12 月 | 进口相关 | 延续对低砷萤石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安排。 |
| 《2026年关税调整 方案》 | 国务院关税税 则委员会 | 2025年 12 月 | 进口相关 | 延续对低砷萤石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安排。 |
萤石矿作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矿产,为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市场供给、避 免资源失控,我国较早便将萤石纳入出口配额管制,并于 2013 年起将萤石出口 管理从配额招标制改为出口许可制及总量控制并延续至今,即凭出口合同申领许 可证,但商务部实施总量控制,且不再公布年度配额总数。随着萤石下游应用的 不断拓宽及其战略性价值的不断提升,萤石于 2016 年被列入我国战略性矿产目 录,反映出国家对于萤石的出口管制重视程度逐步提升。
在进口方面,为补充国内萤石阶段性供给,保障氟化工及冶金等下游产业链 原料供应,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对部分国内短缺资源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低砷萤石实施较低进口暂定税率,具体来说,按重量计氟化钙 含量≤97%、砷含量≤0.0005%的萤石,以及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砷含 量≤0.0005%的萤石,最惠国税率为 3%,暂定税率为 0%。砷元素作为氟化钙中 有害的杂质,除砷工艺复杂且环境处理成本较高,若处置不当容易对生态环境造 成不利影响,因此进口萤石政策中对于砷的含量做出明确规定,对于低砷萤石的 进口关税暂定为 0%。
2、近年来萤石进口量及品位情况
萤石作为不可再生的战略性矿产资源,我国《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明确将萤石列入“全国战略性矿产目录”中的“战略性高性能材料矿产”。 目前,我国以全球 26.88%的储量贡献全球近 63%的萤石产量,资源缺口逐年增 大,萤石进口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对于萤石进口数量的品位情况统计主要基于 商务部对于萤石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的分类,即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在 97%以上 的高品位萤石以及氟化钙含量在 97%及以下的低品位萤石。近 5 年我国萤石进口 量及品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年份 | 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 的萤石 | 按重量计氟化钙含 量>97%的萤石 | 合计 | |||
|---|---|---|---|---|---|---|
| 进口数量 | 占比 | 进口数量 | 占比 | 进口数量 | 占比 | |
| 2021 | 55.20 | 82.63% | 11.61 | 17.37% | 66.80 | 100.00% |
| 2022 | 25.66 | 92.08% | 2.21 | 7.92% | 27.86 | 100.00% |
| 2023 | 100.09 | 98.40% | 1.63 | 1.60% | 101.71 | 100.00% |
| 2024 | 130.99 | 97.24% | 3.72 | 2.76% | 134.71 | 100.00% |
| 2025 | 182.34 | 94.97% | 9.66 | 5.03% | 191.99 | 100.00%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知,近年来我国萤石进口总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2021 年全年 进口总量为 66.80 万吨,至 2025 年全年进口总量增至 191.99 万吨,复合增长率 为 30.20%,增速较快。
从进口萤石的结构来看,按重量计氟化钙含量≤97%的低品位萤石占比近年 整体呈上升趋势,对应占比从 82.63%提升至 94.97%。商务主管部门及海关以 97% 氟化钙含量作为萤石产品分类的分界指标,但根据氟务在线《2025 年中国萤石 市场年度报告》的分析数据,我国萤石(氟化钙含量≤97%)进口量基本上是以 氟化钙含量 50%左右的块矿为主,低品位萤石为进口萤石的主要类型;按重量计 氟化钙含量>97%的高品位萤石进口量占比从 2021 年的 17.37%,下降至 2025 年的 5.03%,近年高品位萤石占进口萤石总量的比例整体呈下降趋势,反映出我 国通过找矿增储、技术提品、控制出口等多项政策叠加,对冲我国“富矿少、贫 矿多”的资源禀赋现实情况,不断提升高品位萤石自给率,降低对国外同类型产 品的依赖程度,保障我国供应链及战略安全。
从进口来源看,2025 年我国从蒙古进口的萤石约 170 万吨,其中精粉约 40 万吨、块矿约 20 万吨、其他原矿约 110 万吨;含量低于 97%的萤石大部分来自 蒙古国。蒙古进口萤石以低品位块矿、原矿及部分精粉为主,主要用于冶金级需 求或经再选后进入部分下游用途,对稳定、高品位萤石精粉的直接替代有限。
3、进口萤石对行业整体及标的公司的主要影响 (1)对行业整体的影响
进口萤石对国内行业整体的影响主要体现为补充国内阶段性供给、丰富原料 来源、降低低品位萤石原料成本。近年来,国内萤石需求受下游应用领域拉动增 长明显,同时国内萤石矿山在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矿业权审批及绿色矿山建设 等政策下进行了落后产能淘汰,从而产生了一定的供需缺口。进口萤石主要为具 有成本优势的国外低品位萤石,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国内生产企业获取更低成本 的低品位萤石,同时也顺应了国内矿山逐步聚焦优质高品位萤石的供给侧改革趋 势。
由于进口萤石的高-低品位结构特征明显,鉴于不同下游领域对于萤石品位 有明确的区分和要求,以低品位为主的进口萤石不会对国内优质萤石资源产生重 大冲击。一方面,进口结构以 CaF2≤97%的低品位萤石为主,而 CaF2≤97%的 进口萤石实际主要为氟化钙含量 50%左右的块矿,对高品位的萤石产品直接替代 有限;另一方面,进口来源相对集中,2025 年自蒙古进口量占比较高,进口供 应仍受境外矿山生产、口岸运输、通关效率、境外资源政策等因素影响,稳定性 和品质一致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024 年至 2025 年,我国萤石用量由约 710.23 万吨增长至约 835.59 万吨, 新增需求用量约 125.36 万吨;同期 CaF₂≤97%的萤石进口量由约 130.99 万吨增 长至约 182.34 万吨,增加约 51.35 万吨。国内新增需求规模明显高于低品位萤石 进口增量,反映出进口萤石增长主要用于补充国内需求缺口,而非对国内供给形 成替代性冲击。
综上,进口萤石有助于我国缓解对于低品位萤石的供需缺口,但不会改变国 内优质萤石资源自给格局,不会对萤石行业造成不利影响。
(2)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以自有矿山开采、选矿为基础,萤石相关产品包括萤石精粉、萤石
精块矿等。公司萤石相关产品具有品位较高、有害杂质较少、品质稳定性、交付 及时性及合规自有矿山来源等综合优势。进口萤石对标的公司的整体影响较小。
首先,我国萤石进口以低品位萤石为主,对标的公司萤石主要产品的直接替 代有限。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5 年我国 CaF2≤97%的萤石进口量占进口总量 约 95%,其中主要以氟化钙含量 50%左右的块矿为主。标的公司主要萤石相关 产品为萤石精粉及萤石精块矿,其中萤石精粉主要产品为氟化钙含量 97%的 97 精粉,萤石精块矿主要产品为氟化钙含量达 80%及 85%,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氟 化钙含量较高,进口萤石对标的公司核心产品的直接竞争有限。
其次,进口来源集中带来的供应稳定性不确定,使国内优质矿山仍具有客户 黏性。国内氟化工客户通常重视原料品质稳定、交付周期、合规来源及持续供货 能力。进口萤石受运输半径、口岸通关、境外政策、品位波动等因素影响,难以 完全替代本土合规优质矿山。
再次,国内政策环境仍对优质萤石资源价值形成支撑。萤石被列入战略性矿 产目录,国内矿山开采受安全环保、资源储量、绿色矿山及矿业权管理等多重监 管约束,优质单一型萤石资源具备稀缺性。进口萤石增加不改变国内优质资源供 给偏紧的长期格局。
综上,近年来我国萤石进口量有所增加,但进口产品以 CaF2≤97%的低品位 萤石为主,CaF2>97%的高品位萤石进口占比较低;进口来源集中度较高,供应 稳定性、运输周期及品质一致性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进口萤石不会改变国内 优质萤石资源稀缺的基本格局,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六、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及其波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和行业
相关数据的对比情况,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一)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分产品的单位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萤石精块矿 | 2,560.10 | 2,525.59 | 34.52 | 1.37% |
| 萤石精粉 | 2,985.43 | 3,076.46 | -91.03 | -2.96% |
| 无水氟化氢 | 9,616.54 | 9,440.93 | 175.61 | 1.86% |
标的公司上述主要产品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即以公开市场报价为基准,结 合当期供需,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每批交易价格。
2025 年萤石精块矿单价较 2024 年有所上升,主要是 2025 年标的公司新增 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香港瑞浦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等客户,相关客户距离标的公司距离较远,并且均由标的公司承担运费,因此单 价有所上升。
2025 年萤石精粉销售单价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市场价格整
体有所下降且市场价格下行区间形成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从市场行情看, 2025 年萤石精粉不含税均价呈现前高后低走势,第一季度均价为 3,230.09 元/吨,
第二季度回落至 3,065.43 元/吨,第三季度进一步下探至 2,816.67 元/吨,为全年 价格最低季度,第四季度反弹至 3,029.89 元/吨,2025 年全年市场均价为 3,028.65 元/吨,低于 2024 年的 3,074.16 元/吨。与此同时,标的公司销售定价随行就市, 公司在第二及第三季度完成的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高,而该时段恰逢萤石精粉市 场价格阶段性低点,影响导致标的公司 2025 年萤石精粉销售平均单价有所下降。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单价较 2024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无水氟化氢原材料硫酸
2025 年市场价格上升导致无水氟化氢 2025 年价格同步上升。 (二)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无水氟化氢单价上升,主要是市场上硫酸价格上涨,其作为无水
氟化氢主要原料之一,公司提高了销售单价,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披露的 无水氟化氢的单价变动趋势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产品销售价格表如下:
单位:元/吨
| 公司名称 | 产品名称 | 2025 年单位价格 | 2024 年单位价格 | 变动额 |
|---|---|---|---|---|
| 标的公司 | 萤石精粉+萤石 | 2,785.51 | 2,799.33 | -13.82 |
| 公司名称 | 产品名称 | 2025 年单位价格 | 2024 年单位价格 | 变动额 |
|---|---|---|---|---|
| 金石资源 | 精块矿 | 2,766.95 | 2,806.58 | -39.63 |
| 标的公司 | 无水氟化氢 | 9,616.54 | 9,440.93 | 175.61 |
| 金石资源 | 9,345.31 | 8,815.93 | 529.38 |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变动趋势一致,并且销售单价 差异较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和金石资源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单价较 2024 年均 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5 年硫酸市场价格上涨,硫酸系无水氟化氢主要原料之一, 因此无水氟化氢销售的单价亦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价格高于金石资源,主要系下游客户结构存 在差异。金石资源的无水氟化氢主要销往传统氟化工及制冷剂行业;而标的公司 客户中半导体、新能源领域客户收入占比超过 50%,此类客户对产品砷含量、金 属离子等杂质指标要求严苛,标的公司采用高品位萤石精粉作为原料进行生产无 水氟化氢,高品位萤石精粉生产的无水氟化氢杂质较少,可以应用于制冷剂之外 的行业,因此定价相对较高。
(三)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与行业相关数据的对比情况 1、萤石精块矿
2024 年和 2025 年,标的公司 80%品位萤石精块矿产品平均售价分别为 2,462.32 元/吨和 2,509.71 元/吨,85%品位萤石精块矿产品平均售价分别为 2,673.97 元/吨和 2,750.85 元/吨。其中,85%品位萤石精块矿与市场价格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80%品位萤石精块矿销售价格较为稳定,主要系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 80%萤石精块矿在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中的销售占比较高,标的公司对需求量 大并且需求稳定的客户的销售价格变化相对较小,系商业谈判的结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80%品位和 85%品位萤石精块矿销售均价与市场价格 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氟务在线
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市场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年度 | 产品分类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
|---|---|---|---|---|---|---|
| 2024 | 80%品位 | 2,212.39 | 2,227.95 | 2,566.37 | 2,485.57 | 2,373.91 |
| 2024 | 85%品位 | 2,389.38 | 2,404.94 | 2,743.36 | 2,662.56 | 2,550.90 |
| 2025 | 80%品位 | 2,500.49 | 2,727.80 | 2,573.11 | 2,566.37 | 2,592.07 |
| 2025 | 85%品位 | 2,677.48 | 2,904.79 | 2,750.10 | 2,743.36 | 2,769.06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销售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年度 | 产品分类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
|---|---|---|---|---|---|---|
| 2024 | 80%品位 | 2,367.86 | 2,451.92 | 2,494.59 | 2,510.63 | 2,462.32 |
| 2024 | 85%品位 | 2,562.16 | 2,600.28 | 2,799.34 | 2,789.08 | 2,673.97 |
| 2025 | 80%品位 | 2,480.89 | 2,460.83 | 2,515.90 | 2,549.50 | 2,509.71 |
| 2025 | 85%品位 | 2,698.22 | 2,896.44 | 2,732.63 | 2,768.91 | 2,750.85 |
注:标的公司销售价格已剔除运费。
2、萤石精粉
2024 年和 2025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粉平均售价分别为 3,076.46 元/吨和 2,985.43 元/吨,与市场价格以及价格变动趋势相同。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销售均价及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氟务在线
报告期内,萤石精粉市场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年份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
|---|---|---|---|---|---|
| 2024 年 | 2,893.61 | 3,157.64 | 2,992.98 | 3,134.79 | 3,044.61 |
| 2025 年 | 3,232.15 | 3,078.09 | 2,789.92 | 3,033.86 | 3,032.29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销售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年份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
|---|---|---|---|---|---|
| 2024 年 | 2,966.56 | 3,091.63 | 3,060.22 | 3,243.49 | 3,076.46 |
| 2025 年 | 3,248.33 | 3,021.90 | 2,858.56 | 2,951.15 | 2,985.43 |
注:标的公司销售价格已剔除运费。
3、无水氟化氢 2024 年和 2025 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平均售价分别为 9,440.93 元/吨和
9,616.54 元/吨,与市场价格以及价格变动趋势相同。报告期内无水氟化氢不含税 市场价格及标的公司销售单价走势具体详见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无水氟化氢不含税市场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年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
|---|---|---|---|---|---|
| 2024 年 | 8,724.04 | 9,562.89 | 9,277.29 | 9,582.81 | 9,286.75 |
| 2025 年 | 9,837.09 | 9,988.74 | 9,205.52 | 10,242.38 | 9,818.44 |
报告期内无水氟化氢不含税标的公司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年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全年 |
|---|---|---|---|---|---|
| 2024 年 | 8,230.09 | 9,553.99 | 9,193.02 | 9,623.62 | 9,440.93 |
| 2025 年 | 9,928.36 | 9,545.58 | 8,888.99 | 10,079.79 | 9,616.54 |
注:标的公司销售价格已剔除运费
七、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产品的种类、金额和构成情况, 其他产品的生产过程、与主产品的关系,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产品名称 | 与主产品的关系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变动额 |
|---|---|---|---|---|
| 98%硫酸 | 无水氟化氢的原料,单 独生产 | - | 286.43 | -286.43 |
| 焙烧铁粉 | 生产硫酸过程中产生 的副产品 | - | 1,390.18 | -1,390.18 |
| 发烟硫酸 (104.5%) | 无水氟化氢的原料,单 独生产 | - | 99.08 | -99.08 |
| 氟硅酸 | 无水氟化氢生产过程 中的副产品 | 160.20 | 279.17 | -118.97 |
| 机制砂 | 用末尾矿生产机制砂 | 549.64 | 838.83 | -289.18 |
| 产品名称 | 与主产品的关系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变动额 |
|---|---|---|---|---|
| 末尾矿 | 选矿预处理环节产生 | 8.47 | 16.89 | -8.42 |
| 细砂 | 浮选尾矿环节产生 | - | 11.09 | -11.09 |
| 合计 | - | 718.31 | 2,921.67 | -2,203.35 |
由上表可知,98%硫酸和发烟硫酸(104.5%)均为无水氟化氢的原料,单独 生产;焙烧铁粉为生产硫酸过程中产品的副产品;氟硅酸为无水氟化氢生产过程 中的副产品;机制砂,末尾矿和细砂均为萤石矿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
2025 年其他产品收入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硫酸产线全年停 产,焙烧铁粉、98%硫酸和发烟硫酸(104.5%)2025 年未进行生产和销售,同 时 2025 年无水氟化氢产线因停工检修以及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续办新证停 产导致 2025 年无水氟化氢产量较 2024 年下降,进而氟硅酸的产量和销量同步下 降。2025 年机制砂和末尾矿收入较 2024 年下降主要系 2025 年标的公司调整了 预处理环节的生产工艺,降低了末尾矿的产量。
八、2025 年标的公司向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和客户情况,标的公司其他业
务的主要内容、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一)2025 年标的公司向境外销售的主要产品和客户情况 1、直接境外客户
2025 年标的公司直接境外客户为香港瑞浦有限公司和金港国际有限公司; 销往境外终端的贸易商客户为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和青岛英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25 年,标的公司对以上 5 家客户销售 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 类型 | 客户 | 产品 | 销量 | 收入 | 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 |
|---|---|---|---|---|---|
| 直接境外 客户<br><br> | 香港瑞浦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0.42 | 1,151.80 | 1.69% |
| 金港国际有限公司 | 0.15 | 408.93 | 0.60% | ||
| 小计 | 0.57 | 1,560.73 | 2.29% | ||
| 通过贸易 商销往境 外 | 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0.72 | 1,913.94 | 2.81% |
| 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 0.61 | 1,626.80 | 2.39% | ||
| 青岛英石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 | 0.20 | 538.94 | 0.79% |
| 类型 | 客户 | 产品 | 销量 | 收入 | 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 |
|---|---|---|---|---|---|
| 小计 | 1.53 | 4,079.68 | 5.99% | ||
| 合计 | 2.10 | 5,640.42 | 8.28% |
2025 年标的公司对直接境外客户的收入为 1,560.73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比例为 2.29%。其中香港瑞浦有限公司系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香港 瑞浦有限公司和金港国际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产品后均向青山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在印度尼西亚生产钢铁的子公司销售。
2025 年标的公司通过贸易商销往境外客户收入 4,079.68 万元,占当期营业 收入比例为 5.99%,其中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以及青岛英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境内贸易商,标的公司对其销售的产品最 终流至境外终端用户。
(二)标的公司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业务的主要内容和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其他业 务收入 | 其他业 务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其他业 务收入 | 其他业 务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
| 销售硫精 砂 | - | - | - | - | 220.39 | 211.56 | 8.83 | 4.01% |
| 销售氢氟 酸水溶液 | 5.52 | - | 5.52 | 100.00% | 4.43 | - | 4.43 | 100.00 % |
| 电力服务 | 1.96 | - | 1.96 | 100.00% | - | - | - | - |
| 销售低值 易耗品 | 3.03 | 1.69 | 1.34 | 44.29% | - | - | - | - |
| 租赁收入 | 0.27 | 0.27 | - | - | 0.27 | 0.27 | - | - |
| 销售沥青 漆、药剂 | 0.81 | 1.04 | -0.23 | -28.76% | - | - | - | - |
| 合计 | 11.60 | 3.00 | 8.60 | 74.11% | 225.09 | 211.83 | 13.26 | 5.89% |
上表中硫精砂属于标的公司生产 98%硫酸和发烟硫酸(104.5%)的原材料, 氢氟酸水溶液系标的公司处理车辆中残留的无水氟化氢产生,低值易耗品系标的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需备品备件,租赁收入系标的公司对洛阳祥润出租厂区内仓库 隔间及宿舍楼 2 间。
标的公司其他业务的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系:1、2024 年标的公司硫酸产
线部分月份停产,硫酸车间未使用完毕的原料按照市场价格对外处置,由于该原 料系标的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外采购,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2、氢氟酸水溶液 为无水氟化氢运输车辆中剩余的无水氟化氢回收料加水混合后得到的产品,由于 标的公司销售无水氟化氢时在客户签收时即结转每一批无水氟化氢全部成本,因 此粗酸未确认成本;3、电力服务收入系标的公司根据河南省电力调度管理部门 的有序用电安排,在夏季尖峰负荷时段主动压降用电负荷而获得的电力需求响应 补偿。该交易的实质是公司将特定时段的用电权让渡给电网调度机构,电网按实 际压降负荷量结算补偿对价,因无需消耗原料、人工及能源,故无对应成本。
九、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 核查程序 针对问题(1)-(3),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 1、获取行业研究报告,了解萤石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及行业整体资源量及
平均品位数据,了解标的公司资源禀赋的相关优势;
- 2、获取专有技术相关合同,了解专有技术授权的相关约定及费用支付情况,
了解公司主要生产环节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关键技术,分析授权专有技术对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的重要性;
- 3、获取公司专利清单及相关专利介绍,了解公司在萤石预处理阶段的工艺
创新情况及自研专利情况,访谈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公司自研专利技术相较行业 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针对问题(4)-(8),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程序:
- 1、了解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中其他产品的构成情况,以及主营业务产品中其
他产品与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了解 2026 年 1-5 月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和 收入情况;
- 2、了解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以及公司主要产品应用在下游领域
的分类情况;
- 3、查阅并了解下游行业主要监管政策,分析相关政策对于公司主要产品的
需求及销售价格的影响;
- 4、查阅并了解我国关于萤石进出口的相关政策,获取我国萤石进口数量及
品位情况相关数据,分析进口萤石对行业整体及标的公司的主要影响;
- 5、获取标的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调度记录,了解萤石精块矿、萤石
精粉、无水氟化氢等产品的生产关系、工艺衔接及产能规划;获取报告期内各产 品产量、销量、销售收入明细表,分析各类产品收入变动趋势及原因;查阅无水 氟化氢车间停产通知、检修记录、安全验收报告,了解停产具体原因及复产计划; 获取期后无水氟化氢车间复产情况或最新状态说明,结合下游需求判断未来收入 变动风险;对无水氟化氢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迹象识别,检查是否存在《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的减值迹象;
- 6、获取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应用领域的构成明细(制冷剂、冶金、
新能源新材料等),了解各领域收入占比及变动;查阅制冷剂行业政策文件,分 析政策对萤石需求的影响;查阅《萤石行业准入标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2021-2025 年)》等产业政策,了解行业监管方向;查阅海关总署萤石进出口 数据,了解近年萤石进口量、品位、来源国(蒙古等)及价格趋势;对比进口萤 石与标的公司萤石产品的品位、价格、应用领域差异,分析进口对标的公司市场 的影响程度;查阅《萤石进出口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出口配额或许可证政 策,了解出口限制对标的公司境外业务的影响;
- 7、获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无水氟化氢等主要产品
的销售单价及波动趋势;查阅金石资源等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获取萤石产品 及氟化工产品售价数据;查询百川盈孚、卓创资讯、中国萤石协会等第三方行业 数据平台的萤石精粉、萤石块矿市场报价;对比标的公司销售单价与可比公司、 行业数据,分析差异原因,判断销售定价的公允性;核查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签 订的销售合同,了解定价方式及价格调整机制;
- 8、获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产品”的明细表,了解具体产品种
类、数量、金额及占比;了解其他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分析其与萤石精块矿、 精粉等主产品的生产关系(如副产品、联产品、尾矿综合利用产品等);对比报 告期内其他产品收入变动,询问管理层收入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检查其他产品 相关销售合同、结算单、发票等凭证,验证收入真实性;
- 9、获取标的公司 2025 年境外销售明细表,了解境外销售的产品种类、客户
名称、销售金额、结算币种及主要贸易条款;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境外客户的工商 资料(可获取范围内),了解其经营背景及与标的公司的合作历史;获取报告期 内其他业务收入明细表,了解各类其他业务的金额、成本及毛利率;分析其他业 务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对比各期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变化。
(二) 核查结论 针对问题(1)-(3),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1、标的公司的萤石资源量位于全国第四,平均品位高于我国单一萤石矿平
均品位水平,也高于主要竞争对手萤石储量品位的平均水平;在资源储量和产能 规模、矿石的品质稳定性、地理区位、增储潜力等方面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优势;
- 2、无锡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相关专有技术在转让初期存在一定的可
行性认知壁垒,丰瑞氟业在授权范围内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积累经验并进行研 发创新,形成了自研相关专利及高度适配于自身矿山萤石矿品位、密度、解离度、 杂质类型等差异化特点的预处理系统,相关自有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授权 费用分期支付,已全部支付完毕,标的公司并非独家授权;相关被授权技术使用 于公司核心生产环节,对公司选矿的品位及后续处理的成本有重要影响,但相关 技术已基于公司自主创新实现自主掌握,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依赖于该被授 权专有技术;
- 3、标的公司工艺创新过程中形成了自研专利技术,该工艺创新不依赖于被
授权许可技术的使用,相比同行业竞争对手,标的公司该工艺创新在高度适配矿 山萤石矿品位等方面具备技术优势。
针对问题(4)-(8),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 1、标的公司的萤石精块矿及萤石精粉均由公司自有矿山产出的萤石原矿经
过处理加工制成;公司在报告期内制定主要产品的生产计划,一方面基于公司原 矿的产能情况,另一方面也参考以前年度的产销情况及市场行情变动情况;报告 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车间于2024 年 1-3 月与 2025 年 3-6 月进行常规停工检修,2025 年 9 月至 10 月标的公司无水 氟化氢车间原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办理新的生产许可证需要进行验厂、重新
办理备案等手续,因此在该期间内停产,无水氟化氢车间停产具有合理性;在外 部市场环境无重大负面变化且公司正常生产状态下,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萤石 精粉和无水氟化氢业务不存在重大下滑的风险,相应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但若 未来标的公司下游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萤石供给量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价 格波动等情形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产品价格、收入有所下降,重组报告书中已补充 相关的风险提示。
-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冶金、氟化工、半导体和
新能源领域,前述下游行业均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及引导的重点产业,国家出台的 相关监管及产业政策对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下游需求及销售价格具有积极的拉动 作用;我国萤石进出口相关政策主要为总量控制萤石出口、暂时放开进口缓解国 内供需缺口,萤石进口量整体呈现增长态势但集中在低品位萤石,进口萤石不会 改变国内高品位萤石资源稀缺的基本格局,对行业及标的公司不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销售单价为 2,525.59 元/吨及 2,560.10 元
/吨,萤石精粉销售单价为 3,076.46 元/吨和 2,985.43 元/吨,无水氟化氢销售单价 为9,440.93元/吨和9,616.54元/吨,萤石精块矿和无水氟化氢销售单价小幅上涨, 萤石精粉销售单价小幅下降;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及其波动趋势与可 比上市公司和行业相关数据的对比不存在显著差异,存在的一定差异亦具有合理 原因,整体而言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 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产品主要为 98%硫酸、焙烧铁粉、
发烟硫酸、氟硅酸、机制砂等,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产品收入主要构 成为焙烧铁粉销售收入 1,390.18 万元、机制砂销售收入 838.83 万元,氟硅酸销 售收入 279.17 万元;2025 年度主要构成为机制砂 549.64 万元,氟硅酸 160.20 万 元;其他产品主要为硫酸车间生产产品、无水氟化氢车间生产的副产品以及末尾 矿生产的机制砂;2025 年其他产品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受 2025 年硫酸产 线全年停产、无水氟化氢产线存在停产以及标的公司调整预处理环节生产工艺等 因素的影响。
- 5、2025 年标的公司境外收入主要系对香港瑞浦有限公司和金港国际有限公
司的收入,标的公司境外收入销售的产品为萤石精块矿,标的公司其他业务主要
为销售硫精砂和销售氢氟酸水溶液相关的收入,标的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波动较 大具有合理性。
十、说明对标的公司境外收入核查的具体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境外收入核查的具体过程
- 1、获取标的公司收入明细账,计算境外客户销售金额及占比;了解标的公
司销售模式、订单签订情况、主要境外客户基本情况等信息;并通过公开信息渠 道查询重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股东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等信息,核查外销客 户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2、了解境外收入确认政策,查阅境外销售合同,了解标的公司境外销售的
交货方式、结算方式及收入确认时点;
- 3、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香港瑞浦有限公司、金港国际有限公司的销售收
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商业发票、银行收款 回单等原始凭证,验证收入真实性;对境外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核查收入 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香港瑞浦有限公司、金港国 际有限公司的境外收入细节测试核查比例为 100%,2025 年标的公司境外收入、 收到的外汇情况以及报关单金额的匹配如下;
| 项目 | 2025 年金额 |
|---|---|
| 直接销往境外的收入金额 | 1,560.73 |
| 出口报关单金额(万美元) | 249.67 |
| 出口报关单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万元) | 1,763.62 |
| 出口报关单不含税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万元) | 1,560.73 |
| 2025 年当年银行收款金额(万美元) | 137.75 |
| 2025 年当年银行收款金额(折算成人民币,万元) | 971.92 |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折算成人民币,万元) | 786.63 |
2025 年标的公司境外收入与报关单金额匹配,标的公司银行收款金额低于 境外收入金额以及报关单金额,主要系 2025 年末标的公司对香港瑞浦和金港国 际存在应收账款,截至 2026 年 3 月,标的公司对香港瑞浦和金港国际的应收账 款已全部收回。
- 4、获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出口报关数据,与公司账面境外销售收入进行匹
配核对;
- 5、获取标的公司境外销售收款银行账户流水,核查境外销售回款情况;将
境外客户回款金额、时间与销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比对;
- 6、对报告期内所有境外客户实施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交易金额、往来款余
额、交易内容和交易数量,发函及回函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度 |
|---|---|
| 终端用户在境外的营业收入(万元)(A) | 5,640.40 |
| 终端用户在境外的营业收入发函金额(万元)(B) | 5,640.40 |
| 回函确认金额(万元)(C) | 5,640.40 |
| 回函确认比例(D=C/B) | 100.00% |
| 发函比例(E=B/A) | 100.00% |
| 回函比例(F=C/B) | 100.00% |
- 7、对境外客户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其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合作情况、关联关
系、交易真实性等,访谈覆盖终端用户在境外的收入的比例达 90.45%。
- 8、获取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青岛英
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其下游的销售发票、合同以及对外报关的报关单、发票, 获取的报关单、发票的比例占 2024 年、2025 年标的公司对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 公司,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及青岛英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3.55%和 100.00%。
(二)核查意见 境外收入核查程序充分且完备,标的公司境外收入基于真实的商业往来,具
有真实性。 问题 5、关于标的公司客户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贸易商客户。 请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销售模式及下游客户性质,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不同性质下游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构成情况。
请公司披露:(1)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具体合作模式,标的公司 是否直接向贸易商下游客户发出产品,贸易商客户下游直接销往终端客户还是
其他多级贸易商,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背景和原因、采用贸易模式及 其收入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区分不同性质客户,分别说明标的公司报 告期内前主要直销客户、贸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实 际控制人、成立时间、合作时间、实缴注册资本、与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报告期内采购标的公司产品种类及金额、经营标的 公司产品占比情况等方面;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经 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客户及其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 (3)对于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说明其下游及终端客户名称及基本情况, 终端客户与贸易商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贸易商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及赚取 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贸易商向标的公司采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户经 营规模的匹配性,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压货行为,报告 期各期末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库存占比情况及其合理性;
- (4)标的公司向直销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各类产品的单价和毛利率差异情况,分 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5)标的公司不同种类产品的主要客户情况及客户稳 定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以上事项,说明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核查 的具体过程、方法和比例,对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穿透核查过程,并对标的公 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在重组报告书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销售模式及下游客户性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不同性质下游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构成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 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 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之“(三) 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分析”之 “1、营业收入分析” 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5)主营业务收入分不同性质下游客户的销售金额及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下游客户按性质主要可分为生产商客户与贸易商客户,
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生产商客户 | 44,934.74 | 65.94% | 45,046.02 | 67.65% |
| 贸易商客户 | 23,205.79 | 34.06% | 21,542.68 | 32.35% |
| 合计 | 68,140.53 | 100.00% | 66,588.70 | 100.00% |
”
二、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具体合作模式,标的公司是否直接向贸 易商下游客户发出产品,贸易商客户下游直接销往终端客户还是其他多级贸易 商,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背景和原因、采用贸易模式及其收入占比是 否符合行业惯例
(一)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具体合作模式 1、合同签订
贸易商客户收到并了解其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或采购意向后,与标的公司就价 格等交易条件进行商务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签订 的合同中就产品数量、计量方法、价格、质量及计价标准、交货方式、运输方式、 检验验收方式、货款支付方式、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主要条款进行约定。标的公司 和贸易商客户之间的交易,与标的公司和直销客户之间的交易一致,均属于买断 式销售,所签订合同均为制式合同,合同条款亦与直销客户基本保持一致。
2、资金流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均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与贸易商客户交易,贸易商客户通
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货款。标的公司、贸易商客户、下游客户均是相互独立结算。 一般情况下,贸易商客户会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并承担相关信用风险。
3、货物流转 报告期内,贸易商客户采购萤石精块矿、萤石精块及无水氟化氢产品均在标
的公司货场内交付货物(标的公司和终端客户采用同样方式),标的公司不负责 出厂后的货物运输,均为由客户自行安排车辆前往标的公司厂区自提货物。
(二)标的公司是否直接向贸易商下游客户发出产品,贸易商客户下游直 接销往终端客户还是其他多级贸易商
根据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的合作模式,报告期内,贸易商客户采购萤石精 块矿、萤石精块及无水氟化氢产品均在标的公司货场内交付货物,均由客户自行 安排车辆前往标的公司厂区提货;因此,标的公司不负责各项产品发货运输事宜。 贸易商客户所安排车辆自标的公司货场提货后,通常直接发运至终端客户处。贸 易商客户中存在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的情形,也存在通过下游二级贸易商销售至 终端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贸易商客户向下游客户销售链条情况 主要如下:
| 贸易商客户名 称 | 销售产品 | 二级贸易商 | 终端客户 |
|---|---|---|---|
| 上海仁际和实 业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华利行(天津)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境外钢铁厂商 |
| 上海澄玖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 萤石精粉 | 不存在二级贸易商 | 国内氟化工生产企业 |
| 天津易拓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br><br> | Cremer Erzkontor GmbH & Co. KG | Outokumpu Nirosta GmbH |
| Oulait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imited | 境外钢铁厂商 | ||
| 不存在二级贸易商 | Traxys North America LLC | ||
| 河北永华贸易 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内蒙古百隆矿产品进出 口贸易有限公司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 洛阳市立讯工 贸有限公司 | 萤石精粉、萤石 精块矿 | 不存在二级贸易商 | 临沂成明萤石有限公司、焦作市 增氟科技有限公司、莒县金汇矿 业有限公司、广德国城矿产有限 公司、信阳向阳矿产品有限公司 |
| 洛阳萤财炉料有限公司、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
| 嵩县车村镇兑金矿产品 经营部 | 境内钢铁厂 | ||
| 洛阳萤财炉料 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不存在二级贸易商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 玖亚实业有限 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不存在二级贸易商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 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 邯郸市金石贸 易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内蒙古百隆矿产品进出 口贸易有限公司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注: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将货物出售至境内贸易商华利行(天津)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华利行(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货物出售至境外贸易商,境外贸易商出售至境 外钢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贸易商销售的标的公司的产品主要为萤石精块矿和
萤石精粉,其中萤石精块矿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为境内外钢铁生产厂商,萤石精粉 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国内氟化工生产企业。
(三)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背景和原因、采用贸易模式及其收入
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背景和原因 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的合作,均遵循“同等条件、择优交易”的市场化原
则,不同产品的贸易商合作起源有所差异:萤石精块矿方面,终端用户以钢厂为 主,钢厂采购习惯通过贸易商进行供应链管理(如垫资、配矿、物流调度等), 较少直接向矿山直采。标的公司在萤石精块矿销售方面于 2022 年开始拓展钢厂 客户,由于公司逐步布局钢厂下游客户,需要借助贸易商的渠道和客户资源快速 打开销路、拓宽销售覆盖面。因此,精块矿贸易商占比较高,是公司主动拓展销 售渠道与贸易商主动寻求商业合作并存的商业结果;萤石精粉方面,标的公司深 耕该产品多年,下游氟化工客户资源已较为丰富,市场知名度较高,无需主动拓 展贸易商渠道。现有贸易商客户主要为主动寻求业务合作,公司在同等条件下择 优与之交易;无水氟化氢方面,该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下游客户群体相对集中 且多为大型氟化工企业,公司具备稳定的直销渠道,贸易商客户主要为主动寻求 业务合作。
基于上述背景,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标的公司产品的下游企业倾向于通过贸易商向公司采购
钢铁行业、氟化工行业属于重资产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前期投入规模大,资 金需求较强。同时,基于行业波动及政策等原因,钢铁行业的生产加工工期亦会 在一定情况下存在部分调整的可能。因此,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周转时 间对于钢铁企业、氟化工企业尤为重要。
标的公司作为采矿企业,采矿行业通常兼具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的特点。
首先,采矿企业在获取采矿权时的前期勘探投入、缴纳矿权出让价款等均属于较 大的前期投入,其次,从矿产勘探、矿山建设到生产运营,整个过程需要持续的 资金支持。因此,采矿企业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更愿意采用“先款后货”的销 售结算方式快速回笼资金。
基于钢铁、氟化工生产厂商等终端客户与标的公司结算模式的不同需求,贸 易商作为居间企业,贸易商可以向采矿企业提供预付款的资金安排采购货物,同 时给予下游客户一定的信用期,且对于上下游之间的结算均相互独立,贸易商客 户可平衡采矿企业与钢铁、氟化工生产厂商等终端客户资金需求,从中赚取一定 的利润差价,因此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具备商业合理性。
(2)贸易商有利于标的公司扩大销售覆盖面
贸易商客户一般在其所在地区拥有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善于发掘其所在地 的客户需求,能够对终端客户实现快速响应。因此,标的公司通过贸易商客户有 助于扩大标的公司销售覆盖面,不断拓宽服务客户范围,利用贸易商销售渠道优 势将产品销往各终端客户。此外,标的公司终端下游覆盖境外钢铁厂商,境外钢 厂出于商业信任、本地化服务、风险管控等考量,倾向于优先选择境外本土贸易 商开展合作。贸易商客户成为衔接标的公司与海外终端需求的桥梁。
综上所述,基于采矿企业与钢铁厂等终端客户不同的交易诉求,贸易商可平 衡采矿企业与终端客户资金付款需求,并且贸易商模式有利于标的公司扩大销售 覆盖面,拓宽销售渠道。因此,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开展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
2、采用贸易模式及其收入占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贸易商客户销售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32.35%及
34.06%。通过贸易商模式开展销售的情形在有色金属矿开采领域较为常见,符合 行业惯例,经查询有关案例,下列矿业公司均存在贸易销售情况:
| 可比公司 | 产品类型 | 贸易商收入占比情况 |
|---|---|---|
| 金石资源 (603505) | 萤石精矿、无水 氟化氢和锂云 母精矿 |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客户收入占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18.98%、18.56%、12.24%。 |
| 安宁股份 (002978.SZ) | 钒钛铁精矿 | 钒钛铁精矿(61%品位):2019 年度供应链管理公司 及贸易商客户收入占比为 85.64%;钒钛铁精矿(51% 品位):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供应链管 理公司及贸易商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57.73%、 67.00%、66.76%。 |
| 宝地矿业 (601121.SH)的 子公司新疆葱岭 能源有限公司 | 铁精粉 |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贸易商客户收入 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3.74%、85.36%、 86.19%。 |
| 湖南宝山有色金 属矿业有限责任 | 铅精矿、锌 精矿和硫精矿 |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贸易商客户 收入占同期产品收入的 76.46%、84.26%、43.73%。 |
| 公司 |
|---|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的年度报告、交易报告书。
由上表可知,采矿行业采取贸易商模式销售产品的情况较为常见,是业内通 常使用的普遍模式,标的公司采用贸易模式及其收入占比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 理性。
三、区分不同性质客户,分别说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前主要直销客户、贸 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成立时间、合作 时间、实缴注册资本、与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报告期内采购标的公司产品种类及金额、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情况等方面; 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 客户及其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一)区分不同性质客户,分别说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直销客户、贸 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成立时间、合作 时间、实缴注册资本、与标的公司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报告期内采购标的公司产品种类及金额、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情况等方面
1、主要直销客户 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前五大直销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产品 种类 | 主营业务 | 销售收入(万元) | 客户向标的公司的不含 税采购金额占客户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成立时间 |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合作 时间 | 与标的公 司及其关 联方是否 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 他关系<br><br> | ||
|---|---|---|---|---|---|---|---|---|---|---|---|---|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4 年 | |||||||||
| 昊华气体 有限公司 | 无水氟化氢 | 主要从事电子化工材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286.62 | 2,530.55 | 2.29% | 3.13% | 2020/7/29 | 32,898.00 | 国务院 | 2020 年 | 否 | |
| 焦作锦宏 利铝业有 限公司 | 萤石精粉 | 主要从事氟化铝的生 产和销售 | 12,339.62 | 12,818.38 | 22.44% | 23.31% | 2016/10/11 | 1,000.00 | 王莹 | 2022 年 | 否 | |
| 多氟多新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萤石精粉 | 主要从事氟基新材料, 新能源材料等研发、生 产和销售 | 1,116.70 | 3,619.88 | 0.12% | 0.44% | 1999/12/21 | 5,400.00 | 李世江 | 2011 年 | 否 | |
| 河南孚德 科技有限 公司 | 萤石精粉 | 主要从事氟化铝添加 剂的生产和销售 | 4,464.31 | 495.97 | 8.93% | 4.96% | 2021/12/10 | 5,000.00 | 任元珍 | 2024 年 | 否 | |
| 陕西延长 石油集团 氟硅化工 有限公司 | 萤石精粉 | 主要从事氟相关化学 品系列的生产销售 | 4,100.89 | 3,535.86 | 11.72% | 7.86% | 2009/4/28 | 142,931.92 | 陕西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 2009 年 | 否 | |
| 无水氟化氢 | 172.61 | 67.39 | 0.49% | 0.15% | ||||||||
| 湖北省宏 源药业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 无水氟化氢 | 主要从事六氟磷酸锂 的生产销售, | 3,673.73 | 4,133.26 | 1.84% | 2.30% | 2002/1/21 | 7,000.00 | 尹国平 | 2023 年 | 否 | |
| 青山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萤石精块矿 | 专注于不锈钢和新能 源领域,生产不锈钢钢 锭、钢棒、板材、线材、<br><br>无缝管等产品 | 3,571.21 | - | 不到 1% | - | 2003/6/12 | 560,000.00 | 项光达 | 2025 年 | 否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采购产品 种类 | 主营业务 | 销售收入(万元) | 客户向标的公司的不含 税采购金额占客户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成立时间 | 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 实际控制人 | 合作 时间 | 与标的公 司及其关 联方是否 | ||
|---|---|---|---|---|---|---|---|---|---|---|---|---|
| - | - | - | 31,725.69 | 27,201.29 | - | - | - | - | - | - | 存在关联 关系或其 - | |
| - | - | - | 44,934.74 | 45,046.02 | - | - | - | - | - | - | 他关系 - | |
| - | - | - | 70.60% | 60.39% | - | - | - | - | - | - | - |
注:表格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列示。
2、主要贸易商客户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贸易商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主营业务 | 采购产品种类 | 销售收入(万元) | 客户向标的公司的不含 税采购金额占客户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成立时间 | 实缴注册 资本(万 元) | 实际 控制人<br><br> | 合作 时间 | 与标的公司 及其关联方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其 他关系 | ||
|---|---|---|---|---|---|---|---|---|---|---|---|---|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4 年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主营业务 | 采购产品种类 | 销售收入(万元) | 客户向标的公司的不含 税采购金额占客户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成立时间 | 实缴注册 资本(万 元) | 实际 控制人 | 合作 时间 | 与标的公司 及其关联方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其 他关系 | ||
|---|---|---|---|---|---|---|---|---|---|---|---|---|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4 年 | |||||||||
| 河北永华 贸易有限 公司 | 主要从事钢铁, 萤石贸易 | 萤石精块矿 | 5,859.27 | 5,767.13 | 23.44% | 33.88% | 2008/5/26 | 500.00 | 杨新民 | 2021 年 | 否 | |
| 邯郸市金 石贸易有 限公司 | 主要从事钢铁, 萤石贸易 | 萤石精块矿 | 2002/6/14 | 508.00 | 2025 年 | 否 | ||||||
| 上海澄玖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萤石 产品的内外贸 易 | 萤石精粉 | 2,880.38 | 2,174.62 | 贸易商基于 保密未提供 营业收入 | 贸易商基于 保密未提供 营业收入 | 2019/2/1 | 100.00 | 胡秀文 | 2023 年 | 否 | |
| 上海仁际 和实业有 限公司 | 主要从事大宗 矿产贸易 | 萤石精块矿 | 1,913.94 | 3,655.67 | 67.05% | 76.34% | 2011/9/21 | 100.00 | 余诤 | 2022 年 | 否 | |
| 洛阳市立 讯工贸有 限公司 | 主要从事萤石 精粉,萤石精块 矿的销售 | 萤石精块矿、 萤石精粉 | 1,630.55 | 227.72 | 100.00% | 100.00% | 2021/3/29 | 200.00 | 宋伟涛 | 2024 年 | 是 | |
| 天津易拓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萤石 贸易 | 萤石精块矿 | 1,626.80 | 441.50 | 63.80% | 22.08% | 2020/8/14 | 100.00 | 朱月胜 | 2021 年 | 否 | |
| 玖亚实业 有限公司 | 主要从事萤石 提纯和销售 | 萤石精块矿 | 1,163.41 | 1,126.17 | 8.31% | 9.38% | 2017/3/17 | 800.00 | 薛睿 | 2023 年 | 否 | |
| 洛阳萤财 炉料有限 公司 | 主要从事萤石 和铁矿石贸易 | 萤石精块矿 | 1,091.30 | 1,096.76 | 18.19% | 18.28% | 2016/6/2 | 800.00 | 宋建材 | 2022 年 | 否 | |
| - | - | - | 16,165.65 | 14,489.57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主营业务 | 采购产品种类 | 销售收入(万元) | 客户向标的公司的不含 税采购金额占客户当期 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 成立时间 | 实缴注册 资本(万 元) | 实际 控制人 | 合作 时间 | 与标的公司 及其关联方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其 他关系 | ||
|---|---|---|---|---|---|---|---|---|---|---|---|---|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 - | - | 23,205.79 | 21,542.6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9.66% | 67.26% | - | - | - | - | - | - | - |
注:表格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列示。
(二)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经营标的公司产品 占比较高的客户及其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的客户共 3 家,分别为昊华 气体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客户共 4 家,分别为邯郸市金石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具体情况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的客户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合作起始 | 原因与合理性 |
|---|---|---|---|---|
| 昊华气体有限 公司 | 2020 年 | 成立后即合作 | 其成立前以关联主体与标的公司已有 业务往来,昊华气体承继了该业务关 系;成立后电子特气产线投产,延续 向标的公司采购萤石原料 | |
| 陕西延长石油 集团氟硅化工 有限公司 | 2020 年 | 成立后即合作 | 其成立前以关联主体与标的公司已有 业务往来;成立后氟硅化工产线投产,<br><br>随即延续采购 | |
| 天津易拓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 2020 年 | 2021 年下半年 | 成立之初因标的公司精块矿产量有 限,主要向其他供应商采购;2021 年 下半年标的公司精块矿产量稳步提升 后,双方洽谈并开始合作 |
上述客户虽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但均有明确的商业背景—
—或承继前身主体的合作关系,或产线投产后产生原料采购刚需,或产能匹配后 自然对接,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客户及其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 益安排
报告期内,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客户收入的比例高于 20%的客户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 |
|---|---|---|
| 洛阳市立讯工贸有 限公司 | 该公司位于标的公司周边区域,运距短、运费低,向标的公司 采购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因此采购向标的公司集中。2024 年 和 2025 年向标的公司采购的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占同类产 品采购占比为 100%。 | |
| 邯郸市金石贸易有 限公司 | 该公司终端客户为周边钢厂,对萤石精块矿的品位和杂质指标 有特定要求,且采购量大、要求稳定供货。标的公司精块矿品 位高、品质波动小,能满足其终端钢厂的连续排产需求,故采 购占比较高。2024 年和 2025 年向标的公司采购的萤石精块 矿占同类产品采购占比分别为 0%和 90%。2024 年和 2025 年邯 郸市金石贸易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主体河北永华贸易有限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 |
|---|---|---|
| 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的萤石精块矿占同类产品采购合计占比 分别为 90%和 90%。 | ||
| 上海仁际和实业有 限公司 | 该公司主要将精块矿出口至境外钢铁厂,终端客户对产品品 位、杂质含量及批次一致性要求严苛,且出口订单单批次量大、 交货周期紧。标的公司为业内少有的能持续足量供应高品质精 块矿的供应商,契合其出口业务的高标准要求,因此集中向标 的公司采购。2024 年和 2025 年向标的公司采购的萤石精块 矿占同类产品采购占比分别为 100%和 100%。 | |
| 天津易拓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该公司精块矿出口业务对品质和供货稳定性要求高。2021 年 下半年与标的公司合作后,标的公司供货体量充足、品质稳定, 能匹配其出口订单的批量需求,合作粘性较强,采购占比随之 提升。2024 年和 2025 年向标的公司采购的萤石精块矿占同类 产品采购占比分别为 20%和 60%。 | |
| 焦作锦宏利铝业有 限公司 | 该公司主营氟化铝的生产和销售,对萤石精粉的品质和供货 稳定性要求高,且位于标的公司周边区域,运距短、运费低, 向标的公司采购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同时标的公司的矿石 杂质较少,满足该公司的生产需求,因此该公司向标的公司 大量采购,该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产品占其同类产品的采购 占比为 50%左右。 |
上述客户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主要系我国萤石矿山中大型矿山占 比较低,标的公司存在大型矿山,并且标的公司矿石品位相对较高,在国内行 业内处于优势地位,贸易商基于运输成本、产品品质、供货稳定性、批量保障 能力等维度的考虑,更多地向标的公司采购。同时由于贸易商与其上游供应商 的结算模式一般为先款后货,贸易商一般给予其下游客户一定的账期,因此贸 易商的下游客户数量相对较少,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四、对于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说明其下游及终端客户名称及基本情 况,终端客户与贸易商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贸易商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及 赚取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贸易商向标的公司采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 户经营规模的匹配性,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压货行为, 报告期各期末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库存占比情况及其合理 性
(一)对于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说明其下游及终端客户名称及基本 情况,终端客户与贸易商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分别为河北永华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仁 际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澄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洛阳萤财炉料有限公司、玖亚 实业有限公司、邯郸市金石贸易有限公司(与河北永华贸易有限公司同一实际控
制人)、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下游 终端客户以钢铁冶炼企业为主,多家贸易商提供资金垫付,缓解钢厂大额采购 的资金压力;招投标机制下,贸易商通过竞争获取订单,获取更优采购价格。上 述贸易商下游及终端客户名称、经营情况以及终端客户与贸易商之间合作稳定性 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上述贸易商客户的下游及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比例等情况 主要如下:
| 贸易商 客户 | 二级贸易商 | 终端客户 | |||||||
|---|---|---|---|---|---|---|---|---|---|
| 公司名称 | 基本 情况 | 2025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2024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2024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终端客户 与贸易商 之间合作 稳定性 | 基本情况 | |
| 河北永 华贸易 有限公 司 | 内蒙古百 隆矿产品 进出口贸 易有限公 司 | 内蒙古百隆矿产 品进出口贸易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注册资 本 500 万元,位 于内蒙古自治区 二连浩特市,主 要从事货物进出<br><br>口;技术进出口;<br><br>金属矿石销售; 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五金 产品批发等。 | 100.00% | 100.00% | 山西太钢不 锈钢股份有 限公司(生 产商) | 94.01% | 90.38% | 山西太 钢:2025 年开始合 作,合作 未发生中 断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 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主 板上市企业,1998 年 上市,公司拥有完整 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 及相关配套设施,主 要从事不锈钢及其它 钢材、钢坯、钢锭、 黑色金属、铁合金、 金属制品的生产、销 售;钢铁生产所需原 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 进出口等业务,公司 主要产品有不锈钢、 冷轧硅钢、 碳钢热轧 卷板、火车轮轴钢、 合金模具钢等,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 入分别为 1,003.79 亿 元和 903.75 亿元。 |
| 宝钢德盛不 锈钢有限公 司(生产商) | 5.99% | 9.62% | 宝钢德 盛:2024 年开始合 作,合作 未发生中 断 |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 公司系中国宝武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 司,成立于 2005 年, 注册资本 425,333 万 元,位于福建省罗源 县,主要从事冶炼、 热轧、固溶、冷轧、 机械加工,销售金属 镍、镍合金、各类合 金等。 | |||||
| 上海澄 玖国际 贸易有 限公司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不存在二级贸易 商 | - | - | 国内氟化工 生产企业 (基于保密 原因未提供 下游客户具 体名称) | - | - | - | - |
| 上海仁 际和实 业有限 公司 | 华利行 (天津)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华利行(天津)国 际贸易有限公 司:成立于 2002 年,注册资本 | 100.00% | 92.58% | 仅提供终端 客户 United States | 保密原因,未提供具 体比例 | 2022 年 开始合 作,合作 未发生中 | 美国钢铁公司 (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 是一家成立于 1901 |
| 贸易商 客户 | 二级贸易商 | 终端客户 | |||||||
|---|---|---|---|---|---|---|---|---|---|
| 公司名称 | 基本 情况 | 2025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2024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2024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终端客户 与贸易商 之间合作 稳定性 | 基本情况 | |
| 2970 万美元,位 于天津自贸试验 区,主要从事国 际贸易及相关简 单加工;代办保 税仓储服务;有 色金属(贵金属 除外)及其矿产<br><br>品(不含铁矿石、 氧化铝、铝土矿)<br><br>的批发、零售及 进出口 | Steel Corporatio n ,生产 商),其余 终端客户名 称未提供 | 断 | 年、总部位于匹兹堡 的全球性钢铁生产 商,在纽约证券交易 所上市(代码 X),业 务涵盖北美平轧钢、 迷你钢厂、欧洲业务 及管材产品,并拥有 自有铁矿石开采能 力;其主要产品包括 热轧和冷轧薄板、马 口铁、电工钢、无缝 管及焊管,近年还推 出了低碳排放钢和电 工钢等创新产品,广<br><br>泛应用于汽车、建筑、<br><br>家电、能源和包装等 行业;2024 年全年净 销售额约为 156 亿美 元(约合人民币 1,134 亿元), 2025 年全年 净销售额为 165.12 亿 美元(约合人民币 1,118.4 亿元)。 | ||||||
| 洛阳市 立讯工 贸有限 公司 | 洛阳萤财 炉料有限 公司 | 洛阳萤财炉料有 限公司:2016 年 成立,注册资本 800 万元,主要从 事萤石和铁矿石 贸易,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 规模分别为 6,000.00 万元和 6,000.00 万元 | 39.50% | 28.00% | 山西太钢不 锈钢股份有 限公司(生 产商) | 100.00% | 100.00% | 2016 年与 山西太钢 不锈钢股 份有限公 司开始合 作,合作 期间未发 生中断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 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主 板上市企业,1998 年 上市,公司拥有完整 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 及相关配套设施,主 要从事不锈钢及其它 钢材、钢坯、钢锭、 黑色金属、铁合金、 金属制品的生产、销 售;钢铁生产所需原 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 进出口等业务,公司 主要产品有不锈钢、 冷轧硅钢、 碳钢热轧 卷板、火车轮轴钢、 合金模具钢等,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 分别为 1,003.79 亿元 和 903.75 亿元。 |
| 嵩县车村 镇兑金矿 产品经营 部 | 成立于 2016 年, 主要从事矿产品 销售 | - | 24.00% | 境内钢铁厂 商(基于保 密原因未提 供终端客户 具体名称) | - | 100.00% | - | -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10.10% | 48.00% | 临沂成明萤 石有限公司 (生产商) | 100.00% | 100.00% | 2024 年开 始合作, 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 断 | 临沂成明萤石有限公 司:成立于 2015 年,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位于山东省临沂市, 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 |
| 贸易商 客户 | 二级贸易商 | 终端客户 | |||||||
|---|---|---|---|---|---|---|---|---|---|
| 公司名称 | 基本 情况 | 2025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2024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2024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终端客户 与贸易商 之间合作 稳定性 | 基本情况 | |
| 制品业。公司主营萤 石粉、萤石块、萤石 粒子等产品,曾中标 临沂钢铁投资集团特 钢有限公司的萤石球 采购项目。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38.20% | - | 焦作市增氟 科技有限公 司(生产商) | 100.00% | - | 2025 年开 始合作, 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 断 | 焦作市增氟科技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博 爱县,是一家以从事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公司拥有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省级专精特 新企业等资质,经营 范围涉及硫酸、氢氟 酸、萤石等产品,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 入分别为 3.20 亿元和 3.60 亿元。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6.70% | - | 莒县金汇矿 业有限公司 (生产商) | 100.00% | - | 2025 年开 始合作, 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 断 | 成立于 2007 年,注册 资本 500 万元,位于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 公司是一家集开矿、 加工、销售为一体的 综合性企业,主营萤 石产品,可月产 CaF₂ 含量 65-98%的萤石块 矿、萤石精矿及萤石 粉达 3500 吨。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3.30% | - | 广德国城矿 产有限公司 (生产商) | 100.00% | - | 2025 年开 始合作, 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 断 | 成立于 2013 年,注册 资本 300 万元,位于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 市,主要从事矿产品 的加工与销售业务。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2.20% | - | 信阳向阳矿 产品有限公 司(生产商) | 100.00% | - | 2025 年开 始合作, 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 断 | 成立于 2014 年,注册 资本 3,000 万元,位 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 区。公司主要从事矿 产品、耐火材料、金 属制品的销售。 | |
| 天津易 拓国际 贸易有 限公司 | Cremer Erzkonto r GmbH & Co. KG、 | Cremer Erzkontor GmbH & Co. KGCremer Erzkontor GmbH & Co. KG 是一家 成立于 1915 年、 总部位于德国吕 贝克、该公司主 要从事工业矿<br><br>物、矿石、金属、 化学品及塑料等 | - | 48.37% | Outokumpu Nirosta GmbH | 基于保密原因未提供 终端客户比例 | 2024 年开 始合作, 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 断 | Outokumpu Nirosta GmbH,系芬兰不锈钢 巨头 Outokumpu(奥 托昆普) 在德国设立 的核心子公司,主要 负责不锈钢冷轧带材 及板材的生产与加工 |
| 贸易商 客户 | 二级贸易商 | 终端客户 | |||||||
|---|---|---|---|---|---|---|---|---|---|
| 公司名称 | 基本 情况 | 2025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2024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2024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终端客户 与贸易商 之间合作 稳定性 | 基本情况 | |
| 原材料全球采购 与贸易 | |||||||||
| Oulaite Internat ional Trading Co.,Limi ted | Oulaite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imited 是 一家成立于 2022 年、注册于中国 香港的私人股份 有限公司。 | 92.83% | 51.63% | 境外钢铁厂 (基于保密 原因未提供 下游客户具 体名称) | - | - | - | -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7.17% | - | Traxys North America LLC(生产 商) | - | - | 2020 年 与 Traxys North America LLC 开始 合作,合 作期间未 发生中断 | Traxys North America LLC 是一家<br><br>成立于 2003 年、注册 于特拉华州、总部位 于纽约的非上市公 司,为总部在卢森堡 的 Traxys 集团旗下美 国子公司,主要从事 金属与自然资源实物 商品的采购、贸易、 营销、分销及供应链 管理,产品涵盖基础 金属及精矿、钢铁厂 用料、次要金属与合 金、工业矿物、能源 铀及稀土等,并提供 物流、对冲、贸易融 资等配套服务,客户 遍及钢铁、铸造、汽 车和工业制造等领 域;该公司由 Traxys 管理团队、凯雷集团<br><br>及 Louis M. Bacon 关 联方共同持有, Traxys 集团全球拥有 超 20 个办公室、450 余名员工,2024 年和 2025 年年营收逾 100 亿美元。 | |
| 玖亚实 业有限 公司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43.99% | 37.79% | 山东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 (生产商) | - | - | 山东钢 铁:2023 年开始合 作,合作 未发生中 断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 2000 年成立,注册 资本 1,069,884.95 万元,系上交所主板 上市企业,拥有从焦 化、烧结、球团、炼 铁、 炼钢到轧钢完整 的生产工艺系统, 整 体装备水平较高, 主 要产品有中厚板、 冷 热轧、 型钢、 特钢、<br><br>螺纹钢五大系列, 2024年和2025年营业 收入分别为 765.21 亿 |
| 贸易商 客户 | 二级贸易商 | 终端客户 | |||||||
|---|---|---|---|---|---|---|---|---|---|
| 公司名称 | 基本 情况 | 2025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2024 年贸 易商客户 销售比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2024 年二 级贸易商 客户销售 比例 | 终端客户 与贸易商 之间合作 稳定性 | 基本情况 | |
| 元和 672.53 亿元 | |||||||||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56.01% | 62.21% | 钢铁生产商 (基于保密 原因未提供 终端客户具 体名称) | - | - | - | - | |
| 洛阳萤 财炉料 有限公 司 | 不存在二 级贸易商 | - | 100.00% | 100.00% | 山西太钢不 锈钢股份有 限公司 | - | - | 2016 年 与山西太 钢不锈钢 股份有限 公司开始 合作,合 作期间未 发生中断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 有限公司为深交所主 板上市企业,1998 年 上市,公司拥有完整 的钢铁生产工艺流程 及相关配套设施,主 要从事不锈钢及其它 钢材、钢坯、钢锭、 黑色金属、铁合金、 金属制品的生产、销 售;钢铁生产所需原 辅材料的国内贸易和 进出口等业务,公司 主要产品有不锈钢、 冷轧硅钢、 碳钢热轧 卷板、火车轮轴钢、 合金模具钢等,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 入分别为 1,003.79 亿 元和 903.75 亿元。 |
- 注 1:表格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列示;
- 注 2:贸易商客户销售比例为针对标的公司的产品,贸易商对下游各个二级贸易商及
终端客户的销售占比,二级贸易商销售比例为二级贸易商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占比。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的主要贸易商客户与其所服务的终端客户已建立稳定 的合作关系,合作开始后基本未发生过合作中断的情况,相关业务合作具备可持 续性。标的公司主要贸易商通过二级贸易商销售主要系二级贸易商拥有一定客户 储备和市场资源,具体原因如下:
邯郸市金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金石”)和河北永华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永华”)的下游二级贸易商为内蒙古百隆矿产品进出口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百隆”),内蒙古百隆系邯郸金石、河北永 华的关联方。内蒙古百隆为山西太钢的供应商目录中的合格供应商,因此邯郸 金石、河北永华向标的公司采购的萤石精块矿主要通过内蒙古百隆销售至山西 太钢。
上海仁际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际和”)主要从事境外贸易, 华利行(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行”)主要从事有色金属 (贵金属除外)及其矿产品(不含铁矿石、氧化铝、铝土矿)的批发、零售及 进出口,系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的全资子公司,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 主营金属、矿产品、能源及农产品的全产业链运营,具有丰富的客户储备和 市场资源,因此上海仁际和通过华利行进行出口。
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易拓”)主要从事境外贸易, 境外贸易商在境外具有一定的客户储备和市场资源,天津易拓通过境外贸易商 出口萤石产品。
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立讯”)下游客户存在二级贸 易商主要系洛阳立讯实际控制人 2017 年设立洛阳魏桥开始从事运输业务,2024 年 8 月开始洛阳立讯开始向标的公司采购萤石产品并对外出售,系为了开拓洛 阳魏桥的运输业务,洛阳立讯以较低的产品价格将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销售 至客户,同时配套运输服务,洛阳立讯 2024 年开始从事萤石产品贸易,客户资 源有限,因此通过二级贸易商对外销售。
综上,标的公司贸易商客户的下游客户中存在二级贸易商客户具有商业合 理性。
(二)贸易商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及赚取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贸易商向 标的公司采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户经营规模的匹配性,贸易商及其下 游客户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压货行为,报告期各期末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 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库存占比情况及其合理性
1、贸易商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及赚取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贸易商向标的 公司采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户经营规模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贸易商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及赚取毛利率水平、向标的公 司采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户经营规模的匹配性情况如下表所示:
| 客户名称 | 贸易商采购 销售之间的 单价价差 (剔除运 费) | 贸易商赚取毛 利率 | 贸易商当年向标 的公司采购规模 | 贸易商当年销 售规模 | 终端客户经营规模 情况 |
|---|---|---|---|---|---|
| 邯郸市金 石贸易有 限公司 | 80 元/吨 | 2024 年未向标 的公司采购,<br>2025 年 3.01%<br>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金额 分别为 0.00 万 元、 4,192.18 万 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23.00 万元, 4,193.00 万元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以及 2025 年不含税 营业收入:888.31<br><br>亿元、800.66 亿元;<br><br>宝钢德盛不锈钢有 限公司系中国宝武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主要从事 镍合金及不锈钢材 料生产,集烧结、 炼铁、炼钢等 |
| 上海澄玖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基于保密原 因未提供 | 基于保密原因 未提供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粉金额分 别 为 2,174.62 万元、 2,880.38 万元 | 基于保密原因 未提供 | 基于保密原因未提 供 |
| 上海仁际 和实业有 限公司 | 2024 年<br><br>80.29 元/<br><br>吨、2025 年<br><br>80.30 元/吨<br> | 2024 年、2025 年均为 2.85%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金额 分别为 3,655.67 万元、 1,913.94 万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 入 分 别 为 4,788.52 万元, 2,854.42 万元 | 美国钢铁公司(U.S. Steel)2024 年全年 净销售额约为 156 亿美元(约合人民 币 1,134 亿元),2025 年全年净销售额为 165.12 亿美元(约 合人民币 1,118.4 亿 元) |
| 河北永华 贸易有限 公司 | 80 元/吨 | 2024 年 2.96%,<br>2025 年 2.99%<br>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金额 分别为 5,767.13 万 元 、 1,667.09 万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 入 分 别 为 1.69 亿元,2.08 亿元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以及 2025 年不含税 营业收入:888.31 亿元、800.66 亿元 |
|---|---|---|---|---|---|
| 洛阳市立 讯工贸有 限公司 | 对洛阳萤财 炉料有限公 司和焦作市 增氟科技有 限公司销售 价差为 20 元 /吨,对临沂 成明萤石有 限公司销售 价差为 30 元 /吨 | 2024 年和 2025 年毛利率为 1% 左右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和萤 石精粉金额合计 分别为227.72万 元、1,630.55 万 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 入 分 别 为 226.00 万元, 1,667.00 万元 | 焦作市增氟科技有 限公司,2024 年以 及 2025 年不含税营 业收入:3.2 亿元、 3.6 亿元 |
| 天津易拓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90.96 元/吨 | 2024 年 3.32%,<br>2025 年 3.30%<br>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金额 分别为411.50万 元 及 1,626.80 万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 入 分 别 为 2,000.00 万 元 及 2,600.00 万 元 | Outokumpu Nirosta GmbH,系芬兰不锈 钢巨头 Outokumpu (奥托昆普) 在德 国设立的核心子公 司,主要负责不锈 钢冷轧带材及板材 的生产与加工 |
| 玖亚实业 有限公司 | 80 元/吨 | 2024 年 2.93%、<br>2025 年 3.02%<br> | 2024 年、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金额 分别为 1,126.17 万元及 1,163.41 万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入分别为 1.2 亿元,1.4 亿元 |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 2000 年成立, 注册资本 1,069,884.95 万 元,系上交所主板 上市企业,拥有从 焦化、 烧结、 球 团、 炼铁、 炼钢 到轧钢完整的生产 工艺系统, 整体装 备水平较高, 主要 产品有中厚板、 冷 热轧、 型钢、 特 钢、 螺纹钢五大系 列,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765.21 亿元和 672.53 亿元 |
| 洛阳萤财 炉料有限 公司 | 90 元/吨 | 2024 年 3.24%,<br>2025 年 3.34%<br> | 2024 年 、 2025 年采购标的公司 萤石精块矿金额 分别为 1,096.76 万元及 1,091.30 万元 | 2024 年、2025 年贸易商销售 收 入 分 别 为 6,000.00 万 元 及 6,000.00 万 元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以及 2025 年不含税 营业收入:888.31 亿元、800.66 亿元 |
由上表可知,除邯郸市金石贸易有限公司(与河北永华贸易有限公司系同
一控制)和洛阳萤财炉料有限公司外,其余贸易商的终端客户不存在重叠情况, 具有差异性。2024 年和 2025 年贸易商客户中终端客户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 限公司的收入分别为 9,353.66 万元和 10,115.89 万元,占当期贸易商收入比例 分别为 43.42%和 43.59%,整体规模较为稳定。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多家贸易商向标的公司采购,主要基于 下列因素综合考量:标的公司作为生产商对直销客户执行先款后货或较短账期 政策,而太钢要求较长付款账期,贸易商具备资金垫付能力,能够在生产商与 终端钢厂之间承担账期缓冲功能;同时太钢原料采购须履行招投标程序,通过 多家贸易商竞价可降低采购成本并分散单一供应商的缺货风险,保障供应链安 全。此外,经穿透核查程序,山西太钢萤石货源中来自标的公司的比例超过 50%, 说明标的公司产品在品质、品位稳定性及供货保障方面已成为太钢的核心供应 来源,因此,部分贸易商在服务太钢过程中,采购来源高度集中于标的公司, 甚至仅向标的公司采购。
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市场价格公开透明,标的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销售给贸 易商,因此贸易商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剔除运费后大多为 80-100 元/吨赚取毛利 率水平基本维持在 5%以下具有合理性。其中,洛阳立讯报告期内毛利率在 1% 左右,主要系洛阳立讯实际控制人 2017 年设立洛阳魏桥开始从事运输业务,2024 年 8 月开始洛阳立讯开始向标的公司采购萤石产品并对外出售,系为了开拓洛 阳魏桥的运输业务,洛阳立讯以较低的产品价格将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销售 至客户,同时配套运输服务,洛阳魏桥 2025 年为洛阳立讯的下游客户提供运输 服务的毛利 5.81 万元,考虑运输服务毛利后洛阳立讯 2025 年毛利率为 1.23%。 此外,洛阳立讯对其下游客户通常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因此其销售定价 中未包含资金成本因素。报告期内贸易商向标的公司采购产品后均销售至终端客 户,终端客户经营规模均超过所采购标的公司产品的规模,贸易商向标的公司采 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户经营规模具备匹配性。
天津易拓对外销售毛利率高于上海仁际和毛利率,主要系天津易拓直接销 售至境外贸易商,而上海仁际和销售至境内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再销售至境外 贸易商,因此上海仁际和的下游客户境内贸易商需要获取一定的毛利,因此上 海仁际和的毛利率低于天津易拓。
山西太钢作为大型钢铁制造企业,对上游原材料采购通常要求供应商提供 一定的信用账期。多家贸易商作为中间环节,共同为山西太钢提供资金垫付支 持,能够为太钢提供灵活的账期安排,有效缓解其采购资金占用压力。另外, 山西太钢对萤石产品的采购通常采用按月招投标的方式,向多家公司同时询价, 因不同批次招标的中标方不同,因此从报告期整体来看,山西太钢报告期内向 多家贸易商采购萤石产品。
2、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压货行为,报告期各期末贸 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库存占比情况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前五大贸易商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压货行为,报告期各期末 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库存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 客户名称 | 是否存在退 换货情况 | 贸易商报告期各期末标的 公司产品库存量 | 报告期各期末贸易商库存中标 的公司各类产品的占比情况 |
|---|---|---|---|
| 邯郸市金石贸易有 限公司 | 否 | 2024 年末无库存、2025 年 末 0.23 万吨 |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库存, 库存均为丰瑞氟业的产品 |
| 上海澄玖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否 | 无 | - |
| 上海仁际和实业有 限公司 | 否 | 无 | - |
| 河北永华贸易有限 公司 | 否 | 无 | - |
| 洛阳市立讯工贸有 限公司 | 否 | 无 | - |
| 天津易拓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否 | 无 | - |
| 玖亚实业有限公司 | 否 | 无 | - |
| 洛阳萤财炉料有限 公司 | 否 | 无 | - |
报告期内,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之间不存在退换货的情况、不存在压货行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贸易商中仅邯郸市金石贸易有限公司期末存在标的 公司的产品 0.23 万吨,并于 2026 年 1-3 月销售完毕,其余主要贸易商报告期各 期末库存均不存在向标的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贸易商的终端客户均为境内外的 大型钢厂,向贸易商采购产品后即用于生产,不存在囤货的情况。
五、标的公司向直销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各类产品的单价和毛利率差异情况, 分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直销和贸易商客户主要销售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及
无水氟化氢,公司主要产品的定价随行就市,市场价格波动会影响公司销售单价。 标的公司贸易商主要采用自提的模式,而标的公司直销客户主要为标的公司送货 到直销客户工厂,运费对销售价格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分析萤石精块矿、萤石 精粉和无水氟化氢时对运费进行了剔除。
(一)萤石精块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直销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单价和毛利率情况如
下:
单位:元/吨
| 销售 产品 | 年度 | 销售占比 | 销售单价 | 毛利率 | |||||
|---|---|---|---|---|---|---|---|---|---|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差异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差异 | ||
| 萤石精 块矿 | 2025 年度 | 29.79% | 70.21% | 2,578.39 | 2,501.25 | 77.15 | 63.65% | 62.51% | 1.14% |
| 2024 年度 | 10.77% | 89.23% | 2,621.03 | 2,508.22 | 112.81 | 61.31% | 58.89% | 2.42% |
注:表中涉及的单价和毛利率为剔除运费后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直销与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变动 趋势基本一致,均呈现直销略高于贸易商的格局,主要系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是 定价机制差异。贸易商客户均为先款后货,信用政策优于直销客户,标的公司在 定价时给予贸易商一定折让,使其单价略低,相应毛利率亦略低于直销。二是销 售节奏差异。萤石精块矿市场价格在季度间存在一定波动,贸易商客户在低价月 份采购占比较高,拉低了全年均价及对应毛利率;直销客户各季度销售分布相 对均衡,均价及毛利率略高。2024 年度贸易商销售占比达 89.23%,上述因素叠 加影响更为显著,使得当年直销与贸易商毛利率差异大于 2025 年度。
综上,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直销与贸易商客户的单价及毛利率差异,均由
定价机制和销售节奏共同驱动,差异幅度与贸易商销售占比波动相匹配。 (二)萤石精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直销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单价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销售 产品 | 年 度<br><br> | 销售占比 | 销售单价 | 毛利率 | |||||
|---|---|---|---|---|---|---|---|---|---|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差异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差异 | ||
| 萤石 | 2025 | 82.31% | 17.69% | 2,908.42 | 2,828.03 | 80.39 | 49.65% | 47.50% | 2.15% |
| 销售 | 年 | 销售占比 | 销售单价 | 毛利率 | |||||
|---|---|---|---|---|---|---|---|---|---|
| 产品 精粉 | 度 年度 | ||||||||
| 2024 年度 | 90.78% | 9.22% | 2,984.23 | 3,005.61 | -21.37 | 45.90% | 49.43% | -3.53% |
注:表中涉及的单价和毛利率为剔除运费后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直销与贸易商客户的单价及毛利率差异,由 客户结构、销售节奏因素共同驱动。2024 年度,贸易商单价及毛利率均高于直 销,一是客户结构影响,直销客户中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 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等采购规模大、议价能力强,定价相对较低,压低了直 销均价及毛利率;二是销售节奏差异,直销客户销售集中在第一、三季度,当 时萤石精粉市场价格处于全年相对低位;贸易商销售占比约 10%,且集中于第二 季度,该季度市场价格高于第一、三季度,拉高了贸易商全年均价及毛利率。
2025 年度直销单价及毛利率反超贸易商。一是直销客户结构优化,压低 2024 年直销毛利率的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未向公司采购,高毛利客户 占比提升,推动直销均价及毛利率回升。二是销售节奏变动,直销全年各月销 售分布较为均衡;贸易商销售集中于下半年,而 2025 年下半年萤石精粉市场价 格处于全年低位,随行就市定价导致贸易商均价及毛利率相对较低。
综上,报告期内萤石精粉直销与贸易商的单价及毛利率差异方向虽有变化,
但均由客户结构、销售节奏及成本波动的组合影响所致。 (三)无水氟化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直销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单价和毛利率情况如
下:
单位:元/吨
| 销售 产品 | 年度 | 销售占比 年度 | 销售单价 | 毛利率 | |||||
|---|---|---|---|---|---|---|---|---|---|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差异 | 直销 客户 | 贸易商 客户 | 差异 | ||
| 无水 氟化 氢 | 2025 年 度 | 95.95% | 4.05% | 9,353.29 | 9,278.65 | 74.63 | 29.34% | 27.17% | 2.17% |
| 2024 年 度 | 96.12% | 3.88% | 9,101.61 | 9,123.76 | -22.15 | 34.88% | 35.80% | -0.92% |
注:表中涉及的单价和毛利率为剔除运费后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直销与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占比均在 96%与 4%
左右,贸易商占比极小,剔除运费后两者单价及毛利率差异均不显著,变动趋 势基本一致,差异主要系销售节奏及成本波动两方面因素所致。
- 2024 年度,贸易商客户单价及毛利率略高于直销客户。 主要系销售节奏差
异:标的公司向直销客户销售集中在第一、三季度,而该时段处于当年市场价 格相对低点,拉低了直销全年均价及毛利率;贸易商客户全年销售分布相对均 衡,均价略高于直销。
- 2025 年度,直销客户单价及毛利率略高于贸易商客户。标的公司向贸易商
客户销售集中于第三季度,而该季度为 2025 年市场价格最低点,随行就市定价 导致贸易商均价及毛利率相对较低。另外,贸易商采购集中在 2025 年下半年, 同期主要原材料硫酸价格上涨,而原材料成本传导至无水氟化氢售价存在一定 时滞,使得下半年贸易商订单的原材料成本上升而售价尚未完全反映,毛利率 相应承压。
此外,2025 年直销与贸易商毛利率较 2024 年均有明显下降,主要系当年无 水氟化氢车间停产时间较长、产量减少,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增加所致, 该因素对直销与贸易商的影响一致。
综上,报告期内无水氟化氢直销与贸易商客户的单价及毛利率差异均较小,
差异方向变化由销售节奏和原材料成本波动的阶段性错配共同驱动。 六、标的公司不同种类产品的主要客户情况及客户稳定性 (一)萤石精块矿主要客户情况及客户稳定性 报告期各期萤石精块矿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基本情况 | 合作情况 |
|---|---|---|---|
| 河北永华贸易 有限公司 | 2008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主要从事钢铁, 萤石贸易,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 为 1.69 亿元和 2.08 亿元 | 自 2021 年开始 合作至今,期间 未中断 | |
| 青山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1992 年成立,注册资本 28 亿元,主要从事不锈 钢生产及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均超 2,000 亿元,为世界 500 强企业 | 2025 年开始合作 至今,后续长期 合作 | |
| 广德市锦宸矿 产有限公司 | 2020 年成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主要从事萤石 加工,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6,000 万元 | 自 2020 年开始 合作至今,期间 未中断 | |
| 上海仁际和实 业有限公司 | 2011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主要从事大宗 矿产贸易,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 为 4,788.52 万元和 2,854.42 万元 | 自 2022 年开始 合作至今,期间 未中断 |
| 5 | 天津易拓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 | 2020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主要从事萤石 贸易,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2,000.00 万元和 2,500.00 万元 | 自 2021 年开始 合作至今,期间 未中断 |
|---|---|---|---|
| 6 | 玖亚实业有限 公司 | 2017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主要从事 萤石提纯和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 模分别为 1.2 亿元和 1.4 亿元 | 自 2023 年开始 合作至今,期间 未中断 |
| 7 | 洛阳萤财炉料 有限公司 | 2016 年成立,注册资本 800 万元,主要从事萤石 和铁矿石贸易,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 分别为 6,000.00 万元和 6,000.00 万元 | 自 2022 年开始 合作至今,期间 未中断 |
注:上表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主要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br><br> | 2025 年销售金额 | 2024 年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变动情况 | ||||||
|---|---|---|---|---|---|---|---|---|---|
| 销售金额 | 占当期 主营业 务收入 比例 | 占当期 同类产 品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占当期 主营业 务收入 比例 | 占当期 同类产 品收入 比例 | 变动额 | 变动比 例 | 变动原因 | |
| 河北永华 贸易有限 公司、邯郸 市金石贸 易有限公 司 | 5,859.27 | 8.60% | 24.86% | 5,767.13 | 8.66% | 29.43% | 92.14 | 1.60% | 变动较小 |
| 青山控股 集团有限 公司 | 3,571.21 | 5.24% | 15.15% | - | - | - | 3,571.21 | 100.00% | 2025 年标的公司与青山集团 开始合作,青山集团对萤石 精块矿需求较大,标的公司 产品质量满足青山集团要 求,因此 2025 年标的公司对 青山集团收入金额较大 |
| 广德市锦 宸矿产有 限公司 | 2,478.31 | 3.64% | 10.52% | 1,596.91 | 2.40% | 8.15% | 881.40 | 55.19% | 受客户的下游产品市场需求 增加及客户自身生产规模扩 大双重因素驱动,2025 年标 的公司对该客户的销售额较 2024 年大幅增长。 |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售金额 | 2024 年销售金额 | 销售金额变动情况 | ||||||
|---|---|---|---|---|---|---|---|---|---|
| 销售金额 | 占当期 主营业 务收入 比例 | 占当期 同类产 品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占当期 主营业 务收入 比例 | 占当期 同类产 品收入 比例 | 变动额 | 变动比 例 | 变动原因 | |
| 上海仁际 和实业有 限公司 | 1,913.94 | 2.81% | 8.12% | 3,655.67 | 5.49% | 18.66% | -1,741.7 3 | -47.64% | 2025 年上海仁际和向丰瑞氟 业的采购金额下降主要受终 端客户需求下降的影响 |
| 天津易拓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1,626.80 | 2.39% | 6.90% | 411.50 | 0.62% | 2.10% | 1,215.30 | 295.3 3% | 2025 年天津易拓向丰瑞氟业 采购金额上升主要系天津易 拓 2025 年终端客户需求所致 |
| 玖亚实业 有限公司 | 1,163.41 | 1.71% | 4.94% | 1,126.17 | 1.69% | 5.75% | 37.24 | 3.31% | 变动较小 |
| 洛阳萤财 炉料有限 公司 | 1,091.30 | 1.60% | 4.63% | 1,096.76 | 1.65% | 5.60% | -5.46 | -0.50% | 变动较小 |
| 合计 | 17,704.2 5 | 25.98% | 75.13% | 13,654.1 4 | 20.51% | 69.68% | 4,050.10 | 29.66% |
注:上表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由上表可知,由于标的公司于 2020 年左右开始生产萤石精块矿,故上述客 户均 2020 年开始与标的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其中:由上表可知,由于标的公司 于 2020 年左右开始生产萤石精块矿,故上述客户均 2020 年开始与标的公司开 展业务合作。其中:
青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 2025 年新开拓的大客户,公司与其已签 订年度框架供货协议,频率为一年一签,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5 年新 增为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其下游客户需求增加导致天津易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25 年采购量增加所致。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前五大客户除青山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外其余客户均于报告期前即与标的公司开始合作,同时合作期间未发生中断, 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客户稳定性较好。
(二)萤石精粉主要客户情况及客户稳定性 报告期各期萤石精粉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基本情况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作情况 |
|---|---|---|---|
| 焦作锦宏利铝业有限 公司 | 2016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从事氟化铝的生产 和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 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5 亿元和 6 亿元 | 自 2022 年开始合作至今, 期间未中断 | |
| 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 司 | 2021 年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要从事氟化铝添加剂 的生产,2024 年和 2025 年营 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1 亿元和 5 亿元 | 自 2024 年开始合作至今, 期间未中断 | |
|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 硅化工有限公司 | 2009 年成立,注册资本 142,931.92 万元,主要从事氟 相关化学品系列的生产销售, 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 模分别为 5 亿元和 4 亿元 | 自 2009 年开始合作至今, 期间未中断 | |
| 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 限公司 | 2011 年成立,注册资本 83,000.00 万元,主要从事无 水氟化氢、二氟乙烷及氟硅 酸、氟石膏、盐酸等副产品生 产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 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7 亿元和 8 亿元 | 2025 年开始合作 | |
| 上海澄玖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 2019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从事萤石产品的内 外贸易,2024 年和 2025 年营 业收入规模基于保密原因未 | 自 2023 年开始合作至今, 期间未中断 |
| 提供 | |||
|---|---|---|---|
| 6 |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1999 年成立,注册资本 119,043.26 万元,主要从事氟 基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等研 发、生产和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82.07 亿元和 90 亿元 | 自 2011 年开始合作至 2024 年,2025 年因价格未 协商一致未合作 |
| 7 | 河南韶瑞铝业有限公 司 | 2011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从事铝材、有色金 属及矿产品的加工与销售, 2024 年全年、2025 年营业收 入规模分别为 3,296.14 万元、 13,267.27 万元 | 2024 年开始合作,后业务 主体变更,变更后以河南 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的 名义与标的公司继续合作 |
报告期各期萤石精粉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 售金额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同类 产品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2024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同类 产品收入 比例 | 销售金额 变动额 | 销售金 额变动 比例 | 变动原因 |
|---|---|---|---|---|---|---|---|---|---|
| 焦作锦宏 利铝业有 限公司 | 12,339.6 2 | 18.11% | 39.82% | 12,818.3 8 | 19.25% | 54.37% | -478.76 | -3.73% | 变动较小 |
| 河南孚德 科技有限 公司 | 4,464.31 | 6.55% | 14.41% | 495.97 | 0.74% | 2.10% | 3,968.34 | 800.12 % | 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 4 万吨无 水氟化铝 2025 年正式投产,2025 年需求量大幅上升所致 |
| 陕西延长 石油集团 氟硅化工 有限公司 | 4,100.89 | 6.02% | 13.24% | 3,535.86 | 5.31% | 15.00% | 565.03 | 15.98% | 受客户的下游产品市场需求增加 及客户自身生产规模扩大双重因 素驱动,2025 年标的公司对该客 户的销售额较 2024 年有所增长 |
| 青海西矿 同鑫化工 有限公司 | 3,386.76 | 4.97% | 10.93% | - | - | - | - | - | 2025 年新开拓客户 |
| 上海澄玖 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 | 2,880.38 | 4.23% | 9.30% | 2,174.62 | 3.27% | 9.22% | 705.76 | 32.45% | 主要系终端客户生产规划扩容、 市场需求回暖,该贸易商客户为 保障供应加大了向标的公司的采 购规模 |
| 多氟多新 | - | - | - | 3,619.88 | 5.44% | 15.35% | - | - | 2025 年因价格未协商一致未合 |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 售金额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同类 产品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2024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同类 产品收入 比例 | 销售金额 变动额 | 销售金 额变动 比例 | 变动原因 |
|---|---|---|---|---|---|---|---|---|---|
| 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作,2024 年对该客户的营业收入 占 2024 年标的公司收入的比例为 5.42%; 2025 年标的公司与多氟多不再合 作后 2025 年标的公司新增萤石精 粉客户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 司,同时 2025 年标的公司对河南 孚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萤石精粉收 入大幅上升,2025 年标的公司未 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 作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 大不利影响 | ||||||||
| 河南韶瑞 铝业有限 公司 | - | - | - | 930.98 | 1.40% | 3.95% | - | - | 河南韶瑞铝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合 作主体 2025 年变更,变更后以河 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 与标的公司继续合作,2025 年标 的公司对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 公司的销售收入为 1,116.65 万 元。 |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 售金额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同类 产品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2024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同类 产品收入 比例 | 销售金额 变动额 | 销售金 额变动 比例 | 变动原因 |
|---|---|---|---|---|---|---|---|---|---|
| 合计 | 28,288.6 1 | 41.52% | 91.30% | 23,575.6 9 | 35.40% | 100.00% | 4,712.92 | 19.99% |
标的公司 2025 年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价格未协商一致而未开展 合作;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 2025 年新开拓客户;河南孚德科 技有限公司于 2025 年成为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因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
- 司 2024 年投产,2025 年需求量大幅上升所致;河南韶瑞铝业有限公司因业务合 作主体变更,变更后以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标的公司继续合作。 其余主要萤石精粉客户均于 2024 年之前即与标的公司开始合作,并且合作期间 未发生中断,因此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客户稳定性较好。
(三)无水氟化氢主要客户情况及客户稳定性
报告期各期无水氟化氢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 序 号 | 客户名称 | 基本情况 | 合作情况 |
|---|---|---|---|
| 1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2 年成立,注册资本 40,000.68 万元,主要 从事六氟磷酸锂的生产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18 亿元和 20 亿元。 | 自2023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2 | 昊华气体有限公司 | 2020 年成立,注册资本 32,898.00 万元,主要 从事电子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8.09 亿元和 10 亿元。 | 自2020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3 | 东营石大胜华新能 源有限公司 | 2016 年成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系上市公 司石大胜华(603026.SH)全资子公司,主要 从事新能源材料及氟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自2024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4 | 江苏联恒电子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8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主要从事 电子级化学品及新材料的生产,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0.45 亿元和 1.60 亿元。 | 自2024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5 | 安徽省旭鑫化工有 限公司 | 2019 年成立,注册资本 5,666.00 万元,主要从 事高纯度氢氟酸生产和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4.60 亿元和 5.00 亿元。 | 自2019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6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 限公司 | 2010 年成立,注册资本 32,898.00 万元,主要 从事含氟材料的化工类产品,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均为 65 亿元。 | 自2023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7 | 山东汇盟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2013 年成立,注册资本 10,519.67 万元,主要 从事农药中间体和医药中间体生产和销售, 2024 年和 2025 年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6 亿元 和 8 亿元。 | 自2016年开始合 作至今,期间未 中断 |
| 8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 2001 年成立,注册资本 4.36 亿元,主要从事 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 年和 2025 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分别为 40.24 亿元和 58.50 亿元。 | 2024 年双方开展 合作,2025 年因 运输距离较远, 成本较高未继续 合作 |
报告期各期无水氟化氢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如下:
6-1-283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 售金额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5 年销售 金额占当期 同类产品收 入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2024 年销售 金额占当期 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 | 2024 年 销售金 额占当 期同类 产品收 入比例 | 销售金额 变动额 | 销售金额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 湖北省宏 源药业科 技股份有 限公司 | 3,673.73 | 5.39% | 28.54% | 4,133.26 | 6.21% | 20.17% | -459.53 | -11.12% | 标的公司 2025 年无 水氟化氢产量下降, 因此 2025 年该公司 向标的公司采购金额 减少 |
| 昊华气体 有限公司 | 2,286.62 | 3.36% | 17.76% | 2,530.55 | 3.80% | 12.35% | -243.93 | -9.64% | 受标的公司无水氟化 氢车间停产的影响, 销售额有所下降 |
| 东营石大 胜华新能 源有限公 司 | 1,806.30 | 2.65% | 14.03% | 893.43 | 1.34% | 4.36% | 912.87 | 102.17% | 该客户 10 万吨液态 锂盐产线 2025 年正 式投产导致无水氟化 氢需求增加,导致 2025 年标的公司对该 客户的销售额较 2024 年有所增长 |
| 江苏联恒 电子新材 | 1,670.95 | 2.45% | 12.98% | 418.17 | 0.63% | 2.04% | 1,252.78 | 299.59% | 该客户 12 万吨湿电 子化学品产线 2025 |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 售金额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5 年销售 金额占当期 同类产品收 入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2024 年销售 金额占当期 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 | 2024 年 销售金 额占当 期同类 产品收 入比例 | 销售金额 变动额 | 销售金额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 料科技有 限公司 | 年正式投产导致无水 氟化氢需求增加,导 致 2025 年标的公司 对该客户的销售额较 2024 年有所增长 | ||||||||
| 安徽省旭 鑫化工有 限公司 | 1,308.48 | 1.92% | 10.17% | 1,284.20 | 1.93% | 6.27% | 24.28 | 1.89% | 变动较小 |
| 泰兴梅兰 新材料有 限公司 | 465.73 | 0.68% | 3.62% | 2,447.82 | 3.68% | 11.94% | -1,982.0 9 | -80.97% | 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 公司距离标的公司较 远,运费相对较高, 该客户基于成本考量 2025 年减少了向标的 公司采购无水氟化氢 |
| 山东汇盟 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 623.36 | 0.91% | 4.84% | 2,249.50 | 3.38% | 10.97% | -1,626.1 4 | -72.29% | 标的公司 2025 年无 水氟化氢产量下降, 因此 2025 年该公司 向标的公司采购金额 |
| 客户名称 | 2025 年销 售金额 | 2025 年销 售金额占 当期主营 业务收入 比例 | 2025 年销售 金额占当期 同类产品收 入比例 | 2024 年销 售金额 | 2024 年销售 金额占当期 主营业务收 入比例 | 2024 年 销售金 额占当 期同类 产品收 入比例 | 销售金额 变动额 | 销售金额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 减少 | |||||||||
| 浙江三美 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 1,844.89 | 2.77% | 9.00% | - | - | 因运输距离较远,成 本较高未继续合作 |
| 合计 | 11,835.1 7 | 17.37% | 91.95% | 15,801.82 | 23.73% | 77.09% | -3,966.6 6 | -25.10% |
注:上表中客户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 2024 年标的公司新开拓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新能
源有限公司和江苏联恒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合作后 2025 年因运输距离较远、成本较高未继续合作,东营石大胜华 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苏联恒电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产线正式投产导致 2025年无水氟化氢需求增加,2025年标的公司对其销售金额较2024年有所上升, 2025 年成为无水氟化氢前五大客户。
- 2025 年标的公司对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系泰兴梅
兰新材料有限公司距离标的公司较远,运费相对较高,该客户基于成本考量 2025 年减少了向标的公司采购无水氟化氢;2025 年标的公司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汇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下降主要系标的公
- 司 2025 年无水氟化氢产量下降,因此 2025 年该公司向标的公司采购金额下降。
其余无水氟化氢主要客户均为报告期前即与标的公司开始合作,并且合作期
间未发生中断,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客户稳定性较好。 七、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了解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的合作模式,了解向贸易商客户销售的原因,
访谈贸易商客户,了解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合作情况;
- 2、核对关联方清单,通过公开信息检索客户信息情况,取得部分客户成立
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的原因与合理性的 说明,并通过资料计算占比情况;
- 3、获取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的销售明细,逐家穿透核查其
下游及终端客户情况,取得贸易商与其下游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结算单、发票 及银行付款凭证等书面资料,核实终端客户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及与贸 易商的合作背景;对主要贸易商客户实施访谈或取得确认函,了解终端客户与贸 易商之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及历史合作情况;获取贸易商向下游销售的价差数据, 对比其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的差异,分析贸易商赚取的价差及毛利率水平是否处
于合理商业区间;将贸易商向标的公司的采购规模与其自身销售规模、终端客户 的经营规模进行交叉比对,核实采购量与终端消化量的匹配性;取得贸易商及其 下游客户关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退换货、是否存在压货行为的书面声明,并结合 期末库存盘点记录及期后销售情况,核查报告期各期末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标 的公司各类产品的库存数量及占当期采购量的比例,分析库存水平的合理性;
- 4、获取了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按直销与贸易商分类的产品销售明细表,统计
各类产品在两种模式下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差异;访谈标的公司销售负责人及财 务负责人,了解直销与贸易商定价政策、运费承担约定及成本核算方式;抽取直 销客户的销售合同及运费结算凭证,核实运费是否由标的公司实际承担并计入销 售成本,抽取贸易商客户的销售合同及提货单据,核实其自提模式的实际执行情 况;对单价及毛利率差异进行量化分析,验证差异金额与运费成本的匹配性,并 结合客户区域分布、运输距离等因素,分析差异在不同年度、不同产品间的波动 原因,判断差异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 5、获取了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要客户销售明细,统计前
五大直销客户及前五大贸易商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等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 权结构、经营范围等,核实客户的基本经营资质;访谈标的公司销售负责人,了 解与主要客户的合作起始时间、合作模式、年度采购量及合作稳定性情况;对比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排名及金额变动,分析客户流失或新增的原因;结合下游行 业景气度及客户自身经营状况,评估主要客户与标的公司未来继续合作的可持续 性。
(二)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 1、标的公司与贸易商客户之间的合作模式合法合规、商业合理。合同条款
与直销客户基本一致,货物流转由贸易商客户在标的公司货场自提;贸易商下游 主要直接销往终端钢厂或氟化工企业,部分存在二级贸易商环节,符合行业实际 经营习惯;标的公司向贸易商客户销售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主要基于贸易商 可提供预付款以匹配采矿企业与终端的资金需求差异、负责物流运输以满足双方
物流便利性要求,以及借助贸易商的区域客户资源扩大销售覆盖面(包括境外钢 铁厂商),该模式有助于标的公司快速回笼资金、降低信用风险并拓宽销售渠道, 符合采矿行业尤其是萤石等矿产品领域的普遍实践;
-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直销客户和贸易商客户中仅洛阳市立讯工贸有
限公司与标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余的主要直销客户、贸易商客户与标的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部分客户成立时间较短即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主要系公司成 立前即与标的公司存在合作,后切换业务主体,以新的主体与标的公司开展合作。 部分贸易商客户经营标的公司产品占比较高,主要系基于各自对运输成本、产品 品质、供货稳定性、批量保障能力等维度的差异化需求,经市场化择优选择后形 成的自然集中,具备商业合理性;
-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终端客户和贸易商之间合作关系较为稳定,贸易商
向标的公司采购销售之间的价差及赚取毛利率水平具备合理性,贸易商向标的公 司采购规模与其销售规模、终端客户经营规模具备匹配性,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 不存在退换货情况、不存在压货行为,报告期各期末贸易商及其下游客户处标的 公司各类产品库存占比具备合理性;
- 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直销客户和贸易商客户销售各类产品的单价和毛利
率存在差异具备合理性;
- 5、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同种类产品的主要客户的变化具有合理性,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不同种类产品的主要客户基本稳定。
八、说明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核查的具体过程、方法和比例,对贸易商
客户终端销售穿透核查过程,并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了解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要求。获取标的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协议或订单,结合关键条款内容,分 析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 2、执行销售与收款循环测试,抽取报告期主要客户的订单、发票、签收单,
物流记录、报关单、记账凭证及银行回款等资料,评价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流程 实际执行情况与制度要求是否一致、关键控制点运行是否有效;
- 3、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客户销售情况执行函证程序,验证收入确认的
真实性、准确性。客户函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营业收入金额 A | 68,152.13 | 66,813.79 |
| 营业收入发函金额 B | 62,933.31 | 55,056.31 |
| 发函比例 C=B/A | 92.34% | 82.40% |
| 回函确认金额 D | 55,329.90 | 45,182.55 |
| 回函确认比例 E=D/B | 87.92% | 82.07% |
注:回函确认金额、回函确认比例中回函是指回函结果为相符以及经差异调节后相符的 回函。
- 4、对主要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合作情
况、关联关系情况、交易情况、结算方式、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等。对客户的 走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营业收入金额 A | 68,152.13 | 66,813.79 |
| 营业收入走访金额 B | 59,441.73 | 52,385.67 |
| 走访比例 C=B/A | 87.22% | 78.41% |
| 走访确认金额 D | 59,441.73 | 52,385.67 |
| 走访确认比例 E=D/B | 100.00% | 100.00% |
- 5、实施分析程序,识别销售收入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
因,获取标的公司收入清单,按照产品类型、市场区域、终端应用市场以及季节 性分布等维度,对不同维度收入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进行分析;
- 6、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信息,对销售收入变动情况进行比较,对差异
情况进行分析;
- 7、对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性测试;
- 8、对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期间。 针对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穿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履行了以下程序:
(1)贸易商函证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贸易商客户的函证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贸易商发函金额 | 21,578.94 | 18,497.04 |
| 贸易商收入金额 | 23,205.79 | 21,542.68 |
| 发函比例 | 92.99% | 85.86% |
| 贸易商回函相符金额 | 21,029.46 | 18,283.40 |
| 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 | 97.45% | 98.85% |
(2)贸易商走访、贸易商调查表、贸易商进销存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报告期内的主要贸易商客户进行了访谈,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走访的贸易商金额 | 19,453.45 | 16,946.08 |
| 贸易商收入金额 | 23,205.79 | 21,542.68 |
| 比例 | 83.83% | 78.66% |
| 其中:实地走访的贸易商金额 | 16,573.07 | 14,771.46 |
| 实地走访的比例 | 71.42% | 68.57% |
| 其中:视频走访的贸易商金额 | 2,880.38 | 2,174.62 |
| 视频走访的比例 | 12.41% | 10.09% |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报告期内的主要贸易商客户获取了贸易商调查表,
主要涉及贸易商的基本信息,贸易商与标的公司合作情况,采购产品用途,贸 易商下游情况,贸易商进销存数据,贸易商对其下游贸易商以及终端客户的销 售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内容,核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获取贸易商调查表的贸 易商金额 | 19,453.45 | 16,946.08 |
| 贸易商收入金额 | 23,205.79 | 21,542.68 |
| 比例 | 83.83% | 78.66% |
针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客户,通过取得其向下游销售穿透至终
端客户的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书面穿透资料,以及对终端客户进行访谈,获 取终端客户出具的确认函等方式,对标的公司主要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进行穿 透核查。报告期内,对主要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穿透核查比例分别为 57.47%、 52.41%,具体穿透核查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标的公司对贸易商客户销售金额(a) | 23,205.79 | 21,542.68 | |
| 书面穿透资料核 查<br><br> | 穿透核查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金额(b,不 包括上海仁际和、天津易拓和青岛英石) | 13,335.78 | 11,291.34 |
| 穿透核查比例(c=b/a) | 57.47% | 52.41% | |
| 获取的上海仁际和、天津易拓、青岛英石 对外报关的报关单、发票金额(d) | 4,079.68 | 3,933.15 | |
| 穿透核查比例(e=d/a) | 17.58% | 18.26% | |
| 合计穿透核查比例 f=c+e | 75.05% | 70.67% | |
| 对终端客户访谈、<br><br>终端客户出具确 认函 | 穿透核查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金额(d) | 12,103.73 | 9,353.66 |
| 穿透核查比例(d/a) | 52.16% | 43.42% |
注:上海仁际和、天津易拓、青岛英石采购丰瑞氟业的产品最终均出口,已获取上海仁际和、 天津易拓、青岛英石对外出口的报关单、发票等,上海仁际和、天津易拓、青岛英石均通过境 外贸易商销售至境外终端用户,境外贸易商基于保密原因,未提供境外贸易商与境外终端用户 之间的销售单据。
针对贸易商调查表,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进行复核:
- 1、获取了贸易商对其下游贸易商、下游终端客户的销售合同、报关单、发
票等,复核贸易商进销存、贸易商对其下游贸易商以及终端客户的销售占比的 准确性;
- 2、通过检索工商信息查询贸易商的基本信息、贸易商与标的公司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
- 3、获取标的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复核标的公司与贸易商之间的交易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报告期内贸易商及贸易商收入实施了以下核查程 序及方法:
- 1、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与贸易商销售相关的业务流程,销售相关内
控制度,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 2、对贸易商收入及其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程序,包括: 报告期贸易商收入
及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各期贸易商收入及毛利率对比分析等,判断各期贸
易商收入及毛利率的合理性;
- 3、向主要贸易商客户进行函证,了解主要贸易商销售额和应收账款情况;
- 4、对报告期内主要贸易商进行访谈,获取贸易商的进销存;
- 5、获取了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的开户清单、流水,洛阳市立讯工贸有
限公司与其下游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发票和银行回单。
- 6、对主要贸易商客户终端销售穿透核查,获取主要贸易商与其下游贸易商
客户、终端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发票等,对终端客户进行访谈。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针对标的公司收入真实性,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销售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 6、关于标的公司采购与供应商
根据申报材料,(1)标的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矿山工程、材料、电力能源和 运输服务等,其中报告期内矿山工程采购金额分别为 28,751.75 万元、11,697.09 万元,占比较高;(2)矿山开采方面,标的公司井巷作业核心工序采取自营模 式,由业务部门负责生产计划、技术指导及安全监督等工作,少量非核心工序 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协助实施;(3)标的公司运输服务供应商包括洛阳魏桥 矿产品销售部、洛阳祥润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请公司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各类产品、服务金额下降的具体 原因,与营业收入、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2)结合标的公司 主要生产过程,说明自营和外包生产工序的具体环节和内容,2025 年部分环节 由外包转为自营的背景和原因、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未来对生产模式的主要安 排规划;(3)矿山工程服务的主要种类及构成情况,报告期内采购金额波动原 因,各类工程服务下涉及的供应商及其基本情况、经营标的公司业务占比、与 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同供应商间采购单价对比情况、 采购价格的公允性;(4)标的公司关联采购的流程和内部控制,向关联方采购 运输服务的背景、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以上事项,说明对标的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交
易真实性、定价公允性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各类产品、服务金额下降的具体原因,与营业
收入、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各类产品、服务金额下降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按照类别统计的采购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采购 类别 | 核算内容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矿山 工程 | 矿山相关的采购,主 要包括采矿服务、生 产掘进、基建掘进、 尾矿库建设等 | 11,697.09 | 42.27% | 28,751.75 | 61.43% | -17,054.6 6 |
| 其中: 采矿 服务 | 通过爆破、挖掘、装 运等工程手段,从地 下把矿产资源开采出 来的生产活动 | 4,160.28 | 15.03% | 6,407.58 | 13.69% | -2,247.30 |
| 其中: 生产 掘进 | 矿井生产运营期间, 开辟新的采区、进行 采矿作业的巷道掘进 工程 | 3,299.66 | 11.92% | 8,617.27 | 18.41% | -5,317.61 |
| 其中: 基建 掘进 | 新矿井建设期间为形 成完整的生产系统而 进行的井巷开拓工 程,为后续的采矿作 业提供通道与空间 | 1,100.55 | 3.98% | 6,146.43 | 13.13% | -5,045.88 |
| 其中: 关五 岔沟 尾矿 库工 程 | 丰瑞氟业的尾矿库项 目 | -46.77 | -0.17% | 4,567.12 | 9.76% | -4,613.89 |
| 材料 | 矿山开采过程耗用的 备品备件,选矿厂破 碎和磨浮耗用的油 酸、抑制剂、硅铁粉 以及化工厂耗用的硫 酸等 | 5,221.74 | 18.87% | 5,526.35 | 11.81% | -304.61 |
| 电力 能源 | 电力、水及天然气 | 4,882.09 | 17.64% | 5,555.01 | 11.87% | -672.92 |
| 运输 服务 | 萤石精粉、萤石精块 矿、无水氟化氢运输 费、矿山 | 3,091.62 | 11.17% | 3,481.91 | 7.44% | -390.29 |
| 设备、 固定 资产 等长 期资 产 | 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固定资产 | 1,700.23 | 6.14% | 2,150.48 | 4.59% | -450.25 |
|---|---|---|---|---|---|---|
| 劳务 | 生产辅助工序的外包 服务、维修服务 | 956.45 | 3.46% | 834.97 | 1.78% | 121.48 |
| 其他 | 餐饮服务、食堂食材、 技术咨询费 | 124.79 | 0.45% | 504.15 | 1.08% | -379.36 |
| 合计 | - | 27,674.01 | 100.00% | 46,804.62 | 100.00 % | -19,130.6 1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外采购的服务中与采矿直接相关的为采矿服务和生产 掘进,标的公司 2025 年采购金额比 2024 年下降总额为 19,130.61 万元,其中下 降的主要采购项目为矿山工程、电力能源以及运输服务。各类采购项目下降的具 体原因如下:
1、矿山工程采购下降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山工程主要系采矿服务、掘进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 工程,2024 年、2025 年矿山工程采购金额分别为 28,751.75 万元和 11,697.09 万 元,2025 年矿山工程采购金额较 2024 年下降 17,054.66 万元,其中采矿服务下 降 2,247.30 万元,生产掘进下降 5,317.61 万元,基建掘进下降 5,045.88 万元,关 五岔沟尾矿库工程下降了 4,613.89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 2024 年为基建期
2024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全年处于基建期, 2025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主体设施完成转固,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 2025 年全部转固。因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 2024 年 和 2025 年矿山工程新增采购额 9,315.40 万元、534.71 万元,2025 年较 2024 年 下降较多。
(2)矿山开采外包转自营的影响
标的公司 2025 年将部分矿山由外包变更为自营,自营期间采矿服务、掘进 工程等矿山开采相关的服务不再向供应商采购,导致采购金额有所下降,2024 年和 2025 年标的公司对外采购采矿服务和生产掘进的金额分别为 15,024.85 万 元和 7,459.94 万元。
2、电力能源采购下降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的采购情况如下:
| 采购项目 | 交易内容 | 2025 年 | 2024 年 |
|---|---|---|---|
| 用电 | 采购金额(万元) | 3,478.75 | 3,945.20 |
| 均价(元/度) | 0.71 | 0.72 | |
| 采购量(万度) | 4,886.41 | 5,448.32 | |
| 用水 | 采购金额(万元) | 2.82 | 11.20 |
| 均价(元/立方米) | 0.40 | 0.40 | |
| 采购量(万立方米) | 7.05 | 28.01 | |
| 天然气 | 采购金额(万元) | 1,133.56 | 931.71 |
| 均价(万元/吨) | 0.42 | 0.46 | |
| 采购量(吨) | 2,689.90 | 2,035.04 |
2025 年标的公司对外采购水、电的量均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停产时间较长、硫酸产线未进行生产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化 工板块、矿山和选厂采购的电和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万度
| 产线名称 | 项 目 | 2025 年采购量 | 占比 | 2024 年采购量 | 占比 | 变动量 |
|---|---|---|---|---|---|---|
| 化工板块 | 水 | 6.27 | 88.94% | 26.61 | 95.00% | -20.34 |
| 矿山 | - | - | - | - | - | |
| 选矿厂 | 0.78 | 11.06% | 1.40 | 5.00% | -0.62 | |
| 购水合计 | - | 7.05 | 100.00% | 28.01 | 100.00% | -20.96 |
| 化工板块 | 电<br><br> | 553.06 | 11.47% | 930.98 | 17.29% | -377.91 |
| 矿山 | 1,547.20 | 32.08% | 1,727.34 | 32.09% | -180.14 | |
| 选矿厂 | 2,722.84 | 56.45% | 2,724.92 | 50.62% | -2.07 | |
| 购电合计 | - | 4,823.11 | 100.00% | 5,383.23 | 100.00% | -560.12 |
(1)无水氟化氢和硫酸车间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和硫酸采购水和电的量较 2024 年分别下降 20.34 万立方
米和 377.91 万度,主要系①标的公司硫酸车间 2024 年末已关停转为外购硫酸;
②2025 年无水氟化氢车间停产时间长于 2024 年,导致 2025 年采购水和电的量 和金额均有所下降。
(2)矿山
标的公司 2025 年自营和外包结合下矿山的电费较 2024 年未略有下降 180.14 万度,主要系标的公司自营和外包模式下水费和电费均由标的公司承担, 标的矿山 2025 年对外采购电量有所下降主要 2025 年基建和生产掘进采购量较
- 2024 年减少 11,284.33 米,下降 23.81%,掘进量减少导致用电减少。此外,标 的公司矿山生产过程中不需用水。
(3)选厂 2024 年、2025 年,标的公司矿石处理量分别为 76.75 万吨、74.90 万吨,
矿石处理量包括期初的矿石库存,因此与 2024 年、2025 年的采矿量存在差异,
- 2025 年选厂矿石处理量下降,但 2025 年采购的电量与 2024 年基本一致,主要 系 2025 年新增的关五岔沟尾矿库和 45 米浓密池导致耗电量增加。2025 年标的 公司选矿厂采购水量同比下降 0.62 万立方米,主要系 2025 年标的公司关五岔沟 尾矿库建成,尾矿库靠坝体围成封闭洼地,尾矿浆入库后固体沉降可以积聚水体, 选厂循环利用该部分水量,相应减少对外采购水量。
3、运输服务下降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运输服务采购 2024 年、2025 年金额分别为 3,481.91 万元和 3,091.62 万元,2025 年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1)无水氟化氢 2025 年产量下降,对外销售减少,无水氟化氢运输服务费较少;2)2025 年标的公司 刘扒店矿区产量上升,杨山矿区产量下降,刘扒店矿区到选矿场的运输距离较杨 山矿区到选矿厂的距离相对较短,运输费用相对较低;3)2025 年矿山工程较 2024 年有所减少,相应的排渣运输服务减少。
4、材料、设备、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下降的具体原因 2025年标的公司不再生产硫酸,不再对外采购硫酸原材料硫精砂,导致2025
年材料采购金额有所下降,2024年标的公司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关五 岔沟尾矿库工程处于基建期,标的公司因此采购的固定资产相对较多,马丢刘 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大部分于2025年完工,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和杨山萤石矿 五采区井巷工程2025年已全部完工,采购的固定资产相对有所减少。
(二)采购各类产品、服务金额与营业收入、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之间
的匹配性 1、矿石工程采购与营业收入、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石工程采购金额、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和营业收入的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
| 矿山工程采购金额 | 11,697.09 | 28,751.75 | -17,054.66 |
| 剔除基建期掘进、尾矿 库建设后、地表工程以 及房屋设备的矿山工程 采购金额 | 10,156.25 | 18,038.21 | -7,881.96 |
| 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 用后总的采矿成本 | 8,812.79 | 10,791.91 | -1,750.73 |
| 矿石开采量 | 73.92 | 71.77 | 2.15 |
| 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 用后的单位矿石开采成 本 | 119.22 | 150.37 | -31.15 |
| 产品产量(注) | 22.67 | 20.09 | 2.58 |
| 营业收入 | 68,152.13 | 66,813.79 | 1,338.34 |
- 注 1:基建期掘进、尾矿库建设、地表工程、房屋设备与矿石采矿数量没有直接联系,因此 表格中将基建期掘进、尾矿库建设、地表工程、房屋设备的采购额进行了剔除;
- 注 2: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与矿山开采模式关联性不大,因此计算采矿成本时对折旧摊销等 固定费用进行了剔除,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的单位矿石开采成本=剔除折旧摊销等固 定费用后总的采矿成本/矿石开采量;
- 注 3: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总的采矿成本系成本金额,与剔除基建期掘进、尾矿库建 设后、地表工程以及房屋设备的矿山工程采购金额无直接计算关系。
(1)矿石工程采购金额、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
标的公司 2025 年矿石开采量较 2024 年略有上升,但 2025 年考虑自营成本 后的采矿相关服务的采购额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自营期间部分 矿山的采矿服务、掘进工程均由标的公司的员工完成,成本相对较低,考虑自营 成本后 2025 年与采矿相关的矿山工程采购总额较 2024 年下降 2,630.78 万元,主 要系自营期间人工成本较低所致。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营 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均略有上升。
(2)2025 年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的单位矿石开采成本下降的原因 2025年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的单位矿石开采成本较 2024年有所下降,
主要系:①2025 年标的公司部分矿山坑口外包转自营,标的公司自营期间部分 矿山的采矿服务、掘进工程均由标的公司的员工完成,成本相对较低;②2025 年生产掘进中采切工程量较 2024 年下降 3,316.50 米,下降 25.68%。
(3)标的公司过去未采用自营模式的原因
虽然自营模式可以降低成本,但考虑到以下原因标的公司前期未采用自营 模式:1)自营模式下标的公司需要招聘大量的采矿、掘进人员,固定成本将会 增加,标的公司产量下降的情况自营模式下的固定成本无法相应减少;2)组建 成熟采掘队伍周期较长,特种作业人员招募与培养难度相对较高;3)自营模式 下标的公司需要深度参与采矿、掘进工人的人员管理、耗材采购、现场施工组 织、后勤保障等现场运营事务,对标的公司矿山生产管理水平要求较高。
(4)标的公司自营期间单位成本较外包期间下降较多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的单位矿石开采成本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自营期间 | 2024 年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矿石开采成本金额 (a) | 8,857.95 | 19,913.72 | - | - |
| 折旧摊销等固定费 用(b) | 5,363.94 | 9,121.81 | - | - |
| 剔除折旧摊销等固 定费用后的矿石开 采成本(c=a-b) | 3,494.02 | 10,791.91 | - | - |
| 矿石量(d) | 32.37 | 71.77 | - | - |
| 剔除折旧摊销等固 定费用后的单位矿 石开采成本 (e=c/d) | 107.93 | 150.37 | -42.44 | -28.22% |
| 其中:掘进量下降 影响 | - | - | -16.82 | - |
| 其中:外包转自营 掘进单位人员下降 影响 | - | - | -25.62 | - |
标的公司 2025 年自营期间单位矿石开采成本为 107.93 元/吨,较 2024 年 下降 42.44 元/吨,下降 28.22%,主要受 2025 年采掘量下降以及外包转自营后 采矿、掘进单位人工下降的影响。2025 年采掘量下降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如下: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
| 掘进费用(采切工程) | 1,783.81 | 2,939.37 | - |
|---|---|---|---|
| 矿石量 | 73.92 | 71.77 | - |
| 单位掘进费用 | 24.13 | 40.96 | -16.82 |
注:表格中 2025 年的掘进费用(采切工程)系 2025 年假定全部外包的掘进费用(采切 工程)金额。
2025 年采掘量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16.82 元/吨,2025 年自营期间剔除 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的采矿、掘进单位人工成本下降导致 2025 年自营期间单 位矿石开采成本较 2024 年下降 25.62 元/吨,下降比例为 17.04%。
报告期内 A 股上市公司矿山采矿、掘进服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分产品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002683) 广东宏大 | 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 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 能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 地下矿山开采 | 13.10% | 17.63% |
| (603979) 金诚信<br><br> | 矿山服务、资源开发业务 | 矿山工程建设 | 16.47% | 22.98% |
| 采矿运营管理 | 24.30% | 28.43% |
2025 年若标的公司实现全部自营,预计 2025 年单位矿石开采成本较 2024
年下降 17.0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矿、掘进的毛利率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2、运输费用与营业收入、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之间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运输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萤石精块矿运费 | 341.09 | 45.99 |
| 萤石精粉运费 | 953.03 | 691.76 |
| 无水氟化氢运费 | 356.55 | 734.79 |
| 矿山到选厂的运费 | 714.37 | 811.41 |
| 排渣装卸费 | 569.04 | 942.36 |
| 尾泥、硫精砂运费等 | 157.54 | 255.60 |
| 合计 | 3,091.62 | 3,481.91 |
(1)萤石精块矿运输费与萤石精块矿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2024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主要通过贸易商对外销售,贸易商主要采用自 提的形式,2025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产品新增直销客户青山集团,标的公司 对青山集团销售的萤石精块矿系标的公司承担运费,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的运输
费用与萤石精块矿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萤石精块矿运输费用(a) 341.09 45.99 萤石精块矿营业收入(b) 23,565.42 19,594.21
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c=a/b) 1.45% 0.2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运输费用占萤石精块矿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0.23%以及 1.45%,占比较低,主要系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主要通过贸易商对 外销售,贸易商主要采用自提的形式,运费由贸易商承担。2025 年占比有所上 升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5 年与青山集团开始合作,导致运费有所增加所致,剔除 青山集团的运费后,2025 年萤石精块矿占萤石精块矿收入的比例为 0.16%,与 2024 年差异较小。
(2)萤石精粉运输费与萤石精粉收入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对外销售,直销模式下主
要为标的公司承担运费,的公司萤石精粉的运输费用与萤石精粉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萤石精粉运输费用(a) 953.03 691.76 萤石精粉营业收入(b) 30,985.10 23,575.68
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c=a/b) 3.08% 2.9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运输费用占萤石精粉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3%以及 3.08%,变动较小,2025 年萤石精粉运费占萤石精粉收入的比例略有 上升,主要系 2025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粉产品新增大客户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 公司,距离较远运费较高。
(3)无水氟化氢运费与无水氟化氢收入的匹配性
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的运输费用与无水氟化氢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无水氟化氢运输费用(a) 356.55 734.79 无水氟化氢营业收入(b) 12,871.70 20,497.14
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c=a/b) 2.77% 3.5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运输费用占无水氟化氢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3.58%以及 2.77%,2024 年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 2025 年主要系 2024 年 距离较远的无水氟化氢客户泰兴梅兰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在 2024 年的收入占比较高所致。
(4)矿山运输费与矿石开采量的匹配性 标的公司毛矿由矿山运输至选厂的费用按照毛矿运输量结算,金额波动主要
受毛矿运输量及运输距离变动影响,与毛矿运输量具有匹配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毛矿由矿山运输至选厂的费用(万元) 714.37 811.41 选厂中毛矿入库数量(万吨) 78.84 80.79 单位毛矿运输费用(元/吨) 9.06 10.04 注:标的公司与供应商结算的毛矿运输费用系按照湿重结算,因此表格中列示的选厂中
毛矿入库数量为湿重数量。
2025 年单位毛矿运输费用较 2024 年下降约 0.98 元/吨,主要系 2025 年标的 公司刘扒店矿区毛矿产量较 2024 年上升,杨山矿区 2025 年毛矿产量较 2024 年 下降,刘扒店矿区到选矿场的运输距离较杨山矿区到选矿厂的距离相对较短,运 输费用相对较低。2024 年标的公司采矿量低于 2025 年,但 2024 年选厂中毛矿 入库湿重数量高于 2025 年,主要系 2024 年杨山矿山开采的矿石量较多,杨山 矿山受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的影响矿石含水量相对较高所致。
(5)排渣费和装卸费
2025 年标的公司排渣费和装卸费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1)2025 年 标的公司部分坑口开始使用充填采矿法,充填采矿法可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渣进行再利用,进而导致 2025 年标的公司排渣量减少,所需的排渣费和相应 矿渣的装卸费下降;2)标的公司采用充填采矿法后氟石膏无须运输到特定地点 处理,可以用于充填,导致氟石膏装卸费有所下降。
(6)尾泥、硫精砂运费等 2025 年尾泥运费等运费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标的公司关五
岔沟尾矿库工程完成,标的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泥可以排入尾矿库,无需
对外运输,因此尾泥运费下降;2025 年硫精砂运费较 2024 年有所下降,2025 年标的公司不再对外销售硫精砂所致。
3、能源费用及与营业收入、产品产量的匹配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能源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金额 | 2024 年金额 |
|---|---|---|
| 用电 | 3,478.75 | 3,945.20 |
| 用天然气 | 1,133.56 | 931.71 |
| 气化煤 | - | 390.38 |
| 营业收入 | 68,152.13 | 66,813.79 |
| 采购电的金额占比营业收入的比例 | 5.10% | 5.90% |
| 采购天然气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66% | 1.39% |
2025 年标的公司对外采电的金额均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无 水氟化氢停产时间较长、硫酸产线未进行生产所致,2025 年标的公司对外采购 电较 2024 年有所下降的具体原因分析参见本回复问题 6 之“一”之“(一)” 之“2、电力能源采购下降的具体原因”。
2025 年标的公司采购天然气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系 2025 年 开始标的公司不再使用气化煤,转为使用天然气,导致 2025 年天然气的用量较
2024 年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山电力的采购量与矿石产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电费(万元) 3,478.75 3,945.20 电量(万度) 1,547.20 1,727.34
矿石产量(万吨) 73.92 71.77 产出单位矿石耗用电费(元/吨) 47.06 54.97
2025 年单位矿石耗用电费下降主要系:(1)2024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 巷工程处于基建期,导致 2024 年采购电量相对较多,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 程基建期 2024 年用电量较 2025 年多 311.57 万度;(2)2025 年部分坑口外包 转自营,自营期间标的公司运用夜间谷电费谷段进行部分设备的运行,夜间电 费单价相对较低。
标的公司选厂消耗的能源费用主要为电力,电力的采购金额与矿石处理量具 有匹配性,报告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电费(万元) 1,862.61 1,828.10 矿石处理量(万吨) 74.90 76.75 处理单位矿石耗用电费(元/吨) 24.87 23.82
报告期内处理单位矿石耗用电费分别为 23.82 元/吨、24.87 元/吨,变化较小,
- 2025 年选厂电费略高于 2024 年主要系 2025 年新增的关五岔沟尾矿库和 45 米浓 密池导致耗电量增加。综上,标的公司采购的各类产品、服务金额与矿石开采量、 产品产量、营业收入之间具备匹配性。
二、结合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过程,说明自营和外包生产工序的具体环节和 内容,2025 年部分环节由外包转为自营的背景和原因、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未 来对生产模式的主要安排规划。
(一)结合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过程,说明自营和外包生产工序的具体环节 和内容
1、标的公司主要生产过程
标的公司的矿石均为地下开采,地下开采主要生产过程为:先掘进主开拓巷 道通达矿体,再开挖各类采切巷道划分独立采场,配齐通风、排水、支护等安全 设施,安全设施配齐后在采场内爆破崩落矿石,经铲运、提升设备将矿石输送至 地表。
2、自营和外包生产工序的具体环节和内容
2025 年,标的公司部分矿山由外包转为自营,根据矿石量计算,2025 年标 的公司自营的比例为 43.51%。外包转为自营后生产模式的变化主要在矿山采矿 环节的采矿服务和掘进工程,而矿石开采后运输至选矿期间的运输服务、排查服 务外包转自营后未发生变化。
标的公司自营和外包生产工序的具体环节和内容如下:
| 生产工序 | 工程服务的具体内容 |
|---|---|
| 掘进工程 | 井下掘进工程作业及相关材料的使用 |
| 生产工序 | 工程服务的具体内容 |
|---|---|
| 井下爆破作业(炸药购买及使用) | |
| 矿渣装运及外排至洞外人工、材料 | |
| 巷道辅助管理 | |
| 其他辅助材料的使用 | |
| 采矿服务<br><br> | 井下采矿作业及相关材料的使用 |
| 井下爆破作业(炸药购买及使用) | |
| 矿石装、运至洞外人工、材料 | |
| 巷道辅助管理 | |
| 其他辅助材料的使用 |
外包期间掘进工程和采矿劳务涉及的所有工程服务全部外包,自营期间涉及 自营的坑口的掘进工程和采矿劳务涉及的工程服务除井下爆破服务外全部自营, 自营期间井下爆破服务仅 2025 年 11 月和 2025 年 12 月自营,自营期间其余时间 爆破服务为外包。
(二)2025 年部分环节由外包转为自营的背景和原因 标的公司自 2025 年 2 月开始部分矿区矿山的采矿、掘进环节由外包转为自
营,背景和原因如下:
1、政策驱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 意见》指导精神,生产矿山建立本单位自有施工队伍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企 业整体管理。标的公司 2025 年 2 月开始将采矿服务、掘进工程逐步转为自营, 标的公司选取了马丢矿区的刘扒店大竖井、杨山矿区的三采区和杨山四采区进行 试点运行。
2、自主可控和成本考虑 通过外包转自营标的公司可以实现整个采矿环节及掘进环节所有生产工序
的自主可控,解决长期外包运营下存在现场管理协同效率低、生产成本管控被动、 资源开采精细化程度不足等问题,同时可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降本增 效与资源高效利用。
(三)2025 年部分环节由外包转为自营对生产成本的影响,未来对生产模 式的主要安排规划
1、2025 年部分环节由外包转为自营对生产成本的影响
2025 年部分环节由外包转为自营导致生产成本结构发生变化,原来外包服 务商的采矿、井巷掘进工程结算款在自营后转换为直接人工成本、采矿备品备件 成本、开采矿石的运输成本等。标的公司对 2025 年外包和自营原矿的成本分别 进行归集核算,在扣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的影响后,2025 年外包和自营期间 的采矿、掘进环节的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外包期间 | 2025 年自营期间 | 差异 | 变动率 |
|---|---|---|---|---|
| 剔除折旧摊销 的固定费用后 的成本金额 | 5,318.77 | 3,494.02 | - | - |
| 毛矿产量 | 40.98 | 32.37 | - | - |
| 单位生产成本 | 129.79 | 107.93 | -21.87 | -16.85% |
- 注 1:外包期间剔除折旧摊销的固定费用后的成本金额=外包期间与供应商结算的采矿、
掘进费用+外包期间发生的爆破费用+标的公司外包期间后勤人员的工资+外包期间的其他 零星工程及劳务成本;
- 注 2:自营期间剔除折旧摊销的固定费用后的成本金额=自营期间发生的采矿人工、装
矿及运矿人工、掘进人工+耗用的采矿材料+自营期间发生的爆破费用+标的公司自营期间辅 助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工资+自营期间的其他零星工程及劳务成本;
- 注 3:单位生产成本是指采矿、掘进环节剔除了不受外包转自营影响的折旧摊销等固定
费用的单位采矿成本;
- 注 4:外包期间采矿、掘进环节的单位生产成本=外包期间剔除折旧摊销的固定费用后
的成本金额/外包期间开采的毛矿数量; 注 5:自营期间采矿、掘进环节的单位生产成本=自营期间剔除折旧摊销的固定费用后的成 本金额/自营期间开采的毛矿数量。
标的公司自营期间涉及自营的坑口开采环节的采矿服务和掘进工程均由自 己员工进行,而外包期间供应商与标的公司采矿服务、掘进工程的结算单价包含 一定利润,因此自营期间单位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矿、掘进供应商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毛利率 | 净利率 | 毛利率 | 净利率 | |
| 洛阳鑫盛矿业工 程有限公司 | 16.97% | 5.50% | 17.99% | 5.67% |
| 林州华矿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栾川 | 16.55% | 4.08% | 18.35% | 2.96% |
| 分公司 | ||||
|---|---|---|---|---|
| 温州通业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 17.48% | 2.61% | 18.23% | 3.37% |
| 河南群英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合峪 分公司 | 16.85% | 2.13% | 15.85% | 1.54% |
报告期内 A 股上市公司矿山采矿、掘进服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分产品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002683) 广东宏大 | 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 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 能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 地下矿山开采 | 13.10% | 17.63% |
| (603979) 金诚信 | 矿山服务、资源开发业务 | 矿山工程建设 | 16.47% | 22.98% |
| 采矿运营管理 | 24.30% | 28.43% |
2025 年若标的公司实现全部自营,预计 2025 年单位矿石开采成本较 2024 年下降 17.04%,与标的公司采矿、掘进服务类供应商毛利率、同行业上市公司 采矿、掘进的毛利率较为接近,具有合理性。
2、未来对生产模式的主要安排规划
根据目前国家对矿山企业的管理政策,同时考虑到长期外包运营下存在现场 管理协同效率低、生产成本管控被动、资源开采精细化程度不足等问题,为落实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降本增效与资源高效利用,公司制定稳妥渐进的转型方 案,依托现有管理技术体系逐步搭建自有采矿、掘进作业团队,未来将逐渐终止 与采矿、掘进供应商的合作,稳步实现矿山从外包运营向自主生产、自主管理模 式过渡,全面强化矿山安全、生产、成本、资源全链条管控能力,保障矿井安全、 稳定、高效可持续生产。外包转自营期间,标的公司招聘了部分外包期间为其提 供服务的采矿人员、装矿运矿人员以及掘进人员,同时标的公司自身长期配置 的专业技术团队,外包转自营后在人员、作业经验与技术能力上形成有效承接, 保障采矿生产组织、现场作业实施、业务对接衔接平稳延续,实现外包转自营 后矿山生产接续、作业体系平稳切换。
三、矿山工程服务的主要种类及构成情况,报告期内采购金额波动原因, 各类工程服务下涉及的供应商及其基本情况、经营标的公司业务占比、与标的 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同供应商间采购单价对比情况、采 购价格的公允性
(一)矿山工程服务的主要种类及构成情况,报告期内采购金额波动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山工程服务的主要种类和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具体内容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
| 生产掘进 | 矿井生产运营期间,开辟新的采区、 进行采矿作业的巷道掘进工程 | 3,299.66 | 8,617.27 | -5,317.61 |
| 基建掘进 | 新矿井建设期间为形成完整的生产系 统而进行的井巷开拓工程,为后续的 采矿作业提供通道与空间 | 1,100.55 | 6,146.43 | -5,045.88 |
| 关五岔沟尾矿 库工程 | 丰瑞氟业的尾矿库项目 | -46.77 | 4,567.12 | -4,613.89 |
| 采矿服务 | 通过爆破、挖掘、装运等工程手段, 从地下把矿产资源开采出来的生产活 动 | 4,160.28 | 6,407.58 | -2,247.30 |
| 爆破服务费 | 为方便矿山开采,对岩石进行爆破破 碎产生的费用 | 1,400.11 | 2,360.75 | -960.64 |
| 钻探工程服务 | 通过地下勘探从而了解矿体的延深、 品位及厚度变化情况的工程 | 197.18 | 459.22 | -262.04 |
| 矿山工程用备 品备件 | 采矿、掘进等矿山开采过程中所需的 备品备件 | 881.52 | 9.63 | 871.89 |
| 其他工程 | 主要包括对矿山地面维修工程的采购 以及对供应商遗留在矿山地面的房屋 建筑物的采购 | 704.57 | 183.75 | 520.82 |
| 矿山采购合计 | 11,697.09 | 28,751.75 | -17,054.66 |
注:关五岔沟尾矿库 2025 年采购额为负数,主要系 2025 年工程完工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与前 期暂估金额存在差异所致;2025 年其他工程采购增加系地表工程和房屋建造工程增加所致。
上述项目中与采矿较为相关的为生产掘进、采矿服务和爆破服务费。报告期 内,矿山工程服务主要包含掘进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建设、采矿服务以及爆破 服务费,2024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全年处于基 建期,2025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主体设施完成转固,关五岔沟尾矿库 工程 2025 年全部转固,因此 2024 年掘进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建设金额较高。
2025 年标的公司采矿服务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5 年将部 分矿山由外包变更为自营,自营期间采矿服务、掘进工程等矿山开采相关的服务 不再向供应商采购,导致采购金额有所下降。
2025 年标的公司爆破服务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下降 960.64 万元,下降 40.69%,主要系:①标的公司 2025 年 11 月至 12 月爆破服务转为自营,未对外 采购;②标的公司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 2024 年处于基建期,2025 年刘扒 店大竖进转固,掘进工作量减少,2025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基建期掘 进量较 2024 年减少 7,409.40 米,爆破采购相应减少;③2024 年杨山矿山部分 坑口处于基建期,2025 年基本建设完毕,2025 年杨山矿山开采矿石减少,导致 杨山矿山掘进量下降 7,329.32 米。前述原因共同导致 2025 年标的公司生产掘 进以及基建掘进较 2024 年下降 14,738.72 米,下降比例为 31.09%,爆破采购相 应减少。
(二)各类工程服务下涉及的供应商及其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工程服务下涉及的供应商及其基本情况如下:
| 供应商 名称 | 实际 控制 人 | 成立 时间 | 开始合 作时间 | 注册资 本 | 基本情况 | 提供 服务 内容 | 是否 存在 关联 关系 | 经营标的 公司业务 占比 |
|---|---|---|---|---|---|---|---|---|
| 河南行 稳建筑 工程有 限公司 | 马海 燕 | 201705-09 | 2023 年 6 月 | 10,000 万元 | 河南行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多项资 质。主营业务为矿山工程施工、 房屋建设等,曾中标栾川宝华山 钨钼矿业有限公司 3000 吨/日多 金属综合回收技改项目挡土墙及 堆矿场设施建设工程、栾川宏发 矿业有限公司小寨沟尾矿库闭库 工程、栾川县长青钨钼有限责任 公司大老虎沟 2 号尾矿库建设项 目上坝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等。河 南行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和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900 万元和 14,500 万元 | 尾矿 库建 设 | 否 | 2024 年 30%,<br>2025 年<br><br><br>未与丰瑞 开展业务 |
| 中矿鑫 盛(河 南)矿业 工程有 限公司 | 唐东 晓 | 200804-01 | 2021 年 2 月 | 4,000 万 元 | 中矿鑫盛(河南)矿业工程有限 公司主要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土<br><br>石方工程施工,中矿鑫盛(河南) 矿业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及2025 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2.3 亿、2.2 亿 人民币。 | 采矿 服 务、 掘进 工程 | 否 | 2024 年<br><br>32.81%,<br><br>2025 年 32.16%<br> |
| 林州华 矿建设 集团有 限公司 栾川分 | 钟昌 忠 | 202311-10 | 2024 年 1 月 | - | 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栾川 分公司为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在栾川设立的分公司,主要 从事矿山工程施工,林州华矿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 2024 | 采矿 服 务、 掘进 工程 | 否 | 2024 年 100%,<br>2025 年 100%<br> |
| 供应商 名称 | 实际 控制 人 | 成立 时间 | 开始合 作时间 | 注册资 本 | 基本情况 | 提供 服务 内容 | 是否 存在 关联 关系 | 经营标的 公司业务 占比 |
|---|---|---|---|---|---|---|---|---|
| 公司 | 年营业收入为 6,698.51 万元,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1,189.38 万 元。 | |||||||
| 温州通 业建设 工程有 限公司 | 吕存 和 | 20024-29 | 2021 年 1 月 | 2,583.3 万元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国 家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 业,拥有员工 3200 多人,年生产 能力 8 亿元以上。公司主要从事 矿山采掘、隧道开挖、大型土石 方爆破等工程施工。温州通业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分别为 10.00 亿元和 7.00 亿元。 | 采矿 服 务、 掘进 工程 | 否 | 2024 年 6.16%,<br>2025 年 1.66%<br> |
| 河南群 英建设 工程有 限公司 合峪分 公司 | 孙兴 海 | 20237-31 | 2023 年 7 月 | - |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峪 分公司主要从事矿山工程施工。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峪 分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916 万 元,2025 年营业收入为 637 万元 (均不含税) | 采矿 服务 | 否 | 2024 年 100%,<br>2025 年 100%<br> |
| 山西江 阳工程 爆破有 限公司 | 刘涛 | 199811-10 | 2022 年 10 月 | 6,200 万 元 | 山西江阳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持有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地质灾害 治理工程多项乙级资质,主营业 务涵盖矿山采剥总承包、爆破作 业及非煤矿产资源开采,下设 5 家存续分支机构,主要业务涵盖 矿山爆破服务、地质灾害评估和 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施工,曾中标太钢鑫磊公 司露天采矿总承包项目,承接项 目包括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烟囱 拆除、太佳高速路堑爆破等重点 工程。2024 年和 2025 年山西江阳 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分别 为 17,138 万元和 20,154 万元 | 爆破 服务 | 否 | 2024 年 13%,<br>2025 年 7%<br> |
(三)不同供应商间采购单价对比情况、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1、标的公司采矿、掘进供应商主要为标的公司提供采矿、掘进服务的原因 标的公司主要采矿、掘进供应商中仅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对标的公
司之外的客户提供采矿服务,除此之外标的公司主要采矿、掘进供应商没有为 丰瑞氟业之外的客户提供采矿、掘进服务,主要系:(1)井下采矿、掘进工程 属于长期驻场连续作业,全套采掘装备、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团队需要持续进 驻矿区,标的公司要求施工单位落实现场主体安全责任,实施不间断现场管控;
(2)各矿山井下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方案具备显著独特性,施工队伍长期驻场 积累专属作业经验,有利于控制矿石损失贫化、保障采掘进度。因此供应商选 择集中全部资源服务标的公司,未同时承接其他矿山采矿、掘进项目,具有商 业合理性。
2、标的公司采矿、掘进供应商采购单价的公允性 (1)掘进采购单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产掘进和基建掘进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供应商名称<br><br> | 掘进工程 | |||
|---|---|---|---|---|
| 2025 年 | 占比 | 2024 年 | 占比 | |
| 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 限公司 | 3,634.08 | 82.59% | 4,832.71 | 32.73% |
| 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栾川分公司 | 593.19 | 13.48% | 6,590.34 | 44.64% |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141.29 | 3.21% | 3,282.13 | 22.23% |
|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合峪分公司 | 31.65 | 0.72% | 58.52 | 0.40% |
| 合计 | 4,400.20 | 100.00% | 14,763.70 | 100.00% |
注:上表中供应商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井巷工程的采购价格取决于掘进断面的大小、矿山的地质情况等,报告期内, 主要供应商井巷工程采购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米
| 项目 | 规格<br><br> | 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林州华矿 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 | |||||
|---|---|---|---|---|---|---|---|---|---|
| 2024 年 2 月至2025 年 9 月 | 2025 年 11 月 | ||||||||
| 马丢矿区 | 马丢牛家 沟 1 采 | 马丢碾盘 沟 1 采 | 马丢碾盘 沟 2 采 | 马丢下 马丢 | 杨山其 他坑口 | 杨山大斜井 坑口 | 刘扒店大 竖井 | ||
| 平巷 掘进<br><br> | 2.7*2.6 | 2,350.00 | 2,470.00 | 2,300.00 | - | - | 2,300.00 | 2,700.00 | 2,825.00 |
| 2.5*2.5 | - | - | - | - | - | 2,050.00 | 2,650.00 | - | |
| 2.4*2.2 | 1,900.00 | 2,260.00 | 2,170.00 | 2,300.00 | 2,140.00 | 1,800.00 | 3,280.00 | - | |
| 1.5*1.5 | 1,950.00 | 1,950.00 | 1,910.00 | 1,990.00 | 1,930.00 | 1,800.00 | 2,000.00 | 2,525.00 | |
| 1.2*1.8 | 1,550.00 | 1,950.00 | 1,910.00 | 1,990.00 | 1,930.00 | 1,400.00 | 1,800.00 | 2,525.00 | |
| 2.6*2.4 | - | - | - | - | - | - | 2,800.00 | 2,525.00 | |
| 2.7*2.4 | 2,200.00 | - | - | - | - | - | - |
| 项目 | 规格 | 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限公司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 | 林州华矿 建设集团 | |||||
|---|---|---|---|---|---|---|---|---|---|
| 3*3 | 2,850.00 | - | - | - | - | 2,800.00 | 有限公司- | ||
| 斜坡 道<br><br> | 2.4*2.2 | 2,450.00 | - | - | - | - | - | - | - |
| 2.6*2.7 | 3,000.00 | 2,600.00 | - | - | - | - | - | 3,025.00 | |
| 3*3 | 3,750.00 | - | - | - | - | - | 3,600.00 | - |
标的公司与不同掘进供应商的定价系根据矿山的地质结构,掘进的难度,运 输矿石的难易程度不同,巷道的坡度来制定相关价格。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杨 山大斜井坑口向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的单价较高,在刘扒店大竖井向 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的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因大斜井坑口和大竖井 坡度较大,运输矿石难度较大,耗费人力较多所致。
(2)采矿服务采购单价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矿服务工程各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供应商名称<br><br> | 采矿服务 | |||
|---|---|---|---|---|
| 2025 年 | 占比 | 2024 年 | 占比 | |
| 洛阳鑫盛矿业 工程有限公司 | 2,908.40 | 69.91% | 2,705.11 | 42.21% |
| 河南群英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合峪分公司 | 624.22 | 15.00% | 814.68 | 12.71% |
| 温州通业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 | 433.57 | 10.42% | 2,797.09 | 43.65% |
| 林州华矿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栾川分公司 | 194.08 | 4.67% | 90.71 | 1.42% |
| 合计 | 4,160.28 | 100.00% | 6,407.58 | 100.00% |
注:上表中供应商系按照同一控制原则进行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上表供应商采矿服务采购单价对比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采矿结算单价规定 |
|---|---|
| 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限 公司 | 1、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采出矿石以矿石重量按 108 元/吨计价, 其中残出(采场所出矿量超过理论矿量,自然塌落下来的)单价 为 70 元/吨,小竖井采矿单价为含税 90 元/吨,其他坑口含税 88 元/吨。<br>2、针对已开采年限较长、矿石量较少、采矿难度相对较大的坑口, 坑口矿石品位波动大,故采用矿石品位方式结算。根据采出矿石 品位计算价格,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毛矿平均品位为 28%,根 据平均品位计算,价格为 162.32 元/吨。<br> |
| 供应商名称 | 采矿结算单价规定 |
|---|---|
| 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栾川分公司 | 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采出矿石以矿石重量按 115 元/吨计价,其 中残出(采场所出矿量超过理论矿量,自然塌落下来的)单价为 70 元/吨。 |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 采用浅孔留矿法采矿,大斜井 650 中段以上(含 650 中段)矿石 结算单价为 102 元/吨,其他各坑口矿石结算单价为 92 元/吨,其 中残出矿(采场所出矿量超过理论矿量,自然塌落下来的)单价 为 70 元/吨 |
|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合峪分公司 | 针对已开采年限较长、矿石量较少、采矿难度相对较大的坑口, 坑口矿石品位波动大,故采用矿石品位方式结算。根据采出矿石 品位来计算价格,公司 2024 年和 2025 年毛矿平均品位为 28%, 根据平均品位计算,价格为 153.44 元/吨。 |
标的公司与采矿服务供应商约定的矿石结算价格主要依据矿区的矿石产量 情况、矿石运输的难易度等。标的公司与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 结算的矿石单价高于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和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系林州华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的为刘扒店大竖井,刘扒店大竖井坡度较 大,矿石运输耗费人力较多所致。
标的公司对洛阳鑫盛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群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峪 分公司按照矿石品位结算采矿服务价格相对较高,主要系因相应坑口已开采多 年、矿石量较少、采矿难度相对较大,标的公司对该类坑口的结算单价包含掘 进工程的费用、采矿、掘进设备费用以及从矿山运输到选厂的运输费用。
(3)标的公司采矿、掘进供应商的毛利率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矿、掘进供应商的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如下:
| 供应商名称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毛利率 | 净利率 | 毛利率 | 净利率 | |
| 洛阳鑫盛矿业工 程有限公司 | 16.97% | 5.50% | 17.99% | 5.67% |
| 林州华矿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栾川 分公司 | 16.55% | 4.08% | 18.35% | 2.96% |
| 温州通业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 | 17.48% | 2.61% | 18.23% | 3.37% |
| 河南群英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合峪 分公司 | 16.85% | 2.13% | 15.85% | 1.54% |
报告期内 A 股上市公司矿山采矿、掘进服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 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分产品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上市公司 | 主营业务 | 分产品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002683) 广东宏大 | 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 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 能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 地下矿山开采 | 13.10% | 17.63% |
| (603979) 金诚信 | 矿山服务、资源开发业务 | 矿山工程建设 | 16.47% | 22.98% |
| 采矿运营管理 | 24.30% | 28.43% |
标的公司采矿、掘进服务类供应商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矿、掘进的 毛利率较为接近,同时标的公司 2025 年实现了部分坑口自营,2025 年假设标的 公司全部自营,标的公司 2025 年单位矿石开采成本较 2024 年下降 17.04%,与 标的公司采矿、掘进服务类供应商毛利率的较为接近,因此标的公司对其采矿、 掘进类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具有合理性。
四、标的公司关联采购的流程和内部控制,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背景、
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一)标的公司关联采购的流程和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向关联方采购运输费用金额 | 2,173.54 | 2,591.55 |
| 运输服务总额 | 3,091.62 | 3,481.91 |
| 占比 | 70.30% | 74.43%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金额占运输服务总额的比例相 对较高。标的公司建立了采购内部控制流程并贯彻执行,采购劳务、材料时执行 严格的询比价制度,并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产品报价、供货周期、供应商服务等 因素,相关采购价格均以市场价格达成。标的公司关联采购在定价原则、审批流 程、内部控制上与非关联交易不存在差异,关联采购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二)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背景 标的公司矿区地处偏远地区,矿产品运输具有运输距离长、路况条件特殊、
运力专用性强、对运输稳定性要求高等行业特点。关联方运输商拥有符合矿区运 输要求的专业车辆及运营资质,熟悉矿区道路及运输流程,能够保障运力供给,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连续稳定,因此公司采用关联方运输是保障生产效率的客观选
择。同时,标的公司亦向非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保障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进行。
(三)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的相关交易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除洛阳祥润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洛阳祥润”)、 洛阳魏桥矿产品销售部(简称“洛阳魏桥”)、洛阳金氟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洛 阳金氟”)3 家关联方运输公司外,标的公司还向栾川县合峪镇百尚机械租赁施 工队、栾川县畅通工贸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顺成货运部、栾川县金多多生态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外部非关联方运输公司采购运输服务。
1、洛阳祥润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 (1)采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洛阳祥润为标的公司提供无水氟化氢的运输服务,根据标的公司
与洛阳祥润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公司无水氟化氢运输服务的启运点均为丰瑞氟 业,运输终点为氟化氢客户。各主要线路及运输单价情况如下:
年份 到货地 单价:元/吨/公里(含税) 运距(km)
- 2024 年
安徽旭鑫 0.67 700.00 滨化集团 0.65 950.00 常州蓝星 0.66 980.00
东营石大胜华 0.65 1,020.00 昊华气体 0.67 260.00 湖北宏源 0.67 680.00 江苏联恒 0.67 795.00
联仕(湖北) 0.66 530.00 梅兰化工 0.65 1,050.00 蒲城鲲鹏 0.65 445.00 山东汇盟 0.67 560.00 浙江三美 0.66 1,100.00
中化霍尼韦尔 0.67 1,180.00 淄博澳帆 0.67 900.00
- 2025 年
安徽旭鑫 0.67 700.00 滨化集团 0.65 950.00
年份 到货地 单价:元/吨/公里(含税) 运距(km)
东营石大胜华 0.65 1,020.00 昊华气体 0.67 260.00 湖北宏源 0.67 680.00 湖北兴力 0.67 552.00 江苏联恒 0.67 795.00 江苏旭安 0.67 700.00
联仕(湖北) 0.66 530.00 梅兰化工 0.65 1,050.00 蒲城鲲鹏 0.65 445.00 山东汇盟 0.67 560.00 陕西延长 0.65 310.00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洛阳祥润为公司提供无水氟化氢的运输服务各主要线 路的运输单价相对稳定,不同线路之间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平均单价维持在 0.65-0.67 元/吨/公里。
(2)采购价格公允性分析
根据公开信息检索,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购买信息服务平台中关于无 水氟化氢的运输服务中标结果显示,淄博恒兴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格 0.68 元//吨/公里。同时洛阳祥润为湖北常鑫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无水氟化氢运输服务的 价格为 0.67 元/吨/公里,与洛阳祥润为公司提供无水氟化氢运输服务的价格差异 较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无水氟化氢运输服务的情况如下:
非关联方名称 单价:元/吨/公里(含税) 运距(km)
淄博德胜泽物流有限公司 0.65 1,020 焦作市达明运输有限公司 0.67 700、795
标的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的无水氟化氢运输服务单价与向洛阳祥润的采购
单价基本一致,定价具有合理性。 2、洛阳魏桥矿产品销售部 (1)采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洛阳魏桥为标的公司提供萤石精粉的运输服务,根据标的公司与 洛阳魏桥签订的运输服务合同,标的公司萤石精粉运输服务的起运点均为丰瑞氟 业,运输终点为萤石精粉客户。各主要线路及运输单价情况如下:
| 年份 | 到货地 | 到货地所属地区 | 运距(Km) | 单价:元/吨/公里 (含税)<br><br> |
|---|
三门峡观音堂镇 河南 240 0.27 焦作马村区 河南 310 0.26-0.27 焦作中站区 河南 260 0.31 三门峡渑池 河南 250 0.26-0.28
2024 年
陕西商洛 陕西 320 0.33
焦作马村区 河南 310 0.26 焦作中站区 河南 260 0.29
青海省中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青海 1,200 0.19 三门峡观音堂镇 河南 240 0.25-0.27 三门峡渑池 河南 250 0.24 陕西商洛 陕西 320 0.30-0.31 新乡市原阳县 河南 376 0.24
2025 年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洛阳魏桥为公司提供萤石精粉的运输服务各主要线路 的运输单价相对稳定,河南省内的运价单价在 0.24-0.29 元/吨/公里,陕西地区运 价单价在 0.30-0.33 元/吨/公里,青海省运价单价在 0.19 元/吨/公里。陕西地区和 河南地区的运距基本为 400 公里内的中短途运输,青海省的运距为 1,200 公里的 长途运输,由于长途运输对于固定成本的单位摊销较低且河南往返青海的货车返 程空置率较低,因此公司发往青海的萤石精粉运价相对较低。
(2)采购价格公允性分析
报告期内,洛阳魏桥除为标的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外,亦为栾川县兴明贸易有 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
| 运输公司名称 | 客户名称 | 运输金额 (万元)<br><br> | 单价:元/吨/ 公里(含税)<br><br> | 运距(km) |
|---|---|---|---|---|
| 洛阳魏桥矿产品销 售部<br><br> | 栾川县兴明 贸易有限公 司<br><br> | 3.12 | 0.31 | 270 |
| 洛阳魏桥矿产品销 售部<br><br> | 标的公司 | 15.52 | 0.29 | 260 |
洛阳魏桥与非关联方栾川县兴明贸易有限公司的运输单价与洛阳魏桥为标
的公司提供相近距离的运输服务的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萤石精块矿运输服务以及标的公司向关 联方采购相近距离萤石精粉运输服务的情况如下:
| 运输公司名称 | 运输商是否为 关联方<br><br> | 运输金额(万 元)<br><br> | 单价:元/吨/公 里(含税)<br><br> | 运距(km) |
|---|---|---|---|---|
| 洛阳市闪风物流有 限公司<br><br> | 否 | 9.91 | 0.23 | 1,400 |
| 洛阳魏桥矿产品销 售部<br><br> | 是 | 211.88 | 0.19 | 1,200 |
| 周口德顺供应链有 限公司<br><br> | 否 | 56.10 | 0.27 | 330 |
| 洛阳魏桥矿产品销 售部<br><br> | 是 | 337.08 | 0.26 | 310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非关联方周口德顺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萤石精块矿 的运输单价与洛阳魏桥相近运距的单价无明显差异,标的公司向非关联方洛阳 市闪风物流有限公司采购萤石精块矿的运输单价高于向洛阳魏桥矿产品销售部 采购运输服务的单价,主要系标的公司向洛阳市闪风物流有限公司采购的运输 服务金额较小,因此单价较高。萤石精粉与萤石精块矿均采用袋装方式装载运输,
运输服务要求及成本接近,同类运输单价具有可比性,公司报告期内与洛阳魏桥 签订的运输单价与非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明显差异,运输定价具有合理性。
3、洛阳金氟运输有限公司
(1)采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洛阳金氟为标的公司提供毛矿、废石、土、沙石等货物运输,运 输的区间范围主要系公司矿区内部、选矿、渣场、坑口之间。标的公司在运营在 产矿山期间存在毛矿、废石、土、沙石等货物运输的运输需求,在向洛阳金氟采 购相关运输服务之前,上述运输服务主要由矿山周边村民提供运力及运输服务方 式予以满足;后洛阳金氟有限公司对原有零散村民司机运输运力实行集中统一运 营、管理与调度,标的公司转向洛阳金氟运输有限公司采购相关服务。采购价格 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km
| 起运地 | 目的地 | 洛阳金氟采购单价 (含税) |
|---|---|---|
| 牛家沟 1 采、牛家沟 2 采 | 选矿分公司 | 1.35 |
| 起运地 | 目的地 | 洛阳金氟采购单价 (含税) |
|---|---|---|
| 下马丢竖井、马丢碾盘沟 1 采 | 选矿分公司 | 1.27 |
| 马丢碾盘沟 2 采 | 选矿分公司 | 1.46 |
| 刘扒店矿区 | 选矿分公司 | 1.06 |
| 杨山四采区 | 选矿分公司 | 1.00 |
(2)采购价格公允性分析 标的公司 2022 年之前系向矿山附近的村民采购运输服务,2022 年调整为直
接与洛阳金氟签订服务协议、统一采购并集中结算,形成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具备真实商业背景与业务必要性。洛阳金氟管理的实际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个 人主体构成仍由矿山附近村民构成,洛阳金氟与公司的结算价格与公司此前与非 关联的村民个人主体之间结算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洛阳金氟为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主要路线单价与非关联方村民之 间的结算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吨/km
| 起运地 | 目的地 | 洛阳金氟采购 单价(含税) | 非关联方采购 单价(含税) |
|---|---|---|---|
| 牛家沟 1 采、牛家沟 2 采 | 选矿分公司 | 1.35 | 1.36 |
| 下马丢竖井、马丢碾盘沟 1 采 | 选矿分公司 | 1.27 | 1.29 |
| 马丢碾盘沟 2 采 | 选矿分公司 | 1.46 | 1.48 |
| 刘扒店矿区 | 选矿分公司 | 1.06 | 1.07 |
| 杨山四采区 | 选矿分公司 | 1.00 | 1.35 |
注:非关联方系标的公司矿山附近村民。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标的洛阳金氟采购矿山运输服务的单价与向非关联方 采购矿山运输服务的单价差异较小,其中杨山四采区标的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价 格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向附近村民采购运输服务期间路况较差,因此运输价格较 高,后标的公司对道路进行了维修,采购单价有所下降。
标的公司向洛阳金氟采购运输服务后标的公司矿山附近村民为标的公司提 供运输的单价有所下降,但由于标的公司 2022 年与洛阳金氟开始合作,标的公 司 2022 年开始矿石产量较 2021 年明显上升,2022 年矿石产量较 2021 年上升 66.32%,村民的运输单价虽然略有下降,但村民加入洛阳金氟后订单具备长期 稳定性,村民整体收入规模增加且有保障,导致村民加入洛阳金氟继续为标的
公司提供运输服务。报告期内,洛阳金氟按年向司机收取管理费,洛阳金氟收 到标的公司支付的运输费后扣除管理费后支付给司机,报告期内洛阳金氟的毛 利率分别为 4.22%、4.91%。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洛阳金氟采购的价格具有合理性,采购价格公允。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了解标的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以及
各项关键控制点;
- 2、了解标的公司的采购业务的结算逻辑、生产流程和工艺,查阅报告期内
采购明细表,获取主要采购合同、获取标的公司工程服务费、运输费用的采购金 额、电费的采购金额、原矿产量等数据,根据匹配关系对采购、消耗金额与产销 量进行逐一分析;
- 3、了解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山工程服务方式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对矿山
工程服务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
- 4、查阅标的公司的采购明细、相关合同及应付账款明细账,了解标的公司
与主要供应商的交易情况;
- 5、取得了标的公司主要关联方清单并与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清单进行比对;
取得与主要供应商的工程服务和采购合同、运输合同及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获取 其他同类型交易价格情况,分析定价的公允性;
- 6、对标的公司的交易合同、账务凭证、交易发票、资金流水进行核查,并
确认交易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货款支付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 1、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矿山工程采购金额下降主要系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
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2024年为基建期以及2025年部分矿山开采外包转自
营的影响;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电力能源采购金额下降主要系硫酸车间 2025 年不 再生产以及无水氟化氢车间 2025 年停产时间较长所致,标的公司矿山和选厂报 告期内采购水的数量下降,主要系关五岔沟尾矿库建成,废水回收量大幅提升所 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矿山工程服务采购、运输费用采购、能源费用采购与营 业收入、矿石开采量、产品产量之间具备匹配性;
-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矿山均为地下开采,外包期间掘进工程和采矿劳
务涉及的所有工程服务全部外包,自营期间涉及自营的坑口的掘进工程和采矿劳 务涉及的工程服务除井下爆破服务外全部自营,自营期间井下爆破服务仅 2025 年 11 月和 2025 年 12 月自营,自营期间其余时间爆破服务为外包;标的公司外 包转自营主要系基于国家政策以及降低成本考虑,标的公司计划对矿山矿石的开 采模式逐步由外包转为自营;
- 3、报告期内,矿山工程服务主要包含掘进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建设、采
矿服务以及爆破服务费,2024 年矿山工程服务采购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4 年掘进 工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建设金额较高所致,2025 年标的公司采矿服务和爆破服 务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5 年将部分矿山由外包变更为自营, 自营期间采矿服务、掘进工程等矿山开采相关的服务不再向供应商采购,导致采 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工程服务下主要供应商结算单价公允,定价具备公允性;
- 4、标的公司关联采购内部控制有效,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运输服务具有
合理性,关联运输服务价格公允,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六、说明对标的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交易真实性、定价公允性的核查过程, 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标的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交易真实性、定价公允性,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 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一)供应商函证走访的核查情况
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进行走访,访谈过程中要求对方出具工作 牌或身份证以核实其身份,了解被访谈单位报告期内与丰瑞氟业的交易情况、关 联关系等信息,报告期内供应商访谈的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访谈覆盖金额 A | 20,181.65 | 37,973.21 |
| 采购总额 B | 27,674.01 | 46,804.62 |
| 访谈比例 C=A/B | 72.93% | 81.13% |
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执行函证程序,验证采购金额的真 实性、准确性,报告期内供应商函证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采购金额(万元)(A) | 27,674.01 | 46,804.62 |
| 发函金额(万元)(B) | 18,449.66 | 36,173.80 |
| 回函确认金额(万元)(C) | 18,358.83 | 35,995.14 |
| 发函比例(D=B/A) | 66.67% | 77.29% |
| 回函比例(E=C/B) | 99.51% | 99.51% |
(二)采购价格公允性的核查程序
- 1、对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
的交易情况、定价及结算模式等;
- 2、了解并检查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内控制度,访谈采购和财务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标的公司总体采购情况、供应商选取方式以及标准、采购 模式以及定价方式等,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 3、核查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除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等关键人员的银行流水,核查其是否存在与主要原材 料供应商的资金往来,进一步确认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 4、获取标的公司的采购明细表,取得标的公司矿山工程服务、电力能源、
运输服务的采购量、采购价格等相关的数据,分析不同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对比。 (三)核查结论 针对标的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交易真实性、定价公允性,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
师认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供应商的交易均系按照市场原则公平交易,采购业务真 实,采购价格合理、公允,采购价格变化符合市场行情,具备商业合理性。
问题 7、关于标的公司成本与毛利率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石产量分别为 71.77 万吨、73.92 万吨;(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7,174.40 万元和 34,942.40 万元,其中原矿成本占比分别为 32.28%、25.84%,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34.90%、 40.65%;(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4.17%、48.72%,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产品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请公司披露:(1)标的公司原矿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构成情况、制造费用占 比较高的原因,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结合主要产品生产过程说明标的公 司成本归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2)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变动的具体原因,各 类产品成本构成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动用资 源量、萤石产量、萤石处理量、各类主要产品进销存之间的匹配关系,萤石投 入产出变动情况及其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4)报告期内标 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单位销售价格、单位销售成本、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 因,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对标的公司成本完整性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原矿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构成情况、制造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
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结合主要产品生产过程说明标的公司成本归集的主 要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一)标的公司原矿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构成情况、制造费用占比较高的原
因,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如下: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9,030.61 | 25.84% | 11,999.49 | 32.28% |
| 其中:自营人工成本 | 2,092.71 | - | - | - |
| 其中:电费 | 255.95 | - | 399.87 | - |
| 人工成本 | 2,139.08 | 6.12% | 1,523.59 | 4.10% |
| 制造费用 | 14,204.46 | 40.65% | 12,973.76 | 34.90% |
| 其中:矿山辅助电费 (注) | 119.14 | - | 30.04 | - |
| 燃料动力 | 3,482.66 | 9.97% | 3,908.02 | 10.51% |
| 材料 | 3,949.26 | 11.30% | 4,910.34 | 13.21% |
| 合同履约成本 | 2,136.34 | 6.11% | 1,859.20 | 5.00% |
| 合计 | 34,942.40 | 100.00% | 37,174.40 | 100.00% |
注:矿山辅助电费系矿山后勤职能部门和矿山辅助部门耗用的电力,标的公司按照掘进量 分摊,2024 年成本中矿山辅助电费金额较小,主要系 2024 年标的公司基建工程较多,部分 电费分摊至在建工程核算;本回复问题 7 中原矿成本为与金石资源可比,原矿成本名称均 统一为原材料。
2024 年标的公司全部外包,2025 年标的公司部分坑口开始自营。为了与同 行上市公司金石资源进行对比,对主营业务成本项下的明细项目进行如下调整: (1)自营模式下,采矿服务、掘进费用(采切工程)以及由地下运送至地面的 运输装卸服务的职工薪酬在原矿成本中核算,现调整至人工成本列示;(2)自 营和外包模式下矿石开采、采切掘进工程、后勤矿产部耗用的电力成本调整至 燃料动力列示。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6,681.94 | 19.12% | 11,599.62 | 31.20% |
| 人工成本 | 4,231.79 | 12.11% | 1,523.59 | 4.10% |
| 制造费用 | 14,085.32 | 40.31% | 12,943.72 | 34.82% |
| 燃料动力 | 3,857.75 | 11.04% | 4,337.93 | 11.67% |
| 材料 | 3,949.26 | 11.30% | 4,910.34 | 13.21% |
| 合同履约成本 | 2,136.34 | 6.11% | 1,859.20 | 5.00% |
| 合计 | 34,942.40 | 100.00% | 37,174.40 | 100.00% |
2、标的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产品名称 | 2025 年 | 2024 年 | 差异 |
|---|---|---|---|
| 萤石精块矿 | 8,971.07 | 8,032.26 | 938.81 |
| 萤石精粉 | 16,190.42 | 12,996.93 | 3,193.49 |
| 无水氟化氢 | 9,211.49 | 13,597.30 | -4,385.81 |
| 主要产品小计 | 34,372.98 | 34,626.49 | -253.51 |
| 硫酸 | - | 545.61 | -545.61 |
| 焙烧铁粉 | - | 1,077.51 | -1,077.51 |
| 机制砂 | 406.81 | 411.68 | -4.87 |
| 氟硅酸 | 162.05 | 277.00 | -114.95 |
| 其他 | 0.56 | 236.11 | -235.55 |
| 其他产品小计 | 569.42 | 2,547.91 | -1,978.49 |
| 合计 | 34,942.40 | 37,174.40 | -2,232.00 |
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对应主营业务成本 2025 年比 2024 年均有 所增加。整体主营业务成本下降主要系①2025 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产线停产 时间较长,无水氟化氢营业成本有所下降;②2024 年 6 月起标的公司不再生产 硫酸,2025 年未对外销售硫酸、焙烧铁粉。
3、标的公司原矿成本和制造费用的构成情况、制造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 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内容
(1)原材料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标的公司2025年2月开始部分矿山采矿服务、掘进工程开始逐步转为自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原矿成本由外包开采商的矿石开采结算成本、开采过程中的 掘进成本、原矿自地面运送至堆场以及选矿厂发生的运输和装卸成本以及开采过 程向爆破供应商采购爆破服务和爆破材料的费用构成,自营期间矿石开采成本以 及掘进成本在人工成本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矿石结算 | 3,904.37 | 58.43% | 6,740.82 | 58.12% |
| 掘进费用 | 928.82 | 13.90% | 2,595.35 | 22.37% |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运输及装卸费用 | 874.43 | 13.09% | 974.16 | 8.40% |
| 爆破费用 | 974.32 | 14.58% | 1,289.29 | 11.11% |
| 合计 | 6,681.94 | 100.00% | 11,599.62 | 100.00% |
2025 年矿石结算、掘进费用以及爆破费用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 公司采矿服务 2025 年 2 月开始逐步转为自营所致,矿石结算和掘进费用等外包 服务商成本下降以及 2025 年掘进量下降所致。掘进费用 2025 年较 2024 年下降 较多,主要系 2025 年部分坑口外包转自营后,掘进费用中的掘进人工在人工成 本核算以及 2025 年采切工程掘进量下降 3,316.50 米,下降 25.68%%。2025 年 采切工程掘进量下降较多,主要系:(1)下马丢矿山 2025 年处于改扩建阶段, 未生产,2025 年采切工程掘进量较 2024 年下降 1,333.90 米;(2)2025 年杨 山矿山矿石开采量下降,采切工程掘进量下降 1,600.09 米;(3)刘扒店大竖 井 2025 年投产,该坑口矿体较厚,单位掘进量产出矿石量较多,掘进量未大幅 上升。
2025 年运输及装卸费用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标的公司刘扒 店矿区毛矿产量较 2024 年上升,杨山矿区 2025 年毛矿产量较 2024 年下降,刘 扒店矿区到选矿场的运输距离较杨山矿区到选矿厂的距离相对较短,运输费用 相对较低。
(2)外包转为自营的模式变化原因及对原材料成本的影响 1)外包转自营对标的公司成本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之前采矿服务、掘进工程采用外包模式,主要考虑到采掘作业 服务技术标准成熟,相关服务市场供应充足,市场竞争充分。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金石资源也存在原矿开采采用外包模式的情况,公司采掘作业服务进行外 包符合行业惯例。
标的公司 2025 年 2 月开始部分矿山采矿服务、掘进工程开始逐步转为自营, 生产人员数量从 2024 年的 339 人增长到 537 人。
标的公司将采矿服务、掘进工程转为自营,对标的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
主要在于公司采购工程服务商施工服务的成本,转为自营施工队伍的人工成本。 经测算,2025 年自营期间剔除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后的采矿、掘进单位人工成 本下降导致 2025 年自营期间单位矿石开采成本较 2024 年下降 25.62 元/吨,下 降比例为 17.04%。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自营对成本的影响 同行业公司马矿股份测算自营状态下的采掘成本预计 20,680.65 万元/年,
较采购井下采掘施工服务的成本 25,760.76 万元,下降比例为 19.72%,下降比 例与标的公司具有可比性。
(3)制造费用构成情况及变动分析 标的公司制造费用由折旧摊销费、安全费用、大修理摊销费用、采矿充填费
用以及其他制造费用组成。其他制造费用包含生产职能辅助部门的费用(福利费、 办公费、折旧摊销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排渣费用、搬运装卸费、勘探费用、 维保费用、零星工程及劳务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折旧摊销费 | 10,256.26 | 72.82% | 8,818.06 | 68.13% |
| 安全费用 | 575.17 | 4.08% | 785.47 | 6.07% |
| 大修摊销费 用 | 290.15 | 2.06% | 624.12 | 4.82% |
| 采矿充填费 用 | 230.28 | 1.63% | - | - |
| 其他制造费 用 | 2,733.46 | 19.41% | 2,716.07 | 20.98% |
| 合计 | 14,085.32 | 100.00% | 12,943.72 | 100.00% |
1)折旧摊销
2025 年折旧摊销费高于 2024 年,主要系 2024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 程、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全年处于基建期,2025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 主体设施完成转固,2025 年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全部转固导致 2025 年折旧摊销 费较 2024 年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折旧摊销按照资产类别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类别 | 资产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折旧费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 984.57 | 1,077.97 |
| 机器设备 | 1,073.79 | 1,049.14 | |
| 井巷工程 | 7,154.34 | 5,667.71 |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39.87 | 104.24 | |
| 运输设备 | 29.11 | 7.84 | |
| 折旧费小计 | 9,381.68 | 7,906.90 | |
| 摊销费<br><br> | 采矿权 | 835.27 | 868.79 |
| 土地使用权 | 31.37 | 35.15 | |
| 非专利技术 | 5.67 | 5.66 | |
| 软件 | 2.27 | 1.56 | |
| 摊销费小计 | 874.58 | 911.16 | |
| 合计 | 10,256.26 | 8,818.06 |
2025 年,井巷公司的折旧费用增加,主要是标的公司 2025 年新开矿坑口刘 扒店大竖井,井巷工程完工转固、机器设备投产使用等在建工程转固 3.22 亿元。
标的公司采矿权摊销额 2025 年比 2024 年下降,主要是马丢矿区和杨山矿 区两年的矿石开采量占比发生变化,2025 年马丢矿区的矿石开采量占比上升, 马丢矿区的单位摊销成本略低于杨山矿区采矿权的单位摊销成本,故导致 2025 年采矿权的摊销额略有下降。
2)采矿充填费用 2025 年新增采矿充填费用主要系 2025 年 5 月新开刘扒店大竖井矿坑采用的
开采方法为上向水平胶结充填采矿法,该方法充填效果更加牢固,使用建造充填 站的模式生产充填物,因此 2025 年新增充填费用。
(4)制造费用较高的原因 1)标的公司制造费用占比较高的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制造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系折旧摊销费用较高所致,矿山
属于重资产行业,需投入井巷工程、生产厂房、大型采掘选矿设备、安全环保、 尾矿库、矿区基础设施等大额固定资产,同时标的公司为获取采矿权以及因采矿 权储量需支付权益金,相关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亦记入制造费用。
标的公司制造费用占比较高主要系因其生产所需的毛矿全部来源于自有矿 山,不存在外购原料矿石和外购萤石精粉的情形,矿石开采相应的房屋构筑物、 机器设备、井巷工程等长期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均在制造费用下核算。从制造 费用构成表中看折旧摊销费占最高,折旧摊销费用的变动系影响制造费用变动 的主要因素。
2021 年以来,标的公司由于萤石矿产价格上升,选厂改扩建完成,标的公 司营业收入亦同步上升,标的公司开始投入较高的资本性支出用于矿山建设, 2025 年末标的公司井巷工程的 74.51%系 2021 年至 2025 年新增,而金石资源矿 山开采时间较早,矿山资本性投资较低,折旧摊销费用较少。2025 年标的公司 制造费用占比较 2024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大部分于 2025 年完工,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和杨山萤石矿五采区井巷工程 2025 年已全部 完工,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 2025 年分别转固 17,197.50 万元和 8,579.63 万元,导致 2025 年折旧摊销费用高于 2024 年。
2)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费用占总成本比例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制造费用占总成本比例的情况如下:
| 公司 | 2025 年 | 2024 年 |
|---|---|---|
| 金石资源 | 31.70% | 28.48% |
| 马矿股份 | 31.50% | 31.19% |
| 洛阳钼业 | 34.76% | 30.56% |
| 云南铜业 | 36.14% | 40.64% |
| 平均值 | 33.53% | 32.72% |
| 标的公司 | 43.04% | 37.17% |
- 注 1:表格中金石资源的数据来自金石资源年度报告,系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成本构成中 折旧与摊销和其他之和;
- 注 2:表格中马矿股份的数据来自马矿股份的招股说明书,系成本构成中铁精粉折旧摊销+ 其他,2025 年数据为 2025 年 1-6 月数据;
- 注 3:表格中洛阳钼业的数据来自洛阳钼业的年度报告,系钼产品的折旧与制造费用之和;
- 注 4:表格中云南铜业的数据来自云南铜业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系采矿成本+选矿成本中制造费用的占比之和;
- 注 5:标的公司的数据为自产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制造费用占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制造费用占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
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金额较多所致,2025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
制造费用占比较 2024 年上升较多,主要系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大部分于 2025 年完工,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和杨山萤石矿五采区井巷工程 2025 年已全部 完工,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 2025 年分别转固 17,197.50 万元和 8,579.63 万元。
5、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核算的内容系与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输装卸成本、产品销售包装
费以及出口销售的港杂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
| 运输费 | 1,650.67 | 1,472.54 | 178.13 |
| 包装费 | 252.21 | 184.21 | 68.00 |
| 发货装卸费 | 193.12 | 158.29 | 34.83 |
| 港杂费 | 40.34 | - | 40.34 |
| 硫酸等产品运费 | - | 44.16 | -44.16 |
| 合计 | 2,136.34 | 1,859.20 | 277.14 |
注:包装费和发货装卸费系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包装发生的费用。
2025 年标的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较 2024 年有所增加,主要系 2025 年标的公 司产品销量增加、新增距离较远的直销客户所致。
(二)结合主要产品生产过程说明标的公司成本归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过程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顺序为:原矿-矿山萤石毛矿-选矿厂产出萤石精块 矿-选矿厂产出萤石精粉-化工厂利用萤石精粉产出无水氟化氢。因此按照生产顺 序主要分为四个环节进行生产成本的归集和分配,出库时按照每月加权平均法确 定出库成本。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成本归集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主要产品的成
本归集内容如下: 萤石精块矿成本归集的主要内容是萤石原矿开采成本、矿山开采直接人工成
本以及选矿厂预处理车间的加工成本(包含燃料及动力、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成 本、制造费用)。
萤石精粉成本归集的主要内容是萤石原矿开采成本、矿山开采直接人工成本 以及选矿厂预处理车间的加工成本、磨浮车间的加工成本和细泥浮选车间的加工 成本(包含燃料及动力、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成本、制造费用)。
无水氟化氢归集的主要内容是萤石原矿开采成本、矿山开采直接人工成本以 及选矿厂预处理车间的加工成本、磨浮车间的加工成本、细泥浮选车间的加工成 本和化工厂氟化环节的加工成本(包含燃料及动力、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成本、 制造费用),还包含主要原料硫酸的采购成本。
3、标的公司成本归集的方法 标的公司三大主产品为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 萤石精块矿的生产流程:矿山开采出萤石原矿,送至选矿厂第 1 步加工车间
预处理车间,形成产成品萤石精块矿。
萤石精粉的生产流程:矿山开采出萤石原矿,送至选矿厂第 1 步加工车间预 处理车间,形成在产品末精矿,末精矿再送至第 2 个加工车间磨浮车间,形成产 成品萤石精粉。
萤石原矿通过预处理车间加工形成萤石精块矿和末精矿,末精矿通过磨浮 车间加工形成萤石精粉。
无水氟化氢的生产流程是:矿山开采出萤石原矿,送至选矿厂第 1 步加工车 间预处理车间,形成在产品末精矿,末精矿再送至第 2 个加工车间磨浮车间,形 成产成品萤石精粉,萤石精粉再送至化工厂制造出无水氟化氢。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归集方法如下:
| 事项 | 业务活动 | 财务核算 |
|---|---|---|
| 标的公司聘请专业采掘 | 采矿成本归集和分配: | |
| 服务商从事萤石开采活 | 标的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组织采矿生产施 | |
| 矿山采矿环节:萤石 开采 | 动,标的公司对相关生产 流程进行管理,采掘服务 商向公司交付采出的原 | 工,采矿环节应支付给供应商的采矿费、 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费、材料费、燃料动 力费、自营期间工人的职工薪酬等归集 |
| 矿,双方以选厂接收原矿 | 至采矿活动并分配至原矿(也指毛矿)成 | |
| 数量和品位为结算依据。 | 本 |
| 事项 | 业务活动 | 财务核算 |
|---|---|---|
| 自营期间矿山采矿按照 实际发生的人工成本、材 料成本、燃料和动力成 本、折旧摊销、以及其他 制造费用归集。 | 借:生产成本-毛矿-采矿费/人工成本/制<br><br>造费用等 贷:应付账款-单位 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摊销/折旧<br><br>入库: 借:自制半成品-毛矿 贷:生产成本-原矿-采矿费/人工成本制造 费等 选矿厂生产消耗: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自制半成品-毛矿 | |
| 选矿厂预处理环节: 萤石精块矿加工 | 选厂将采出的毛矿经破 碎、筛选工序产出品位较 高的产成品萤石精块矿 | 预处理车间成本归集和分配:<br><br>选矿厂根据生产需求,领用毛矿,经破碎 产出萤石精块矿。预处理环节支付的人工 费用、耗用的材料、毛矿成本、燃料动力 等归集至预处理车间并月末分配至精块 矿成本。<br><br>将矿山的自制半成品转至选矿厂的原 料: 借:原材料-毛矿 贷:自制半成品-毛矿 预处理车间成本归集: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贷:原材料-毛矿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材料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备品备件/维修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燃料动力 贷:应付账款 生产成本结转归集: 借:库存商品-萤石精块矿(80%/85%) 借:自制半成品-末精矿 借:自制半成品-细泥 借:自制半成品-末尾矿<br><br>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辅助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燃料动力 |
| 选矿厂磨浮环节:萤 石精粉加工 | 选厂将预处理车间筛选 出的萤末精矿进行磨浮, 加工成产成品萤石精粉 | 磨浮车间成本归集和分配:<br><br>选矿厂根据生产需求,领用末精矿,经磨 浮后形成萤石精粉。磨浮环节支付的人工 费用、耗用的材料、燃料动力等归集至磨 浮车间并月末分配至萤石精粉成本。<br><br>磨浮车间成本归集: |
| 事项 | 业务活动 | 财务核算 |
|---|---|---|
|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贷:自制半成品-末精矿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材料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备品备件/维修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燃料动力 贷:应付账款 产品完工成本结转归集: 借:库存商品-萤石精粉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主要材料辅 助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燃料动力等 | ||
| 化工厂制造环节:无 水氟化氢生产 | 化工厂利用萤石精粉和 硫酸加工制造出无水氟 化氢 | 氟化车间成本归集和分配:<br><br>化工厂根据生产需求,领用萤石精粉,经 与硫酸反应后形成无水氟化氢。氟化环节 支付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燃料动力 等归集至氟化车间并月末分配至无水氟 化氢成本。<br><br>1、成本归集 借: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借:生产成本-燃料动力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主要材料(萤石精粉,硫酸)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制造费用-固定资产折旧 贷:制造费用-劳务费 贷:制造费用-零星工程及劳务 贷:制造费用-备品备件 贷:制造费用-维修费用等<br>2、产品完工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无水氟化氢 借:库存商品-氟硅酸 借:库存商品-氟石膏 贷:生产成本-主要材料 贷: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贷:生产成本-燃料动力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br> |
(1)萤石精块矿、末精矿、细泥、末尾矿成本归集方法 标的公司每个加工车间对产成品及在产品的成本分摊方法是公司每月按照
各车间产成品、在产品中氟化钙含量(矿物量)的占比分摊全月生产成本,每
月末公司统计出萤石精块矿、末精矿、细泥和末尾矿的产量,再根据各自萤石 品位计算出萤石精块矿、末精矿、细泥的氟化钙含量,末尾矿氟化钙含量极少 且主要用于生产机制砂,故按照定额成本每吨 1 元分摊其成本,其余生产成本 按照氟化钙含量占比分摊萤石精块矿、末精矿、细泥的成本。
(2)无水氟化氢生产成本归集方法
氟硅酸和氟石膏是无水氟化氢的副产品,其中氟硅酸产量很少,正常月份 每月产量在 400 吨左右,每月按照其平均销售价格结转成本;氟石膏为萤石精 粉氟化后形成的残渣,公司作为矿山的填充物使用,每月按照专属生产人员(刮 板机巡检工、排渣工)的人工成本、专属设备的折旧费用和电力成本作为氟石 膏的生产成本;无水氟化氢成本等于当月化工厂总的生产成本减去氟硅酸成本 再减去氟石膏成本。
标的公司每月按照加权平均法进行成本的结转,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成本归集方法对比如下:
| 公司名称 | 成本归集方法 |
|---|---|
| 金石资源 |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
| 大中矿业 | 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
| 金岭矿业 |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
| 安宁矿业 | 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
| 宝地矿业 |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
| 标的公司 | 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
根据上表,同行业上市公司均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发出存货计价。 标的公司存货成本核算的内容由原矿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燃料动力、
辅助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构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核算内容相符,具体 如下:
| 产品名称 | 公司 | 核算内容 |
|---|---|---|
| 萤石精矿 | 金石资源 | 原材料、职工薪酬、燃料与动力、折旧与摊销、运输 成本、其他 |
| 标的公司 | 原矿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燃料动力、辅助材 料、合同履约成本 | |
| 氟化氢(无水) | 金石资源 | 原材料、职工薪酬、燃料与动力、折旧与摊销、运输 成本、其他 |
| 产品名称 | 公司 | 核算内容 |
|---|---|---|
| 标的公司 | 原矿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燃料动力、辅助材 料、硫酸、合同履约成本 |
综上,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的成本构成基本一致,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的存货成本结转方法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三章第 五条、第七条规定:“存货成本包含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的加 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是指企业 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 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因此,标的公司成本归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二、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变动的具体原因, 各类产品成本构成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变动的具体原 因
1、萤石精块矿
- (1)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2,361.43 | 26.32% | 3,762.74 | 46.85% |
| 人工成本 | 1,440.67 | 16.06% | 283.51 | 3.53% |
| 制造费用 | 4,024.29 | 44.86% | 3,253.31 | 40.50% |
| 燃料动力 | 349.39 | 3.89% | 280.69 | 3.49% |
| 辅助材料 | 246.55 | 2.75% | 234.73 | 2.92% |
| 合同履约成本 | 548.74 | 6.12% | 217.28 | 2.71% |
| 合计 | 8,971.07 | 100.00% | 8,032.26 | 100.00% |
注:辅助材料主要系油酸、硅铁粉等。
- (2)单位成本及构成情况 萤石精块矿 2025 年成本较 2024 年上升 938.81 万元,增长 11.69%,主要系
2025 年销量增加所致,单位成本变动减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额 变动率 销量 9.20 7.76 1.44 18.56%
单位成本 974.60 1,035.32 -60.72 -5.86%
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单位成本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原材料 | 256.54 | 485.00 | -228.46 | -47.11% |
| 人工成本 | 156.51 | 36.54 | 119.97 | 328.33% |
| 制造费用 | 437.19 | 419.34 | 17.85 | 4.26% |
| 燃料动力 | 37.97 | 36.17 | 1.80 | 4.97% |
| 辅助材料 | 26.78 | 30.26 | -3.48 | -11.50% |
| 合同履约成本 | 59.61 | 28.01 | 31.60 | 112.82% |
| 合计 | 974.60 | 1,035.32 | -60.72 | -5.86% |
(3)报告期内变动的具体原因
2025 年,萤石精块矿单位成本中单位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单位人工成本 同比上升,主要系矿石开采外包转自营,人工成本核算由原来的原材料变更为 人工成本;单位人工成本上升主要系矿石开采外包转自营后,矿石开采、采切 工程、运输及装卸以及矿山后勤职能部门的人员身份变更为标的公司员工,相 关人工支出在人工成本核算。此外,2025 年采切工程掘进量的下降,单位产品 对应掘进成本降低,进而导致单位原材料成本降低,具体系:1)马丢矿山 2025 年处于改扩建阶段,未生产,2025 年采切工程掘进量较 2024 年下降 1,333.90 米;2)2025 年杨山矿山矿石开采量下降,采切工程掘进量下降 1,600.09 米;3) 刘扒店大竖井 2025 年投产,该坑口矿体较厚,单位掘进量产出矿石量较多,掘 进量未大幅上升。
2025 年,萤石精块矿单位制造费用较 2024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5 年马 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转固,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 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 2025年分别转固17,197.50 万元和8,579.63万元, 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
2025 年,萤石精块矿单位合同履约成本较 2024 年增加,主要系:①2025 年 标的公司新增大客户福建青拓镍业有限公司,该客户距离标的公司较远,运输费 用较高;②2025 年标的公司新增出口业务,港杂费增加。
2、萤石精粉
- (1)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3,385.68 | 20.91% | 4,906.11 | 37.75% |
| 人工成本 | 2,113.88 | 13.06% | 572.05 | 4.40% |
| 制造费用 | 6,805.62 | 42.03% | 4,563.15 | 35.11% |
| 燃料动力 | 1,643.37 | 10.15% | 1,278.51 | 9.84% |
| 辅助材料 | 1,010.54 | 6.24% | 816.73 | 6.28%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31.33 | 7.61% | 860.38 | 6.62% |
| 合计 | 16,190.42 | 100.00% | 12,996.93 | 100.00% |
- (2)单位成本及构成情况
萤石精粉 2025 年成本较 2024 年上升 3,193.49 万元,增长 24.57%,主要系 2025 年销量增加所致,2025 年萤石精粉单位成本较 2024 年略有下降,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额 变动率 销量 10.38 7.66 2.72 35.44%
单位成本 1,559.96 1,696.01 -136.05 -8.02%
标的公司萤石精粉单位成本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原材料 | 326.21 | 640.21 | -314.00 | -49.05% |
| 人工成本 | 203.67 | 74.65 | 129.02 | 172.83% |
| 制造费用 | 655.73 | 595.46 | 60.27 | 10.12% |
| 燃料动力 | 158.34 | 166.84 | -8.50 | -5.09% |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辅助材料 | 97.37 | 106.58 | -9.21 | -8.64% |
| 合同履约成本 | 118.64 | 112.27 | 6.37 | 5.67% |
| 合计 | 1,559.96 | 1,696.01 | -136.05 | -8.02% |
(3)报告期内变动的具体原因 2025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粉单位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单位人工同比上升,
主要系部分坑口 2025 年由外包转为自营,与萤石精块矿单位成本变动原因类似。
2025 年,萤石精粉单位制造费用较 2024 年上升,与萤石精块矿相同,主要 系 2025 年马丢刘扒店萤石矿井巷工程和关五岔沟尾矿库工程转固导致折旧摊销 金额增加所致。
2025 年萤石精粉合同履约成本金额较 2024 年上升 43.11%,2025 年单位合 同履约成本较 2024 年上升 5.67%,主要系 2025 年销量增加相应的运输费用增加; 2025 年萤石精粉销量比 2024 年上升 35.44%,且 2025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粉产品 新增大客户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距离较远运费较高所致。
3、无水氟化氢 (1)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原材料 | 880.15 | 9.55% | 2,866.41 | 21.08% |
| 人工成本 | 640.73 | 6.96% | 526.22 | 3.87% |
| 制造费用 | 2,908.03 | 31.57% | 4,602.88 | 33.85% |
| 燃料动力 | 1,878.41 | 20.39% | 2,595.43 | 19.09% |
| 辅料材料 | 633.81 | 6.88% | 641.11 | 4.71% |
| 硫酸 | 1,914.09 | 20.78% | 1,628.28 | 11.98% |
| 合同履约成本 | 356.27 | 3.87% | 736.97 | 5.42% |
| 合计 | 9,211.49 | 100.00% | 13,597.30 | 100.00% |
注:标的公司生产无水氟化氢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硫酸以及标的公司自产的萤石精粉。
由于标的公司生产无水氟化氢领用的萤石精粉均为标的公司自产,因此生产无水氟化氢耗 用的萤石精粉的成本按照生产萤石精粉的料工费占比进行分配,表格中的原材料、人工成
本、制造费用等包括了生产萤石精粉的原材料、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2)单位成本及构成情况 2025 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成本较 2024 年下降 32.26%,主要系无水氟化氢
2025 年停产时间相对较长,产量和销量均有所下降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 水氟化氢产销量数据以及无水氟化氢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元/吨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动额 变动率
产量 1.32 2.18 -0.86 -39.26% 销量 1.34 2.17 -0.83 -38.25%
单位成本 6,881.96 6,262.88 619.08 9.88%
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单位成本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原材料(剔除硫酸) | 657.57 | 1,320.26 | -662.69 | -50.19% |
| 硫酸 | 1,430.03 | 749.98 | 680.05 | 90.68% |
| 人工成本 | 478.69 | 242.38 | 236.31 | 97.50% |
| 制造费用 | 2172.61 | 2,120.08 | 52.53 | 2.48% |
| 燃料动力 | 1403.37 | 1,195.45 | 207.92 | 17.39% |
| 辅料材料 | 473.52 | 295.29 | 178.23 | 60.36% |
| 合同履约成本 | 266.17 | 339.45 | -73.28 | -21.59% |
| 合计 | 6,881.96 | 6,262.89 | 619.07 | 9.88% |
(3)报告期内变动的具体原因 2025 年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单位原材料成本同比下降,人工成本同比上升,
主要系部分坑口 2025 年由外包转为自营,与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单位成本变 动原因类似。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单位制造费用和燃料动力金额下降主要系当期无水氟 化氢产量下降导致的成本下降。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单位硫酸成本上升主要是市场采购单价大幅上升,98% 硫酸由2024年度平均采购单价268.11元/吨上升至2025年的526.18元/吨,104.5% 的硫酸由 2024 年平均采购单价 400.96 元/吨上升至 2025 年的 642.07 元/吨。
2025 年,无水氟化氢单位合同履约成本下降主要系自提客户的销售占比上 升,导致运费下降。
(二)各类产品成本构成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 (1)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将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
合并披露收入成本数据。为保持可比性,以下将标的公司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 成本合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进行对比: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原材料 | 37.49% | 27.84% | 44.43% | 46.22% |
| 人工成本 | 14.02% | 14.13% | 11.65% | 4.07% |
| 制造费用 | 31.70% | 43.04% | 28.48% | 37.17% |
| 燃料动力 | 8.42% | 7.92% | 6.88% | 7.41% |
| 合同履约成本 | 8.36% | 7.07% | 8.56% | 5.12%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单位成本及构成情况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合并的单位
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原材料 | 589.36 | 357.63 | 729.81 | 630.32 |
| 人工成本 | 220.40 | 181.51 | 191.39 | 55.48 |
| 制造费用 | 498.31 | 553.01 | 467.83 | 506.85 |
| 燃料动力 | 132.42 | 101.77 | 113.04 | 101.11 |
| 合同履约成本 | 131.36 | 90.90 | 140.59 | 69.88 |
| 合计 | 1,571.85 | 1,284.82 | 1,642.66 | 1,363.64 |
(3)与可比公司金石资源对比分析 1)产品结构差异及合同履约成本(运费)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单位成本均低于金石资源,主要原因之一系标的公司 与金石资源的产品结构差异。从加工工序看,萤石精块矿仅需预处理车间破碎 筛选即可加工完成;而萤石精粉自预处理车间加工后,需要再经过磨浮车间加 工,部分还需要浮选车间加工,部分还需要细泥车间加工。因此,萤石精块矿 的成本低于萤石精粉的成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销售量 | 占比 | 销售量 | 占比 | |
| 萤石精块矿 | 9.20 | 47.00% | 7.76 | 50.31% |
| 萤石精粉 | 10.38 | 53.00% | 7.66 | 49.69% |
| 合计 | 19.58 | 100.00% | 15.42 | 100.00%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销售占比 基本维持在 50%左右。
根据金石资源 2022 年度之前披露的年度报告,金石资源萤石精粉的销售量 大于萤石精块矿的销售量。金石资源 2018 年至 2022 年单独披露的萤石精块矿、 萤石精粉产品销量的情况,2023 年开始金石资源不再单独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平均 |
|---|---|---|---|---|---|---|---|---|---|
| 萤石 精块 矿销 量 | 41.70 | 39.96 | 44.13 | 13.88 | 17.01 | 12.17 | 9.46 | 4.27 | 11.36 |
| 萤石 精粉 销量 | - | - | - | 27.36 | 31.07 | 28.04 | 22.81 | 20.93 | 26.04 |
| 合计 | 41.70 | 39.96 | 44.13 | 41.24 | 47.37 | 41.58 | 35.41 | 25.45 | 38.14 |
| 萤石 精块 矿销 量占 比 | - | - | - | 33.66 % | 35.38 % | 30.27 % | 29.32 % | 16.94 % | 29.11 % |
| 萤石 精粉 销量 占比 | - | - | - | 66.34 % | 64.62 % | 69.73 % | 70.68 % | 83.06 % | 70.89 % |
注:表格中 2023 年至 2025 年列示的萤石精块矿的销量为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合计销
量。
2023 年至 2025 年金石资源未披露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销量占比,金石 资源 2025 年 3 月 17 日发布的编号为 2025【03】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 提到:“2024 年度单一萤石矿的产品结构上,高品位块矿大概占 30%左右,酸 级萤石精粉占 70%左右”,金石资源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编号为 2025【10】 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提到:“从前三季度数据来看,单一矿山萤石精 粉与高品位块矿的总产量约为 30 万吨。其中,酸级萤石精粉占比 70%多,高品 位块矿占比约为 30%”。
2018 年至 2022 年金石资源销售占比分别为 29.11%和 70.89%,与 2024 年、
2025 年 1-9 月金石资源酸级萤石精粉和高品位块矿产量占比较为接近,金石资 源2022 年至2025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产量均在 40 万吨左右,较为稳定, 假设标的公司产品 2024 年和 2025 年销售结构按照金石资源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的编号为 2025【10】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提到萤石精块矿和萤石 精粉销售占比销售,即萤石精块矿销量占比 30%,萤石精粉销量占比 70%,标的 公司2024年、2025年每吨萤石精矿的单位销售成本会提高 134.17元/吨和99.53 元/吨。
此外,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核算产品销售运费、产品包装费以及出口港杂费 等,由于标的公司河南地区收入占比较高,运输费用较低。标的公司的合同履 约成本低于金石资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合单位同履约成本差异分 别为 40.46 元/吨和 70.71 元/吨。
报告期内,扣除产品结构、合同履约成本影响后单位成本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吨
| 公司<br><br>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单位成本 | 产品结 构影响 | 合同履约 成本影响 | 扣除影 响后 | 单位成本 | 产品结 构影响 | 合同履约 成本影响 | 扣除影 响后 | |
| 标的 公司 | 1,284.82 | 99.53 | 40.46 | 1,424.8 1 | 1,363.64 | 134.17 | 70.71 | 1,568.5 2 |
| 金石 资源 | 1,571.85 | - | - | 1,571.8 5 | 1,642.66 | - | - | 1,642.6 6 |
因此,扣除产品结构、合同履约成本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与萤 石精粉的综合单位成本与金石资源差异较小。
2)人工成本与燃料动力成本差异
①人工成本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单位人工成本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人工成本 | 220.40 | 181.51 | 191.39 | 55.48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单位人工低于金石资源,主要受产品结构差异以及人 员平均薪酬的影响。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销量占比与金石资源存在差异, 萤石精粉生产工序多于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的单位人工成本高于萤石精块矿, 假设标的公司 2024 年、2025 年按照萤石精块矿销量占比 30.00%、萤石精粉销 量占比 70.00%模拟测算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块矿的单位成本构成,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重新模拟测算后的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的单位人工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
|---|---|---|---|---|---|
| 销售占比 | 单位人工成 本 | 萤石精矿+萤石 精粉单位人工 成本 | 模拟销售 占比 | 模拟萤石精矿 +萤石精粉单 位人工成本 | |
| 萤石精块矿 | 47.00% | 156.51 | 181.51 | 30.00% | 189.52 |
| 萤石精粉 | 53.00% | 203.67 | 70.00% | ||
| 项目 | 2024 年 | ||||
| 销售占比 | 单位人工成 本 | 萤石精矿+萤石 精粉单位人工 成本 | 模拟销售 占比 | 模拟萤石精矿 +萤石精粉单 位人工成本 | |
| 萤石精块矿 | 50.31% | 36.54 | 55.48<br><br> | 30.00% | 63.22 |
| 萤石精粉 | 49.69% | 74.65 | 70.00% |
注:萤石精矿+萤石精粉单位人工成本=萤石精块矿单位人工成本*萤石精块矿销售占比
+萤石精粉单位人工成本*萤石精粉销售占比。
标的公司人工成本占比低于金石资源主要系因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为河 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当地人才市场薪酬基准相对较低,而金石资源主要经营区域 为浙江,当地人才市场薪酬基准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生产人员薪酬及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万元/年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生产人员薪酬 | 21,936.24 | 6,329.99 | 17,944.64 | 2,671.30 |
| 生产人员数量 | 1,620 | 537 | 1635 | 339 |
| 平均薪酬(年度) | 13.54 | 11.79 | 10.98 | 7.88 |
| 平均薪酬(月度) | 1.13 | 0.98 | 0.91 | 0.66 |
注:金石资源生产人员薪酬系根据金石资源年度报告披露的职工薪酬总额扣除计入管 理费用、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得出。
如上表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7.88 万元/年和 11.79 万元/年,金石资源分别为 10.98 万元/年和 13.54 万元/年,标的公司生 产人员平均薪酬低于金石资源主要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经营地域不同,不同经 营地域的人才市场薪酬基准不同。
②燃料动力成本差异 标的公司燃料动力单位成本低于金石资源主要系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区域为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而金石资源主要经营区域为浙江,浙江工业用电的单价尖 峰段和高峰段高于栾川县。
3)萤石原矿来源差异 标的公司生产所需的矿石全部来源于自有矿山,不存在外购原料矿石的情
形。根据金石资源年报信息,其存在外购萤石原矿的情形,外购的原矿将导致 原材料成本增加。
综上,扣除产品结构、合同履约成本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与 萤石精粉的综合单位成本与金石资源差异较小,又因标的公司所在地区人工成 本和燃料动力成本较低、萤石原矿全部为自产矿,综合导致公司单位成本略低 于金石资源。
2、无水氟化氢 (1)成本金额及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石资源无水氟化氢成本构成的情况
如下: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原材料 | 71.63% | 37.21% | 66.85% | 37.77% |
| 人工成本 | 4.25% | 6.96% | 5.11% | 3.87% |
| 制造费用 | 7.97% | 31.57% | 10.35% | 33.85% |
| 燃料动力 | 11.84% | 20.39% | 13.03% | 19.09% |
| 合同履约成本 | 4.31% | 3.87% | 4.66% | 5.42%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2)单位成本及构成情况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无水氟化氢的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原材料 | 6,310.53 | 2,561.12 | 5,926.01 | 2,365.53 |
| 人工成本 | 374.14 | 478.69 | 453.21 | 242.38 |
| 制造费用 | 702.31 | 2,172.61 | 917.54 | 2,120.08 |
| 燃料动力 | 1,043.33 | 1,403.37 | 1,155.16 | 1,195.45 |
| 合同履约成本 | 379.44 | 266.17 | 412.72 | 339.45 |
| 合计 | 8,809.75 | 6,881.96 | 8,864.64 | 6,262.89 |
(3)与可比公司金石资源对比分析
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原材料占比、单位原材料成本低于金石资源,标的公司 制造费用占比、单位制造费用高于金石资源,主要系:①金石资源自产无水氟化 氢的原材料萤石精粉主要以市场价格采购,而标的公司以其自己生产的萤石精粉 生产无水氟化氢,因此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原材料的单位成本相对较低;②金石 资源对外采购的用于生产的原材料计入原材料,而标的公司生产无水氟化氢耗用 的主要原料萤石精粉系标的公司自产,标的公司自产萤石精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 折旧摊销费在制造费用项目中核算;③金石资源生产单位无水氟化氢耗用的萤石 精粉较高,因此金石资源原材料单位成本较高。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生产 1 吨无水氟化氢耗用萤石精粉的数量 如下:
| 公司 | 2025 年 | 2024 年 |
|---|---|---|
| 金石资源 | 2.93 | 3.00 |
| 标的公司 | 2.24 | 2.19 |
注:金石资源生产无水氟化氢耗用的萤石精粉按照金石资源年度报告披露的无水氟化氢的 产量以及萤石精粉自用量测算。
报告期内,金石资源生产 1 吨无水氟化氢耗用的萤石精粉高于标的公司, 导致金石资源无水氟化氢的原材料单位成本较高。
标的公司 2025 年耗用的燃料动力成本和单位人工成本高于 2024 年,主要 系:①2025 年无水氟化氢产量大幅下滑,2025 年的产量 1.32 万吨比 2024 年的 产量 2.18 万吨下滑 39.45%;而金石资源 2025 年的无水氟化氢的产量 22.49 万 吨比 2024 年的 12.77 万吨,增幅高达 76.12%,规模效应导致变动差异;②2025 年标的公司部分坑口外包转转自营,标的公司使用自产萤石精粉生产无水氟化 氢,导致标的公司 2025 年单位人工成本较高。
综上,金石资源无水氟化氢的原材料萤石精粉主要以市场价格对外采购, 而标的公司生产无水氟化氢所用萤石精粉全部为自产,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单 位成本略低于金石资源具备合理性。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动用资源量、萤石产量、萤石处理量、各类主要产 品进销存之间的匹配关系,萤石投入产出变动情况及其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 否存在较大差异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动用资源量、萤石产量、萤石处理量、各类主要 产品进销存之间的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动用资源量、萤石产量、萤石处理量、萤石产品销量的具 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动用资源量(万吨) | 48.31 | 44.12 |
| 原矿产量(万吨) | 73.92 | 71.77 |
| 砂石分离后的萤石矿产量(万吨) | 44.41 | 40.09 |
| 萤石矿处理量(万吨)(A) | 48.94 | 42.25 |
| 萤石精块矿产量(万吨)(B) | 9.01 | 7.81 |
| 萤石精粉产量(万吨)(C) | 13.66 | 12.28 |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萤石精块矿销量(万吨) | 9.20 | 7.76 |
| 萤石精粉销量(万吨) | 10.38 | 7.66 |
| 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投入产出比 ((B+C)/A) | 0.46 | 0.48 |
| 产出萤石矿石品位 | 47.03% | 46.08% |
| 产出萤石精块矿品位 | 81.71% | 81.66% |
| 产出萤石精粉品位 | 96.74% | 96.53% |
1、矿石动用资源量与矿石产量的匹配性 矿石动用资源量指采出的储量,矿石原矿产量指实际采出的矿石原矿产量。
两者的差异主要受贫化率的影响,实际采矿过程中随采出低品位矿、砂石导致采 出矿石品位低于地质品位,贫化率越高说明砂石越多,导致采出的矿石量高于其 对应的资源量。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原矿产量大于动用资源量,主要系标的公司 矿石开采过程中伴随采出低品位矿以及砂石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砂石分离 后的原矿产量与动用资源量相匹配。
2、矿石产量与矿石处理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砂石分离后的原矿产量与萤石矿处理量的比值分别为 0.95 和 0.91,
萤石矿处理量略高于砂石分离后的原矿产量主要系2024年初和2025年初存在前 期未处理的矿石所致。
3、萤石精块矿产量与销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的产销比(产量/销量)分别为 1.01 和 0.98,
产量和销量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
4、萤石精粉产量与销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粉的产销比分别为 1.60 和 1.32,2025 年和 2024 年产销比高于 1,主要系标的公司自产的萤石精粉部分用于另一种主要产品无水 氟化氢的生产,剔除标的公司生产无水氟化氢消耗的萤石精粉后,标的公司萤石 精粉的产销比分别为 0.97 和 1.03,具有合理性。
5、无水氟化氢产量与销量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的产销比分别为 1.00 和 0.99,产量和销量
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 6、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投入产出比变动情况及其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选矿环节回收率情况如下:
| 类型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选厂投入原矿 | 原矿处理量(万吨) | 74.90 | 76.75 |
| 原矿品位 | 29.19% | 26.92% | |
| 原矿处理 CaF2量(万吨)(A) | 21.86 | 20.66 | |
| 选厂产出萤石精块矿 | 选矿系统萤石块矿产量(万吨) | 8.95 | 7.54 |
| 产出萤石精块矿品位 | 81.71% | 81.66% | |
| 产出萤石精块矿 CaF2量(万吨)(B) | 7.31 | 6.16 | |
| 投入产出比(B/A) | 0.33 | 0.30 | |
| 选厂产出萤石精粉 | 选矿系统萤石精粉产量(万吨) | 13.47 | 12.46 |
| 产出萤石精粉品位 | 96.74% | 96.53% | |
| 产出萤石精粉 CaF2量(万吨)(C) | 13.03 | 12.03 | |
| 投入产出比(C/A) | 0.60 | 0.58 | |
| 选矿损失 | 损失 CaF2量(万吨)(D=A-B-C) | 1.52 | 2.48 |
2025 年度,标的公司选厂产出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投入产出比呈增加趋 势,主要系选矿工艺不断完善,选矿环节资源损失量降低,CaF2 回收率提升 5 个百分点所致。
综上,标的公司的动用资源量、萤石产量、萤石处理量、各类主要产品进销
存之间的关系具有匹配性,萤石投入产出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标的公司的萤石投入产出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标的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金石资源未公告原矿投入情况,因此采用金石资源
披露的采矿证核准规模计算投入产出比。标的公司、金石资源投入产出比变动情 况如下:
| 公司 | 2025 年投入产出比 | 2024 年投入产出比 |
|---|---|---|
| 金石资源 | 0.37 | 0.34 |
| 标的公司 | 0.46 | 0.48 |
注:金石资源表格中的投入产出比系采用的采矿证核准规模计算,表格中标的公司的 投入产出系采用萤石矿处理量除以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产量得到。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投入产出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石资源,金石资源未
披露投入原矿的品位,金石资源在年度报告中提到“其投资开发了提精抛废预 处理工艺,此工艺的应用不仅将大幅降低萤石的综合成本,也提高了产品的附 加值,降低了入选品位,扩大了资源量,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
四、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单位销售价格、单位销售成本、毛利 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远高于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因,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单位销售价格、单位销售成本、毛 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远高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因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单位销售价格、单位销售成本、毛利率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和金石资源的产品的毛利率、单位价格和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吨
| 公司名称 | 产品名称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单位价格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单位价格 | 单位成本 | 毛利率 | ||
| 标的公司 | 萤石精粉及 萤石精块矿<br><br> | 0.28 | 0.13 | 53.87% | 0.28 | 0.14 | 51.29% |
| 金石资源 | 0.28 | 0.16 | 43.19% | 0.28 | 0.16 | 41.47% | |
| 标的公司 | 无水氟化氢<br><br> | 0.96 | 0.69 | 28.44% | 0.94 | 0.63 | 33.66% |
| 金石资源 | 0.93 | 0.88 | 5.73% | 0.88 | 0.89 | -0.55% |
注:金石资源的年度报告中的自产萤石精块矿系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合计的收入和毛 利率,未披露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各自的收入和毛利率,因此表格中标的公司列示的为萤 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收入和毛利率。
(1)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的单价基本一致,但
标的公司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单位成本较低,导致标的公司萤石精粉和萤 石精块矿的综合毛利率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1)金石资源环保整治和外购原矿因素
金石资源 2021 年以来自产萤石精矿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 年度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
| 萤石精块 矿毛利率 | - | - | - | 66.79% | 69.31% |
| 萤石精粉 毛利率 | - | - | - | 37.68% | 39.58% |
|---|---|---|---|---|---|
| 萤石精块 矿和萤石 精粉综合 毛利率 | 43.19% | 41.47% | 47.30% | 46.34% | 48.54% |
注:2023 年开始金石资源年度报告不再披露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分别的毛利率,表 格中披露的为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综合毛利率。
金石资源2021年和2022年萤石精块矿毛利率较高,分别为 69.31%和66.79%,
2021 年至 2023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54%、46.34%和 47.30%,整体较为稳定,2024 年金石资源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综合毛利率较 2023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金石资源 2024 年自有单一矿山产销量减少,同时由于 其矿山安全环保整治,充填采矿投入加大,以及外购原矿等,导致 2024 年萤石 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单位成本增加,进而导致金石资源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 毛利率相对较低,尽管萤石产品价格同比有所上涨,但金石资源 2024 年单一矿 山自产萤石精矿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 5.83 个百分点。
根据金石资源 2024 年年度报告,金石资源 2024 年扣除外购原矿影响后,金 石资源萤石精粉与萤石精块矿的综合毛利率约为 45%。同时不同矿山企业由于矿 山与选厂的距离、生产技术的差异亦会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2)产品结构差异及合同履约成本(运费)影响
①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产品结构占比存在差异,标的公司单位成本 均低于金石资源,但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的单价与金石资源基本一 致,主要系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萤石精块矿品位存在差异,品位差异导致产品 价格存在差异所致。根据金石资源 2025 年 2 月 28 日发布的编号为 2025【02】 号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名下的常山金石、兰溪金山、内蒙古翔振、 庄村矿业等有生产高品位萤石块矿,一般氟化钙含量在 65%以上,作为产品出售 的多在 75%-80%之间,应用于下游的冶炼行业。生产高品位块矿的矿山对其自身 矿石禀赋及品质要求较高,所以不是所有矿山都能生产高品位块矿。”而标的 公司出售萤石精块矿的品位多在 80%-85%之间。
②单位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单位成本均低于金石资源,主要原因之一系标的公司 与金石资源的产品结构差异。从加工工序看,萤石精块矿仅需预处理车间破碎 筛选即可加工完成;而萤石精粉自预处理车间加工后,需要再经过磨浮车间加 工,部分还需要浮选车间加工,部分还需要细泥车间加工。因此,萤石精块矿 的成本低于萤石精粉的成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销售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销售量 | 占比 | 销售量 | 占比 | |
| 萤石精块矿 | 9.20 | 47.00% | 7.76 | 50.31% |
| 萤石精粉 | 10.38 | 53.00% | 7.66 | 49.69% |
| 合计 | 19.58 | 100.00% | 15.42 | 100.00%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销售占比 基本维持在 50%左右。
根据金石资源 2022 年度之前披露的年度报告,金石资源萤石精粉的销售量 大于萤石精块矿的销售量。金石资源 2018 年至 2022 年单独披露的萤石精块矿、 萤石精粉产品销量的情况,2023 年开始金石资源不再单独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平均 |
|---|---|---|---|---|---|---|---|---|---|
| 萤石 精块 矿销 量 | 41.70 | 39.96 | 44.13 | 13.88 | 17.01 | 12.17 | 9.46 | 4.27 | 11.36 |
| 萤石 精粉 销量 | - | - | - | 27.36 | 31.07 | 28.04 | 22.81 | 20.93 | 26.04 |
| 合计 | 41.70 | 39.96 | 44.13 | 41.24 | 47.37 | 41.58 | 35.41 | 25.45 | 38.14 |
| 萤石 精块 矿销 量占 比 | - | - | - | 33.66 % | 35.38 % | 30.27 % | 29.32 % | 16.94 % | 29.11 % |
| 萤石 精粉 销量 占比 | - | - | - | 66.34 % | 64.62 % | 69.73 % | 70.68 % | 83.06 % | 70.89 % |
注:表格中 2023 年至 2025 年列示的萤石精块矿的销量为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合计销
量。
2023 年至 2025 年金石资源未披露萤石精粉和萤石精块矿的销量占比,金石 资源 2025 年 3 月 17 日发布的编号为 2025【03】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 提到:“2024 年度单一萤石矿的产品结构上,高品位块矿大概占 30%左右,酸 级萤石精粉占 70%左右”,金石资源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编号为 2025【10】 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提到:“从前三季度数据来看,单一矿山萤石精 粉与高品位块矿的总产量约为 30 万吨。其中,酸级萤石精粉占比 70%多,高品 位块矿占比约为 30%”。
2018 年至 2022 年金石资源销售占比分别为 29.11%和 70.89%,与 2024 年、
2025 年 1-9 月金石资源酸级萤石精粉和高品位块矿产量占比较为接近,金石资 源2022 年至2025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的产量均在 40 万吨左右,较为稳定, 假设标的公司产品 2024 年和 2025 年销售结构按照金石资源 2025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的编号为 2025【10】号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提到萤石精块矿和萤石 精粉销售占比销售,即萤石精块矿销量占比 30%,萤石精粉销量占比 70%,标的 公司2024年、2025年每吨萤石精矿的单位销售成本会提高 134.17元/吨和99.53 元/吨。
此外,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核算产品销售运费、产品包装费以及出口港杂费 等,由于标的公司河南地区收入占比较高,运输费用较低。标的公司的合同履 约成本低于金石资源,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合单位同履约成本差异分 别为 40.46 元/吨和 70.71 元/吨。
报告期内,扣除产品结构、合同履约成本影响后单位成本对比表如下:
单位:元/吨
| 公司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 单位成本 | 产品结 构影响 | 合同履 约成本 影响 | 扣除影响 后 | 单位成本 | 产品结 构影响 | 合同履 约成本 影响 | 扣除影响 后 | |
| 标的 公司 | 1,284.82 | 99.53 | 40.46 | 1,424.81 | 1,363.64 | 134.17 | 70.71 | 1,568.52 |
| 金石 资源 | 1,571.85 | - | - | 1,571.85 | 1,642.66 | - | - | 1,642.66 |
因此,扣除产品结构、合同履约成本后,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萤石精块矿与萤 石精粉的综合单位成本与金石资源差异较小。
3)经营地域、产品结构差异导致人力成本差异
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产品结构占比存在差异,不同产品的料工费占比存在 差异。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当地人力成本低于金石 资源主要经营地人力成本。据各地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数据,标的公司与金石资 源各矿区所在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对比如下:
|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2025 年平均工资(万元) |
|---|---|---|
| 标的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 6.19 |
| 金石资源 | 浙江省常山县、遂昌县、兰溪市、龙泉市 | 8.66 |
| 金石资源 | 内蒙古四子王旗 | 9.18 |
| 金石资源 | 安徽省宁国市 | 6.21 |
注:表格中数据取自河南、浙江、内蒙古的采矿业私营单位的年平均工资,安徽省 2025 年私营工资未公布采矿行业数据,选取的 2025 年私营单位的年平均工资。
(2)无水氟化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产品单价高于金石资源,主要系下游客户 结构存在差异。金石资源的无水氟化氢主要销往传统氟化工及制冷剂行业;而 标的公司客户中半导体、新能源领域客户收入占比超过 50%,此类客户对产品砷 含量、金属离子等杂质指标要求严苛,标的公司采用高品位萤石精粉作为原料 进行生产无水氟化氢,高品位萤石精粉生产的无水氟化氢杂质较少,可以应用 于制冷剂之外的行业,因此定价相对较高。
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产品单位成本低于金石资源,毛利率高于金石资源, 主要系金石资源无水氟化氢的原材料萤石精粉系主要向内蒙古包钢金石选矿有 限责任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而标的公司以其自己生产的萤石精粉生产无水氟 化氢,因此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的生产成本低于金石资源,毛利率相对较高。
2、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2025 年 | 2024 年 |
|---|---|---|
| 标的公司 | 48.72% | 44.04% |
| 金石资源 | 17.84% | 21.06%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金石资源,主要系标的公司萤石精块 矿和萤石精粉矿毛利率、无水氟化氢毛利率高于金石资源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毛利率高于金石资源,主要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单位成本低于金石资源,标的公司萤 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单位成本低于金石资源主要受金石资源环保整治和外购原 矿因素、产品结构差异、经营地域差异导致人力成本差异的影响,具体分析参 见本回复问题 7 之“四”之“(一)”之“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 单位销售价格、单位销售成本、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 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水氟化氢毛利率高于金石资源,主要系下游客户结 构存在差异以及金石资源无水氟化氢的原材料萤石精粉系主要向内蒙古包钢金 石选矿有限责任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所致,具体分析参见本回复问题 7 之“四” 之“(一)”之“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单位销售价格、单位销售 成本、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及差异原因”。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完整性 标的公司收入成本结转均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核算,每月末,财务系统根据各 工序对应的直接成本费用与间接成本费用,计算产品入库成本形成库存商品每月 末确认销售收入的同时,结转对应的库存商品成本至营业成本,月末已发货未能 确认收入的库存商品根据实际出库的种类及数量计算出库成本结转至发出商品, 生成会计凭证,确保营业成本反映实际销售情况且准确、完整。
标的公司已制定了《成本核算管理规定》《存货核算管理规定》《应收账款 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并有效运行,能够保证 标的公司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
综上,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完整。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了解标的公司原矿成本、制造费用、合同履约成本的构成情况,对标的
公司生产成本进行穿行测试,验证标的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和归集过程,成本确认
与计量是否完整及合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
- 2、取得标的公司各环节生产成本表及其他相关报表(采矿、运输、选矿)、
主要存货的进销存表、生产成本计算表、营业成本明细,分析报告期标的公司的 产能、主要类型材料的采购、原矿投入量与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产出量的匹配 情况,取得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成本构成数据,并对相关数据金额和结构变动进行 分析;
- 3、取得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成本结构,与标的公司的成本结构对比分析;
- 4、了解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动用资源量、矿石产量、矿石处理量、萤石精块
矿和萤石精粉产量、 销量之间的关系,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投入产出比变化 原因,分析上述数据之间的匹配性及变动的合理性;
- 5、查阅可比上市公司金石资源的相关披露信息,对比分析标的公司与可比
上市公司的平均售价、平均成本、毛利率的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 1、标的公司原矿成本、制造费用、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及占比合理,标的
公司成本的归集分配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金额核算准确,成本构成及变动合理,
各类产品成本构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动用资源量、萤石产量、萤石处理量、各类主要产品
进销存之间匹配,萤石投入产出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 4、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类主要产品单位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和毛利率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的差异具有合理性,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具有合理性;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完整。
问题 8、关于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和负债
重组报告书披露,(1)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采矿权账面价值为 10,230.92 万元,包括 8 宗采矿权,其中 4 宗采矿权的评估值为 0;(2)截至报告期末,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井巷工程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35,059.51 万元、
72,121.50 万元;(3)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预计负债为 1,925.43 万元,均 为环境恢复治理费,长期应付款中矿业权出让金金额为 5,483 万元;(4)截至 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的原值为 806.72 万元。
请公司披露:(1)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探矿及采矿 相关成本费用、矿业权出让金核算的具体内容、核算依据、归集计入的科目、 其中资本化/费用化的依据、后续折旧摊销或结转会计政策情况,相关会计处理、 核算过程及参数选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2)报告 期初前述相关科目的金额,报告期各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依据、计入成本费 用的情况、期末金额,相关科目计量的准确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入的情形, 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其他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减 值测试的具体过程;(3)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其是否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预计负债计提的方法与比例、计提的充分性; (4)非专利技术的来源,资本化确认无形资产的合理性,相关技术摊销年限和 减值情况。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对标的公司相关会计处理及核 算的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探矿及采矿相关成本费用、 矿业权出让金核算的具体内容、核算依据、归集计入的科目、其中资本化/费用 化的依据、后续折旧摊销或结转会计政策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核算过程及参 数选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
(一)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探矿及采矿相关成本费 用、矿业权出让金核算的具体内容、核算依据、归集计入的科目、其中资本化/ 费用化的依据、后续折旧摊销或结转会计政策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核算过程 及参数选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 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属于建造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的,于矿山工程开工建造、实际发生支出时,开
始资本化,通过“在建工程-矿山工程(矿山工程服务费)”科目核算,直至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实体建造完成、验收合格,能够按设计产能正常运 行)时,转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或井巷工程”科目;不符合上述资本化条 件的通过“生产成本-矿山工程(矿山工程服务费)”科目核算。
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的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情况详见下表: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 核算内容及依据 | 会计处理 |
|---|---|---|
| 核算内容:本科目核算标的公司为形成 | ||
| 萤石矿长期生产系统而发生的、符合资 | 初始确认:按发生的必要工程服务费 | |
| 本化条件的矿山工程服务费。主要包括: | 计量,在“在建工程”中归集:借:在 | |
| 1.矿山开拓工程支出:如竖井、斜井、 | 建工程——矿山工程(矿山工程服务 | |
| 主运输平巷、通风井等永久性主体工程 | 费)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后续 | |
| 在建工程-矿山工程 | 的施工服务费;2.延深中段开拓支出: | 计量: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 |
| (矿山工程服务费) | 为接替原中段而进行的新中段开拓工程 | 入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在矿山 |
| 服务费,该支出延长了矿山整体服务年 | 服务年限或工程自身使用年限内折 | |
| 限;3.永久性措施工程支出:尾矿库、 | 旧:借:固定资产——井巷工程/房 | |
| 拦渣坝、排洪隧洞等长期安全环保构筑 | 屋建筑物及构筑物贷:在建工程—— | |
| 物的施工服务费。核算依据:《企业会 | 矿山工程 | |
| 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核算内容及依据 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与萤石矿相关的矿山工程服务费的金额变动情况及依据详见下 表:
单位:万元
| 科 目 | 项 目 | 2024 年 期初金 额 | 2024 年 本年增 加 | 2024 年 资本化 金额 | 2024 年本年 减少 | 2024 年 期末余 额 | 2025 年 本年增 加 | 2025 年 资本化 金额 | 2025 年 本年减 少 | 2025 年 期末余 额 | 变动依据及 核算情况说 明 |
|---|---|---|---|---|---|---|---|---|---|---|---|
| 本年增加根 | |||||||||||
| 在 | 据供应商的 | ||||||||||
| 建 | 工程服务结 | ||||||||||
| 工 程 矿 山 | 账 面 价 值 | 7,370. 15 | 13,718 .13 | 13,718 .13 | 9,294. 34 | 11,793 .94 | 5,275. 78 | 5,275. 78 | 15,248 .66 | 1,821.0<br><br>认 6<br><br>值 | 算单金额和 工程进度确 认,计入在建 工程账面价 值;本年减少 |
| 工 | 根据工程结 | ||||||||||
| 程 | 算验收单确 | ||||||||||
| 认 | 认转固金额。 |
2、与探矿相关成本费用 与探矿相关成本费用,初始计量时通过“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
科目进行核算;后续支出核算时按照相关成本费用是否满足资本化或费用化条 件分别核算,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按照“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资本化 支出)”科目核算,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按照“管理费用-勘探支出(费用化支
出)”核算;关于后续摊销,探矿权不摊销,待形成采矿权证后转入“无形资 产-采矿权”科目核算,按照产量法摊销。
(1)与探矿相关成本的初始确认 探矿权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确认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
本”。探矿权作为一项权利基础,其本身尚不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需待后 续勘探活动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并取得采矿权后,方能转入无形资产。
(2)勘探活动中成本的费用化与资本化条件 探矿权取得后,勘探活动按工作程度依次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
个阶段。根据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 段的支出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予以资本化。
1)预查和普查阶段相关探矿成本按照费用化处理
就探矿活动而言,预查和普查阶段属于研究阶段,该阶段地质工作尚处于 区域性的初步调查和远景评价,尚未圈定具体勘查靶区,是否能够形成具有经 济价值的矿产资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相关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于发生时 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勘探支出”。
2)详查和勘探阶段相关开发支出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详查和勘探阶段属于开发阶段,该阶段已进入具体矿体的工程控制阶段,
通过钻探、坑探、槽探等工程手段对矿体进行系统揭露和取样分析,以探明资 源储量并编制储量报告为目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资本化:①完成该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 具有可行性(详查、勘探阶段已圈定矿体,技术可行);②具有完成并使用或 出售的意图(企业以申请采矿权并开采为明确目标);③矿产资源存在市场(萤 石等矿产品具有公开活跃的交易市场);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支持开发 (企业具备持续投入能力);⑤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按项目独立核算)。因 此,详查和勘探阶段的支出,若经储量评审认定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则 相关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若经
论证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则该探矿权不再具备经济价值,前期已资本化 的支出及当期支出全部转入当期损益,计入“管理费用——勘探支出”。
(3)勘探完成后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及后续摊销
勘探活动完成、取得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并依此办妥采矿权证后, 探矿权及相关勘探支出即满足“与采矿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此时,将探矿权取得成本及资本化 的勘探开发支出由“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转入“无形资产—采矿权”,并自采矿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产量法进行摊销。
上述与探矿相关成本费用的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情况详见下表:
| 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 开发成本<br><br> | 核算内容:标的公司探矿权的账面价值; 核算依据: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 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 规定的通知》(财会〔1999〕 40 号)中的相关规定。<br><br> | 初始确认:按照实际取得探矿权成本 确认;借: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 发成本贷:银行存款后续支出:探矿 权取得后,需要经历预查、普查、详 查和勘探四个阶段后可申请办理采 矿权证。对于预查和普查阶段的勘探 支出应全部费用化,在详查和勘探过 程中,如果确定该活动未发现探明经 济可采储量,直接费用化;如果确定 该活动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 将其发生的勘探开发支出进行资本 化。相关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非 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资本化支 出)借:管理费用-勘探支出(费用 化支出)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 付职工薪酬等后续摊销:探矿权不摊 销,待转入采矿权证后,按照产量法 摊销。取得采矿权证:探矿权在办理 采矿权证后相关的探矿权成本和勘 探支出结转入无形资产-采矿权:借: 无形资产-采矿权贷:其他非流动资 产-勘探开发成本<br><br> |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核算内容及依据 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与探矿相关成本费用的金额变动情况及依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 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 加<br><br> | 2024 年 资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年 减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 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 加<br><br> | 2025 年 资本化 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5 年 期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及 核算情况说 明<br><br> |
|---|---|---|---|---|---|---|---|---|---|---|---|
| 其 他 非 流 动<br><br> | 账 面 价 值<br><br> |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无勘探 开发成本<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 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 加<br><br> | 2024 年 资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年 减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 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 加<br><br> | 2025 年 资本化 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5 年 期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及 核算情况说 明<br><br> |
|---|---|---|---|---|---|---|---|---|---|---|---|
| 资 产 勘 探 开 发 成 本<br><br> |
3、与采矿相关成本费用 采矿相关成本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①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将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 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于采矿权取得时,通 过“无形资产-采矿权”科目核算;不符合上述资本化条件的通过“生产成本” 和“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与采矿相关成本费用相关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情况详见下表:
| 无形资产-采矿权 | 核算内容:标的公司采矿权账面价值包 括转入采矿权的账面价值、资本化勘探 支出等其他必要费用 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 编》之第七章无形资产<br><br> | 初始确认: 按照实际取得采矿权成本确认; 借:无形资产-采矿权 贷: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 银行存款等 后续计量: 产量法摊销,折旧摊销金额=年初账 面价值/年初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 (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1-贫化 率))*当年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 借:制造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br><br> |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核算内容及依据 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与采矿相关成本费用的金额变动情况及依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 及核算情 况说明<br><br> |
|---|---|---|---|---|---|---|---|---|---|---|---|
| 无 形 资 产 采<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3,62 5.40<br><br> | 247. 86<br><br> | 247. 86<br><br> | 205. 54<br><br> | 3,66 7.71<br><br> | - | - | - | 3,667 .71<br><br> | 账面原值 的2024年 本期减少 系多个小 矿证整合 为一个大<br><br> |
| 累 计<br><br> | 2,900 .20<br><br> | 240.7 0<br><br> | 不适 用<br><br> | - | 3,140 .90<br><br> | 118.0 3<br><br> | 不适 用<br><br> | - | 3,258. 93<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 及核算情 况说明<br><br> |
|---|---|---|---|---|---|---|---|---|---|---|---|
| 矿 权<br><br> | 摊 销<br><br> | 矿证,原 小矿证账 面价值转 入在建工 程归集, 待整合完 成后形成 新矿权成 本;账面 原值的本 期增加系 办理新采 矿证相关 的直接相 关必要支 出,根据 结算单金 额确认金 额;累计 摊销的本 年增加系 根据 2024 年和 2025 年开采量 按照产量 法计算摊 销,计入 制造费 用。<br><br>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账 面 价 值<br><br> | 725.2 0<br><br> | 7.16 | 不适 用<br><br> | 205. 54<br><br> | 526.8 1<br><br> | -118. 03<br><br> | 不适 用<br><br> | - | 408.78 |
4、矿业权出让金 矿业权出让金系企业为取得采矿权而向国家支付的法定对价,属于外购无 形资产成本的组成部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五条,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用途的其他支出。矿业权出让金符合上述资本化条件的,于采矿权出让合同 生效、企业实际取得采矿许可证时,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出让收益总额(或现 值)确认为“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让收益”,同时确认长期应付款或银行存款; 不符合上述资本化条件的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与矿业权出让金相关科目的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情况详见下表:
| 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让 收益(注)<br><br> | 核算内容:依据《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改革方案》(国发〔2017〕29 号)、《矿 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 综〔2017〕35 号)以及《河南省矿业权 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矿 业权出让收益在出让时以经评估确认的 金额为基础,结合河南省矿业权出让市 场基准价按孰高原则确定,标的公司按 出让合同约定应分期支付的采矿权出让 收益的现值确认采矿权出让收益;核算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之第七章无形资产及采矿权出让合同。<br><br> | 初始确认: 按照实际取得采矿权成 本以及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总 金额确认; 借:无形资产-采矿权出 让收益 贷:长期应付款/银行存款后续计量: 产量法摊销,折旧摊销金额=年初账 面价值/年初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 (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1-贫化 率))*当年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借: 制造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 销<br><br> |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核算内容及依据 会计处理
2024 年 6 月 28 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发布《河南省矿业权出 让收益征收办法》(豫自然资发〔2024〕26 号),对出让收益征收方式作出新 的规定:按竞争方式或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出让收益由“成交价(或起始 价)”与“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逐年征收部分按“年 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计算缴纳。标的公司现有采矿权均在 该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出让收益按原合同约定的分期缴纳方式执行,不适用新 办法中按销售收入比例逐年征收的规定。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采矿权出让 收益的确认与计量仍按原合同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关于外购无形资产按取得成本初始计量的规定。
报告期内,矿业权出让金的金额变动情况及依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 及核算情 况说明<br><br> |
|---|---|---|---|---|---|---|---|---|---|---|---|
| 无 形 资 产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11,9 26.5 5<br><br> | - | - | - | 11,9 26.5 5<br><br> | - | - | - | 11,92 6.55<br><br> | 累计摊销 的本年增 加系根据<br><br>2024 年和<br><br>2025 年开 采量按照 产量法计 算摊销, 计入制造<br><br><br>费用。<br><br> |
| 累 计 摊 销<br><br> | 759. 09<br><br> | 628. 08<br><br> | 不适 用<br><br> | - | 1,38 7.18<br><br> | 717. 24<br><br> | 不适 用<br><br> | - | 2,104 .42<br><br>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账 面<br><br> | 11,1 67.4<br><br> | -628 .08<br><br> | 不适 用<br><br> | - | 10,5 39.3<br><br> | -717 .24<br><br> | 不适 用<br><br> | - | 9,822 .14<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 及核算情 况说明<br><br> |
|---|---|---|---|---|---|---|---|---|---|---|---|
| 价 值<br><br> | 6 | 8 |
5、与矿权相关的固定资产 与矿权相关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情况详见下表: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 核算内容及依据 | 会计处理 |
|---|---|---|
| 初始确认:按照建造或取得该项资产 | ||
| 并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 | ||
| 核算内容:标的公司拥有的、为矿山生 | 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进行初始计量。外 | |
| 产运营和管理服务而持有的房屋建筑物 | 购情形:借:固定资产——房屋建筑 | |
| 及构筑物的账面价值。具体包括:房屋 | 物及构筑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 |
| 建筑物: 如办公楼、厂房(选矿车间、 | 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 应 | |
| 破碎车间、、磨浮车间等)、仓库、员 | 付账款自行建造情形:(1)归集建 | |
| 工宿舍、食堂等。构筑物: 如井架、井 | 设成本时:借:在建工程——建筑工 | |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塔、巷道与硐室的砌碹支护部分、尾矿 | 程贷:工程物资 / 原材料应付职工 |
| 及构筑物 | 库、浓缩池、高位水池、厂区道路、围 | 薪酬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2)达到 |
| 墙、排水沟渠、设备的基础支架等。其 | 预定可使用状态,办理竣工决算后: | |
| 价值构成包括自行建造或外购过程中发 | 借: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及构筑 | |
| 生的、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物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后续计 | |
| 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合理的支出。核 | 量: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年折旧额 | |
| 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 | =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原值 / 预计 | |
| 定资产》应用指南 | 使用年限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 |
| 销售费用等——固定资产折旧贷:累 | ||
| 计折旧 | ||
| 1.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初始确 | ||
| 认:根据各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 | ||
| 态修复方案》中预计支出折现值确认 | ||
| 为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 | ||
| 标的公司井巷工程账面价值包括自建过 | 理费,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预计负 | |
| 程中发生的、使该类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 债。即: 借:固定资产-井巷工程- | |
|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合理的支 | 环境恢复治理费贷:预计负债后续计 | |
| 出,主要包括掘进、支护、水沟开挖、 | 量: 如后续矿山重新编制《矿产资 | |
| 轨道铺设等施工费用,以及应分摊的辅 | 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则需要根 | |
| 固定资产-井巷工程 | 助生产费用等,以及根据国家法律和行 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 | 据新方案的折现值调整固定资产-环 境恢复治理费原值; 如后续实际发 |
| 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 | 生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支出,则不 | |
| 出。即各矿山未来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 | 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实际支出抵减预 | |
| 复义务支出的现值;核算依据:《企业 | 计负债: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 | |
| 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 | 款/应付账款/材料/人工等 折旧摊 | |
| 南 | 销: 产量法折旧,折旧金额=年初账 | |
| 面价值/年初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 | ||
| (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1-贫化 | ||
| 率))*当年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借: | ||
| 制造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贷:累计折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核算内容及依据 会计处理
| 旧 2.井巷工程-其他 初始确认:井巷工程通常采用自行建 造或出包方式建造,发生的全部必要 支出在“在建工程—井巷工程"科目 下归集,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 入本科目。(1)归集建设成本时: 借:在建工程——井巷工程贷:银行 存款 / 应付账款原材料 / 工程物 资等(2)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经验收合格后:借:固定资 产——井巷工程贷:在建工程——井 巷工程后续计量:年限平均法计提折 旧,年折旧额 = 井巷工程原值 / 预 计使用年限借:制造费用——固定资 产折旧贷:累计折旧<br><br> |
|---|
与萤石矿相关的科目 核算内容及依据 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的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 5 年 本 年 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及 核算情况说 明<br><br> |
|---|---|---|---|---|---|---|---|---|---|---|---|
| 固 定 资 产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构 筑 物<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36,8 96.0 3<br><br> | 809. 66<br><br> | 809. 66<br><br> | 860. 70<br><br> | 36,84 4.98<br><br> | 10,36 7.18<br><br> | 10,36 7.18<br><br> | 247 .25<br><br> | 46,96 4.91<br><br> | 2024 年账面 原值的本期 增加主要系 马丢矿区, 杨山三采区 基建设施的 完工转固增 加,根据工 程结算验收 单确认金 额;2025 年 账面原值的 本期增加主 要系新尾矿 库关五岔尾 矿库的建设 转固增加, 根据工程结 算验收单确 认金额; 2024 年账面 原值和累计 折旧的本期<br><br> |
| 累 计 折 旧<br><br> | 10,0 57.1 8<br><br> | 1,31 7.91<br><br> | 不适 用<br><br> | 855. 08<br><br> | 10,52 0.01<br><br> | 1,462 .98<br><br> | 不适 用<br><br> | 77. 58<br><br> | 11,90 5.40<br><br>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账 面 价 值<br><br> | 26,8 38.8 5<br><br> | -508 .25<br><br> | 不适 用<br><br> | 5.62 | 26,32 4.98<br><br> | 8,904 .20<br><br> | 不适 用<br><br> | 169 .66<br><br> | 35,05 9.51<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 5 年 本 年 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及 核算情况说 明<br><br> |
|---|---|---|---|---|---|---|---|---|---|---|---|
| 减少主要系 汉王沟尾矿 库闭库治理 而终止确认 其账面价 值;2025 年 账面原值的 本期减少和 累计折旧的 本期减少主 要系处置子 公司华萤相 应的房屋建 筑物以及其 他零星建筑 物的报废减 少,根据相 关合同确认 金额;累计 折旧的本期 增加系各明 细资产按照 年限平均法 计算2024年 折旧和 2025 年,并按照 受益所属原 则计入相应 的成本费用 中。<br><br> | |||||||||||
| 固 定 资 产 井 巷 工 程<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79,2 70.4 2<br><br> | 9,69 3.80<br><br> | 9,69 3.80<br><br> | 1,48 2.99<br><br> | 87,48 1.23<br><br> | 18,13 6.21<br><br> | 18,13 6.21<br><br> | - | 105,6 17.44<br><br> | 2024 年账面 原值的本期 增加主要系 杨山五采区 的井巷工程 转固增加, 根据工程结 算验收单确<br><br>认金额;<br><br>2025 年账面 原值的本期 增加主要系 马丢刘扒店 矿井的井巷<br><br><br> |
| 累 计 折 旧<br><br> | 19,9 31.9 8<br><br> | 6,06 6.14<br><br> | 不适 用<br><br> | 275. 45<br><br> | 25,72 2.66<br><br> | 7,773 .28<br><br> | 不适 用<br><br> | - | 33,49 5.94<br><br>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不适 用<br><br> | - | - | ||
| 账 面<br><br> | 59,3 38.4<br><br> | 3,62 7.66<br><br> | 不适 用<br><br> | 1,20 7.53<br><br> | 61,75 8.57<br><br> | 10,36 2.93<br><br> | 不适 用<br><br> | - | 72,12 1.50<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期 初金 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4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4 年本 年减 少<br><br> | 2024 年期 末余 额<br><br> | 2025 年本 年增 加<br><br> | 2025 年资 本化 金额<br><br> | 202 5 年 本 年 减 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 额<br><br> | 变动依据及 核算情况说 明<br><br> |
|---|---|---|---|---|---|---|---|---|---|---|---|
| 价 值<br><br> | 4 | 工程转固增 加,根据工 程结算验收 单确认金 额;2024 年 账面原值和 累计折旧的 减少主要系 马丢矿山根 据2024年最 新的《矿产 资源开采与 生态修复方 案》重新调 整复垦义务 的原值和累 计折旧;累 计折旧的的 本期增加由 两部分组 成:①井巷 工程-复垦 义务根据<br><br>2024 年和<br><br>2025 年开采 量按照产量<br><br><br>法计算折 旧,计入制 造费用。② 井巷工程其他系各明 细资产按照 年限平均法 计算2024年 和2025年的 折旧,计入 制造费用。<br><br> |
综上,根据上述各表中列示的与萤石矿相关的资产及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方法及其核算依据,标的公司各项资产的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 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要求。
(二)相关会计处理、核算过程及参数选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标的公司与矿权相关资产的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体
现在:在建工程核算内容及后续结转的具体科目不同,勘探开发成本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的后续计量和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的核算内 容这四个方面,差异详见下表:
| 科目 | 宝地矿业收购的葱岭能 源<br><br>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在建工程-矿山 工程(矿山工程 服务费)<br><br> | (在建工程-剥岩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剥岩费金 额计入在建工程;基建剥 岩工程完成竣工验收根据 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将在 建工程结转至长期待摊费 用<br><br> |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br><br>入、成本能够可靠计 量则予以确认。在建 工程按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实际成本计量。<br><br>2.井巷建造完成后具 备开采条件,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按工程实际成本 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br><br>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的,先按估计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暂估价 值,但不再调整原已 计提的折旧。<br><br>3.公司萤石矿山的采 矿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建设竖井、斜井、平 硐、硐室工程、回风 巷道、运输平巷等井 巷工程。公司按照不 同井巷工程实际投入 成本,在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 资产。在达到预定可<br><br><br>使用状态前不折旧 |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br><br>入、成本能够可靠计 量则予以确认。在建 工程按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实际成本计量。<br><br>2.井巷建造完成后具 备开采条件,即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按工程实际成本 转入固定资产。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br><br>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的,先按估计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待办理 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暂估价 值,但不再调整原已 计提的折旧。<br><br>3.公司萤石矿山的采 矿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建设竖井、斜井、平 硐、硐室工程、回风 巷道、运输平巷等井 巷工程。公司按照不 同井巷工程实际投入 成本,在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 资产。在达到预定可<br><br><br>使用状态前不折旧 |
| 勘探开发成本 | 初始确认:按照实际取得 探矿权成本确认;借:其 他非流动资产-探矿权贷: 银行存款后续支出:探矿 权取得后,需要经历预查、 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阶 段后可申请办理采矿权<br><br> |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 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 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 生的各项成本和费 用。勘查过程包括预 查、普查、详查、勘 探等四个阶段,其中,<br><br> |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取 得探矿权的成本及在 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 生的各项成本和费 用。勘查过程包括预 查、普查、详查、勘 探等四个阶段,其中,<br><br> |
| 科目 | 宝地矿业收购的葱岭能 源<br><br>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证。对于预查和普查阶段 的勘探支出应全部费用 化,在详查和勘探过程中, 如果确定该活动未发现探 明经济可采储量,直接费 用化;如果确定该活动发 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 的,将其发生的勘探开发 支出进行资本化。相关会 计处理如下:借:其他非 流动资产-勘探支出(资本 化支出)借:管理费用勘探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后续摊 销:探矿权不摊销,待转 入采矿权证后,按照产量 法摊销。取得采矿权证: 探矿权在办理采矿权证后 相关的探矿权成本和勘探 支出结转入无形资产-采 矿权:借:无形资产-采矿 权贷:其他非流动资产探矿权/勘探支出<br><br> | 对于详查、勘探的勘 查支出予以资本化, 并在无形资产-勘探 开发成本中归集,不 摊销。当勘探结束且 有合理依据确定勘探 形成地质成果并办妥 采矿权证时,将勘探 开发成本余额转入采 矿权成本;当不能形 成地质成果时,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br><br> | 对于详查、勘探的勘 查支出予以资本化, 并在其他非流动资产 -勘探开发成本中归 集,不摊销。当勘探 结束且有合理依据确 定勘探形成地质成果 并办妥采矿权证时, 将勘探开发成本余额 转入采矿权成本;当 不能形成地质成果 时,一次性计入当期 损益。<br><br> | |
| 无形资产-采矿 权<br><br> | 按照实际取得采矿权成本 初始确认,后续产量法摊 销<br><br> | 按照实际取得采矿权 成本初始确认,后续 产量法摊销<br><br> | 按照实际取得采矿权 成本初始确认,后续 产量法摊销<br><br> |
| 无形资产-采矿 权出让收益<br><br> | 初始确认按照实际取得采 矿权成本确认,后续计量:<br><br>产量法摊销 | 按成本进行初始计 量,后续产量法摊销<br><br> | 按照实际取得采矿权 成本以及采矿权出让 合同中约定的总金额 初始确认,后续产量 法摊销<br><br> |
| 固定资产-房屋 建筑物及构筑 物<br><br> | 按照建造或取得该项资产 并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 出进行初始计量,后续按 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r><br> | 按照建造或取得该项 资产并使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全部必要支出进行 初始计量,后续按照 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r><br> | 按照建造或取得该项 资产并使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全部必要支出进行 初始计量,后续按照 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r><br> |
| 固定资产-井巷 工程-环境恢复 治理费/固定资 产-弃置费用<br><br> | 根据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与生态修复方案》中预计 支出折现值确认,后续按 照产量法计提折旧<br><br> | 根据矿山《矿产资源 开采与生态修复方 案》中预计支出折现 值确认,后续按照年 限平均法计提折旧<br><br> | 根据矿山《矿产资源 开采与生态修复方 案》中预计支出折现 值确认,后续按照产 量法计提折旧<br><br> |
| 固定资产-井巷 工程-其他<br><br> | 未披露地下开采井巷工程 会计处理,基建剥岩工程 完成竣工验收根据标的公 司的会计政策将在建工程 结转至长期待摊费用,并<br><br> | 井巷工程中自行建造 或出包方式建造,发 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进 行初始确认,后续按 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br><br> | 井巷工程中自行建造 或出包方式建造,发 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进 行初始确认,后续按 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br><br> |
| 科目 | 宝地矿业收购的葱岭能 源<br><br>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按照产量法进行后续摊销 | 旧 | 旧 |
1、在建工程-矿山工程(矿山工程服务费) 葱岭能源为露天开采,基建剥岩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在建工程结转至长期待
摊费用;而金石资源、标的公司为地下开采,矿山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井巷工程。该差异系由开采方式不同所致。宝地矿 业所属矿山为露天开采,无地下井巷工程,其基建剥岩支出是为揭露矿体而发生 的阶段性剥离成本,受益期覆盖矿山整个服务年限,但不形成独立实物形态的固 定资产,故将其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金石资源与标的公司所属矿山为地下开 采,井巷工程系矿山核心生产设施,具备实物形态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故转入 固定资产核算。
2、勘探开发成本 标的公司以及宝地矿业将探矿权相关的勘探开发成本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科
目核算,不摊销,待取得采矿权证后,转入采矿权后续按照产量法摊销。标的公 司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和地质勘查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9〕40 号)中的相关规定,将勘探开发成本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 目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勘探开发成本的核算科目进行明确规定,金石 资源在无形资产核算勘探开发成本,未转为采矿权前不摊销。标的公司与其仅核 算科目不一样,核算方法一致,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报告期期末,标的公司的勘 探开发成本账面价值 0.00 万元,报告期内不存在勘探开发成本相关的支出。
3、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与矿业权相关的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按 照产量法折旧,与宝地矿业一致,但与金石资源不一致。标的公司产量法的具体 折旧逻辑为:标的公司矿权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当年(期)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 /年初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当年(期)折旧金额,其中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 =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1-贫化率),其中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贫化率来源于 各年储量年报和生产数据。上表中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对固定资产-井巷工 程-环境恢复治理费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不一致。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 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由于环境恢 复治理费与资源储量报告密切相关,能反映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因此 标的公司选择产量法进行后续折旧。
4、固定资产-井巷工程-其他 葱岭能源未披露地下开采井巷工程会计处理,葱岭能源露天开采通过剥岩揭 露矿体后直接采装,不形成地下井巷,故无相关资产,葱岭能源剥岩工程通过长 期待摊费用核算;金石资源与标的公司按自行建造或出包方式发生的全部必要支 出初始计量,转入固定资产后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地下开采必须建设竖井、 斜井、平硐等井巷工程以进入矿体,构成矿山生产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符 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标的公司依据自身矿山类型及工程实际选择相应核算科目, 符合会计准则和行业惯例。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与萤石矿权相关资产及成本费用的核算具备合理依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与行业惯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报告期初前述相关科目的金额,报告期各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依据、 计入成本费用的情况、期末金额,相关科目计量的准确性,是否存在成本费用 混入的情形,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其他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 值情形、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报告期内与矿权相关的科目增减变动情况均具备合理依据,相关科目计量准 确,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入情形,无形资产-采矿权、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摊销金额均计入制造费用,并在月末结转入相关产品的成本中。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探矿权均已达到详查阶段,相关支出全部资本化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 发成本。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不存在减值迹象,其他长期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
(一)报告期初前述相关科目的金额,报告期各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依 据、计入成本费用的情况、期末金额,相关科目计量的准确性
2024 年与 2025 年矿业权相关科目的金额变动情况及依据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在 建 工 程 矿 山 工 程<br><br> | 账 面 价 值<br><br> | 7,370.15 | 13,718.1 3<br><br> | 13,718.1 3<br><br> | 9,294.3 4<br><br> | 11,793.9 4<br><br> | 5,275.78 | 5,275.78 | 15,248.6 6<br><br> | 1,821.06 | 本年增加根据供 应商的工程服务 结算单金额和工 程进度确认,计 入在建工程账面 价值;本年减少 根据工程结算验 收单确认转固金 额。<br><br> |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勘 探 开<br><br> | 账 面 价 值<br><br> | - | - | - | - | - | - | - | - | - | 本期无勘探开发 成本<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发 成 本<br><br> | |||||||||||
| 无 形 资 产 采 矿 权<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3,625.40 | 247.86 | 247.86 | 205.54 | 3,667.71 | - | - | - | 3,667.71 | 账面原值的 2024 年本期减少系多 个小矿证整合为 一个大矿证,原 小矿证账面价值 转入在建工程归 集,待整合完成 后形成新矿权成 本;账面原值的 本期增加系办理 新采矿证相关的 直接相关必要支 出,根据结算单<br><br> |
| 累 计 摊 销<br><br> | 2,900.20 | 240.70 | 不适用 | - | 3,140.90 | 118.03 | 不适用 | - | 3,258.93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用 | - | - | - | 不适用 | - | -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账 面 价 值<br><br> | 725.20 | 7.16 | 不适用 | 205.54 | 526.81 | -118.03 | 不适用 | - | 408.78 | 金额确认金额; 累计摊销的本年 增加系根据 2024 年和 2025 年开 采量按照产量法 计算摊销,计入 制造费用。<br><br> | |
| 无 形 资 产 采 矿 权 出 让 收 益<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11,926.5 5<br><br> | - | - | - | 11,926.5 5<br><br> | - | - | - | 11,926.55 | 累计摊销的本年 增加系根据 2024 年和 2025 年开 采量按照产量法 计算摊销,计入 制造费用。<br><br> |
| 累 计 摊 销<br><br> | 759.09 | 628.08 | 不适用 | - | 1,387.18 | 717.24 | 不适用 | - | 2,104.42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用 | - | - | - | 不适用 | - | -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账 面 价 值<br><br> | 11,167.4 6<br><br> | -628.08 | 不适用 | - | 10,539.3 8<br><br> | -717.24 | 不适用 | - | 9,822.14 | ||
| 固 定 资 产 房 屋 建 筑 物 及 构 筑<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36,896.0 3<br><br> | 809.66 | 809.66 | 860.70 | 36,844.9 8<br><br> | 10,367.1 8<br><br> | 10,367.1 8<br><br> | 247.25 | 46,964.91 | 2024 年账面原值 的本期增加主要 系马丢矿区,杨 山三采区基建设 施的完工转固增 加,根据工程结 算验收单确认金 额;2025 年账面 原值的本期增加 主要系新尾矿库 关五岔尾矿库的 建设转固增加, 根据工程结算验<br><br> |
| 累 计 折 旧<br><br> | 10,057.1 8<br><br> | 1,317.91 | 不适用 | 855.08 | 10,520.0 1<br><br> | 1,462.98 | 不适用 | 77.58 | 11,905.40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用 | - | - | - | 不适用 | - | -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物 | 账 面 价 值<br><br> | 26,838.8 5<br><br> | -508.25 | 不适用 | 5.62 | 26,324.9 8<br><br> | 8,904.20 | 不适用 | 169.66 | 35,059.51 | 收单确认金额;<br><br>2024 年账面原值 和累计折旧的本 期减少主要系汉 王沟尾矿库闭库 治理而终止确认<br><br>其账面价值;<br><br>2025 年账面原值 的本期减少和累 计折旧的本期减 少主要系处置子 公司华萤相应的 房屋建筑物以及 其他零星建筑物 的报废减少,根 据相关合同确认 金额;累计折旧 的本期增加系各 明细资产按照年<br><br><br>限平均法计算 2024 年折旧和<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2025 年折旧,并 按照受益所属原 则计入相应的成 本费用中。<br><br> | |||||||||||
| 固 定 资 产 井 巷 工 程<br><br> | 账 面 原 值<br><br> | 79,270.4 2<br><br> | 9,693.80 | 9,693.80 | 1,482.9 9<br><br> | 87,481.2 3<br><br> | 18,136.2 1<br><br> | 18,136.2 1<br><br> | - | 105,617.4 4<br><br> | 2024 年账面原值 的本期增加主要 系杨山五采区的 井巷工程转固增 加,根据工程结 算验收单确认金 额;2025 年账面 原值的本期增加 主要系马丢刘扒 店矿井的井巷工 程转固增加,根 据工程结算验收 单确认金额;<br><br> |
| 累 计 折 旧<br><br> | 19,931.9 8<br><br> | 6,066.14 | 不适用 | 275.45 | 25,722.6 6<br><br> | 7,773.28 | 不适用 | - | 33,495.94 | ||
| 减 值 准 备<br><br> | - | - | 不适用 | - | - | - | 不适用 | - | -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账 面 价 值<br><br> | 59,338.4 4<br><br> | 3,627.66 | 不适用 | 1,207.5 3<br><br> | 61,758.5 7<br><br> | 10,362.9 3<br><br> | 不适用 | - | 72,121.50 | 2024 年账面原值 和累计折旧的减 少主要系马丢矿 山根据 2024 年 最新的《矿产资 源开采与生态修 复方案》重新调 整复垦义务的原 值和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的本期 增加由两部分组 成:①井巷工程复垦义务根据 2024 年和 2025 年开采量按照产 量法计算折旧, 计入制造费用。 ②井巷工程-其 他系各明细资产 按照年限平均法 计算 2024 年和<br><br> |
| 科 目<br><br> | 项 目<br><br> | 2024 年 期初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4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4 年 本年减 少<br><br> | 2024 年 期末余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增加<br><br> | 2025年资 本化金额<br><br> | 2025 年 本年减少<br><br> | 2025 年期 末余额<br><br> | 变动依据及核算 情况说明<br><br> |
|---|---|---|---|---|---|---|---|---|---|---|---|
| 2025 年的折旧, 计入制造费用。<br><br> |
无形资产中,采矿权与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摊销进度存在较大差异,该差异 主要源于资产形成时间的不同,而非摊销方法或开采节奏所致,无形资产中采 矿权与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金额和形成年份等信息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类型 | 2025 年末账 面原值 | 2025 年末累 计摊销 | 2025 年末账 面价值 | 形成年份 | 已累计摊 销年限 |
|---|---|---|---|---|---|
| 无形资产-采矿权 | 3,667.71 | 3,258.93 | 408.78 | 最早形成于 2012 年 | 13 年 |
| 无形资产-采矿权 出让收益 | 11,926.55 | 2,104.42 | 9,822.14 | 最早形成于 2022 年 | 3 年 |
| 合计 | 15,594.26 | 5,363.35 | 10,230.92 | - | - |
采矿权与采矿权出让收益后续计量均按照产量法摊销,每年摊销金额=每年 年初账面价值(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年初预计未来可采出的矿石总 量*当年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故二者摊销方法一致。
采矿权主要形成于标的公司早期(多在 2017 年以前),系依据《矿产资源 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 号)取得时支付的历史成本。而采矿权 出让收益主要形成于 2022 年,系标的公司依据《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 (国发〔2017〕29 号)及《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 35 号)规定,按《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向主管部门补缴 的权益金。
在确定出让收益缴纳金额时,以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为基础,结合 河南省矿业权出让市场基准价按“孰高原则”确定。由于评估基准日的储量规 模和矿产品价格均远高于早期取得采矿权时的水平,导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原 值显著高于采矿权原值。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与矿权相关资产报告期内的变动具备合理依据,核算 清晰,计量准确。
(二)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混入的情形
标的公司在建工程-矿山工程后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后续折旧计入制造费用,并在月末结转入相关产品的成本中。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探矿权均已达到详查阶段,相关支出全部资本化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勘探开发成本;无形资产-采矿权、无形资产-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摊销金额均计入
制造费用,并在月末结转入相关产品的成本中。 综上,报告期初前述相关科目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入的情形。 (三)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期末与评估值为 0 的四个采矿证相关的无形资产-采矿权明细如下表
所示: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评估值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段家庄萤石矿<br><br> | 0.19 | -<br><br> |
|---|---|---|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东草沟萤石矿<br><br> | - | - |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庙 子乡灰菜沟萤石矿<br><br> | 0.19 | - |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枣 树凹萤石矿<br><br> | 0.21 | - |
合计 0.59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 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存在下列 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 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 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 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 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 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 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 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 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评估值为 0 的四个采矿权证载生产规模未达到小型矿山,根据《全国矿产资 源规划(2021-2025 年)》以及《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2022 年 11 月)萤石矿存量矿山未达到小型矿山需通
过整合、技改或限期退出达标后方可进行开采。截至评估基准日时,被评估单位 针对上述采矿权尚未形成明确的整合、技改或限期退出的方案,后续是否能继续 开采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于该 4 个小型矿业权,出于谨慎性考虑直接以 0 元 为评估值。
上述矿权资源储量与标的公司主力矿区连片,其价值将通过未来统筹整合到 大矿权中实现,故该四宗采矿权因可通过整合实现其蕴藏的全部资源价值,不存 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所规定的减值迹象。综上,上述 四个评估值为 0 元的采矿权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其他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情形、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报告期内,4 个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相关的长期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矿 证 | 长期资产明细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 | 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及其他 | 总计 |
|---|---|---|---|---|---|
| 栾 川 县 枣 树 凹 萤 石 矿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4.72 | 89.74 | - | 94.45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2.31 | 45.34 | - | 47.65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2.41 | 44.40 | - | 46.81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4.72 | 89.74 | - | 94.45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2.53 | 49.53 | - | 52.07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2.19 | 40.20 | - | 42.39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1.41 | 109.01 | - | 110.42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0.78 | 68.81 | - | 68.03 | |
| 栾 川 县 庙 子 乡 灰 菜 沟 萤 石 矿<br><br>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19.57 | 1,661.53 | 68.60 | 1,749.70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7.80 | 572.17 | 57.60 | 637.57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1.78 | 1,089.36 | 11.00 | 1,112.13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19.57 | 1,661.53 | 68.60 | 1,749.70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8.72 | 675.08 | 59.29 | 743.09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0.85 | 986.44 | 9.32 | 1,006.61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8.10 | 1,423.88 | 15.75 | 1,447.73 |
| 矿 证 | 长期资产明细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 | 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及其他 | 总计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2.75 | 437.44 | 6.43 | 441.12 | |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段 家 庄 萤 石 矿<br><br>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6.51 | 1,122.02 | 41.05 | 1,169.57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1.53 | 652.47 | 30.91 | 684.91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4.97 | 469.55 | 10.14 | 484.66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6.51 | 1,122.02 | 41.05 | 1,169.57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2.12 | 824.46 | 32.50 | 859.08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4.39 | 297.56 | 8.54 | 310.49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3.81 | 444.61 | 11.36 | 459.78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0.58 | 147.05 | 2.82 | 149.29 | |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马 丢 东 草 沟 萤 石 矿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 | - | - | -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 | - | - | -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 | - | - | -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 | - | - | -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 | - | - | -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 | - | - | -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 | - | - | -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 | - | - | - | |
| 合 计<br><br>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30.80 | 2,873.28 | 109.65 | 3,013.73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11.64 | 1,269.98 | 88.51 | 1,370.13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9.16 | 1,603.30 | 21.14 | 1,643.60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30.80 | 2,873.28 | 109.65 | 3,013.73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13.37 | 1,549.08 | 91.79 | 1,654.24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7.43 | 1,324.21 | 17.86 | 1,359.49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13.32 | 1,977.50 | 27.11 | 2,017.93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4.11 | 653.29 | 9.25 | 658.44 |
针对上述评估值为 0 的四个矿权,虽然《河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
的是整合达标,而非强制注销。上述矿权资源储量与公司主力矿区连片,其价 值将通过未来统筹整合到大矿权中实现。在会计减值测试中,鉴于四宗采矿权 分别拥有独立的矿区范围、资源储量及配套采选设施,整合后各自可具备独立 开采并产生矿产品销售收入的能力,标的公司将每一宗采矿权及与其直接相关 的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等长期资产,分别认定为一个独立资产组, 共计四个资产组,逐一进行减值测试。为确定减值金额,参考厦门嘉学资产评 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报告,即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54 号。如上表列示, 与评估值为 0 的四个采矿证相关的其他长期资产采用成本法确定的评估值为
- 2,017.93 万元,远高于其账面价值 1,359.49 万元,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 价值的减值情形,故未予计提减值。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资产报告期内的变动具备合理依据,核算 清晰,计量准确,不存在成本费用混入情形,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不存在减值迹 象,该四宗采矿权因可通过整合实现其蕴藏的全部资源价值,其他长期资产不存 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情形,故未予计提减值。
三、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和行业惯例,预计负债计提的方法与比例、计提的充分性
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
行业惯例。 (一)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会计处理 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资产及成本费用的核算内容、核算依据等情况详见
下表:
| 与萤石矿 相关的科 目<br><br> | 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 |
|---|---|
| 核算内容 及依据<br><br> | 标的公司井巷工程中复垦义务账面价值包括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 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即各矿山未 来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义务支出的现值;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br><br> |
| 会计处理 | 初始确认:根据各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中预计支出折现值确 认为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预计负债。即: 借: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贷:预计负债后续计量: 如后续矿 山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则需要根据新方案的折现值调<br><br> |
| 与萤石矿 相关的科 目<br><br> | 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 |
|---|---|
| 整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原值; 如后续实际发生环境保护和生 态恢复的支出,则不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实际支出抵减预计负债: 借:预计 负债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材料/人工等 折旧摊销: 产量法折旧,折旧金 额=年初账面价值/年初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1-贫 化率))*当年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借:制造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贷:累计折旧<br><br> |
根据上表中列示的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资产及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方 法及其核算依据,标的公司对其的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固定资 产、预计负债等科目的相关要求。
(二)标的公司会计处理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资产及成本费用
的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后续计量的折旧和摊销方法,差异详见下表:
| 项目 | 金石资源 | 安宁股 份<br><br> | 云南铜业 | 国城矿业 | 宝地矿 业<br><br> | 海南矿 业<br><br> | 标的公 司<br><br> |
|---|---|---|---|---|---|---|---|
| 固定资 产-井 巷工程 -环境 恢复治 理费<br><br> | 年限平均 法<br><br> | 产量法 | 年限平均 法<br><br> | 年限平均 法<br><br> | 产量法 | 产量法 | 产量法 |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会计处理与安宁股份、宝地矿 业、海南矿业一致,与云南铜业、国城矿业和金石资源相比,固定资产-井巷工 程-环境恢复治理费科目的折旧方法存在差异。
根据上表,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 治理费按照产量法折旧,与安宁股份、宝地矿业和海南矿业一致。标的公司与安 宁股份、宝地矿业和海南矿业的产量法的具体折旧逻辑为:1、标的公司矿权相 关资产账面价值×当年(期)矿山开采萤石原矿量/年初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 当年(期)折旧金额,其中预计可采出萤石原矿量=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1贫化率),其中资源储量、综合回采率、贫化率来源于各年储量年报和生产数据。 2、安宁股份、宝地矿业和海南矿业的矿权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当年(期)动用 储量/年初预计探明及可能经济可采储量(或年初保有储量)=当年(期)折旧金 额。据此,标的公司的产量法计算逻辑与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与固 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产量法 折旧符合会计配比性原则,更能反映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综上,标的 公司选择产量法进行后续折旧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具有可比性。
(三)预计负债计提的方法与比例、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预计负债全部为矿山弃置相关的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 用,在初始确认时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账面原值等于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即按照弃置义务折现值入账),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固定资产-井巷工 程-环境恢复治理费按照产量法进行折旧,预计负债按照摊余成本计量并根据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标的公司报告期内预计负债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相关利息费用充足计提,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环境恢复治理费指根据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 所确定的支出,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 未来付出的环境恢复治理费折算为现值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和预计负债,后续以 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并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标的公司预计负债及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的变动情况见下 表:
单位:万元
| 会计处理 | 标注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4 年之前 |
|---|---|---|---|---|
| 1、预计负债-期 初余额 | a | 1,842.91 | 2,992.25 | - |
| 2、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环境恢 复治理费账面价 值期初余额 | b | 1,273.23 | 2,693.18 | - |
| 3、本年新增 | - | - | - | |
| 借: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 恢复治理费 | c | 103.95 | -1,312.85 | 2,859.10 |
| 贷:预计负债 | d | 103.95 | -1,312.85 | 2,859.10 |
| 4、摊余成本计量 | - | - | - | |
|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e | 80.84 | 180.55 | 133.16 |
| 会计处理 | 标注 | 2025 年 | 2024 年 | 2024 年之前 |
|---|---|---|---|---|
| 贷:预计负债 | f | 80.84 | 180.55 | 133.16 |
| 5、发生环境治理 义务支出 | - | - | - | |
| 借:预计负债 | g | 102.27 | 17.04 | - |
| 贷:货币资金、 应付账款等 | h | 102.27 | 17.04 | - |
| 6、环境恢复治理 费折旧 | - | - | - | |
| 借:制造费用 | i | 122.23 | 107.10 | 165.91 |
| 贷:累计折旧 | j | 122.23 | 107.10 | 165.91 |
| 7、预计负债-期 末余额 | k=a+d+e-g | 1,925.43 | 1,842.91 | 2,992.25 |
| 8、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环境恢 复治理费账面价 值期末余额 | l=b+c-j | 1,254.95 | 1,273.23 | 2,693.18 |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 2024 年之前年确认环境恢复治理费和预计负债初始 金额 2,859.10 万元系依据各矿山的《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上述 方案已全部于 2022 年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2024 年因开采过程中于马 丢矿山发现新增了资源量,标的公司编制了该矿山新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 复方案》,该方案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专家小组评审认定,按照该方案马丢萤 石矿的预计环境治理及土地复垦支出减少,标的公司依据新方案调整预计负债 1,312.85 万元的同时调整环境恢复治理费的原值 1,312.85 万元;2025 年因采矿权 证更换,标的公司编制了下马丢矿山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该方 案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专家小组评审认定,按照该方案下马丢萤石矿的预计环 境治理及土地复垦支出增加,标的公司依据新方案补提预计负债 103.95 万元的 同时调整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的原值 103.95 万元。
固定资产-井巷工程-环境恢复治理费和预计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依据河南 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依据可靠,计提 充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未来付出的环境恢复 治理费折算为现值后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和预计负债,后续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并根据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财务费用。2024 年、2025 年分别
计提财务费用 180.55 万元和 80.84 万元,2025 年计提金额减少系 2024 年末根据 马丢矿山的新方案调整预计负债导致。
同行业可比公司与矿权相关的预计负债计提情况见下表:
科目 金石资源 标的公司
预计负债-环境恢复治理费(万元) 1,865.86 1,925.43 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万吨) 2,700.00 1,370.61
- 每吨矿石弃置费用(元/吨) 0.69 1.40
保有资源储量-矿物量(万吨) 1,300.00 661.81
- 每吨矿石弃置费用(元/吨) 1.44 2.9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预计负债为
1,925.43 万元,保有储量 1,370.61 万吨,每吨弃置费用为 1.40 元,高于上表中可 比公司的金额。主要系标的公司的弃置费用根据 2024 年和 2025 年最新的方案确 定,储量与弃置费用规模相匹配,而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因开采时间较久,可能存 在增储储量尚未编制方案及实际生产活动中已经发生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支出 抵减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的情形。总体看来,标的公司的预计负债-环境恢复治理 费计提充足。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预计负债全部为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费,来源于标的公 司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计提方法与比例准 确,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四、非专利技术的来源,资本化确认无形资产的合理性,相关技术摊销年
限和减值情况 (一)非专利技术的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专利技术主要包括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无水氟化氢
相关的化工工艺生产技术以及萤石球团技术,相关技术来源情况如下: 1、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 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系标的公司向无锡市多瑞玛科技有限公司外购的萤
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旨在解决资源特性难题、提升产品价值与回收率;该技术 全面用于块矿分选、末矿分选及介质回收三大生产系统。
2、无水氟化氢相关的化工工艺生产技术
无水氟化氢相关的化工工艺生产技术系标的公司向德国公司 CHENCO CHEMICAL ENGINEERING AND CONSULTING GmbH 外购的无水氟化氢工艺 包,含核心反应参数、基础工艺流程图、关键设备规格书、物料配比及产品质量 控制条件等专有技术,不包含由国内设计院完成的详细工程设计,旨在获取经工 业验证的成熟生产工艺,保障无水氟化氢产品纯度与质量稳定性,降低原料单耗 与能耗。
3、萤石球团技术
萤石球团技术系标的公司自主研发的萤石细泥球团成型工艺技术,含物料配 比、粘结剂选型、成型压力、烘干温度曲线及时间控制等核心参数;该技术旨在 提升萤石资源综合利用率,将浮选细泥转化为冶金级球团产品,减少尾矿堆存, 增加产品品类与附加值;全面用于萤石细泥浮选后续深加工环节,衔接滤饼脱水 系统。
(二)资本化确认无形资产的合理性 1、外购的非专利技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具有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四条及第六条:第四条规定,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六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 支出。
标的公司外购的非专利技术满足上述确认条件:1)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公司通过技术转让协议取得该非专利技术,已应用于萤石矿选矿工艺,无水 氟化氢生产等核心生产环节,能够提升精矿品位、降低选矿成本或提高资源综合 利用率,直接为公司创造增量经济效益,符合“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条 件;2)成本能够可靠计量:该技术系外部独立第三方受让取得,转让协议明确 约定了技术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发票等原始单据齐全,成本可单独、可靠计量; 3)企业拥有控制权:根据转让协议,标的公司已实质取得该技术的所有权或排 他性使用权,能够主导该技术的应用并从中获取几乎全部经济利益;4)可辨认
性:该技术源于合同性权利,独立于商誉存在,可单独转让或处置,满足可辨认 标准。
因此,针对上述外购的非专利技术,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和无水氟化氢相 关的化工工艺生产技术,符合资本化条件。
2、自研的非专利技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具有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九条的规定,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 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4)有 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标的公司自研的非专利技术对应满足上述确认条件:1)相关非专利技术已 完成实验室小试、中试及工业试生产,产出球团产品经检测符合 YB/T 5217 标准, 技术路线成熟可行;2)公司决定自建球团生产线,利用该技术将浮选细泥转化 为可售球团产品,增加盈利来源;3)萤石球团是冶金级块矿的合格替代品,市 场需求明确;4)公司已安排专项研发预算及后续产线建设资金,组建了专业技 术团队,具备完成开发的财务与技术资源;5)公司建立了研发支出辅助台账, 按项目单独核算人工、材料、试验、检测等开发支出,可单独归集。
综上,上述外购的和自研的非专利技术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
形资产》规定的确认条件,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合理。 (三)非专利技术资本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标的公司对外购和自研的非专利技术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本化
处理,系实践中常见的会计处理方式,同行业上市公司关于外购和自研的非专 利技术进行资本化处理的相关案例如下:
| 证券简称 | 股票代码 | 非专利技术来源方式 | 非专利技术会计处理方式 |
|---|---|---|---|
| 中矿资源 | 002738 | 外购-外部购置(技术使用权) | 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专有技术使用权(非专利技 术) |
| 华钰矿业 | 601020 | 内部研究开发(内部立项+委 外协作模式) | 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
| 证券简称 | 股票代码 | 非专利技术来源方式 | 非专利技术会计处理方式 |
|---|---|---|---|
| 章源钨业 | 0002378 | 内部研究开发(自主研发为 主,部分配套外部试验协作) | 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
注:表格中案例来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信息。
因此,标的公司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购和自研的非专利技术确认为无形
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四)相关技术摊销年限和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专利技术的摊销年限和减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非专利技术名称 |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 值<br><br> | 来源 | 入账时间 | 摊销年 限<br><br> | 减值情况 |
|---|---|---|---|---|---|
| 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 术<br><br> | 153.76 | 外购 | 2023-03-31 | 30 年 | 未减值 |
| 无水氟化氢相关的化 工工艺生产技术<br><br> | - | 外购 | 2007-12-31 | 10 年 | 未减值 |
萤石球团技术 4.46 自研 2022-04-30 5 年 未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 —— 无形资产》及其应用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企业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分析判断使用寿命:能够确定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期限的,属于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需要摊销;源自合同性权利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约定的权利期限;若企业实际预期使用期限短于合同约 定期限,则按更短的实际预期使用年限摊销;并且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需要 综合考虑:技术工艺迭代情况、运用该技术生产产品的生命周期、市场需求、 竞争者技术替代风险、企业未来应用该资产的业务规划等因素。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非专利技术均未减值,相关专利技术摊销年限分别
为 5 年至 30 年,相关摊销年限的确定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具体而言: 1、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 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按照授权许可协议有效期为 30 年摊销。该外购技术 转让协议明确约定本项专有技术使用权期限为 30 年,本次摊销年限未超出合同 约定权利期限,符合准则基础要求;尽管目前公司现有矿山矿证的最长开采期 存在限制,即马丢矿山矿证至 2048 年,但采矿权证的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同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规划,标的公司存在收购周边萤石类矿山的明确业务规
划,未来可将该套成熟提精抛废工艺复制应用于后续整合周边的矿山,预计相 关矿山开采服务年限可延续至 2053 年,不会低于合同约定年限;由于该萤石选 矿成熟工艺迭代速度较慢,在摊销期内出现可完全替代该工艺的颠覆性技术的 可能性极低。
综上,萤石提精抛废专有技术按照授权许可协议有效期 30 年进行摊销,符
合技术经济寿命预期、合同保护期限及会计准则规定。 2、无水氟化氢相关的化工工艺生产技术 无水氟化氢相关的化工工艺生产技术用于无水氟化氢生产线的从原料投料
到成品产出的全部主工艺环节;化工工艺技术迭代周期通常为 8 年至 15 年,该 技术预计 10 年内具有经济价值,与主要生产装置折旧年限匹配。
3、萤石球团技术 球团成型技术迭代周期较短(3 年至 7 年),与配套生产装置折旧年限匹配,
受限于特定细泥物料特性,5 年摊销期限体现会计估计的合理谨慎。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专利技术的摊销年限合理,并且不存在减
值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获取标的公司的账务信息,了解与萤石矿相关的会计科目的核算逻辑,
获得相关科目的会计凭证及核算依据;
- 2、查询《企业会计准则》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会计处理原则,对
比标的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分析标的公司会计处理的合理性,验证标的公司会 计处理的准确性;
- 3、查阅标的公司的采矿权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分析评估模型中的完
整性;
- 4、获取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的会计科目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表及计入
成本费用的情况,验证相关金额的准确性;
- 5、取得标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查阅标的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
报告,分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 6、了解固定资产环境恢复治理费、预计负债的核算逻辑,分析会计处理的
准确性及两者金额差异的原因,编制变动情况表,取得环境恢复治理费的初始确 认依据,测算利息费用和折旧计提的准确性,分析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 1、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资产及成本费用的核算具备合理依据,符合行业
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
- 2、标的公司与萤石矿相关资产报告期内的变动具备合理依据,核算清晰,
计量准确,评估值为 0 的采矿权不存在减值迹象,其他长期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
- 3、标的公司与环境恢复治理费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和行业惯例,标的公司预计负债全部为矿山弃置相关的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费 用,计提方法与比例准确,预计负债计提充分;
- 4、外购的和自研的非专利技术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规定的确认条件,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合理,标的公司所有非专利技术不存在 减值。
综上,结合上述核查程序,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标的公司与矿权相关 的非流动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处理及核算准确。
问题 9、关于标的公司流动性和内控规范性
重组报告书披露,(1)截止报告期末,标的公司保有银行存款 3,952.27 万元,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应付售后回租融资款金额分别为 32,074.16 万元、22,585.77 万元、6,400 万元和 5,537.22 万元;(2)报告期 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 0.30、0.26,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转贷的情形,即标的公司将获取的银行贷款支付 给供应商和关联方,后将部分或全部款项退回标的公司用于日常经营;(4)2024
年前标的公司经营状况较差,通过向关联方资金拆借弥补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 求,2024 年末、2025 年末标的公司应付股利金额分别为 10,000 万元、3,847 万 元。
请公司披露:(1)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 与合理性,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借款(短期、长期、关联方借款、售后 回租融资款等)金额利率及还款期限;模拟测算未来一段时间内标的公司到期 借款和应付项目的金额规模、款项性质,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银行 授信额度等方面,说明还款措施及其可行性,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较大流动性和 偿债风险;(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转贷涉及的供应商和关联方、相关资金流转 的具体情况,转贷款项的真实去向和用途,标的公司对内控不规范行为的整改 情况;(3)2024 年以前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2024 年经营情 况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矿山数量较多、流动性紧张背 景下进行大额分红的原因与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与合理性,截 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借款(短期、长期、关联方借款、售后回租融资款等) 金额利率及还款期限;模拟测算未来一段时间内标的公司到期借款和应付项目 的金额规模、款项性质,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银行授信额度等方面, 说明还款措施及其可行性,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较大流动性和偿债风险
(一)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资产偿债能力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 公司名称<br><br>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
|---|---|---|---|---|---|---|---|---|
| 资产 负债率 | 流动比 率(倍) | 速动比 率(倍) | 利息保 障倍数 (倍) | 资产负 债率 | 流动比 率(倍) | 速动比 率(倍) | 利息保 障倍数 (倍) | |
| 金石资源 | 67.97% | 0.83 | 0.59 | 8.90 | 67.68% | 0.76 | 0.48 | 7.76 |
| 标的公司 | 55.87% | 0.30 | 0.26 | 6.96 | 82.78% | 0.13 | 0.10 | 4.60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
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如上表所述,标的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等)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如下:
2022 年标的公司完成选厂的扩建,2022 年开始经营业绩开始逐步提升,标 的公司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矿山开发、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标的公司 2024 年与 2025 年应付工程款余额分别为 25,855.26 万元和 12,968.29 万元,导 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而可比公司金石资源于 2017 年上市,2022 年收入 达到 10.50 亿元,2024 年、2025 年收入分别为 27.52 亿元和 38.87 亿元,经营规 模显著大于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
综上,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标的公司偿 债能力相关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二)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借款(短期、长期、关联方借款、售后 回租融资款等)金额利率及还款期限
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各类借款的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如下:
单位:万元
| 科目 | 债权人 | 借款金额 | 其中: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利率 | 还款期限 |
|---|---|---|---|---|---|
| 短期借款 | 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30.00 | - | 6.80% | 2026/1/21 |
| 短期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栾川支行 | 2,500.00 | - | 4.10% | 2026/4/16 |
| 短期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栾川支行 | 2,000.00 | - | 4.10% | 2026/4/17 |
| 短期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栾川支行 | 1,130.00 | - | 2.26% | 2026/3/20 |
| 短期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栾川支行 | 2,370.00 | - | 3.65% | 2026/10/30 |
| 短期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栾川支行 | 5,000.00 | - | 3.10% | 2026/6/28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 | 3,909.78 | - | 3.50% | 2026/6/29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 | 795.58 | - | 3.50% | 2026/7/3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 | 1,000.00 | - | 3.40% | 2026/9/24 |
| 科目 | 债权人 | 借款金额 | 其中: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利率 | 还款期限 |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 | 1,929.00 | - | 3.40% | 2026/9/25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 | 1,365.64 | - | 3.40% | 2026/11/12 |
| 短期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分行 | 1,000.00 | - | 3.20% | 2026/12/8 |
| 短期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洛阳金谷支行 | 5,000.00 | - | 3.10% | 2026/10/31 |
| 小计 | 30,230.00 | - | - | - | |
| 长期借款 | 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 科技支行 | 3,000.00 | 600.00 | 3.50% | 2027/9/20 |
| 长期借款 | 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 科技支行 | 2,000.00 | 400.00 | 3.50% | 2027/10/16 |
| 长期借款 | 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 科技支行 | 1,650.00 | 330.00 | 3.50% | 2027/11/16 |
| 长期借款 | 中信银行洛阳自贸区 科技支行 | 1,350.00 | 270.00 | 3.50% | 2027/12/8 |
| 小计 | 8,000.00 | 1,600.00 | |||
| 长期应付 款-应付售 后回租融 资款 |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 | 1,436.60 | 1,436.60 | - | 2026/11/28 |
| 长期应付 款-应付售 后回租融 资款 |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 赁股份有限公司 | 4,100.62 | 2,982.42 | - | 2027/4/3 |
| 小计 | - | 5,537.22 | 4,419.02 | - | - |
| 其他应付 款 | 王中喜 | 194.96 | - | - | - |
| 合计 | - | 43,962.18 | 6,019.02 | - | - |
注:标的公司对王中喜的其他应付款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已全部偿还完毕。
标的公司预计 2026 年归还以上各类借款 36,443.98 万元,2027 年归还以 上各类借款 7,518.20 万元,总计归还 43,962.18 万元。
(三)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银行授信额度等方面,模拟测算未 来一段时间内标的公司到期借款和应付项目的金额规模、款项性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负债科目余额以及未来偿还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末余额 | 占总负债 比例 | 2026年1-5月已 偿还金额 | 2026 年 6-12 月预计偿还 金额 | 2027 年及以 后偿还金额 |
|---|
| 项目 | 2025 年末余额 | 占总负债 比例 | 2026年1-5月已 偿还金额 | 2026 年 6-12 月预计偿还 金额 | 2027 年及以 后偿还金额 |
|---|---|---|---|---|---|
| 短期借款 | 32,074.16 | 33.85% | 21,221.17 | 10,852.99 | - |
| 应付票据 | 2,257.25 | 2.38% | 2,247.25 | 10.00 | - |
| 应付账款 | 22,585.77 | 23.84% | 12,329.45 | 6,422.30 | 3,834.02 |
| 其他应付款 | 8,028.03 | 8.47% | 5,096.90 | 2,931.13 | -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6,328.25 | 6.68% | 3,354.61 | 2,973.64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65.08 | 4.50% | 3,819.56 | 445.52 | - |
| 长期借款 | 6,400.00 | 6.75% | - | - | 6,400.00 |
| 长期应付款 | 6,316.20 | 6.67% | - | - | 6,316.20 |
| 合计 | 88,254.74 | 93.14% | 48,068.95 | 23,635.58 | 16,550.23 |
- 注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及其利息,
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
- 注 2:2027 年及以后偿还金额情况:1、标的公司预计在 2027 年之后支付的应付账款主
要系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应付工程款。由于该部分款项需以工程结算结果作为支付依据, 在结算工作完成前,标的公司不进行支付;2、长期借款 2027 年及以后偿还系未到还款期限;
- 注 3:长期应付款 2027 年及以后偿还系售后回租融资款及矿山权益金未到付款期。 1、银行借款
截至 2026 年 5 月底,标的公司未偿还银行借款金额为 17,252.99 万元。截至 2026 年 5 月底标的公司已取得多家银行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 47,225 万元, 剩余授信额度 14,700 万元。根据标的公司与银行的约定,标的公司按照还款计 划逐期偿还借款,已偿还部分对应的授信额度可重新释放并循环使用,因此短期 内标的公司具备一定的银行借款滚动续借能力,还款压力相对可控。
2、应付账款
标的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项目建设及原材料采购等形成一定金额的 应付账款。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22,585.77 万元,报告期 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6,813.79 万元和 68,152.13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 22,800.76 万元和 22,837.66 万元,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标的公司 通过正常经营回款资金、新增银行借款等方式,预计能够支付相应货款。
3、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标的公司尚未支付的
- 3,847.00 万元应付股利及 3,585.65 万元应付利息,标的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资金
情况逐步偿还上述款项,预计短期内不存在偿还压力。
综上,标的公司通过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流入、银行筹资等方 式能够满足未来资金支出及到期借款和应付项目还款需求,短期内标的公司仍然 存在一定规模的负债需偿还,但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
(四)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较大流动性和偿债风险 1、标的公司与银行合作关系良好,融资渠道通畅 标的公司与主要银行合作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银行贷款逾期的情形。标的公
司产业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导向,同时近年来与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河南栾川农村商业银行等国有银行、 股份制银行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6 年 5 月底标的公司银行授信额 度总额为 47,225 万元,尚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 14,700 万元。银行融资渠道通 畅。
2、报告期期后的资金情况,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2024年及2025年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800.76
和 22,837.66 万元。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模拟测算标的 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
| 2025/12/31 货币资金余额 | 6,528.78 |
| 减:受限资金 | 2,575.41 |
| 减:期后分红 | 3,847.00 |
| 加:预计 202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1,307.73 |
| 减:2026 年预计偿还的利息和借款 | 46,998.53 |
| 减:2026 年预计资本性支出需求 | 10,366.58 |
| 2026 年资金缺口 | -35,951.01 |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中包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存款共计人 民币 2,575.41 万元。其中票据保证金 2,000.12 万元;ETC 保证金 0.85 万元,质押定期存 单 257.25 万元,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317.19 万元。
模拟测算后标的公司 2026 年资金缺口为 35,951.01 万元,标的公司未来拟优 先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及 时、足额募集,标的公司将通过债务融资解决资金需求。标的公司截至 2026 年
5 月底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 47,225 万元,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3、标的公司制定有效的资金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预防发生流动性及偿债风 险
标的公司就生产经营、筹资、借款管理等资金活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流程和 制度,总体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确保拥有充足资金及时偿还债务,满足日 常经营及偿债所需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负债规模整体可控,符合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通过标的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流入、募集资金、银行筹 资等方式能够满足未来资金支出及到期借款和应付项目还款需求,同时上市公司 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及领先的行业地位,本次收购完成后能够进一步为标的公司 提供必要保障,标的公司不存在较大流动性和偿债风险。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转贷涉及的供应商和关联方、相关资金流转的具体
情况,转贷款项的真实去向和用途,标的公司对内控不规范行为的整改情况 (一)报告期内转贷涉及的供应商和关联方、相关资金流转的具体情况
- 2024 年转贷涉及的供应商和关联方、相关资金流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借款 银行 | 转出日期 | 转出 金额 | 转出对象 | 转出对象 与标的公 司关系 | 转回日期 | 转回金额 | 还款日 |
|---|---|---|---|---|---|---|---|
| 中行 栾川 支行 | 2024/4/19 | 2,530.01 | 温州通业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栾川 分公司(以下简 称“通业栾川分 公司”) | 供应商 | 2024/4/23 | 2,530.01 | 2025/4/16 还 2500 万; 2025/4/18 还 2000 万 |
| 535.34 | 河南群英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合峪 分公司(以下简 称“群英合峪分 公司”) | 供应商 | 535.34 | ||||
| 934.64 | 洛阳鑫盛矿业工 程有限公司马丢 分公司(以下简 称“鑫盛马丢 分”) | 供应商 | 934.64 | ||||
| 500.00 | 鑫盛矿业工程有 限公司栾川合峪 分公司(以下简 | 供应商 | 500.00 |
| 借款 银行 | 转出日期 | 转出 金额 | 转出对象 | 转出对象 与标的公 司关系 | 转回日期 | 转回金额 | 还款日 |
|---|---|---|---|---|---|---|---|
| 称“鑫盛栾川合 峪分公司”) | |||||||
| 2024/3/22 | 697.00 | 金氟运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 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4/3/23 | 697.00 | 2024/12/27 还 500 万;<br>2025/3/26 还 1500 万<br> | |
| 700.00 | 鑫盛矿业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盛总公 司”) | 供应商 | 700.00 | ||||
| 475.00 | 洛阳魏桥矿产品 销售部(以下简 称“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475.00 | ||||
| 128.00 | 洛阳祥润危化品 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祥 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128.00 | ||||
| 2024/9/27<br><br> | 487.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4/9/28 | 487.00 | 2025/3/25 | |
| 208.00 | 鑫盛总公司 | 供应商 | 208.00 | ||||
| 216.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16.00 | ||||
| 199.66 | 祥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199.66 | ||||
| 合计 | - | 7,610.66 | - | - | - | 7,610.66 | - |
2025 年转贷涉及的供应商和关联方、相关资金流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借款 银行 | 转出日期 | 转出金额 | 转出对象 | 转出对象 与标的公 司关系 | 转回日期 | 转回金额 | 还款日 |
|---|---|---|---|---|---|---|---|
| 河南 栾川 农村 商业 银行 | 2025/1/24 | 2,230.00 | 栾川县佳莱商贸 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2025/1/26 | 2,230.00 | 2026/1/21 |
| 中行 栾川 支行 | 2025/4/16<br><br> | 677.03 | 群英合峪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4/17 | 677.03 | 2026/4/15 |
| 626.53 | 鑫盛马丢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4/17 | 626.53 | |||
| 1,196.44 | 鑫盛栾川合峪分 公司 | 供应商 | 2025/4/17 | 1,196.44 | |||
| 2025/4/18 | 230.00 | 群英合峪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4/18 | 230.00 | 2026/4/15<br><br> | |
| 515.64 | 鑫盛马丢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4/18 | 515.64 | |||
| 2025/10/31<br><br> | 254.86 | 群英合峪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10/31 | 254.86 | 2026/4/15 | |
| 976.26 | 魏桥 | 供应商、关 | 2025/10/31 | 976.26 |
| 借款 银行 | 转出日期 | 转出金额 | 转出对象 | 转出对象 与标的公 司关系 | 转回日期 | 转回金额 | 还款日 |
|---|---|---|---|---|---|---|---|
| 联方 | |||||||
| 467.17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1/3 | 467.17 | |||
| 514.31 | 鑫盛栾川合峪分 公司 | 供应商 | 2025/11/4 | 514.31 | |||
| 2025/9/28 | 511.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9/28 | 511.00 | 2026/3/20 | |
| 2025/9/28 | 119.00 | 祥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9/28 | 119.00 | 2026/3/20 | |
| 中行 栾川 支行<br><br> | 2025/3/26 | 499.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3/31 | 499.00 | 2025/9/19 |
| 127.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3/31 | 127.00 | |||
| 200.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3/31 | 200.00 | |||
| 394.00 | 祥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3/31 | 394.00 | |||
| 280.00 | 鑫盛总公司 | 供应商 | 2025/3/31 | 280.00 | |||
| 农行 栾川 支行<br><br> | 2025/7/1 | 5,000.00 | 栾川县鑫拓工矿 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鑫 拓”) | 关联方 | 2025/7/1 | 1,350.00 | 2026/4/7 |
| 2025/7/1 | 1,160.00 | ||||||
| 2025/7/1 | 1,700.00 | ||||||
| 2025/7/1 | 790.00 | ||||||
| 浦发 银行 | 2025/6/30 | 1,152.00 | 祥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7/1 | 1,000.00 | 2026/4/13 |
| 2025/6/30 | 1,271.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7/1 | 1,000.00 | ||
| 2025/9/25 | 1,000.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9/28 | 1,000.00 | 2026/4/13 | |
| 2025/9/29 | 670.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9/29 | 670.00 | 2026/4/13 | |
| 2025/11/12<br><br> | 104.01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1/14 | 104.01 | 2026/4/13 | |
| 166.09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1/14 | 166.09 | |||
| 中信 银行 | 2025/9/30 | 1,300.00 | 鑫盛栾川合峪分 公司 | 供应商 | 2025/10/13-2 025/12/20 | 1,300.00 | 2026/3/20 还 300 万;<br>2026/4/15 还 2500 万<br><br><br> |
| 150.00 | 祥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9/30 | 150.00 | |||
| 550.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9/30 | 550.00 | |||
| 2025/11/17 | 104.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1/25 | 104.00 | 2026/4/15 | |
| 183.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1/20 | 183.00 |
| 借款 银行 | 转出日期 | 转出金额 | 转出对象 | 转出对象 与标的公 司关系 | 转回日期 | 转回金额 | 还款日 |
|---|---|---|---|---|---|---|---|
| 910.00 | 群英合峪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11/20 | 910.00 | |||
| 453.00 | 鑫盛栾川合峪分 公司 | 供应商 | 2025/11/20 | 453.00 | |||
| 2025/10/17 | 850.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0/23 | 850.00 | 2026/4/15 | |
| 交通 银行 | 2025/12/15<br><br> | 1,500.00 | 鑫盛栾川合峪分 公司 | 供应商 | 2025/12/16-2 025/12/17 | 1,500.00 | 2026/4/13 |
| 1,000.00 | 群英合峪分公司 | 供应商 | 2025/12/16-2 025/12/18 | 1,000.00 | |||
| 1,000.00 | 金氟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2/16 | 1,000.00 | |||
| 1,000.00 | 魏桥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2/19 | 1,000.00 | |||
| 500.00 | 祥润 | 供应商、关 联方 | 2025/12/18 | 500.00 | |||
| 合计 | - | 28,681.35 | - | - | - | 28,258.35 | - |
注:转出金额与转回金额存在差异系部分贷款用于支付运输服务费用,供应商未转回给 标的公司。
报告期内,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存在向银 行申请贷款以满足日常采购及其他生产经营等方面资金需求的情形。根据贷款银 行相关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需采用受托支付的形式,即由贷款银行发放贷款 后将相关贷款支付给相关供应商。由于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对日常资金周转实 际需要以及向供应商实际支付货款的金额、时间等要素与贷款发放时间及金额存 在不匹配的情形,相关供应商在收到受托支付款项后,将部分或全部款项退回洛 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双方款项已结清。双方未计算 收取利息。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转贷,具体路径分类两种情况,分别为:1、标的 公司—关联法人—标的公司,2、标的公司—供应商—关联法人—标的公司。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转贷的金额如下:
1、2024 年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受托支付金 额(①) | 收到贷款后 12 个月内 支付采购劳务、原材料 的金额(②) | 认定转贷金 额(③=①②) | 转贷资金去 向 |
|---|---|---|---|---|
|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栾川分公 | 2,530.01 | 7,353.65 | - | - |
| 公司名称 | 受托支付金 额(①) | 收到贷款后 12 个月内 支付采购劳务、原材料 的金额(②) | 认定转贷金 额(③=①②) | 转贷资金去 向 |
|---|---|---|---|---|
| 司 | ||||
| 河南群英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合峪分公 司 | 535.34 | 653.55 | - | - |
| 洛阳鑫盛矿业工程 有限公司栾川合峪 分公司 | 1,408.00 | 2,519.00 | - | - |
| 洛阳鑫盛矿业工程 有限公司马丢分公 司 | 934.64 | 907.29 | 27.36 | 支付电费等 |
| 洛阳金氟运输有限 公司 | 1,184.00 | 1,160.21 | 23.79 | 支付电费等 |
| 洛阳魏桥矿产品销 售部 | 691.00 | 656.88 | 34.12 | 支付运费、购 买固定资产 等 |
| 洛阳祥润危化品运 输有限公司 | 327.66 | 482.95 | - | - |
| 合计 | 7,610.66 | 13,733.54 | 85.27 |
注:标的公司相关受托支付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中“连续 12 个 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 本一致或匹配等”的情况,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中定义的“转贷” 行为,若收到贷款后 12 个月内支付采购劳务、原材料的金额超过受托支付金额就不认定为 存在转贷。
2、2025 年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受托支付金额 (①) | 收到贷款后 12 个月内 支付采购劳务、原材料 的金额(②) | 认定转贷金额 (③=①-②) | 转贷资金去向 |
|---|---|---|---|---|
| 洛阳鑫盛矿 业工程有限 公司栾川合 峪分公司 | 5,243.75 | 8,689.62 | - | - |
| 洛阳鑫盛矿 业工程有限 公司马丢分 公司 | 1,142.17 | 616.70 | 525.47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电费等 |
| 河南群英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合峪分 公司 | 3,071.89 | 495.00 | 2,576.89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运费、支付标 的公司日常经 营的税费等 |
| 洛阳金氟运 输有限公司 | 5,346.26 | 620.70 | 4,725.55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工程款、支付 标的公司员工 |
| 公司名称 | 受托支付金额 (①) | 收到贷款后 12 个月内 支付采购劳务、原材料 的金额(②) | 认定转贷金额 (③=①-②) | 转贷资金去向 |
|---|---|---|---|---|
| 工资等 | ||||
| 洛阳魏桥矿 产品销售部 | 4,332.27 | 1,514.51 | 2,817.76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标的公司日 常经营的税费 |
| 洛阳祥润危 化品运输有 限公司 | 2,315.00 | 152.00 | 2,163.00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标的公司日 常经营的税费 等 |
| 栾川县佳莱 商贸有限公 司 | 2,230.00 | - | 2,230.00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标的公司员 工工资等 |
| 栾川县鑫拓 工矿工程有 限公司 | 5,000.00 | - | 5,000.00 | 归还银行贷款 及支付利息、支 付工程款、支付 标的公司日常 经营的税费、支 付标的公司员 工工资等 |
| 合计 | 28,681.35 | 12,088.53 | 20,038.67 | -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转贷的情形,标的公司将获取的银行贷款用于支 付归还前期所欠的银行贷款及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税费、 工程款、标的公司员工工资等,标的公司将收到的客户货款、向银行的借款、 收到海矿的增资款偿还转贷欠款,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转贷已全部清 理。标的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中属于转贷的部分全部由关联方转回了标的 公司,不存在标的公司向供应商输送利益的情形。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规定“连续 12 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 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 致或匹配等”的情况,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中定义的 “转贷”行为,相关市场案例的情况如下:
| 公司 | 具体情况 |
|---|---|
| 银邦股份 2023 年 (300337)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 发行人在 2023 年 4 月-2024 年 3 月的预计采购金额(含税)为 14.18 亿元,与 2023 年中意能的转贷金额匹配。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之“5-8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无真实业务支持 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 道(简称“转贷” 行为)属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但连续 12 个月 |
| 公司 | 具体情况 |
|---|---|
| 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 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 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等认 为不属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综上,发行人目前存续的转贷事项预计不属于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 |
| 盟固利(301487) 2021 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 |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之“5-8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 形”将“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 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界定为“转贷”行为,具体把握按照“连 续 12 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 对 手、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 由上述对比可见,2021 年 1-3 月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远大于公司向北 京盟固利采购金额, 构成“转贷”行为。自 2021 年 4 月以来,公司银行 贷款受托支付累 计金额与相关采购累计金额基本一致,具有真实业务背景支撑,不构成 “转贷”行为。 |
| 宏盛华源 (601096)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之“5-8 财务内控不规 范情形” 的规定,连续 12 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 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的, 不视为“转贷” 行为,不属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经统计,剔除可 不视为“转贷” 的金额后,2020-2021 年度发行人子公司通过供应商 “转贷” 金额合计为 699.12 万元。 |
| 恒尚节能 (603137)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 | 发行人通过江阴裕华铝业有限公司、江苏后肖洲阳铝业有限公司进行贷 款资金周转情形满足“连续 12 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 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 的要求。因该等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的资金周转行为具有真实业 务支持,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界定的“转 贷”行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br><br>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 |
因此,标的公司 2024 年、2025 年认定转贷的金额分别为 85.27 万元和 20,038.67万元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的规定以及行业惯例。
(二)标的公司对内控不规范行为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转贷的情形,即标的公司将获取的银行贷款支付给 供应商和关联方,后将部分或全部款项退回标的公司用于日常经营,截至本回复 出具日,标的公司转贷已全部清理。标的公司上述借款资金均用于资产购建和日 常经营活动,不存在将借款资金用于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 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的情形。相关转贷行为主要系为满足银行在发 放贷款时采用受托支付形式要求,解决标的公司对日常资金周转、付款等实际需 要与贷款发放时间及金额不匹配的问题,具有合理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均按照借款合同之约定按期还本付息,上述 借款不存在逾期的情形。针对上述转贷事项,标的公司已加强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部管理制
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健全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及管理机制,完善贷款 管理及资金使用内控流程,加强发行人在贷款预算、审批、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力度与规范运作程度,整改后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2026 年 4 月之后,标的公司已停止通过转贷方式进行融资。截至 2026 年 4 月底,转 贷贷款已偿还借款银行。
标的公司已取得相关贷款银行出具的说明,确认丰瑞氟业不存在违反相关银 行其他相关贷款规范性文件的情形。2026 年 4 月,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分行出具 《复函》:“经核查,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复函日,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 在我分行履职范围内,没有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2026 年 4 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洛阳监管分局出具《证明》:“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经核查,在我分局履职范围内,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未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受到过我分局行政处罚。”根据河南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建设中心出 具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地方金融 监管相关的违法记录信息。
丰瑞氟业通过温州通业分公司转回的贷款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 存在用于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 域和用途的情形。丰瑞氟业已归还上述到期借款,不存在逾期的情形,未给相 关贷款银行造成损失,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根据《刑法》第 175 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 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根据《刑法》第 193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构成贷款诈骗罪:(一)编造引进资金、项 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 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商业银行法》第 82 条、第 83 条规定,借款人采取 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 4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 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 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依法设立 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其他组织”, 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对象。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与丰瑞氟业所属地区均为河南省洛 阳市栾川县,且转贷行为发生地以及涉及的贷款银行、银行账户均位于河南省 洛阳市栾川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22 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 的行政机关管辖。因此,如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协助丰瑞氟 业实施转贷的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行为,则由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相关行政机关管辖。
温州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栾川分公司协助丰瑞氟业实施转贷不存在骗取 银行发放贷款或将该等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未通过转贷行为谋取任何非 法经济利益,不属于《刑法》第 175 条及第 183 条、《商业银行法》第 82 条及 第 83 条规定的贷款诈骗行为,不属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 形。同时,丰瑞氟业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确认其未因重大违法违 规被处罚。
同时,丰瑞氟业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针对转贷事宜出具承诺:“如 丰瑞氟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历史上的转贷行为与相关银行、参与转贷主体等 存在任何纠纷、争议,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本人/本公司将全额承担全部费用或 损失,保证丰瑞氟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因此,转贷事 宜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
对于报告期内存在的转贷等不规范行为,标的公司积极进行整改,目前已建 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标的公司将严格审批贷款使用用途及受托支付对 象,杜绝不存在实际业务支持的受托支付,确保收到的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的正 常生产经营,杜绝转贷等不合规资金往来行为再次发生。
综上,标的公司转贷资金均用于资产构建和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来源和去向 合理合法,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对转贷等内控不规范的行为积极整改,
标的公司转贷已全部清理,相关转贷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受到相关 部门处罚的情形,不会对内控制度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形成资金体 外循环的情况,上述转贷行为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 年以前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2024 年经营情况大 幅提升的具体原因,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矿山数量较多、流动性紧张背景下 进行大额分红的原因与合理性
(一)2024 年以前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2024 年经营情况 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
标的公司 2021 年至 2024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 /2021.12.31 | 2022 年 /2022.12.31 | 2023 年 /2023.12.31 | 2024 年/2024.12.31 |
|---|---|---|---|---|
| 营业收入 | 32,805.04 | 61,124.02 | 60,898.53 | 66,813.79 |
| 净利润 | 1,208.08 | 3,400.57 | 10,634.04 | 13,154.59 |
| 总资产 | 144,945.83 | 146,859.50 | 160,960.16 | 163,908.11 |
| 总负债 | 122,261.28 | 122,318.46 | 135,883.26 | 135,676.62 |
| 资产负债率 | 84.35% | 83.29% | 84.42% | 82.78% |
| 货币资金 | 2,258.59 | 5,883.11 | 7,136.44 | 2,478.21 |
|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9,874.94 | 15,343.45 | 19,015.90 | 22,800.76 |
注:2021 年至 2023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标的公司 2021 年及之前主要经营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萤石精块矿产量 较少,为丰富产品线,提升生产效率,标的公司对选厂进行改扩建,2022 年标 的公司完成选厂的改扩建,2022 年开始萤石精块矿产出量大幅上升。
标的公司 2023 年开始净利润较 2022 年、2021 年大幅上升,主要系:1、2022 年选厂扩建前选厂为人工选矿,萤石精块矿产出效率低,2022 年选厂扩建完成 并全面投产,产能提升带动销量与收入增长,2023 年标的公司萤石精块矿年产 量从前一年的 6.99 万吨提升至 7.81 万吨;2、相较于 2022 年,2023 年标的公司 高毛利率的萤石精粉的销售占比上升;3、2023 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单价较 2022 年均有所上升。
2024 年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23 年略有上升,主要系 2024 年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均较 2023 年上涨,主要产品价格提升带动了相应收 入增长,主要产品收入和毛利均高于 2023 年。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建矿山数量较多、流动性紧张背景下进行大额 分红的原因与合理性
标的公司在 2021 年以来均维持较多在建矿山,矿山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 业,主要表现为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2018 年标的公司新增投资人中原能 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标的公司长期处于矿山建设阶段,同时 2023 年前标的公 司经营业绩较差,因此一直未进行分红。随着选矿厂的建成及萤石产品市场行情 回暖,标的公司 2023 年开始经营业绩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具备了分红的基础 条件,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需求以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2024 年经董事会、 股东会同意,标的公司分红 1.00 亿元。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查阅可比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比较分析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上市
后融资情况等;
- 2、获取标的公司银行授信情况及借款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借款入账情况是
否完整、准确;
- 3、获取标的公司主要负债科目明细表、借款合同或协议、应付项目相关协
议等,分析借款和应付项目余额的合理性;
- 4、获取标的公司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明细;取得各标的公司到期借款和
应付项目的后续还款安排,分析其可行性;
- 5、了解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借款原因及用途,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核实
相关借款合理性,标的公司对各项债务的还款安排;
- 6、取得标的公司银行借款台账并查验标的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根
据银行流水双向核对银行借款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查看标的公司收到银行贷款 后续的资金流向及交易备注;
- 7、通过将标的公司银行流水的大额流入方与供应商及标的公司关联方进行
匹配,核查是否存在供应商或关联方向标的公司大额转账的情形,是否与转贷相 关;
- 8、对于识别为转贷的情况,取得相关借款流入、流出及转回的记账凭证及
银行回单、标的公司后续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还本付息情况,向银行进行函证;
- 9、获取标的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复核主要财务数据,包括
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流等关键指标;
- 10、获取标的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萤石精粉、萤石精块矿、无水氟化氢的
收入明细,分析收入变动趋势;
- 11、访谈标的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了解 2024 年以前公司所处发展阶
段、矿山建设进度、产能释放情况及经营业绩的主要影响因素;
- 12、取得标的公司的征信报告、所在地银保监局出具的合规证明,确认报告
期内未对标的公司所涉贷款或资金使用事项实施过行政处罚;
- 13、获取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分红决议、股东会决议及分红款支付凭证,核
实分红金额、分配对象及实际支付情况,获取标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核 查利润分配的程序合规性及决策权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 1、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展阶段不同所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 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负债规模整体可 控,符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标的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经营性现金流 入、募集资金、银行筹资等方式能够满足未来资金支出及到期借款和应付项目还 款需求,同时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及领先的行业地位,本次收购完成后 能够进一步为标的公司提供必要保障,标的公司不存在较大流动性和偿债风险;
- 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供应商、关联方之间存在转
贷的行为,标的公司通过转贷获取的资金主要用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标的公
司转贷资金均用于资产构建和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来源和去向合理合法,截至本 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对转贷等内控不规范的行为积极整改,标的公司转贷已 全部清理,相关转贷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不会对内控制度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形成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况,上 述转贷行为不会对标的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3、标的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提升主要系 2022 年标的公司完成选厂的改扩
建,2022 年开始萤石精块矿产出量大幅上升,产能提升带动销量与收入增长, 同时萤石产品的价格上涨以及标的公司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占比提升亦带动了 收入的增长;标的公司分红所依据的未分配利润系历年经营积累形成,利润分配 决策程序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红 规模在综合考虑股东回报需求及公司实际盈利能力后确定,标的公司分红具有合 理性。
问题 10、关于合规性
根据申报文件,(1)标的公司采矿证核准规模为 77 万吨/年,报告期内存 在产量超过采矿证生产规模的情形;(2)标的公司栾川县砭上萤石矿的采矿证 已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到期,个别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3) 标的公司各矿区和选矿厂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书, 且存在租赁集体土地和林地的情况;(4)标的公司部分采矿权和部分已办理权 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存在抵押。
请公司披露:(1)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 资源的情况;超过采矿证生产规模开采是否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 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的 认定情况,是否存在被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2) 砭上萤石矿采矿证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取水许可证续期的最新进展,续期安 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 障碍或无法续期风险;(3)相关无证土地、房产的合计面积和占比,权属证书 补办的最新进展,标的公司是否已经缴纳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办证是否存在法 律障碍或不能如期办毕的风险;无证土地、房产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估值是否已充分考虑前述权属瑕疵资产的影响以及相
关保障措施;(4)标的公司使用集体土地和林地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取得林 业用地审批,承租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即将到期无 法续期的风险,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相关保障措施;(5)标的公司已抵押的采 矿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涉及的相关主债务情况,是否已办理采矿权抵押登记, 相关主债务的借款期限、款项用途和偿还安排,抵押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本 次交易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评估师核查(3)并发表明 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 超过采矿证生产规模开采是否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源保护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的认定情况,是 否存在被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
(一)标的公司不存在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
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没收直接用于违法开采的工具、设备以及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并处违法采出的 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 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违法 行为,情节严重的,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可以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山均严格在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内实施采矿作业。 根据 2026 年 7 月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自 2024 年至证明出 具之日,未发现丰瑞氟业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因此, 标的公司不存在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况。
(二)超过采矿证生产规模开采是否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 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的认 定情况,是否存在被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石产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石产量、在产矿山采矿证生产规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在产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 | 45.50 | 47.00 |
| 开采总量 | 73.92 | 71.77 |
| 减去:废石量 | 29.51 | 31.68 |
| 低于边界品位萤石矿量 | 0.74 | 1.04 |
| 采出矿石量 | 43.67 | 39.05 |
- 注 1:开采总量指企业采掘作业采出的全部固体物料总重量;
- 注 2:废石是指开采过程中伴随采出的砂石、围岩等不参与后续加工作业的固体废弃物统称;
- 注 3:低于边界品位矿石是指氟化钙(CaF₂)含量未达到矿体圈定最低临界标准(15%-20%) 的矿石,可用于后续加工作业;
- 注 4:采出矿石量,指扣除废石及低品位矿石的萤石矿量,该数据是主管部门判断企业是否 超规模生产的主要指标。
根据上表,由于:①受矿体形态影响和开采技术的限制,在开采过程中会伴 随采出废石;②丰瑞氟业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对低于边界品位萤石加大了回收 利用,因此标的公司开采总量高于在产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
经向栾川县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科了解,采矿证载的生产规模为经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核准的矿山年度采出矿石量, 采出矿石量所指矿石为边界品位以上矿石量,不包含低于边界品位矿石和废石。 自然资源局判断企业是否超规模开采主要指标为采出矿石量。
2、主管部门监管情况 (1)监管形式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是矿山开采与资源储量管理的属地监管部门,主要监管 下辖企业超层越界、数据提报及生态修复等义务履行情况。日常监管中,主要 通过日常现场执法检查和年度省市矿业权随机抽查核查对下辖企业进行动态监 管。针对涉及资源储量变化情况,企业需提报的主要文件为储量核实报告(采 矿范围变化或重新核实储量)、生产勘探报告(深部探明新增储量)、零动用
承诺书(当年未开采)等;此外,矿山企业需根据矿产资源开采情况、资源消 耗保有情况,于每年 1 月底前编制完成上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栾川县自然 资源局统计提交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洛阳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专家 审查备案。栾川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动态检查及下辖企业提交的储量文件核实其 是否存在超规模生产等违规情形。
栾川县应急管理局是矿山安全生产属地监管主管部门,主要监管矿山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设施合规运行、全员安全履职、特种作业管理及应急管理 等法定责任落实。日常监管主要采取常态化现场巡查、季度专项督查、节假日 重点检查、复工复产专项检查四种方式开展;同时承接上级部门组织的年度安 全生产随机抽查、交叉互查及专项督导核查,实现全年全过程动态监管。重点 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核心检查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及检测检验合规情况;重大风险辨 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落实情况;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 及现场监护管理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处置及警示教育落实 情况。
(2)监管检查及材料提报情况 报告期内,栾川县/洛阳市自然资源局及应急管理局对标的公司检查主要情
况如下:
| 序 号 | 时间 | 检查事项 | 主要检查内容 | 问题整改情况 |
|---|---|---|---|---|
| 1 | 2024 年 4 月 3 日 | 栾川县自然 资源局杨山 萤石矿矿产 资源开发利 用专项检查 | 1、是否按照批准的开采方案进行开 采作业;2、是否有干扰、破坏矿产 资源开采、生产、工作秩序等行为; 3、企业是否定期对矿区范围内进行 巡查;4、矿区范围内“打非治违” 封闭硐口情况。 | 经检查以上四项检查重点 均全部符合要求 |
| 2 | 2024 年 9 月 28 日 | 洛阳市自然 资源局委托 核查单位开 展马丢萤石 矿省级绿色 矿山复核 | 1、矿山标识标牌存在缺失、老化情 形,需要及时更换;2、废石原矿堆 放场一部分封闭,需对雨水进行收 集处理;3、按自然资源〔2024〕1 号文中管理要求和评价指标,对绿 色矿山资料进行更新、整理归档。 | 经复核核查,问题均已整 改到位:1、完善矿区标识 标牌布设规范、堆场环保 治理设施;2、补充相应绿 色矿山档案资料,达到规 范齐全;3、各项指标均符 合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
| 序 号 | 时间 | 检查事项 | 主要检查内容 | 问题整改情况 |
|---|---|---|---|---|
| 及《自然资源〔2024〕1 号》 文件管理要求,顺利通过 本次省级绿色矿山复核。 | ||||
| 3 | 2025 年 4 月 14 日 | 河南省自然 资源厅组织 洛阳市、栾 川县自然资 源局及相关 专家开展杨 山萤石矿省 级绿色矿山 创建验收核 查 | 1、生产区存在临时建筑;2、矿区 可绿化区域未实现全覆盖,绿化效 果不好;3、矿山没有应用无废开采 技术;4、原矿堆场、废石堆场扬尘 抑尘措施较薄弱; | 1、合理调配办公生活用 房,针对临时建筑进行拆 除;2、加强矿区绿化实现 裸露土地绿植全覆盖;3、 采取建立充填站,采取充 填采矿方法采矿;4、原矿 入库堆存,堆场周边增加 覆盖喷淋等抑尘设施。经 整改复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 厅入库公示 |
| 4 | 2025 年 8 月 14 日 | 洛阳市自然 资源局委托 河南省第一 地质矿产调 查院及栾川 县自然资源 局开展马丢 下马丢萤石 矿采矿权人 开采信息实 地核查 | 1、2024 年度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 统基本情况填报错误 1 项,分别是 填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 8.5 年,因 理解计算错误应填写为 7.5 年;填 报矿石地质品位 45.71%,未引用新 生产勘探报告数据,应填写为 52%。<br>2、废石产生井下充填利用台账记录 不准确;3、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警 示牌数量、地质灾害监测次数、土 地损毁监测次数未达到方案要求。<br> | 1、按要求更正公示系统数 据;2、完善矿区废石产生 及井下充填台账;3、增设 警示牌、并完成相应检测 建立监测台账;按要求整 改到位,不存在被列入矿 业权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
| 5 | 2024 年 3 月 3 日 | 栾川县应急 局检查杨山 萤石矿四采 区安全生产 工作 | 1、采空区图纸缺少治理图标,充填 与未充填应未能分别标识,未能体 现治理效果;2、1 月份自查重大事 故隐患未见整改报告;3、压力表检 测报告未建立台账;4、未建立通风 构筑物检查巡查台账;5、废弃巷道 巡查记录不完善。 | 1、对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 分开标识,明确治理前治 理后区别;2、对一月份重 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形成 整改报告;3、已建立压力 表检测台账;4、已建立通 风构筑物检查巡查台账; 5、已按要求完善废弃巷道 巡查记录。 |
| 6 | 2024 年 5 月 22 日 | 洛阳市应急 局检查杨山 萤石矿四采 区安全生产 工作 | 1、副斜井矿车提升系统与乘人系统 (猴车)未见双系统运行管理制度;<br>2、副斜井提升双系统运行无闭锁装 置;3、猴车乘员系统中段上下人处 未设置平台,影响人员上下安全;4、<br><br><br>+940m 中段溜井无警示标志,车挡 高度未达到规定要求。 | 1、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 订,制定架空乘人装置与 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br>2、完成提升双系统运行闭 锁装置加装;3、已在上下 人处搭建平台;4、已按要 求对车档进行升高,并加 装安全警示灯。<br> |
| 7 | 2024 年 8 月 27 日 | 洛阳市应急 局检查马丢 萤石矿刘扒 店系统安全 生产工作 | 1、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未按照“五 落实”措施闭环整改、缺失方案、 资金等资料;2、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未包含互救培训;3、559 中段西脉 外 1#天井处,顶板围岩破碎,支护 未及时跟进;4、559 中段部分废弃 | 1、已按照“五落实”原则 落实完善整改方案;2、8 月 28 日矿区按照年度安全 教育培训计划,已组织进 行互救培训;3、已组织人 员对 1#天井处顶板完成锚 |
| 序 号 | 时间 | 检查事项 | 主要检查内容 | 问题整改情况 |
|---|---|---|---|---|
| 巷道未封堵。 | 网支护;4、按照整改要求 已对废弃巷道完成封堵。 | |||
| 8 | 2024 年 11 月 21 日 | 洛阳市应急 局检查马丢 萤石矿刘扒 店系统安全 生产工作 | 1、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 估;2、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发布签发人不准确;3、绘制 的通风系统图不清晰,图中标注的 文字大小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 制图标准》规定;4、空气压缩机检 测检验周期为半年,未按规定检测。 | 1、已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 案演练评估;2、《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签 发人已按照《生产安全事 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 急部 2 号令)第二十四条 规定进行变更;3、通风系 统图已按要求进行绘制更 新;4、空气压缩机按规定 进行检测检验。 |
| 9 | 2024 年 11 月 21 日 | 洛阳市应急 局检查杨山 萤石矿四采 区安全生产 工作 | 1、990 巷道中段风门闭合不严,造 成 2 处风速传感器数值不稳定;2、 矿山配备的应急自救器位置设置不 合理。 | 1、已将风门密闭,风速、 风量达到设计要求;2、已 在大斜井井口及 1026 井口 配置 20 个自救器。 |
| 10 | 2025 年 2 月 24 日 | 栾川县应急 局督导检查 杨山萤石矿 四采区复工 复产工作 | 1、井下部分通风构筑物密闭不严, 有漏风现象;2、矿区未对 A 级风险 进行排查记录;3、《国务院安全生 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 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未进 行学习。 | 1、已对井下部分通风构筑 物进行修复密闭,防止漏 风;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对 A 级风险 进行排查并记录;3、组织 全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 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 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 故的硬措施》。 |
| 11 | 2025 年 4 月 11 日 | 河南省应急 管理厅检查 马丢萤石矿 刘扒店系统 安全生产工 作 | 1、+559m 中段及+509m 中段行人天 井转角平台和防护格栅不符合要 求;2、PD740 回风平硐地表截排水 工程不完善;3、+146m 中段的通讯 线路铺设不规范;4、+559m 中段 7# 废弃天井封堵墙未设置排水孔、观 测孔;5、井底水泵房管子道无扶手。 | 1、+559m 中段及+509m 中 段行人天井转角平台调 整,上下层梯子错开并加 密防护格栅;2、PD740 回 风平硐地表完善截排水工 程;3、+146m 中段的通讯 线路规范铺设,形成双回 路环网;4、+559m 中段 7# 废弃天井封堵墙设置排水 孔、观测孔;5、井底水泵 房管子道增设扶手。 |
| 12 | 2025 年 5 月 15 日 | 栾川县应急 局检查马丢 萤石矿刘扒 店系统安全 生产工作 | 1、146 中段水泵房安全出口行人天 井配电房逃生线指示牌不醒目;2、 559 中段、146 中段应急广播故障不 能实现对话、未及时修复;3、入井 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室需增加入井培 训视频显示屏。 | 1、完善增加 146 中段水泵 房、配电房逃生线指示牌;<br>2、已对 559 中段、146 中 段应急广播进行修复,实 现对话;3、入井班前安全 教育培训室已增加入井培 训视频显示屏。<br> |
| 13 | 2025 年 6 月 11 日 | 栾川县应急 局策划指导 马丢萤石矿 刘扒店系统 | 1、落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组织 开展井下透水事故应急演练;2、演 练脚本全面细化,明确各岗位职责 与响应流程,确保所有参与人员清 | / |
| 序 号 | 时间 | 检查事项 | 主要检查内容 | 问题整改情况 |
|---|---|---|---|---|
| 应急演练 | 晰掌握演练步骤、处置要点和逃生 路线;3、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开展演 练,做好全过程安全管控,严防演 练过程中发生次生安全事故;4、安 排专人做好演练过程影像记录,制 作专题宣传视频。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多次接受栾川县/洛阳市自然资源局及应急管理局现场 检查,且已就每次检查问题完成整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组织编制了《河南省栾川县马丢下马丢萤石矿生产勘 探报告》、《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合峪镇马丢萤石矿资源储量 核实报告》和《河南省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杨山萤石矿萤石矿资源储 量核实报告》对相关矿体资源储量重新核实及估算,并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储 量年度报告》,就矿山资源新增、消耗及保有等情况提交审查。其中,标的公 司报告期内采出矿石量分别为 43.67 万吨和 39.05 万吨,均低于当年采矿许可 证载生产规模 45.50 万吨和 47 万吨。栾川县资源局经核实相关储量数据后未认 定标的公司存在超规模生产情形。
针对应急管理局监管要求,企业无需报送年度文件,应急管理局主要参考 自然资源局对于是否超规模生产的判断,结合日常监管中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 件等情形,对下辖企业合规情况作出判断。经应栾川县急管理局确认,标的公 司报告期内未发现超规模生产情形,未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氟化钙含量对比
萤石矿主要成分为氟化钙(CaF2),是目前氟化工产业链中最核心的基础矿 物原料。氟化钙含量并非主管部门监管企业是否超规模生产的直接指标,但可 作为间接佐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氟化钙含量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4 年 | 2025 年 |
|---|---|---|
| 在产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 | 47.00 | 45.50 |
| 平均地质品位 | 47.07% | |
| 按证载规模计算氟化钙含量 | 22.12 | 21.42 |
| 生产过程中原矿所含氟化钙含量 | 20.04 | 20.87 |
根据测算,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生产过程中原矿所含氟化钙含量亦未超出证 载规模对应含量。
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砂石已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为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扩大市场砂石供应来源,自然资源部于 2023 年 4 月发布《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该 通知明确非砂石类生产矿山在其矿区范围内按照矿山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矿 山剥离、井巷开拓、选矿产生的砂石料,应优先供该矿山井巷填充、修复治理 及工程建设等综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 年 9 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 记管理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3]2 号),要求 57 号文明确的建设工程项目 和非砂石土类生产矿山在自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报县级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经向栾川县自然资源局了解,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启用,实际管 理中采取委托外部评估机构的方式确认砂石权益金价格,采矿单位根据评估结 果缴纳相应矿业权出让收益。2026 年 6 月,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洛阳泰信价 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 2024 年至 2026 年 5 月矿产开采中产生的 66.94 万 吨废石的市场价值进行价格鉴定评估,并出具《关于对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 矿区内废石市场价值价格鉴定评估意见书洛泰评报字(2026)第 TX053 号》。
根据评估结果,上述砂石应计征矿业权出让收益为 133.87 万元。同月,标 的公司已缴纳上述砂石矿业权出让收益,并取得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 于同意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申请缴纳废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批复》。
2、超过采矿证生产规模开采是否违反了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源保 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的认定情 况,是否存在被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
(1)未违反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采矿权人在开采
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综合开采、综合利用,
防止浪费;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但暂时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 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因此,丰瑞氟业为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增加对开采过程中低品位矿石、副产
矿石回收的行为符合《矿产资源法》的规定。 (2)市场类似案例 经公开信息查询,采矿业上市公司收购矿权资产案例中,存在标的公司生
产规模超过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的情形。具体如下:
| 序 号 | 上市 公司 | 交易 标的 | 采矿 权名 称 | 实际开采情况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 1 | 国城 矿业 (000 688.S Z) | 国城 实业 60% 股权 | 大苏 计钼 矿采 矿权 |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6 月实际开 采规模分别为 675.64 万吨、 717.15 万吨和 400.21 万吨, 均超过 500 万 吨/年的证载 生产规模 | 2025 年 8 月 8 日,卓资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自 2023 年以来,国城实业存在实际利用矿石量超过采矿许可 证记载规模的情形,主要系对实际生产过程中随采出的低 品位氧化矿、混合矿收集堆存并利用,该行为符合国家鼓 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国城实业在采选矿的产 量、产能以及储量变动等矿权管理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行 为,未因此受到我局相关行政处罚”。 2025 年 11 月 24 日,卓资县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自 2023 年以来,国城实业在采选矿的产量、产能以及储量变 动等方面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未因此受到我局相关行政处罚”。 |
| 2 | 株冶 集团 (600 961.S H) | 水口 山有 限 100% 股权 | 水口 山铅 锌矿 采矿 权 | 2020 年实际开 采规模为 63.77 万吨,超 过 55 万吨/年 的证载生产规 模 | 2022 年 5 月和 2022 年 9 月,水口山有限取得常宁市自然 资源局出具的《证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 开具之日,该公司严格国家及地方有关矿产资源管理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 法规”),其取得相关矿权及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矿产 勘探、开采、使用等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生违 反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矿 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水口山有限不存在因实际开采规模超过证载生 产规模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 3 | 雪天 盐业 (600 929.S H) | 湘渝 盐化 100% 股权 | 高峰 场岩 盐矿 采矿 权 |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实 际开采规模分 别为 126 万吨、 122.05 万吨和 121.10 万吨, 均超过 100 万 吨/年的证载 生产规模 |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对此出具的证明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对万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的访谈,“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高峰场盐岩矿设计 生产规模 100 万吨/年,目前实际生产规模约 120 万吨/年。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相关文件规定,取消采矿许可证变更生 产规模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需单独变更采矿许可证记 载的年生产规模。目前该矿山开采总量不超过《重庆市采 矿权出让合同》出让资源量总额,不需要额外缴纳采矿权 出让收益,不属于违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情形,我 局不会对此予以处罚”。 |
| 序 号 | 上市 公司 | 交易 标的 | 采矿 权名 称 | 实际开采情况 | 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
|---|---|---|---|---|---|
| 4 | 北方 铜业 (000 737.S Z) | 北方 铜业 80.1 8%股 权 | 铜矿 峪矿 采矿 权 |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实 际开采规模分 别为 720.28 万 吨、780.26 万 吨和 900.02 万 吨,均超过 350.30 万吨/ 年的证载生产 规模 | 近年来有色金属采选行业中,标的公司实际开采规模超过 证载生产规模的情况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垣曲县自然资源局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具《证明》, “铜矿峪矿未变更《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是由于自 然资源部门已不再单独办理生产规模变更登记事项,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北方铜业不存在因实际开采规模超过证载生产 规模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中条山集团已就超过采矿许 可证生产规模开采的情形可能给北方铜业造成的处罚风 险及其他损失向北方铜业出具全额补偿的承诺函,预计对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5 | 赤峰 黄金 (600 988.S H) | 瀚丰 矿业 100% 股权 | 立山 采矿 权 | 2017 年、2018 年实际开采规 模分别为 24.94 万吨、 22.13 万吨,均 超过 16.50 万 吨/年的证载 生产规模 | 2019 年 3 月 12 日,龙井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合规证明》: “2017 年度、2018 年度,瀚丰矿业立山矿开采的资源储 量分别为 16.35 万吨/年、16.45 万吨/年,瀚丰矿业东风 矿开采的资源储量分别为 6.9 万吨/年、7.22 万吨/年,立 山矿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 16.5 万吨/年,东风矿采矿许可 证生产规模 9.90 万吨/年,两矿开采均未超过《采矿许可 证》核定的规模。同时,该公司利用富余生产能力对未包 含在其资源储量之内的低品位矿石、副产矿石及矿井空区 残矿加大了回收利用,上述行为未减少备案资源储量,有 利于充分利用矿产资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本局不会进行查处及行政处罚。” 2019 年 3 月 12 日,龙井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出具《合规证 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证明出具之日,鉴于瀚 丰矿业生产工艺管理,能够按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的要求进行采选生产活动,其采矿充分回收了部分残矿 资源对安全生产未造成影响情形,未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 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本局未进行行政处罚。” |
| 6 | 银泰 黄金 (000 975.S Z) | 上海 盛蔚 89.3 8%股 权 | 吉林 板庙 子采 矿权 | 2015 年、2016 年实际开采规 模分别为 84.9 万吨、81.2 万 吨,均超出了 66 万吨/年的 证载生产规模 | 吉林板庙子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 66 万吨/年。2015、2016 年吉林板庙子实际开采规模为 84.9 万吨、81.2 万吨,超 出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 根据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出具 的证明,吉林板庙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存在重 大安全生产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责 任事故,未受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 根据大柴旦行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出具的证明,青海大柴旦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证 明出具日,未发生违反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 的情形,未受到本局行政处罚。综上,吉林板庙子存在超 生产能力生产的情况,但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相关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
根据上表,同行业矿业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随采出的低品位矿、混合 矿、废石的情形较为常见,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情形未违反矿产资源、 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有管辖权的主管部门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的认定情况,不存在被发证 机关吊销采矿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
2026 年 1 月,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证明》,丰瑞氟业存在实际利用 矿石量超过采矿许可证记载规模的情形,主要系对实际生产过程中随采出的低品 位矿、废石收集堆存并利用,该行为符合国家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在采选矿的产量、产能以及储量变动等矿权管理方面不存 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因此受到我局相关行政处罚。
2026 年 7 月,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自 2024 年至本证明 出具之日,丰瑞氟业存在实际利用矿量超出采矿许可证记载规模的情形,主要系 对实际生产过程中随采出的低品位矿、废石收集堆存并利用,该行为符合国家鼓 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规定。丰瑞氟业在采选矿的产量、产能以及储量变动 等矿权管理方面未违反矿产资源管理和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 其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不涉及被吊销采矿证或被认 定为违法违规的情形,未受到我局相关行政处罚。
2026 年 1 月,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出具了《证明》,经核查丰瑞氟业矿山储 量年度报告,未发现超规模生产行为,丰瑞氟业可依据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 规模(不含低于边界品位的矿石)进行生产;对生产过程中采出的低品位矿及废 石进行收集、堆存并利用,该行为符合自然资源部门关于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的相关规定,且未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026 年 6 月,洛阳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2024 年至本证明出具之日, 未发现丰瑞氟业超规模生产行为,丰瑞氟业可依据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规模 (不含低于边界品位的矿石)进行生产。公司对生产过程中采出的低于边界品位矿 石进行收集、堆存并利用符合相关政策,且未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综上,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 情况,标的公司采出矿石量低于在产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相关情形未 违反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主 管部门已出具证明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进行认定情况,不存在被发证机关吊销采 矿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
二、砭上萤石矿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取水许可证续期的最新进展, 续期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 实质性障碍或无法续期风险;
(一)相关证书续期的最新进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已过期及临期主要资质正在开展续期工作,
具体情形如下:
| 序号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限 | 续期进展情况 |
|---|---|---|---|---|
| 砭 上 萤 石 矿采矿证 | C41030020090 96120035233 | 自2023年5月14日 至2026年5月14日 | 已完成续期,新证编号为 XC4103002009096120035 233,有效期为自2026年7 月23日至2036年5月15日 | |
|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 (豫)FM安许 证字(2023) XCJC365 | 2023年08月14日至 2026年8月13日 | 已完成续期,新证编号为 (豫)FM安许证字[2026] XCDX012Y,有效期为2026 年8月14日至2029年8月13 日 | |
| 取 水 许 可 证 | D410324S2023 -0009 | 2023年06月09日至 2026年06月09日 | 已完成续期,新证编号为 D410324S2023-9,有效期 为自2026年6月10日至 2031年6月10日 |
(二)续期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 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延期申请书;(二)安 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三)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金 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 还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证书的续期。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
续期风险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完成相关证书的续期并换发新证。
三、相关无证土地、房产的合计面积和占比,权属证书补办的最新进展, 标的公司是否已经缴纳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办证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能如期 办毕的风险;无证土地、房产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本 次交易估值是否已充分考虑前述权属瑕疵资产的影响以及相关保障措施;
(一)相关无证土地、房产的合计面积和占比 1、无证土地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有证及无证土地总面积约 217,400.03 平方米,
无证土地系选矿厂二期土地,合计面积约 23,097 平方米,占丰瑞氟业有证及无 证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约 10.62%。
2、无证房产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无证房屋面积情况如下: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面积(㎡) | 账面原值(万 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
| 硫酸渣库 | 钢混 | 1,500.00 | 215.84 | 142.79 |
| 反应炉及辅助间 | 钢混 | 224.25 | 148.28 | 57.30 |
| 氟石膏储存车间 | 钢结构 | 1,315.70 | 374.27 | 259.45 |
| 石膏渣库房 | 钢混 | 367.35 | 141.97 | |
| 石膏棚钢结构 | 钢 | 151.20 | 330.18 | 127.60 |
| 石膏渣装车间 | 钢混 | 24.00 | 323.40 | 224.19 |
| 配电房 | 砖混 | 28.00 | 47.30 | 37.09 |
| 炸药库 | 砖混 | 12.42 | 20.01 | 14.63 |
| 货场宿舍 | 钢混 | 120.00 | 11.14 | 10.77 |
| 成品库房 | 钢混 | 398.00 | 43.78 | 42.30 |
| 制球车间 | 钢混 | 1,260.00 | 125.80 | 121.57 |
| 主厂房 | 钢混 | 983.81 | 1,376.16 | 1,136.39 |
| 干排制砂中控配电房 | 钢混 | 44.25 | 229.57 | 209.58 |
| 炸药库 | 砖混 | 12.42 | 2.42 | 0.70 |
| 炸药库 | 砖混 | 12.42 | 19.00 | 3.93 |
| 炸药库 | 砖混 | 10.00 | 5.50 | 2.55 |
| 马丢 790 管理房 | 钢混 | 172.90 | 13.16 | 10.03 |
| 马丢矿区管理房 | 简易 | 455.50 | 31.55 | 25.43 |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面积(㎡) | 账面原值(万 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
| 配电室房屋 | 简易 | 72.00 | 9.28 | 8.40 |
| 配电房 | 砖混 | 28.00 | 3.07 | 1.73 |
| 钢结构保护房 | 钢 | 33.55 | 7.68 | 5.95 |
| 配电房 | 砖混 | 28.00 | 6.15 | 4.76 |
| 主斜井卷扬机房 | 钢混 | 109.44 | 17.41 | 13.48 |
| 杨山 1062 口配电室 | 砖混 | 69.00 | 7.38 | 6.02 |
| 杨山矿区管理房(矿部) | 简易 | 820.00 | 72.29 | 59.17 |
| 大斜井办公管理房 | 钢混 | 175.20 | 74.19 | 70.66 |
| 发电机房 | 砖混 | 24.00 | 17.30 | 16.48 |
| 空压机房 | 砖混 | 24.00 | 50.47 | 48.07 |
| 机修车间 | 钢混 | 144.00 | 45.49 | 43.33 |
| 危废间 | 钢混 | 28.00 | 17.03 | 16.22 |
| 杨山三采区矿区管理房 | 钢混 | 352.00 | 76.94 | 72.54 |
| 杨山三采区 970 硐口空 压机房+配电室+发电机 房 | 钢 | 177.25 | 30.13 | 28.44 |
| 杨山三采区1000硐口管 理房 | 钢混 | 61.00 | 13.99 | 13.18 |
| 办公及职工宿舍(东侧) | 钢混 | 385.00 | 23.01 | 22.28 |
| 南侧职工宿舍 | 钢混 | 293.25 | 9.73 | 9.43 |
| 北侧职工宿舍 | 钢混 | 281.12 | 9.73 | 9.43 |
| 小干沟管理房 | 砖混 | 617.50 | 23.01 | 22.55 |
| 关五岔沟尾矿库泵站 | 钢混 | 461.62 | 168.95 | 165.62 |
| 刘扒店大竖井绞车房控 制室 | 钢混 | 44.00 | 19.37 | 18.99 |
| 刘扒店大竖井空压机房 | 钢混 | 197.80 | 58.16 | 57.01 |
| 刘扒店大竖井空压机房 配电房 | 钢混 | 40.00 | 10.15 | 9.95 |
| 刘扒店大竖井井口管理 房 | 钢混 | 396.32 | 113.55 | 111.30 |
| 刘扒店大竖井卷扬机房 -钢构 | 钢混 | 231.00 | 55.33 | 54.23 |
| 刘扒店大竖井 2#配电室 | 钢混 | 100.00 | 12.86 | 12.61 |
| 刘扒店矿区办公楼 | 钢混 | 380.00 | 81.56 | 79.94 |
| 刘扒店大竖井机修房 | 钢混 | 165.00 | 70.26 | 68.87 |
| 老龙沟西风井风机房 | 钢混 | 108.00 | 25.13 | 24.72 |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面积(㎡) | 账面原值(万 元) | 账面价值 (万元) |
|---|---|---|---|---|
| 充填站设备房 | 钢 | 1,000.20 | 102.46 | 100.83 |
| 杨山五采区小石板沟办 公楼 | 砖混 | 180.00 | 34.74 | 34.33 |
| 刘扒店大竖井 10KV 配 电房 | 钢混 | 104.50 | 30.96 | 30.35 |
| 刘扒店大竖井绞车房 | 钢混 | 144.10 | 83.87 | 82.21 |
| 杨山五采区小石板沟 1190 发电机房、值班房 | 砖混 | 60.00 | 7.13 | 7.05 |
| 杨山五采区小石板沟 1128 空压机房、配电室 | 砖混 | 60.00 | 19.95 | 19.71 |
| 西风井配电值班室 | 钢混 | 47.84 | 12.29 | 12.14 |
| 职工宿舍 | 简易 | 213.00 | 8.48 | 8.48 |
| 马丢矿区项目部管理房 | 简易 | 594.00 | 47.54 | 47.54 |
| 职工宿舍 | 简易 | 334.00 | 45.31 | 45.31 |
| 职工宿舍 | 简易 | 234.00 | 11.50 | 11.50 |
| 职工宿舍 | 简易 | 70.00 | 5.31 | 5.31 |
| 原职工宿舍 | 简易 | 144.75 | 5.74 | 5.74 |
| 合计 | 15,757.31 | 5,229.58 | 4,054.15 |
丰瑞氟业已建成房屋总面积约 60,685.07 平方米,丰瑞氟业无证房产合计面
积约 15,757.31 平方米,占丰瑞氟业已建成房屋总面积的比例约 25.97%。 (二)权属证书补办的最新进展及出让金缴纳情况 2025 年 12 月丰瑞氟业与栾川县合峪镇柳坪村韩王沟组、栾川县合峪镇柳坪
村村民委员会共同签署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依据该协议公司已预缴征地补 偿款 343 万元。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补办选矿厂部分土地的权属证书工作 仍在进行中,正在履行相应的土地报批程序,目前已由洛阳市人民政府报 批至河南省人民政府,标的公司将积极推进办理相关权属证书。
(三)无证房产、土地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1、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026 年 1 月 30 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栾川县自然资源
局将依法依规保障丰瑞氟业合法合规使用相关土地,丰瑞氟业后续按照相关政策
办理土地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丰瑞氟业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 物。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因上述事项要求丰瑞氟业搬迁、限 期拆除。”
2026 年 3 月 27 日,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其部分建 于合峪镇矿区、选矿厂、尾矿库的房产未办理相关批建手续且未取得房屋权属证 书问题,根据我局职责范围,不会对其该部分房屋进行拆除及搬迁。同时,不会 对其进行任何行政处罚。”
2、实际控制人承诺
丰瑞氟业实际控制人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丰瑞氟业无证房产、土地出 具补偿承诺,“本人/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丰瑞氟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办 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和土地办理报批报建手续,并推动尽快取得权属证书。若因上 述无证房产和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导致丰瑞氟业或者上市公司受到行政 处罚、责令拆除整改或者造成任何其他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实际控制人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无证 土地、房产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丰瑞氟业已建成房屋总面积为 60,685.07 平方 米,丰瑞氟业无证房产合计面积为 15,757.31 平方米,占丰瑞氟业已建成房屋总 面积的比例为 25.97%。正在补办的无证土地合计面积为 23,097 平方米,占丰瑞 氟业有证及无证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10.62%。根据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 预计丰瑞氟业取得前述现选矿厂土地的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根据相关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丰瑞氟业无证房产在保持现状的情形下不会被要求拆除。丰瑞氟业 无证房产、无证土地事项对丰瑞氟业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估值已考虑前述权属瑕疵资产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丰瑞氟业无证房产的账面价值为 4,054.15 万元, 占总资产的账面价值比例为 2.44%,无证房产评估价值为 4,027.27 万元,占总资 产的评估价值比例为 1.35%,丰瑞氟业无证房产占丰瑞氟业总资产账面价值、评 估价值的比例较低。本次交易的评估值中已对丰瑞氟业的无证房产进行评估作价, 计算其重置价值时无需考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规费,但未考虑上述
房产因权属瑕疵可能导致的处罚、拆除或搬迁等潜在风险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丰瑞氟业的无证土地无账面价值,该部分土地已 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评估时已予以考虑,丰瑞氟业 23,097 平方米无证土地正在补办用地手续,预计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不存在障碍。
针对上述无证房产和无证土地,2026 年 1 月 30 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 的《证明》,“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依规保障丰瑞氟业合法合规使用相关土 地,丰瑞氟业后续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土地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丰瑞氟业 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因 上述事项要求丰瑞氟业搬迁、限期拆除。”2026 年 3 月 27 日,栾川县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其部分建于合峪镇矿区、选矿厂、尾矿库的房产未 办理相关批建手续且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问题,根据我局职责范围,不会对其该 部分房屋进行拆除及搬迁。同时,不会对其进行任何行政处罚。”
同时,丰瑞氟业实际控制人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丰瑞氟业无证房产、 土地出具补偿承诺,“本人/本公司将积极推进丰瑞氟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和土地办理报批报建手续,并推动尽快取得权属证书。 若因上述无证房产和土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导致丰瑞氟业或者上市公司受 到行政处罚、责令拆除整改或者造成任何其他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赔偿 责任。”
综上,本次交易估值已对丰瑞氟业的无证房产进行评估作价,无证土地相关 的土地出让金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评估时已予以考虑;未考虑上述无证房产权 属瑕疵可能导致的拆除、搬迁等潜在风险的影响,由于无证房产占整体估值比例 较低,主管部门已出具合规证明,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出具了相关补偿承诺, 因此不会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标的公司使用集体土地和林地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取得林业用地审 批,承租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即将到期无法续期的 风险,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相关保障措施
(一)标的公司使用集体土地和林地是否合法合规
- 1、使用集体土地和林地的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集体土地情况如下:
| 序 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土地面积 | 其中:林地 面积 | 位置 | 集体土地 履行程序 |
|---|---|---|---|---|---|---|
| 1 | 栾川县合峪镇 柳坪村 | 丰瑞氟业 | 60.2 亩 | - | 选矿厂 | 已履行 |
| 2 | 栾川县合峪镇 杨山村 | 丰瑞氟业 | 82.5 亩 | 2.3595 亩 | 大干沟矿区 | 已履行 |
| 丰瑞氟业 | 36.6 亩 | 0.4605 亩 | 小干沟矿区 | 已履行 | ||
| 3 | 栾川县合峪镇 马丢村<br><br> | 丰瑞氟业 | 16 亩 | - | 牛家沟矿区 | 已履行 |
| 丰瑞氟业 | 9.8 亩 | - | 上马丢渣场 | 已履行 | ||
| 丰瑞氟业 | 19.5 亩 | - | 下马丢矿区 | 已履行 | ||
| 4 | 栾川县合峪镇 三里桥村 | 丰瑞氟业 | 34.2 亩 | 0.261 亩 | 小石板沟矿区 | 已履行 |
| 5 | 栾川县合峪镇 康庄村 | 丰瑞氟业 | 52.5 亩 | 1.86 亩 | 刘扒店矿区 | 已履行 |
标的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林地情况如下:
| 序 号 | 项目 | 面积 | 履行林地审批程序 |
|---|---|---|---|
| 1 | 汉王沟尾矿库接替库(关五岔沟尾矿库) | 33.1337 公顷 | 已履行 |
| 2 | 650 吨/日选厂改扩建工程 | 4.7978 公顷 | 已履行 |
| 3 | 3 万吨/年无机氟化物助燃剂项目 | 3.9982 公顷 | 已履行 |
| 4 | 萤石矿高效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尾矿砌块 综合利用项目) | 0.9312 公顷 | 已履行 |
| 5 | 萤石矿高效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0.3778 公顷 | 已履行 |
| 合计 | 43.2387 公顷 | - |
- 2、使用集体土地和林地是否合法合规 (1)相关土地租赁事项已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规定:“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 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 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 民代表的同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 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针对公司租赁集体土地及林地,相关土地租赁事宜已分别经出租人栾川县合 峪镇杨山村、栾川县合峪镇马丢村、栾川县合峪镇三里桥村、栾川县合峪镇康庄 村、栾川县合峪镇柳坪村、栾川县合峪镇石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
(2)主管部门已出具证明 2026 年 1 月 30 日,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为进行萤石矿采 选,丰瑞氟业通过一次性补偿及或租赁方式使用了栾川县部分村集体的农用地用 于矿区、选矿厂和尾矿库的建设及生产,存在使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的情 形。丰瑞氟业使用的土地虽属于农用地,但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 该等土地利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丰瑞氟业开采的萤石矿属于战略性矿产资源, 丰瑞氟业依据《矿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使用土 地,可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在符合边开采、边复垦条件时,临时使用 土地。《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目前已在起草中,征求意见稿已公开发布,对矿 业用地程序和方式做了进一步规定。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依规保障丰瑞氟业 合法合规使用相关土地,丰瑞氟业后续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土地产权证书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丰瑞氟业可继续使用上述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形,不会因上述事项要求丰瑞氟业搬迁、限期拆除。”
2026 年 7 月,栾川县林业局出具的《证明》,“丰瑞氟业使用的林地不涉 及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范围内的林地, 正在使用的林地可维持现状,其后续办理林地使用相关事宜符合现行政策导向, 具备依法办理条件的项目,栾川县林业局将依法依规保障丰瑞氟业合法合规使用 相关林地。”
综上,丰瑞氟业承租集体土地已经出租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批准;丰瑞氟业
承租该等耕地虽属于农用地,但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该等土地利 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丰瑞氟业通过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使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 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范围内的林地;丰瑞氟业 的上述行为已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上述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 法律障碍。
(二)承租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即将到期无法 续期的风险,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相关保障措施
1、承租集体土地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对外承租的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土地情况如 下:
| 序 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土地 权属 | 位置 | 付款方式 | 租赁期限 |
|---|---|---|---|---|---|---|
| 1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柳坪村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选矿厂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2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杨山村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大干沟矿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小干沟矿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 3<br><br>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马丢村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牛家沟矿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上马丢渣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下马丢矿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 4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三 里 桥 村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小石板沟矿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 5 | 栾 川 县 合 峪 镇 康庄村 | 丰瑞氟业 | 集 体 土地 | 刘扒店矿区 | 一次性付清/每年支付租金 | 20年 |
除上述租赁的集体土地外,标的公司通过一次性补偿的方式使用石村 33.1337 公顷以及柳坪村 4.7978 公顷集体林地,使用期限覆盖尾矿库设计使用年 限。
2、不存在即将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租赁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相
关租赁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不存在违约、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标的公司已 与相关权利人签署长期租赁协议,已基本覆盖矿山服务年限,并约定租赁期限届 满时或租赁终止后,标的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任何其他第三方续租的权 利。
3、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相关保障措施 (1)新《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已为后续办理矿山用地提供政策基础
新《矿产资源法》已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其蕴含的立法精神旨在保 障矿业权人的合法用地需求。新《矿产资源法》的出台有利于解决过往存在的矿 企用地问题,为标的公司合理合法的取得生产经营用地提供了更好的保障。新《矿 产资源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完善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相适应的矿业用 地制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考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用地实际需求。勘查、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 保障矿业权人依法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使用土地。开采战略性矿产 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勘查矿产资源可以依照 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临时使用土地。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 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临时使用农用地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及时恢复种植条件、耕地质量或者恢复植被、生产条件,确保原地类数量不减 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用地的范围和使用期限 应当根据需要确定,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矿业权期限。”
因此,随着《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实施以及地方一系 列配套指导意见的相继出台,矿业项目用地在法律依据与政策支持层面均获得了 更为坚实的保障,为丰瑞氟业解决租赁用地事宜提供了有力支撑。丰瑞氟业将根 据新《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完善相关用地 手续,以保证正常经营。
(2)实际控制人承诺 丰瑞氟业实际控制人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对丰瑞氟业租赁土地出具补
偿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全力保障丰瑞氟业选矿厂、矿山、尾矿库等在生产服
务年内租赁使用所需土地,合法合规履行集体用地和林地租赁程序,若因上述租 赁土地到期、租赁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其他原因导致丰瑞氟业或者上市公司受到行 政处罚、责令拆除整改或者造成任何其他损失,本人/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标的公司承租集体土地和林地不影响标的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后续将 根据相关政策推动办理土地手续,同时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相关情况出具承 诺,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
五、标的公司已抵押的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涉及的相关主债务情况, 是否已办理采矿权抵押登记,相关主债务的借款期限、款项用途和偿还安排, 抵押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交易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已抵押的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涉及的相关主债务情 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相关主债务情况如下:
| 序号 | 合同编号 | 借款人 | 借款 银行 | 合同 金额 (万元)<br><br>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借款用途 | 抵押情况 |
|---|---|---|---|---|---|---|---|---|
| Z2549LN1 5617825 | 丰瑞氟业 | 交通银行 洛阳分行 | 5,000<br><br> | 2026/4/14 | 2026/10/31 | 用于日常 经营周转 或置换中 行短期流 动资金贷 款 | 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4 号 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7 号 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br><br>0003306 号<br><br>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br><br>0003307 号<br><br>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br><br>0003308 号<br><br>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br><br>0003309 号<br><br>豫(2025)栾川县不动产权第<br><br>0003310 号<br> | |
| (放款银 行为交通 银行洛阳<br><br>金谷支行) | ||||||||
| 410101202 60002677 | 丰瑞氟业 | 农业银行 栾川县支 行 | 5,000 | 2026/4/9 | 2026/10/30 | 生产经营 周转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杨山 萤石矿采矿权<br><br> | |
| 410101202 60002676 | 丰瑞氟业 | 农业银行 栾川县支 行 | 5,000 | 2026/4/9 | 2027/4/8 | 生产经营 周转 | ||
| 132120252 80650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795.58 | 2025/7/4 | 2026/7/3 | 支付工资、 电费等 | 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栾川县马丢 萤石矿采矿权 | |
| 132120252 80921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1,929 | 2025/9/26 | 2026/9/25 | 支付电费、 运费、代发 | ||
| 132120252 81064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1,365.64 | 2025/11/12 | 2026/11/12 | 支付电费、 税款、运费 | ||
| 132120252 80909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1,000 | 2025/9/25 | 2026/9/24 | 支付运输 费 | ||
| 132120262 80218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700 | 2026/6/30 | 2027/6/30 | 用于交税、 支付电费 |
| 9 | 132120262 80093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10,000 | 2026/3/31 | 2027/3/31 | 用于置换 农行借款 | ||
|---|---|---|---|---|---|---|---|---|---|
| 10 | 132120262 80174 | 丰瑞氟业 | 浦发银行 洛阳分行 | 2,000 | 2026/6/15 | 2027/6/15 | 用于交税、 发工资 | ||
| 11 | (2025)信 银豫货字 第 2500218 号 | 丰瑞氟业 | 中信银行 洛阳分行 | 3,000 | 2025/9/30 | 2027/9/20 | 支付运费、 劳务费 | 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 0008339 号 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1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2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3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4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5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6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7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8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49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50 号<br><br>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br><br>0008351 号豫<br><br><br>(2021)栾川县不 动产权第 0008352 号 豫(2021)栾川县 不动产权第 0008340 号 | -<br><br> |
| 12 | (2025)信 银豫货字 第 2500251 号 | 丰瑞氟业 | 中信银行 洛阳分行 | 2,000 | 2025/10/17 | 2027/10/16 | 补充流动 资金 | ||
| 13 | (2026)信<br><br>银豫货字<br><br>第 2500078<br><br>号 | 丰瑞氟业 | 中信银行<br><br>洛阳分行 | 4,000 | 2026/4/10 | 2028/4/9 | 置换浦发<br><br>银行流动<br><br>资金贷款 |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3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305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300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2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6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1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303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299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301 豫(2025)栾川 县不动产权第 0003302 | |
| 14 | (2026)信<br><br>银豫货字<br><br>第 2600084<br><br>号 | 丰瑞氟业 | 中信银行<br><br>洛阳分行 | 1,600 | 2026/4/17 | 2028/4/16 | 补充流动<br><br>资金 | ||
| 15 | (2026)信<br><br>银豫货字<br><br>第 2600102<br><br>号 | 丰瑞氟业 | 中信银行<br><br>洛阳分行 | 1,000 | 2026/5/21 | 2028/5/20 | 补充流动<br><br>资金 | ||
| 17 | (2026)信银<br><br>豫货字第<br><br>2600126 号 | 丰瑞氟业 | 中信银行<br><br>洛阳分行 | 700 | 2026/6/29 | 2028/6/21 | 补充流动<br><br>资金 |
(二)采矿权抵押登记情况 经查询河南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审批登记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
丰瑞氟业采矿权抵押登记情况如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证号 | 冻结类型 | 冻结时间止 | 抵押权人 |
|---|---|---|---|---|---|
| 1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杨 山萤石矿 | C4103002009096120035235 | 矿权抵押 | 2028-06-28 |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栾川县支行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许可证号 | 冻结类型 | 冻结时间止 | 抵押权人 |
|---|---|---|---|---|---|
| 2 | 洛阳丰瑞氟业有 限公司栾川县合 峪镇马丢萤石矿 | C4103002009096120035234 | 矿权抵押 | 2028-06-28 |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洛阳分行 |
(三)相关主债务的偿还安排 相关主债务的偿还安排详见“问题 9、关于标的公司流动性和内控规范性”
之“一/(三)结合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银行授信额度等方面,模拟测算 未来一段时间内标的公司到期借款和应付项目的金额规模、款项性质”。
(四)抵押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交易的影响 相关主债权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和本次交易的影响详见“问题 9、关于标的
公司流动性和内控规范性”之“一/(四)标的公司是否存在较大流动性和偿债 风险”。
公司与贷款银行业务合作稳定,未发生过借款逾期或债务违约的情况,债权 人也不存在就此查封、诉讼或执行担保资产的风险。若出现前述风险,公司可通 过自有货币资金偿还、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等多种方式降低债权人执行抵押资 产的可能性。
综上,丰瑞氟业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良好,设定上述抵押对标的公司的经
营情况及本次交易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核查程序和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查阅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取得标的公司生产经营项目
项目审批、环保审批文件;取得标的公司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资质 证书的到期时间,查阅与标的公司资质取得续期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标的公司 资质续期情况;
- 2、取得主管自然资源局、环保、应急部门就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是否发生过
因违反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事件出 具的证明文件;公开检索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
和资源保护等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 3、取得标的公司关于在用土地、房产及无证土地、房产情况的说明及确认
函;取得土地审批相关文件以及公司与相关村组及村委共同签署的《土地征收协 议》,并核查相关征收补偿款支付情况;
- 4、取得租赁土地涉及的相关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确认标的公司使用村集体
土地是否存在与村集体之间争议,村集体是否履行土地租赁的集体决策程序;
- 5、就标的公司的土地房产瑕疵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合规证明,确认不因上
述瑕疵事项影响标的公司对瑕疵土地房产的持续使用,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会对标的公司进行处罚,不会要求其搬迁或停业整顿;
- 6、查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借款合同及授信合同等资
料,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现金流情况、营运资金需求、未来重大 投资计划、债务偿还安排等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3),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就标的公司的土地房产瑕疵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合规证明,确认不因上述瑕
疵事项影响标的公司对瑕疵土地房产的持续使用,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 会对标的公司进行处罚,不会要求其搬迁或停业整顿。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
- 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超出采矿权登记的开采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情
况,标的公司采出矿石量低于在产矿山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生产规模未违 反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和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主管 部门已出具证明对标的公司上述情形进行认定情况,不存在被发证机关吊销采矿 证或者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风险;
- 2、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标的公司已完成相关证书的续期并换发新证;
- 3、本次交易估值已对丰瑞氟业的无证房产进行评估作价,无证土地相关的
土地出让金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评估时已予以考虑;未考虑上述无证房产权属 瑕疵可能导致的拆除、搬迁等潜在风险的影响,由于无证房产占整体估值比例较
低,主管部门已出具合规证明,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出具了相关补偿承诺, 因此不会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其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设置了相关保障措施,相关补充披露和分析说明 具有合理性;
- 4、标的公司使用集体土地和林地已经出租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批准;丰瑞
氟业承租该等耕地虽属于农用地,但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该等土 地利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丰瑞氟业承租该等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范围内的林地;丰瑞氟业的上述租赁行为 已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上述情形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估值已充分考虑前述权属瑕疵资产的影响;
- 5、标的公司承租集体土地合同租赁期限均为 20 年,不存在即将到期的情形,
已基本覆盖矿山服务年限,根据租赁协议相关约定,使用期满后标的公司优先续 租。不存在即将到期无法续期的风险,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不会对 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碍;
- 6、标的公司抵押担保对应的未偿还债务相对于标的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盈
利水平较小,其无法偿还的风险较低,设定抵押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本次交 易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针对上述问题(3),评估师认为: 本次交易估值已对丰瑞氟业的无证房产进行评估作价,无证土地相关的土地
出让金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评估时已予以考虑;未考虑上述无证房产权属瑕疵 可能导致的拆除、搬迁等潜在风险的影响,由于无证房产占整体估值比例较低, 主管部门已出具合规证明,王中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出具了相关补偿承诺,因此 不会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其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设置了相关保障措施,相关补充披露和分析说明具有 合理性。
问题 11、关于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根据申报文件,(1)2009 年 12 月,王中喜、张建军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柏 帝,张建军所持 10%股份系为王中喜代持,并于 2017 年 12 月转让给王琛;(2) 2007 年 12 月,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与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标的 公司,2010 年 9 月,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栾川县丰汇矿业 有限公司和王中喜,2010 年 11 月,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给 上海柏帝;(3)重组报告书披露,当时上海柏帝和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均 为王中喜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开查询显示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为国资控股 企业;(4)2015 年 6 月,王中喜将标的公司各 5%股权以 1 元/股价格分别转让 给张定军和魏新峰,转让价款各 750 万元,其中魏新峰系为代赵方、朱艳红持 有;(5)2023 年 9 月,张定军、魏新峰分别将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以 5,439.12 万元和 5,266.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琛,两人股权转让对应的标的公司估值分 别为 13.11 亿元和 12.69 亿元。
请公司披露:(1)王中喜和张建军的关系,上述代持关系形成与解除的背 景和原因,是否存在潜在权属纠纷;(2)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王中喜投资控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和过程,投资金额来 源和实缴情况;国资控股股东退出标的公司的背景和原因,国资退出履行的相 关审批程序,相关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价款的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 益安排;(3)张定军、魏新峰、赵方、朱艳红的基本信息,与王中喜及标的公 司其他股东和关键管理人员的关系,原价受让股份入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原因 及合理性;(4)魏新峰与赵方、朱艳红股份代持的原因和背景,代持关系形成 与解除的真实性,入股、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和资金来源, 以及相关流水核查情况;(5)张定军、魏新峰同一时期股份转让对应标的公司 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标的公司是否仍存在未披露的股份代持,标的 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王中喜和张建军的关系,上述代持关系形成与解除的背景和原因,是 否存在潜在权属纠纷
根据对张建军访谈记录,王中喜为张建军姐夫,自上海柏帝 2009 年设立起 持有其 10%股份(对应 100 万元出资)系为王中喜代持。张建军已针对代持及还 原情况出具《说明》,“自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柏帝”或“公 司”)设立至今,本人持有公司股权情况变动如下:
1、2009 年 12 月上海柏帝设立 2009 年 12 月,设立上海柏帝时,本人持有的 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
万元)系王中喜委托本人代为持有,实际出资人和持有人均为王中喜。 2、2017 年 3 月股权转让 2017 年 3 月,本人将持有的上海柏帝 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00 万元)
转让给王中喜之子王琛,该次转让系上述代持的还原,不涉及支付股权转让款。
自公司设立至今,本人持有公司的股权均为王中喜持有,本人对该等股权不 享有任何权益及潜在权益;该等股权代持已解除,相关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 及潜在纠纷。本人特此签字确认上述说明内容真实、准确。”
因当时企业办理工商登记需要两位自然人股东,因此王中喜委托张建军代为 持有上海柏帝 10%股份。根据说明的相关内容,张建军对该等股权不享有任何权 益及潜在权益;该等股权代持已解除,相关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二、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王中喜 投资控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和过程,投资金额来源和实缴情况;国资控股股东退 出标的公司的背景和原因,国资退出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相关股权转让的真 实性及价款的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一)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根据栾川县主管部门信息系统查询,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
汇矿业”)的历史沿革和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时间 | 事项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实际控制人 |
|---|---|---|---|
| 2007.01 | 有限公司设立 | 王中喜:100% | 王中喜 |
| 时间 | 事项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实际控制人 |
|---|---|---|---|
| 2010.11 | 股权转让 | 河南墨琳投资有限公 司:100% | 李龙 |
| 2011.04 | 股权转让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1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2013.03 | 股权转让 |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100%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020.10 | 股权转让 | 洛阳有色矿业集团有限 公司:100% |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021.02 | 股权转让 | 洛阳盛龙实业有限公 司:100% |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 2024.08 | 控股股东更名 |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00% | 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王中喜持有丰汇矿业期间,其主营业务为钼矿洗选,主要资产为一座钼矿选 厂。
1、2010 年 11 月,王中喜对外转让丰汇矿业股权
2006 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 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 号),要求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 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不断优化,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河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 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矿产 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17 号)等精神,在河南省各省辖市自 选 1—2 个金、钼、铁等主要矿种进行资源整合。其中栾川县钼矿储备丰富,相 应开展钼矿资源整合工作,主要任务为完成相关钼矿探矿权、采矿权整合和钼 加工企业联合重组。丰汇矿业作为钼加工企业,属于前述文件所述的整合范围。
2010 年,河南墨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墨琳”)和永城煤电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煤电”)签订《栾川丰汇矿业有限公司等股 权转让协议》,第一条约定河南墨琳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对王中喜控制的栾 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实施重组,重组后转让给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于栾川县钼矿产业整合需求,王中喜更看好萤石矿及氟产业的发展前景 且丰瑞氟业需要持续投入资金,据此王中喜寻求出售丰汇矿业股权。在此背景 下,河南墨琳投资有限公司与王中喜进行接触,并提供合理报价,双方达成交
易意向。王中喜于 2010 年 11 月将其持有的丰汇矿业股权转让给河南墨琳投资 有限公司,并将丰汇矿业持有的丰瑞氟业股权转让至上海柏帝名下。
2、丰汇矿业后续股权流转情况 2011 年 4 月,河南墨琳投资有限公司依照永城煤电指示,将受让的丰汇矿
业股权转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 2013 年 3 月,中信信托将丰汇矿业转回给永城煤电。
- 2020 年 10 月,永城煤电因资金安排需要处置丰汇矿业资产,由于丰汇矿业
属地在栾川县,从属地管理上由洛阳市国资下属洛阳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接 手。
- 2021 年 2 月,洛阳有色矿业集团转让给下属洛阳盛龙实业有限公司(后更
名为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王中喜投资控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和过程,投资金额来源和实缴情况 1、背景和过程
2007 年,栾川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的通知》(国发[2005]28 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对矿产资源 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 号)的要求,为了有效开发萤石 资源,培育氟业产业,成立萤石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合峪、庙子的萤石资源进 行整合。栾川县政府为支持萤石资源的开发利用,拿出财政资金 1,950 万元,指 派栾川县财政局下属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钼都矿冶”)代为收 购整合上述资产。后因栾川县政府要求下属单位不能直接进行企业经营,经县政 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与王中喜控制的的丰汇矿业进行合作成立标的公司。
钼都矿冶选择与王中喜合作原因主要系:王中喜长期从事钼矿和萤石矿的 选矿、冶炼等深加工环节,拥有栾川县伊成冶炼厂和丰汇矿业两家主体企业。 其中丰汇矿业建有一座钼矿选厂;栾川县伊成冶炼厂建有氟化盐生产厂。王中 喜更看好萤石矿及氟产业的发展前景,在钼矿和萤石之间选择深耕萤石领域, 后续还拟建设年产 3 万吨无机氟化物助熔剂(氟化铝)生产线。因此,基于王 中喜在矿石加工环节的经营历史、现有产业和未来发展计划,钼都矿冶选择与
王中喜共同成立标的公司。
2007 年 12 月,经县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由王中喜控制的丰汇矿业、栾川县 财政局控制的钼都矿冶共同成立丰瑞氟业,开展萤石矿开采及氟化工业务。其 中,丰汇矿业出资 3,250 万元,持有丰瑞氟业 65%股权,钼都矿冶出资 1,750 万 元,持有丰瑞氟业 35%股权。2010 年 9 月,由栾川县财政局鉴证,钼都矿冶与 标的公司签署《县政府萤石资源整合资金使用合同》,将钼都矿冶前期使用 1,950 万元整合的萤石资源采矿权及其它资产转让给标的公司,由标的公司负责后续 开发。
2、投资金额来源和实缴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王中喜父子对丰瑞氟业的认缴注册资本均已实缴。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日期 | 变更事项 | 股东姓名/名称 | 注册资本 | 实缴情况 |
|---|---|---|---|---|---|
| 2007 年 12 月 | 丰瑞氟业成立 | 丰汇矿业 | 3,250 | 3,250 | |
| 钼都矿冶 | 1,750 | 1,750 | |||
| 2010 年 9 月 | 股权变更 | 丰汇矿业 | 4,250 | 4,250 | |
| 王中喜 | 750 | 750 | |||
| 2010 年 9 月 | 增加注册资本 | 丰汇矿业 | 6,800 | 6,800 | |
| 王中喜 | 1,200 | 1,200 | |||
| 2010 年 9 月 | 增加注册资本<br><br> | 丰汇矿业 | 8,500 | 8,500 | |
| 王中喜 | 1,500 | 1,500 | |||
| 2010 年 11 月 | 股权变更 | 上海柏帝 | 8,500 | 8,500 | |
| 王中喜 | 1,500 | 1,500 | |||
| 2010 年 11 月<br><br> | 增加注册资本 | 上海柏帝 | 12,750 | 12,750 | |
| 王中喜 | 2,250 | 2,250 |
- 1)2007 年 12 月,丰汇矿业出资 3,250 万元,钼都矿冶出资 1,750 万元设 立丰瑞氟业,注册资本合计 5,000 万元。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验资报告》(栾会验字(2007 年)118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12 月,公司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
- 2)2010 年 9 月,钼都矿冶将其持有的丰瑞氟业 1,00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
给丰汇矿业,以及将其持有的丰瑞氟业 750 万元认缴出资额转让给王中喜。同 时,增加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其中丰汇矿业认缴 2,550 万元, 王中喜认缴 450 万元。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栾 会验变字(2010)15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9 月,公司已收到丰汇矿业和王中 喜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3,000 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 3)2010 年 9 月,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至 10,000 万元。
其中丰汇矿业认缴 1,700 万元,王中喜认缴 300 万元。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栾会验变字(2010)22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9 月, 丰瑞氟业已收到丰汇矿业和王中喜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 4)2010 年 11 月,丰汇矿业将其持有的丰瑞氟业 8,500 万元认缴出资额以
8,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柏帝。
- 5)2010 年 11 月,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至 15,000 万元。其
中由上海柏帝认缴 4,250 万元,由王中喜认缴 750 万元。同月,栾川伊祥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栾会验变字(2010)30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11 月 16 日止,公司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 万元。
王中喜及其控制的公司上述累计出资共 15,000 万元。王中喜早期主要经营 钼矿选矿厂,依托栾川地区较为丰富的钼矿资源和选矿需求,通过提供选矿服 务完成了上述资金积累。根据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栾会验字(2007)118 号”《验资报告》、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栾会验变字(2010)
15 号”《验资报告》、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栾会验变字(2010) 22号”《验资报告》以及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栾会验变字(2010) 30 号”《验资报告》及相关银行汇款回单。王中喜投资资金均为其经营所得或 合法自筹的资金,历次出资均已实缴完毕。
(三)国资控股股东退出标的公司的背景和原因,国资退出履行的相关审 批程序,相关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价款的公允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 排
1、背景和原因 自丰瑞氟业成立起初始持续开展项目建设,且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
期较长,造成丰瑞氟业自成立初期便持续亏损。根据丰瑞氟业提供的资料,丰 瑞氟业 2008 年度、2009 年度以及 2010 年 1-7 月期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2009 年 12 月 31 日 | 2010 年 7 月 31 日 |
|---|---|---|---|
| 总资产 | 5,102.35 | 7,863.07 | 9,930.49 |
| 净资产 | 4,942.00 | 4,241.07 | 4,356.26 |
| 资产负债率 | 3.14% | 53.94% | 56.13% |
| 项目 | 2008 年 | 2009 年 | 2010 年 1-7 月 |
| 营业收入 | 1,085.77 | 558.37 | |
| 净利润 | -58.00 | -630.92 | -88.02 |
根据栾川县财政局及栾川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1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共同出 具的《关于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情况的说明》,丰瑞氟业成立后, 由于基建周期较长和金融危机影响,未开展实质性生产,账面连年亏损。洛阳钼 都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钼都矿冶”)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并报经 县政府批准,于 2010 年 9 月将其所持有的丰瑞氟业 35%股权转让予王中喜和丰 汇矿业。
根据栾川惠鑫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0 年 9 月 8 日出具的“栾评报字【2010】 50 号”《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7 月 31 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洛阳丰 瑞氟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202.65 万元,负债 5574.23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 资产)4628.42 万元。经钼都矿冶与股权受让方王中喜和丰汇矿业参考评估值协
1 根据中共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发布的《中共栾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 栾川县财政局职责机构的通知》,一、将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整体划入县财政局,县财政 局加挂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二、为县财政局增设内设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要负 责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核增股级领导职数 1 名。根据该文 件,栾川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系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对外名称,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 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
商确定,丰瑞氟业 100%股权价值 5,000 万元,对应钼都矿冶持有的 35%国有股 权交易价格为 1,750 万元。
2、国资退出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相关股权转让的真实性及价款的公允性 (1)国资主管部门对于钼都矿冶退出丰瑞氟业的批复情况 栾川县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9 月 7 日向栾川县财政局出具《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钼都矿冶有限公司退出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 35%国有股权的批复》 (栾政文[2010]72 号),原则同意钼都矿冶退出在丰瑞氟业原有的 35%国有股权; 栾川县财政局于 2010 年 9 月 8 日向钼都矿冶出具《栾川县财政局关于洛阳钼都 矿冶有限公司退出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 35%国有股权的批复》(栾财[2010]60 号),原则同意钼都矿冶退出丰瑞氟业持有的 35%国有股权”。
根据以上批复文件,栾川县人民政府、栾川县财政局同意钼都矿冶退出在 丰瑞氟业原有的 35%国有股权。
(2)钼都矿冶股权退出的具体程序
钼都矿冶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并报经县政府批准,于 2010 年 9 月 将其所持有的丰瑞氟业 35%股权转让予王中喜和丰汇矿业。根据当时有效的《企 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 十五条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因此,该次股权转让已取得相关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复。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 关规定,该次股权转让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 ①对于是否应当挂牌交易,根据《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企
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 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应当采用挂牌交易,而非协议转让。
- ②对于是否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评估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栾川惠鑫资产评估事务所于 2010 年 9 月出具的“栾评报字
【2010】50 号”《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东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因此,本次交易已经履行资产评估程序。
- ③对于是否应当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根据《评估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下达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企业办理产权登记、 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文件” 。
因此,本次交易资产评估结果应履行国资备案程序,但实际未履行备案。
综上,钼都矿冶所持标的公司 35%股权退出进行资产评估后采用协议转让方 式实施,未履行挂牌交易程序,资产评估结果也未进行国资备案。依照当时有 效的《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评估暂行办法》,本次交易存在被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追认无效的风险。
(3)国资主管部门对钼都矿冶股权退出有效性的确认 针对钼都矿冶所持标的公司 35%股权退出过程中存在未履行挂牌交易程序,
资产评估结果也未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的瑕疵,2025 年 11 月,根据栾川县财 政局以及栾川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共同出具《关于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历史沿 革相关情况的说明》:
钼都矿冶将萤石矿资产转让予丰瑞氟业以及钼都矿冶在丰瑞氟业的国有股 权投资、退出时,存在未进行资产评估备案、未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未办 理资产评估或清产核资程序、未进行国有产权登记等程序瑕疵,但均具有特定政 策背景,估值作价有可供参考的依据,股权受让方王中喜和丰汇矿业已根据双方 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钼都矿冶按期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相关程序瑕疵 不会导致钼都矿冶股权转让等相关行为无效,钼都矿冶对丰瑞氟业不享有任何股 权权益,亦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我单位不会 对丰瑞氟业等相关方进行行政处罚。
综上,国资股东退出标的公司的原因系基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国资 退出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相关股权转让真实且价款公允,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 益安排。主管部门已对于退出时的相关程序瑕疵相关进行了确认,相关程序瑕疵
不会导致钼都矿冶股权转让等相关行为无效,亦不存在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者 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张定军、魏新峰、赵方、朱艳红的基本信息,与王中喜及标的公司其 他股东和关键管理人员的关系,原价受让股份入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原因及合 理性
(一)基本信息
- 1、张定军 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张定军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106196504****** |
| 身份证住址 | 郑州市金水区红专一街****** |
- 2、魏新峰 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魏新峰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10103196708****** |
| 身份证住址 | 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
- 3、赵方 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赵方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10303197302****** |
| 身份证住址 | 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 |
- 4、朱艳红 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朱艳红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12929197111****** |
| 身份证住址 | 海口市龙华区泰华路****** |
经核查,张定军、魏新峰、赵方、朱艳红与王中喜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和关 键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定军、魏新峰为夫妻关系,二人与赵方、朱艳红 是彼此熟识的投资合作伙伴,四人自 2014 年就存在共同进行股权投资前新三板 挂牌企业多尔克司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
5、共同投资与任职情况 (1)共同投资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张定军、魏新峰、赵方、朱艳红均为多尔克司食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该公司 2008 年 4 月成立,注册资本 7,089.46 万元,公司 主营业务为奶牛规模化养殖与生鲜乳供应。该公司于 2015 年 7 月新三板挂牌, 证券代码:833627,2022 年 10 月摘牌。各方投资具体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首次持股时间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赵方 | 2014-12 | 2,756,400 | 3.89% | |
| 魏新峰 | 2015-10 | 2,245,020 | 3.17% | |
| 朱艳红 | 2014-12 | 2,102,830 | 2.97% | |
| 张定军 | 2014-12 | 40.002 | 0.56% |
(2)任职情况
经公开信息查询,张定军时任河南祺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与魏新峰 系夫妻关系,两人曾参与多家企业股权投资;赵方主要从事房地产经营,为河 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90%股东,该公司 1998 年成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朱艳红时任多尔克司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因此,张定军、魏新峰与赵方、朱艳红历史上均具备股权投资经验,且彼 此熟识有共同投资的经历。
(二)原价受让股份入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2015 年 6 月,王中喜分别与张定军及魏新峰签署《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王中喜将其持有的公司 5%的股权共 750 万元的出资额以 7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定军,将其持有的公司 5%的股权共 750 万元的出资额以 7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魏新峰。因当时标的公司现金流紧张,王中喜将其股权对外转 让所得资金借给公司用于周转。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说明并核查相关资料,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丰瑞氟 业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764,603.25 元,低于注册资本 150,000,000.00 元,因此张 定军、魏新峰以标的公司当时的资产状况、预期经营情况等为基础,按照市场化 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综上,入股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
四、魏新峰与赵方、朱艳红股份代持的原因和背景,代持关系形成与解除 的真实性,入股、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和资金来源,以及相 关流水核查情况
(一)魏新峰与赵方、朱艳红股份代持的原因和背景 根据与魏新峰访谈记录,赵方、朱艳红出于便于办理工商变更及协议签署工
作的原因,委托魏新峰代为持有股权。 (二)代持关系形成与解除的真实性 1、代持关系的形成
2015 年 9 月,由于标的公司选矿厂扩建和矿山增储存在迫切的资金需求, 实控人王中喜寻求对外转让标的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公司提供资金借款,支持 公司经营。在寻求投资者的过程中,与长期从事河南省股权投资的张定军、魏 新峰接触。同时,与张、魏二人存在股权投资合作的赵方、朱艳红得知王中喜 存在股权转让需求后也有意共同参与。经过各方协商,最终由张定军、魏新峰 参与本次股权转让,其中魏新峰作为显名股东代赵方、朱艳红持股。
2、股权回购暨代持解除过程 (1)股权回购触发情形 2015 年 6 月,张定军、魏新峰与王中喜签署《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协议》受让标的公司股权,并同步签署了《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投资人 保障协议》,张定军、魏新峰受让王中喜拥有的丰瑞氟业股权并提供等额借款, 合计支付 3000 万元。同时,保障协议设置了业绩承诺、引入重要投资者承诺、 上市对赌、股权回购、人员委派等条款,主要条款内容详见下表:
| 序 号 | 特殊权利 条款 | 具体内容 |
|---|---|---|
| 1 | 利润目标 和业绩承 诺 | 1.1 预期利润:甲方预期 2015 年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500 万元。<br>1.2 业绩承诺:承诺 2016 年一 2017 年甲方净利润每年保持 50%以上的增长 率。<br> |
| 2 | 引进重要 投资者承 诺 | 2.1 自签署协议之日起 3 个月内成功引进安信证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投 资增资甲方,其投资金额不低于 8000 万元-10000 万元,股权占比不高于 10%-20%。<br>2.2 自签署协议之日起 3 个月内成功引进伊川电力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投资增资甲方,其投资金额不低于 5000 万-10000 万元,股权占比不 高于 5%-20%。<br>2.3 若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按照上述 2.1 和 2.2 条款成功引进重要投资者, 同意自 4 个月约定日结束后 10 日内按照乙方实际购买丙方股权出资额退 还给乙方,并按年息 30%支付乙方(乙方同意的情形除外)。<br> |
| 3 | 股权的回 购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要求丙方购买其股权或由甲方通过减资(以 下均称为“回购”)实现乙方退出,具体路径由乙方确定:如果 2018 年 06 月 30 日前甲方不能在资本市场(含新三板)上市;达不到业绩承诺;乙方在 本合同下的权利不能正常履行且经要求后未有及时纠正。甲方或丙方应当 在收到乙方“股权回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上述 股权回购的价格乙方有权选择按照以下(1)或(2)方式之一确定:<br><br>(1)乙方全部投资款本金,及每年本金按照 20%的投资收益之和(时间自 出资汇至丙方账户之日至提出回购之日),再扣除甲方已支付或已宣派给 乙方的税后股利。<br>(2)以乙方提出回购之日的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净资产 2 倍所对应的乙 方出资(股权)比例。<br> |
| 4 | 投资后 董、监事 或其他高 管的委派 | 1、本次股权转让完毕后,乙方持有甲方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中 1500 万元 的出资(股权),占甲方注册资本总额的 10%。<br>2、乙方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享有各种股东权利和义务。<br>3、乙方有权利提名一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甲方及丙方应保证并促使乙方 提名候选人当选。<br>4、乙方有权利提名一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甲方及丙方应保证并促使乙方 提名候选人当选。<br>5、乙方有权查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状况,在乙方行使上述知 情权时,甲方及丙方应当提供保障。<br> |
注:上表中“甲方”为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乙方”为张定军、魏新峰,“丙方”为 王中喜
其中对于保障协议中设置的引入重要投资者承诺,约定自签署协议之日起 3 个月内成功引进伊川电力集团投资。由于标的公司最终未能成功引入伊川电力 集团投资,王中喜应当按照张定军、魏新峰实际出资本金 3000 万+年化利息 30% 进行偿付。
(2)2020 年 4 月,双方确认待支付回购总价款
2020 年 4 月,王中喜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履行回购义务,其向张定军、魏 新峰出具《股权投资回购款项支付计划书》,确认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年化利 率按 24%计算,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应支付股权投资回购款总价为 8,000.00 万元(计算回购总价 8,099.17 万元取整)。根据投资款、借款到账时间,具体 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投 资 人 | 出资 日期 | 收益截止 日期 | 出资 金额 | 计算天 数 | 利率 | 回购 金额 | 已付金 额 | 未付金额 合计 |
|---|---|---|---|---|---|---|---|---|---|
| 1<br><br> | 张 定 军 | 2015.6.18 | 2018.6.30 | 1,500.00 | 1,108 | 按 年 30%<br><br> | 1,385.00 | — | 2,885.00 |
| 魏 新 峰 | 2015.6.19 | 2018.6.30 | 475.00 | 1,107 | 438.19 | — | 913.19 | ||
| 2015.6.29 | 2018.6.30 | 825.00 | 1,097 | 754.19 | — | 1,579.19 | |||
| 2015.7.10 | 2018.6.30 | 200.00 | 1,086 | 181.00 | — | 381.00 | |||
|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小计 | 5,758.38 | ||||||||
| 2<br><br> | 张 定 军 | 2018.7.1 | 2020.4.30 | 2,885.00 | 669 | 按 年 24% | 1,286.71 | — | 4,171.71 |
| 魏 新 峰 | 2018.7.1 | 2020.4.30 | 2,703.38 | 669 | 1,205.71 | — | 3,909.08 | ||
| 2018.7.1 | 2018.8.3 | 50.00 | 33 | 51.10 | 50.00 | 1.10 | |||
| 2018.7.1 | 2019.2.2 | 120.00 | 216 | 137.28 | 120.00 | 17.28 | |||
|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合计 | 8,099.17 |
(3)2023 年 2 月,双方确认待支付回购总价款
2023 年 2 月,王中喜向张定军、魏新峰出具《未支付的股权投资回购款项 及相应利息支付计划及承诺书》,确认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年化利率按 18%计 算。截至 2023 年 2 月,已支付回购款为 3,520.00 万元,尚未支付的股权投资 回购款为 7,186.00 万元(计算回购总价 7,186.30 万元取整),合计 10,706.00 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投 资 人 | 计算期间 | 计算基数 | 天数 | 利率 | 回购 金额 | 已付 金额 | 未付金额 合计 |
|---|---|---|---|---|---|---|---|---|
| 1 | 张 定 | 2020.05.01-<br>2020.06.04<br> | 1,500.00 | 34 | 按 年 18% | 1,525.50 | 1,500.00 | 25.50 |
| 序 号 | 投 资 人 | 计算期间 | 计算基数 | 天数 | 利率 | 回购 金额 | 已付 金额 | 未付金额 合计 |
|---|---|---|---|---|---|---|---|---|
| 军 | 2020.05.01-<br>2021.06.16<br> | 100.00 | 411 | 120.55 | 100.00 | 20.55 | ||
| 2020.05.01-<br>2021.06.18<br> | 100.00 | 413 | 120.65 | 100.00 | 20.65 | |||
| 2020.05.012023.02.23 | 2,424.84 | 1029 | 1,247.58 | - | 3,672.42 | |||
| 张定军小计 | 1,700.00 | 3,739.12 | ||||||
| 2<br><br> | 魏 新 峰 | 2020.05.01-<br>2020.06.03<br> | 1,175.00 | 33 | 按 年 18% | 1,194.39 | 1,175.00 | 19.39 |
| 2020.05.01-<br>2020.06.03<br> | 325.00 | 33 | 330.36 | 325.00 | 5.36 | |||
| 2020.05.012022.03.31 | 150.00 | 699 | 202.43 | 150.00 | 52.43 | |||
| 2020.05.012023.02.23 | 2,225.16 | 1029 | 1,144.84 | - | 3,370.00 | |||
| 魏新峰小计 | 1,650.00 | 3,447.18 | ||||||
|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已付金额 | 170.00 | - | ||||||
| 合计 | 3,520.00 | 7,186.30 |
根据上表,张定军、魏新峰合计回购金额为 3,520.00 万元+7,186.00 万元
=10,706.00 万元。张定军、魏新峰承诺在款项结清后 10 日内配合将持有的标的 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王中喜或指定的第三方,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4)2023 年 9 月,股权回购完毕代持解除 截至 2023 年 9 月以上款项支付完毕,张定军、魏新峰配合向王中喜之子王
琛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魏新峰对赵方、朱艳红的代持情形相应解除。
根据股权代持双方出具的《关于股权转让无异议暨代持关系及解除的确认 函》,魏新峰与朱艳红、赵方共同确认,基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完成,双方就 目标公司 4.15%股权的代持关系自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正式 解除。自解除之日起,魏新峰不再担任该部分股权的名义代持人,不再享有任何 与该股权相关的名义权利,亦不再承担任何相关义务;朱艳红、赵方与魏新峰之 间就该部分股权的代持委托关系终止,双方基于代持关系产生的全部权利义务均 已结清,无任何未了结的争议、债权债务。
(三)入股、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和资金来源及相关流
水核查情况 1、股权进入情况 针对股权投资及借款形成,经取得了王中喜向张定军、魏新峰转让 5.00%
股权的转让款支付银行回单。转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转款 时间 | 转款人 | 收款人 | 实际 股东 | 金额 |
|---|---|---|---|---|---|
| 1-1 | 2015 年 6 月 | 张定军 | 王中喜 | 张定军<br><br> | 400.00 |
| 1-2 | 2015 年 6 月 | 张定军 | 王中喜 | 350.00 | |
| 1-3 | 2015 年 6 月 | 张定军 | 王中喜 | 400.00 | |
| 1-4 | 2015 年 6 月 | 张定军 | 王中喜 | 350.00 | |
| 张定军合计 | 1,500.00 | ||||
| 2-1 | 2015 年 6 月 | 洛阳盈安物资有限公司(赵方指定方, 简称盈安物资) | 王中喜 | 赵方 | 500.00 |
| 2-2 | 2015 年 6 月 | 魏新峰(资金来自盈安物资) | 王中喜 | 200.00 | |
| 2-3 | 2015 年 7 月 | 河南万隆置业有限公司(赵方指定方, 简称万隆置业) | 王中喜 | 100.00 | |
| 赵方小计 | 800.00 | ||||
| 3-1 | 2015 年 6 月 | 魏新峰(资金来自朱艳红) | 王中喜 | 朱艳红 | 180.00 |
| 3-2 | 2015 年 6 月 | 魏新峰(资金来源朱艳红姐妹朱艳君) | 王中喜 | 75.00 | |
| 3-3 | 2015 年 6 月 | 魏新峰(资金来自朱艳红姐妹朱艳萍) | 王中喜 | 20.00 | |
| 3-4 | 2015 年 7 月 | 魏新峰(资金来自朱艳红指定方狄卫) | 王中喜 | 100.00 | |
| 3-5 | 2015 年 6 月 | 刘俊峰(朱艳红指定方) | 王中喜 | 325.00 | |
| 朱艳红小计 | 700.00 | ||||
| 赵方、朱艳红合计 | 1,500.00 | ||||
| 王中喜收款总计 | 3,000.00 |
2、股权退出情况
针对股权转让款退出,经取得了张定军、魏新峰向王琛转让4.15%股权 的转让款支付银行回单。其中,实际付款人王中喜付款资金来源为本人、外 甥女刘爱娟和张冰冰代付、侄子王治武代付和标的公司代付,合计10,706.0 0万元。其中,张定军资金去向为本人及儿子张未闻,合计5,439.12万元,
与协议金额一致;赵方、朱艳红资金去向为本人及指定账户,分别2,755.04 万元和2,511.84万元,合计5,266.88万元,与协议金额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转款时间 | 转款人 | 收款人 | 实际股东 | 金额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张定军 | 张定军<br><br> | 1,500.00 | |
| 2021 年 6 月 | 刘爱娟 | 张未闻 | 100.00 | ||
| 2021 年 6 月 | 刘爱娟 | 张未闻 | 100.00 | ||
| 2023 年 7 月 | 王中喜 | 张未闻 | 400.00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张未闻 | 1,150.00 | ||
| 2023 年 7 月 | 王中喜 | 张未闻 | 100.00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张定军、张未闻 | 2,089.12 | ||
| 5,439.12 | |||||
| 2018 年 8 月 | 丰瑞氟业 | 赵方 | 赵方<br><br> | 50.00 | |
| 2019 年 2 月 | 丰瑞氟业 | 盈安物资(赵方指定方) | 120.00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盈安物资(赵方指定方) | 500.00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张伟(赵方指定方) | 130.00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张伟(赵方指定方) | 90.00 | ||
| 2023 年 3 月 | 王治武 | 王征(赵方指定方) | 300.00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王征(赵方指定方) | 444.03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王征(赵方指定方) | 113.33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王征(赵方指定方) | 100.00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狄卫(赵方指定方) | 200.00 | ||
| 2023 年 7 月 | 王中喜 | 王征(赵方指定方) | 166.67 | ||
| 2022 年 3 月 | 张冰冰 | 张伟(赵方指定方) | 150.00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魏新峰(赵方指定方) | 391.01 | ||
| 2,755.04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李领(朱艳红指定方) | 朱艳红 | 325.00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魏新峰(朱艳红指定方) | 455.00 | ||
| 2020 年 6 月 | 王中喜 | 李克宁(朱艳红指定方) | 250.00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朱艳萍(朱艳红指定方) | 250.00 | ||
| 2023 年 6 月 | 王中喜 | 朱艳红 | 36.67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朱艳萍(朱艳红指定方) | 210.60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朱艳红 | 210.60 |
| 序号 | 转款时间 | 转款人 | 收款人 | 实际股东 | 金额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狄卫(朱艳红指定方) | 51.60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狄卫(朱艳红指定方) | 360.00 | ||
| 2023 年 9 月 | 王中喜 | 魏新峰(朱艳红指定方) | 362.37 | ||
| 2,511.84 | |||||
| 5,266.88 | |||||
| 10,706.00 |
根据由王中喜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提供的股权入股、退出时支付股权转 让款的银行回单,上述入股、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价款与股权转让协议金额 一致,已支付完毕。
根据魏新峰、朱艳红、赵方、王琛、王中喜五方共同出具的《关于股权转 让无异议暨代持关系及解除的确认函》确认,截至本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日, 朱艳红、赵方已足额收到上述全部股权转让款项,无任何拖欠、遗漏,朱艳红、 赵方对魏新峰将该部分股权转至王琛名下的行为予以明确认可,无任何异议, 不存在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任何一方主张任何权利的情形。
就本次目标公司 4.15%股权的转让事宜、各方确认:各方均已充分知晓、自 愿同意,无任何异议、分歧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 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或无效情形,相关交易流程合法合规, 标的股权无质押、冻结、查封等任何权利瑕疵,亦无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五、张定军、魏新峰同一时期股份转让对应标的公司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
与合理性;标的公司是否仍存在未披露的股份代持,标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一)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1、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与合理性
根据本题“四、魏新峰与赵方、朱艳红股份代持的原因和背景,代持关系 形成与解除的真实性,入股、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价款的支付情况和资金来 源,以及相关流水核查情况”之“(三)入股、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价款的 支付情况和资金来源及相关流水核查情况”,张定军、魏新峰同一时期股权转让 对应标的公司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系该等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系因触发股权回
购情形,交易双方参考借款模式按还本付息方式确定,而非根据标的公司的净资 产或评估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015 年 6-7 月,张定军、魏新峰向王中喜支付 股权转让款 750.00 万元,另行各借给王中喜的运转资金 750.00 万元,两人分别 合计出款 1,500.00 万元。
据此,张定军回购金额合计 5,439.12 万元。该金额与 2023 年 9 月王中喜与 张定军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金额一致。魏新峰回购金额合计 5,097.18 万元-0.3 万元(抹零)=5,266.88 万元,该金额与 2023 年 9 月王中喜与魏新峰签署的《股 权转让协议》金额一致。
因此,张定军、魏新峰股权投资按照约定利息计算投资收益,因款项支付、 归还时间不同导致计息存在差异,两方退出时股权转让价格不同,估值存在差异 具有合理性。
2、张定军、魏新峰投资标的公司不构成“明股实债”
“明股实债”的本质是债权融资。“明股实债”投资者的投资目的不是为 了实际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而是通过出借资金获取固定收益;投资者的投 资收益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经营活动,不承担 投资风险;在满足约定条件(如借款到期)后由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回购/购回 股权并还本付息的投资方式。
1)张定军、魏新峰以标的公司上市作为投资目的,并非为获取固定收益
除标的公司外。张定军、魏新峰亦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拥有一定的股权投 资经验。张定军、魏新峰因看好标的公司前景而受让标的公司股权(王中喜收 到股权受让款后将该款项用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并提供借款。张定军、 魏新峰与标的公司和王中喜就业绩承诺、上市对赌等达成一致,并非简单的自 王中喜处受让股权/向标的公司提供借款后赚取固定收益。
2)张定军、魏新峰实际参与公司经营
张定军、魏新峰在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后,依据相关协议以及标的公司章程 正常行使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张定军、魏新峰根据上述投资人保障协议的约定委派朱艳红担任标的公司
董事,参与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3)回购义务的触发条件属于或有事项,回购条款系财务投资者的惯常保护 措施
尽管标的公司、张定军、魏新峰与王中喜约定了股权回购条款,但该等条 款的触发基于引入外部投资者失败,上市失败、未完成业绩承诺等触发条件, 回购义务属于或有事项而非必然发生的事项。股权回购条款是拟上市企业财务 投资者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惯常保护措施,符合市场通行做法。
综上,张定军、魏新峰具有一定的股权投资经验,其出于看好标的公司前 景而实施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取标的公司上市后的股权投资回报,而非固定收 益;张定军、魏新峰在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后正常行使标的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 并委派董事参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投资人保障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款 的触发条件系或有事项,股权回购条款是财务投资人的惯常保护措施,符合市 场通行做法。
因此,张定军、魏新峰取得标的公司股权属于股权投资,不构成“明股实 债”。
3、标的公司对上述交易作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1)标的公司不存在无法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 根据《洛阳丰瑞氟业有限公司投资人保障协议》相关约定,触发回购义务
情况时,回购义务由实际控制人承担,标的资产未履行回购义务,标的资产不 存在无法避免向投资方交付现金的合同义务,不满足金融负债的确认条件。
(2)投资方享有普通股股东权利 张定军、魏新峰享有不劣于其他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优先
认购权、共同出售权等,且在回购价款支付完毕前持续享有普通股股东完整权 利。
(3)相关股权款利息实际由王中喜承担 1)标的公司与王中喜往来情况
经取得标的公司与王中喜往来账,2015 年至 2023 年,标的公司与王中喜往 来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年度 | 2023 年 | 2022 年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2015 年 |
|---|---|---|---|---|---|---|---|---|
| 王中喜往 来款余额 | 994.96 | 7,855.66 | 7,855.66 | 7,465.66 | 7,536.66 | 5,922.15 | 3,534.81 | 2,267.11 |
王中喜 2015 年取得张定军、魏新峰股权转让款及配套借款 3,000.00 万元 后陆续借于标的公司进行经营周转。后续王中喜将自己控制的南阳丰瑞的经营 所得资金又陆续借给标的公司使用,至 2018 年期末往来余额为 7,536.66 万元。
2)标的公司归还王中喜借款情况 标的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2021.12.31 | 2022 年/2022.12.31 | 2023 年/2023.12.31 |
|---|---|---|---|
| 营业收入 | 32,805.04 | 61,124.02 | 60,898.53 |
| 净利润 | 1,208.08 | 3,400.57 | 10,634.04 |
| 货币资金 | 2,258.59 | 5,883.11 | 7,136.44 |
注:2021 年至 2023 年度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因矿山投资、建设及达产周期较长,2023 年之前标的公司矿山产能处于爬 坡阶段,暂不具备还款能力。2023 年因杨山矿山产量增加、选矿厂产能提升叠 加萤石产品售价增长,当期实现净利润 10,634.04 万元。标的公司 2023 年偿付 包括上述 3,000.00 万元在内的王中喜大部分借款,经核对还款单据,偿付金额 为借款本金未计利息。因此,2023 年 9 月张定军、魏新峰股权转让退出价格中 相关利息系王中喜个人承担,标的公司不存在代替王中喜承担利息的情形。
因此,上述股权交易中,张定军、魏新峰享有不劣于其他股东的权利,且 回购义务实际履行主体为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不存在无法避免向投资方交付 现金的合同义务,标的公司不存在代替王中喜承担股权转让款利息的情形,标 的资产对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作为股权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代持,标的资产权属清晰 根据《关于股权转让无异议暨代持关系及解除的确认函》,“魏新峰、朱艳
红、赵方、王琛、王中喜五方共同确认,就本次目标公司 4.15%股权的转让事宜、 股权代持事实及代持关系解除事宜,各方均已充分知晓、自愿同意,无任何异议、 分歧或潜在纠纷;本次股权转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 误解等可撤销或无效情形,相关交易流程合法合规,标的股权无质押、冻结、查 封等任何权利瑕疵,亦无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王中喜、王琛和上海柏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代持有关事宜出具 本承诺函如下:“本人/本公司承诺,丰瑞氟业历史上曾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股 份代持还原或解除过程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若出现任何争议、纠 纷或潜在纠纷,本人/本公司愿意自行解决,妥善处理。若因股份代持情形产生 任何纠纷、历史上任何实际出资人主张其出资人权益受到损害(“争议事项”), 并被依法认定丰瑞氟业应向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均由本人/本 公司承担该等赔偿责任;若相关争议事项经依法认定造成上市公司直接损失的, 本人/本公司向上市公司足额赔偿该等损失。”
综上,结合(1)关于魏新峰与赵方、朱艳红间的代持形成与解除:魏新峰 与赵方、朱艳红系投资合作伙伴,存在共同投资行为,经访谈魏新峰确认 2015 年受让王中喜 5%股权系为赵方、朱艳红代持;同时,魏新峰入股资金实际来自 于赵方、朱艳红及其指定方,退股资金流向分别由赵方、朱艳红及其指定方; 同时,魏新峰、朱艳红、赵方签署《关于股权转让无异议暨代持关系及解除的 确认函》对于本次股权转让无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进行书面确认;此外,王中 喜、王琛和上海柏帝已就上述股权代持有关事宜出具兜底承诺。(2)关于其他 历史股东及现有小股东中原能矿,根据股东访谈及核查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出 资、退出流水,除上述情形及张建军曾代王中喜持有上海柏帝 10%股权且现已解 除外,未发现存在其他股权代持的情形。
因此,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形外标的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
股权代持,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与上海柏帝历史股东张建军进行访谈;取得张建军针对代持及还原情况
出具的《说明》;
- 2、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喜进行访谈;
- 3、根据公开信息核查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和实际控制人变
化情况;
- 4、取得王中喜就投资控股标的公司的背景和过程出具的《说明》及相关佐
证资料;核查由栾川伊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王中喜的历次出资出具的 《验资报告》;
- 5、取得国资控股股东退出标的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资产评估报
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
- 6、取得相关自然人的基本信息,获取股权转让时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 7、取得股权代持双方出具的确认文件;
- 8、获取相关代持人员入股标的公司相关转让资金的银行流水,核实代持形
成及解除的真实性;获取退出标的公司相关转让资金的银行流水,核实是否存在 其他代持情形。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律师认为:
- 1、王中喜为张建军姐夫;自上海柏帝设立至今,张建军持有公司的股权均
为王中喜持有,张建军对该等股权不享有任何权益及潜在权益;该等股权代持已 解除,相关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 2、上市公司补充披露了栾川县丰汇矿业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和实际控制人
变化情况;王中喜投资资金均为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且均已实缴完毕; 国资退出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虽存在瑕疵,但相关股权转让的真实且价款公允, 不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
- 3、张定军、魏新峰入股标的公司系以标的公司当时的资产状况、预期经营
情况等为基础,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的,入股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具有合理 性;
- 4、标的公司历史上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已经真实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也不存在其他代持情形;
- 5、张定军、魏新峰同一时期股份转让对应标的公司估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
性;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现有股东的实际持股情况与其出资情况相符, 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股权代持,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问题 12、关于其他
重组报告书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快速增加,应收账款余 额分别为 6,246.52 万元、7,471.75 万元,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3,566.83 万元、 6,371.34 万元;(2)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3,176.14 万元、 4,463.05 万元,其中停产费用分别为 790.60 万元、1,622.53 万元,标的公司 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 为 866.88 万元、2,038.09 万元;(4)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26 亿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请公司披露:(1)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政策和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及 充分性;(2)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因,管理人员 人数、薪酬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停产费用较高的合理性,相关生产安排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3)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最终销售/使用情况、 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关联销售的价格公允性;(4)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 目前资金余额、受限资金、资本性支出、债务偿还计划等情况,说明资金缺口 具体测算过程和金额,以及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以上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和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及充分性 (一)公司应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 标的公司 2025 年末应收款项余额较 2024 年末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变动比例 |
|---|---|---|---|
| 应收账款 | 7,471.75 | 6,246.52 | 19.61% |
| 应收票据 | 6,371.34 | 3,566.83 | 78.63% |
| 应收款项合计 | 13,843.09 | 9,813.36 | 41.06% |
| 营业收入 | 68,152.13 | 66,813.79 | 2.00% |
|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10.96% | 9.35% | 1.61% |
| 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 | 9.35% | 5.34% | 4.01% |
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计算为 2025 年度占比减 2024 年占比。
1、应收账款
2025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较 2024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规模增长并持续开拓新客户,其中标的公司 2025 年与青山集团开 始合作,青山集团是全球最大的不锈钢和金属镍生产商之一,2025 年标的公司 对其销售收入为 3,571.21 万元。标的公司给予青山集团 1 个月的账期,由于客 户付款进度及自身资金安排,部分应收账款未在 2025 年末收回,2025 年末应收 账款相应增加,2025 年末标的公司对青山集团的应收账款为 1,539.68 万元,标 的公司 2025 年末对青山集团应收账款于 2026 年 2 月全部收回。报告期各期末应 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6%和 9.67%,变动为 1.51 个百分点,占比较 为平稳。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4%和 9.35%, 2025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较 2024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1)标的公司与 客户河南孚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孚德”)合作初期采用银行电汇的 结算方式,后随着合作深入,合作规模增加,河南孚德要求将结算方式改为银行 承兑汇票为主;2)标的公司 2025 年新增客户青海西矿同鑫化工有限公司主要采
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3)标的公司客户江苏联恒电子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2024 年开始投产,2025 年需求量增加,双方主要采用票据结算。
(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和比例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 类别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 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 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标的 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 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应收合并范围 内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不计提坏账 |
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石资源的对比 情况如下:
单位:%
| 公司名称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坏账计提 比例 |
|---|---|---|---|---|---|---|---|
| 金石资源 | 5.00 | 15.00 | 4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5.33 |
| 标的公司 | 5.00 | 10.00 | 20.00 | 50.00 | 50.00 | 100.00 | 11.83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金石资源应收账款账龄情况以及 分账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
| 账龄<br><br>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金额 | 占比 | 坏账计提 比例 | 金额 | 占比 | 坏账计提 比例 | |
| 1 年以内 | 51,507.20 | 99.59 | 5.00 | 6,763.61 | 90.52 | 5.00 |
| 1-2 年 | 105.66 | 0.20 | 15.00 | 146.98 | 1.97 | 10.00 |
| 2-3 年 | 42.45 | 0.08 | 40.00 | 1.55 | 0.02 | 20.00 |
| 3-4 年 | 61.73 | 0.12 | 100.00 | 33.71 | 0.45 | 50.00 |
| 4-5 年 | - | - | - | 24.18 | 0.32 | 50.00 |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
|---|---|---|---|---|---|---|
| 账龄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金额 | 占比 | 坏账计提 比例 | 金额 | 占比 | 坏账计提 比例 | |
| 5 年以上 | - | - | - | 501.72 | 6.71 | 100.00 |
| 合计 | 51,717.04 | 100.00 | 5.16 | 7,471.75 | 100.00 | 11.83 |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
| 账龄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
| 1 年以内 | 40,165.23 | 99.62 | 5.00 | 5,427.22 | 86.88 | 5.00 |
| 1-2 年 | 63.32 | 0.16 | 15.00 | 259.69 | 4.16 | 10.00 |
| 2-3 年 | 33.91 | 0.08 | 40.00 | 33.71 | 0.54 | 20.00 |
| 3-4 年 | 55.83 | 0.14 | 100.00 | 24.18 | 0.39 | 50.00 |
| 4-5 年 | - | - | - | 52.28 | 0.84 | 50.00 |
| 5 年以上 | - | - | - | 449.44 | 7.19 | 100.00 |
| 合计 | 40,318.30 | 100.00 | 5.18 | 6,246.52 | 100.00 | 12.67 |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应收账款主要集中于 1 年以内,标的公 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金石资源一致,标的公司 1 年以上, 5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金石资源存在差异,但该部分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较小,并且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整体高于金石资源。
(三)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及充分性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对比如下:
| 类别 | 金石资源应收票据坏账计提 政策 | 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坏账计提 政策 |
|---|---|---|
|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 用风险较小的银行的银行 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不计提坏账 |
| 银行承兑汇票(其他的承兑 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商业承兑 汇票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金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银行承兑 汇票 | 6,371.34 | 89.36 | 6,281.98 | 3,566.83 | 46.74 | 3,520.09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基本相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龄均为 1 年以内, 标的公司按承兑人信用风险程度进行区分,对于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的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对其他银行承兑汇票,按照 5%计提坏账,标的公司 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亦无客观证据表明存在无 法兑付风险,预期信用损失较低。综上,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具有 充分性。
二、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因,管理人员人数、 薪酬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停产费用较高的合理性,相关生产安排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标的公司 | 金石资源 | |
| 主营业务收入 | 68,140.53 | 387,678.97 | 66,588.70 | 274,470.64 |
| 管理费用 | 4,463.05 | 17,753.35 | 3,176.14 | 14,508.41 |
| 管理费用/主营 业务收入 | 6.55% | 4.58% | 4.77% | 5.29% |
| 其中:职工薪酬 | 1,287.46 | 8,517.77 | 1,230.04 | 7,081.35 |
| 职工薪酬/主营 业务收入 | 1.89% | 2.20% | 1.85% | 2.58% |
| 停产费用 | 1,622.53 | - | 790.60 | - |
| 停产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重 | 2.38% | - | 1.19% | - |
| 剔除职工薪酬、 停产费用后的 管理费用 | 1,553.06 | 9,235.58 | 1,155.51 | 7,427.06 |
| 剔除职工薪酬、 停产费用后的 管理费用占营 业收入比重 | 2.28% | 2.38% | 1.74% | 2.71% |
如上表所述,2024 年度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为 4.77%,略低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金石资源,主要系标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相对较低,相应管理费用中职 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可比公司。2025 年度,因标的公司生产安排调整, 停产费用增加,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涨 40.52%,导致 2025 年管理费用率升 至 6.55%。金石资源 2025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1.25%,其费用增速低于营收增 速,导致其管理费用率 2025 年降至 4.58%,略低于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水平。 综上,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管理人员人数、薪酬及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人员人数、薪酬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人、万元
| 公司<br><br> | 2025 年 | 2024 年 | ||||||
|---|---|---|---|---|---|---|---|---|
| 人数 | 管理人 员薪酬 | 人均 薪酬 |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重 | 人数 | 管理人员 薪酬 | 人均 薪酬 | 占主营 业务收 入比重 | |
| 整体管理人员情况 | ||||||||
| 金石资源 | 242 | 8,517.77 | 35.20 | 2.20% | 234 | 7,081.35 | 30.26 | 2.58% |
| 标的公司 | 84 | 1,287.46 | 15.33 | 1.89% | 96 | 1,230.04 | 12.81 | 1.85% |
| 高管情况 | ||||||||
| 金石资源高管 | 15 | 1,047.23 | 69.82 | 0.27% | 15 | 845.48 | 56.37 | 0.31% |
| 标的公司高管 | 5 | 195.27 | 39.05 | 0.29% | 6 | 204.79 | 34.13 | 0.31% |
| 高管之外的其他管理人员 | ||||||||
| 金石资源其他 管理人员 | 227 | 7,470.54 | 32.91 | 1.93% | 219 | 6,235.87 | 28.47 | 2.27% |
| 标的公司其他 管理人员 | 79 | 1,092.19 | 13.83 | 1.60% | 90 | 1,025.25 | 11.39 | 1.54% |
如上表所述,2024 年及 2025 年,标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重分别为 1.85%和 1.89%,变动较小。标的公司管理人员总数、薪酬总额及人均 薪酬三个维度上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主要原因如下:
1、经营规模 标的公司系县域民营企业,业务结构相对集中,在产 3 个矿区及化工产线均
位于栾川县,整体管理架构较为简约,公司管理岗位的数量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相比之下,金石资源作为 A 股上市公司,业务布局更为广泛,在浙江省内多地 拥有 8 个矿区和 7 家选矿厂,配套包头“选化一体”项目,另在江西、湖南及蒙 古国均有业务延伸,分别涉及含锂细泥提锂、新材料研发及海外萤石矿采选等领 域。由于业务结构分散、跨区域统筹需求,金石资源的管理架构更加复杂多元, 同时金石资源营业收入规模高于标的公司,因此金石资源相应的高管及专业管理 岗位薪酬水平较高,整体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显著高于标的公司。
2、地域差异
标的公司总部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地人才市场薪酬 基准相对较低。而金石资源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核心管理层长期在一、二线 城市办公。根据洛阳、杭州统计局公开数据,洛阳城镇私营单位 2024 年度平均 工资为 47,899 元/年,杭州 2024 年私营单位平均工资 92,054 元/年,标的公司与 金石资源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人才市场环境不同,导致两家公司在管理人员薪酬 方面存在差异。
综上,标的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金石资源,但与公司
经营规模、业务结构及地域水平相匹配。 (三)停产费用较高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停产费用主要包括折旧和摊销、职工薪酬等,报告期内停产费用
涉及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 年 | 2024 年 | 停产时间 | 停产原因 |
|---|---|---|---|---|
| 矿山 | 669.55 | 112.94 | 2024 年 11 月至今 | 部分坑口未计划开采 |
| 化工厂 | 662.63 | 362.89 | - | - |
| 其中:氟化车间 | 290.67 | - | 2025 年 9 月至<br>2025 年 10 月<br> | 更换安全生产许可证 |
| 硫酸车间 | 368.11 | 357.17 | 2023 年 1 月至<br>2024 年 3 月;2024 年 8 月至今<br> | 计划性长期停产 |
| 选矿厂 | 290.36 | 314.76 | - | 计划性长期停产 |
| 其中:150 吨磨浮 车间 | 191.04 | 180.34 | 2021 年 5 月至今 | 计划性长期停产 |
| 干排车间 | 63.72 | 52.48 | 2024 年 6 月至今 | 计划性长期停产 |
| 合计 | 1,622.53 | 790.60 | - | - |
1、矿山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矿山开采配套政策,对年开采量、生
产安全性等要求日益严格。标的公司的部分小坑口单独矿区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 不具备独立开采的前提条件,需通过整合、技改或限期退出达标后方可进行开采。
标的公司虽一直致力于整合战略储备矿权,但当前产量较大的矿区处于正常 开采阶段,其人力和设备资源占用较多,标的公司需统筹现有人员配置及生产安 排,计划未来经营稳步提升后再有序地开采相关小矿权资源。
受周边可整合矿山矿区分布分散以及整合审批流程较长等客观因素制约, 标的公司小矿区整合工作在报告期内未能取得实质性推进,整合暂时处于停滞 状态,2024 年 11 月起将尚未计划开采的矿山小坑口对应的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全 部计入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矿山停产费用相关的长期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矿证 | 长期资产明细 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 | 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及其 他 | 无形资产-采 矿权 | 总计 |
|---|---|---|---|---|---|---|
| 1.栾 川县 合峪 镇马 丢萤 石矿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37.49 | 5,687.05 | 29.60 | - | 5,754.13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26.61 | 2,955.80 | 8.14 | - | 2,990.54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10.88 | 2,731.25 | 21.46 | - | 2,763.59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37.49 | 5,687.05 | 29.60 | - | 5,754.13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28.37 | 3,232.06 | 11.52 | - | 3,271.94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9.11 | 2,455.00 | 18.08 | - | 2,482.19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11.81 | 3,034.08 | 19.79 | - | 3,065.68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2.70 | 579.08 | 1.71 | - | 583.49 | |
| 栾川 县杨 山萤 石矿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0.88 | 361.59 | 0.28 | - | 362.75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0.43 | 111.23 | 0.27 | - | 111.93 |
| 矿证 | 长期资产明细 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 | 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及其 他 | 无形资产-采 矿权 | 总计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0.45 | 250.36 | 0.01 | - | 250.82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0.88 | 361.59 | 0.28 | - | 362.75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0.47 | 129.01 | 0.27 | - | 129.74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0.41 | 232.58 | 0.01 | - | 233.00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0.53 | 451.07 | 0.04 | - | 451.64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0.12 | 218.49 | 0.03 | - | 218.64 | |
| 栾川 县枣 树凹 萤石 矿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4.72 | 89.74 | - | 154.80 | 249.25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2.31 | 45.34 | - | 154.58 | 202.23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2.41 | 44.40 | - | 0.21 | 47.02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4.72 | 89.74 | - | 154.80 | 249.25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2.53 | 49.53 | - | 154.58 | 206.65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2.19 | 40.20 | - | 0.21 | 42.60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1.41 | 109.01 | - | - | 110.42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0.78 | 68.81 | - | -0.21 | 67.82 | |
| 栾川 县庙 子乡 灰菜 沟萤 石矿<br><br>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19.57 | 1,661.53 | 68.60 | 410.69 | 2,160.39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7.80 | 572.17 | 57.60 | 410.50 | 1,048.07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11.78 | 1,089.36 | 11.00 | 0.19 | 1,112.32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19.57 | 1,661.53 | 68.60 | 410.69 | 2,160.39 |
| 矿证 | 长期资产明细 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 | 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及其 他 | 无形资产-采 矿权 | 总计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8.72 | 675.08 | 59.29 | 410.50 | 1,153.60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10.85 | 986.44 | 9.32 | 0.19 | 1,006.80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8.10 | 1,423.88 | 15.75 | - | 1,447.73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2.75 | 437.44 | 6.43 | -0.19 | 440.93 | |
| 栾川 县合 峪镇 段家 庄萤 石矿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6.51 | 1,122.02 | 41.05 | 401.69 | 1,571.26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1.53 | 652.47 | 30.91 | 401.50 | 1,086.41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4.97 | 469.55 | 10.14 | 0.19 | 484.85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6.51 | 1,122.02 | 41.05 | 401.69 | 1,571.26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2.12 | 824.46 | 32.50 | 401.50 | 1,260.58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4.39 | 297.56 | 8.54 | 0.19 | 310.68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3.81 | 444.61 | 11.36 | - | 459.78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0.58 | 147.05 | 2.82 | -0.19 | 149.10 | |
| 栾川 县砭 上萤 石矿<br><br>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10.51 | 1,529.36 | 28.12 | 1,060.57 | 2,628.56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5.14 | 532.62 | 26.71 | 303.92 | 868.40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5.36 | 996.74 | 1.41 | 756.65 | 1,760.16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10.51 | 1,529.36 | 28.12 | 1,060.57 | 2,628.56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5.64 | 612.83 | 26.71 | 303.92 | 949.11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4.87 | 916.53 | 1.41 | 756.65 | 1,679.45 |
| 矿证 | 长期资产明细 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井 巷工程 | 固定资产-机 器设备及其 他 | 无形资产-采 矿权 | 总计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6.44 | 859.99 | 7.16 | 12,918.23 | 13,791.82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1.57 | -56.54 | 5.75 | 12,161.58 | 12,112.37 | |
| 栾川 县合 峪镇 马丢 东草 沟萤 石矿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 | - | - | 222.39 | 222.39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 | - | - | 222.39 | 222.39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 | - | - | - | -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 | - | - | 222.39 | 222.39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 | - | - | 222.39 | 222.39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 | - | - | - | -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 | - | - | - | -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 | - | - | - | - | |
| 合计 | 2024 年末账面 原值 | 79.66 | 10,451.29 | 167.65 | 2,250.14 | 12,948.74 |
| 2024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43.82 | 4,869.63 | 123.63 | 1,492.90 | 6,529.98 | |
| 2024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35.85 | 5,581.65 | 44.02 | 757.24 | 6,418.76 | |
| 2025 年末账面 原值 | 79.66 | 10,451.29 | 167.65 | 2,250.14 | 12,948.74 | |
| 2025 年末累计 折旧或摊销 | 47.85 | 5,522.97 | 130.29 | 1,492.90 | 7,194.02 | |
| 2025 年末减值 金额 | - |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 面价值 | 31.81 | 4,928.31 | 37.36 | 757.24 | 5,754.72 | |
| 2025 年末评估 净值 | 32.10 | 6,322.64 | 54.10 | 12,918.23 | 19,327.07 | |
| 2025 年末评估 增值额 | 0.29 | 1,394.33 | 16.74 | 12,160.99 | 13,572.35 |
注:表格中列示的为停产费用相关的资产的账面原值、账面价值和评估金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马丢矿区、杨山矿区部分小坑口经地质、安全、经营
综合研判,安全风险突出,管理层决议停止复采。相关井巷、设备资产功能转 为坑口安全管控、环境监测、资产看护,未参与矿石生产,由此产生停产费用, 下马丢矿山报告期内开始进行改扩建,不存在停产费用。标的公司的枣树凹、 灰菜沟、段家庄、砭上及东草沟等采矿权在报告期内均处于未开采状态,因此 存在停产费用。
由于部分小坑口单独矿区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需通过整合、技改或限期 退出达标后方可进行开采,受周边可整合矿山矿区分布分散以及整合审批流程 较长等客观因素制约,标的公司小矿区整合工作在报告期内未能取得实质性推 进,整合暂时处于停滞状态,2024 年 11 月起将相关资产的折旧与摊销计入管理 费用,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具体如下:
首先,由于各矿证具有独立的矿区范围、独立的开拓系统和采选生产流程, 可单独组织开采并产生矿产品销售收入,并且标的公司以矿证为单元进行生产 调度、成本核算及经营决策,标的公司对各矿证单独考核资源消耗、产量及效 益,导致同一矿证内的井巷工程、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共同服务于该矿区的 矿石开采,各资产间高度关联、不可分割,故将每一独立矿证对应的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井巷工程、机器设备)及无形资产(采矿权)认定为 单个矿山资产组。
其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六条,可收回金额按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鉴于各矿山停产坑口的资产组均处于停产状态,短期内无明确的复产时 间表,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标的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作为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上述七个停产相关的矿山资产组,2025 年 末可收回金额均高于 2025 年末账面净值,且 2025 年末评估净值合计 19,327.07 万元,较其审定账面价值 5,754.72 万元整体增值 13,572.35 万元,各资产组可 收回金额均高于其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并且标的公司系基于统筹现 有人员配置及生产安排的考量,计划未来经营稳步提升后再有序开采相关小矿 权资源,属于阶段性的生产节奏调整,并非永久停止使用或计划处置,同时, 各小矿权对应的萤石资源储量仍在,矿权法律状态持续有效,未来经济利益流 入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故停产相关资产不构成实质减值。
综上,与矿山停产相关的资产经减值测试,停产矿山坑口对应的资产无需
计提减值准备。 2、氟化车间 为了明确矿山、化工的安全主体责任,便于分板块管理考核,标的公司 2025 年 9 月将无水氟化氢业务由丰瑞氟业母公司调整至全资子公司氟润新材进行生 产,根据行业监管有关规定,新承接无水氟化氢生产业务的子公司需办理安全生 产许可证,母公司原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到期,2025 年 10 月 28 日氟润新材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始经营。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尚未办结 到位、企业暂不具备生产条件而停工,属于企业组织管理、合规手续层面问题的 非正常停产。停工期间车间产生的各项支出为日常管理活动产生的闲置损耗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氟化车间停产费用相关的长期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车间 | 长期资产明细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 建筑物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br><br>-机器设备 及其他 | 总计 |
|---|---|---|---|---|
| 氟化车间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3,132.33 | 10,117.19 | 13,249.52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1,317.61 | 8,838.44 | 10,156.06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814.72 | 1,278.75 | 3,093.46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3,206.77 | 10,376.40 | 13,583.17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1,434.51 | 9,019.97 | 10,454.49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772.25 | 1,356.43 | 3,128.68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1,813.65 | 2,416.80 | 4,230.45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41.40 | 1,060.37 | 1,101.77 |
氟化工车间停产系氟化工业务的生产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氟润新材 料,新主体需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氟润新材料已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恢复经营,停产原因已消除,资产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不 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 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减值迹象认定以及其他情形,故氟化车间停产 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同时氟化工车间停产费用相关的的资产 2025 年末的评估
净值亦高于账面价值,因此氟化工车间停产费用相关的资产报告期内无需计提 减值。
3、硫酸车间及选矿厂 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硫酸车间处于停产状态、选矿厂部分车间处于停产状态,
资产处于闲置状态。硫酸车间自 2023 年 1 月起至 2025 年末期间,仅 2024 年 4 至 2024 年 7 月开展生产作业,其余时段均未开展生产。由于生产工艺的升级, 选矿厂 150 吨磨浮车间自 2021 年 5 月开始停工停产,干排车间于 2024 年 6 月起 停止生产。停产期间该部分固定资产无生产耗用,长期闲置资产折旧账务处理计 入当期管理费用。综上,停产费用较高与公司生产安排及实际经营相匹配,具有 合理性。标的公司已对该事项计提了减值准备。
(1)硫酸车间 报告期内,硫酸车间停产费用相关的长期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车间 | 长期资产明细科目 | 固定资产 -房屋建 筑物及构 筑物 | 固定资产 -机器设 备及其他 | 长期待摊费 用 | 总计 |
|---|---|---|---|---|---|
| 硫酸车间<br><br>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10,723.3 1 | 10,227.8 5 | 337.04 | 20,951.1 6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3,806.34 | 9,345.23 | 267.40 | 13,151.5 7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485.03 | - | 485.03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6,916.98 | 397.59 | 69.64 | 7,384.20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10,723.3 1 | 10,227.8 5 | 337,04 | 20,951.1 6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4,010.77 | 9,433.85 | 337.04 | 13,444.6 3 |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485.03 | - | 485.03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6,712.54 | 308.96 | - | 7,021.50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6,760.07 | 447.84 | - | 7,207.91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47.53 | 138.88 | - | 186.41 |
硫酸车间因生产工艺升级改造需求,设备全面更新所需投资规模较大,标 的公司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对于硫酸车间进行停产。该闲置状态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第(五)项“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的
减值迹象认定。
由于车间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通用性较强,存在改造复用、对外出租等独 立产生现金流的途径;机器设备为硫酸工艺专用设备,通用性差、闲置后复用 价值低。管理层据此对机器设备及其他按单项资产做减值测试:2024 年末账面 价值 882.62 万元,可收回金额 397.59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485.03 万元。2025 年末账面价值 308.96 万元,可收回金额 447.84 万元,高于账面价值。因此, 2025 年末硫酸车间机器设备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减值过程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年度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可收回金额确定方法 | 确定方式 |
|---|---|---|---|---|---|---|
| 机器设备 及其他 | 2024 年 末 | 882.62 | 397.59 | 485.03 | 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确定 | 预计售价及收 益测算 |
| 2025 年 末 | 308.96 | 447.84 | - | 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确定 | 预计售价及收 益测算 |
另外,硫酸车间房屋建筑物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6,760.07 万元,高于账面 价值 6,712.54 万元,增值 47.53 万元。因此,2025 年末硫酸车间停产费用相关 的资产无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与硫酸车间停产相关的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已充分计提减值准备。 (2)选矿车间 报告期内,选矿车间停产费用相关的长期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车间 | 长期资产明细科目 | 固定资产-房屋建 筑物及构筑物 | 固定资产-机器设 备及其他 | 总计 |
|---|---|---|---|---|
| 选矿车间 | 2024 年末账面原值 | 1,599.56 | 1,969.68 | 3,569.25 |
| 2024 年末累计折旧 | 327.93 | 1,161.95 | 1,489.88 | |
| 2024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2024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271.64 | 807.73 | 2,079.37 | |
| 2025 年末账面原值 | 1,599.56 | 1,969.68 | 3,569.25 | |
| 2025 年末累计折旧 | 391.43 | 1,351.23 | 1,742.67 |
| 2025 年末减值金额 | - | - | - | |
|---|---|---|---|---|
| 2025 年审定账面价值 | 1,208.13 | 618.45 | 1,826.58 | |
| 2025 年末评估净值 | 1,548.84 | 763.84 | 2,312.68 | |
| 2025 年末评估增值额 | 340.71 | 145.39 | 486.10 |
50 吨磨浮车间自 2021 年 5 月起停产,干排车间自 2024 年 6 月起停产,停 产期间该部分固定资产无生产耗用,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第五条第(五)项“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的减值迹象。标的公司已对选矿 车间停产产线中长期闲置、技术落后且不具备改造利用价值的报废资产进行了 定期全面清理,予以报废处置。截至 2025 年末,选矿车间账面留存的资产均为 经技术评估后认定仍具有使用价值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该等资产后续经 升级改造可继续投入生产使用,不存在因报废、淘汰而需进一步计提减值的情 形。
选矿厂停产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2025 年末评估净值为 1,548.84 万 元,高于账面价值 1,208.13 万元,增值 340.71 万元,无需计提减值准备;选 矿车间机器设备及其他 2025 年末评估净值为 763.84 万元,高于账面价值 618.45 万元,增值 145.39 万元,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选矿厂停产相关的资产虽存在减值迹象,但标的公司已于历史期间 对报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处置,留存资产经技术评估认定仍具备后续使用价值。 根据嘉学评估评报字〔2026〕8710054 号评估报告,选矿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 设备等资产评估净值均高于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生产安排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标的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内控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得到有效的规划和配置,
充分利用生产产能,主要流程控制点为:
- 1、运营管理部按照公司实际的生产能力制定生产定额、编制生产计划,经
财务部汇总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上报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讨论、审定, 提交公司董事长审议批准。
- 2、生产管理部依据年度生产预算,结合各生产单位实际生产情况,编制月
生产计划及停产安排,于每月例会上报审批,组织落实生产作业计划。
- 3、各生产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每月矿区生产技术部门组织
地质、采矿有关人员进行三级矿量核算,并及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实时监 控三级矿量的变化情况,与开拓工程的进度相匹配。各矿区矿山地质及质检科人 员,根据采场主管工程师提供的采矿进度,每开采一层编录一次采场编录计划, 正在开采的采场每月至少编录一次。生产管理部驻矿区人员负责监管废石挑拣质 量,每周调取监控核查挑拣量,并填写核查记录表。
- 4、若调整生产预算,由生产管理部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编制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然后下达执行。
综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依照预算有序开展,生产安排贴合市场需 求,资源调配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层面无重大缺陷,关键业务节点管控完备, 整体运行持续有效。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最终销售/使用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收情 况,关联销售的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客户为洛阳铭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立
讯工贸有限公司和栾川县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最终销售/使用情况 1、对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洛阳铭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帆化工”)、
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立讯”)和栾川县运通汽车运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栾川运通”)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 年度 | 2024 年度 |
|---|---|---|---|
| 栾川县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销售机制砂 | - | 1.07 |
| 洛阳铭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无水氟化氢 | 407.54 | 638.09 |
| 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 | 销售萤石精粉和萤 石精块矿 | 1,630.55 | 227.72 |
| 合计 | - | 2,038.09 | 866.88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铭帆化工销售无水氟化氢 638.09 万元、407.54 万元, 占标的公司年无水氟化氢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11%和 3.17%,收入占比较小。铭 帆化工向丰瑞氟业采购的产品均已对外销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洛阳市立讯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立讯”)
销售的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的收入占标的公司当年萤石精块矿和萤石精粉产品 收入的比例为 0.53%和 2.99%,占比较小。洛阳立讯向丰瑞氟业采购的产品均已 对外销售。
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向栾川运通销售机制砂 1.07 万元,销售占比较小,栾川
运通购买的机制砂均为自用。 2、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最终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最终销售情况如下:
| 关联方 | 下游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终端客户 | 是否实现 终端销售 |
|---|---|---|---|---|
| 洛阳铭帆化 工科技有限 公司<br><br> | 洛阳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安徽省旭鑫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江苏旭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凯汇化工(衢州)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洛阳市氟信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衢州市俊亿化工有限公司 | 二级贸易商 | 扬州联博药业有限公 司和昆山华苏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 | 是 | |
| 洛阳博业商贸有限公司 | 二级贸易商 | 昆山华苏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是 | |
| 洛阳立讯工 贸有限公司<br><br> | 临沂成明萤石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焦作市增氟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莒县金汇矿业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广德国城矿产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信阳向阳矿产品有限公司 | 生产商 | 下游客户自身即终端 客户 | 是 | |
| 洛阳萤财炉料有限公司 | 二级贸易商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 有限公司 | 是 |
| 关联方 | 下游客户名称 | 客户类型 | 终端客户 | 是否实现 终端销售 |
|---|---|---|---|---|
| 嵩县车村镇兑金矿产品经营部 | 二级贸易商 | 境内钢铁厂商 | 是 |
铭帆化工和洛阳立讯安排车辆从标的公司厂区内自提货物,运送至其下游客 户指定地点,根据获取的贸易商调查表,铭帆化工和洛阳立讯报告期内向标的公 司采购的产品均最终销售至终端客户,不存在退换货的情况。
通过访谈铭帆化工和洛阳立讯,以及获取铭帆化工和洛阳立讯与其下游客户 签订销售合同,铭帆化工和洛阳立讯对下游经销商销售的毛利率低于 5%,不存 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标的公司与铭帆化工、洛阳立讯的交易具有以下特征:(1)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标的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无水氟化氢、萤石系列产品占当年相关产品 收入的比例较低;(2)关联方作为贸易商,其向下游销售的毛利率低于 5%,处 于合理水平,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标的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3)铭帆化工、 洛阳立讯报告期内向丰瑞氟业采购的产品不存在退换货情况;(4)标的公司对 铭帆化工与洛阳铭帆销售的产品最终均销售至终端用户。
因此标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或虚增 收入的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对铭帆化工、洛阳立讯和栾川县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销售
的产品均已实现最终销售。 (二)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对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以及期后收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客户名称 | 2025.12.31 应收余额 | 2024.12.31 应收余额 | 2024.12.31 应收账款 2025 年回款金额 |
|---|---|---|---|
| 洛阳铭帆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 | - | 208.45 | 208.45 |
| 洛阳市立讯工贸有 限公司 | - | - | - |
| 合计 | - | 208.45 | 208.45 |
如上表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仅在 2024 年末对洛阳铭帆化工科 技有限公司形成应收账款余额 208.45 万元,关联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其
占标的公司整体应收账款余额和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标的公司 2024 年末 因关联销售产生的应收账款已于 2025年 2 月全部收回。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 标的公司不存在因关联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0 元。
(三)关联销售的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关联方销售价格以及非关联方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 年度 | 客户名称 | 产品名称 | 销售数量 (吨) | 收入 | 关联方 单位价 格 | 非关联方 自提客户 单位价格 | 单位价 格差异 |
|---|---|---|---|---|---|---|---|
| 2025 | 洛阳市立讯工 贸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 矿 | 4,082.26 | 1,012.94 | 0.25 | 0.25 | - |
| 2025 | 洛阳市立讯工 贸有限公司 | 萤石精粉 | 2,022.90 | 617.61 | 0.31 | 0.29 | 0.02 |
| 2024 | 洛阳市立讯工 贸有限公司 | 萤石精块 矿 | 902.88 | 227.72 | 0.25 | 0.25 | - |
| 2025 | 洛阳铭帆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 | 无水氟化 氢 | 448.94 | 407.54 | 0.91 | 1.00 | -0.09 |
| 2024 | 洛阳铭帆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 | 无水氟化 氢 | 697.66 | 638.09 | 0.91 | 0.93 | -0.02 |
注:运费对销售价格存在一定影响,因此选择非关联方自提客户的价格与关联方进行比 较。
洛阳立讯和铭帆化工均为贸易商,采用自提的形式提取货物,运费由贸易商 承担,萤石精块矿、萤石精粉和无水氟化氢非关联方客户中生产客户主要采用标 的公司送货到客户仓库并承担运费的模式,非关联贸易商客户主要采用自提的模 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与对非关联方自提客户销售产 品的价格较为接近,其中 2025 年标的公司对铭帆化工销售无水氟化氢的单位价 格略低于非关联方自提客户主要系非关联方自提客户的采购集中于2025年12月, 2025 年 12 月无水氟化氢价格受硫酸涨价的影响导致价格较高。
综上,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四、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目前资金余额、受限资金、资本性支出、债
务偿还计划等情况,说明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和金额,以及配套募集资金的 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一)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和金额
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目前资金余额、受限资金、资本性支出、债务偿还 计划及未来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分红计划等情况,计算可得资金缺口为 280,747.80 万元,其中标的公司资金缺口为 67,087.46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上市公司 | 标的公司 | 合计 |
|---|---|---|---|
| 一、现有在手资金情况 | |||
| 资金余额 | 267,870.17 | 6,528.78 | 274,398.95 |
| 受限资金 | 33,836.77 | 2,000.00 | 35,836.77 |
| 可自由支配资金 | 234,033.40 | 4,528.78 | 238,562.18 |
| 二、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
| 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457,017.03 | 74,281.80 | 531,298.83 |
| 二、未来主要的现金支出用途 | |||
| 资本性支出 | 316,526.79 | 54,105.90 | 370,632.69 |
| 债务偿还计划 | 383,451.30 | 50,339.63 | 433,790.93 |
| 未来三年分红所需资金 | 98,439.41 | 32,638.87 | 131,078.28 |
| 最低现金保有量 | 106,293.27 | 8,813.64 | 115,106.91 |
| 三、资金缺口 | |||
| 资金缺口 | -213,660.34 | -67,087.46 | -280,747.80 |
1、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资金余额及资金受限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资金余额、受限资金及
在手可自由支配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上市公司 | 标的公司 | 合计 |
|---|---|---|---|
| 库存现金 | 11.08 | 1.10 | 12.18 |
| 银行存款 | 219,737.51 | 3,952.27 | 223,689.78 |
| 其他货币资金 | 14,637.29 | 2,575.41 | 17,212.70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33,484.30 | - | 33,484.30 |
| 合计 | 267,870.17 | 6,528.78 | 274,398.95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 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1,277.60 | 2,000.00 | 13,277.60 |
| 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 22,559.17 | - | 22,559.17 |
| 非受限货币资金合计 | 234,033.40 | 4,528.78 | 238,562.18 |
- 注 1:前次募集资金余额应用于原募投项目,无法自由支配。
- 注 2: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存在归属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存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基金)、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额)等其他科目的易于变现资产。
2、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 2023 年至 2025 年,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154,479.58 万元、138,827.17 万元及 163,710.26 万元,平均值为 152,339.01 万元。报告期内 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滑,假设上市公司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保持在 2023-2025 年平均水平,合计为 457,017.03 万元。
- 2024 年及 2025 年,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 22,800.76 万元和 22,837.6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平均值为 33.82%。参考本次评估, 未来三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006.38 万元、78,323.21 万元和 78,323.21 万元,按照上述占营业收入比例,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合计为 74,281.81 万元。
以上数据仅为测算资金缺口所用,不构成盈利预测。 3、资本性支出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存在以下项目涉及资金投入需求,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未来投资金额 |
|---|---|
| 上市公司 | |
| 涠洲 10-3 油田西区项目 | 30,585.43 万人民币 |
| 阿曼油田区块开发项目 | 16,000.00 万美元 |
| 马里采选工程二期项目 | 15,000.00 万美元 |
| 海外锂矿资源项目 | 1,200.00 万美元 |
| 星之海配套硫酸厂项目 | 16,000.00 万人民币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43,614.00 万人民币 |
| 标的公司 | |
| 矿山工程资本性支出 | 24,105.90 万人民币 |
| 马丢东草沟萤石矿等四个小矿证增储及整合 | 10,000.00 万人民币 |
| 周边萤石资源整合 | 20,000.00 万人民币 |
注:美元汇率同 2025 年年报货币资金汇率取值,1 美元=7.0288 元
综上,上市公司资本性支出需求为 316,526.79 万元,标的公司资本性支出需
求为 54,105.90 万元,合计 370,632.69 万元。 4、债务偿还计划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 176,674.79 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388.10 万元,长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质押借 款、抵押借款)141,458.09 万元和长期应付款-售后租回款项 17,930.32 万元,合 计 383,451.3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有息负债包括短期借款 32,074.16 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328.25 万元,长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抵质押借 款)6,400.00 万元和长期应付款-应付售后回租融资款 5,537.22 万元,合计 50,339.63 万元。
5、未来三年分红所需资金
2023 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19,892.51 万元,实施股票回购 5,885.34 万元,
合计 25,777.86 万元,占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1.22%。 2024 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19,865.06 万元,实施股票回购 31,745.00 万元, 合计 51,610.06 万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3.05%。
2025 年,公司派发现金红利 21,858.38 万元,实施股票回购 1,096.76 万元, 合计 22,955.13 万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26%。
基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分红情况不发生重大变化预期情况下,未来三年分 红预计仍保持在 2023-2025 年度平均比例 55.84%。假设上市公司未来三年净利 润规模保持 2023-2025 年度平均值 58,762.78 万元,三年共计 176,288.34 万元, 未来三年分红资金需求为 98,439.41 万元。参考本次评估,未来三年标的公司净 利润合计 58,450.70 万元,未来三年分红资金需求为 32,638.87 万元。
以上数据仅为测算资金缺口所用,不构成盈利预测及分红承诺。 6、最低现金保有量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管理层经验,为保证公司经营运转稳定,公司通常预留
3 个月左右日常经营所需现金,因此测算保留 3 个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资金作为 最低现金保有量。
- 2023-2025 年度,上市公司月度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35,431.09 万元,最
低现金保有量为 106,293.27 万元。
- 2024-2025 年度,标的公司月度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2,937.88 万元,最
低现金保有量为 8,813.64 万元。 因此,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合计 115,106.91 万元。 (二)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截至 2025 年末,标的公司总资产为 169,594.50 万元,总负债为 94,753.61 万 元,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55.87%。截至 2025 年末,标的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仅有 4,528.78 万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达 38,402.41 万元, 日常经营面临较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融资需求。本次募集资金 36,000.00 万元用于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可保障标的公司核心业务运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连续性, 避免因资金缺口影响生产经营节奏。
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目前资金余额、受限资金、资本性支出、债务偿还 计划等情况,目前尚存在 280,747.80 万元资金缺口,其中标的公司资金缺口为 67,087.46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融资拟募集资金能够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为业 务稳步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具有必要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与未来资金需求相匹配,未超过资金缺口金额,本次融资 规模具备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 (1)查阅标的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报告等资料,获取标的公司计
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复核其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2)按照预期损失率测算其坏账准备与实际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存在
较大差异;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比例是否存在重 大差异;
- (3)取得公司期末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表,访谈标的公司财
务负责人,了解应收款项主要欠款方情况及其销售情况,并获取期后回款统计表, 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 (4)获取公司票据备查簿,查验已背书或已贴现且期末尚未到期的银行承
兑汇票对应的银行信用等级情况,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评估公司对相关票据终止确 认是否谨慎;
- (5)对期末票据进行监盘,检查库存票据的票据种类、编号、签收日期、
到期日、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等信息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 录相符;
- (6)获取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管理费用明细表,按费用性质复核
各项目列报的准确性,分析各明细项目的构成及结构变化;
- (7)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分析同行业可比公司费用
率与标的公司的差异及原因;
- (8)获取企业员工名册与报告期工资计提和发放金额,分析各部门人员构
成及其变化是否合理、人数是否与企业规模一致;
- (9)了解公司的生产安排、停产原因、复产计划,评估停产费用的合理性,
了解停产期间各费用的归集、分配及会计处理政策;
- (10)获取公司与生产安排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相关内部控制
的设计有效性,并对关键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
- (11)获取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关联销售主要合同或订单,查阅合同条款,并
访谈相关销售人员,了解合同或订单具体执行情况;并与第三方客户主要合同或 订单进行比对,核查合同条款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12)对报告期内主要关联销售执行穿行测试,获取销售合同或订单、签收
单、发票等资料,结合信用期统计逾期账款情况,获取报告期的应收余额及期后 回款情况,核查商业信用及回款情况;
- (13)对主要关联方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合作时间、关联关系、定价模式、
结算模式、信用政策、销售收入变动情况等,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是否存在重大差 异,产品最终销售情况;
- (14)查阅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告、借款合同及授信合同等
资料,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使用安排、现金流情况、营运资金需求、未来重 大投资计划、债务偿还安排等情况,复核标的公司对未来资金需求进行的测算,
分析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及会计师认为:
- 1、2025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较 2024 年末新增主要系标的公司持续开拓
新客户所致,具有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与金石资源应收账款主要集 中于1年以内,标的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金石资源一致, 标的公司 1 年以上,5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金石资源存在差异,但该部 分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小,并且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整体高于金石资 源;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账龄均为 1 年以内,且均未出现到期 无法兑付的情形,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具有充分性;
- 2、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具体原因系停产费用较高所
致,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人数及薪酬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受经营规模及地域差 异影响,停产费用较高与公司生产安排及实际经营相匹配,具有合理性,标的公 司制定了健全的生产内控制度,并运行有效,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 3、标的公司对铭帆化工、洛阳立讯和栾川县运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销售的
产品均已实现最终销售,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均 已回款,标的公司关联销售的价格具有公允性;
- 4、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目前资金余额、受限资金、资本性支出、债务
偿还计划等情况,目前尚存在 280,747.80 万元资金缺口,其中标的公司资金缺口 为 67,087.46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融资拟募集资金能够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为 业务稳步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具有必要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 益。本次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与未来资金需求相匹配,未超过资金缺口金额,本次 融资规模具备合理性。
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的回复内容的总体意见: 对本回复材料中的公司回复内容,本机构均已进行核查,确认并保证其真实、
完整、准确。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独立财务顾问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徐开来 刘书剑 龚俊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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