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ST际华2026-08-26 00:00

摘要

1ST际华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自2025年8月23日至2026年8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增持3993.53万股,占总股本0.92%,增持金额约1.29亿元,超过计划下限1亿元。
3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升至51.46%。
4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控制权变更。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ST 际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45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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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基于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 中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际华 集团”)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5 年 8 月 23 日起 12 个 月,增持不设定股票价格区间,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不 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4)。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6 年 8 月 25 日,公司收到新兴际华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告知函》,新兴际华集团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新兴际华集团在增持期间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9,935,300 股,累计增 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为 0.92%,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28,791,691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本次增持 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完成后,新兴际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040,597,89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6.79%。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br><br>其他:_______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2,000,662,591 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45.56%

注:公司于 2025 年度实施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有所缩小,该比例为按照控股股东实 际增持时(公司实施回购注销前),公司当时实际总股本计算所得。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新兴铸管股份 有限公司192,850,0004.39%192,850,0004.42%
新兴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10,700,1000.24%10,700,1000.25%
合计203,550,1004.63%203,550,1004.67%

注:公司于 2025 年度实施股份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有所缩小,增持前比例为按照控股股 东实际增持时(公司实施回购注销前),公司当时实际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2025 年 8 月 23 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2025 年 8 月 23 日~2026 年 8 月 22 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不适用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2025 年 8 月 23 日~2026 年 8 月 21 日
增持股份结果新兴际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对应方式及数量计增持公司股份 39,935,300 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12,879.1691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0.92%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数量2,244,147,991 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 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51.46%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2025 年 8 月 23 日至 2026 年 8 月 21 日期间,新兴际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9,935,3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0.92%,累计增持金额 128,791,69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已超 过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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