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鑫源智造2026-08-26 00:00

摘要

1鑫源智造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亿元,同比下降2.38%;
3归母净利润亏损867.31万元,同比由盈转亏(上年同期盈利908.22万元);
4扣非净利润亏损1026.22万元。
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923.07万元,同比减少116.38%。
6期末总资产13.62亿元,归母净资产7.17亿元。
7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东方鑫源持股29.99%未变,无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鑫源智造

重庆鑫源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鑫源智造600615丰华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邹莎王玉生
电话023-65367938023-65367938
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鑫源路8号
电子信箱xinyuan600615@shineray.comxinyuan600615@shineray.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361,692,314.331,310,412,540.23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7,259,115.56725,645,838.97-1.1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20,927,563.40328,752,539.72-2.38
利润总额-19,548,351.8811,731,578.90-266.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3,086.329,082,203.24-19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0,262,234.087,890,916.93-230.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30,652.1656,344,651.19-116.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21.238减少2.44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80.04-19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80.04-195.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0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东方鑫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967,664,8200无
赵桂芬境内自然人4.5610,298,9200无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兴国 1 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其他3.237,292,1850无
唐海盛境内自然人2.545,736,0000无
卢泰宇境内自然人1.623,659,2200无
张海源境内自然人1.393,143,7010无
刘洋境内自然人1.343,019,2000无
梁浩权境内自然人1.222,760,9600无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鸿睿一号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其他1.202,703,0000无
金小刚境内自然人0.892,008,4790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唐海盛与谢显、董优群、舟山市益鑫 财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俞小辉、董优珍、 励海能、金禄梅、张鹦鹦、孙秀慧、曹燕红、茅静静、 乐要妹、冯星、夏纳、谢益、舟山市长流走源财务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谢显及其一致行动人”)等 17 人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期末,谢显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11,893,93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27%。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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