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大龙地产2026-08-26 00:00

摘要

1大龙地产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51.47%;
3归母净利润亏损3418.7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1075.68万元大幅扩大;
4扣非净利润亏损3143.33万元。
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37亿元,同比恶化。
6期末总资产29.24亿元,同比减少3.54%;
7归母净资产14.39亿元,同比减少2.32%。
8基本每股收益-0.041元/股。
9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持股47.70%未变,无中期分红预案。

公司代码:600159 公司简称:大龙地产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大龙地产600159G大龙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宗王金奇
电话010-69446339010-69446339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电子信箱dldc@dldc.com.cndldc@dldc.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923,702,218.603,030,871,455.88-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439,162,422.151,473,350,309.08-2.3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51,337,915.43311,864,634.91-51.47
利润总额-37,239,480.19-6,958,766.6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4,187,886.93-10,756,783.35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31,433,332.49-12,260,032.3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137,468,275.09-118,815,181.57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48-0.625减少1.72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1-0.013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1-0.013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60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70395,916,5550无0
宿建扬境内自然人1.6113,329,5000无0
王淑霞境内自然人0.715,882,5000无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元顺安元启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0.655,369,5000无0
许冬娥境内自然人0.504,187,2000无0
刘艳芳境内自然人0.494,103,6000无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诺安多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73,860,5100无0
张清境内自然人0.463,851,1000无0
UBS AG境外法人0.433,549,7380无0
丁煜华境内自然人0.433,541,400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公司已知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上述其 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 相互间是否属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刘哲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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