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龙辰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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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辰科技
9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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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Longchen Technical Joint Stock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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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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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美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志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志安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1.6 公司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林娜 |
|---|---|
| 联系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西湖工业园青砖湖路 289 号 1 幢 |
| 电话 | 0713-8812330 |
| 传真 | 0713-8812331 |
| 董秘邮箱 | linna@hubeilongchen.com |
| 公司网址 | www.hubeilongchen.com |
| 办公地址 | 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西湖工业园青砖湖路 289 号 1 幢 |
| 邮政编码 | 438000 |
| 公司邮箱 | linna@hubeilongchen.com |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及变化情况简介
|一、公司概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薄膜电容器专用电子薄膜(包括金属化膜和基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多年 来,公司一直专注并深耕于电容薄膜领域,以新材料技术为升级方向,逐步从传统电容领域覆盖到新能 源等下游应用场景,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公司的产品已经在新能源汽车、风力、太阳能发电、储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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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形成应用。
由于新能源、柔直输电、储能逆变、5G、电力、轨交等行业的需求拉动,电容薄膜的下游行业需求 高速增长,并且对电容薄膜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多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在行业高 景气周期中将迎来较好的发展机遇。
二、公司的主要商业模式 (一)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外购及委托加工模式为辅。 1、自主生产 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原则进行生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公司生产部根据客户 订单的产品类型、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具体需求进行排产,下达生产计划,并持续跟进、监控生产 进度,确保产品能按期及时交付。此外,为缩短供货周期和提高客户服务质量,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客 户订单情况,提前生产销量较大或通用性较高的基膜产品,作为公司的备货。
2、外购及委托加工模式 金属化膜产品时效性较短,公司一般不进行备货生产。因下游金属化膜客户采购需求存在差异等问
题,公司通过外购或委托加工,保证生产订单交付。外购及委托加工模式是对公司自主生产模式的有效 补充。
(二)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树脂,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
根据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和生产交付周期,形成生产和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供应商按订单数量、规格、日期进行交付,公司质量部门对原材料进行到货检验,验收合格后入库。
(三)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客户分为生产商和贸易商。报告期内,公司以生产商客户为主,贸易
商客户占比较小。生产商客户主要为金属化膜及薄膜电容器制造企业,包括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安 徽赛福电子有限公司、青岛诚汶电子有限公司等。
公司扎根薄膜电容器相关 BOPP 薄膜材料领域二十余年,在技术研发、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客户 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业内形成了良好口碑,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销 售团队定期进行客户维护,了解客户反馈并及时向技术部门反馈改进建议,推进产品更迭完善,并通过 拜访沟通把握客户需求变化,进一步开拓商业机会。
(四)研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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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紧密跟踪行业技术前沿,深度参与下游客户的产品路线规划,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结合自身技 术储备,前瞻性布局研发方向。通过持续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与多年技术积淀,公司已在材料应用、质量 控制、生产工艺等关键领域自主掌握多项核心技术,构建了完善的技术体系,并积累了丰富的技术成果。
(五)商业模式的变化情况
影响公司商业模式的关键因素为公司及行业的技术水平、公司产品特点及其应用、上游原材料的供 应情况、下游客户的需求情况、国家政策等。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薄膜电容器相关 BOPP 薄膜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公司 商业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公司商业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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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
| 资产总计 | 1,838,614,835.55 | 1,328,736,925.98 | 38.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8,283,814.56 | 713,596,397.71 | 44.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7.56 | 7.00 | 8.00%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34.17% | 33.47%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0.67% | 42.12% | - |
| (自行添行)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 营业收入 | 349,746,687.89 | 331,234,726.67 | 5.5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782,458.32 | 49,297,296.43 | -13.2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4,096,342.18 | 48,588,213.05 | -9.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80,799.09 | -3,599,270.41 | -3,230.7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5.48% | 7.50%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5.65% | 7.40% |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48 | -16.6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 利息保障倍数 | 7.88 | 7.98 | - |
| (自行添行)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 变动<br><br> | 期末 |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br><br>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30,197,197 | 29.61% | 6,701,643 | 36,898,840 | 27.13%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0.00% | |
| 董事、高管 | 0 | 0% | 0 | 0 | 0.00%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00% | |
|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71,798,244 | 70.39% | 27,296,857 | 99,095,101 | 72.87%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8,703,500 | 57.56% | 0 | 58,703,500 | 43.17% | |
| 董事、高管 | 151,000 | 0.15% | 0 | 151,000 | 0.11%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00% | |
| 总股本 | 101,995,441 | - | 33,998,500 | 135,993,941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1,272 |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序 号<br><br>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质<br><br>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br><br> |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br><br> | 期末 持有 无限 售股 份数 量<br><br> |
|---|---|---|---|---|---|---|---|---|
| 1 | 林美云 | 境内自然 人 | 53,658,900 | 0 | 53,658,900 | 39.4568% | 53,658,900 | 0 |
| 2 | 上海尚颀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河南尚颀汇 融尚成一号产 业基金合伙企<br><br>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5,778,301 | 0 | 5,778,301 | 4.2489% | 5,778,301 | 0 |
| 3 | 北京卡睿创业 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湖北长江车 百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 其他 | 3,597,708 | 0 | 3,597,708 | 2.6455% | 3,597,708 | 0 |
| 4 | 潘宇君 | 境内自然 人 | 3,544,600 | 0 | 3,544,600 | 2.6064% | 3,544,600 | 0 |
| 5 | 林卫良 | 境内自然 人 | 3,544,600 | 0 | 3,544,600 | 2.6064% | 3,544,600 | 0 |
| 6 | 青岛国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汇铸氢 能产业投资基 | 其他 | 3,537,735 | 0 | 3,537,735 | 2.6014% | 3,537,735 | 0 |
| 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
| 7 | 湖北华仓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嘉 兴华仓宏昀股 权投资合伙企<br><br>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857,143 | 0 | 2,857,143 | 2.1009% | 2,857,143 | 0 |
| 8 | 国泰海通证券 资管-招商银 行-国泰海通 君享北交所龙 辰科技 1 号战 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 | 2,280,130 | 2,280,130 | 1.6766% | 2,280,130 | 0 |
| 9 | 铜陵高新发展 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142,857 | 0 | 2,142,857 | 1.5757% | 2,142,857 | 0 |
| 10 | 民生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共青城 民生红景一期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 其他 | 1,800,720 | 0 | 1,800,720 | 1.3241% | 1,800,720 | 0 |
| 合计 | 80,462,564 | 2,280,130 | 82,742,694 | 60.8427% | 82,742,694 | 0 | ||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林卫良为林美云的弟弟。 股东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与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汇铸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 联关系,具体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尚颀汇融尚成一号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尚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青岛国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青岛汇铸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br><br>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林美云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3,658,9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39.4568%,通过担任黄冈 市择明新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股票1,500,000股,比例为 1.1030%,合计控制公司40.5598%股权。同时,林美云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经 营和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6年2月12日,实际控制人林美云与林卫良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林卫良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544,6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2.6064%。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之 前持续有效。在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十六个月之后,除届时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规 定及交易所规则等要求该协议双方需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协议终止,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关于一致行动的约定如下:(1)在双方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双方应始终保持意思表 示一致,采取一致行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审议所有关于公司的重大事项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及公司各股东其他书面约定中规定的需要股东会表决的事项;(2)在行使各项股 东权利之前,双方应事先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双方应召开 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双方达成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3)双方承诺,若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 重大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依据林美云女士的意见作出双方的一致行动决定,双方应 当严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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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 3.1 重要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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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其他事项
| 事项 | 是或否 |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 类型<br><br>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 例%<br><br> | 发生原因 |
|---|---|---|---|---|---|
| 房产 | 固定资产 | 抵押 | 128,790,337.22 | 7.00%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 售后租回融资 |
| 土地 | 无形资产 | 抵押 | 16,871,960.55 | 0.92%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 |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其 他 ( 保 证) | 167,637.62 | 0.01% | ETC 保证金、用电保 证金 |
| 总计 | - | - | 145,829,935.39 | 7.93%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资产权利受限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情形。公司通过资产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可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支付原材料价款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公司生产经营与日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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