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开发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摘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担 任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科技”或“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对开发科技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开发科技新 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 类别 | 主要交 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累计已发生金额 | 新增预计发生金 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 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
|---|---|---|---|---|---|---|---|
|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 购买材 料 | 22,889,240.00 | 11,153,114.64 | - | 22,889,240.00 | 15,789,589.83 | - |
|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 出售产 品 | 175,000,000.00 | 127,743,687.73 | - | 175,000,000.00 | 175,173,301.79 | - |
| 委 托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 接 受 关 联 方 委 托 代 为 销 售 其 产品、商品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担 保 费、租 金等 | 2,472,100.00 | 654,754.94 | 500,000,000.00 | 502,472,100.00 | 3,619,956.47 | 新增中电惠融商 业保理(深圳) 有限公司保理融 资 5 亿元人民币 的额度 |
| 关联交易 类别 | 主要交 易内容 | 原预计金额 | 累计已发生金额 | 新增预计发生金 额 | 调整后预计发生 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 | 调整后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
|---|---|---|---|---|---|---|---|
| 合计 | - | 200,361,340.00 | 139,551,557.31 | 500,000,000.00 | 700,361,340.00 | 194,582,848.09 | - |
注:以上已发生金额的统计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 中心 T5 写字楼 3202B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海东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 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系统的技术开发;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 其他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 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交易内容:2026 年度公司拟向关联方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简称“中电惠融”)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保理融资业务。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 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 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
(二)定价公允性
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具有合法性和公允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确保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性。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约定及正常业务惯例协商 确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新增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新增预计 2026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关联交易均遵循 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新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新增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凡 宁小波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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