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捷捷微电2026-08-25 16:58

摘要

1捷捷微电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
2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中小股东同意率约83.5%。
3会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否决议案或变更以往决议情形,标志着公司新一轮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落地实施。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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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钱塘江路3000号101办公楼

1楼多功能会议室。

  •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善兵先生
  •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9 人,代表股份 368,968,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4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1,082,7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19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4人,代表股份17,885,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14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4人,代 表股份17,885,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4人,代表股份17,885,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1495%。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008,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980%;反对 2,927,5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5%;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2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47%;反对2,927,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86%;弃权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068,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141%;反对 2,867,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71%;弃权 32,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98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874%;反对2,867,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11%;弃权32,4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4%。

议案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6,0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160%;反对2,860,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3%;弃权3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9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266%;反对 2,860,4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934%;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申浩(南通)律师事务所施夏燕律师、周美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上海申浩(南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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