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6-069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临时提案的情形;
-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2、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8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8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天明先生。
-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四会下茆镇四会电子产业园 2 号公司 2 号会
议室。
-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8 月 18 日。
-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11 人,代表股份 89,249,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59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8,631,47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5.2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618,1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851%。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6 人,代表股份 618,14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1%。
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618,14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1%。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912,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26%;反对 32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3%; 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81,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5078%;反对 32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1819%;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0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914,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48%;反对 331,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5%; 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83,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8313%;反对 331,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6348%;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3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915,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2%;反对 32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3%; 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83,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5.8799%;反对 328,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1819%;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3%。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 1 至第 3 项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陈科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四会富仕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 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