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国亮新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 19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45,077,073.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4,573,804.7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448,609,180.56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448,609,180.56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33,453,796股,派发现金红利25,090,347.3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634,4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3,634,49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7,088,287股。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7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726
董国亮
2
03****511
赵素兰
3
03****439
董金峰
自行派发现金红利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股息的司法冻结情形,本次自派红利符合相关约定或法院通知等要求。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57,325,966
68.54
22,930,386
80,256,352
68.54
无限售流通股
26,308,525
31.46
10,523,410
36,831,935
31.46
总股本
83,634,491
100
33,453,796
117,088,287
1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7,088,287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8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北环道35号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博
电话:0315-3384821
传真:0315-3384378
九、备查文件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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