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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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金龙汽车控股股东福汽集团计划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增持公司A股股份。
2增持金额不低于0.8亿元且不超过1.5亿元,增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
3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及招商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4福汽集团承诺增持期间不减持,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文本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龙汽车)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汽集团)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

近期,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福汽集团通知,福汽集团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

231,227,846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32.25%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否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金龙汽车的坚定看好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0.8亿元(含)~1.5亿元(含)

拟增持股份数量

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福汽集团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增持专项贷款资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向福汽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福汽集团增持金龙汽车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除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的其余资金为福汽集团自有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

福汽集团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福汽集团承诺本次增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福汽集团将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1.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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