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开发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摘要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 20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485,663,156.5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78,610,968.8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1,971,059,260.17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1,070,689,706.92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900,369,553.25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68,054,466.0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2,218,667.2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88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9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16.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8,886,66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6,941,133股。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3.20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4.4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
限售流通股
3,742,500
2.69
1,833,825
5,576,325
2.69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
135,144,167
97.31
66,220,641
201,364,808
97.31
总股本
138,886,667
100
68,054,466
206,941,133
1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06,941,133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3.41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全路99号联系人:夏志强
电话:028-65706727传真:028-65706889
九、备查文件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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