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普微: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301666 证券简称:大普微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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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 13:30
-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9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 2026 年 9 月 3 日(星
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 9 号创投大厦
36F 大普微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和提案编码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 (5)人 |
| 1.01 | 选举杨亚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2 | 选举朱劲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3 | 选举黄运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4 | 选举陈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5 | 选举单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 (4)人 |
| 2.01 | 选举王海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选举全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选举吴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选举朱玲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1 | 发行上市地点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4.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3 | 发行及上市时间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4 | 发行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5 | 发行规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6 | 定价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7 | 发行对象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8 | 发售原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9 | 承销方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10 | 筹资成本分析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11 | 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 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0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修订 《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于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 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1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2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3 |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4 | 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2.05 |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3.00 |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4.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5.00 |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16.00 | 关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7.00 | 关于提高及调整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8.00 | 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 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上述议案 1.00 至 14.00、议案 16.00 至 18.00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5.00 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审议 意见而直接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3、议案 1.00 和议案 2.00 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 4、上述议案 3.00 至 11.00、议案 17.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15.00 关联股东 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 5、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
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称为“A 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 类股份”)共同组成。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持 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10 票,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1 票,但股东会就下列事项的议案进行表决时,
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 (1)修改公司章程;
- (2)改变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 (4)聘请或者解聘审计委员会成员;
- (5)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 (6)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中,议案 2.00、5.00、10.00、11.00 进行表决时,每一
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
份证,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
-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并 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持股凭证;
-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
- 4、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
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
-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如适用),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出席本 次会议人员可通过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 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以 2026 年 9 月 8 日(星期 二)17:00 前送达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8 日 9:00-11: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 9 号创投大厦
3501。
(四)会议联系方式:
- 1、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腾飞路 9 号创投大厦 3501
- 2、邮政编码:518172
- 3、联系电话:0755-89932506
- 4、传真:0755-89932506
- 5、电子邮箱:ir@dapustor.com
- 6、联系人:王宁宁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为“351666”,投票简称为“大普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 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大普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 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计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1.01 | 选举杨亚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朱劲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黄运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陈祥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单羿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2.01 | 选举王海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全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吴亮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4 | 选举朱玲玲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3.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 | |||
| 4.01 | 发行上市地点 | √ | |||
| 4.0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4.03 | 发行及上市时间 | √ | |||
| 4.04 | 发行方式 | √ | |||
| 4.05 | 发行规模 | √ |
| 4.06 | 定价方式 | √ | |||
|---|---|---|---|---|---|
| 4.07 | 发行对象 | √ | |||
| 4.08 | 发售原则 | √ | |||
| 4.09 | 承销方式 | √ | |||
| 4.10 | 筹资成本分析 | √ | |||
| 4.11 | 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 √ | |||
| 5.00 | 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 公司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修订于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 H 股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 | √ | |||
| 12.0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 √ | |||
| 12.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 √ | |||
| 12.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 √ | |||
| 12.04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 √ | |||
| 12.0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 √ | |||
| 13.00 |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 保险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 √ | |||
| 17.00 | 关于提高及调整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提高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 度的议案 | √ |
|---|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大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仅限机构 股东) | ||
|---|---|---|---|
| 证券名称 | 证件号码 | ||
| 股东账户 | 持股数(股)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代理人姓名 | 是否提交委托书 | ||
| 代理人证件名称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 代理人联系电话 | 代理人电子邮箱 | ||
| 代理人联系地址 | |||
| 注:<br><br>1、本人(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 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br>2、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br>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6 年 9 月 8 日 17:00 之前以送达、 书面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书面信函或电子 邮件与本公司进行确认。<br>4、不接受电话登记。<br>5、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br><br><br>股东签名(机构股东盖章):<br><br>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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