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百泽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强制摊派或财务资助情形。
2委员会认为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期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保留核心人才,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3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 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更好 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实施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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