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劲嘉股份2026-08-25 00:00

摘要

1劲嘉股份拟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持有的参股子公司贵州德盛利49%股权,减资对价为2.058亿元。
2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贵州德盛利股权。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基于目标公司100%股权估值4.2亿元。
4款项将分四期支付,最后一笔尾款1.2348亿元将于2027年12月31日前付清。
5此举旨在应对烟标行业承压环境,优化业务布局,预计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德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建控股”)、贵 州德盛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德盛利”或“目标公司”)签署《贵 州德盛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减资协议”)。 公司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持有的贵州德盛利 49%股权,减资对价为人民币 20,580.00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贵州德盛利股权,贵州德盛利 注册资本由 10,000.00 万元减至 5,100.00 万元。

  • 2.减资前公司持有贵州德盛利 49%股权,其为公司联营企业,是公司的关联

法人,公司减资退出贵州德盛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减资完成后十二个月内, 贵州德盛利仍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后续与其发生的交易需按照关联交易处理。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前述关联交易事 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4.本次减资事项尚需由贵州德盛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

定进行债权人通知、减资公告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 5.截至本公告日,减资协议尚未完成签署,存在交易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

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能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贵州德盛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宽村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4795265028F
  •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 6.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23 日
  • 7.法定代表人:刘志维
  • 8.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 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7 月 31 日
资产总额650,910,823.48664,018,379.63
负债总额269,147,905.87244,442,324.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81,762,917.61419,576,055.19
项目2025 年2026 年 1—7 月
营业收入468,050,393.64457,587,577.46
营业利润98,797,858.7744,599,907.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699,165.2537,526,171.56

注:以上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7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0.减资前后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减资前减资后
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德建控股有限公司5,10051%5,10010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0049%00%
合计10,000100%5,100100%
  • 11.其他说明:贵州德盛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 1.协议各方 甲方:德建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贵州德盛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2.减资安排 丙方的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至 5,100 万元,其中:乙方减少注册资本

4,900 万元,退出持有的丙方 49%的股权。本次减资为针对乙方的定向减资,即 本次减资仅减少乙方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甲方实缴的注册资本金额不变。

  1. 减资对价及支付方式
  • 3.1 本次减资对价综合考虑丙方的资产价值、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以及期

后事项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各方一致同意丙方 10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42,000 万 元。

  • 3.2 乙方减持 49%股权取得的减资对价为人民币 42,000×49%=20,580 万元,

丙方应按如下方式将减资对价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 (1)丙方应在完成全部工商减资变更登记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减资对价的 10%,即人民币 2,058 万元;

  • (2)丙方应于 2027 年 3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减资对价的 10%,即人民币

2,058 万元;

  • (3)丙方应于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减资对价的 20%,即人民币

4,116 万元;

  • (4)丙方应于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减资对价尾款,即人民币

12,348 万元。

  1. 承诺保证以及违约责任
  • 4.1 各方承诺并保证在签署本协议时各自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如因

任何一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效的,应赔偿其他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效的,各方另行协商。

  • 4.2 丙方负责向主管市场监管部门等政府部门或机构办理本次减资涉及的

公司登记、税务、产权等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当配合丙方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 续,直至丙方办理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及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款项的汇出。

  • 4.3 各方同意乙方取得的减资对价全额以及股东双方权益与责任以 2026 年

7 月 31 日为节点计算,减资对价已包含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目标公司未分配 利润中归属于乙方的利润。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除配合办理丙方减资变更 登记相关手续外,乙方不再承担丙方的任何股东责任和义务。丙方应对公司股东 名册作出相应变更。

  • 4.4 如丙方逾期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任何本协议项下的款项,丙方应按照逾

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丙方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导 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乙方无法取得或保有本协议项下的款项(含本协议约定 减资对价及应收股利分红),丙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对乙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 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 合理费用)。

  • 4.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指派的董事、总经理等管理人员退出丙方,不再参

与丙方的经营管理,但要配合丙方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包括参加相关 会议、签署相关文件等),并在新的管理人员到位之前恪尽职守维护丙方的正常 经营管理。上述管理人员若需继续留用,经相关方协商后,由丙方另行履行聘任 程序。

  • 4.6 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本次减资相应的章程修改并办

理完毕公司登记机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各方的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减资事项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各方综合考虑贵州德盛利的资产价值、盈利情况、未分配利润、期后事项风 险等各方面因素,确定其 100%股权价值为人民币 42,000.00 万元。据此计算,公 司所持贵州德盛利 49%股权对应的减资退出对价为 20,580.00 万元。

五、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贵州德盛利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5,748.61 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贵州德盛利之 间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此类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股东会 审议通过,不再纳入后续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本次公司减资退出贵州德盛利事项构成的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 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

六、签署减资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烟标行业受监管趋严、招标政策调整、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 司国内烟标业务持续承压。为应对行业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 布局,经贵州德盛利各股东协商一致,公司对贵州德盛利进行减资退出。本次减 资事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贵州德盛利的股权,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减资退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减资退出贵州德盛利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将公司本次减资退出贵州德盛利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 3.《贵州德盛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协议书》。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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