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康隆达2026-08-25 00:00

摘要

1康隆达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7.51亿元,同比增长5.20%;
3归母净利润4284.87万元,同比下降61.77%;
4扣非净利润4144.46万元,同比增长51.30%。
5经营性现金流净额8184.05万元,同比大增306.29%。
6归母净利大幅下滑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大额非经常性损益所致,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实际显著改善。
7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配偶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代码:603665 公司简称:康隆达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康隆达603665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唐倩刘科坤
电话0575-828725780575-82872578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 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 号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 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五东路7 号
电子信箱tangqian@kanglongda.com.cnkld@kanglongda.com.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474,434,765.652,558,395,330.64-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650,339,916.71657,463,935.23-1.0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750,542,443.94713,467,650.345.20
利润总额23,501,018.98121,774,352.95-8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2,848,676.05112,092,515.34-6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41,444,609.9027,392,288.675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81,840,487.7520,143,476.52306.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6.4316.98减少10.5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60.69-62.32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60.69-62.32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74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绍兴上虞东大针织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9.1130,600,611质押17,850,000
张惠莉境内自 然人16.0425,695,655质押24,300,000
海南裕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其他6.9311,100,000无
济南兴舜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未知4.026,444,440无
NOMURA SECURITIES CO., LTD未知2.283,650,244无
邹浙鲁境内自 然人1.893,021,080无
董爱华境内自 然人1.502,400,000无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 股计划其他1.161,859,800无
郑锦炯境内自 然人0.57917,000无
魏明良境内自0.54872,400无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东大针织及裕昊创投为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及张 家地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张惠莉为张间芳配偶、张家地 母亲、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存在关联关系。(2)除 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流通 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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