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神驰机电2026-08-25 00:00

摘要

1神驰机电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16.40亿元,同比增长6.11%;
3归母净利润6512.9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4.65%;
4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44.88%。
5经营现金流净额1.09亿元,同比大幅改善205.72%。
6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7前十大股东中控股股东艾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0%,股权结构稳定。
8净资产收益率降至3.30%,盈利能力显著下滑。

公司代码:603109 公司简称:神驰机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 与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神驰机电603109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杜春辉李举
电话023-88027304023-88027304
办公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蔡家岗镇嘉德 大道46号重庆市两江新区蔡家岗镇嘉德 大道46号
电子信箱dsh@senci.comdsh@senci.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3,814,276,808.423,582,022,818.086.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955,424,602.711,952,241,266.270.16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640,117,820.581,545,738,964.916.11
利润总额79,569,154.75133,218,955.39-4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5,129,695.61117,663,599.16-4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66,281,780.66120,258,797.43-4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09,294,053.52-103,377,617.31205.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306.04减少2.7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31180.5634-44.66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31180.5634-44.66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9,40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 数量
艾纯境内自然人29.896,242.20无
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2.782,6700无
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 法人12.462,602.2160无
艾利境内自然人4.871,017.7840无
林鹏程境内自然人1.77369.3440无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 法人1.50312.2660无
邹英姿境内自然人0.59122.640无
方三明境内自然人0.4186.560无
王灿境内自然人0.3062.940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0.2755.7080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艾纯持有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 98%股权,艾 纯、艾利分别持有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90%、 10%的股权;<br>2、艾纯、艾利系兄妹关系。<br>3、艾纯、艾利、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 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12,532.2 万股, 占总股本的 60%。<br>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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