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机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公司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同一或相关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需纳入《重组管理办法》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购买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 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 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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