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精达股份2026-08-25 00:00

摘要

1精达股份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上半年营收153.01亿元,同比增长29.06%;
2归母净利润3.25亿元,同比增长6.02%;
3扣非净利润3.19亿元,同比增长10.13%。
4经营现金流净额-7027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07.06%。
5拟每10股派0.30元。
6前十大股东中特华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稳定,部分股东存在质押。
7总资产同比增长15.96%,净资产增长3.39%。

公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精达股份60057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江张倩
电话0562-28090860562-2809086
办公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黄山大道北段988号
电子信箱zqb@jingda.cnzqb@jingda.cn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16,775,501,866.8814,467,092,270.191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358,273,583.136,149,606,753.813.3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15,301,063,558.8811,855,668,677.7229.06
利润总额430,062,684.20406,093,257.88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4,792,774.04306,349,885.516.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9,402,496.65290,015,545.041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274,330.63994,996,013.80-10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15.20增加0.0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14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147.14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22,57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保险产品其他8.68187,395,7700无0
李光荣境外自 然人2.9062,533,3330质押13,000,000
乔晓辉境内自 然人2.5354,733,4000无0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7036,758,3830质押35,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 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936,495,5000无0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6535,741,6740质押35,00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1.1324,396,7110无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其他1.1324,320,0000无0
黄庆仰境内自 然人0.7616,500,0000无0
卢红萍境内自 然人0.5311,403,9370无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李光荣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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