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6-053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
- ●主要内容: 公司拟以总股本 663,614,1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9,084,233.90 元(含税),2026 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6 年半年度公司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 53.68%。
- ●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 1、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 3,676,303,412.50 元,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拟以公司总股本 663,614,1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 (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9,084,233.90 元(含税),2026 年 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2026 年半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3.68%。
-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已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制度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包含半 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 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即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赞
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即可实施。 2、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以“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 议通过《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 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