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广东明珠2026-08-25 00:00

摘要

12026年8月21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因融资及担保需要质押1200万股(占总股本1.73%)。
2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8.10%,累计质押比例高达79.72%;
3其中半年内到期质押占其持股71.78%,对应融资余额3.68亿元。
4此外,控股股东尚有526.49万股被司法冻结。
5公司称质押风险可控,不影响控制权及经营,但高比例质押及集中到期需警惕流动性风险。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26-05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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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

2026年8月21日,深圳金信安质押12,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 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8.10%;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55,5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72%,占 公司总股本的22.40%。

2026 年 8 月 24 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发来《关于告知部分 股份质押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融资业务需要,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 12,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州**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 2026 年 8 月 21 日,质押到期日为 2027 年 8 月 31 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现 将本次质押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 为控 股股 东本次质押股 数(股)是 否 为 限 售 股是 否 补 充 质 押质押 起始日质押 到期日质权人占其所 持股份<br><br>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br><br>比例(%)质押融资资金 用途
深圳市 金信安 投资有 限公司是12,000,000否否2026 年 8 月 21 日2027 年 8 月 31 日广州**有 限公司11.001.73补充流动资金 及为兴宁市金 顺安投资有限 公司、兴宁市 众益福投资有 限公司向广州 **有限公司借 款提供担保

(二)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

圳金信安行使。

  • 2.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将通过自筹资金及盘活相关资产等

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本次借 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将向广州**有限公司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 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 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

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195,14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8.10%;合计质 押股份数为155,573,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79.7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0%。**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 量(股)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未质押股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
深圳金信安109,128,04115.72%79,530,00091,530,00083.87%13.18%0005,264,921
兴宁金顺安58,196,7208.38%41,300,00041,300,00070.97%5.95%0000
兴宁众益福27,819,6084.01%22,743,00022,743,00081.75%3.28%0000
合计195,144,36928.10%143,573,000155,573,00079.72%22.40%0005,264,921

注:表格中的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

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23,428股,合计

被冻结股份数5,264,921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8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6%。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 1.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40,073,000 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

持公司股份的 71.78%,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7%,对应融资余额 36,750.00 万元。 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 155,573,000 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 股份的 79.7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40%,对应融资余额 40,790.00 万元。

  • 2.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 3.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 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 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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