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大新材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不涉及关联交易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半年报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具体财务数据详见相关公告。
4本次决议为定期报告披露的法定程序性事项。
证券代码:920163 证券简称:方大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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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杨志、安淑敬、刘健文因工作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4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河北方大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0)《2026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61)。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河北方大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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