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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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海思科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期(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4具体授予数量、价格及业绩考核目标详见同日披露的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9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会议应出 席董事 5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 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 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董事严庞科先生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

该议案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被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 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期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四期(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会召开时间另 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定了《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会召开时间另 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保证第四期(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高效、顺利地进 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全权办理第四期(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 8.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的协议;

  •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

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及对授予总额度进行调整;

  •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 1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1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股东会召开时间另

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4 日

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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