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0601 证券简称:韶能股份 编号:2026-06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
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 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8 月21日在公司18楼第Ⅰ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胡启 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罗兰、徐巍、邱啟华,独立董 事竹怀军、陈港、莫玲。其中徐巍、陈港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胡启金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以书面加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 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广东宏大传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生产
技术改造项目的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促进业务发展,广东宏大传动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传动零 部件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制定《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公司修订《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 年 8 月修订),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东韶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 步授权其他被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 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品种、利率及 其确定方式、利息支付方式、发行方式及分期安排、发行时机、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 款和/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评级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 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事宜等与发行 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 2、为前述发行聘请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
- 3、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
-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必要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根 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调整;
-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 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的发行 工作;
- 6、为相关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 7、办理与前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及交易流通有关的事
宜;
- 8、办理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 9、决定或办理与前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
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
权其他被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 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交易流通有关 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本次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 年 9 月 8 日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上述第(四)、(六)至(八)项议案,具体事宜详 见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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