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长裕集团2026-08-24 00:00

摘要

1长裕集团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营收8.62亿元,同比下降3.77%;
3归母净利润1.38亿元,同比增长22.12%;
4扣非净利润增长21.10%。
5总资产增至26.85亿元(+40.98%),净资产增至21.43亿元(+41.53%)。
6经营现金流净额4243.69万元,同比大幅下降40.42%。
7前十大股东中刘其永持股34.99%,控股股东未变更。
8本期无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代码:603407 公司简称:长裕集团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长裕集团603407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亚群肖菲
电话0533-79859520533-7985952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49号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49号
电子信箱yqli@changyuintl.comfxiao@changyuintl.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684,563,654.751,904,198,018.2140.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3,474,014.771,514,551,710.7741.5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862,490,006.40896,286,090.55-3.77
利润总额163,223,484.30132,470,450.1323.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29,564.19112,697,439.572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134,427,224.85111,000,908.0621.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436,901.8571,230,025.23-40.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68.53减少0.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70.3119.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0.3119.35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74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 冻结的股份数 量
刘其永境内自然人34.99142,696,858142,696,858无
姜益军境内自然人10.3242,093,23842,093,238无
刘策境内自然人8.4234,331,73134,331,731无
付中文境内自然人6.0924,835,20524,835,205无
淄博乾润莱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4.0616,579,08016,579,080无
淄博聚龙锆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0712,506,94012,506,940无
淄博威豪特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3.0612,470,11212,470,112无
淄博易德胜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9512,044,16012,044,160无
青岛鼎易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038,267,1438,267,143无
王永境内自然人1.857,538,2497,538,249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刘其永与刘策互为一致行动人;刘策系青岛鼎易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未知其他上 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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