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盛达资源2026-05-22 00:00

摘要

1盛达资源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质押172万股,占其持股0.85%,占总股本0.25%。
2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82.69%,超过80%警戒线。
3公司提示高比例质押风险,但称股东资信良好,无平仓风险,资金用于自身生产经营,不影响上市公司运营。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达资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为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是

1,720,000

0.85%

0.25%

否

否

2026年5月19日

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自身生产经营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202,140,210

29.30%

184,359,000

186,079,000

92.05%

26.97%

186,079,000

100.00%

0

0.00%

赵满堂

36,189,200

5.25%

17,000,000

17,000,000

46.98%

2.46%

17,000,000

100.00%

0

0.00%

三河华冠

28,585,723

4.14%

20,000,000

20,000,000

69.96%

2.90%

20,000,000

100.00%

0

0.00%

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赵庆

19,270,650

2.79%

13,756,895

13,756,895

71.39%

1.99%

13,756,895

100.00%

0

0.00%

王小荣

213,400

0.0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286,399,183

41.51%

235,115,895

236,835,895

82.69%

34.33%

236,835,895

100.00%

0

0.00%

注: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1. 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均为45,166,89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5.77%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5% ,对应融资余额为25,945.0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1.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情况

1. 控股股东盛达集团

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情况:盛达集团于1998年注册成立,产业布局矿业开发、酒类文化、商业文旅、金融资管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多元化综合性实业集团。

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9月30日/2025年前三季度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2,365,832.77

2,282,630.80

负债总额

1,061,700.51

1,016,083.86

营业收入

777,732.96

1,079,065.0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782.14

48,06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291.08

246,302.33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44.88%

44.51%

流动比率

1.48

1.42

速动比率

1.17

1.03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33

0.33

  1.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下称“三河华冠”)

名称: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及办公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京哈路北45号

法定代表人:杨建明

注册资本:11,192.8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铜、铅、锌、银、金及其伴生多金属矿产的勘探和开发,并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限制、禁止类项目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经营)。

主营业务情况:有色金属矿的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9,929.96

8,945.42

负债总额

1,987.18

982.85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40.42

-39.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1.19

78.36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20.01%

10.99%

流动比率

0.11

0.43

速动比率

0.11

0.43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01

0.11

盛达集团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490,622.00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54,998.00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416,096.00万元。盛达集团之一致行动人三河华冠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4,017.60万元,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均为0.00万元。最近一年盛达集团、三河华冠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的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控制的核心企业及其主营业务

赵满堂

男

中国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盛达资源实际控制人

盛达集团:主营矿业开发、酒类文化、商业文旅、金融资管等;盛达资源:主营贵金属、有色金属矿的采选、销售。

赵庆

男

中国

北京市东城区

盛达集团董事、盛达资源董事长

王小荣

男

中国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无

上述自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 盛达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

盛达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详见本公告“三、(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法人的情况”的相关内容。

2. 盛达资源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6年1月31日/2026年第一季度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853,415.11

711,868.03

负债总额

403,954.51

316,553.62

营业收入

38,437.84

246,144.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40.54

53,245.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38.94

86,817.96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47.33%

44.47%

流动比率

0.67

0.77

速动比率

0.51

0.61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3

0.42

综合考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

及授信额度等因素,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其自身生产经营,盛达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原因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其总体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1. 最近一年又一期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赵庆先生为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无偿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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