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真科技: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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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 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3 日
- 7、出席对象:
- (1)截至 2026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523 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 1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以上议案中,议案 2.00-5.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 1.00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2.00-4.00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8 月 2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8)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11:30 及 14:00 至 16:00;
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9 月 7 日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 (pr@zznod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请根据 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523 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 11 层。
- 4、登记手续:
-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
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参会股东登 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 件一致”并签名)、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④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 手续。
-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 签名、加盖公章)、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 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 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
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2026 年 9 月 9 日(星期三)
13:40 点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授权 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 5、会议联系人: 饶燕
联系电话:010-62800055
传 真:010-62800355
电子邮件:pr@zznode.com
- 6、其他注意事项:
- (1)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 (2)参会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2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 √ |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类别: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注:
- 1、关于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 2、关于累积投票提案的说明: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在应选人数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4、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
行表决。
附件二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号码 | |
| 持股数量 | |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 |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联系地址 |
附注:
-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6 年 9 月 7 日 16:00 之前以直接
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7,投票简称:直真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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