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摘要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科希德”)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 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 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 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赛科希德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 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公司分公司 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 作;
(二) 公司人力行政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 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 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 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 年-2028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X) 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br><br> | 对应考核年度 |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A)<br><br> | ||
|---|---|---|---|---|
| 目标值 (Am)<br><br> | 触发值 (An)<br><br> | |||
|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6 年 | 10.00% | 8.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7 年 | 20.00% | 15.0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8 年 | 30.00% | 25.00% | |
| 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br><br>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7 年 | 20.00% | 15.0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8 年 | 30.00% | 25.00% | |
| 业绩完成度 (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A)<br><br>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A≥Am | X=100% | |||
| An≤A<Am | X=AmA ×100%<br><br> |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业绩考核 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 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权益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 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 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并依照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 为“A”“B”“C”三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如下所示:
| 考核等级 | A | B | C |
|---|---|---|---|
| 考核结果(S) | S≥80 | 80>S≥60 | S<60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 100% | 6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 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以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行政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的管理
(一) 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 1、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行政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 2、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行政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 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 3、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 考核结果归档
- 1、 考核结束后,人力行政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
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 2、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 3、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行政部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 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 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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