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奥比中光2026-08-22 00:00

摘要

1奥比中光定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发行H股并在港交所上市相关议案(含上市方案、募资用途、章程修订等)及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在特定事项上与普通股同票同权。
3股权登记日为9月8日,关联股东需对股权激励议案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6-07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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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 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 年 9 月 14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奥比科技大

厦 3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9 月 14 日

至2026 年 9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八)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 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 五票,而 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是股东会就下述事宜的议案进行表 决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即均可投一票:

  •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 2、改变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 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 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股东会对上述第 2 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的 A 类股份转 换为 B 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5.01上市地点√
5.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03发行及上市时间√
5.04发行方式√
5.05发行规模√
5.06发行对象√
5.07定价原则√
5.08发售原则√
5.09承销方式√
6《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9《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00《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1.0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11.02《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11.0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8、议案 10、议案 11.01、议案 12-13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10、议案 12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 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 9、议案 11.01、议案 13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 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 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 股688322奥比中光2026/9/8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 年 9 月 9 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8: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奥比科技大厦 20 层董 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合伙企业股东股票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资格的有 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合伙企业股 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 4、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

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 附上上述 1-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

“参加股东会” 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 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奥比科技大厦 20 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02692 传真号码:0755-26419029 电子邮件:ir@orbbec.com 联 系 人:靳尚

特此公告。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9 月 14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4《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5.01上市地点
5.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03发行及上市时间
5.04发行方式
5.05发行规模
5.06发行对象
5.07定价原则
5.08发售原则
5.09承销方式
6《关于公司发行 H 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 案》
8《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9《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 案》
10《关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00《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11.01《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11.02《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 则(草案)》
11.03《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草案)》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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