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赤钥)更正版
摘要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赤钥)(更正版)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卫股份 股票代码:603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赤钥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一致行动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弘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 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5号2层201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6 年 8 月 2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 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 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卫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 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上市公司/公司/南卫股份 | 指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赤钥基金 | 指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赤钥 4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弘羿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2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转让方/出让方 | 指 | 李平 |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转让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平持 有 的 江 苏 南 方 卫 材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000,000 股股份的交易。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格式准则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赤钥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基金备案编号 | SLG665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 |
| 基金管理人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 P1033439 |
| 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 王晓波 |
| 基金管理人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91310000MA1K377233 |
|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 万元 |
| 基金管理人成立日期 | 2016 年 1 月 27 日 |
| 基金管理人营业期限 | 2016 年 1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 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
| 基金管理人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
| 基金管理人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基金备案编号 |
|---|---|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弘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SJQ490 |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SJS123 |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SB2152 |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SB6413 |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西藏华博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 |
-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
| 王晓波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执行董事、法定 代表人、总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为在中国私募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
募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因此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部分南卫股份股权,是认可上市
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共同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为股东创 造更大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 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安排,后续存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或市场情况 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南卫股份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南卫股份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南卫股份 15,000,000 股,占南卫股份总股本的 5.1896%; 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南卫股份股份 0 股,占南卫股份总股本的 0 %,合计持有南 卫股份股数占南卫股份总股本的 5.189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6 年 6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李平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
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李平持有的南卫股份 15,000,000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896%。
上述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 ||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数比 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数比 例(%) | ||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赤钥 4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无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 | 15,000,000 | 5.1896 |
| 合计 | 0 | 0 | 15,000,000 | 5.1896 |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李平 乙方(受让方):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赤钥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标的股份
- 1.1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系转让方拟转让的其持有南卫股份的 1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1896%。 转让方同意依照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依照本协
议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 1.2 为免疑义,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前,如目标
公司发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 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标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但标的股份转让 总价款(定义如下文)不做调整。
2、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人民币 6.34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
总价款为人民币 95,100,000.00 元(大写:玖仟伍佰壹拾万元整) 3、付款方式
- 3.1 诚意金。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生效后,双方应当相互配合依照法律和适
用的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促使上市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程 序。在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首次发布相关公告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向 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 15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诚意金。
- 3.2 第一期转让款。在本次交易取得上交所合规确认意见的 15 个工作日内,
受让方应当将转让总价款 50%的金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诚意金折抵等 额的第一期转让价款。
- 3.3 第二期转让款。在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将
转让总价款 30%的金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3.4 第三期转让款:剩余转让款转让方应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 3 个月内支
付完毕。 4、股份交割及过户
- 4.1 在本协议生效且转让双方及南卫股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要求完成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 7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向上交所提交标的股份 转让合规确认意见的申请材料。
- 4.2 在取得上交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且转让方已经
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后,双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递交标的股份过户 登记的申请及办理过户登记。
- 4.3 标的股份完成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并取得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之日即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转让方作为南卫股份股东在南 卫股份享有的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该等权 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利润分配、转增股本、增资、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和赋予的其他任何权利以及标的股份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 务。
- 4.4 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证券监管部门的合规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若在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过程中,出现证券交易 所、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监管部门不允许或不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申请的情形, 双方共同配合将乙方前期已付资金退回乙方,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 4.5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手续费、顾问费等)以及印花税等税负(税费按照适用的税务法律法规 确定的金额为准)。各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请方承担(如有)。
5、陈述、保证与承诺
5.1 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 5.1.1 转让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已
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需要的全部审批和授权,本协议约定的需要取得上交 所就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除外。
- 5.1.2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查封、
冻结。同时,转让方保证至交割日,受让方于交割日将享有作为标的股份所有者 依法应享有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标的股 份的权利)。
- 5.1.3 转让方不存在任何影响本次股份转让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或任何司
法争议。
- 5.1.4 在本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尽最大
努力促进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5.2 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
- 5.2.1 受让方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相适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已
取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有需要的全部审批和授权,本协议约定的需要取得上交 所就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意见除外。本协议的签订,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组 织性文件、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 5.2.2 受让方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用于购买标的股
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自筹的合法资金。
- 5.2.3受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数额和期限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和其他本
协议约定的款项。
- 5.2.4 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取得的标的股份,以长期投资为目的,
自交割日起 18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在前述期限内,标的股份因南卫股份送股、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 5.2.5 在本协议书生效后,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尽
最大努力促进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 5.2.6 受让方成为标的股份股东后,作为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应依法妥当行
使股东权利及承担股东义务,积极支持标的公司的健康发展。
- 5.2.7 受让方承诺,成为南卫股份持股 5%以上大股东,且 18 个月锁定期届
满后,若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交 所相关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减持。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筹资金。 五、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54,4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45.7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8.82%。本次转 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 他安排,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也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登公司办理相关
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 定性。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股份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买卖南卫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 名称 | 日期区间 | 交易 方式 | 买入数量 (股) | 买入价格区间 (元) | 卖出数量 (股) | 卖出价格区 间(元) |
|---|---|---|---|---|---|---|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赤钥 弘羿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 2026年6月 12 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 集中 竞价 | 190,000 | 7.539 | 190,000 | 8.060 |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赤钥<br><br>2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2026年6月 8 日-2026 年 6 月 12 日 | 集中 竞价 | 209,600 | 7.900-7.950 | 209,600 | 7.400-7.520 |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赤钥<br><br>4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2026年6月 8 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 集中 竞价 | 195,500 | 7.847-7.850 | 195,500 | 8.060 |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赤钥 1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2026年6月 8 日-2026 年 6 月 17 日 | 集中 竞价 | 76,300 | 7.722-7.980 | 76,300 | 8.060 |
| 上海赤钥投资 有限公司-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 2026年6月 8 日-6 月 26 日 | 集中 竞价 | 528,900 | 7.030-7.950 | 528,900 | 7.033-8.060 |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章):
赤钥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赤钥弘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赤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赤钥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常州市 |
| 股票简称 | 南卫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880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名称 | 上海赤钥投资有限公司(代 表赤钥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 383 弄 45 号 2 层 201 室 |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br><br>□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br><br>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合计持有 0 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 0%<br><br> |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增加 15,000,000 股 变动比例: 增加 5.1896% 变动后持股数量: 15,00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1896%<br><br>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合计持有 0 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股 0 %<br><br> |
|---|---|
|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变 动 的 时 间 及方式 |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 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
|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侵 害 上 市 公 司 和 股 东 权 益 的 问 题 | 是 □ 否 ☑ |
|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否 存 在 未 清 偿 其 对 公 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 损 害 公 司 利 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准 | 是 ☑ 否 □ |
| 是 否 已 得 到 批 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赤钥 基金)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章):
赤钥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赤钥弘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赤钥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赤钥 1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赤钥 1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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