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晶华新材2026-08-22 00:00

摘要

1晶华新材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4亿元,同比增长17.71%;
3归母净利润4824.50万元,同比增长28.06%;
4扣非净利润4900.68万元,同比增长27.32%;
5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8196.39万元,同比大增226.14%。
6期末总资产32.88亿元,净资产17.19亿元。
7前十大股东中周晓南、周晓东仍为实控人关联方,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新进前十。
8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代码:603683 公司简称:晶华新材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晶华新材60368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潘晓婵陈紫洁
电话021-311675220512-80179506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千帆路 237弄8号楼1702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东海路 6号
电子信箱xiaochan.pan@smithcn.comzijie.chen@smithcn.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3,287,836,361.403,157,293,222.88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1,719,240,525.971,647,906,330.224.3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114,195,106.46946,573,439.5217.71
利润总额32,302,714.2434,406,823.97-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8,245,003.5637,674,366.5028.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49,006,847.8938,492,171.842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81,963,902.4325,131,508.54226.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6242.7102增加0.152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6790.143117.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000.144117.97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79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周晓南境内自然人15.8946,264,240无
周晓东境内自然人13.5339,407,700质押4,000,000
周锦涵境内自然人3.139,104,000无
浙江启厚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启厚未来 4 号证券 私募投资基金其他2.958,583,301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296,675,500无
白秋美境内自然人1.755,096,94060,000无
加峰(上海)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加峰鑫鑫 向荣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1.745,064,300无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 合其他1.434,162,000无
上海惠秀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惠秀盈余六 号混合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其他1.293,743,900无
吕海霞境内自然人1.253,641,800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周晓南与周晓东系兄弟关系;周晓南与周锦涵系父 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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