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_20260821_165036

凯旺科技2026-08-21 17:54

摘要

1凯旺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兴鼎和东莞秦鼎各51%股权;
2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3新增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64.59%,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9%),未出现否决提案。
5律师见证认为会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此次收购标志着公司外延式扩张落地。

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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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1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深业世纪工业中心 B 栋 1103-1104 号
  •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陈海刚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出席会议对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61,89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5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57,57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4,32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4,32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 人,代表股份 4,32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30%。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4)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会秘书邵振康列席会议并做会议记

录。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 名称表决 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 结果
股数 (股 )比例股数 (股 )比例股数 (股 )比例股数 (股 )比例
1.00《关 于以 现金 方式 收购 东莞 兴鼎 和东 莞秦 鼎各总表 决情 况61,89 2,80099.99 69%1,7000.002 7%2000.000 3%0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4,322 ,80099.95 61%1,7000.039 3%2000.004 6%00%
51% 股权 的议 案》
2.00《关 于向 银行 申请 并购 贷款 接受 关联 方担 保的 议 案》总表 决情 况4,322 ,70099.95 38%1,8000.041 6%2000.004 6%0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4,322 ,70099.95 38%1,8000.041 6%2000.004 6%00%
3.00《关 于新 增控 股子 公司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议 案》总表 决情 况61,89 1,80099.99 53%1,7000.002 7%1,2000.001 9%00%通过
其 中, 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4,321 ,80099.93 29%1,7000.039 3%1,2000.027 7%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 陈孝辉先生和赵超先生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凯旺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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