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淋电力: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301439 证券简称:泓淋电力 公告编号:2026-049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
特别提示: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威海市明博线缆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明博线缆”)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6),公司控股股东明博线缆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收到控股股东明博线缆出具的《关于调整增持威海市泓淋 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告知函》,明博线缆拟将上述增持计 划的增持金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除调整增持金额外,其他内容均未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增持股份计 划暨增加增持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明博线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157,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5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74,993,445.66 元(不含交易费用),超过本次计划增持金 额的下限,未超过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明博线缆。截至本次增持实施前,明博线缆持有公司
股份 205,854,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9051%。
-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 3、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 司股份 5,157,59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255%;增持金 额为人民 币 74,993,445.6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 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 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 ||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明博线缆 | 205,854,885 | 52.9051 | 211,012,479 | 54.2307 |
| 合计 | 205,854,885 | 52.9051 | 211,012,479 | 54.2307 |
注:上表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3、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明博线缆不存在《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增持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
施完成的告知函》;
-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