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荣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中荣股份2026-08-21 00:00

摘要

1中荣股份发布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受让公司回购股份423.28万股(占总股本2.19%),受让价格为8.35元/股(约为市价5折)。
2参与对象含董监高及核心员工共52人,筹集资金上限3534万元。
3计划设置三年锁定期,解锁比例30%/30%/40%,考核目标为2026-2028年净利润较2025年增长分别不低于10%/20%/30%。
4预计产生股份支付费用约3117万元,将在2026-2029年分期摊销。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证券代码:301223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公司股 东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份来源、参加对象等要素均属初步结果, 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认购资金不足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 成立或者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荣印刷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而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 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A 股普 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 象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 股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 及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参加对象预计 52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7 人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45 人,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盘点及引进工作,暂存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待确定认购对象后再办理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认购对 象参照首次授予参加对象标准确定,主要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新晋(进)核心 人员,以保持关键岗位队伍的稳定性,且不得与首次授予参加对象相重复。预留 份额认购对象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预留份额认购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12 个 月内,如未完全分配的,剩余预留份额失效,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另行处 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价格为 8.35 元/股(含预留)。本员工 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344,073 元(含预留),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为 35,344,073 份 (含预留),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标的股 票 4,232,82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9%,其中,首次受让 3,697,823 股,预留 受让 535,000 股,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任一参加对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 股计划之日起算。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首次受让标的股票 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 为 30%、30%、40%。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含)之前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份额认购对象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预留受 让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 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不含)之后确定本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 告完成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分批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衍生股份亦跟随锁定。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采用自行管理模式,参加对象实际出资认购本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后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构为持 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 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产生潜在利益冲突。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目录

声明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6 释义 ......................................................................7 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8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8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及拟认购份额情况 ........................9 五、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购股规模、购股价格 .............................10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合理性说明 .............................12 七、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标准 .................................................14 八、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16 九、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分配、持有人持有权益处置 .............................20 十、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21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对经营业绩影响 .........................................22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 .............................................23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23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释义如下:

中荣股份、公司指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指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指《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指《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标的股票指中荣股份 A 股普通股
锁定期指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算不少于 12 个月
持有人指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出资参与人员
持有人会议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指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指《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公司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而确定,首次授予参加对 象预计 52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 人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 心员工 45 人,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参加对象均于公 司(含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预留份额用于开展人才培养、盘点及引进工作,暂存于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待确定认购对象后再办理非交易过户。预留份额认购对 象参照首次授予参加对象标准确定,主要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新晋(进)核心 人员,以保持关键岗位队伍的稳定性,且不得与首次授予参加对象相重复。预留 份额认购对象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预留份额认购时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 12 个 月内,如未完全分配的,剩余预留份额失效,与之相关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另行处 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及拟认购份额情况

(一)资金来源、资金规模

  • 1、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参加对象自筹出资,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对象

合法薪酬、自有资金以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员工持股 计划不涉及公司向参加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为参加对象贷款提供担保,不涉及 杠杆资金,不涉及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344,073 元(含预留),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上限为 35,344,073 份 (含预留),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二)拟认购份额情况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拟认购份额 (份)占总份额 的比例对应拟认购股份 (股)
1赵成华董事、总经理2,922,5008.27%350,000
2林海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87,5005.91%250,000
3屈义俭董事、副总经理835,0002.36%100,000
4罗 莹职工董事835,0002.36%100,000
5欧志刚副总经理835,0002.36%100,000
6陶 凯副总经理2,087,5005.91%250,000
7赵 琪财务负责人668,0001.89%80,000
小计10,270,50029.06%1,230,000
8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45 人)20,606,32358.30%2,467,823
9预留4,467,25012.64%535,000
总计35,344,073100.00%4,232,823
  • 注 1: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 2:以上百分比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 2、参加对象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自动丧失相应份额认购权利,

未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参加对象认购或调整至预留,且预留份额不得超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上限的 20.00%(对应拟认购股份不超过 846,564 股),预留份额认 购对象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认购份额的,

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30.00%。

  • 4、参加对象实际出资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 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安全,避免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产生潜在利益冲突。

五、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购股规模、购股价格

(一)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2.1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12,823 股,最高成交价格为 17.3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4.1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692,813.35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2、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4,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6.8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7 日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20,000 股,最高成交价格为 16.65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5.2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0,095,240.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 上限,本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

(二)购股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标的股票

4,232,82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19%,其中,首次受让 3,697,823 股,预留受 让 535,000 股,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任一参加对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购股价格

1、为有效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自身经营 及行业发展情况,兼顾激励成本与激励效果,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 价格为 8.35 元/股(含预留),不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16.69 元的 50%,为 8.35 元/股;

  • (2)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16.29 元的 50%,为 8.15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完成前,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合理性说明

(一)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算。 (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

户之日起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总体可解锁比例
第一批次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12 个月30%
第二批次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24 个月30%
第三批次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36 个月40%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含)之前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

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之 日起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总体可解锁比例
第一批次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12 个月30%
第二批次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24 个月30%
第三批次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36 个月40%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不含)之后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 象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完成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 之日起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总体可解锁比例
第一批次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12 个月50%
第二批次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 日起满 24 个月50%

本员工持股计划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确定锁定期,能够有效统一员工、 公司及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合规性、合理性。

  •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取得的衍生股份亦跟随锁定。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不得在下列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七、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公司层面考核,通过对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确

定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考核年度考核年度净利润相较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n)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100%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80%
第一批次2026年10.00%8.00%
第二批次2027年20.00%16.00%
第三批次2028年30.00%24.00%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含)之前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 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对应公司层面考核与首次受让标的股票对 应公司层面考核一致。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不含)之后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 象的,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标的股票对应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考核年度考核年度净利润相较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A)
目标值(An)触发值(Am)
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100%公司层面可解锁比例=80%
第一批次2027年20.00%16.00%
第二批次2028年30.00%24.00%
  • 注 1:持有人持有某批次份额未达到相应考核年度触发值(Am)以上的(含),该批次份额对应公司层面 可解锁比例为 0%。
  • 注 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 划等激励事项产生激励成本影响。
  • 注 3:上述考核不构成公司实质预测与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部门层面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部门层面考核,按公司(含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

门层面考核年度设置与公司层面考核年度设置相同,通过对持有人所属部门绩效 进行考核,确定部门层面可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ABCD
部门层面可解锁比例100%100%50%0%

(三)个人层面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个人层面考核,按公司(含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个

人层面考核年度设置与公司层面考核年度设置相同,通过对持有人所任岗位绩效 进行考核,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ABCD
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100%80%50%0%

持有人持有某批次可解锁份额=持有人持有该批次份额×公司层面可解锁比 例×部门层面可解锁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锁比例。

(四)考核结果应用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对于可解锁份额对应公司股票,管理委员会

按规定择机出售,以该等股票全部出售完毕并扣除有关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的 资金为限,按持有人持有该等份额占比进行分配。

  •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对于不可解锁份额对应公司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回购金额依据持有人持有该等份额对应原始出资额及出资期限、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确定。

  • 3、如市场环境变化等需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未完成考核的份额视

为不可解锁份额,按上述方法执行。

  • 4、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层面

考核结果、部门层面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决策是否将本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公司股票全部或者部分过户至持有人。

  • 5、除公司股票及其出售资金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资产(包括股息红

利、存款利息、其他理财收益等)分配不适用锁定期及考核标准。 (五)考核体系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体系包括公司层面考核、部门层面考核及个人层面考核,

公司层面考核能够反映公司经营业务盈利能力,有利于树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部门层面考核能够反映组织经营管理效率,强化组织战略执行,实现责任共担、 价值共享;个人层面考核能够反映参加对象工作成果,增强参加对象归属感和责

任感。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依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部门层面考核结果及个人层面 考核结果,对有关资产进行分配。

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已充分考虑当前经营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达到本员工持股 计划实施目的,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八、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一)持有人会议

  • 1、持有人会议是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构,由全体持有人组成。所有

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 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 2、以下事项需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
  •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除外;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 (4)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
  • (5)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清算和分配;
  • (7)管理委员会认为需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 3、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

集和主持。首次持有人会议选举出管理委员会委员,后续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 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指派一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 4、本员工持股计划召开持有人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应当提前 1 日以直接送

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

以下内容:

  •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 (2)会议召开方式;
  • (3)会议提案;
  •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提议人及其提议;
  • (5)会议材料;
  •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 (7)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8)会议通知日期。 如遇情况紧急的,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

少应当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 说明。

5、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 (1)每项提案经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表决。主持

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表决。

  •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一

份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享有一票表决权。

  • (3)持有人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 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表 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持有超过 50%(不含 50%)份额同意后视为表决通过(本员工持 股计划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情形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

  •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按《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

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1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 7、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

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 1、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成员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

  •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主任

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一致。

  •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1)不得利用职权损害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不得侵占、挪用本员工持股

计划资产;

  • (2)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

户存储;

  • (3)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 (4)不得擅自披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商业秘密;
  • (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其他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决议;
  •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会出席、提案、

表决等安排,以及参与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 等事项;

  •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按规

定出售公司股票,将所得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

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 (4)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 (5)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
  • (6)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收回;
  • (7)持有人会议或者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 (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 (1)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
  •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决议和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执行;
  • (3)管理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 1

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如遇情况紧急的,可以临时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 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1)会议日期和地点;
  • (2)会议事由和议题;
  • (3)会议材料;
  • (4)会议通知日期。
  •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

当自接到提议后 1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

会做出决议的,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实 行一人一票。

  • 9、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决议由参会管理委员会

委员签字。

  • 10、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

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 人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为出席管

理委员会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权利。管 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该次管理 委员会会议表决权。

九、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分配、持有人持有权益处置

(一)资产分配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解锁及考核安排,择机

出售已解锁公司股票并完成资金清算和分配,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已解锁公司股 票全部或者部分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 2、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员工持

股计划资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二)持有人持有权益处置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另有规定,或者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

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退出/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将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未完成考核分 配的份额按照购股价格与情形发生时点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净 值,以两者孰低值强制收回,或者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符合持有人资格 的人员(新进持有人或者原有持有人,如涉及新进持有人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下同),同时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要求持有人返还参 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利益:

  • (1)持有人因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而导致职务变更的;
  • (2)持有人因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而离职的。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

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将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未完成考核分 配的份额按照购股价格与情形发生时点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计算净 值,以两者孰低值强制收回,或者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他符合持有人资格 的人员,并决定是否按照届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进行补偿:

  • (1)持有人离职,且不存在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
  • (2)持有人退休,公司(含子公司)提出返聘请求而持有人拒绝或者公司

(含子公司)未提出返聘请求的;

  • (3)持有人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 (4)持有人非因工而身故的。
  •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含子公

司)任职,且不存在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不做处理。

  • 5、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退休返聘的,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不做处理。

  • 6、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持有人

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做处理,且不再对持有人进行个人层面考核。

  • 7、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因工而身故的,持有人持有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可由继承人予以继承,且不再对继承人进行个人层面考核。

  •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将强制收回的原持有人份额转让

给其他符合持有人资格的人员的,将明确有关考核与分配安排,相应支付对价应 当在该等份额完成变更登记程序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原持有人;未转让 给其他符合持有人资格的人员的,相应支付对价应当在该等份额对应批次公司股 票回购注销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返还至原持有人。

  • 9、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未明确约定的其他情形,适用有关规定

的,应当遵照执行,否则由管理委员会明确。

十、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 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 涉及与自身及其关联方有关事项时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作,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最高管理机 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维护本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合法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份额较为分散,各 参加对象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者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担任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密切关注本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如存在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情形的,将及时履行有关信息 披露义务。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对经营业绩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和 资本公积。

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6 年 10 月以 8.35 元/股首次受让标的股票

  • 3,697,823 股,以 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16.78 元/股为例,预计确认 激励总成本为 3,117.26 万元,将根据解锁安排分期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如 下:
激励总成本 (万元)2026 年 (万元)2027 年 (万元)2028 年 (万元)2029 年 (万元)
3,117.26454.601,584.61766.33311.73
  • 注 1:以上激励成本预测算结果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 2:以上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有所影响;另

一方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效激发参加对象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公司经营效率。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终止

(一)变更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情形包括:

  • 1、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 3、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
  • 4、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 5、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变更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上述变更情形的,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

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 2/3 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且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变更。

(二)终止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情形包括:

  •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 2、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的,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自行终止;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市场环境变化或者其他原因等需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持有 2/3 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 工持股计划可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对公司(含子公司)与参加对象的劳动/聘用 关系做出任何承诺,仍按公司(含子公司)与参加对象签署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 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持有人出资期限情形的,自公司公告相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含当日)或者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应份额完成变更 登记之日(含当日)至有关情形发生之日(不含当日),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一年计算;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两年计算;满三年 不满四年的,按三年计算;依此类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述“未完成考核的份额”“未完成考核分配的份额” 涉及“考核”时点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等份额考核结果之日; 涉及“分配”时点为管理委员会出售完毕该等份额对应已解锁公司股票并审议资 产分配方案之日。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财务、税务等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的,

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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