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爱美客2026-08-21 00:00

摘要

1爱美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6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2委员会确认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草案制定程序合法合规,已获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不存在强制参与或财务资助情形。
3持有人资格符合规定,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凝聚力与竞争力,吸引保留人才,促进可持续发展。
4委员会同意实施该员工持股计划,认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 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 格。

  • 2.公司制定《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

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3.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

获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 5.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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