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7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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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
|---|---|---|---|---|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 3,000 万元 | 9,145.81 万元 | 不适用 | 否 |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 源有限公司 | 1,005.52 万元及违约金 | 2,896.00 万元 | 不适用 | 否 |
|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 源有限公司 | 372.51 万元及违约金 | 4,000.00 万元 | 不适用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3,935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43,94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1.3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br><br>□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拟向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濉溪农商行”)申请借款 3,000 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东,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安徽国晟新能源拟与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安通”)签 署《保证合同》,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 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 1,005.52 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为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企诚”)应向抚州安通 支付的货款 372.51 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不 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乾景睿 科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在安徽濉溪农商行申请的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同意安徽国晟新能源为江苏国晟世安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 1,005.52 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及为新疆国晟企诚应向抚州安 通支付的货款 372.51 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 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 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人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 持股 51% | 91340604MA8NN8704N |
| 法人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 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 持股 51% | 91320305MA7KFHK62E |
|---|---|---|---|---|
| 法人 |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 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三级控股子公司新疆 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 公司持股 78.48% | 91652824MACXD69623 |
| 被担保 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 额 | 负债总 额 | 资产净 额 | 营业 收入 | 净利 润 | 资产总 额 | 负债总 额 | 资产净 额 | 营业收 入 | 净利润 | |
| 安 徽 国 晟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84,909.20 | 63,559.64 | 21,349.56 | 6,516.4 3 | -540.98 | 91,697.70 | 69,812.18 | 21,885.52 | 67,226.84 | -8,222.22 |
| 江 苏 国 晟 世 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102,998.00 | 86,316.90 | 16,681.10 | 2,488.8 6 | -1,743.77 | 103,090.5 4 | 84,687.55 | 18,402.99 | 20,380.36 | -15,868.21 |
| 新 疆 国 晟 企 诚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35,232.95 | 20,677.52 | 14,555.43 | 123.41 | -367.65 | 35,962.29 | 21,051.05 | 14,911.23 | 8,132.26 | -2,849.3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担保
- 1、 保证人: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 债权人: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 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 6、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 7、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务担保
- 1、 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债权人: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3、 被保证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
司
-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5、 担保金额:江苏国晟世安应支付的货款1,005.52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
费用;新疆国晟企诚应支付的货款372.51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
- 6、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 7、 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日常生
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缓解子公司的债务压力。安徽国晟新 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 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 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3,944 万元(全部
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35%;公司 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 3,935 万元。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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