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恒源煤电2026-08-21 00:00

摘要

1恒源煤电发布2026年半年报摘要。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34.43亿元,同比增长44.82%;
3归母净利润1.6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29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4扣非净利润7593万元。
5经营现金流净额14.35亿元,同比大幅改善。
6基本每股收益0.1348元。
7期末总资产251.8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11%;
8归母净资产117.39亿元,微降0.18%。
9前十大股东中皖北煤电持股54.96%,多只红利及煤炭ETF位列前十。

公司代码:600971 公司简称:恒源煤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恒源煤电60097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朱四一赵海波
电话0557-39821470557-3982147
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157号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157号
电子信箱ahhymd@163.com283563672@qq.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5,186,192,420.8325,994,717,227.65-3.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1,738,921,566.9511,759,533,366.62-0.1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3,442,797,025.952,377,272,141.3644.82
利润总额256,912,996.53-89,825,526.6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61,244,253.83-129,212,541.20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75,934,284.51-141,762,422.03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435,247,420.66-229,132,561.1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36-1.09增加2.4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348-0.1077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348-0.1077不适用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7,70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国有法 人54.96659,538,8890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未知2.9535,398,1260未知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2.3828,547,7600未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上证国有企业红利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未知1.8422,071,7520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7020,458,2380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景顺长城周期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3115,688,4040未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知1.1413,674,9000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知1.0712,845,6560未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三 组合未知0.9211,027,0720未知
王挺未知0.829,800,155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股 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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