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洲交通于2026年8月21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82号)。
2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注册申请,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3公司将根据授权办理发行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82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
实施。 三、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
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在公司股东会的 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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