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肇民科技2026-08-20 19:06

摘要

1肇民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2核心事项包括:1.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获特别决议高票通过;
32.同意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募投项目;
43.修订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54.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6出席会议股东持股占比54.57%,所有议案均获99%以上同意票,律师见证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 告编号:2026-064

债券代码:123275 债券简称:肇民转债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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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0 日 15: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0 日的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 金山区 金山卫镇 秦弯路 633 号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雄辉先生。
  •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0 人,所持股份 132,715,64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56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所持股份 121,603,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97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7 人,所持股份 11,112,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89%。

  •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186 人,所持股份 709,4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
  • (5)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 )比例股 数 ( 股 )比例股数 (股 )比例
1.00《关于将募集 资金理财收益 和利息收入用 于募投项目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32,486 ,63199.8 274%221,4 150.166 8%7,6 000.005 7%00%审议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80,39167.7 174%221,4 1531.21 13%7,6 001.071 3%00%
2.00《关于修订<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 案》总表决 情况132,433 ,33199.7 873%269,1 150.202 8%13, 2000.009 9%00%审议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27,09160.2 04%269,1 1537.93 53%13, 2001.860 7%00%
3.00《关于<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132,417 ,81499.8 085%241,4 150.182 %12, 6000.009 5%43,8 170.03 3%本议案以 特别决议 (获得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2/3 以 上)表决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1,57461.8 361%241,4 1536.27 09%12, 6001.893 1%43,8 176.17 66%
4.00《关于<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32,417 ,81499.8 085%240,8 150.181 5%13, 2000.009 9%43,8 170.03 3%本议案以 特别决议 (获得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2/3 以 上)表决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11,57461.8 361%240,8 1536.18 07%13, 2001.983 2%43,8 176.17 66%
5.00《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上海肇 民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132,415 ,11499.8 065%241,4 150.182 %15, 3000.011 5%43,8 170.03 3%本议案以 特别决议 (获得有 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2/3 以 上)表决 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08,87461.4 304%241,4 1536.27 09%15, 3002.298 7%43,8 176.17 66%
6.00《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总表决 情况132,452 ,43199.8 017%245,2 150.184 8%18, 0000.013 6%00%审议通过
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 案》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446,19162.8 964%245,2 1534.56 62%18, 0002.537 3%00%

注:

  • 1、表格中所述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投资者/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 2、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 3.00、4.00、5.00 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2、律师姓名:贺晋红、邱馨瑶
  •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 本次会议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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