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中英科技2026-08-20 19:34

摘要

1中英科技拟现金收购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
2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
3标的公司主营超高压、特高压变压器绝缘材料,属于智能电网产业中的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制造,符合创业板定位,且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关系,具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合规性基础。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金购 买俞彪、俞英忠和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5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进行了审 慎分析如下: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 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 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标的公司聚焦超高压、特高压变压器绝缘材料及其成型制品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之“C3834 绝缘制品制造子行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所列的不支持在创业板申报发 行上市的行业类型。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要产品属于“新 能源产业(6)”项下的“智能电网产业(6.5)”中的“电力电子基础元器件制造 (6.5.2)”,标的公司业务符合创业板定位。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 《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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