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科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与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中英科技2026-08-20 19:34

摘要

1中英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俞卫忠、俞丞等10名主体)承诺,自公司现金收购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股权的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亦无减持计划。
2若后续拟减持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并履行信披义务。
3该承诺旨在保障重大资产重组顺利推进,稳定市场预期。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声明与承诺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英科技”)拟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收购俞彪、俞英忠、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 51%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本企业作为中英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中英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特就特定期间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 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企业亦无 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减持事宜 有新规定的,本人/本企业也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本企业因中英科技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而增加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同样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如后续根据自身需要而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 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特此承诺。

俞卫忠

年 月 日

俞丞

年 月 日

戴丽芳

年 月 日

张小玉

年 月 日

马龙秀

年 月 日

戴丽英

年 月 日

戴丽娟

年 月 日

戴丽华

年 月 日

刘卫范

年 月 日

常州市中英管道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俞卫忠

年 月 日

常州中英汇才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俞卫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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