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铂科新材2026-08-20 15:54

摘要

1铂科新材公告称,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获得不超过1.8亿元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期限36个月,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2此前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1亿至2亿元的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为122.69元/股,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本次贷款符合央行等监管部门关于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实施为准。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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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 万元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上限为122.6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取得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同意为公司股份回购项目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主要内容如下:

  • 1、借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
  •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 4、借款期限:36个月。

关于回购专项贷款具体权利与义务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

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 相关规定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 体回购股份金额以实际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 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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