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3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 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年8月18日在宁波洲至奢选绿城尊蓝酒店召开。公司应出席董 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庄灵君董事长主 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上半年经营
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
2026 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65.62 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总股 本 6,603,590,792 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总额共计 26.41 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95%。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第三
支柱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上半年风险
管理执行情况及下半年风险管理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 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上半年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
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史庭军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庭军先生为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待正式履职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原拟任董事谢功益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史庭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在宁波文 化广场朗豪酒店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史庭军先生简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20 日
附件:
史庭军先生简历
史庭军,男,1970 年 11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 经济师,会计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史庭军先生历任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宁波市轻工业局、宁波 市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副处长,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企业处副处 长,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党工委委员、 副主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 理。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2 月曾任公司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史庭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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