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马矿股份2026-08-20 00:00

摘要

1马矿股份(601123.SH)发布IPO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确定发行价为6.65元/股,对应扣非后摊薄市盈率13.81倍,显著低于行业平均36.09倍及可比公司均值。
2本次发行新股12,350万股,预计募资净额约7.58亿元,低于原计划10亿元。
3网下有效申购倍数达5469倍,认购踊跃。
4战略配售包含员工资管计划及厦门国贸、象屿物流等产业投资者,限售期12-36个月。
5网上网下申购日为2026年8月21日。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636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2,350.0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网上发行与 网下发行将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 网交易平台(IPO 网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 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 下发行均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6 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 包括:

  •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中信证券资管马矿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中信证券资管马矿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

  •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

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福建马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 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6.76 元/股(不含 6.7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76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拟申购数 量低于 3,500 万股(不含 3,50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6.76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3,500万股,且申购时间均为2026年8月18日14:53:26:655 的配售对象,按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计剔除 163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415,42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41,334,060 万股的 1.005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合理

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 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65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8 月 21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 6.65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 (1)12.2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2)12.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 (3)13.6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 (4)13.8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结合发行人经营模式以及可比公司估值情况等维度,本次发行同时披露可以 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净率。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净率为:

  • (1)1.98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 (2)1.83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6.65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 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的孰低值。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马坑矿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2)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 行业为“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截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6.09 倍。

截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T-3 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 代码证券 简称T-3 日 股票收 盘价 (元/ 股)<br><br>T-3 日 总市值 (亿 元)<br><br>2025 年 12 月 31 日归母净 资产(亿 元)<br><br>2025 年扣 非前 EPS (元/股)<br><br>2025 年扣 非后 EPS (元/股)<br><br>2025 年静 态市盈率 (扣非 前)<br><br>2025 年静 态市盈率 (扣非 后)<br><br>2025 年 市净率 (倍)<br><br>
001203.SZ大中矿业27.19416.8473.190.48010.480856.6356.555.70
000655.SZ金岭矿业6.9141.1434.960.45030.388015.3517.811.18
601121.SH宝地矿业7.4373.1331.720.14260.130852.1156.792.31
600382.SH广东明珠6.2343.2630.790.26520.279123.4922.321.41
601969.SH海南矿业9.50188.5368.990.21720.200243.7447.442.73
算术平均值38.2640.181.9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T-3 日)

  • 注 1: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 注 2: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 注 3:计算 2025 年可比公司市净率算术平均值时,剔除异常值大中矿业。 本次发行价格 6.65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市净率(每股净资产按照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为 1.8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5 年平均静态市净率 1.91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 后静态市盈率为 13.81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 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 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

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 521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11,451 个,对应的有效拟 申购数量总和为 37,824,210 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

始发行规模的 5,469.09 倍。

  • (4)《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10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6.65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82,127.50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 金需求金额。

  •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 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 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100,000.00 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 6.65 元/股和 12,350.0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82,12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287.77 万 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75,839.73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 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 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中信证券资管马矿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中信证券资管马矿股份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获得本次 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限售期届满 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 减持的有关规定。

  •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

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 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 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 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股票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 12、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 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 1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 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T+2 日)16:00 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 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 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 15、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

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 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 16、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 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 18、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6 年 8 月 13 日(T-6 日)

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 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 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 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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