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关于启动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620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国家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常规能源发电 业务整合平台,拟启动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部分资产相关 工作,进一步推动减少和解决同业竞争,落实《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避免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公告编号:临 2018-12)的约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资产收购范围 本次资产收购范围为国家能源集团所属若干常规能源发电公司
股权(以下统称“标的公司”),合计在运控股装机容量约 32 万千 瓦,在建/拟建控股装机容量 1354 万千瓦。初步拟为:
单位:万千瓦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拟收购 股权比例 | 在 建 /拟 建 项目 | 类型 | 装机 规模 |
|---|---|---|---|---|---|
| 1 | 国能湖北松滋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67% | 松滋抽蓄 | 水电 | 120 |
| 2 | 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安庆三期 | 火电 | 200 |
| 铜陵二期 | 火电 | 200 | |||
| 3 | 国能(衡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65% | 衡丰扩建项目 | 火电 | 132 |
| 4 | 国能滇南开远发电有限公司 | 100% | 小龙潭四期 | 火电 | 70 |
| 5 | 国能青海德令哈煤电有限公司 | 100% | 德令哈煤电 | 火电 | 132 |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拟收购 股权比例 | 在 建 /拟 建 项目 | 类型 | 装机 规模 |
|---|---|---|---|---|---|
| 6 | 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 | 51% | 奔子栏水电项目 | 水电 | 260 |
| 7 | 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 | 51% | 旭龙水电项目 | 水电 | 240 |
| 合计 | 1354 |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在运光伏发电项目约 32 万千瓦。
二、收购资产规模及方式
以各标的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 为基础,经初步测算,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低于 5%;标的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 2025 年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 1%。
上述标的资产中,拟由公司现金收购国能湖北松滋抽水蓄能有限 公司 67%股权、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国能(衡 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国能滇南开远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 权、国能青海德令哈煤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渡河公司”)现金收购 国家能源集团金沙江奔子栏水电有限公司 51%股权、国家能源集团金 沙江旭龙水电有限公司 51%股权。
三、交易性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
四、收购对价及资金安排 本次交易将以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方确定。收购资
金为公司、大渡河公司自有资金。 五、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处于前期阶段,公司对标的公司尚需进行尽职调查、审
计、评估等工作,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与最终交易方案存在一定
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各项监管要求,根据最终方案履行相应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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